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一呼百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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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扣动扳机,30发子弹倾泻而出。
世界上就没有打不死的熊,艾希的骨弓无法将其射杀,那是因为射出去的青铜箭动能不够大。现代军火兵器的杀伤力,绝不是冷兵器所能比的。
这几天闲着,我在子弹上偷偷做了些手脚。
熟悉子弹构造的朋友应该很清楚,真正造成伤害的是弹头部分,后面的弹壳里填充的是火药,只起到助力推动作用,撞击后爆炸将弹头射出致伤致死。
而步枪弹头其实只有小拇指甲盖那么大,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弹尖、被甲、铅芯。
为了增加穿甲效果,弹头被甲都是金属材质。
我在子弹上做的手脚,就是将弹头最前端的金属被甲磨平,使其露出里面的铅芯来。这样做是很不人道的,当子弹射出后击中目标,弹头由800米每秒的速度突然静止,里面的铅芯因为惯性作用就会从被甲里挤压出来,变成小蘑菇状。
弹头是尖的,有时候击中人体,动能无法完全释放,还会从背后穿出来。
但我的子弹不会,里面的铅芯可以造成更大的创伤面积,甚至可以达到弹丸的几百倍之多,动能可以完全释放在目标体内,造成比常规子弹高几十倍的瞬间空腔。
抗战时期,老人都将这种子弹叫做“炸子儿”。
而在国际上称之为“达姆弹”。
达姆弹的原理很简单,跟我的做法一样,因为对敌人造成伤害太大,只要击中任何部位,要么截肢要么死亡,所以在1899年被海牙公约明令禁止使用。
在红音岛上,我完全不用顾虑那么多,将常规北约步枪弹改制成达姆弹,目的是为了给敌人造成最致命的一击。
此时此刻,我的敌人就是面前这头一吨多重的巨型棕熊。
子弹射出去后,直接命中棕熊面门,硕大的头颅被子弹击穿,达姆效应得以充分发挥。它的眼睛瞬间就被打的四分五裂,黑的红的白的体液,在空中散发出一朵朵血花。
这头畜生不知吃掉多少人,它似乎对人类这种动物不屑一顾,最主要的是,它只见识过巨人战士手里的狼牙锤,却不认得我手里那把相比之下小巧玲珑的狙击步枪。
轻敌,是致命的弱点。
“嗷呜……嗷呜……”
身形巨大的棕熊,已经完全失明,根本就看不到自己的目标在哪里,用熊掌胡乱拍打着周围的一切障碍物。
一棵小树被棕熊推倒了,我连忙躲闪开来,但还是被它压倒在树底下。
我的腿瞬间感觉到一阵麻木,怕是骨折了。
棕熊横冲直撞,一步步向我靠拢过来,再近一步就会踩在我的身上,它那笨重的身体,要是踩我一下肯定得死。
我连忙抽出弹匣,以最快的速度更换新弹匣,举起枪口对着巨熊的后腿射击。
在它血流而死之前,我必须打断它的双腿,让其丧失行动能力。
刚要扣动扳机开枪的时候,一道靓丽的身影从我背后蹿了出来,是个女人,顶着一头银白色长发,在树林间随风起飞。
是艾希。
紧接着艾美也跳了上去。
姐妹二人就像是会飞的蚂蚱,一跃跳到巨熊后背上,拔出匕首狠命的戳着巨熊的脖颈。
“快闪开,危险……”
我还是迟了一步,还没等喊完,艾希就被巨熊狠狠地摔倒在地上。这下肯定不轻,疼得女人差点就没爬起身来。不过她还是挣扎着继续骑在了熊背上,用手里的匕首,一下下扎这巨熊的脖颈。
鲜血,犹如瀑布一般倾泻出来。
哀嚎,犹如雷鸣一般响彻丛林。
两个女人被染成了红色,远处老巴顿夫终于带着他的人赶了过来,抡起狼牙锤,照着殊死搏斗的巨熊身体打去。
这是头母熊,先前被狼群攻击的年幼棕熊,是她两个孩子中的一个,而另一个很快也扑了上来。
狭小的树林间,巨人对付一头站起来五米高的巨型棕熊,难度会非常大,但是对付一头只有两米左右的年幼棕熊,却是轻而易举的。
在狼群的帮助下,巨人战士很快将另外一头棕熊也打成了肉泥。
“维京大人你醒醒,快来人,把这棵该死的树搬走。”
老巴顿夫眼睛都红了,双手抱起那棵树,使出浑身力气,将身上的肌肉绷紧的如铁疙瘩一般,终于把树抬了起来。
更多的巨人战士赶过来,大家七手八脚,合力将压在我身上的树抬到一旁。
“大人,大人?”
