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故地重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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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那一天,迪州市出了件大事。
据报道,西城区金钱豹大酒店发生了人为恐怖袭击,有歹徒持枪扫射人群,造成至少20人死亡,其中有一名张姓男子,是本市首屈一指富商的儿子。事件影响巨大,震惊全市。
次日,大年初一。
天上下起了蒙蒙细雨,仿佛给喜庆的日子笼上了一层糟糕的阴霾,让得一些原本想要外出游玩、逛花街、看花灯的家庭,只能老实呆在家里,看一些略显无聊的电视节目。
东城区,一个废弃许久、已经待拆的小型工厂里,二楼的杂物棚角落中,依偎着两个身影。
一个,是长着两只尖尖耳朵、有着一条纯黄色毛绒大尾巴的绝美女孩;一个,则是已经在垂死边沿、脸色煞白,双眼无神而空洞的胡茬男人。
正是刘霜和刘海。
天气很冷,兽化之后,刘海身上已经没有衣服,被冻得皮肤青紫,刘霜只好紧抱着他,用大尾巴裹住他的双脚,不至于让他失去意识。
而跟刘海惨无人色的脸相比,刘霜同样脸色煞白,因为此时此刻,她已经刺破了自己左手手腕的动脉,然后让刘海含住伤口,鲜血源源不断进入他口中。
动脉直连心室。
在这等巨量出血下,刘霜已经越来越虚弱,甚至连原本鲜艳的嘴唇,都变成了紫色。
然而,尽管已经有大量鲜血进入刘海体内,可是他依旧没有半点好转,气息若有若无,仿佛突然间就会消失。
这一天一夜以来,刘霜就是依靠着这么个笨拙的办法,强行给刘海续命。
她看着怀中男子苍白的面容,俯下身,脸儿轻轻在他额头上蹭蹭,目光愈发温柔。
要不是那天在滂沱大雨中,她舔舐了他吐出来的那一滩暗红色心血,重伤得奄奄一息的她,根本不可能恢复过来;要不是他在拍卖会上,花了整整五千万买下她,估计她也早就被一些有钱人买了回去,当成玩具一样玩弄了。
时间,在一分一秒中流逝。
突然间,外面响起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让得刘霜警惕地竖起了耳朵,仔细听着。慢慢地,她脸色就变了,整个人也犹豫不决起来。
最终,刘霜下定了决心,决定放手一搏,于是慢慢将刘海放在地上,从旁边找来一些杂物遮住他身体,再用一根绳子把手腕紧紧勒住,不让鲜血再流出,之后又依依不舍地看了看他的位置,这才迅速下了楼。
离开那个废弃工厂之后,刘霜故意发出了几声怪异的叫声,随即以最快的速度,朝工厂相反的方向一路狂奔。
而在她离开不久,渐大的雨中,便出现了一队披着蓑衣、戴着斗笠的男人,粗略数了数,总共是八个,人人脸色冷厉,紧抿嘴唇,一双双眼睛在乌暗的光线下,隐约露出绿幽幽的光芒。
这些人在刚才刘霜发声的位置站住,用鼻子仔细嗅着,最终确定了方向,又开始朝刘霜离开的方向追了上去,速度极快。
雨,越下越大。
原本远处依稀还能听到的鞭炮声,不知是不是被雨声掩盖,渐渐消失不见了。
然而谁都没有想到,在那个废弃的工厂里,二楼的杂物棚上,那个丝毫不引人注目的角落中,突然升起了盈盈白光。
兴许是刘霜的鲜血产生了效果,也或者是俊美男子生命最终走到了尽头,在一片白光之后,男子原本修长的身体,慢慢消融,脸上五官不见了,手和脚也不见了,就连最基本的体型也消失了。
然后,白光淡去,杂物棚的角落里,只剩下了一只像狗非狗、似狼非狼的动物。
这只动物体型很小,就跟成年的猫差不多,只不过要比猫丰腴一些,称起来约莫有七八斤的样子,通体都是雪白的毛发,一点杂质都没有,两只耳朵不尖不长,恰到好处,全身毛茸茸的,非常漂亮。
只是,这只小狗的目光有些哀伤,漂亮的外观下,布满了颓然的气息,匍匐在角落里,低声呜咽着,然后不断用鼻子在周围嗅着,好一会之后,好像找到了熟悉的味道,身体跌跌撞撞往外跑,最后翻滚着下了楼梯,给撞得七荤八素的,却也不理会,就这么踉跄着离开了工厂的大门。
只是出到来,小狗才发现,外面是一片灰蒙蒙的世界,大雨滂沱,刚才那个味道瞬间就消失了,让得它那双乌黑的眼睛充满了惘然。
随后,小狗走进了大雨中,漫无目的地走着,雨水瞬间将他漂亮柔顺的毛发打湿,紧贴在身上,冻得瑟瑟发抖。
就这样,小狗一直往前走着,没有方向,没有目的,穿过了无数条街,遇上了数不清行色匆匆的行人,也不记得摔了多少次,让得他原本雪白的身体充满了泥垢,本就不算健康的精神,又虚弱了不少。
终于,它走不动了,跌倒在路旁,奄奄一息。
大雨依旧在下,雨水冲刷着它的身体,好歹也把身上的污垢洗掉了一些。
也许是碍事了,偶尔几个行人走过,总会在它身上踹一脚,并且骂上一声:“死狗,别在这儿挡道!”
