第484章 西行的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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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想将它打开,除非长天君的神通恢复到当年的鼎盛时期,又或者真的寻到了南明离火剑。”
炼器的宗师都这样说了,她顿觉沮丧。公输昭接着道:
“阴九幽对这把剑亦很重视,不过神魔狱遗失之后,他却没有多少时间来找它,否则南明离火剑也不会留在大雪山里任你们寻找了。它是用朱雀的残魂为器灵制成,又掺入了西方白虎的庚金之力,若论锋锐,天下无出其右。用它来斩缚龙索,成功率该在七成左右。”
长天摇头道:“关于南明离火剑雪藏于阿泰丽雅之事,我当年也只是听闻,此事能不能成还很难说。不过听闻这里有火山之后,我倒是明白这把剑的原主人为什么要藏剑于此了。即便是神器,离开主人数千年后威力必然大减,时间再延长些,就会灰飞湮灭。要解决这问题只有一个办法,即是找到补充它灵力或神力的办法。比如我身上这缚龙索,自我们铸出它已过了数万年,但它一直汲取我的神力为养分,直到今日威力仍然不减。”
“南明离火剑也一样。它由朱雀残魂为器灵,所以需要的想必就是熔火精华了。当年剑主人大概是发现这里有一口火山,才将南明离火剑藏在了这里。呵,这里哪是雪藏,分明就是温养,让它汲取地火的精华以温养己身。并且要养得起南明离火剑这样的神物,这口火山的规模,绝对不会小了。”
他接着推断道:“所以隐卫们才会在那附近发现黄花梨、柳榕的木化石踪迹,因为那里原本是有大型火山的,只不过南明离火剑吸取了熔火精华之后,硬生生把地面的温度降了下来,让火山停止了运作,这些生长在火山边的植物从此也销声匿迹。”
窦二突然插口道:“那么,为什么五年前,那里又可以采到碧霞草了?”
长天和公输昭都没有说话。
宁小闲灵机一动,心却慢慢沉了下去,如坠冰窖。是呀,为什么?当年火山止息、熔岩凝固是因为南明离火剑汲取地热精华所致;那么现在熔岩重新流动,地热重新溢出,难道是因为……?
大概她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长天扫了她一眼,开声安慰道:“傻丫头,导致火山重新活动的原因有许多呢,不一定就是你所想的那样。”
她对着长天挂起了笑容,将惶恐藏在心里。他才是最担忧的那个人,在水落石出之前,没必要加重他的负担。她转而对公输昭道:“公输先生,可要与我们同行?”
公输昭点了点头:“我这趟北上就是来追寻你们的。现在与长天君已经谈妥,也算是无事一身轻,就跟着你们凑凑热闹好了。我也想见识一下南明离火剑的风采。”
不知怎地,她觉得公输的这句话配合着他的笑容,透着些许淡淡的忧伤,似是有什么不好的事将发生在他身上。
不过这是人家的事,她也不便点破。
接下来的三天,大队人马都往阿泰丽雅西北角赶路,大雪山的景致虽美,但她也看了一个多月,白雪黑山,险峰沟壑,初次目睹只觉满眼说不尽的壮观,可是看久了也就单调了。所以她基本缩在车里养神。到抵达目的地为止,她身上的伤也好了个七七八八,比长天预料的还要快些。
要找到当初卖落霞草那两人不容易,但找到乌鲁河却当真不难。这条河流是一条大江的支流,水量不丰,这个季节还没有化冰,所以整条河都冻得硬实,被派驻到这附近的隐卫已经展开搜索,以窦二提供的集市为中心,以方圆五百里为范围,沿着这条河的上下游开始寻找符合条件的山脉和部落。