他们看不见我的身体,已经全部被树盖住了,所以还以为我死了。当发现我只是被压住了一条大腿,这才缓过气来。
“没事,不过这条腿可能断了。”
我咬紧牙关,说完话后便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有过骨折经历的朋友都知道,这种时候千万不要试图站起来,也不要移动受伤的部位,要不然断裂的骨头很容易扎进自己的肉里。
巨人应对骨折很有办法,帮我用两根木头固定在腿上,然后抬上了雪橇车。
艾希伤得也不轻,刚刚被巨熊从背后摔下来,应该是扭伤了脊椎,也无法行动,被人抬到雪橇车上与我躺在一起。
这场人熊大战,死了三个巨人战士,伤了五六个人,可谓代价惨重。
原本我以为巨人们都很厉害,既然经常猎熊,那应该不会这么惨才对。一问才知道,刚刚被我乱枪打残的巨熊,是这片雪山林的霸主,土山部落都称之为黑熊怪,死在它手里的人类不计其数,每每集体猎杀,却因为周围茂密的丛林,无法找到它的藏身之处。
没想到今天居然恰好遇到了,而且还成功将其击杀,为死去的族人报了血海深仇。
无心插柳柳成荫,巨人战士们对我非常感激,同时也为我的伤势感到担忧和愧疚,口口声声说先回去接骨,终止今天的集会活动。
我叫过来老巴顿夫,告诉他不要因为我的这点小伤就耽误了大事:“不就是断了条腿嘛,又不是接不上了,休息两三个月一样还是条好汉。”
“可是维京大人……”
“好了好了,快去你们说的地方,把大家都集中起来商讨个对策。”
回国的日程决不能耽搁,我知道自己的腿伤没有那么严重,离着生命危险还很遥远,只要不做剧烈运动就不会伤口撕裂,用点部落里的接骨药,说不定个把月就能康复。
艾希哭得跟个鼻涕虫一般,眼泪打湿了脸上的熊血,抹一把就成了大花脸。
她毕竟还只是个孩子,十五岁的花季少女。
我抚摸少女那一头秀丽的金发,让她跑去雪地里洗洗脸:“你这样会把我们吓坏的,就跟吸血鬼似的,快点去,听话。”
艾美被我的话逗乐了,乖乖跑去有雪的地方,用地上的雪将脸洗干净。回来的时候,用手捧了几个大雪球,帮姐姐的脸上、手上也都擦洗干净。
雪橇车无法在树林里穿行,巨人们用担架抬着伤员,继续往林子深处走去。
我很是好奇,按理说这里根本就没有旁人,为什么非要跑去林子中央商讨大酋长选举的事。等到了地方我才知道,原来那里是巨人祖先的墓地群,很多死去的大酋长和部落领袖都被葬在这里,他们想当着先人的面,把这件事说得清清楚楚。
来的这些村子酋长,本来就是最支持老巴顿夫的一群人,决议推选我为大酋长,主要原因是我带头杀死了硅基怪物,帮助大酋长报了仇。而刚刚发生的巨熊袭人事件,又给我的胜选增添了许多筹码,这些村子酋长们对我的感激与佩服之情更甚。
他们先是祭拜了祖先,然后有一名代表宣读了部落誓言,艾美告诉我大致意思应该是这样的:第XX任大酋长死于怪物之手,现在有一名外乡人英雄站了出来,帮助土山族杀死怪物,拯救了整个部落,按照律法规定,谁替死去大酋长报仇,在没有遗言的前提下,就由外乡人英雄上位。
他们当然不会轻易就把大酋长职位给外来人,据说还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品德考验期,然后才能正式接过象征土山族最高政权的骨头锤。
经历过猎杀黑熊怪那一幕,众人都觉得我这个人不畏生死,是个可以信赖的部落英雄。
“维京大人还需要考验吗?根本就没有那个必要了。”一名酋长站出来说道。
另一个马上接话说:“就说刚刚那场危机,换做大家任何一个人,你们是跑呢,还是留下来跟黑熊怪殊死搏斗呢,我觉得大部分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逃跑。”
“对,要不是维京大人打伤了黑熊怪,咱们肯定还得死伤更多族人,他是个品德高尚的英雄。”
酋长们围成一团议论纷纷。
老巴顿夫听的热血沸腾,让我不禁想到,可能早在二十多年前,雷神也经历过这样的推选活动吧。
只可惜那名伟大的战士运气不好,集会内容被人泄露了秘密,最终传到大酋长和部落议会那里,被高层领袖们以叛乱罪名,处以死刑。
我也有这样的顾虑,虽然这些人看上去非常拥戴我,但是谁又知道他们不是墙头草,眼下也就是老巴顿夫手里有人(雷神的老部下),兵权在手,所以他们才极力推举我为大酋长。如果大祭司那边有更大的兵权的话,肯定会有人跑去高密的。
与雷神的遭遇相比,我是幸运的。
因为此时的土山族,已经是群龙无首!
