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跑车,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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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o4章 跑车,美女
“好好回去养伤,不用跟着我了,如果我再看见你跟着我,我就……”
女孩站起身来,凶巴巴的看着男孩,然后把手里的药棉和药水塞进男孩手里,转身往前走去。
“喂——”男孩在后面叫道。
“我不叫喂,我叫姜玉。”女孩转过头来,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忽然感觉很难受,说话的声音也大了起来,却把自己吓了一跳。
“姜玉,你买这些东西花了不少钱吧?”男孩看着女孩,笑着问道,嘴巴裂了老大,笑的没心没肺的,他第一天就知道了女孩的名字,可是却不敢叫,可是这一次是女孩让他叫的,他想不开心都不行。
“?”
女孩没说话,只是很奇怪的看着男孩,不知道他问这个什么意思。
“你放心,你花了多少钱,我一定会尽快还给你的。”男孩说道,很认真。
“不用你还。”
女孩忽然大叫了起来,比刚刚的声音还大,然后转过身往家的方向跑去,头也不回的说道:“接下来几天都不准送我,否则我就不把你当朋友了。”
说完,女孩扬长而去,只留下原地被吓的不敢动弹的男孩。
男孩又咧着嘴笑了起来,很开心,很没心没肺的样子,心中对自己说:原来在她心里已经把自己当成好朋友了啊?
男孩又抬起头,直到目送女孩的身影消失在马路尽头,才慢慢的转过身,向着来路走去,额头的青筋一蹦一蹦的,好像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感觉到脚上的疼痛难以负荷。
“荆飞,你怎么在这儿?”一个惊喜的声音从身后响起。
男孩奇怪的转过头,看见不远处站着一个胖乎乎很可爱的女孩,正是自己班级的同学程思雨。
胖女孩的眼神很吃惊,然后快步走了过来,关心的看着他道:“你的脚怎么了?要不要我送你去医院?”
“没事,只是扭了下。”
男孩淡淡的说道,然后对着胖女孩点点头,直接走了过去 ,从始至终都没认真看一眼女孩的眼睛,他逐渐远去的背景就像是一个骄傲的雄孔雀……和刚刚在白衬衫女孩面前的那种傻乎乎的样子完全不同……
胖女孩看着男孩离开的背影,小嘴使劲的撅了撅,却没有出声,只是转过头看着先前白衬衫女孩离开的方向抱怨了一声……
……
接下来的几天,男孩果然没有出现。
穿着白衬衫的女孩每次回家的路上都会忍不住回头看十几次不止,哪怕是明知道男孩不会出现她也会不受控制的回头,女孩现,原来不知不觉中她已经习惯了男孩的护送,哪怕是一句话不说,就那么默默的跟在自己身后,都会让她心里变得无比踏实……
直到一个星期后。
女孩在一次无意的回头时候再次看见了男孩的身影,男孩的身影很挺拔,可是却吊儿郎当的,尤其是嘴里叼着一根烟卷的样子就像是一个街头小混混。
可就是这个小混混一样的男孩的出现,让女孩的心里有种莫名的开心。
不知道为什么她就站住了脚步,等着男孩一点一点的靠近,问道:“你的脚好了么?”
女孩问的很随意,也很冷淡。
“好了,哦,还有一点点疼,不过已经没事了……”男孩低着头,似乎很心虚,不敢去看女孩的眼睛。
女孩的嘴角轻轻的抿了抿,难得的露出一丝笑意,假装无意的低头看了眼男孩的右脚,然后一句话不说转过身继续往家走去……
时间一天天过去,男孩每天都风雨无阻的护送女孩回家,就像是在坚持一件最神圣的事情。
女孩也已经习惯了每次走出校门时看见男孩从不远处悄无声息的出现,然后默默的跟在自己后面。
两个人说话的时候很少,十天八天也不会说一句话,可是却已经达成了某种默契,女孩再也没有要求男孩不要跟着自己。
直到这一天,女孩将一本抄的很规整的笔记递给男孩,然后对他说:“你不要每天都浪费时间送我回家了,你回去好好读书,只要你能考试进入百花榜,我就做你女朋友?”
