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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三十二章 以一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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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叱像是一个很有成就感的包租公,走在清晨的大街上看着四周的店铺,虽然还没有开门,可却有一种满足感。

    店铺不都是他的,但子民都是他的。

    以前他总想着的是怎么才能养活师父,最好就是有这样一家店面,生意不求很好,只是能有个营生就好,让那老家伙每天都会因为收入几个小钱而乐的合不拢嘴。

    长眉道人是一个很容易满足的人,吃穿住行并无奢求,有则满,他这辈子唯一的不满足,就是当初为李叱改命。

    他可以一辈子云游天下饥一顿饱一顿,但是丢丢儿不行,丢丢儿得有好日子过。

    这个老人让丢丢过上了好日子,然后丢丢儿让很多很多人过上了好日子。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老道人辛苦十年,改的是天下。

    除非必要,李叱还是喜欢步行。

    他和高希宁说过,如果人间是一本书,那么慢一些才能看的更仔细。

    骑马是一目十行却未必能过目不忘,坐车是看的断断续续一知半解,走路才是慢慢看细细看。

    这人间,值得看。

    他的人间,就更值得看。

    一个早起的小贩看到了李叱,已经连续好几天每天都能在这个时间看到李叱,所以他很开心,这种感觉就是每一天的一开始就充满了希望和满足。

    每一天都有个一开始,每个人都有个一开始,每件事也都有个一开始。

    宁王到豫州了,豫州人的日子就眼见着过的好起来。

    百姓们亲眼看到了豫州的变化,所以就忍不住去羡慕冀州,因为宁王才来豫州没多久,他在冀州可是有好多年。

    想想看,冀州那边的日子过的会有多好?

    不要说太远,六七年前,豫州这边人人都知道冀州日子过的苦,如果让他们跟冀州百姓换日子过,他们才不乐意。

    现在的话,让他们和冀州百姓换日子过,他们能美的睡觉都笑醒。

    曾经的冀州是战乱之地,北边就是宿敌黑武,冀州就是战略上的缓冲地,历来都是牺牲冀州而保全中原。

    如今不一样,可能整个中原都没有比冀州更太平的地方。

    小贩看到李叱就远远的俯身行礼,李叱就远远的朝着他挥手致意。

    两个人的笑容,让这清晨都变得温暖起来。

    从廷尉府走到松鹤楼大概有四五里左右的距离,这四五里长的路,就是高希宁划出来的战场。

    所有廷尉都放下其他案子,只盯着这条街。

    因为李叱每天都来的早,所以曹猎也就不得不更改了作息时间。

    他习惯了晚睡晚起,只要没有任务的时候,他大部分日子都会睡到中午之前。

    这几天改了作息之后发现,原来形成习惯并不需要多久,很多以为的困难克服起来也没有预想的那么不容易。

    最主要的是,每天早起之后会发现,时间似乎都比以往多了不少。

    可是很舒服的活动一会儿,然后很舒服的吃一顿早餐,也就有了更多的时间可以思考。

    松鹤楼的正门打开,小伙计伸了个懒腰出门,拿着扫把出来清扫门前。

    或许是觉得不对劲,他抬起头看了看,这才发现对面路边居然站着个人。

    在他出来的时候对面还是空无一人,所以此时突然出现的身影把他吓了一跳。

    小伙计居然还认识这个人,以往经常会来松鹤楼吃饭,是豫州城里比较有名气也颇有些威望的一位商人,行运车马行的东家雁北城。

    “雁先生,这么早?”

    小伙计笑着打招呼,手却在背后

    打了个手势,屋子里的人随即明白过来。

    雁北城能出现在松鹤楼门外,却没有一个暗哨回松鹤楼里禀报,甚至没有人能发出示警,就足以说明问题。

    “你也早。”

    雁北城客客气气的回了一句,他还是站在那没有动,而是看着松鹤楼的正门。

    片刻后,雁北城问那小伙计:“你每天都清扫门前,那你知道不知道,从我这里走到松鹤楼的大门有多远?”

    “五十二步。”

    小伙计回答:“我每天都扫,每天都走,所以知道。”

    雁北城嗯了一声,然后又问了一句:“这五十二步,很难走过去吗?”

    小伙计把手里的扫把举起来:“拿着这个东西很容易走个来回,但拿着别的东西就会很难。”

    雁北城点了点头,有些遗憾的说道:“可我确实拿着的是别的东西。”

    他把背后的包裹摘下来,打开之后取出来两件东西。

    一把剑一条鞭,剑长三尺,鞭长一丈半。

    雁北城说:“我想试试有多难。”

    走好了是五十二步路,走不好是一步一轮回。

    小伙计已经在后退,因为他知道自己绝对不是对手,能悄无声息的走到松鹤楼门口的人,他一定打不过。

    雁北城将长剑绑在自己身后,手中握住长鞭开始迈步向前。

    “雁先生。”

    松鹤楼的掌柜段继师走出门,朝着雁北城抱了抱拳:“为什么是你来?”

