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九章 别后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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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官浩刚刚说完这句话之后从身上掏出了一个笛子。
不过说是笛子,但是这个东西体积非常的小,就和军用的小哨子差不多,还可以挂在脖子上,而且这个小哨子的形状非常的特别,似乎是用白骨制成的。
“这个东西名叫蛊敌,它的声音很响亮,如果你要是在沙漠中遇见了什么危险,只要吹响它,我就能够尽快的赶到去救你,记住一定要记得吹响它,如果是你在大漠里遇到了什么。”
上官浩的眉头紧紧的皱着,就好像她真的会遇见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
刘婷莎接过那黑黑的绳子串起来的笛子挂在了脖子上,他的好意自己接受了。
即便是没有遇见危险,这个东西就算是邻做纪念也是好的。
所以上官浩的心意她心领了,不过刘婷莎想。
如果要是蚂蚁的话,他也没有必要担心,毕竟有着张晓晓给她的那个药水,在这里这么长时间,也不用担心白蚁的侵扰,所以她给她的药水还剩下很多,到时候可以预防那些蚂蚁对自己的接近。
重要的是这香水香气扑鼻,这也是这些日子她作为女人唯一能够所拥有的化妆品。
所以即便是因为这样,她也不会记得把这个药水丢掉,尽管他不在意这些,可是作为女人的话多多少少还是会注意自己的形象的,即便远在大漠之中,也不希望自己邋里邋遢的。
“既然你已经打算走了,那现在便立刻走吧,记住这沙漠里非常的危险,如果到了晚上就更加要警惕了。”
上官浩说完便勾了勾手。
在一旁的女佣人闭眼拿了许多的食物出来,并且把它们装进了一个背包里。
“其他的东西也不能够给你,因为你用不上,不过这里面的东西倒是可以让你吃饱喝足,而且还有指南针,这个指南针和一般的指南针不一样。
它是可以抗磁场,所以,它不会受这个磁场的影响,我相信有了它你就一定可以找到出路的,记住要一路向南,其他的方向别走。
不然的话你很容易迷失在这荒漠之中,而这里面的食物足够你用一个多月,我相信在这一个多月里你一定有办法走出这片大漠的,也希望我们有一天可以再次见面。”
上官浩伸了伸手,刘婷莎走了过去,接过了他手里面的背包,只是刘婷莎有些好奇,这张脸仿佛永远都没有表情似的,不生气也不悲伤,难道他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吗?
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面瘫脸?
“上官浩,这段时间多谢你的照顾了,告辞!”
刘婷莎把背包背在了背上,取出来了张晓晓给她的药水往身上,以及背包上都喷了一些。
这次她不会再像上次一样没有教训,让那些白蚁在把她的背包和被包里的食物和东西给吃掉。
而对于这些食物刘婷莎一定要慎重再慎重,这可是决定自己命运的东西呀!
所以刘婷莎自然不敢马虎,见刘婷莎接过了背包,上官浩立刻坐了下来,继续优雅的吃着早饭,也不抬头,冷冷的道:
“不用客气,救你,也只不过是想让这里添些人气,不需要什么感谢,你走吧!”
刘婷莎一愣,之前她还担心这个上官浩让自己来有什么目的,可是没有想到这个上官浩居然真的这么尽而意举的就放自己离开了。
果真像承诺里所说的那样,不过他这么冷漠的态度倒是让刘婷莎心里充满了忐忑,这个人他到底有多么深?
刘婷莎自信人见过的不少,只是像他这样自己摸不清底的人还是第一次遇见,按理说他们相处的时间也够长了。
一个星期左右也足够刘婷莎把一个人看的透透的了,只可惜,她偏偏没有把他给看透,而且除了他的名字之外,他的身份,他的来历她一无所知。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自己今天一旦得出了这个大门,他们两个人就没有见面的可能了吧,即使如此那就不用想这么多了,就当是过客吧,在人的一生中,谁没有几个过客走过呢?也不需要在这件事情上浪费时间,浪费精力,在浪费她的脑子。
而就算他真的不同凡响,也不管她的事。
只要他不找他们的麻烦,刘婷莎想他们也不可能再有交集。
“好,我们后会有期,有缘再见!”
