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缠足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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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伯豪漫不经心地问:“‘大富豪’是什么地儿?”
花老爷忘了这丁表哥十几年没有回来,连忙解释:“这是上海商会的会长开办的大剧院,集合夜总会、舞厅、茶座......”
话还没说完,就被丁伯豪拦住了:“好,我明白了,我去。”
正好趁这机会认识认识本地的名流富豪和各界首脑。
“表哥愿去?”这下换花老爷诧异了。
他原本打算好以丁伯豪的清高是肯定不会去参加这些宴会的,他就得费一番心思劝他去。
没想到丁伯豪竟然回答得这么干脆,这倒省了他不少口舌。
花老爷兴高采烈地朝丁伯豪拱拱手,说:“表哥,咱们就这么说定了啊,明日咱们一块儿去,你随便走,我先忙去了。”
“妹夫请便!”丁伯豪淡然地抬了抬手。
看着花老爷的背影,丁伯豪内心极复杂,这个花士昌,实在看不透这是个怎样的人。
花士昌走入了拐角看不见了,他才收回目光,继续沿着鹅卵石小路往前走。
心里想着回乡来的一些任务,却没有注意到迎面有人匆匆走来。
“哎哟!谁呀这是?疼死我了!”一个柔软的身体撞了上来,随即一声娇嗔。
丁伯豪在撞上的同时伸手把那个身体轻轻推来,灵巧地避到一边,这样才没使那个身体倒进自己怀中。
他定睛一看,冷冷地说:“这位姑娘行色匆匆的走路要小心呀!”
小兰抬头见是俊逸的丁长官,立即媚笑起来:“原来是丁长官呀,真是对不起了,小兰着急去伺候大太太,没想到撞上您了。”
“大太太的院子不在这条路,小兰姑娘走错路了!”丁伯豪冷着脸,说完就从小兰身旁过去了。
留下小兰一脸尴尬地站在原处,半晌回不过神来。
她是个聪明人,听出了丁伯豪话里的别样深意,心虚地低着头,眼角瞥见丁伯豪走远了,这才扭着小腰,迈着小碎步飞块地朝前院方向走去。
进了前院,李氏正在修剪花枝,见小兰进来,瞟了她一眼,慢慢地说:“一早上的,去哪儿了,吃过饭后就不见了你的身影。”
说这话的时候,带着长辈对小辈儿的责备。
小兰是她亲自从人市上买来的,也算是在她身边长大,小兰聪明伶俐,懂得察言观色,使唤她做事儿也得心应手,深得李氏的心。
因此,她对小兰有别于其他的丫鬟,在心里把小兰当自己人,平时也就更加关心她一些。
这丫头虽然已经亭亭玉立了,但在李氏看来还是个孩子,每天做完院儿里的活总要跑出去玩耍,孩子心性还没有收敛。
“大太太,我......我去后面的院子锄草去了。”小兰突然想到一个借口。
后面的几个无人住的小院子平时确实是小兰带着其他的丫头们去打扫,但也没有打扫得很勤,偶尔去去而已。
反正这大太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说了她也不会去看,随便找个说得通的理由她便信了。
“哦,好,好,你勤快些,将来有得是你的好处。”大太太满意地点点头。
@Xl。正ry版y◇首发
见小兰头低着,李氏又说:“我也在给你寻找好人家,再给你备一份嫁妆,也让你风风光光的从咱这宅子里嫁出去,让你的姑爷莫要亏待了你。”
“将来呀,定要将你嫁给富裕人家,姑爷不纳妾的,就宠你一人儿。”李氏真是把小兰当成了自己人了,替她筹谋着。
小兰听了,怔怔地站在一旁看着大太太,心里有些微的酸涩。
因为大太太这些话完全就是家人才会有的关怀,却从自己的主子嘴里说了出来,她心中有那么一瞬间的不忍,但是很快又被理智战胜了感情。
她不能因为对大太太的歉疚,就放弃自己的追求,从进花家的那天起,她就在心里把英俊潇洒的花老爷当成了自己今后择婿的偶像。
这么多年的爱慕,加上如今又有了肌肤之亲,终于成了老爷的人了,恐怕再薄情也不可能这么快就放下这段虐恋。
况且,放眼这抚州城里,如果花家排名第二,还有谁家敢妄言第一?
