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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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宋宸想出来的这个两全其美的办法,终于让事情顺利地往前推进了。六福在申家得到首肯后,把他准备好的翡翠镯子交给申迎春之后,双方这就算定了下来。
随后,就是准备着下聘礼和成亲的事情。
虽然苏妙先前叮嘱过和申家谈好后就可以下聘礼,但那是她太年轻对这种事情没有经验,所以才会这样提出的。六福没有父母,而苏妙和宋宸尚且年轻,这跟申家商量他们六福和申迎春亲事的职责,就交给了林玖。他儿子都成家了,所以对于下聘礼的事情很了解,知道需要选个好日子。六福去找了他,跟他把事情说好之后,他就把黄历翻了出来,和六福一起找着日子。
正好,隔日就是个下聘的好日子,六福毫不犹豫地就选了这个日子。接着找适合成亲的好日子。半个月之后就有一个,六福自然是想越快越好的,但是林玖考虑到申家父母的想法,人家不一定愿意这么仓促就把女儿给嫁出去,所以提议再多选一个日子给他们备选。
但他们再往下翻了大概有半年后,才出现了第二个适宜嫁娶的好日子,那都要到九月份去了。
六福想到苏妙他们曾经和他说过了关于建立白云山庄的真实目的,怕到那个时候的话,事情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变数。另一方面,他也想把人接到身边,免得如果真的出现什么天灾的话,怕他们三个人应付不来。
林玖也是知情人之人,六福就把自己的忧虑跟他实话实说了,前者就答应他说尽量让申家那边接受半个月后成亲。事情不能直说,但他总有办法的。
林玖向来对林瑾都是深信不疑的,既然他说了会有问题,那么迟早这个问题都会出现。隔日媒婆拿着聘礼前往申家的时候,为了让事情顺利进行,他亲自跟随压阵。
恒清堂的大掌柜,在铃兰城里也算是赫赫有名的一号人物。有他亲自替六福操持亲事,申父和申母也颇觉得有面子,但在林玖提出想在半个月之间就拜堂成亲的事情,他们还是觉得太快了!
“但再等就要九月份了。”林玖的语气很温和,跟他们商量着,“六福的意思呢,是想是早点把两位接到那这的庄子上去,那边迟些就要秋收了,他一个人忙不过来。如果能在三月廿九成亲的话,到时申老弟你就可以帮他减轻一点事情了嘛!”
“而且那边的庄子山明水秀,地方又宽阔,是个适合疗养的好地方。闲来无事的时候,申老弟和弟妹还可以在周围走走,这样对你的身体也有好处不是?”
“在亲事的准备上,虽然时间有点仓促,但我们恒清堂的人办事贵精不贵多,保证能给你们办得风风光光、体体面面的!”
林玖身为恒清掌柜,都给出这样的保证了,如果他们再不答应的话,就太不识抬举了。而且早些搬到庄子上去还能早些帮庄子办事,这对于已经很久没有接触到外界的申父来说很具鼓舞性,而申母和申迎春更看中的是去庄子上能对申父的身体有益处。
就这样,申家就同意了在三月有廿九那一日办亲事。宋宸和苏妙收到林玖传回来的消息之后,就马上告诉了六福,让他开始安排办亲事的事情。
白云山庄还是第一次办喜事,眼下是夏收之前比较清闲的一段时间,苏妙让六福把庄子上的人都动员起来,开始张灯结彩,准备着宴席上的事情。
六福没有亲人,苏妙他们就算是男方的家里人了,除了庄子上的人员,林玖到时候还会和恒清粮以及丰安粮铺能走开的一些掌柜过来吃酒。除此之外,剑兰城那边的林拾也会带着当地的丰安粮铺的管事过来。这些人前来,一方面是来了喝六福的喜酒,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快要夏收了,在之后的这一小段时间,应该是各家各户卖第二批粮的好时机,他们打算找宋宸和苏妙商量一下这件事的操作。
