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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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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如杨柳三月新。

    洗漱完之后,我从宿舍里抱着书本出来,和胡冬朵一起去食堂吃早饭。宿舍里的其他女生早已经起床去早读了。

    读一所三流大学的好处就是,高考失利的屈辱会时时刻刻折磨着你,让你在大学之中奋发图强在考研第一线。

    不是都这么说么?

    一流大学里,一等学生出国,二等学生工作,三等学生考研;对于我们这些三流大学里的学生来说,正好倒了过来:一等学生考研,二等和三等就一起等待毕业证发下来那天,集体失业。所以,我们宿舍里的那几个女生,从进入大学开始就全线为考研做热身了,每天早晨六点就起床,开始一天的生活。

    我和胡冬朵,很显然是属于三流大学里的后者,所以我们俩人的生活基本上是从早晨九点开始——在不逃课的情况下。逃课的话,就很难说了。

    从宿舍到食堂的路上,会经过一个露天篮球场。

    早晨,总有一些在篮球场上打篮球锻炼身体的男生。运球、假动作、过人、起身、投球。这一些如同画面一样的动作,总会轻轻触动我记忆的神经末梢。

    低头。会心地一笑,想起了多年前。

    不辨悲喜。

    我们走到餐厅的门口,遇见了夏桐,她正踮着脚,朝男生宿舍那里张望,手里还拎着一只兔子。

    胡冬朵溜过去,猛地蹦出来,吓了她一跳。胡冬朵笑嘻嘻的,你在张望什么啊?等情郎吗?

    夏桐回头,白了胡冬朵一眼,说,你吓死我了。然后将兔子扔到我的手里。

    夏桐是生物系的,经常做这种活体实验。不知道学校经费紧张还是教务处克扣,每次实验,总会出现十几二十几个人围着解剖一只甲鱼的情况,本应是四个人一组,分派一只甲鱼的。反正,不管是甲鱼还是鸽子、鲤鱼,总之,实验室里总是缺这少那的,同学们私下议论,说是被老师们给煨汤了。不过,也有除外,小白鼠和蛔虫的数量总是很充足。

    夏桐一直比较有个性,所以很多实验,她总是自己去买一只活体回来用,也绝不和十几人围在一起凑合。曾有那么两次,一次,我正和一男生约会,她一通电话杀过来,说艾天涯,你赶紧去农贸市场买一只小公鸡回来,我腾不出时间。还有一次,他们解剖鱿鱼,结果这个从小不靠海的姑娘买成了乌贼,于是,在实验开始时,她又一通电话过来,说,艾天涯,我要鱿鱼!鱿鱼!

    我当时正在宿舍睡得满脸口水,于是迷迷糊糊出门了,心说夏桐怎么这么急不可耐?当时长沙的香辣鱿鱼不是很有名吗,前天晚上,因为打赌,我还输给夏桐十根鱿鱼串。于是,我就给她买回了一堆鱿鱼串。那一次,夏桐觉得我是故意的,其实天地良心,我真没有,就是睡觉睡多了,人恍惚了。

    我抱过兔子,问夏桐,咦,这么热闹,你在看什么?

    夏桐指着男生宿舍楼,说,三号楼的男生宿舍,有个叫于意的男生突然猝死。听说因为吸毒。

    啊?吸毒?胡冬朵一听,脸变得像被马蜂蜇了一样,说,喵了个咪的!那得多费银子啊,他妈怎么生了这么个败家子。

    夏桐笑笑,说,有钱人家的孩子,玩得就是刺激。听说生前还是一小帅哥,而且马上要毕业报效社会了。

    胡冬朵一听,可惜不已,说,喵了个咪的!怎么猝死的不是辛一百这个贱货呢!