也不知道被踹了多少脚,小狗伤得有些重,连动一动的力气都没有了,浑身冰冷,匍匐在地上,目光无神而空洞。
突然间,一个持伞的美丽女生走了过来,在它身边蹲下,同时用伞替它遮住那无情而冰冷的雨水,声音惊讶道:“好漂亮的小狗呀,怎么趴着不动,是受伤了吗?”
说着,也不嫌脏,就这么把瑟瑟发抖的小狗抱了起来,一路小跑着前行,最后进了一家霓虹灯牌匾上写着“西施”两个字的会所里。
女孩儿似乎在会所里有着一定身份,所以走得畅通无阻,上了二楼之后,抱着小狗进了一个房间,然后径直去了浴室,急急忙忙放热水,细心的帮小狗洗了个澡,最后用风筒把毛发吹干——顿时,一身只有在实体玩具之中才能见到的雪白毛发,就出现在了她面前。
看着小狗那精致的身体,女孩儿眼睛睁大了,一时间母爱泛滥,将小狗抱在了怀里,揉揉它的头,又把它捧起,用脸蹭蹭,像捡到宝了似的嘿嘿笑:“身体好软呀,也好暖,闻着还有点莫名香香的。”
只是她蹭着蹭着,冷不丁就听到恢复精神的小狗发出了一声警告似的叫声,惊了一下,松开小狗,看着它那冷冰冰的目光,噗嗤一下笑了:“你还不喜欢我亲近你呢,难不成你是公的?”说着,就要提起它后腿,想一探究竟。
然而这个举动无疑彻底惹毛了小狗,它颈上的毛发瞬间竖了起来,嘴唇高高呲起,露出了满口雪白而锋利的牙齿,发出了低低的咆哮,以此来当做警告。
女孩儿一时惊住了,只觉得又好气又好笑,翻着白眼道:“好歹也是姐姐救你回来的,对待救命恩人你也要这么凶吗?真是没良心。”嘴上虽然这么说,但却不再去做刚才那种无礼举动了,轻轻摸着小狗的头,总算把它安抚下来。
这时候,外面突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接着一道略带磁性的女音也随之传来:“小兰,你在里面吗?”
“我在。”颜灵兰重新抱起了小狗,出去把门打开,看到外面站着的果然是唐雪,不由就问:“经理,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私底下就别喊经理了,叫我雪姨。”有着八十文颜值的唐雪嗔怪地瞪了她一眼,冷不丁看到她怀里的小狗,立即眼睛一亮,下意识问:“好漂亮的小狗,你从哪买来的?”
“没买,路上捡的。”颜灵兰嘿嘿一笑,把小狗两只前爪举起来,上下晃动着,漂亮的脸上满是得色。
唐雪毕竟不像颜灵兰一样,小女孩心性,仅仅只是惊讶了一下就已经平复了情绪,柳眉也皱了起来,低声道:“小兰,那个孙公子来了,指名点姓要你过去呢,要不,你去一趟?”
颜灵兰愣了一下,随即脸色一冷,拒绝道:“我不去!”
唐雪早已料到她会这么回答,不由得叹了口气,无奈道:“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呀,谁让他现在成了咱们店里最有钱的客人了呢,你不去也行,那样子咱们在这家会所里的劳动期限,起码就得多加上半年了。”
颜灵兰脸色白了一下,随即眼睛浮现了一些黯然,低声道:“知道了,我马上就过去。”
说完,重新关上门,在房间里换上了超短裙和黑丝袜,再化了一些淡妆,这才抱着小狗离开。
颜灵兰知道要去的是哪个房间,一路穿过弯弯的通道,来到了门外。
然而,就在她刚推门进去,房间里就传来了一阵大笑声:“哈哈,我的小宝贝儿,你可终于来了啊!”