在六福兴奋之中又带有点紧张的期待当中,三月廿九这一日终于还是到来了。
按着苏妙和林玖的安排,六福是先带着人去铃兰城去迎接新娘子,然后一路回到白云山庄的。所以在三月廿八,六福就去了铃兰城了,先在那边的宅子里住了一晚,第二日一大早,就带着迎亲的队伍去往申家,去接新娘子,然后一路吹吹打打地出城,十分热闹。
这么远的路,走的话可能到天黑还没到庄子。苏妙大手笔地让林玖租了不少马车,让那些迎亲的人出城后全部都坐在马车上。除了骑着马的六福,坐在装扮成大红花轿的马车上的申迎春,另外一马车上坐着申父、申母和林玖,还有两辆马车上都是来喝喜酒掌柜管事们,另外三车的迎亲队伍之外,另外还有三辆车,载的是申家的“娘家人”。
申父是单传的独苗,申家在铃兰城独门独户的,但他们左右的邻居对他们家都挺好的,像是之前帮忙去叫申迎春回家、帮忙去请汪大夫的,都是邻居。只从六福出现之后,申父的身体变好了,申迎春出嫁了,他们都为他们感到高兴。听申父和申母说,等这一对儿女成亲之后,女婿还会把他们接到身边一起住,这么一来,他们经常见面的机会就少很多了。所以在昨日的时候,申家已经请了他们到家里吃过饭了。不过,林玖说过要把六福的婚礼办得风光体面的,所以在迎亲的时候,也派车把来申家帮忙的邻居都给接上了。让他们到白云山庄去喝正式的喜酒,稍晚些会再派马车送他们回铃兰城。
六福前段时间常在申家出入,街坊邻居都见过这个精明的年轻人了,但对于申父他们口中所说的大善人十分好奇。反正管接管送,他们就跟着到庄子上来了。
喜酒的宴席摆在二进院子的大花厅里,那是宋宸规划出来的,给庄子上的人员在节庆日子里一同喜庆的场所。地方很大,这次喜宴用的是八仙桌,庄子上的人,加上外面来的人,加起来足足有十围。
这些街坊心心念念地想见到宋宸和苏妙,果真见到了,都在赞叹道还真的是神仙般的人物,观音座下的金童玉女也不过如此了。如果出手不凡,接了六福和申迎春的敬茶之后,这给的见面礼,就是一对水头极足的翡翠玉镯和一支流水溢彩的镶了宝石的金步摇,而且连申父和申母都兼顾了,申母也是一对翡翠玉镯,给申父的则是一支百年人参。
“申家这真的遇到贵人了啊!”一个街坊感叹着,“据说先前仲能(申父的名字)的病之所以能开始见好,就是这位贵人听说了他的病之后,让六福把一支百年人参送了过去……”
“申家过了这么些年的苦日子,这好日子真的要来了。”
“可不是!你瞧瞧仲能那红光满面的样子,哪里还有半点病气?我还记得半年前,他都差点就过去了。”
“呸!这大喜的日子,不要再提那霉气的事了!”
“是!是!”那街坊被人苛责了一句,还觉得有点委屈,“我是真心为仲能高兴呢!”
按照大兰的习俗,喝喜酒的都会随些礼。这些街坊也不是多富裕的,只不过日子不像申家过得那么难罢了。但大多都给随了些碎银子。但在送他们回铃兰城的时候,在上马车之前,庄子上给每家都回了个礼篮,里面除了些喜糖喜饼,还有个包了一两银子的大红荷包,最特别的是,里面还装着个用网兜装住的生龙活虎的山鸡!像他们去喝别的亲朋的喜酒的时候,最多就拿些剩饭剩菜,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去喝喜酒有回礼的,觉得十分稀奇。
为了方便回程,喜宴是在午前摆的,吃完之后时辰尚早,林玖和林拾他们在堂里还有事情,不打算留宿,他们就抓紧时间把收粮食的事情商量好。他们离开的时候,已经是申时六刻。
宋宸和苏妙回到他的院子里,宋宸喝了些酒,此刻一边走着一边借着酒劲拉着苏妙的手不放,还壮着胆子问着:“妙妙,我们也早些完婚好不好?”看到六福那副春风得意的样子,他也想成亲了!
苏妙看了看宋宸:“不是说好了吗?”