    你可不要以为胡冬朵是在为我诅咒这个无情的男人,她是在为她自己。这个世界上,最憎恨辛一百的人,估计就是胡冬朵。

    没错,辛一百同学,泡妞神功,天下无敌。老天无眼,把这个极品赐给我之后又赐给胡冬朵,我用他完成了极品初恋,胡冬朵用他完成了狗血淋漓的初婚。

    夏桐指着从三号楼出来的一群男生,说,喏,今天他朋友过来收拾他的遗物。胡冬朵就拖着我和夏桐的手,向三号楼人多的地方跑去。说,上前去看!哎,要是我猝死了,可只有你俩给我收拾遗物了。真伤感啊。

    我们三个好不容易冲了过去,在那么多围观的男生中,有三个面色肃穆的年轻男子走了出来,衣着打扮明显有别于周围的学生。他们手里抱着去世朋友的遗物,胸前佩戴着一朵白色的花儿。其中有一个男子长发飘飘,跟做了离子烫似的,眼睛周围居然是乌青色的,显然不知道被什么击中过。

    我们三个还没有站稳,突然,那个乌青眼的长发男子往我们这里瞥了一眼,立刻目露凶光,跟发现了杀父仇人似的,把手里的东西往身边那个面容冷漠如冰山雪莲、身穿暗灰色风衣的男子手里一放,就冲我们这里奔了过来。

    我和夏桐还没有反应过来,胡冬朵早已跑得没有人影了。

    对面那个身穿暗灰色风衣的男子一愣,抬眼望来。当我的视线触及他那美得令人想扔炸弹的脸蛋时,蓦地,想起了那么一句词——君如杨柳三月新。

    这个眼神清冷、唇染桃花、浑身涣散发着一种懒洋洋气息的男子,就是江寒。大三那年初冬的校园里,呵气成霜的早晨,我第一次遇见了他。

    而刚刚追胡冬朵而去的长发飘飘的乌青眼男子叫康天桥,他就是胡冬朵嘴巴里所说的“人妖似的臭流氓”, 前天,他和胡冬朵之间产生了血海深仇。

    整个事情是这样的。

    前天,胡冬朵去溜她的狗公子——富贵同学。

    “富贵”是胡冬朵收养的一只流浪狗,自从她遭遇辛一百的打击之后,就彻底对男生死了心,收养了一只流浪狗。她的至理名言就是:嫁给一个男人不如养一条狗。

    那天,于意还没有猝死,正在唐绘PUB里面,与自己的两个狐朋狗友康天桥和周瑞无聊地打发着下午时光,等待江寒从北京回来。

    无聊的他们就掷色子玩“囧囧更健康”游戏,赢家可以要求输家做任何事情。

    于意赢了,康天桥输了。

    以前于意被康天桥整过,而且整得很惨。

    康天桥让于意去超市买卫生巾,结账时,当着众多顾客和收银员大声说,我们女人量多的那几天,这东西真不能少。康天桥、周瑞他们就在边上看着,幸灾乐祸。

    所以这次,于意当然不会放过康天桥,正当他考虑如何整康天桥时,胡冬朵牵着富贵从窗外经过。于意突然有了主意,对康天桥悄然耳语了一番。

    这些二世子们一贯玩得很疯,所以康天桥虽然不甘但碍于面子还是慷慨就义了。

    他冲到大街上时,把胡冬朵吓了一跳,连忙把富贵给拉开,谁知康天桥扑通就跪在了地上,抱着富贵就喊,爹啊,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胡冬朵一听乐了,觉得这人病得不轻。结果还没等她咧开嘴巴笑,康天桥一把就抱住了她大腿,喊她妈,说,妈啊,你和爹一起回家吧。

    胡冬朵顿时知道自己被耍了,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气运丹田,粉拳一挥,一记天马流星拳就打在了康天桥的眼眶上。

    所以说,不要惹女人,不要惹彪悍的女人,最不要惹的就是像胡冬朵这种失婚过的女人。

    康天桥毫无防备,偌大一个男人就被胡冬朵给打倒在地,眼眶顿时充血肿起老高。这个时候,康天桥的狐朋狗友一看玩大了、出事了,连忙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