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九 曾经一起看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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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马丁的夏天并不炎热,我来这里已经一年了。突然抛下一切,回到学校,生活变得宁静悠闲,校园生活在刻板中又显出一些活力。 坐在树荫下看书的日子,让我感到舒服,虽然孤单如影随行,但坐在这里,会让我感觉平静,因为这里有我们曾经的痕迹,陪伴她的那最美好的三年时光,我们曾无数次并肩在这树下读书,聊天。
我们聊天气,聊艺术,就是不曾聊起感情,回想起那些,我的口中总会有些说不出的苦涩。
“我们”多美好的称呼,那时候只有我和她,安然,那个住在我心里的女孩。现在她是夜太太,夜钧天那个恶劣男人的老婆,也是一个六岁男孩和一个刚刚满月的小公主的妈妈。可是,留在我心里的她,是永远的女孩!
书的扉页悄悄滑落一张照片,是一家四口的合影,照片中,她笑得很幸福,对我来说这就足够了,可微微的辛酸还是把我淹没。翻到背面,我看到寄件人是夜钧天。
他还是这样没有下限。就算在他们之间,我再也不是威胁,或者我从来都没构成过威胁,他还是会不断刺激我落败的事实。
他说他也敬佩我,因为我是好人,我对安然的爱是无私的。可是有时候,我真想把好人这个词狠狠扔到地上踩烂,我宁愿跟他一样,做一个爱情里的自私鬼,也许那样,我现在就不会这么孤单。
将照片重新夹回书的扉页,我放乎身体,平躺在草坪上。阳光穿透枝桠洒在我的脸上。眼睛恍惚中有些刺痛,我微微眯起眼睛,回想初遇的时光。
那时候我刚刚回国,还不知道记忆中的祖国,早已不是当初那纯朴的样子。我本来是想物色些欧力进入中国后的中坚人材,才会阴错阳差地进了那个外培课堂。
想看员工最真实的一面,一定不是在面试现场。果然,在这里,我看到了所谓的精英白领,大多趾高气昂夸夸其谈,用宁松涛的话来说,都是装逼犯!
她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垂头丧气,心事重重,像落败的小母鸡,一屁股坐在我的外套上。我心疼地看着我的衣服,想象着被她屁股蹂躏后会出现的褶皱,唤了她几声,都不见回答,这家伙不会睡着了吧?
如果不是火大,我这种绅士怎么可能去拉扯她,她居然也火了!当在我的提醒下,发现我的外套在她屁股下面时,她那副窘相,我现在想起来还会笑。
后来的故事顺理成章,应该是个美好的爱情故事的开头。她的安静沉着,是课堂上为数不多的几个认真听讲的人,我留意了她,意外的发现她的眼睛真清澈。
我帮她摆脱了低俗商人的纠缠,她帮我摆脱了花痴女的探寻。而在学校门口,她又给了我惊喜,那个等她的男人居然是夜钧天,早在回星都前我就对这个男人的霸道有所了解,当时我的第一直觉竟然就是他不适合她。
其实,早在那个时候我就应该意识到,相比夜钧天,我已经晚了。果然,事实证明,一切只是我一厢情愿的独角戏。
对她而言,我的爱情从来没开始过。
第二次,我与她的相遇,居然是在这座城市最有名的声色场所。她的面貌让我吃了一惊。如果说第一次相见她是清新淡雅的美,第二次知道她过去的经历时,我并没有丝毫的鄙视,而是满满的心疼。
我开始心疼这样一个女孩,这样不堪的过去,还能保持着纯真,还能重新坐在课堂学习,她一定很不容易。我无法想象她是付出了怎样的代价与努力,那一刻,我的心就开始向她靠近。
我发现了她的秘密。那时候我确实对夜韩两家的地盘都很感兴趣,可是更让我开心的是,我跟她有了共同的秘密,我们结成了盟友。
我终于有个理由骚扰她了,她对我也没那么排斥。
我像着了魔一样,有事没事就到夜氏附近闲晃,总觉得我们会不期而遇,不期而遇让我不用想理由就能见到她。老天对我不错,还真让我遇上了。