    雁先生道:“没有那么多为什么,如果凡事皆按道理而行,这世上便会少一半犯错的人。”

    段继师道:“雁先生在我们这还存着一坛酒,那可是好酒,三十年的陈酿。”

    雁先生道:“如果我走进松鹤楼,我自己喝掉它,如果我没走进松鹤楼,想请你们帮我洒在地上。”

    他迈步走上大街,从这边走到那边,五十二步。

    他迈出了第一步。

    这一步,脚底还没有落在大街上,至少有一百余支弩箭从松鹤楼那边激射过来。

    每一个窗口都有人,每一个人都训练有素。

    而此时,曹猎就坐在一楼正堂里等着吃早饭,李叱还没有到,早饭就还没有开。

    他看着对面大街上走过来的,在桌子上铺好的宣纸上写下一个雁字。

    沉思片刻后,在雁字后边加了一个字。

    几?

    几个的几,几多的几,几个人的几,几多高的几。

    昨天小张真人来过,下午,他们坐在酒楼里喝茶闲聊的时候,小张真人也说起了他和余九龄说过的那些话。

    关于宁王这边有多少个高手的判断,而这些高手在小张真人看来,都是一。

    不管是一下还是一中,都已经是江湖中站在最顶峰的那一类人。

    小张真人说,这么多一中一下加起来,难道还打不过一个可能是一上的人?

    当时曹猎说......你怎么知道对面只有一个一?

    小张真人怔住。

    曹猎说,你虽然是江湖中人,但你不懂什么是江湖,江湖中有多数赴死,皆因情义二字。

    你也不懂,并不是你觉得的那样,坏人的那边就没有人情,就没有人讲情义二字。

    曹猎在纸上写下这个几,换一个说法就是......他想知道是从几开始。

    如果以一开始,那今天这局面,难道还能有多低级?

    他不太希望是一开始,那样会变得很难。

    李叱希望那些人在他来松鹤楼的半路上动手,但是这些人显然没打算按照李叱希望的那样去做。

    曹猎沉思这是为什么,大概几息之后就想明白了。

    因为对方想让宁王这边的人动起来。

    曹猎觉得自己是一个诱饵,宁王觉得他才是诱饵,可现在......雁北城才是。

    一百多支弩箭,在那条长鞭前像是泥沉大河一样,连一点水花都没有溅起来。

    长鞭像是一条巨蟒在雁北城身前盘旋,转动起来的鞭子就不是一层防御,而是很多层。

    转多少圈,就有多少层,这便是软兵器难练的地方,也是软兵器强悍的地方。

    一步,两步,三步......

    雁北城荡开一百多支弩箭,人已经往前走了三步远。

    就在这时候,在松鹤楼掌柜段继师的身后有一人迈步而出,这人看起来四十岁左右模样,身材已经发福到有些走形,肚子腆着,低头的时候,大概不会看到自己的鸟。

    这不是他一个人的悲哀,到了他这个年纪,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悲哀。

    他从松鹤楼里出来,走过段继师身边。

    段继师说:“你可能有些勉强。”

    中年胖子说:“我儿子十九岁了,他一直不喜欢我,因为我是混暗道的,豫州城里混暗道的人有一半尊敬我,其中却没有他。”

    段继师点头:“懂了。”

    中年胖子回头看向坐在那的曹猎:“惊谪候,你说过,你生而高贵,也历来高贵,所以你的朋友不多,我不是你的朋友,我叫金满堂。”

    曹猎道:“你儿子叫金展意,我知道。”

    金满堂笑起来,很释然的笑。

    他迈步继续向前:“老段,最先走出来的人会更容易被记住,对不对?”

    段继师再次点头:“我会帮你记住。”

    金满堂腾空而起,两条大袖像是吃饱了风的船帆,用衣袖硬生生的挡住了长鞭。

    砰地一声,两条衣袖尽碎。

    用两条衣袖为代价,换了那条长鞭在半空中停滞。

    下一息,金满堂已经掠至雁北城身前,一掌朝着雁北城的心口位置拍落。

    雁北城的长鞭在左手,长剑在背后,他右手抬起来,中指食指并拢往前一点。

    这一点,就在金满堂的掌心。

    两指透过,掌心洞穿。

    那一刻,金满堂的眼睛骤然睁大。

    雁北城轻叹一声:“你是混暗道的人,不该在这。”

    金满堂道:“我是混暗道的人,我今日若不能在这,以后也不能了。”

    雁北城忽然有些悲伤起来,他轻叹一口气后说道:“我以为你是为了钱不要命,毕竟惊谪候很有钱。”

    他悲伤,是因为他明白了,金满堂也是来赴死的,也是因为感情而来赴死的,与他一样。

    于是便有了些悲伤。

    金满堂笑起来:“就是为了钱啊,为了以后我孩子手里用的是干净钱。”

    他说完这句话后忽然发力,用被洞穿的手握住雁北城的手,然后另一只手握拳朝着雁北城的面门砸了下来。

    长鞭兜回来,噗的一声将金满堂的脖子刺穿,从后颈刺入从咽喉处刺出。

    雁北城道:“走的慢些,我大概还能追上你。”

    金满堂的尸体缓缓倒了下去。

    楼子里,曹猎抬起手,用笔把雁字后边的几字划掉,写下另外一个字。

    一。

    果然还是一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