随即,颜灵兰就看到,那个长得尖嘴猴腮的所谓孙斌、孙公子,噙着满身酒气,张开手朝她猛扑了过来。
除夕那一天,迪州市出了件大事。
据报道,西城区金钱豹大酒店发生了人为恐怖袭击,有歹徒持枪扫射人群,造成至少20人死亡,其中有一名张姓男子,是本市首屈一指富商的儿子。事件影响巨大,震惊全市。
次日,大年初一。
天上下起了蒙蒙细雨,仿佛给喜庆的日子笼上了一层糟糕的阴霾,让得一些原本想要外出游玩、逛花街、看花灯的家庭,只能老实呆在家里,看一些略显无聊的电视节目。
东城区,一个废弃许久、已经待拆的小型工厂里,二楼的杂物棚角落中,依偎着两个身影。
一个,是长着两只尖尖耳朵、有着一条纯黄色毛绒大尾巴的绝美女孩;一个,则是已经在垂死边沿、脸色煞白,双眼无神而空洞的胡茬男人。
正是刘霜和刘海。
天气很冷,兽化之后,刘海身上已经没有衣服,被冻得皮肤青紫,刘霜只好紧抱着他,用大尾巴裹住他的双脚,不至于让他失去意识。
而跟刘海惨无人色的脸相比,刘霜同样脸色煞白,因为此时此刻,她已经刺破了自己左手手腕的动脉,然后让刘海含住伤口,鲜血源源不断进入他口中。
动脉直连心室。
在这等巨量出血下,刘霜已经越来越虚弱,甚至连原本鲜艳的嘴唇,都变成了紫色。
然而,尽管已经有大量鲜血进入刘海体内,可是他依旧没有半点好转,气息若有若无,仿佛突然间就会消失。
这一天一夜以来,刘霜就是依靠着这么个笨拙的办法,强行给刘海续命。
她看着怀中男子苍白的面容,俯下身,脸儿轻轻在他额头上蹭蹭,目光愈发温柔。
要不是那天在滂沱大雨中,她舔舐了他吐出来的那一滩暗红色心血,重伤得奄奄一息的她,根本不可能恢复过来;要不是他在拍卖会上,花了整整五千万买下她,估计她也早就被一些有钱人买了回去,当成玩具一样玩弄了。
时间,在一分一秒中流逝。
突然间,外面响起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让得刘霜警惕地竖起了耳朵,仔细听着。慢慢地,她脸色就变了,整个人也犹豫不决起来。
最终,刘霜下定了决心,决定放手一搏,于是慢慢将刘海放在地上,从旁边找来一些杂物遮住他身体,再用一根绳子把手腕紧紧勒住,不让鲜血再流出,之后又依依不舍地看了看他的位置,这才迅速下了楼。
离开那个废弃工厂之后,刘霜故意发出了几声怪异的叫声,随即以最快的速度,朝工厂相反的方向一路狂奔。
而在她离开不久,渐大的雨中,便出现了一队披着蓑衣、戴着斗笠的男人,粗略数了数,总共是八个,人人脸色冷厉,紧抿嘴唇,一双双眼睛在乌暗的光线下,隐约露出绿幽幽的光芒。
这些人在刚才刘霜发声的位置站住,用鼻子仔细嗅着,最终确定了方向,又开始朝刘霜离开的方向追了上去,速度极快。
雨,越下越大。
原本远处依稀还能听到的鞭炮声,不知是不是被雨声掩盖,渐渐消失不见了。
然而谁都没有想到,在那个废弃的工厂里,二楼的杂物棚上,那个丝毫不引人注目的角落中,突然升起了盈盈白光。
兴许是刘霜的鲜血产生了效果,也或者是俊美男子生命最终走到了尽头,在一片白光之后,男子原本修长的身体,慢慢消融,脸上五官不见了,手和脚也不见了,就连最基本的体型也消失了。
然后,白光淡去,杂物棚的角落里,只剩下了一只像狗非狗、似狼非狼的动物。
这只动物体型很小,就跟成年的猫差不多,只不过要比猫丰腴一些,称起来约莫有七八斤的样子,通体都是雪白的毛发,一点杂质都没有,两只耳朵不尖不长,恰到好处,全身毛茸茸的,非常漂亮。
只是,这只小狗的目光有些哀伤,漂亮的外观下,布满了颓然的气息,匍匐在角落里,低声呜咽着,然后不断用鼻子在周围嗅着,好一会之后,好像找到了熟悉的味道,身体跌跌撞撞往外跑,最后翻滚着下了楼梯,给撞得七荤八素的,却也不理会,就这么踉跄着离开了工厂的大门。
只是出到来,小狗才发现,外面是一片灰蒙蒙的世界,大雨滂沱,刚才那个味道瞬间就消失了,让得它那双乌黑的眼睛充满了惘然。
随后,小狗走进了大雨中,漫无目的地走着,雨水瞬间将他漂亮柔顺的毛发打湿,紧贴在身上,冻得瑟瑟发抖。
就这样,小狗一直往前走着,没有方向,没有目的,穿过了无数条街,遇上了数不清行色匆匆的行人,也不记得摔了多少次,让得他原本雪白的身体充满了泥垢,本就不算健康的精神,又虚弱了不少。
终于,它走不动了,跌倒在路旁,奄奄一息。
大雨依旧在下,雨水冲刷着它的身体,好歹也把身上的污垢洗掉了一些。
也许是碍事了,偶尔几个行人走过,总会在它身上踹一脚,并且骂上一声:“死狗,别在这儿挡道!”
