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天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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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叶蕾够聪明,学着我的样子,咬破了舌尖,一口血喷在了李自成的脸上,我原本以为不是处男处女的血,威力不会那么大,可是那李自成被叶蕾的血一喷,直接大吼了一声,那血直接喷到了他的嘴里。
李自成一吞到叶蕾的血,突然肚子就跟充满了气一样,然后大口大口的吐出些什么,原来是魂魄,一共六个魂魄,这其中一定有田家少爷的魂魄,我赶紧掏出瓶子,来吸收魂魄,李自成没了魂魄,力量好像少了许多,直接摊在了地上,一动也不动了。
“想不到你的……血这么厉害,我以为只有处男处女的才管用么。”我这会已经累的上气不接下气了。
叶蕾的脸上突然一红,低下了头,哦,明白了,她也是处女啊……
我拿着问天走到李自成身边,问道:“我问你,是不是有个姓赵的找过你?他跟你说了什么?”
李自成这会没了魂魄支撑,浑身冒着冷汗,看样子马上就要化成一股青烟了,用不了多久就要灰飞烟灭了。
“朕好……难受……把魂魄给我……快把魂魄给我……”
“呵呵,你也会难受,你先回答我的话,我可以考虑下让你多活一阵子。”
李自成没得选择了,他还以为可以万寿无疆呢,想不到今天会落道我的手里,原来那天赵晗下了地宫,用了一种拘鬼术,把李自成的魂魄请了出来,跟他做了一个交易,赵晗告诉他,只要吸收十八个小孩子的魂魄,就可以重新复活,到时候重反人间,恢复大顺天下。
而李自成则把自己的天子剑给了他,作为交换,赵晗要天子剑干什么?李自成说自己我不知道,赵晗给了他一个魂魄,他吸收以后觉得功力大增就把天子剑给了他,至于人家那剑干什么,他也没问。
“朕已经吸收了六个了,还差十二个,这样,你们帮朕,只要朕能复活,就可以登基,坐拥天下,你们就是开国元勋,与朕一起共享荣华。”这个可怜的皇帝,还想着天下,万一让你复活了,只怕这天下又要大乱了。
“好了,李自成,你还是灰飞烟灭吧,说不定还可以重新投胎。”说完话,我带着叶蕾一起离开了地宫。
一上来,九爷跟田在源都等着急了,首先把田少爷的魂魄送还到孩子的体内,睡了几天的小少爷,魂魄一回去,也醒了过来,田在源怎么感谢,这里就不说了,叶蕾从地宫里出来的时候,拿了很多文物,要送到博物馆。
大家一起吃了顿饭,就算是分道扬镳了,我也得好好休息下了,车上,九爷看着我,贪了一口气,说到:“你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不如你啊。”
“九爷,你这是什么话,我跟你还有很多东西要学呢。”
“不是,就凭你这勇气,九爷我就自愧不如啊。”我感觉到,九爷说的是真心话。
这次地宫算是把我累坏了,在家足足睡了三天,刚一起床,就听见楼下有人在说话,我现在二楼看着,九爷正在接待客户,听口音是广东人。
“宋现僧,哦是东莞打灰机来滴,慕名而来哦,造就听挫泥四港岛泥溜滴看相专家,哦想请泥给哦看看念想。”说话的是矮胖子,一米五多的身高,秃头,尖嘴猴腮的,活脱一只肥猴子。
九爷听着他的广东普通话,有些费劲,让伏静给他倒了一杯茶,伏静穿上了一套九爷特制的衣服,可以在白天走动了,现在在店里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对外就说是九爷的助理。
那广东人名叫王金彪,生意人,听说做的还挺大,东莞一半的工厂都是他的买卖,刚开始九爷以为他是做生意不顺,或者被鬼纠缠,才来找他,可是听他说,他什么问题也没有,就是觉得不舒服,去医院看了也没病,但就是整天不对劲。
“宋现僧,泥不急道啦,哦陷在内天感觉不对襟,七也七不想,岁也岁不下,有戏厚还觉得头昏眼花啦。”这算什么毛病,要我看,全是钱多烧的,浪催。
不过听这个王金彪的意思,他最近刚买了一栋别墅,住进去以后就成了这样,想让九爷过去看看,九爷不想去,最近他为了研究那个什么天子剑,已经够晕头转向了,哪有空理他,不过看在钱的份上,九爷还是给他写了几道灵符,让他拿回去,贴在床上,三天后再把灵符烧了放进水里喝点,更重要的是夜里跟早上要对着太阳和月亮跑步,来吸收天地灵气。
王金彪收完灵符后,扔下几万块,就高高兴兴的离开了,他一走,我就问九爷,你让他烧灵符,是用来排除体内的毒气,我能理解,可是让他跑步,说什么吸收天地灵气,是什么意思啊?