……
从那一天开始,男孩再也没有出现在女孩的身后。
女孩依旧每次回家的路上会不止一次的回头看身后的道路,可是却从不后悔自己的决定,因为她已经偷偷的了解过男孩的事情,知道男孩是整个学校里都出名的坏学生,甚至还有个很霸气的外号,叫霸王。
女孩并不是看不起男孩,她早已经把男孩看成了是自己的好朋友,在她心中,男孩最好的出路就是好好读书然后有一个大好前程,而不是把时间都浪费在送自己回家的路上,甚至,为了能够让男孩认真读书,她第一次说谎骗了他,告诉他只要他学习好了自己就做他男朋友……
而从那一天开始,男孩再也没出现过,就像是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一样……
……
事实上,男孩确实听从了女孩的话,很认真的学习了几天,可是他却现自己根本不是学习的材料,无论如何也学不下去,每次翻开那份笔记本的时候脑海中都会浮现出女孩的样子,根本就静不下心来。
男孩果断放弃了继续学习的念头,虽然女孩的条件很诱人,可是他却从来没想过真的要女孩做自己的女朋友,不是他没出息,而是他从来都不觉得自己能配得上女孩。
于是,他又偷偷的跟在女孩身后送她回家,因为她现只有送女孩回家的时候自己才是最开心的时候。
只是这次他一直都很小心,不敢让女孩看见,他怕女孩看见自己后那失望的眼神。
直到有一天,几个县城的混混拦住了他的去路,不由分说的揍了他一顿,并且警告他离女孩远点。
那一刻他才知道,原来女孩早就已经在小的时候定了娃娃亲,她的定亲对象是县城里某个很有权势的官二代,那几个混混就是那个官二代听说了自己纠缠女孩的事情派来收拾自己的。
男孩又偷偷的打听了一下,最后知道这个官二代也是一个人渣败类,因为家里有钱有权,无恶不作,根本就配不上女孩。
于是。
有一天他直接找到了那个官二代,他要用自己的拳头让这个官二代惧怕,让他放弃女孩,因为这个官二代的种种都说明他根本配不上女孩,男孩绝对不能容忍女孩嫁给这样一个人渣败类,他会心疼……
可是结果却是他再一次被胖揍了一顿,而且打的很惨,胳膊和腿全都出现了骨骼,最后就像是被丢尸体一样丢在县城某个边缘的小河边,无人理睬……
那一刻他才知道,原来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能打就行的,权利和金钱才是最可怕的武器,那个官二代明明弱不禁风,可是他的身边却有着一群对手……
也是那一天,一个穿着白裙子长的跟个狐狸精的女人出现在了男孩面前。
她先是围着男孩转了一圈,然后蹲下身子用一只小手轻轻抚摸着男孩的脸蛋,笑嘻嘻的跟个狡诈狐狸精似的问道:“小弟弟,姐姐看上你了,你要不要和姐姐私奔啊?”
