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2章 一个男人的衣冠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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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场的两个大人,顿时爆发出一阵笑声。
半晌,李芬只感觉头脑发懵,险些跌倒,不得不说,时家的这位小公举真是又可爱又单蠢,又逗比又好笑,怎么看怎么顺眼。
可惜,某位校长却不这样认为,她嘴角微微抽搐,用自己的话讲,真是丢人丢到家了。
时不忘啊时不忘,让当妈的怎么说你才好,明明是偶像剧的女主,为毛偏偏走傻白甜路线呢!
敢情数完了手指,就脱鞋数脚趾,可惜,双手双脚加一起才20个,所以,小姑凉只能拿头发充数。
哎,幸亏这次算个减法,而且结果才20多,倘若下回算乘法,得数过千,她还不把自己拔成秃毛?
“不忘,快停手,多疼啊!”顾念嘴上这样说,心里却想,乖女儿,你可别在外面给我丢人了。
wuli不忘小公举,这才感觉到头皮丝丝拉拉的越来越疼,一张漂亮的小脸,顿时扭曲成了包子。
她一边用手揉着脑袋缓解痛感,一边皱着眉头,说道:“27,原来这位帅叔叔才活了27岁,这么短命啊!”
本来欢愉的气氛,因为小姑凉的童言无忌,彻底冷了场,气氛沉寂。
顾念见李芬老脸布满痛楚,急忙用手轻轻推了推女儿的肩膀,示意她不要再说。
时不忘这才明白自己好像说错话了,她立刻用小手堵住自己的嘴,两只黑黑的眼睛瞪得大大的。
李芬渐渐缓和了情绪,笑容复又浮现脸颊,“是啊,帅叔叔只在人世间度过了27年,不过,他会一直活在我心里。”
“奶奶,”时不忘疑惑问道,“帅叔叔是怎么死的?生病了吗?”
顾念长长叹气,“不,是意外,一场车祸。”
车祸?时不忘耳边突然响起两个人的对话:
“就是男的叫秦朗,女的叫唐贝,他们都是坏人,所以‘狼狈为奸’了。”
“难道他就是我的生父?可是,他现在在哪儿?为什么最后没跟妈妈在一起。”
“哦,那头狼啊,他死了,是车祸,当时我也在场。”
“原来是这样,妈妈最爱的男人死翘翘了,她又怀着我,没有办法,只好嫁给了爸爸,但是她一直忘不了秦朗,所以给我取名‘时不忘’,意思就是忘不了他!”
小姑凉顿时感到一阵阵心凉,她凝着墓碑,那画像上的男人似乎也在凝着自己,一大一小,一男一女,心里突然赶脚怪怪的。
时不忘灰常聪明,刚才那个“二姨”叫唐贝,那么这个死人的名字是什么呢?
她抿了抿嘴,拐弯抹角地伸出一根小胖手指,指着墓碑问了一句,“妈妈,那两个字念什么?”
顾校长以为女儿好学,走到大街上,遇到一些广告牌子之类的东东,就会经常趁机告诉她一些生字,“哦,那是‘秦朗’。”
秦朗,秦朗,秦朗!
该死的,人物全对上了。
时不忘一遍遍重复着自己的名字,心里越发不是滋味。
原来,这个短命鬼男人就是自己的爸爸,怪不得妈妈没有带哥哥来扫墓,又偏偏让自己擦拭墓碑,原来她是用心良苦,想让自己和亲生父亲有近距离接触的机会。
时不忘漂亮的小脸顿时耷拉下来,心里各种不是滋味,为毛偏偏她的命运这样坎坷,老天爷,你太过分了!
小姑凉自怨自艾的同时,甘苦自知。
这个时候,天空阴了下来,一阵风吹过,乌云骤起。
顾念看了看时间,快到中午了,中国人有个习惯,下午是不能祭祀故人的,于是,她把手中的鲜花放在墓碑前。
肃穆的石碑前,左面是顾家母女的菊花,右面是唐二小姐的百合花,阵阵香气萦绕。
不得不承认,唐贝对秦朗还是很用心的,那束百合似乎代表着他们没有终结的婚礼,没有结果的爱情。
“不忘,咱们走吧,”顾念看了看天,“秦姨,快下雨了,我送你回家吧!”
“别麻烦了,管家一直在门口的车里等着我呢!”李芬拒绝。
三个女人转身向左,见几十米开外有两个人携着手向这边走来,其中,那个男人低着头,戴着礼帽,看不清脸。
李芬扫了一眼,目光发直。
顾念不明其意,问道:“秦姨,怎么了?”