九爷一笑,告诉我,你看他那个胖样子,不折腾下,他怎么会觉得这个东西灵呢,这种有钱人平常花天酒地的,身子早就虚了,让他跑跑地,出出汗,自然就会舒服点,到时候,就不头晕眼花,也不会胃口睡眠不好了。
这九爷真能折腾人,对了,也不知道天子剑,九爷查的怎么样了。
九爷告诉我,所谓天子剑都是每个朝代随身携带的宝剑,当然除了开国的马上天子以外,大多皇帝都是做个样子,剑都不开刃,只有那些真正靠打仗夺得江山的天子才会用一些神兵利刃。
而且这天子剑,一般来说都是杀人无数,战场上用来杀敌,建国以后,用来杀大臣,总之这种剑都是沾满了鲜血,而且其中冤死的居多,使得一些孤魂野鬼都不敢靠近,所以皇帝死后也要把它当做自己的陪葬品,用来防止自己生前杀过的恶鬼找他报仇。
要不是李自成为了复活,只怕是不管说什么,也不会答应把剑给赵晗的,如果当时李自成手上有天子剑,我估计我这条小命是不能保了。
还好叶蕾够聪明,学着我的样子,咬破了舌尖,一口血喷在了李自成的脸上,我原本以为不是处男处女的血,威力不会那么大,可是那李自成被叶蕾的血一喷,直接大吼了一声,那血直接喷到了他的嘴里。
李自成一吞到叶蕾的血,突然肚子就跟充满了气一样,然后大口大口的吐出些什么,原来是魂魄,一共六个魂魄,这其中一定有田家少爷的魂魄,我赶紧掏出瓶子,来吸收魂魄,李自成没了魂魄,力量好像少了许多,直接摊在了地上,一动也不动了。
“想不到你的……血这么厉害,我以为只有处男处女的才管用么。”我这会已经累的上气不接下气了。
叶蕾的脸上突然一红,低下了头,哦,明白了,她也是处女啊……
我拿着问天走到李自成身边,问道:“我问你,是不是有个姓赵的找过你?他跟你说了什么?”