刘婷莎背起了背包,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见上官浩依旧没有抬头看她便转过了身,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个地方。
直到刘婷莎的身影渐渐地化为一个点。
消失在上官皓的视线之中,站在上官皓身边的那个女佣人才开口说:
“少爷,您既然喜欢她,那为什么不把她留下来?”
她的少爷是她从小看到大的。
她既可以说是上官浩的仆人,也可以说是他的奶娘,而他的少爷从小就生活在这个大沙漠中,因为迫不得已的缘故,所以不得不与外界切断了联系,再加上这个沙漠厉害点的东西这么多,也只有他们才能够避免这些东西,这也是那些人为什么能够活着进来,却不能够活着出去的原因。
可是尽管他的少爷话不多,情绪也不多,只是自己伺候他家少爷这么多年,她看得出来他家少爷挺喜欢这个叫刘婷莎的女的。
既然如此,那他家少爷为什么不留下刘婷莎,让她和他一起生活呢?凭他们家少爷的能力,完全有这个资本做到这一切的。
上官浩深吸了一口气,他的眼神复杂地盯着刘婷莎离去的方向。
“留下她干什么?她的心又不在我这里,即便是我靠自己的能力把她留在这里,她也不会感觉到快乐的,我不愿意靠威胁让她留在我的身边。”
“原来如此,可你为什么不告诉他在这个沙漠之中,除了那些诗人的蚂蚁之外还有……”
佣人露出了不解的表情,要知道那个东西可是非常危险而又可怕的,万一要是刘提莎小姐遇见了的话,那么……
上官浩终于一改爱自己的面瘫脸,勾勒出了一抹微微的笑容。
“这也算是我的一点小小的私心吧?我希望我还能够再见到她,名正言顺的去保护她。”
之所以给刘婷莎那个笛子,就是在让她遇见危险的时候用的,到了那时候,她就可以明目张胆的出现在刘婷莎的身边。
他虽然对刘婷莎有好感,也很喜欢她,只不过他上官浩有他的尊严,绝对不会为了一个女人而轻而易举地低头。
刘婷莎往前走着,大约有半个小时之后吧,她回过头来,看了看那栋富丽堂皇的宫殿,看到它再次隐藏在茫茫的黄沙里面,看着那眼前的一片黄色,仿佛感觉到这几天所经历的一切都是梦境一般,
特别的美,美的不太真实,现在的她又再次回到了快点喝口水都要省着的日子,不过这一次她不像之前一样傻,她可学乖了。
把背包背在了自己的胸前,这样的话不仅可以方便地看指南针,还方便她拿东西,在遇见危险的时候就可以保护背包里的食物。
而在刘婷莎的脖子上挂着上官皓送给她的那个小笛子,那一个小笛子她戴上之后就感觉到了彻骨的寒意,她知道那小笛子是用不一般的东西做的,必然是人骨,不过虽然是用骨头做的,只是它的外形看起来却非常的漂亮。
小巧而又精致,
让人爱不释手,只是她不明白这个笛子真的有上官浩所说的那么厉害吗?
只要她在沙漠里面把它给吹一下,上官浩就能够听见。
要知道即便是有对讲机,所能够传播的范围也是有限的,更何况这个沙漠这么大,刘婷莎不由得感到好奇,不过她还是愿意选择相信他,毕竟受了他的照顾这么些天,
刘婷莎一边向前走着,一边疑惑地照着他的指示一路向南走,她相信上官浩在这个沙漠里呆了这么长时间,对于这个沙漠的一切都很了解。
所以只要自己按照他的指示走的话,那么就能够走出这片魔鬼沙漠了。
看来自己必须得加快脚步了,否则的话也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够走出这里,尽管她背上的食物很充实,只是这么一个地方,她也实在是不愿意多呆。
正走着的时候,刘婷莎突然感觉到脚下似乎被什么东西给绊了一下,让她整个人都差点摔倒在沙地上,吓得刘婷莎赶紧弯了弯腿,用膝盖支撑着身体。
即使摔倒也并不可怕,但是在这不平整的大沙漠上,如果要是摔倒了的话万一一脚踩不稳,她的整个人就会不停地翻滚着,如果翻滚到流沙里面,那可就糟糕了。
到时候她可真的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居然连他都差点儿陷入了危险之中,这样疑惑着的时候,刘婷莎把手伸进了那片沙土里面。
正当她来回摸索着的时候却摸到了一个矿泉水瓶子,这里怎么会有这个东西?