当年的火山威力极大,所以这山的口径肯定不小,并且附近还有珍贵的地热资源,满足以上这几个条件的区域,也是屈指可数了。早一步赶到的两队隐卫们已经在几番筛选之后锁定了一个部落。
隐卫的行事风格向来秉承了妖怪的蛮横和高人一等,除非执特殊任务,否则很少收敛。他们这两天来几乎见人就逮着问,山里人就是信息再闭塞,也知道众多“神仙老爷”驾临了,无不战战兢兢地好生应答。因此当宁小闲一行落地的时候,乌压压好几千人都惶恐出迎,无论男女老少都匍匐在村外的雪地上,十余名隐卫单膝跪下,目不斜视,排场不可谓不盛大。
宁小闲这一队人马看起来也的确威风凛凛。拉车的四只渤鱼形迹无定,充满了诡谲的味道,偶尔变幻出来的马身豹头,令人心生颤栗,车子造型古朴,虽然色作纯黑,但篆刻于其上的上古符文阵熠熠生光——汨罗的东西,从来都不会显得太低调的,更遑论紧跟在车后的那一只白头巨雕,翼展达到了五十余米,从天上盘旋而下时可谓遮天蔽日,足以令最大胆的凡夫俗子都心生敬畏。
是的,敬畏。当她从车中走出来的时候,面前所有人几乎都将脸埋在了雪中,无人胆敢抬眼看她。宁小闲心里暗叹了一口气,自己的确是离凡人越来越远了。她不喜欢这样的作派,但隐流的妖怪们需要,长天也认为她需要。毕竟高人一等的身份和地位,一定会随着实力的提升而到来,他要她尽快拥有高阶修仙者的威严。
对于这一点,她无话可说。长天是叱咤风云的巨妖,她若想与他并肩而立,又怎能没有上位者的气度和雍容?龙配龙,凤配凤,这句话难道没有一点儿道理么?就算是参加地球上的名流宴会,也没有哪个男人会带着只穿t恤衫和牛仔裤的女伴去参加吧?即使那是化妆舞会。
所以她又凝视了众人几息,默不作声。人群中有个三岁的童子忍不住抬头,用乌溜溜的大眼睛望了她几眼,旁边的母亲低着头,没有看到宁小闲冲他露出的微笑,只是吓得面容失色,赶紧将他的脑袋一把按了下去。
宁小闲抿了抿唇,轻轻道:“都起来罢。”声音不大,但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像在耳边响起。蒲氏族人面露惊色,知道这是仙家手段,不由得更加敬畏。有些人偷眼看她,只见面前这位姑奶奶穿着粉红色的芙蓉妆花襦袄,外罩白狐皮轻裘,头上簪着蒲珠发箍,小蛮腰只用一条长穗绒宫绦系着,越发显得盈盈不堪一握。
和自己这帮人满身臃肿的棉衣皮裤不同,她雪白的肌肤中还透出两分晕红,眉目娇俏,正应了“芙蓉如面柳如眉”的写绘,站在那里就如现在这个时节还未能绽放的桃花,赏心又悦目。不少青年男子看了她,自惭形秽地低下头去。
宁小闲却没心思去管别人怎么想,只找出了这里的族长,就让凡人们都回家休息。按理说,这里室外气温少说也会有零下三十五度,大人站上一刻钟都摇摇欲坠,更不必说年幼体弱的孩童了。可是自她落地以来,却并没有感受到这样的酷寒。
隐卫挑选出来的这个部落其实是个小村子,乃是三百年前由西部逃难到这里的蒲氏后人繁衍而成。在这种苦寒之地,凡人的寿命普遍不长,蒲氏族长也不过是四十多岁的壮年汉子。
宁小闲看了看这个部族,心里暗暗称奇,这里已经深入大雪山数百里,是人烟罕至之处,又地处苦寒之域,怎样也不像是能让人类繁衍壮大的好地方,蒲氏部族怎么能发展到数千人之多?要知道在大雪原上,许多小村落不过二百余人,上了千人的可以称为镇了,而蒲氏部族的聚集地,看起来怎样也有五、六千人的模样。
方才众人迎接她的时候,她匆匆扫过一眼,修士的眼力何等厉害,立刻就看清这里多数凡人的面色虽称不上红润,但也不能算是面有菜色,并且身上衣物虽然臃肿,但至少也是裹得严实厚重,可谓饱暖不愁。这地方一年里结冰期都有九个多月,蒲氏拿什么来喂饱自己的族人,令他们有饭吃、有衣穿?