李自成这会没了魂魄支撑,浑身冒着冷汗,看样子马上就要化成一股青烟了,用不了多久就要灰飞烟灭了。
“朕好……难受……把魂魄给我……快把魂魄给我……”
“呵呵,你也会难受,你先回答我的话,我可以考虑下让你多活一阵子。”
李自成没得选择了,他还以为可以万寿无疆呢,想不到今天会落道我的手里,原来那天赵晗下了地宫,用了一种拘鬼术,把李自成的魂魄请了出来,跟他做了一个交易,赵晗告诉他,只要吸收十八个小孩子的魂魄,就可以重新复活,到时候重反人间,恢复大顺天下。
而李自成则把自己的天子剑给了他,作为交换,赵晗要天子剑干什么?李自成说自己我不知道,赵晗给了他一个魂魄,他吸收以后觉得功力大增就把天子剑给了他,至于人家那剑干什么,他也没问。
“朕已经吸收了六个了,还差十二个,这样,你们帮朕,只要朕能复活,就可以登基,坐拥天下,你们就是开国元勋,与朕一起共享荣华。”这个可怜的皇帝,还想着天下,万一让你复活了,只怕这天下又要大乱了。
“好了,李自成,你还是灰飞烟灭吧,说不定还可以重新投胎。”说完话,我带着叶蕾一起离开了地宫。
一上来,九爷跟田在源都等着急了,首先把田少爷的魂魄送还到孩子的体内,睡了几天的小少爷,魂魄一回去,也醒了过来,田在源怎么感谢,这里就不说了,叶蕾从地宫里出来的时候,拿了很多文物,要送到博物馆。
大家一起吃了顿饭,就算是分道扬镳了,我也得好好休息下了,车上,九爷看着我,贪了一口气,说到:“你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不如你啊。”
“九爷,你这是什么话,我跟你还有很多东西要学呢。”
“不是,就凭你这勇气,九爷我就自愧不如啊。”我感觉到,九爷说的是真心话。
这次地宫算是把我累坏了,在家足足睡了三天,刚一起床,就听见楼下有人在说话,我现在二楼看着,九爷正在接待客户,听口音是广东人。
“宋现僧,哦是东莞打灰机来滴,慕名而来哦,造就听挫泥四港岛泥溜滴看相专家,哦想请泥给哦看看念想。”说话的是矮胖子,一米五多的身高,秃头,尖嘴猴腮的,活脱一只肥猴子。
九爷听着他的广东普通话,有些费劲,让伏静给他倒了一杯茶,伏静穿上了一套九爷特制的衣服,可以在白天走动了,现在在店里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对外就说是九爷的助理。
那广东人名叫王金彪,生意人,听说做的还挺大,东莞一半的工厂都是他的买卖,刚开始九爷以为他是做生意不顺,或者被鬼纠缠,才来找他,可是听他说,他什么问题也没有,就是觉得不舒服,去医院看了也没病,但就是整天不对劲。
“宋现僧,泥不急道啦,哦陷在内天感觉不对襟,七也七不想,岁也岁不下,有戏厚还觉得头昏眼花啦。”这算什么毛病,要我看,全是钱多烧的,浪催。
不过听这个王金彪的意思,他最近刚买了一栋别墅,住进去以后就成了这样,想让九爷过去看看,九爷不想去,最近他为了研究那个什么天子剑,已经够晕头转向了,哪有空理他,不过看在钱的份上,九爷还是给他写了几道灵符,让他拿回去,贴在床上,三天后再把灵符烧了放进水里喝点,更重要的是夜里跟早上要对着太阳和月亮跑步,来吸收天地灵气。
王金彪收完灵符后,扔下几万块,就高高兴兴的离开了,他一走,我就问九爷,你让他烧灵符,是用来排除体内的毒气,我能理解,可是让他跑步,说什么吸收天地灵气,是什么意思啊?
九爷一笑,告诉我,你看他那个胖样子,不折腾下,他怎么会觉得这个东西灵呢,这种有钱人平常花天酒地的,身子早就虚了,让他跑跑地,出出汗,自然就会舒服点,到时候,就不头晕眼花,也不会胃口睡眠不好了。
这九爷真能折腾人,对了,也不知道天子剑,九爷查的怎么样了。
九爷告诉我,所谓天子剑都是每个朝代随身携带的宝剑,当然除了开国的马上天子以外,大多皇帝都是做个样子,剑都不开刃,只有那些真正靠打仗夺得江山的天子才会用一些神兵利刃。
而且这天子剑,一般来说都是杀人无数,战场上用来杀敌,建国以后,用来杀大臣,总之这种剑都是沾满了鲜血,而且其中冤死的居多,使得一些孤魂野鬼都不敢靠近,所以皇帝死后也要把它当做自己的陪葬品,用来防止自己生前杀过的恶鬼找他报仇。
要不是李自成为了复活,只怕是不管说什么,也不会答应把剑给赵晗的,如果当时李自成手上有天子剑,我估计我这条小命是不能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