刘婷莎有些不敢置信,那蚂蚁的厉害她可是见识过的,这群蚂蚁就连他背包上的铁片都会啃光。
又怎么会放过这一个小小的塑料瓶呢?
那目光被塑料瓶上的生产日期所吸引了,她发现这瓶子的生产日期是这个月的,也就是说,这个瓶子是最近这几天才被人扔在这片大沙漠上的
如此说来就表示有人进来了,刘婷莎不可置信,支撑着自己的身体站了起来,即使如此的话,那她为什么看不见那个来这里的人?
这里一望无际,而看着瓶子里面的水还有残留的景象,这就表明那个人来这里并不太久,自己为什么没有看见任何一个人的身影的?
是他们行走的方向不对,还是说他被那些蚂蚁吃掉了?
立刻加了摇头,刘婷莎连想都不敢想,自从来到这里之后,她想不论心理素质多好的人,不管精神力量多么强大的人都会变得神经质起来,因为你不知道在这个地方下一秒你会碰见什么东西?
是骸骨还是人骨?还是更加危险的东西。
刘婷莎紧紧的握着拳头,她看了看头顶上的烈日,从时间上来判断的话应该已经是四点左右了,她本想在继续行走的,可是刘婷莎的双腿就像是灌了铅一样,怎么也走不动了。
在上官浩刚刚说完这句话之后从身上掏出了一个笛子。
不过说是笛子,但是这个东西体积非常的小,就和军用的小哨子差不多,还可以挂在脖子上,而且这个小哨子的形状非常的特别,似乎是用白骨制成的。
“这个东西名叫蛊敌,它的声音很响亮,如果你要是在沙漠中遇见了什么危险,只要吹响它,我就能够尽快的赶到去救你,记住一定要记得吹响它,如果是你在大漠里遇到了什么。”
上官浩的眉头紧紧的皱着,就好像她真的会遇见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
刘婷莎接过那黑黑的绳子串起来的笛子挂在了脖子上,他的好意自己接受了。
即便是没有遇见危险,这个东西就算是邻做纪念也是好的。
所以上官浩的心意她心领了,不过刘婷莎想。
如果要是蚂蚁的话,他也没有必要担心,毕竟有着张晓晓给她的那个药水,在这里这么长时间,也不用担心白蚁的侵扰,所以她给她的药水还剩下很多,到时候可以预防那些蚂蚁对自己的接近。
重要的是这香水香气扑鼻,这也是这些日子她作为女人唯一能够所拥有的化妆品。
所以即便是因为这样,她也不会记得把这个药水丢掉,尽管他不在意这些,可是作为女人的话多多少少还是会注意自己的形象的,即便远在大漠之中,也不希望自己邋里邋遢的。
“既然你已经打算走了,那现在便立刻走吧,记住这沙漠里非常的危险,如果到了晚上就更加要警惕了。”
上官浩说完便勾了勾手。
在一旁的女佣人闭眼拿了许多的食物出来,并且把它们装进了一个背包里。
“其他的东西也不能够给你,因为你用不上,不过这里面的东西倒是可以让你吃饱喝足,而且还有指南针,这个指南针和一般的指南针不一样。
它是可以抗磁场,所以,它不会受这个磁场的影响,我相信有了它你就一定可以找到出路的,记住要一路向南,其他的方向别走。
不然的话你很容易迷失在这荒漠之中,而这里面的食物足够你用一个多月,我相信在这一个多月里你一定有办法走出这片大漠的,也希望我们有一天可以再次见面。”
上官浩伸了伸手,刘婷莎走了过去,接过了他手里面的背包,只是刘婷莎有些好奇,这张脸仿佛永远都没有表情似的,不生气也不悲伤,难道他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吗?