那一刻男孩看着女人那张美的不像话的脸蛋,犹豫了很久,然后重重的点了点头……
……
一辆红色的兰博基尼跑车缓缓的驶进小区,让负责看门的门卫眼睛顿时就是一亮,他已经不止一次看见这辆跑车,可是每次看见都会心跳加。
他曾偷偷查阅过这辆跑车的价值竟然要两百多万,可以说是整个小区里最豪华的一辆跑车,最重要的是开跑车的还是一个千娇百媚的大美女。
在门卫艳羡和垂涎的目光中,兰博基尼熟练的驶进了车库,车门打开,一个妖娆妩媚的身穿职业装的气质美女从里面走了出来,无论是气质还是那白嫩的肌肤,或者是那诱人的脸蛋和一双仿佛时刻荡漾着水波的桃花眼,都绝对是一个极品尤物。
不少人看见了这个美女,可是却没一个人敢靠近,因为这个女人的气场太足了,她就像是女王一样高高在上,踩着骄傲的猫步从人们的视线中走进了大楼……
女人就是胡梅。
胡梅对自己现在的生活很满意,她本来就是一个懂得享受的人,现在更是享受的没边,尤其是她现在名下就有一个级会所,里面囊括了所有最顶级的美容护理器材。
而本来就水嫩的肌肤也在这段时间用各种美容方式的滋润的更加水嫩光滑,就像是十**岁的小姑娘似的,唯一的不足就是对目前住的地方有点不满意,虽然眼前这个房子在她眼中也已经是皇宫一样的奢侈了,可她还是觉得不如在青莲居住着那么有优越感,她觉得青莲居那样 地方才是真正的豪宅,哪怕就是在那里睡在客厅的沙上也比在这金碧辉煌的楼里要舒服的多……
慕小姐刚刚给自己电话说有事出差了,要自己抽时间回去打理下,还要顺便照顾照顾荆飞的生活起居。
只是很快,胡梅的嘴角就又露出一抹得意,想起了下午慕倾城给自己的电话内容,看来自己又有借口可以回去了,到时会自己就借助照顾荆飞住在那里好了,哈哈……
胡梅心里越想越是兴奋,就连猫步都走的比平时妖娆了许多。
很快,胡梅就来到了自家门前,伸出一只白生生的小手摸出钥匙利索的打开房门,心里还在想着自己马上就开始收拾收拾东西,然后马上就赶去青莲居,一想起自己今晚就能够找借口住在青莲居里面,胡梅就说不出的兴奋,连一刻钟都不想耽误。
可是……
刚推开自家房门胡梅就觉得眼前一黑,差点没趴在地上,房间里乌烟瘴气,就跟着了火一样扑面而来,空气中还充斥着一股浓重的酒精味,隐约可以看见正对门口的客厅沙上有一个模糊的人影坐在那里,一道隐约的火光一闪一闪 ……
“妈呀,鬼啊——”
胡梅惨叫一声,吓得差点没趴在地上,转头就往回跑……
第3o4章 跑车,美女
“好好回去养伤,不用跟着我了,如果我再看见你跟着我,我就……”
女孩站起身来,凶巴巴的看着男孩,然后把手里的药棉和药水塞进男孩手里,转身往前走去。
“喂——”男孩在后面叫道。
“我不叫喂,我叫姜玉。”女孩转过头来,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忽然感觉很难受,说话的声音也大了起来,却把自己吓了一跳。
“姜玉,你买这些东西花了不少钱吧?”男孩看着女孩,笑着问道,嘴巴裂了老大,笑的没心没肺的,他第一天就知道了女孩的名字,可是却不敢叫,可是这一次是女孩让他叫的,他想不开心都不行。
“?”
女孩没说话,只是很奇怪的看着男孩,不知道他问这个什么意思。
“你放心,你花了多少钱,我一定会尽快还给你的。”男孩说道,很认真。
“不用你还。”
女孩忽然大叫了起来,比刚刚的声音还大,然后转过身往家的方向跑去,头也不回的说道:“接下来几天都不准送我,否则我就不把你当朋友了。”
说完,女孩扬长而去,只留下原地被吓的不敢动弹的男孩。
男孩又咧着嘴笑了起来,很开心,很没心没肺的样子,心中对自己说:原来在她心里已经把自己当成好朋友了啊?
男孩又抬起头,直到目送女孩的身影消失在马路尽头,才慢慢的转过身,向着来路走去,额头的青筋一蹦一蹦的,好像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感觉到脚上的疼痛难以负荷。
“荆飞,你怎么在这儿?”一个惊喜的声音从身后响起。
男孩奇怪的转过头,看见不远处站着一个胖乎乎很可爱的女孩,正是自己班级的同学程思雨。
胖女孩的眼神很吃惊,然后快步走了过来,关心的看着他道:“你的脚怎么了?要不要我送你去医院?”