能嫁给花老爷这样富有的男人,她为什么还要去考虑其他的什么所谓的“好人家”?
小兰赶紧敷衍道:“多谢大太太!让您费心了,小兰不想嫁,一辈子守着大太太就好。”
“傻丫头,哪有女儿家不嫁人的?趁着外面还有人给我几分薄面儿,为你寻个好人家,也算咱们主仆一场我没亏待你,你将来过得好便是对我的报答了。”李氏说的是真心话。
对小兰她的确是这个心思,只是其他人不懂罢了,包括小兰自己都不领情,不愿去懂大太太的这份心。
“我真的不嫁,从您带我进这座宅子的那天起,我就在心里发誓,这一辈子都不离开这座宅子。”小兰看着院门,表情坚定地说。
可惜此时的大太太并没能理解小兰这句话的意思,等待她理解之后,已经是一切无可挽回。
“你现在不想嫁,再过个半年一年的,我要是不嫁你出去,你都会在心里骂我了,外人也要骂我。”李氏笑着戳了戳小兰的脑门儿。
小兰不想谈论这个问题,她还有更重要的事要说呢。
她转移话题说:“大太太,您知道吧?明天老爷要去参加什么宴会,大概又是那些富豪和阔太太们的宴会,有要求要带女眷参加的。”
说完,她小心翼翼地看着李氏,她知道李氏不可能去,这种抛头露面的事儿花老爷也不会叫她去,觉得她一双小脚实在是见不得人。
这也是李氏恨那一个又一个进花家门的姨太太的原因,她们都是新时代的女性,都上过几天洋学堂,都有着一双令男人们喜爱的天足(未缠过的脚)。
她们可以穿上开着高叉的旗袍,踩着上海最流行的尖细的高跟鞋,摇晃的纤细的水蛇腰,挽着男人的手臂,小鸟依人般出现在宴会上。
丁伯豪漫不经心地问:“‘大富豪’是什么地儿?”
花老爷忘了这丁表哥十几年没有回来,连忙解释:“这是上海商会的会长开办的大剧院,集合夜总会、舞厅、茶座......”
话还没说完,就被丁伯豪拦住了:“好,我明白了,我去。”
正好趁这机会认识认识本地的名流富豪和各界首脑。
“表哥愿去?”这下换花老爷诧异了。
他原本打算好以丁伯豪的清高是肯定不会去参加这些宴会的,他就得费一番心思劝他去。
没想到丁伯豪竟然回答得这么干脆,这倒省了他不少口舌。
花老爷兴高采烈地朝丁伯豪拱拱手,说:“表哥,咱们就这么说定了啊,明日咱们一块儿去,你随便走,我先忙去了。”
“妹夫请便!”丁伯豪淡然地抬了抬手。
看着花老爷的背影,丁伯豪内心极复杂,这个花士昌,实在看不透这是个怎样的人。
花士昌走入了拐角看不见了,他才收回目光,继续沿着鹅卵石小路往前走。
心里想着回乡来的一些任务,却没有注意到迎面有人匆匆走来。
“哎哟!谁呀这是?疼死我了!”一个柔软的身体撞了上来,随即一声娇嗔。
丁伯豪在撞上的同时伸手把那个身体轻轻推来,灵巧地避到一边,这样才没使那个身体倒进自己怀中。
他定睛一看,冷冷地说:“这位姑娘行色匆匆的走路要小心呀!”