她一脸落寞的拎着一大袋啤酒,看那样子是准备把自己灌醉。还在嘟囔着一个人庆祝,脸上的失落,让我有些小开心,连忙过去顺理成章地成了她的酒友。
不知道为什么,我当时一心想把我的心底的秘密与她分享。那是一段关于童年的记忆,大人以为我都已经遗忘了,其实,它已经成了一副水彩画印在我心底。
我鬼使神差地带她去了我儿时的家园,拆了一半的老楼,破败颓废。可我的心境却不像自己来的时候那么伤感。看着身边小心翼翼的她,那感觉很妙。
我们喝了很多酒,看着她的心情从低落到最后嗨得要飞起,我的心被她脸上的笑容照亮。她说那是夕阳,可她不知道,我眼睛中的光彩全是因为她。
我们并肩看着桔色夕阳缓缓落下,她被踱亮的笑容,悄悄的被我添进了我心底的那副画中。
我第一次没被这里的夕阳所吸引,专心地看着她,可能眼神太过直白被她发现了,那很窘,可是我我破天荒第一次,那么热切地想要靠近一个女孩,我牵了她的手。细细的,软软的,有些凉。却舒服到让我不想松开。
她虽然喝得有点多,还是挣脱了,我失落了好久,又觉得自己有些龌龊,居然想趁人之危。又担心她会生气,幸好她没有。我们还能一起谈论我们共同的秘密,能帮到她,我好高兴。
可这件事最终还是被我办砸了。而且时间居然那么凑巧,欧力进入星都的第一次记者执行会,被记者提问时,我才知道,我们俩的秘密暴露了。
当时我最担心的是她的处境,好不容易摆脱掉记者,第一时间就赶去了她家。我第一次那么着急,想把误会解释清楚。
可是,当她的巴掌落到我脸上时,我才发现,我最应该做的不是解释,而是怎么保护她。让她误会,只会让我难受,可是她正在承受与面对的难堪,才更让我心疼。
于是,我马不停蹄地回了美国。第一次,我公私不分,放下欧力刚刚进入星都,那么繁琐的准备工作,跑回了美国,只是想让真相早一点出现,让她早一点不被人误会。
现在想想,她的难过与悲伤,根本不是我能抚平的。她之所以会伤心,全是因为被那个男人误会了。
所以,就在一年前,这个让我放在心尖上的女孩已经成了那个男人的妻子。是我牵着她的手,把她交到夜钧天手上。天知道那个时候我虽然笑着,心却有多苦涩。
她看到我时,眼中的感激与欣喜,让我没办法让她看到我的苦涩。我不想她有一丝丝的不愉快。我牵着她的手,每一步都那么难过,我知道那将是我最后一次牵她的手。
她眼神复杂,似乎想跟我说些什么,可是我没给她机会。我再也不想听到她对我说对不起,对我说谢谢。她永远不会看到我请求夜钧天一直爱她时,我那无法抑制的悲伤。
我终于没能坚持到最后,我像个逃兵一样转身逃离了婚礼礼台,躲在无人的角落窝囊地擦去眼角的湿意。直到宁松涛自嘲地对我说,我们备胎的使命结束了!
婚礼结束后,我立刻就逃回了美国。我承认,我很丢脸。在她眼中我是个从来不会为难她的男人,我只能把这形象继续维持下去,不能让她看到,我其实也很小气。
飞机升空后,我躲在卫生间里泪如雨下。我对着镜子骂我自己,是个懦夫。可是,终究一切都晚了,安然永远都不可能成为我的女孩。
回到美国,我还是无法让自己安静下来,最后我逃来了这里,活在与她的回忆里,我终于能沐浴在淡淡的悲伤中,得以喘息。
我走过我们一起在这个校园里走过的每一条路,抚摸我们一起坐过的每张长椅,我重新租下那处公寓。有时,我会站在厨房里一整天,不为烹饪一顿美味,只为想起,她坐在桌边对我笑时的那种温暖。
她一定不知道自己的笑容有多美,只一眼就会让人陷落的美丽。她也不知道,那时的我是怎样的怦然心动。
而现在的我又是怎样的后悔,如果我不是夜钧天口中的好人,如果我有勇气过去将她抱紧,结果会不会有所不同?
我又在想什么如果了,这世界哪有什么如果。留给我的没有如果,只有被浸在遗憾中的悔意。
她的出现让我的那个眼高于顶的亲人们都受到了惊吓,而她的表现出乎我的意料。特别是我爷爷。
老人家,一辈子叱诧商海,眼力与手腕自是不用怀疑,再加上人老了难免会有些难缠,我带安然到美国的时候,也没打算让他接受什么,只能算是提前打个预防。
可是,我没想到的是,她的亲和力竟然那么快就让爷爷接受了。是的,爷爷虽然没有说出口,可是我知道,依他的脾气,没有赶走她,就是接受。
我那时还在傻傻的想着,那么多要攻克的难关,我居然这么轻松的就跨过一个,也许我们是有希望的吧?!
