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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婚姻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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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小七早上起来第一件事,不是洗漱,而是打扫牛棚,重新填满食槽,再去水井打来水把水槽倒满。做完这三件事,他才能去伙房匆匆喝上一碗半干不稀的豆粥,然后去给挑水匠打下手,忙上整整一天。如果运气好,那天负责做饭的挑水工心情好,还会给他一小块腊肉香肠,那才真真是极好极好的。

    就连他自己也说不清到底是哪里人,只知道多年前跟着父母逃荒,最后在富顺落脚。起初日子虽然辛苦总算还过得,可惜几年前奢安之乱,富顺周遭一日三惊,刘小七的娘生生被慌乱的人群践踏而死。没过多久,贵州打得太凶,官军几无兵丁,衙门按律抽丁,刘小七的父亲不幸中选,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孤儿刘小七交完最后一担佃粮,地主家的管事叹口气,看看他还没成人小腿粗的大腿,告诉他,原本佃给他们家的田和房子,地主要收回去了。

    刘小七也没吵闹,他装了剩下的粮食,扁担一头挑舍不得丢的瓦罐陶盆衣裳铺盖,一头挑两大口袋五谷杂粮,怀里揣了他爹留给他的一吊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他们落脚三年的村庄,来到富顺镇上。可惜来到镇上的第一个晚上,粮食被地痞抢了个精光,破碗破盆衣服被卷则被乞丐顺手牵羊。刘小七原本认为自己不是跟着叫花子要饭就是学着地痞偷摸拐骗,但李家新盐井招工的消息给了他最后一丝希望。

    原本是看不上他的。谁能看上他呢?站直了和长条板凳一般高,正面看和板凳一样宽,侧面看和板凳一样窄。挑水匠吃的是力气饭,那里面,吃得好!三五天一顿肉,餐餐都见米,顿顿都见油。但是盐井也是真的苦,挑水匠挑一天卤水下来,手酸得拿不起筷子,脚重得抬不过门槛!刘小七瘦干得就像一根没长好毛竹,哪个井上会要他?

    但老天偶尔也会睁睁眼。正在刘小七打算出了李家的盐井就去西街尽头的破庙拜叫花子头头当干爹的时候,李家那个老二,当时还叫李仲官儿的少爷走进来问了一句,招了多少人?

    刘小七后来也想,当时自己一定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就敢那么直愣愣地扑上去抱住李仲官儿的脚,任打任骂也不松手。眼看李家的家丁要打死他了,李仲官儿弯腰问:“你是要钱呢?还是要口饭吃?”

    “我就要口饭吃。”刘小七毫不犹豫地回答。

    然后他就被仲官儿做主留下了——“让他做做杂事,喂牛看火,过不了几年,也有一把力气,就挑盐水,总归饿不死。”虽然盐井的管事连说倒霉,从来不给刘小七好脸色看,但他终于有了一片瓦睡觉,有了一碗稀饭饱腹。

    “小七!来吃肉!”

    伙房里当值的挑水匠在喊他。刘小七晾完最后一件衣裳,湿着手在自己的千层补疤衣服上来回擦,两条细枝腿干跑得飞快,扯着嗓子火烧火燎地吼:“给我留一块!”

    刘小七在欢喜中午要吃牛肉,而他每天晨昏祝祷请神仙菩萨保佑的大恩人李仲官儿则刚刚算完分家之后的第一笔账,对几口新旧不一的盐井终于完全做到心中有数。

    他虽然从小跟着师爷下井送盐,挑工算账,但毕竟那时他做不了主,连二把手都算不上。别说他,就是李齐当时看得跟眼珠子一样的李永伯同样算不上是二把手——那是盐师爷王焕之。

    在富顺,能当上盐师爷的都不是普通人。盐商一般会选择自家可靠的族人宗亲,从少年时开始培养,等到壮年时得用,没有十数年光景是不成的。盐师爷是盐商的智囊,参谋,他须通晓人情世故,晓得分寸进退,对盐课衙门上至提举下到库大使喜好性情心中有数,精明能干,打得算盘,写得文章。他陪着东家应酬进退,样貌还要好,斯文儒雅,才显得体面。

    “年前事情暂时先搁下罢。”李永仲搁下狼豪笔,揉着手腕,随口吩咐候在一边的梧桐,“现在年关将近,你去问问大管事,今年大哥一家要不要在府里一起过年?还是他一家子单过?”他嗤笑了一声,道:“说这些真是没意思透了。”

    王焕之劝他一句:“这也是好事,以后桥归桥路归路,东家也不要将此事放在心上,不过在人前还须小心些——”他顿了一顿,道:“那毕竟是你兄长。”

    李永仲摆摆手道:“不说他不说他,没得扫兴。”接着端正了脸色,露出深思熟虑之后的慎重来,他皱着眉头想了半刻这才开口:“过年倒也无甚好说的,无非就那些,今年父亲的事在,还简便些。不过就有一事,我想了几日,还是拿不定主意。”

    “东家请讲。”听李永仲说得严重,王焕之也坐正身体,道:“东家先勿忧愁,凡事没有过不去的坎儿。”

    “师爷想哪里去了?”年轻的家主失笑道:“不是你想的那些。”他干脆了当地说:“我在想,年前,要不要去拜访一次我那岳父大人?”