小兰抬头见是俊逸的丁长官,立即媚笑起来:“原来是丁长官呀,真是对不起了,小兰着急去伺候大太太,没想到撞上您了。”
“大太太的院子不在这条路,小兰姑娘走错路了!”丁伯豪冷着脸,说完就从小兰身旁过去了。
留下小兰一脸尴尬地站在原处,半晌回不过神来。
她是个聪明人,听出了丁伯豪话里的别样深意,心虚地低着头,眼角瞥见丁伯豪走远了,这才扭着小腰,迈着小碎步飞块地朝前院方向走去。
进了前院,李氏正在修剪花枝,见小兰进来,瞟了她一眼,慢慢地说:“一早上的,去哪儿了,吃过饭后就不见了你的身影。”
说这话的时候,带着长辈对小辈儿的责备。
小兰是她亲自从人市上买来的,也算是在她身边长大,小兰聪明伶俐,懂得察言观色,使唤她做事儿也得心应手,深得李氏的心。
因此,她对小兰有别于其他的丫鬟,在心里把小兰当自己人,平时也就更加关心她一些。
这丫头虽然已经亭亭玉立了,但在李氏看来还是个孩子,每天做完院儿里的活总要跑出去玩耍,孩子心性还没有收敛。
“大太太,我......我去后面的院子锄草去了。”小兰突然想到一个借口。
后面的几个无人住的小院子平时确实是小兰带着其他的丫头们去打扫,但也没有打扫得很勤,偶尔去去而已。
反正这大太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说了她也不会去看,随便找个说得通的理由她便信了。
“哦,好,好,你勤快些,将来有得是你的好处。”大太太满意地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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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小兰头低着,李氏又说:“我也在给你寻找好人家,再给你备一份嫁妆,也让你风风光光的从咱这宅子里嫁出去,让你的姑爷莫要亏待了你。”
“将来呀,定要将你嫁给富裕人家,姑爷不纳妾的,就宠你一人儿。”李氏真是把小兰当成了自己人了,替她筹谋着。
小兰听了,怔怔地站在一旁看着大太太,心里有些微的酸涩。
因为大太太这些话完全就是家人才会有的关怀,却从自己的主子嘴里说了出来,她心中有那么一瞬间的不忍,但是很快又被理智战胜了感情。
她不能因为对大太太的歉疚,就放弃自己的追求,从进花家的那天起,她就在心里把英俊潇洒的花老爷当成了自己今后择婿的偶像。
这么多年的爱慕,加上如今又有了肌肤之亲,终于成了老爷的人了,恐怕再薄情也不可能这么快就放下这段虐恋。
况且,放眼这抚州城里,如果花家排名第二,还有谁家敢妄言第一?
能嫁给花老爷这样富有的男人,她为什么还要去考虑其他的什么所谓的“好人家”?
小兰赶紧敷衍道:“多谢大太太!让您费心了,小兰不想嫁,一辈子守着大太太就好。”
“傻丫头,哪有女儿家不嫁人的?趁着外面还有人给我几分薄面儿,为你寻个好人家,也算咱们主仆一场我没亏待你,你将来过得好便是对我的报答了。”李氏说的是真心话。
对小兰她的确是这个心思,只是其他人不懂罢了,包括小兰自己都不领情,不愿去懂大太太的这份心。
“我真的不嫁,从您带我进这座宅子的那天起,我就在心里发誓,这一辈子都不离开这座宅子。”小兰看着院门,表情坚定地说。
可惜此时的大太太并没能理解小兰这句话的意思,等待她理解之后,已经是一切无可挽回。
“你现在不想嫁,再过个半年一年的,我要是不嫁你出去,你都会在心里骂我了,外人也要骂我。”李氏笑着戳了戳小兰的脑门儿。
小兰不想谈论这个问题,她还有更重要的事要说呢。
她转移话题说:“大太太,您知道吧?明天老爷要去参加什么宴会,大概又是那些富豪和阔太太们的宴会,有要求要带女眷参加的。”
说完,她小心翼翼地看着李氏,她知道李氏不可能去,这种抛头露面的事儿花老爷也不会叫她去,觉得她一双小脚实在是见不得人。
这也是李氏恨那一个又一个进花家门的姨太太的原因,她们都是新时代的女性,都上过几天洋学堂,都有着一双令男人们喜爱的天足(未缠过的脚)。
她们可以穿上开着高叉的旗袍,踩着上海最流行的尖细的高跟鞋,摇晃的纤细的水蛇腰,挽着男人的手臂,小鸟依人般出现在宴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