“没事,只是扭了下。”
男孩淡淡的说道,然后对着胖女孩点点头,直接走了过去 ,从始至终都没认真看一眼女孩的眼睛,他逐渐远去的背景就像是一个骄傲的雄孔雀……和刚刚在白衬衫女孩面前的那种傻乎乎的样子完全不同……
胖女孩看着男孩离开的背影,小嘴使劲的撅了撅,却没有出声,只是转过头看着先前白衬衫女孩离开的方向抱怨了一声……
……
接下来的几天,男孩果然没有出现。
穿着白衬衫的女孩每次回家的路上都会忍不住回头看十几次不止,哪怕是明知道男孩不会出现她也会不受控制的回头,女孩现,原来不知不觉中她已经习惯了男孩的护送,哪怕是一句话不说,就那么默默的跟在自己身后,都会让她心里变得无比踏实……
直到一个星期后。
女孩在一次无意的回头时候再次看见了男孩的身影,男孩的身影很挺拔,可是却吊儿郎当的,尤其是嘴里叼着一根烟卷的样子就像是一个街头小混混。
可就是这个小混混一样的男孩的出现,让女孩的心里有种莫名的开心。
不知道为什么她就站住了脚步,等着男孩一点一点的靠近,问道:“你的脚好了么?”
女孩问的很随意,也很冷淡。
“好了,哦,还有一点点疼,不过已经没事了……”男孩低着头,似乎很心虚,不敢去看女孩的眼睛。
女孩的嘴角轻轻的抿了抿,难得的露出一丝笑意,假装无意的低头看了眼男孩的右脚,然后一句话不说转过身继续往家走去……
时间一天天过去,男孩每天都风雨无阻的护送女孩回家,就像是在坚持一件最神圣的事情。
女孩也已经习惯了每次走出校门时看见男孩从不远处悄无声息的出现,然后默默的跟在自己后面。
两个人说话的时候很少,十天八天也不会说一句话,可是却已经达成了某种默契,女孩再也没有要求男孩不要跟着自己。
直到这一天,女孩将一本抄的很规整的笔记递给男孩,然后对他说:“你不要每天都浪费时间送我回家了,你回去好好读书,只要你能考试进入百花榜,我就做你女朋友?”
……
从那一天开始,男孩再也没有出现在女孩的身后。
女孩依旧每次回家的路上会不止一次的回头看身后的道路,可是却从不后悔自己的决定,因为她已经偷偷的了解过男孩的事情,知道男孩是整个学校里都出名的坏学生,甚至还有个很霸气的外号,叫霸王。
女孩并不是看不起男孩,她早已经把男孩看成了是自己的好朋友,在她心中,男孩最好的出路就是好好读书然后有一个大好前程,而不是把时间都浪费在送自己回家的路上,甚至,为了能够让男孩认真读书,她第一次说谎骗了他,告诉他只要他学习好了自己就做他男朋友……
而从那一天开始,男孩再也没出现过,就像是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一样……
……
事实上,男孩确实听从了女孩的话,很认真的学习了几天,可是他却现自己根本不是学习的材料,无论如何也学不下去,每次翻开那份笔记本的时候脑海中都会浮现出女孩的样子,根本就静不下心来。
男孩果断放弃了继续学习的念头,虽然女孩的条件很诱人,可是他却从来没想过真的要女孩做自己的女朋友,不是他没出息,而是他从来都不觉得自己能配得上女孩。
于是,他又偷偷的跟在女孩身后送她回家,因为她现只有送女孩回家的时候自己才是最开心的时候。
只是这次他一直都很小心,不敢让女孩看见,他怕女孩看见自己后那失望的眼神。
直到有一天,几个县城的混混拦住了他的去路,不由分说的揍了他一顿,并且警告他离女孩远点。
那一刻他才知道,原来女孩早就已经在小的时候定了娃娃亲,她的定亲对象是县城里某个很有权势的官二代,那几个混混就是那个官二代听说了自己纠缠女孩的事情派来收拾自己的。
男孩又偷偷的打听了一下,最后知道这个官二代也是一个人渣败类,因为家里有钱有权,无恶不作,根本就配不上女孩。
于是。
有一天他直接找到了那个官二代,他要用自己的拳头让这个官二代惧怕,让他放弃女孩,因为这个官二代的种种都说明他根本配不上女孩,男孩绝对不能容忍女孩嫁给这样一个人渣败类,他会心疼……
可是结果却是他再一次被胖揍了一顿,而且打的很惨,胳膊和腿全都出现了骨骼,最后就像是被丢尸体一样丢在县城某个边缘的小河边,无人理睬……
那一刻他才知道,原来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能打就行的,权利和金钱才是最可怕的武器,那个官二代明明弱不禁风,可是他的身边却有着一群对手……
也是那一天,一个穿着白裙子长的跟个狐狸精的女人出现在了男孩面前。
她先是围着男孩转了一圈,然后蹲下身子用一只小手轻轻抚摸着男孩的脸蛋,笑嘻嘻的跟个狡诈狐狸精似的问道:“小弟弟,姐姐看上你了,你要不要和姐姐私奔啊?”