“可是——”宋宸撇了撇嘴,“我们现在这样跟成亲了有什么区别呢?反正我们都经常呆在一起的。”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还要急着成亲呢?现在这样不是挺好的吗?”苏妙笑着反问了宋宸一句。这家伙看来是酒真的喝多了。
“不好。”宋宸忽然停了下来,被他拉着走的苏妙一时收势不及,撞到了他的身上,宋宸趁机伸手一搂,把苏妙给抱了个结结实实:“我想跟你住到同一个院子里!你看,这样的话,你就不用回到那边的院子里了。我不想晚上就要分开,早上才能碰脸……”(未完待续。)
最后,宋宸想出来的这个两全其美的办法,终于让事情顺利地往前推进了。六福在申家得到首肯后,把他准备好的翡翠镯子交给申迎春之后,双方这就算定了下来。
随后,就是准备着下聘礼和成亲的事情。
虽然苏妙先前叮嘱过和申家谈好后就可以下聘礼,但那是她太年轻对这种事情没有经验,所以才会这样提出的。六福没有父母,而苏妙和宋宸尚且年轻,这跟申家商量他们六福和申迎春亲事的职责,就交给了林玖。他儿子都成家了,所以对于下聘礼的事情很了解,知道需要选个好日子。六福去找了他,跟他把事情说好之后,他就把黄历翻了出来,和六福一起找着日子。
正好,隔日就是个下聘的好日子,六福毫不犹豫地就选了这个日子。接着找适合成亲的好日子。半个月之后就有一个,六福自然是想越快越好的,但是林玖考虑到申家父母的想法,人家不一定愿意这么仓促就把女儿给嫁出去,所以提议再多选一个日子给他们备选。
但他们再往下翻了大概有半年后,才出现了第二个适宜嫁娶的好日子,那都要到九月份去了。
六福想到苏妙他们曾经和他说过了关于建立白云山庄的真实目的,怕到那个时候的话,事情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变数。另一方面,他也想把人接到身边,免得如果真的出现什么天灾的话,怕他们三个人应付不来。
林玖也是知情人之人,六福就把自己的忧虑跟他实话实说了,前者就答应他说尽量让申家那边接受半个月后成亲。事情不能直说,但他总有办法的。
林玖向来对林瑾都是深信不疑的,既然他说了会有问题,那么迟早这个问题都会出现。隔日媒婆拿着聘礼前往申家的时候,为了让事情顺利进行,他亲自跟随压阵。
恒清堂的大掌柜,在铃兰城里也算是赫赫有名的一号人物。有他亲自替六福操持亲事,申父和申母也颇觉得有面子,但在林玖提出想在半个月之间就拜堂成亲的事情,他们还是觉得太快了!
“但再等就要九月份了。”林玖的语气很温和,跟他们商量着,“六福的意思呢,是想是早点把两位接到那这的庄子上去,那边迟些就要秋收了,他一个人忙不过来。如果能在三月廿九成亲的话,到时申老弟你就可以帮他减轻一点事情了嘛!”
“而且那边的庄子山明水秀,地方又宽阔,是个适合疗养的好地方。闲来无事的时候,申老弟和弟妹还可以在周围走走,这样对你的身体也有好处不是?”
“在亲事的准备上,虽然时间有点仓促,但我们恒清堂的人办事贵精不贵多,保证能给你们办得风风光光、体体面面的!”
林玖身为恒清掌柜,都给出这样的保证了,如果他们再不答应的话,就太不识抬举了。而且早些搬到庄子上去还能早些帮庄子办事,这对于已经很久没有接触到外界的申父来说很具鼓舞性,而申母和申迎春更看中的是去庄子上能对申父的身体有益处。
就这样,申家就同意了在三月有廿九那一日办亲事。宋宸和苏妙收到林玖传回来的消息之后,就马上告诉了六福,让他开始安排办亲事的事情。
白云山庄还是第一次办喜事,眼下是夏收之前比较清闲的一段时间,苏妙让六福把庄子上的人都动员起来,开始张灯结彩,准备着宴席上的事情。
六福没有亲人,苏妙他们就算是男方的家里人了,除了庄子上的人员,林玖到时候还会和恒清粮以及丰安粮铺能走开的一些掌柜过来吃酒。除此之外,剑兰城那边的林拾也会带着当地的丰安粮铺的管事过来。这些人前来,一方面是来了喝六福的喜酒,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快要夏收了,在之后的这一小段时间,应该是各家各户卖第二批粮的好时机,他们打算找宋宸和苏妙商量一下这件事的操作。
在六福兴奋之中又带有点紧张的期待当中,三月廿九这一日终于还是到来了。