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面瘫脸?
“上官浩,这段时间多谢你的照顾了,告辞!”
刘婷莎把背包背在了背上,取出来了张晓晓给她的药水往身上,以及背包上都喷了一些。
这次她不会再像上次一样没有教训,让那些白蚁在把她的背包和被包里的食物和东西给吃掉。
而对于这些食物刘婷莎一定要慎重再慎重,这可是决定自己命运的东西呀!
所以刘婷莎自然不敢马虎,见刘婷莎接过了背包,上官浩立刻坐了下来,继续优雅的吃着早饭,也不抬头,冷冷的道:
“不用客气,救你,也只不过是想让这里添些人气,不需要什么感谢,你走吧!”
刘婷莎一愣,之前她还担心这个上官浩让自己来有什么目的,可是没有想到这个上官浩居然真的这么尽而意举的就放自己离开了。
果真像承诺里所说的那样,不过他这么冷漠的态度倒是让刘婷莎心里充满了忐忑,这个人他到底有多么深?
刘婷莎自信人见过的不少,只是像他这样自己摸不清底的人还是第一次遇见,按理说他们相处的时间也够长了。
一个星期左右也足够刘婷莎把一个人看的透透的了,只可惜,她偏偏没有把他给看透,而且除了他的名字之外,他的身份,他的来历她一无所知。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自己今天一旦得出了这个大门,他们两个人就没有见面的可能了吧,即使如此那就不用想这么多了,就当是过客吧,在人的一生中,谁没有几个过客走过呢?也不需要在这件事情上浪费时间,浪费精力,在浪费她的脑子。
而就算他真的不同凡响,也不管她的事。
只要他不找他们的麻烦,刘婷莎想他们也不可能再有交集。
“好,我们后会有期,有缘再见!”
刘婷莎背起了背包,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见上官浩依旧没有抬头看她便转过了身,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个地方。
直到刘婷莎的身影渐渐地化为一个点。
消失在上官皓的视线之中,站在上官皓身边的那个女佣人才开口说:
“少爷,您既然喜欢她,那为什么不把她留下来?”
她的少爷是她从小看到大的。
她既可以说是上官浩的仆人,也可以说是他的奶娘,而他的少爷从小就生活在这个大沙漠中,因为迫不得已的缘故,所以不得不与外界切断了联系,再加上这个沙漠厉害点的东西这么多,也只有他们才能够避免这些东西,这也是那些人为什么能够活着进来,却不能够活着出去的原因。
可是尽管他的少爷话不多,情绪也不多,只是自己伺候他家少爷这么多年,她看得出来他家少爷挺喜欢这个叫刘婷莎的女的。
既然如此,那他家少爷为什么不留下刘婷莎,让她和他一起生活呢?凭他们家少爷的能力,完全有这个资本做到这一切的。
上官浩深吸了一口气,他的眼神复杂地盯着刘婷莎离去的方向。
“留下她干什么?她的心又不在我这里,即便是我靠自己的能力把她留在这里,她也不会感觉到快乐的,我不愿意靠威胁让她留在我的身边。”
“原来如此,可你为什么不告诉他在这个沙漠之中,除了那些诗人的蚂蚁之外还有……”
佣人露出了不解的表情,要知道那个东西可是非常危险而又可怕的,万一要是刘提莎小姐遇见了的话,那么……
上官浩终于一改爱自己的面瘫脸,勾勒出了一抹微微的笑容。
“这也算是我的一点小小的私心吧?我希望我还能够再见到她,名正言顺的去保护她。”
之所以给刘婷莎那个笛子,就是在让她遇见危险的时候用的,到了那时候,她就可以明目张胆的出现在刘婷莎的身边。