圣马丁的夏天并不炎热,我来这里已经一年了。突然抛下一切,回到学校,生活变得宁静悠闲,校园生活在刻板中又显出一些活力。 坐在树荫下看书的日子,让我感到舒服,虽然孤单如影随行,但坐在这里,会让我感觉平静,因为这里有我们曾经的痕迹,陪伴她的那最美好的三年时光,我们曾无数次并肩在这树下读书,聊天。
我们聊天气,聊艺术,就是不曾聊起感情,回想起那些,我的口中总会有些说不出的苦涩。
“我们”多美好的称呼,那时候只有我和她,安然,那个住在我心里的女孩。现在她是夜太太,夜钧天那个恶劣男人的老婆,也是一个六岁男孩和一个刚刚满月的小公主的妈妈。可是,留在我心里的她,是永远的女孩!
书的扉页悄悄滑落一张照片,是一家四口的合影,照片中,她笑得很幸福,对我来说这就足够了,可微微的辛酸还是把我淹没。翻到背面,我看到寄件人是夜钧天。
他还是这样没有下限。就算在他们之间,我再也不是威胁,或者我从来都没构成过威胁,他还是会不断刺激我落败的事实。
他说他也敬佩我,因为我是好人,我对安然的爱是无私的。可是有时候,我真想把好人这个词狠狠扔到地上踩烂,我宁愿跟他一样,做一个爱情里的自私鬼,也许那样,我现在就不会这么孤单。
将照片重新夹回书的扉页,我放乎身体,平躺在草坪上。阳光穿透枝桠洒在我的脸上。眼睛恍惚中有些刺痛,我微微眯起眼睛,回想初遇的时光。
那时候我刚刚回国,还不知道记忆中的祖国,早已不是当初那纯朴的样子。我本来是想物色些欧力进入中国后的中坚人材,才会阴错阳差地进了那个外培课堂。
想看员工最真实的一面,一定不是在面试现场。果然,在这里,我看到了所谓的精英白领,大多趾高气昂夸夸其谈,用宁松涛的话来说,都是装逼犯!
她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垂头丧气,心事重重,像落败的小母鸡,一屁股坐在我的外套上。我心疼地看着我的衣服,想象着被她屁股蹂躏后会出现的褶皱,唤了她几声,都不见回答,这家伙不会睡着了吧?
如果不是火大,我这种绅士怎么可能去拉扯她,她居然也火了!当在我的提醒下,发现我的外套在她屁股下面时,她那副窘相,我现在想起来还会笑。
后来的故事顺理成章,应该是个美好的爱情故事的开头。她的安静沉着,是课堂上为数不多的几个认真听讲的人,我留意了她,意外的发现她的眼睛真清澈。
我帮她摆脱了低俗商人的纠缠,她帮我摆脱了花痴女的探寻。而在学校门口,她又给了我惊喜,那个等她的男人居然是夜钧天,早在回星都前我就对这个男人的霸道有所了解,当时我的第一直觉竟然就是他不适合她。
其实,早在那个时候我就应该意识到,相比夜钧天,我已经晚了。果然,事实证明,一切只是我一厢情愿的独角戏。
对她而言,我的爱情从来没开始过。
第二次,我与她的相遇,居然是在这座城市最有名的声色场所。她的面貌让我吃了一惊。如果说第一次相见她是清新淡雅的美,第二次知道她过去的经历时,我并没有丝毫的鄙视,而是满满的心疼。
我开始心疼这样一个女孩,这样不堪的过去,还能保持着纯真,还能重新坐在课堂学习,她一定很不容易。我无法想象她是付出了怎样的代价与努力,那一刻,我的心就开始向她靠近。
我发现了她的秘密。那时候我确实对夜韩两家的地盘都很感兴趣,可是更让我开心的是,我跟她有了共同的秘密,我们结成了盟友。
我终于有个理由骚扰她了,她对我也没那么排斥。
我像着了魔一样,有事没事就到夜氏附近闲晃,总觉得我们会不期而遇,不期而遇让我不用想理由就能见到她。老天对我不错,还真让我遇上了。
她一脸落寞的拎着一大袋啤酒,看那样子是准备把自己灌醉。还在嘟囔着一个人庆祝,脸上的失落,让我有些小开心,连忙过去顺理成章地成了她的酒友。
不知道为什么,我当时一心想把我的心底的秘密与她分享。那是一段关于童年的记忆,大人以为我都已经遗忘了,其实,它已经成了一副水彩画印在我心底。
