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1章 论有个豪门太太闺蜜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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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手闵娇打趣,“老师,这是徐工想你了吧。”
徐工,徐子健。是翁千歌的前辈,以前同在加国留学,攻读建筑设计。翁千歌的这份工作,就是徐子健牵线的。
徐子健现在有自己的设计团队,翁千歌就是在他手下做事。
因为是跟着徐子健来的,徐子健除了工作上,平日里对翁千歌也格外照顾。团队里的人,都把徐子健和翁千歌看成了一对。当初翁千歌跟着徐子健走,一来是为了摆脱顾沉,二来,她也确实想过,要找个真心对待自己的人。有这种想法,并不是因为翁千歌的道德观单薄。道德感这种东西,也
要看对象的。
顾沉对她不好,又不是一心一意。
对这种丈夫,还要一心一意,那才是傻子。何况,翁千歌已经多次提出离婚,是顾沉不同意。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翁千歌不认为自己还要恪守什么道德底线。
底线不是留给顾沉这种人的。
可是,到目前为止,翁千歌和徐子健还是前辈、后辈,上级和下属的关系,没有更进一步。原因很简单——缺少感觉,是翁千歌对他缺少感觉。
感情这种事,太微妙。
翁千歌认可,徐子健很优秀,出色的建筑设计师,性格也好,关键是对她好。从各方面说,徐子健都是挺不错的。
可是,就是少了点感觉。
翁千歌做过反省,是不是自己太矫情了?但是没办法,就是这一点,她跨不出那一步。
翁千歌和闵娇出了工地,看到徐子健刚停好车,往这边过来,闵娇笑了,“老师,那我就先走了啊,不打扰你和徐工二人世界了。”
翁千歌无力解释,闵娇笑着走开了。
“千歌。”徐子健小跑着过来,“我来的正好吧。”
翁千歌愣了下,不太明白他的意思。徐子健一看就明白了,“你啊,忘了昨天跟你说的话了?”
“……”翁千歌想了下,一拍脑袋,恍然,“看我这个脑子,我是真的忘了。那现在怎么办?我这灰头土脸的,要不,我就不去了。”
昨天徐子健跟她说过,今天要和老板见面。一般来说,这种事是轮不到翁千歌的。徐子健是首席设计师,团队里只要他去就可以了。徐子健带着她,是一番好意。翁千歌想要在团队里脱颖而出,自然也少不了老板
的赏识。
虽然徐子健可以给她分派任务,但翁千歌想要独挑大梁,没有老板的认可、只有徐子健的举荐那也是不够的。
见她打退堂鼓,徐子健失笑。“怎么了?你从家里逃出来,不就是想要做一番事业吗?现在机会摆在面前,怎么又退缩了。”
“不是。”翁千歌皱皱眉,“我是真忘了,现在这样去见老板,会不会太失礼?”
“这样……”徐子健看了下腕表,“先送你回去一趟,洗个澡、换身衣服,虽然不需要多隆重,简单收拾一下还是有必要的。”
“行吗?”翁千歌觉得很抱歉,“会不会耽误时间?”
去见老板,还迟到,肯定是不好的。
“没关系。”徐子健摇摇头,“我陪着你一起,不让你一个人迟到,到时候就说是工地上的事,我们是替老板卖命的,老板一定会理解。就没有老板不喜欢勤劳的员工。”
翁千歌很是感激。“谢谢你啊。”
“哈哈。”徐子健笑着摇头,“我发现,你现在是越来越客气了,以前我们在加国那么要好,你可从来不像现在这样把谢谢经常挂在嘴边。”
是吗?
翁千歌怔忪,其实,她不太记得了。
虽然知道徐子健是她在加过念书时的前辈,印象里,他对自己很照顾,但除此之外,她什么都不记得了。
她出过车祸,在医院里躺过很长时间,后来人是醒了,但却落下了后遗症——比如现在时常犯的头痛症。
另外,就是缺失的记忆。
很奇怪,没了那段记忆,并不影响翁千歌的生活。但,有的时候却又会觉得心头空落落的,十分难受。
“千歌?”徐子健开了车门,等着翁千歌。
翁千歌缓过神来,上了车,样子还是呆怔怔的。徐子健笑问:“这是怎么了?是太累了吗?要是这样,那我们今天就不去了,以后我再找机会。”
“不是。”
翁千歌摇摇头,“我只是……子健,你能多跟我说说,以前在加国的事情吗?”