    听到是这个问题,王焕之的眉头也皱了起来。

    婚约既成就没有反悔的道理。但自从那位陈千户在李齐后事上来过一次之后,竟是连个消息也未给李永仲送来过。偏生前些日子他忙得焦头烂额,生生忘了自己现下已经不是单身子人了,还有未来岳丈一家的正经亲戚。两边维持着一种诡异的安静,不过就连李永仲也很明白,作为晚辈,一直对岳家不理不睬是失礼至极。前段时间还能用家务事来打打掩护,现在年节将近,却不能还用同样的说辞。

    “这倒很是。”王焕之曲起指节在桌上敲打两下,沉吟片刻道:“此事原也不难办。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东家的岳家自然不能当寻常亲戚待,但是这一位……”他意味深长地说:“便是有些不大妥当。”

    不大妥当这话,在李永仲心里,当真是说得极贴切的。

    按陈显达自述,李齐与他是救命的恩情,但现在毕竟人走茶凉,李永仲对此人毫无了解。纵然他相信李齐不会坑害他这个做儿子,但是却不敢轻易相信几乎是陌生人的陈显达。更不用说他还有个千户身份——

    “我宁愿我这岳丈默默无闻,也好过他是个千户营官。”李永仲皱着眉头对王焕之说:“这件事难办得很。历来匪过如梳,兵过如篦,再看看同家里打交道的盐课衙门下的兵丁,我倒宁愿没有这桩婚事。”

    王焕之安慰他道:“东家想得倒也不错。但观这位陈老爷行事为人,还颇有几分章法从容,应不是那些贪得无厌之人。况且如今年月不安稳,敢往贵州行盐的商队越来越少,说不得我们自己就得张罗起来,还有……”他顿了顿,眼见对面的李永仲露出一丝笑来,方道:“令岳手上有兵,听说还有自辽东归来的家丁?那当真是极好的。”

    “你真是想得太好。”虽然是一句责备的话,但李永仲却笑盈盈的,脸上看不出什么恼怒的神色来,王焕之笑着给他赔了罪,显然也是知道虽然东家嘴上这么说,但心里却同自己想的并无甚区别。

    “如今只希望我这岳丈大人是个正人君子。”说完他自己醒转过来味道,苦笑着摇头,“是我说错,只要吃相别太难看,那其余一切都是万事好商量。”

    王焕之见他年纪轻轻,却日日过着苦行僧般的日子,毕竟是自己看着长大的,情分不同,忍不住劝他一句:“仲官儿,你这就过于自苦。虽然是父母之言,但夫妻一体,须得过得和睦方是好事啊。”

    “既然嫁给我,我当然得护她周全。师爷这句说得倒奇怪。”李永仲笑着说道,似乎浑没当作什么大事。而他也的确说的是心里话:一朝穿越,十几年的古人生活过下来,李永仲同周遭人等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了。或者说,唯一的区别是,他知道那个惨痛的结局,所以如今一切努力,都不过是为了在未来能够活下去罢了。

    他当然想过婚姻,甚至幻想过能遇到一个合意的妻子,不谈甜甜蜜蜜,也是恩爱和睦,相扶相携地走下去。但这些在四百年后只能谈得上是基本的要求,在四百年前的当下,显得格外不合时宜。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从没有子女什么事。李齐为他订下了婚事,他只能别无选择地接受,同时接受一个可能裹了小脚,念着三从四德大字不识一个的妻子。

    想到这里,他突然觉得自己的努力是一个可悲的笑话。或者说,为了活下去,他放弃了太多的东西——未免意兴阑珊。

    王焕之担心地望着他,欲言又止。

    他对李永仲的确是有几分格外不同的感情。王焕之五岁开蒙,十七进学,当年也是富顺风光一时的人物,但后来世事难料,举业受阻,心灰意冷之余接受了李家老爷的邀请出任李家的盐师爷,也是那时候,他认识了李家的二少爷李仲官儿。

    ps:第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