我鬼使神差地带她去了我儿时的家园,拆了一半的老楼,破败颓废。可我的心境却不像自己来的时候那么伤感。看着身边小心翼翼的她,那感觉很妙。
我们喝了很多酒,看着她的心情从低落到最后嗨得要飞起,我的心被她脸上的笑容照亮。她说那是夕阳,可她不知道,我眼睛中的光彩全是因为她。
我们并肩看着桔色夕阳缓缓落下,她被踱亮的笑容,悄悄的被我添进了我心底的那副画中。
我第一次没被这里的夕阳所吸引,专心地看着她,可能眼神太过直白被她发现了,那很窘,可是我我破天荒第一次,那么热切地想要靠近一个女孩,我牵了她的手。细细的,软软的,有些凉。却舒服到让我不想松开。
她虽然喝得有点多,还是挣脱了,我失落了好久,又觉得自己有些龌龊,居然想趁人之危。又担心她会生气,幸好她没有。我们还能一起谈论我们共同的秘密,能帮到她,我好高兴。
可这件事最终还是被我办砸了。而且时间居然那么凑巧,欧力进入星都的第一次记者执行会,被记者提问时,我才知道,我们俩的秘密暴露了。
当时我最担心的是她的处境,好不容易摆脱掉记者,第一时间就赶去了她家。我第一次那么着急,想把误会解释清楚。
可是,当她的巴掌落到我脸上时,我才发现,我最应该做的不是解释,而是怎么保护她。让她误会,只会让我难受,可是她正在承受与面对的难堪,才更让我心疼。
于是,我马不停蹄地回了美国。第一次,我公私不分,放下欧力刚刚进入星都,那么繁琐的准备工作,跑回了美国,只是想让真相早一点出现,让她早一点不被人误会。
现在想想,她的难过与悲伤,根本不是我能抚平的。她之所以会伤心,全是因为被那个男人误会了。
所以,就在一年前,这个让我放在心尖上的女孩已经成了那个男人的妻子。是我牵着她的手,把她交到夜钧天手上。天知道那个时候我虽然笑着,心却有多苦涩。
她看到我时,眼中的感激与欣喜,让我没办法让她看到我的苦涩。我不想她有一丝丝的不愉快。我牵着她的手,每一步都那么难过,我知道那将是我最后一次牵她的手。
她眼神复杂,似乎想跟我说些什么,可是我没给她机会。我再也不想听到她对我说对不起,对我说谢谢。她永远不会看到我请求夜钧天一直爱她时,我那无法抑制的悲伤。
我终于没能坚持到最后,我像个逃兵一样转身逃离了婚礼礼台,躲在无人的角落窝囊地擦去眼角的湿意。直到宁松涛自嘲地对我说,我们备胎的使命结束了!
婚礼结束后,我立刻就逃回了美国。我承认,我很丢脸。在她眼中我是个从来不会为难她的男人,我只能把这形象继续维持下去,不能让她看到,我其实也很小气。
飞机升空后,我躲在卫生间里泪如雨下。我对着镜子骂我自己,是个懦夫。可是,终究一切都晚了,安然永远都不可能成为我的女孩。
回到美国,我还是无法让自己安静下来,最后我逃来了这里,活在与她的回忆里,我终于能沐浴在淡淡的悲伤中,得以喘息。
我走过我们一起在这个校园里走过的每一条路,抚摸我们一起坐过的每张长椅,我重新租下那处公寓。有时,我会站在厨房里一整天,不为烹饪一顿美味,只为想起,她坐在桌边对我笑时的那种温暖。
她一定不知道自己的笑容有多美,只一眼就会让人陷落的美丽。她也不知道,那时的我是怎样的怦然心动。
而现在的我又是怎样的后悔,如果我不是夜钧天口中的好人,如果我有勇气过去将她抱紧,结果会不会有所不同?
我又在想什么如果了,这世界哪有什么如果。留给我的没有如果,只有被浸在遗憾中的悔意。
她的出现让我的那个眼高于顶的亲人们都受到了惊吓,而她的表现出乎我的意料。特别是我爷爷。
老人家,一辈子叱诧商海,眼力与手腕自是不用怀疑,再加上人老了难免会有些难缠,我带安然到美国的时候,也没打算让他接受什么,只能算是提前打个预防。
可是,我没想到的是,她的亲和力竟然那么快就让爷爷接受了。是的,爷爷虽然没有说出口,可是我知道,依他的脾气,没有赶走她,就是接受。
我那时还在傻傻的想着,那么多要攻克的难关,我居然这么轻松的就跨过一个,也许我们是有希望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