那一刻男孩看着女人那张美的不像话的脸蛋,犹豫了很久,然后重重的点了点头……
……
一辆红色的兰博基尼跑车缓缓的驶进小区,让负责看门的门卫眼睛顿时就是一亮,他已经不止一次看见这辆跑车,可是每次看见都会心跳加。
他曾偷偷查阅过这辆跑车的价值竟然要两百多万,可以说是整个小区里最豪华的一辆跑车,最重要的是开跑车的还是一个千娇百媚的大美女。
在门卫艳羡和垂涎的目光中,兰博基尼熟练的驶进了车库,车门打开,一个妖娆妩媚的身穿职业装的气质美女从里面走了出来,无论是气质还是那白嫩的肌肤,或者是那诱人的脸蛋和一双仿佛时刻荡漾着水波的桃花眼,都绝对是一个极品尤物。
不少人看见了这个美女,可是却没一个人敢靠近,因为这个女人的气场太足了,她就像是女王一样高高在上,踩着骄傲的猫步从人们的视线中走进了大楼……
女人就是胡梅。
胡梅对自己现在的生活很满意,她本来就是一个懂得享受的人,现在更是享受的没边,尤其是她现在名下就有一个级会所,里面囊括了所有最顶级的美容护理器材。
而本来就水嫩的肌肤也在这段时间用各种美容方式的滋润的更加水嫩光滑,就像是十**岁的小姑娘似的,唯一的不足就是对目前住的地方有点不满意,虽然眼前这个房子在她眼中也已经是皇宫一样的奢侈了,可她还是觉得不如在青莲居住着那么有优越感,她觉得青莲居那样 地方才是真正的豪宅,哪怕就是在那里睡在客厅的沙上也比在这金碧辉煌的楼里要舒服的多……
慕小姐刚刚给自己电话说有事出差了,要自己抽时间回去打理下,还要顺便照顾照顾荆飞的生活起居。
只是很快,胡梅的嘴角就又露出一抹得意,想起了下午慕倾城给自己的电话内容,看来自己又有借口可以回去了,到时会自己就借助照顾荆飞住在那里好了,哈哈……
胡梅心里越想越是兴奋,就连猫步都走的比平时妖娆了许多。
很快,胡梅就来到了自家门前,伸出一只白生生的小手摸出钥匙利索的打开房门,心里还在想着自己马上就开始收拾收拾东西,然后马上就赶去青莲居,一想起自己今晚就能够找借口住在青莲居里面,胡梅就说不出的兴奋,连一刻钟都不想耽误。
可是……
刚推开自家房门胡梅就觉得眼前一黑,差点没趴在地上,房间里乌烟瘴气,就跟着了火一样扑面而来,空气中还充斥着一股浓重的酒精味,隐约可以看见正对门口的客厅沙上有一个模糊的人影坐在那里,一道隐约的火光一闪一闪 ……
“妈呀,鬼啊——”
胡梅惨叫一声,吓得差点没趴在地上,转头就往回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