“念念,你看,那个人的身形长得像不像小朗?”
顾念随着对方手指的方向,果然看到一个高高大大的男人,虽然他的身体很清瘦,跟曾经的秦朗大又不同,但是,她莫名其妙,心头涌起一股熟稔之感。
“嗯,是挺像的,就是太瘦了点,而且腿好像也有毛病。”
“是啊,”李芬叹息着,“不过,如果我的小朗能回来,不管他什么样,我都高兴。”
她们相互看着,笑了笑,转过身,从陵园的另一个过道走了下去。
另一边,Stephen和Emma望着她们离开的背影,两个人一个失落,一个着急,表情各不相同。
“Stephen,你为什么不喊住她?”
刚才对那个不爱的女人,他避而不见的原因是相见不如怀念;那么现在,面对曾经深爱过的女人,他为什么放手,也不挽留呢?
Stephen的语气是淡淡的失落,“算了,人和人能不能在一起都是缘分,我和她注定此生有缘无分。”
他想见她,其实更想等一个机会,希望某一天,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和完美的外形,出现那个女人和母亲的面前,不喜欢他的残缺被真爱自己的人看见,她们该有多难过多伤心?
Emma无奈摇了摇头,“My-god,口是心非的男人!”
她扶着他慢慢向前走,最后站立在那座坟墓碑前。
“Wow,Stephen,看来你的人际关系不错,好多人都来看你,墓碑也擦得很干净。”Emma半开玩笑地说着。
Stephen哈哈大笑,看着墓碑上的自己,五年之前,那个时候的他多么清俊多么阳光多么稚嫩。
扪心自问,自己不得不感谢和钦佩时林昆,果然是个狡猾又自私的家伙!
当初他心力交瘁又心无旁骛,那场旷世的婚礼,彻底粉碎了他所有的希望。
所以,Stephen只是求时林昆帮自己逢场作戏,以乍死的方式离开冰城,没想到,人家做事做全套,唯恐顾念起疑心,竟然花重金弄了一个衣冠冢,上面甚至雕刻着自己的画像,还搞得像模像样,又是打扫又是祭拜,让所有人都以为自己真的与世长辞……
在场的两个大人,顿时爆发出一阵笑声。
半晌,李芬只感觉头脑发懵,险些跌倒,不得不说,时家的这位小公举真是又可爱又单蠢,又逗比又好笑,怎么看怎么顺眼。
可惜,某位校长却不这样认为,她嘴角微微抽搐,用自己的话讲,真是丢人丢到家了。
时不忘啊时不忘,让当妈的怎么说你才好,明明是偶像剧的女主,为毛偏偏走傻白甜路线呢!
敢情数完了手指,就脱鞋数脚趾,可惜,双手双脚加一起才20个,所以,小姑凉只能拿头发充数。
哎,幸亏这次算个减法,而且结果才20多,倘若下回算乘法,得数过千,她还不把自己拔成秃毛?
“不忘,快停手,多疼啊!”顾念嘴上这样说,心里却想,乖女儿,你可别在外面给我丢人了。
wuli不忘小公举,这才感觉到头皮丝丝拉拉的越来越疼,一张漂亮的小脸,顿时扭曲成了包子。
她一边用手揉着脑袋缓解痛感,一边皱着眉头,说道:“27,原来这位帅叔叔才活了27岁,这么短命啊!”
本来欢愉的气氛,因为小姑凉的童言无忌,彻底冷了场,气氛沉寂。
顾念见李芬老脸布满痛楚,急忙用手轻轻推了推女儿的肩膀,示意她不要再说。
时不忘这才明白自己好像说错话了,她立刻用小手堵住自己的嘴,两只黑黑的眼睛瞪得大大的。
李芬渐渐缓和了情绪,笑容复又浮现脸颊,“是啊,帅叔叔只在人世间度过了27年,不过,他会一直活在我心里。”
“奶奶,”时不忘疑惑问道,“帅叔叔是怎么死的?生病了吗?”
顾念长长叹气,“不,是意外,一场车祸。”
车祸?时不忘耳边突然响起两个人的对话:
“就是男的叫秦朗,女的叫唐贝,他们都是坏人,所以‘狼狈为奸’了。”
“难道他就是我的生父?可是,他现在在哪儿?为什么最后没跟妈妈在一起。”
“哦,那头狼啊,他死了,是车祸,当时我也在场。”
“原来是这样,妈妈最爱的男人死翘翘了,她又怀着我,没有办法,只好嫁给了爸爸,但是她一直忘不了秦朗,所以给我取名‘时不忘’,意思就是忘不了他!”
