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易小姐因菱角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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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起上学时,黎子涵就已经告诉过唐小绾,今天日子很特殊,他哥哥黎子深是不会吃饭的,甚至连小点心都不会碰,顶多就是喝几杯菊花茶。
然而,这男人晚上却要亲自下厨。
唐小绾看向窗外,陷入沉思,心里不免有些小触动。
难不成,做好了看着我吃?
黎园里什么没有,还需要买?
亲自挑选的食材显得有诚意,更容易打动我的芳心,这家伙不至于这么用心良苦吧?
哎,其实他人也挺好的,虽然像老狐狸一样聪明,机警,不容易看穿。
只是这样的感动转瞬即逝,在偷瞥了一眼黎子深后,唐小绾又想起了自己被软禁,被监听,被定位,以及梅园遇袭时那股特殊的药香味。
红玫瑰瞬间就不香了!
她摸着自己高挺的鼻梁,眼睛却贼不溜溜地看向副驾驶:“哎呀,抱着好沉哦,先放到座位上算了。”
声音甜甜的,还很软糯。
“给我吧。”
黎子深半路截住了红玫瑰,有力的大手紧握着,明亮的凤眸忽的微微低垂,让人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唐小绾:“……”
切,搞什么嘛,真是的,怎么我做什么你都要横叉一手哦,在公司里管人管习惯了?
哎,干嘛非要这么关注我嘛!
其实打从唐小绾住进黎园,各种各样的小浪漫就不曾断过。
抛开三天两头的送衣服,送鞋子,送包包,单是每天上午,二楼休息区花瓶里的花也都是会有人定时更换的。
这些事唐小绾都记着呢。
但感动的同时,她也把每一笔花费都记在了自己的小本子上,计划着有朝一日如数奉还。
“深哥,到了。”
陈鑫话音刚落,黎子深便将红玫瑰又塞回到了唐小绾怀里:“在车里乖乖等着,很快就回来,最多20分钟。”
旋即,车门打开,男人走了。
唐小绾:“?”
她以为男人要带着她一起采购呢。
唐小绾紧贴着车窗玻璃,望着黎子深和陈鑫远去的背影,心里莫名有了一丝失落感。
真讨厌,干嘛不带人家去逛逛!
因为我想把玫瑰花扔到副驾驶,生气了?
切,原来你是个小心眼子!
唐小绾说完便大笑起来,还将鼻头在玻璃上来回蹭着玩,就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特别的得意。
她没想到,黎子深也有幼稚的时候,居然会和自己计较这点小事,
……
南江别苑。
吴妈正在卧室里,小心翼翼地擦拭着浮雕工艺的实木盒子。
“易小姐,如果您还活着,应该有45岁了吧,也许孩子都好几个人了,您别怪我,我只是个下人,没办法。”
吴妈端起一杯菊花茶,一饮而尽。
大颗的泪水顺着脸颊流下。
“记得以前,黎先生在世时,常常念叨着您爱喝菊花茶,说是明目去火。您可能不知道吧,您的这小嗜好都影响到我家子深少爷了,打从那孩子三岁起,黎先生就让他每天两杯菊花茶,如今子深少爷都已经25岁了,您看,时间过得多快。”
年年六十她,头发花白,青筋暴起的手轻轻地擦拭着木盒子,尽管已经油光锃亮了,却总觉得还不够干净。
直到二十分钟后,吴妈才小心翼翼地将那盒子收回抽屉里,重新锁好。
她在别苑待了大半辈子了,别的可能没学会,但什么人前用什么表情,什么场合说什么话,早已是入木三分了。
离开卧室,她就是黎夫人的左膀右臂,下人们尊敬的吴妈,而不在是那个弱小的,任由有钱人摆布的吴丽芳。
老花镜下有着一双深不见底的眸子,斑白的发髻上插着一根牡丹花造型的银簪,在青色印花旗袍的衬托下,整个显得既温婉,又干练。
“吴妈,厨房的人说,饭已经好了,咱们过去吧?”一个下人笑眯眯地说道。
她是负责打扫一楼卫生的。
年龄不大,约20岁的样子。
吴妈眉眼带笑,帮小姑娘捋了捋凌乱的刘海:“不去了,下午贪嘴吃了几块点心,这会儿还撑着呢。”
“噢,那我先过去了。”
“快去吧,多吃点。”
和平常一样,黎夫人晚饭用的很早,也很少,只喝了一碗小米粥,吃了几口菠菜就离开匆匆餐厅,去小花园观赏菊花了。
从梅园带过来的菱角倒是很喜欢,剥一个,吃一个。
动作熟练的令吴妈震惊!