徐子健微怔,笑着点头,“好啊。那个时候啊,我们一帮人都是精英,结果你一去,把我们的信心都给打击了,你才多大?那么小一个娃娃,竟然是我们的师妹……”
说起过往,徐子健滔滔不绝。
翁千歌静静听着,有些失望。
她想要听的,仿佛不是这些。可是,她想要听什么?她却又不清楚。这种感觉,仿佛人失去了重心,总觉得踩不稳,没有真实感、缺乏安全感。
徐子健把车停在宿舍楼下,“到了,你上去吧。”
“好。”
翁千歌点点头,推门下车,往里走。
“千歌……”徐子健叫住了她。
“嗯?”翁千歌回头,“有什么事吗?”
徐子健等了会儿,笑着摇摇头,“没事,就想告诉你,慢慢来,不用着急。”
“哦,好。”翁千歌转身上了楼。她暗暗吐了口气,其实她知道刚才徐子健为什么叫住她。徐子健是想她邀请他进她的宿舍……虽然,让徐子健进宿舍,他也不会做什么。但是,这个宿舍的门一旦对徐子健开放了,就代表他们的关系进了一步。这可以说是一个信号。而翁千歌还没发做出这样的决
定。
宿舍里,自从封筱筱来过之后,就被填满了——论有个豪门太太闺蜜的好处,这就是了。
翁千歌洗了澡,从衣柜里选了条新裙子,这当然也是封筱筱送来的。她们彼此了解,封筱筱送来的当然是翁千歌喜欢的,也十分合身。换了衣服,翁千歌对着镜子照了照,依旧是素颜,只是上了点淡色的唇膏。她五官明艳,这样就很好看。主要是来了工地之后,每天忙得要死,有上妆、卸妆的时间不如
多睡会儿觉来的实在。放下唇膏,拿上包出门。
助手闵娇打趣,“老师,这是徐工想你了吧。”
徐工,徐子健。是翁千歌的前辈,以前同在加国留学,攻读建筑设计。翁千歌的这份工作,就是徐子健牵线的。
徐子健现在有自己的设计团队,翁千歌就是在他手下做事。
因为是跟着徐子健来的,徐子健除了工作上,平日里对翁千歌也格外照顾。团队里的人,都把徐子健和翁千歌看成了一对。当初翁千歌跟着徐子健走,一来是为了摆脱顾沉,二来,她也确实想过,要找个真心对待自己的人。有这种想法,并不是因为翁千歌的道德观单薄。道德感这种东西,也
要看对象的。
顾沉对她不好,又不是一心一意。
对这种丈夫,还要一心一意,那才是傻子。何况,翁千歌已经多次提出离婚,是顾沉不同意。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翁千歌不认为自己还要恪守什么道德底线。
底线不是留给顾沉这种人的。
可是,到目前为止,翁千歌和徐子健还是前辈、后辈,上级和下属的关系,没有更进一步。原因很简单——缺少感觉,是翁千歌对他缺少感觉。
感情这种事,太微妙。
翁千歌认可,徐子健很优秀,出色的建筑设计师,性格也好,关键是对她好。从各方面说,徐子健都是挺不错的。
可是,就是少了点感觉。
翁千歌做过反省,是不是自己太矫情了?但是没办法,就是这一点,她跨不出那一步。
翁千歌和闵娇出了工地,看到徐子健刚停好车,往这边过来,闵娇笑了,“老师,那我就先走了啊,不打扰你和徐工二人世界了。”
翁千歌无力解释,闵娇笑着走开了。
“千歌。”徐子健小跑着过来,“我来的正好吧。”
翁千歌愣了下,不太明白他的意思。徐子健一看就明白了,“你啊,忘了昨天跟你说的话了?”