寻常修仙者哪里会注意到这些?只是她原本也是凡人,最知道凡人生老病死、身不由己之苦。她将这点儿感慨与长天说了,他微微一笑道:“恐怕这原因又要着落在火山身上。”
她心下有预感,这里恐怕就是她漫长西行旅程的终点了。既为修仙者,她就对自己的心血来潮深信不疑。站在这片土地上,她心里也不可避免地着急起来,恨不得立刻得偿所愿才好。
村长是个很有眼力价的人,见她眉头微蹙,知道仙姑心情不好,也不敢和她多客套,直接将她请回了自己屋中落坐。
这里的房屋多数以圆木搭建,为了保暖起见,普遍不甚高大,屋顶呈人字形,方便积雪滑落。墙壁、室内、地面都用木头构筑,基座则是岩石垒就,家家户户生着火盆。(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a href='javascript:void(0);' class='recommendbtn'>推荐票</a>、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所以要想将它打开,除非长天君的神通恢复到当年的鼎盛时期,又或者真的寻到了南明离火剑。”
炼器的宗师都这样说了,她顿觉沮丧。公输昭接着道:
“阴九幽对这把剑亦很重视,不过神魔狱遗失之后,他却没有多少时间来找它,否则南明离火剑也不会留在大雪山里任你们寻找了。它是用朱雀的残魂为器灵制成,又掺入了西方白虎的庚金之力,若论锋锐,天下无出其右。用它来斩缚龙索,成功率该在七成左右。”
长天摇头道:“关于南明离火剑雪藏于阿泰丽雅之事,我当年也只是听闻,此事能不能成还很难说。不过听闻这里有火山之后,我倒是明白这把剑的原主人为什么要藏剑于此了。即便是神器,离开主人数千年后威力必然大减,时间再延长些,就会灰飞湮灭。要解决这问题只有一个办法,即是找到补充它灵力或神力的办法。比如我身上这缚龙索,自我们铸出它已过了数万年,但它一直汲取我的神力为养分,直到今日威力仍然不减。”
“南明离火剑也一样。它由朱雀残魂为器灵,所以需要的想必就是熔火精华了。当年剑主人大概是发现这里有一口火山,才将南明离火剑藏在了这里。呵,这里哪是雪藏,分明就是温养,让它汲取地火的精华以温养己身。并且要养得起南明离火剑这样的神物,这口火山的规模,绝对不会小了。”
他接着推断道:“所以隐卫们才会在那附近发现黄花梨、柳榕的木化石踪迹,因为那里原本是有大型火山的,只不过南明离火剑吸取了熔火精华之后,硬生生把地面的温度降了下来,让火山停止了运作,这些生长在火山边的植物从此也销声匿迹。”
窦二突然插口道:“那么,为什么五年前,那里又可以采到碧霞草了?”
长天和公输昭都没有说话。
宁小闲灵机一动,心却慢慢沉了下去,如坠冰窖。是呀,为什么?当年火山止息、熔岩凝固是因为南明离火剑汲取地热精华所致;那么现在熔岩重新流动,地热重新溢出,难道是因为……?
大概她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长天扫了她一眼,开声安慰道:“傻丫头,导致火山重新活动的原因有许多呢,不一定就是你所想的那样。”
她对着长天挂起了笑容,将惶恐藏在心里。他才是最担忧的那个人,在水落石出之前,没必要加重他的负担。她转而对公输昭道:“公输先生,可要与我们同行?”