“夫人,您以前吃过菱角?”
黎夫人忽的停下来,若有所思地答道:“嗯,好像是吃过两三次吧,还是振山买的呢,隔得太久,记不清了。”
吴妈听完,眉头轻皱。
菱角是南方才有的东西,菱的根部长在淤泥里,但菱角却长在水里。
因此,它的生长特性决定了种植气候偏爱温暖潮湿,不宜过冷,比如南方的池塘,或是沼泽地。
即便是临近南方的金城,也是不多见的,需要越过楠山,从青城运过来。
黎夫人是土生土长的北方人,手法如此熟练,确实很令吴妈稀罕。
虽然黎夫人嫁入黎家也有25年了,可在这25年里,吴妈从来就没见负责采办的人购买过一次菱角,更别说吃了。
“吴妈,怎么了?”
回过神来的吴妈微微一笑,连忙拿起一个菱角,帮黎夫人剥了起来:“原来是黎先生为您买的,对您可真好。”
黎夫人轻叹一口气:“也许吧。”
吴妈没有再接话,在她的记忆里,已故的黎振山是很讨厌菱角的。
“从今天开始,任何人都不许买菱角,更不许在我眼皮子底下吃菱角,否则就给我滚出别苑。”
26年前的这句话吴妈还记得。
那天,是黎振山的18岁生日,可是他却发了好大的火。
也不知道是哪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将四个菱角放进了瓜子里,导致易小姐扎破手指,流了好多血。
那是她初次到别苑。
长发过肩,皮肤白若凝脂,就像从宫廷画里走出来的仙女,温婉,美丽。
“振山,是我自己太粗心……”
“快坐下,赶紧上点药,千万别感染了,流了这么多血,肯定很疼。”
“没事,一点都不疼。”
吴妈端着药箱,静静地站着,一句话都不敢说。
黎振山的脾气是出了名的暴躁。
早起上学时,黎子涵就已经告诉过唐小绾,今天日子很特殊,他哥哥黎子深是不会吃饭的,甚至连小点心都不会碰,顶多就是喝几杯菊花茶。
然而,这男人晚上却要亲自下厨。
唐小绾看向窗外,陷入沉思,心里不免有些小触动。
难不成,做好了看着我吃?
黎园里什么没有,还需要买?
亲自挑选的食材显得有诚意,更容易打动我的芳心,这家伙不至于这么用心良苦吧?
哎,其实他人也挺好的,虽然像老狐狸一样聪明,机警,不容易看穿。
只是这样的感动转瞬即逝,在偷瞥了一眼黎子深后,唐小绾又想起了自己被软禁,被监听,被定位,以及梅园遇袭时那股特殊的药香味。
红玫瑰瞬间就不香了!
她摸着自己高挺的鼻梁,眼睛却贼不溜溜地看向副驾驶:“哎呀,抱着好沉哦,先放到座位上算了。”
声音甜甜的,还很软糯。
“给我吧。”
黎子深半路截住了红玫瑰,有力的大手紧握着,明亮的凤眸忽的微微低垂,让人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唐小绾:“……”
切,搞什么嘛,真是的,怎么我做什么你都要横叉一手哦,在公司里管人管习惯了?
哎,干嘛非要这么关注我嘛!
其实打从唐小绾住进黎园,各种各样的小浪漫就不曾断过。
抛开三天两头的送衣服,送鞋子,送包包,单是每天上午,二楼休息区花瓶里的花也都是会有人定时更换的。
这些事唐小绾都记着呢。
但感动的同时,她也把每一笔花费都记在了自己的小本子上,计划着有朝一日如数奉还。
“深哥,到了。”
陈鑫话音刚落,黎子深便将红玫瑰又塞回到了唐小绾怀里:“在车里乖乖等着,很快就回来,最多20分钟。”
旋即,车门打开,男人走了。
唐小绾:“?”
她以为男人要带着她一起采购呢。
唐小绾紧贴着车窗玻璃,望着黎子深和陈鑫远去的背影,心里莫名有了一丝失落感。
真讨厌,干嘛不带人家去逛逛!