也不知道被踹了多少脚,小狗伤得有些重,连动一动的力气都没有了,浑身冰冷,匍匐在地上,目光无神而空洞。
突然间,一个持伞的美丽女生走了过来,在它身边蹲下,同时用伞替它遮住那无情而冰冷的雨水,声音惊讶道:“好漂亮的小狗呀,怎么趴着不动,是受伤了吗?”
说着,也不嫌脏,就这么把瑟瑟发抖的小狗抱了起来,一路小跑着前行,最后进了一家霓虹灯牌匾上写着“西施”两个字的会所里。
女孩儿似乎在会所里有着一定身份,所以走得畅通无阻,上了二楼之后,抱着小狗进了一个房间,然后径直去了浴室,急急忙忙放热水,细心的帮小狗洗了个澡,最后用风筒把毛发吹干——顿时,一身只有在实体玩具之中才能见到的雪白毛发,就出现在了她面前。
看着小狗那精致的身体,女孩儿眼睛睁大了,一时间母爱泛滥,将小狗抱在了怀里,揉揉它的头,又把它捧起,用脸蹭蹭,像捡到宝了似的嘿嘿笑:“身体好软呀,也好暖,闻着还有点莫名香香的。”
只是她蹭着蹭着,冷不丁就听到恢复精神的小狗发出了一声警告似的叫声,惊了一下,松开小狗,看着它那冷冰冰的目光,噗嗤一下笑了:“你还不喜欢我亲近你呢,难不成你是公的?”说着,就要提起它后腿,想一探究竟。
然而这个举动无疑彻底惹毛了小狗,它颈上的毛发瞬间竖了起来,嘴唇高高呲起,露出了满口雪白而锋利的牙齿,发出了低低的咆哮,以此来当做警告。
女孩儿一时惊住了,只觉得又好气又好笑,翻着白眼道:“好歹也是姐姐救你回来的,对待救命恩人你也要这么凶吗?真是没良心。”嘴上虽然这么说,但却不再去做刚才那种无礼举动了,轻轻摸着小狗的头,总算把它安抚下来。
这时候,外面突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接着一道略带磁性的女音也随之传来:“小兰,你在里面吗?”
“我在。”颜灵兰重新抱起了小狗,出去把门打开,看到外面站着的果然是唐雪,不由就问:“经理,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私底下就别喊经理了,叫我雪姨。”有着八十文颜值的唐雪嗔怪地瞪了她一眼,冷不丁看到她怀里的小狗,立即眼睛一亮,下意识问:“好漂亮的小狗,你从哪买来的?”
“没买,路上捡的。”颜灵兰嘿嘿一笑,把小狗两只前爪举起来,上下晃动着,漂亮的脸上满是得色。
唐雪毕竟不像颜灵兰一样,小女孩心性,仅仅只是惊讶了一下就已经平复了情绪,柳眉也皱了起来,低声道:“小兰,那个孙公子来了,指名点姓要你过去呢,要不,你去一趟?”
颜灵兰愣了一下,随即脸色一冷,拒绝道:“我不去!”
唐雪早已料到她会这么回答,不由得叹了口气,无奈道:“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呀,谁让他现在成了咱们店里最有钱的客人了呢,你不去也行,那样子咱们在这家会所里的劳动期限,起码就得多加上半年了。”
颜灵兰脸色白了一下,随即眼睛浮现了一些黯然,低声道:“知道了,我马上就过去。”
说完,重新关上门,在房间里换上了超短裙和黑丝袜,再化了一些淡妆,这才抱着小狗离开。
颜灵兰知道要去的是哪个房间,一路穿过弯弯的通道,来到了门外。
然而,就在她刚推门进去,房间里就传来了一阵大笑声:“哈哈,我的小宝贝儿,你可终于来了啊!”
随即,颜灵兰就看到,那个长得尖嘴猴腮的所谓孙斌、孙公子,噙着满身酒气,张开手朝她猛扑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