“……”翁千歌想了下,一拍脑袋,恍然,“看我这个脑子,我是真的忘了。那现在怎么办?我这灰头土脸的,要不,我就不去了。”
昨天徐子健跟她说过,今天要和老板见面。一般来说,这种事是轮不到翁千歌的。徐子健是首席设计师,团队里只要他去就可以了。徐子健带着她,是一番好意。翁千歌想要在团队里脱颖而出,自然也少不了老板
的赏识。
虽然徐子健可以给她分派任务,但翁千歌想要独挑大梁,没有老板的认可、只有徐子健的举荐那也是不够的。
见她打退堂鼓,徐子健失笑。“怎么了?你从家里逃出来,不就是想要做一番事业吗?现在机会摆在面前,怎么又退缩了。”
“不是。”翁千歌皱皱眉,“我是真忘了,现在这样去见老板,会不会太失礼?”
“这样……”徐子健看了下腕表,“先送你回去一趟,洗个澡、换身衣服,虽然不需要多隆重,简单收拾一下还是有必要的。”
“行吗?”翁千歌觉得很抱歉,“会不会耽误时间?”
去见老板,还迟到,肯定是不好的。
“没关系。”徐子健摇摇头,“我陪着你一起,不让你一个人迟到,到时候就说是工地上的事,我们是替老板卖命的,老板一定会理解。就没有老板不喜欢勤劳的员工。”
翁千歌很是感激。“谢谢你啊。”
“哈哈。”徐子健笑着摇头,“我发现,你现在是越来越客气了,以前我们在加国那么要好,你可从来不像现在这样把谢谢经常挂在嘴边。”
是吗?
翁千歌怔忪,其实,她不太记得了。
虽然知道徐子健是她在加过念书时的前辈,印象里,他对自己很照顾,但除此之外,她什么都不记得了。
她出过车祸,在医院里躺过很长时间,后来人是醒了,但却落下了后遗症——比如现在时常犯的头痛症。
另外,就是缺失的记忆。
很奇怪,没了那段记忆,并不影响翁千歌的生活。但,有的时候却又会觉得心头空落落的,十分难受。
“千歌?”徐子健开了车门,等着翁千歌。
翁千歌缓过神来,上了车,样子还是呆怔怔的。徐子健笑问:“这是怎么了?是太累了吗?要是这样,那我们今天就不去了,以后我再找机会。”
“不是。”
翁千歌摇摇头,“我只是……子健,你能多跟我说说,以前在加国的事情吗?”
徐子健微怔,笑着点头,“好啊。那个时候啊,我们一帮人都是精英,结果你一去,把我们的信心都给打击了,你才多大?那么小一个娃娃,竟然是我们的师妹……”
说起过往,徐子健滔滔不绝。
翁千歌静静听着,有些失望。
她想要听的,仿佛不是这些。可是,她想要听什么?她却又不清楚。这种感觉,仿佛人失去了重心,总觉得踩不稳,没有真实感、缺乏安全感。
徐子健把车停在宿舍楼下,“到了,你上去吧。”
“好。”
翁千歌点点头,推门下车,往里走。
“千歌……”徐子健叫住了她。
“嗯?”翁千歌回头,“有什么事吗?”
徐子健等了会儿,笑着摇摇头,“没事,就想告诉你,慢慢来,不用着急。”
“哦,好。”翁千歌转身上了楼。她暗暗吐了口气,其实她知道刚才徐子健为什么叫住她。徐子健是想她邀请他进她的宿舍……虽然,让徐子健进宿舍,他也不会做什么。但是,这个宿舍的门一旦对徐子健开放了,就代表他们的关系进了一步。这可以说是一个信号。而翁千歌还没发做出这样的决
定。
宿舍里,自从封筱筱来过之后,就被填满了——论有个豪门太太闺蜜的好处,这就是了。
翁千歌洗了澡,从衣柜里选了条新裙子,这当然也是封筱筱送来的。她们彼此了解,封筱筱送来的当然是翁千歌喜欢的,也十分合身。换了衣服,翁千歌对着镜子照了照,依旧是素颜,只是上了点淡色的唇膏。她五官明艳,这样就很好看。主要是来了工地之后,每天忙得要死,有上妆、卸妆的时间不如
多睡会儿觉来的实在。放下唇膏,拿上包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