因为我想把玫瑰花扔到副驾驶,生气了?
切,原来你是个小心眼子!
唐小绾说完便大笑起来,还将鼻头在玻璃上来回蹭着玩,就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特别的得意。
她没想到,黎子深也有幼稚的时候,居然会和自己计较这点小事,
……
南江别苑。
吴妈正在卧室里,小心翼翼地擦拭着浮雕工艺的实木盒子。
“易小姐,如果您还活着,应该有45岁了吧,也许孩子都好几个人了,您别怪我,我只是个下人,没办法。”
吴妈端起一杯菊花茶,一饮而尽。
大颗的泪水顺着脸颊流下。
“记得以前,黎先生在世时,常常念叨着您爱喝菊花茶,说是明目去火。您可能不知道吧,您的这小嗜好都影响到我家子深少爷了,打从那孩子三岁起,黎先生就让他每天两杯菊花茶,如今子深少爷都已经25岁了,您看,时间过得多快。”
年年六十她,头发花白,青筋暴起的手轻轻地擦拭着木盒子,尽管已经油光锃亮了,却总觉得还不够干净。
直到二十分钟后,吴妈才小心翼翼地将那盒子收回抽屉里,重新锁好。
她在别苑待了大半辈子了,别的可能没学会,但什么人前用什么表情,什么场合说什么话,早已是入木三分了。
离开卧室,她就是黎夫人的左膀右臂,下人们尊敬的吴妈,而不在是那个弱小的,任由有钱人摆布的吴丽芳。
老花镜下有着一双深不见底的眸子,斑白的发髻上插着一根牡丹花造型的银簪,在青色印花旗袍的衬托下,整个显得既温婉,又干练。
“吴妈,厨房的人说,饭已经好了,咱们过去吧?”一个下人笑眯眯地说道。
她是负责打扫一楼卫生的。
年龄不大,约20岁的样子。
吴妈眉眼带笑,帮小姑娘捋了捋凌乱的刘海:“不去了,下午贪嘴吃了几块点心,这会儿还撑着呢。”
“噢,那我先过去了。”
“快去吧,多吃点。”
和平常一样,黎夫人晚饭用的很早,也很少,只喝了一碗小米粥,吃了几口菠菜就离开匆匆餐厅,去小花园观赏菊花了。
从梅园带过来的菱角倒是很喜欢,剥一个,吃一个。
动作熟练的令吴妈震惊!
“夫人,您以前吃过菱角?”
黎夫人忽的停下来,若有所思地答道:“嗯,好像是吃过两三次吧,还是振山买的呢,隔得太久,记不清了。”
吴妈听完,眉头轻皱。
菱角是南方才有的东西,菱的根部长在淤泥里,但菱角却长在水里。
因此,它的生长特性决定了种植气候偏爱温暖潮湿,不宜过冷,比如南方的池塘,或是沼泽地。
即便是临近南方的金城,也是不多见的,需要越过楠山,从青城运过来。
黎夫人是土生土长的北方人,手法如此熟练,确实很令吴妈稀罕。
虽然黎夫人嫁入黎家也有25年了,可在这25年里,吴妈从来就没见负责采办的人购买过一次菱角,更别说吃了。
“吴妈,怎么了?”
回过神来的吴妈微微一笑,连忙拿起一个菱角,帮黎夫人剥了起来:“原来是黎先生为您买的,对您可真好。”
黎夫人轻叹一口气:“也许吧。”
吴妈没有再接话,在她的记忆里,已故的黎振山是很讨厌菱角的。
“从今天开始,任何人都不许买菱角,更不许在我眼皮子底下吃菱角,否则就给我滚出别苑。”
26年前的这句话吴妈还记得。
那天,是黎振山的18岁生日,可是他却发了好大的火。
也不知道是哪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将四个菱角放进了瓜子里,导致易小姐扎破手指,流了好多血。
那是她初次到别苑。
长发过肩,皮肤白若凝脂,就像从宫廷画里走出来的仙女,温婉,美丽。
“振山,是我自己太粗心……”
“快坐下,赶紧上点药,千万别感染了,流了这么多血,肯定很疼。”
“没事,一点都不疼。”
吴妈端着药箱,静静地站着,一句话都不敢说。
黎振山的脾气是出了名的暴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