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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血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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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正则拉开门,看见爱人和一个男人躺在一起,看到他回来,二人大睁的双眸中充满了恐惧。

    “贱女人!你竟然背着我偷人?!”

    曾经山盟海誓、情义缠绵的画面直冲大脑,邹正则的双目瞬间通红,举起了菜刀。

    刀锋停在空中,邹正则大口呼吸了两下,放下了刀柄。

    不值得。

    “狗男女,你们就永远在一起吧。”

    邹正则恨恨地丢下菜刀,关上了冰箱冷藏室的门。

    ————

    剪掉蟹腿大钳,去掉螃掩,解开蟹盖,捞出蟹胃,吮吸蟹黄....

    李昂吃蟹的手法极为娴熟,只用筷子跟勺子,就吃出了文人雅士使用蟹八件的效果,举止之优雅,吃相之端庄,姿态之从容,让王丰年警官越看越难受。

    更扯淡的是,这小子一边吃还一边讲笑话,从阳春白雪到下里巴人,各种风格的笑话都能驾驭,将王丛珊母女逗得合不拢嘴,气氛非常之和睦。

    “咳咳。”

    王丰年警官在脑海中搜索到了一个笑话,刻意地咳嗽了一声,在吸引到目光之后,沉声说道:“从前有个小伙子一辈子一事无成,行将就木之际就渴望被人夸一次。这份执念感动了老天爷,他派了一个大夫过来说:‘你这病吧,老厉害了。’”

    ....客厅内的气氛突然沉寂了下来,只剩下电风扇扇叶呼呼转动的声音。

    “哈哈,哈哈哈。”李昂应景地笑了几声,王丛珊和她妈也笑了起来。

    为了打破方才沉默的尴尬,王丛珊把空碗递了过去,“爸爸,给我装碗汤。”

    下意识地,李昂接过了空碗,帮王丛珊打了碗汤,等到他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的时候,只看见王丰年警官停滞在半空中的手掌,与王妈脸上凝重的表情。

    客厅里的气氛,更加肃穆压抑了,空气仿佛能滴出水来。

    “...差点忘了,上次住对门的芳妮她们给我们送过青团来着,我拿几个螃蟹给他们送过去。”

    王妈妈站起身来,去厨房拿了个大号的保鲜盒,装了点螃蟹,出门的时候没把门带上,直接给对门邻居送了过去。

    “芳妮,芳妮?你们在家吗?”

    王妈妈用指关节敲击着对面人家的防盗门,而客厅内,李昂与王丛珊低着头,接受着王警官目光如炬的严肃凝视。

    “怎么没人呢...”

    王妈妈奇怪地抽了抽鼻子,道:“这什么味儿?是从他们家阳台飘过来的么?”

    客厅里,正沉默着食蟹的李昂猛地抬起头来,与王警官一起,看向对面人家的防盗门。

    那里有很浓郁的...血的气味。

    两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站起身来,走到走廊里。

    “他们可能不在家吧,”王警官笑着对妻子说道:“欣婉,你先回去和珊珊吃着吧,我和小李来走廊抽根烟,聊聊天。”

    “聊天?”蒋欣婉狐疑地看了眼丈夫,用眼神表达了“你可别吓到人孩子”的意思,转身走进屋内。

    王警官在妻子进屋之后,将自家防盗门关上,眼神瞬间变得冷漠起来,蹲下身去。

    住在对面的曾魏明与汪芳妮夫妻二人,在门外放置了橡胶材质地毯以阻挡泥土等污染物,而在门内又放置有棉质地毯,提供防滑与隔离细小尘埃的作用。

    讲究。

    王丰年看到,一道浓重血污,从对门邻居防盗门的门槛上,一直延伸至橡胶地毯下方。

    掀开地毯,下方是一片粘腻的、干涸到一半的血泊,

    血液的量能从防盗门内流到外面...要么里面的住户一不小心把还未做成猪血糕的猪血泼洒在了门口,要么,就是大动脉出血还趴在门上淡定地看着自己的血液流干。

    王丰年重重地拍击大门,喊着邻居的名字,在得不到任何回应之后,拿出手机呼叫警局同事前来支援,并给小区物业打了电话,让物业和小区保安都上来一趟。

    正当他打算用力把门踹开的时候,李昂慢条斯理地掏出回形针,扭动几下之后,撬开了防盗门。

    “王哥,别用那种看犯罪分子的眼神看我行么,”李昂收起回形针,挠了挠头,笑道:“撬锁只是我的兴趣爱好,我以前还专门写过论文,探讨市面上常见的十种防盗门锁芯的安全隐患。”

    王丰年绷着脸道,“别叫我哥。”

    李昂面色一喜,从善如流道:“好的,爸,我一定会好好照顾珊珊的。”

    ...要不是时间场合不合适,王丰年肯定自己会让李昂知道知道什么叫做军体拳。

    呼,王警官推开防盗门,只见曾魏明屋内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

    李昂掏出手机,用背光灯稍稍照亮昏暗。

    王丰年没有直接踏入屋内,只是借着李昂的手机灯光,隔着层袖子,小心翼翼地拨开了墙壁上,屋内客厅灯光的按钮。

    光明降临客厅,王丰年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血,血,血,到处都是血污,

    天花板,台灯,墙壁,桌子,地板,电视墙,鞋架.....视线所到之处,都被暗红色彩遮盖。

    滴状、喷溅状、流柱状、擦拭状、接触状....各式各样、千奇百怪的的血迹,充斥着这间房屋。

    像是疯癫画家笔下的抽象画一样。

    难以被忽略的强烈腥臭味,直刺大脑,王丰年的头皮一阵发麻,在他二十多年的刑侦生涯中,从未看见过如此离奇诡异的景象,就算是最近这怪像频发的七个月里,也没有遇到过能与眼前一幕相比拟的案件。

    成年人类的血液总量,大概占体重的百分之六到百分之八,也就是说一个体重70公斤的成年男性,其体内血液总量为4200ml至5600ml,大约相当于三瓶1.5升的大瓶可乐。

    想要造成屋内的这幕奇景,王警官极快地估计出了答案——差不多需要两人的血量。

    “艹,这特么...”王丰年的手掌握紧了门扉,爆了句粗口。

    “嘶....”李昂跟王警官一样,抽了口凉气,沉声说道:“这屋子里的北欧田园风格式装修,恐怕花了不少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