手指扣动扳机,30发子弹倾泻而出。
世界上就没有打不死的熊,艾希的骨弓无法将其射杀,那是因为射出去的青铜箭动能不够大。现代军火兵器的杀伤力,绝不是冷兵器所能比的。
这几天闲着,我在子弹上偷偷做了些手脚。
熟悉子弹构造的朋友应该很清楚,真正造成伤害的是弹头部分,后面的弹壳里填充的是火药,只起到助力推动作用,撞击后爆炸将弹头射出致伤致死。
而步枪弹头其实只有小拇指甲盖那么大,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弹尖、被甲、铅芯。
为了增加穿甲效果,弹头被甲都是金属材质。
我在子弹上做的手脚,就是将弹头最前端的金属被甲磨平,使其露出里面的铅芯来。这样做是很不人道的,当子弹射出后击中目标,弹头由800米每秒的速度突然静止,里面的铅芯因为惯性作用就会从被甲里挤压出来,变成小蘑菇状。
弹头是尖的,有时候击中人体,动能无法完全释放,还会从背后穿出来。
但我的子弹不会,里面的铅芯可以造成更大的创伤面积,甚至可以达到弹丸的几百倍之多,动能可以完全释放在目标体内,造成比常规子弹高几十倍的瞬间空腔。
抗战时期,老人都将这种子弹叫做“炸子儿”。
而在国际上称之为“达姆弹”。
达姆弹的原理很简单,跟我的做法一样,因为对敌人造成伤害太大,只要击中任何部位,要么截肢要么死亡,所以在1899年被海牙公约明令禁止使用。
在红音岛上,我完全不用顾虑那么多,将常规北约步枪弹改制成达姆弹,目的是为了给敌人造成最致命的一击。
此时此刻,我的敌人就是面前这头一吨多重的巨型棕熊。
子弹射出去后,直接命中棕熊面门,硕大的头颅被子弹击穿,达姆效应得以充分发挥。它的眼睛瞬间就被打的四分五裂,黑的红的白的体液,在空中散发出一朵朵血花。
这头畜生不知吃掉多少人,它似乎对人类这种动物不屑一顾,最主要的是,它只见识过巨人战士手里的狼牙锤,却不认得我手里那把相比之下小巧玲珑的狙击步枪。
轻敌,是致命的弱点。
“嗷呜……嗷呜……”
身形巨大的棕熊,已经完全失明,根本就看不到自己的目标在哪里,用熊掌胡乱拍打着周围的一切障碍物。
一棵小树被棕熊推倒了,我连忙躲闪开来,但还是被它压倒在树底下。
我的腿瞬间感觉到一阵麻木,怕是骨折了。
棕熊横冲直撞,一步步向我靠拢过来,再近一步就会踩在我的身上,它那笨重的身体,要是踩我一下肯定得死。
我连忙抽出弹匣,以最快的速度更换新弹匣,举起枪口对着巨熊的后腿射击。
在它血流而死之前,我必须打断它的双腿,让其丧失行动能力。
刚要扣动扳机开枪的时候,一道靓丽的身影从我背后蹿了出来,是个女人,顶着一头银白色长发,在树林间随风起飞。
是艾希。
紧接着艾美也跳了上去。
姐妹二人就像是会飞的蚂蚱,一跃跳到巨熊后背上,拔出匕首狠命的戳着巨熊的脖颈。
“快闪开,危险……”
我还是迟了一步,还没等喊完,艾希就被巨熊狠狠地摔倒在地上。这下肯定不轻,疼得女人差点就没爬起身来。不过她还是挣扎着继续骑在了熊背上,用手里的匕首,一下下扎这巨熊的脖颈。
鲜血,犹如瀑布一般倾泻出来。
哀嚎,犹如雷鸣一般响彻丛林。
两个女人被染成了红色,远处老巴顿夫终于带着他的人赶了过来,抡起狼牙锤,照着殊死搏斗的巨熊身体打去。
这是头母熊,先前被狼群攻击的年幼棕熊,是她两个孩子中的一个,而另一个很快也扑了上来。
狭小的树林间,巨人对付一头站起来五米高的巨型棕熊,难度会非常大,但是对付一头只有两米左右的年幼棕熊,却是轻而易举的。
在狼群的帮助下,巨人战士很快将另外一头棕熊也打成了肉泥。
“维京大人你醒醒,快来人,把这棵该死的树搬走。”
老巴顿夫眼睛都红了,双手抱起那棵树,使出浑身力气,将身上的肌肉绷紧的如铁疙瘩一般,终于把树抬了起来。
更多的巨人战士赶过来,大家七手八脚,合力将压在我身上的树抬到一旁。
“大人,大人?”