他虽然对刘婷莎有好感,也很喜欢她,只不过他上官浩有他的尊严,绝对不会为了一个女人而轻而易举地低头。
刘婷莎往前走着,大约有半个小时之后吧,她回过头来,看了看那栋富丽堂皇的宫殿,看到它再次隐藏在茫茫的黄沙里面,看着那眼前的一片黄色,仿佛感觉到这几天所经历的一切都是梦境一般,
特别的美,美的不太真实,现在的她又再次回到了快点喝口水都要省着的日子,不过这一次她不像之前一样傻,她可学乖了。
把背包背在了自己的胸前,这样的话不仅可以方便地看指南针,还方便她拿东西,在遇见危险的时候就可以保护背包里的食物。
而在刘婷莎的脖子上挂着上官皓送给她的那个小笛子,那一个小笛子她戴上之后就感觉到了彻骨的寒意,她知道那小笛子是用不一般的东西做的,必然是人骨,不过虽然是用骨头做的,只是它的外形看起来却非常的漂亮。
小巧而又精致,
让人爱不释手,只是她不明白这个笛子真的有上官浩所说的那么厉害吗?
只要她在沙漠里面把它给吹一下,上官浩就能够听见。
要知道即便是有对讲机,所能够传播的范围也是有限的,更何况这个沙漠这么大,刘婷莎不由得感到好奇,不过她还是愿意选择相信他,毕竟受了他的照顾这么些天,
刘婷莎一边向前走着,一边疑惑地照着他的指示一路向南走,她相信上官浩在这个沙漠里呆了这么长时间,对于这个沙漠的一切都很了解。
所以只要自己按照他的指示走的话,那么就能够走出这片魔鬼沙漠了。
看来自己必须得加快脚步了,否则的话也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够走出这里,尽管她背上的食物很充实,只是这么一个地方,她也实在是不愿意多呆。
正走着的时候,刘婷莎突然感觉到脚下似乎被什么东西给绊了一下,让她整个人都差点摔倒在沙地上,吓得刘婷莎赶紧弯了弯腿,用膝盖支撑着身体。
即使摔倒也并不可怕,但是在这不平整的大沙漠上,如果要是摔倒了的话万一一脚踩不稳,她的整个人就会不停地翻滚着,如果翻滚到流沙里面,那可就糟糕了。
到时候她可真的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居然连他都差点儿陷入了危险之中,这样疑惑着的时候,刘婷莎把手伸进了那片沙土里面。
正当她来回摸索着的时候却摸到了一个矿泉水瓶子,这里怎么会有这个东西?
刘婷莎有些不敢置信,那蚂蚁的厉害她可是见识过的,这群蚂蚁就连他背包上的铁片都会啃光。
又怎么会放过这一个小小的塑料瓶呢?
那目光被塑料瓶上的生产日期所吸引了,她发现这瓶子的生产日期是这个月的,也就是说,这个瓶子是最近这几天才被人扔在这片大沙漠上的
如此说来就表示有人进来了,刘婷莎不可置信,支撑着自己的身体站了起来,即使如此的话,那她为什么看不见那个来这里的人?
这里一望无际,而看着瓶子里面的水还有残留的景象,这就表明那个人来这里并不太久,自己为什么没有看见任何一个人的身影的?
是他们行走的方向不对,还是说他被那些蚂蚁吃掉了?
立刻加了摇头,刘婷莎连想都不敢想,自从来到这里之后,她想不论心理素质多好的人,不管精神力量多么强大的人都会变得神经质起来,因为你不知道在这个地方下一秒你会碰见什么东西?
是骸骨还是人骨?还是更加危险的东西。
刘婷莎紧紧的握着拳头,她看了看头顶上的烈日,从时间上来判断的话应该已经是四点左右了,她本想在继续行走的,可是刘婷莎的双腿就像是灌了铅一样,怎么也走不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