公输昭点了点头:“我这趟北上就是来追寻你们的。现在与长天君已经谈妥,也算是无事一身轻,就跟着你们凑凑热闹好了。我也想见识一下南明离火剑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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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是人家的事,她也不便点破。
接下来的三天,大队人马都往阿泰丽雅西北角赶路,大雪山的景致虽美,但她也看了一个多月,白雪黑山,险峰沟壑,初次目睹只觉满眼说不尽的壮观,可是看久了也就单调了。所以她基本缩在车里养神。到抵达目的地为止,她身上的伤也好了个七七八八,比长天预料的还要快些。
要找到当初卖落霞草那两人不容易,但找到乌鲁河却当真不难。这条河流是一条大江的支流,水量不丰,这个季节还没有化冰,所以整条河都冻得硬实,被派驻到这附近的隐卫已经展开搜索,以窦二提供的集市为中心,以方圆五百里为范围,沿着这条河的上下游开始寻找符合条件的山脉和部落。
当年的火山威力极大,所以这山的口径肯定不小,并且附近还有珍贵的地热资源,满足以上这几个条件的区域,也是屈指可数了。早一步赶到的两队隐卫们已经在几番筛选之后锁定了一个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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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小闲这一队人马看起来也的确威风凛凛。拉车的四只渤鱼形迹无定,充满了诡谲的味道,偶尔变幻出来的马身豹头,令人心生颤栗,车子造型古朴,虽然色作纯黑,但篆刻于其上的上古符文阵熠熠生光——汨罗的东西,从来都不会显得太低调的,更遑论紧跟在车后的那一只白头巨雕,翼展达到了五十余米,从天上盘旋而下时可谓遮天蔽日,足以令最大胆的凡夫俗子都心生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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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一点,她无话可说。长天是叱咤风云的巨妖,她若想与他并肩而立,又怎能没有上位者的气度和雍容?龙配龙,凤配凤,这句话难道没有一点儿道理么?就算是参加地球上的名流宴会,也没有哪个男人会带着只穿t恤衫和牛仔裤的女伴去参加吧?即使那是化妆舞会。
所以她又凝视了众人几息,默不作声。人群中有个三岁的童子忍不住抬头,用乌溜溜的大眼睛望了她几眼,旁边的母亲低着头,没有看到宁小闲冲他露出的微笑,只是吓得面容失色,赶紧将他的脑袋一把按了下去。
宁小闲抿了抿唇,轻轻道:“都起来罢。”声音不大,但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像在耳边响起。蒲氏族人面露惊色,知道这是仙家手段,不由得更加敬畏。有些人偷眼看她,只见面前这位姑奶奶穿着粉红色的芙蓉妆花襦袄,外罩白狐皮轻裘,头上簪着蒲珠发箍,小蛮腰只用一条长穗绒宫绦系着,越发显得盈盈不堪一握。
和自己这帮人满身臃肿的棉衣皮裤不同,她雪白的肌肤中还透出两分晕红,眉目娇俏,正应了“芙蓉如面柳如眉”的写绘,站在那里就如现在这个时节还未能绽放的桃花,赏心又悦目。不少青年男子看了她,自惭形秽地低下头去。
宁小闲却没心思去管别人怎么想,只找出了这里的族长,就让凡人们都回家休息。按理说,这里室外气温少说也会有零下三十五度,大人站上一刻钟都摇摇欲坠,更不必说年幼体弱的孩童了。可是自她落地以来,却并没有感受到这样的酷寒。
隐卫挑选出来的这个部落其实是个小村子,乃是三百年前由西部逃难到这里的蒲氏后人繁衍而成。在这种苦寒之地,凡人的寿命普遍不长,蒲氏族长也不过是四十多岁的壮年汉子。
宁小闲看了看这个部族,心里暗暗称奇,这里已经深入大雪山数百里,是人烟罕至之处,又地处苦寒之域,怎样也不像是能让人类繁衍壮大的好地方,蒲氏部族怎么能发展到数千人之多?要知道在大雪原上,许多小村落不过二百余人,上了千人的可以称为镇了,而蒲氏部族的聚集地,看起来怎样也有五、六千人的模样。
方才众人迎接她的时候,她匆匆扫过一眼,修士的眼力何等厉害,立刻就看清这里多数凡人的面色虽称不上红润,但也不能算是面有菜色,并且身上衣物虽然臃肿,但至少也是裹得严实厚重,可谓饱暖不愁。这地方一年里结冰期都有九个多月,蒲氏拿什么来喂饱自己的族人,令他们有饭吃、有衣穿?
寻常修仙者哪里会注意到这些?只是她原本也是凡人,最知道凡人生老病死、身不由己之苦。她将这点儿感慨与长天说了,他微微一笑道:“恐怕这原因又要着落在火山身上。”
她心下有预感,这里恐怕就是她漫长西行旅程的终点了。既为修仙者,她就对自己的心血来潮深信不疑。站在这片土地上,她心里也不可避免地着急起来,恨不得立刻得偿所愿才好。
村长是个很有眼力价的人,见她眉头微蹙,知道仙姑心情不好,也不敢和她多客套,直接将她请回了自己屋中落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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