他们看不见我的身体,已经全部被树盖住了,所以还以为我死了。当发现我只是被压住了一条大腿,这才缓过气来。
“没事,不过这条腿可能断了。”
我咬紧牙关,说完话后便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有过骨折经历的朋友都知道,这种时候千万不要试图站起来,也不要移动受伤的部位,要不然断裂的骨头很容易扎进自己的肉里。
巨人应对骨折很有办法,帮我用两根木头固定在腿上,然后抬上了雪橇车。
艾希伤得也不轻,刚刚被巨熊从背后摔下来,应该是扭伤了脊椎,也无法行动,被人抬到雪橇车上与我躺在一起。
这场人熊大战,死了三个巨人战士,伤了五六个人,可谓代价惨重。
原本我以为巨人们都很厉害,既然经常猎熊,那应该不会这么惨才对。一问才知道,刚刚被我乱枪打残的巨熊,是这片雪山林的霸主,土山部落都称之为黑熊怪,死在它手里的人类不计其数,每每集体猎杀,却因为周围茂密的丛林,无法找到它的藏身之处。
没想到今天居然恰好遇到了,而且还成功将其击杀,为死去的族人报了血海深仇。
无心插柳柳成荫,巨人战士们对我非常感激,同时也为我的伤势感到担忧和愧疚,口口声声说先回去接骨,终止今天的集会活动。
我叫过来老巴顿夫,告诉他不要因为我的这点小伤就耽误了大事:“不就是断了条腿嘛,又不是接不上了,休息两三个月一样还是条好汉。”
“可是维京大人……”
“好了好了,快去你们说的地方,把大家都集中起来商讨个对策。”
回国的日程决不能耽搁,我知道自己的腿伤没有那么严重,离着生命危险还很遥远,只要不做剧烈运动就不会伤口撕裂,用点部落里的接骨药,说不定个把月就能康复。
艾希哭得跟个鼻涕虫一般,眼泪打湿了脸上的熊血,抹一把就成了大花脸。
她毕竟还只是个孩子,十五岁的花季少女。
我抚摸少女那一头秀丽的金发,让她跑去雪地里洗洗脸:“你这样会把我们吓坏的,就跟吸血鬼似的,快点去,听话。”
艾美被我的话逗乐了,乖乖跑去有雪的地方,用地上的雪将脸洗干净。回来的时候,用手捧了几个大雪球,帮姐姐的脸上、手上也都擦洗干净。
雪橇车无法在树林里穿行,巨人们用担架抬着伤员,继续往林子深处走去。
我很是好奇,按理说这里根本就没有旁人,为什么非要跑去林子中央商讨大酋长选举的事。等到了地方我才知道,原来那里是巨人祖先的墓地群,很多死去的大酋长和部落领袖都被葬在这里,他们想当着先人的面,把这件事说得清清楚楚。
来的这些村子酋长,本来就是最支持老巴顿夫的一群人,决议推选我为大酋长,主要原因是我带头杀死了硅基怪物,帮助大酋长报了仇。而刚刚发生的巨熊袭人事件,又给我的胜选增添了许多筹码,这些村子酋长们对我的感激与佩服之情更甚。
他们先是祭拜了祖先,然后有一名代表宣读了部落誓言,艾美告诉我大致意思应该是这样的:第XX任大酋长死于怪物之手,现在有一名外乡人英雄站了出来,帮助土山族杀死怪物,拯救了整个部落,按照律法规定,谁替死去大酋长报仇,在没有遗言的前提下,就由外乡人英雄上位。
他们当然不会轻易就把大酋长职位给外来人,据说还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品德考验期,然后才能正式接过象征土山族最高政权的骨头锤。
经历过猎杀黑熊怪那一幕,众人都觉得我这个人不畏生死,是个可以信赖的部落英雄。
“维京大人还需要考验吗?根本就没有那个必要了。”一名酋长站出来说道。
另一个马上接话说:“就说刚刚那场危机,换做大家任何一个人,你们是跑呢,还是留下来跟黑熊怪殊死搏斗呢,我觉得大部分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逃跑。”
“对,要不是维京大人打伤了黑熊怪,咱们肯定还得死伤更多族人,他是个品德高尚的英雄。”
酋长们围成一团议论纷纷。
老巴顿夫听的热血沸腾,让我不禁想到,可能早在二十多年前,雷神也经历过这样的推选活动吧。
只可惜那名伟大的战士运气不好,集会内容被人泄露了秘密,最终传到大酋长和部落议会那里,被高层领袖们以叛乱罪名,处以死刑。
我也有这样的顾虑,虽然这些人看上去非常拥戴我,但是谁又知道他们不是墙头草,眼下也就是老巴顿夫手里有人(雷神的老部下),兵权在手,所以他们才极力推举我为大酋长。如果大祭司那边有更大的兵权的话,肯定会有人跑去高密的。
与雷神的遭遇相比,我是幸运的。
因为此时的土山族,已经是群龙无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