小姑凉顿时感到一阵阵心凉,她凝着墓碑,那画像上的男人似乎也在凝着自己,一大一小,一男一女,心里突然赶脚怪怪的。
时不忘灰常聪明,刚才那个“二姨”叫唐贝,那么这个死人的名字是什么呢?
她抿了抿嘴,拐弯抹角地伸出一根小胖手指,指着墓碑问了一句,“妈妈,那两个字念什么?”
顾校长以为女儿好学,走到大街上,遇到一些广告牌子之类的东东,就会经常趁机告诉她一些生字,“哦,那是‘秦朗’。”
秦朗,秦朗,秦朗!
该死的,人物全对上了。
时不忘一遍遍重复着自己的名字,心里越发不是滋味。
原来,这个短命鬼男人就是自己的爸爸,怪不得妈妈没有带哥哥来扫墓,又偏偏让自己擦拭墓碑,原来她是用心良苦,想让自己和亲生父亲有近距离接触的机会。
时不忘漂亮的小脸顿时耷拉下来,心里各种不是滋味,为毛偏偏她的命运这样坎坷,老天爷,你太过分了!
小姑凉自怨自艾的同时,甘苦自知。
这个时候,天空阴了下来,一阵风吹过,乌云骤起。
顾念看了看时间,快到中午了,中国人有个习惯,下午是不能祭祀故人的,于是,她把手中的鲜花放在墓碑前。
肃穆的石碑前,左面是顾家母女的菊花,右面是唐二小姐的百合花,阵阵香气萦绕。
不得不承认,唐贝对秦朗还是很用心的,那束百合似乎代表着他们没有终结的婚礼,没有结果的爱情。
“不忘,咱们走吧,”顾念看了看天,“秦姨,快下雨了,我送你回家吧!”
“别麻烦了,管家一直在门口的车里等着我呢!”李芬拒绝。
三个女人转身向左,见几十米开外有两个人携着手向这边走来,其中,那个男人低着头,戴着礼帽,看不清脸。
李芬扫了一眼,目光发直。
顾念不明其意,问道:“秦姨,怎么了?”
“念念,你看,那个人的身形长得像不像小朗?”
顾念随着对方手指的方向,果然看到一个高高大大的男人,虽然他的身体很清瘦,跟曾经的秦朗大又不同,但是,她莫名其妙,心头涌起一股熟稔之感。
“嗯,是挺像的,就是太瘦了点,而且腿好像也有毛病。”
“是啊,”李芬叹息着,“不过,如果我的小朗能回来,不管他什么样,我都高兴。”
她们相互看着,笑了笑,转过身,从陵园的另一个过道走了下去。
另一边,Stephen和Emma望着她们离开的背影,两个人一个失落,一个着急,表情各不相同。
“Stephen,你为什么不喊住她?”
刚才对那个不爱的女人,他避而不见的原因是相见不如怀念;那么现在,面对曾经深爱过的女人,他为什么放手,也不挽留呢?
Stephen的语气是淡淡的失落,“算了,人和人能不能在一起都是缘分,我和她注定此生有缘无分。”
他想见她,其实更想等一个机会,希望某一天,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和完美的外形,出现那个女人和母亲的面前,不喜欢他的残缺被真爱自己的人看见,她们该有多难过多伤心?
Emma无奈摇了摇头,“My-god,口是心非的男人!”
她扶着他慢慢向前走,最后站立在那座坟墓碑前。
“Wow,Stephen,看来你的人际关系不错,好多人都来看你,墓碑也擦得很干净。”Emma半开玩笑地说着。
Stephen哈哈大笑,看着墓碑上的自己,五年之前,那个时候的他多么清俊多么阳光多么稚嫩。
扪心自问,自己不得不感谢和钦佩时林昆,果然是个狡猾又自私的家伙!
当初他心力交瘁又心无旁骛,那场旷世的婚礼,彻底粉碎了他所有的希望。
所以,Stephen只是求时林昆帮自己逢场作戏,以乍死的方式离开冰城,没想到,人家做事做全套,唯恐顾念起疑心,竟然花重金弄了一个衣冠冢,上面甚至雕刻着自己的画像,还搞得像模像样,又是打扫又是祭拜,让所有人都以为自己真的与世长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