按着苏妙和林玖的安排,六福是先带着人去铃兰城去迎接新娘子,然后一路回到白云山庄的。所以在三月廿八,六福就去了铃兰城了,先在那边的宅子里住了一晚,第二日一大早,就带着迎亲的队伍去往申家,去接新娘子,然后一路吹吹打打地出城,十分热闹。
这么远的路,走的话可能到天黑还没到庄子。苏妙大手笔地让林玖租了不少马车,让那些迎亲的人出城后全部都坐在马车上。除了骑着马的六福,坐在装扮成大红花轿的马车上的申迎春,另外一马车上坐着申父、申母和林玖,还有两辆马车上都是来喝喜酒掌柜管事们,另外三车的迎亲队伍之外,另外还有三辆车,载的是申家的“娘家人”。
申父是单传的独苗,申家在铃兰城独门独户的,但他们左右的邻居对他们家都挺好的,像是之前帮忙去叫申迎春回家、帮忙去请汪大夫的,都是邻居。只从六福出现之后,申父的身体变好了,申迎春出嫁了,他们都为他们感到高兴。听申父和申母说,等这一对儿女成亲之后,女婿还会把他们接到身边一起住,这么一来,他们经常见面的机会就少很多了。所以在昨日的时候,申家已经请了他们到家里吃过饭了。不过,林玖说过要把六福的婚礼办得风光体面的,所以在迎亲的时候,也派车把来申家帮忙的邻居都给接上了。让他们到白云山庄去喝正式的喜酒,稍晚些会再派马车送他们回铃兰城。
六福前段时间常在申家出入,街坊邻居都见过这个精明的年轻人了,但对于申父他们口中所说的大善人十分好奇。反正管接管送,他们就跟着到庄子上来了。
喜酒的宴席摆在二进院子的大花厅里,那是宋宸规划出来的,给庄子上的人员在节庆日子里一同喜庆的场所。地方很大,这次喜宴用的是八仙桌,庄子上的人,加上外面来的人,加起来足足有十围。
这些街坊心心念念地想见到宋宸和苏妙,果真见到了,都在赞叹道还真的是神仙般的人物,观音座下的金童玉女也不过如此了。如果出手不凡,接了六福和申迎春的敬茶之后,这给的见面礼,就是一对水头极足的翡翠玉镯和一支流水溢彩的镶了宝石的金步摇,而且连申父和申母都兼顾了,申母也是一对翡翠玉镯,给申父的则是一支百年人参。
“申家这真的遇到贵人了啊!”一个街坊感叹着,“据说先前仲能(申父的名字)的病之所以能开始见好,就是这位贵人听说了他的病之后,让六福把一支百年人参送了过去……”
“申家过了这么些年的苦日子,这好日子真的要来了。”
“可不是!你瞧瞧仲能那红光满面的样子,哪里还有半点病气?我还记得半年前,他都差点就过去了。”
“呸!这大喜的日子,不要再提那霉气的事了!”
“是!是!”那街坊被人苛责了一句,还觉得有点委屈,“我是真心为仲能高兴呢!”
按照大兰的习俗,喝喜酒的都会随些礼。这些街坊也不是多富裕的,只不过日子不像申家过得那么难罢了。但大多都给随了些碎银子。但在送他们回铃兰城的时候,在上马车之前,庄子上给每家都回了个礼篮,里面除了些喜糖喜饼,还有个包了一两银子的大红荷包,最特别的是,里面还装着个用网兜装住的生龙活虎的山鸡!像他们去喝别的亲朋的喜酒的时候,最多就拿些剩饭剩菜,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去喝喜酒有回礼的,觉得十分稀奇。
为了方便回程,喜宴是在午前摆的,吃完之后时辰尚早,林玖和林拾他们在堂里还有事情,不打算留宿,他们就抓紧时间把收粮食的事情商量好。他们离开的时候,已经是申时六刻。
宋宸和苏妙回到他的院子里,宋宸喝了些酒,此刻一边走着一边借着酒劲拉着苏妙的手不放,还壮着胆子问着:“妙妙,我们也早些完婚好不好?”看到六福那副春风得意的样子,他也想成亲了!
苏妙看了看宋宸:“不是说好了吗?”
“可是——”宋宸撇了撇嘴,“我们现在这样跟成亲了有什么区别呢?反正我们都经常呆在一起的。”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还要急着成亲呢?现在这样不是挺好的吗?”苏妙笑着反问了宋宸一句。这家伙看来是酒真的喝多了。
“不好。”宋宸忽然停了下来,被他拉着走的苏妙一时收势不及,撞到了他的身上,宋宸趁机伸手一搂,把苏妙给抱了个结结实实:“我想跟你住到同一个院子里!你看,这样的话,你就不用回到那边的院子里了。我不想晚上就要分开,早上才能碰脸……”(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