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一章 问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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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风一边走,一边耸了耸肩膀,无奈道:“我就是随口说一说而已,别太当着,再说你说的什么该死的因果律为什么对你有作用,为什么其他人的没有作用,你这个神明…………”顿了顿,继而大声的说道:“在我看来,是挺憋屈的,而且是最为憋屈的那一种?!”
瞬间黑化的米特旋即冷言冷语道:“臭小子,你是想死了吗?反正你又不是这个世界的,杀了你也不会受到因果律的制裁,,要是不答应的话?!现在就宰了你…………”
凌风咧嘴一笑道:“买,怎么不会?!要不我们两个人拉勾,你看行不行,前提是我的有钱,况且我现在身无分文,你这个高高在上的神明应该是知晓的!”
时音笑了笑,这个孤独的神明到底活了多久,她也不知道,但是从米特的身上衣着打扮,明显给一种与时代脱轨的感觉,衣服的确也破旧不堪,上一次遇到这家伙还是三年前后,到现在为止,衣服还是一如既往的老旧,唯一的差别就是口袋上的那个破洞越来越大,米特的样貌也是一个没人胚子,可是俗话说得好,人靠衣服,马靠鞍,就算是那些神佛也是需要一些金装来点缀一下自己,当然,这些不着边际但是却有非常有道理的话,时音是万万说不出的,还是在前面那个闲庭信步的家伙说的,而且时音这边有神倒是不假,佛那可是肯定没有的,时音相信的只有手中的刀,还有前面那个随时都想独自承担一切的人?天晓得这个看起来老实巴交的家伙会不会撇下自己,人不可貌相,这个道理时音比谁都懂,要不然自己嗯父亲也不会被自己最相信嗯老管家给害死,蒂娜更不会为了自己惨遭兽人的屠戮。
原本和睦无比的家庭就是因为那个老实巴交的老家伙弄得下场家破人亡,可是最后老家伙的下场也是惨不忍睹,四肢全部被自己砍瓜切菜一样,切的体无完肤,背叛父亲的人就该是如此,那个管家最后就这样被自己砍的体无完肤,血枯而亡,之后的自己便过着惨淡无比的生活,能够相信的只有手中的鬼彻,猎杀兽人也是自己活着的唯一目标,可是这个世界上的兽人太多了,多得如同蝼蚁一般,人类也是如此,杀不光,多如牛毛………
别人的灵器都是由器主命名的,但是时音的灵器有些特殊,鬼彻的名字不是由时音决定,而是他自己说自己就是鬼彻,时音也是大吃一惊,管他叫做什么,只要是能够杀人的刀就行了,够锋利,够快,可是这把刀不光是一把刀,之所以称之为妖刀,定然与其他的灵器有所不同,在与波尔的一战当中,时音将自己的灵器进阶成为神器的状态,结果却是一发不可收拾,波尔是被自己的妖刀打得落荒而逃,可是那一段的时光里,自己就是一具行尸走肉,无论是兽人,还是人类,一律捅死,直到遇到希尔顿为止,直到遇到这个长相俊秀的家伙,自己的脸上才会时常显露出笑容来,这家伙总是会讲一些一点也不好笑的笑话,时音根本就听不懂,因为凌风讲的笑话全部都是讲了一些听不懂的冷笑话,比如说,锄禾一个睡了几个人,时音听得是云里雾里,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再后来凌风详细的解释一番,时音这才恍然大悟,醍醐灌顶。脸颊绯红地笑了笑,那段与他偶遇的时光在自己看来,是最开心不过的。原来这个看起来木讷寡言的家伙讲起话,也是丝毫也不逊色咧,隔三差五的就跑到凌风的世界,凌风也总是毫不吝啬地带着自己去吃那边世界才有的独特美食,好像是有一个叫做冰淇淋,特别的好吃,还有什么叫冰棒的东西,然后拉着自己的手去跑到一个叫做空调的下面乘凉,凉风习习的
感觉,时音到现在为止,都是记忆犹新,起初时音还是一脸戒备的样子,发现这个世界的人都是和自己有着相同发色的人类,满大街的都是,自己顿时欣喜如狂,原本认为凌风是若有所图的时音旋即放松了警惕,可是每当与凌风说话的时候,周围人木有异样的眼光看待他,对,没错,就是他,而不是他们,因为他们的眼中压根不存在这黑发小子身边有一个好看无比的女孩子,那种感觉就像是在看待傻子一样,时音感觉到,听得到也看得到。
记得有一次炎炎夏日的时候,两个人坐在树荫底下有说有笑的,时音突然神色肃然的询问道。
“喂,我是不是不存在的?!”时音吃了一口他买给自己的冰淇淋,再不吃的话,这个冰淇淋马上就要被太阳给晒没了,这是他告诉自己的,她可记得一清二楚,他说得话,总是有道理的,虽然这个家伙会偷偷摸摸的再一个叫做电脑的东西看一些奇怪的东西,一旦看见她,立即神色慌张的拔掉电源,甚怕她看见了什么不该看的东西,可是她看见了,一个没有穿衣服的女人,可是与她比起来,模样根本就是一个天一个地,用他的措辞来说,简直差了十万八千里,完全没法比,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
“啊!”正在津津有味吃冰淇淋的凌风突然抬起头,疑惑道,时音又说了一遍。
“你应该………不,的确是存在的?!”
“为什么那么肯定!”
“哈哈,当然希望的确是存在的,时音你那么好看,谁想,谁又舍得离开你,你要是我幻想出来的,这些天我买了两分的冰淇淋难道都是被我一个人吃掉了吗!”
“万一是的!他们都叫你疯子?…”
“疯子就疯子呗,说得他们这些人的脑袋就非常聪明一样,看待别人的眼神总是盛气凌人,高人一等,哈哈,没办法了,他们说我是疯子,我就是疯子,就算是把一个小疯子说成一个学历很高的专家也不是不可能的,毕竟嘴巴长在别人嘴上,总不能气势汹汹的用针把嘴巴给缝起来吧!那样的话可就是会犯法的,对吧,时音,再说当时你不是捅我一刀了吗,那些准备好好揍我一顿的家伙见我倒在血泊之中,立刻落荒而逃。你我初遇的这件事总不是假的吧,再说那些家伙自打上一次事件过后见了我见了就像见了鬼一样!”
“这就是你相信现在存在的理由?!”时音停止吃冰淇淋,小心翼翼的说道。凌风吧唧一口吃完手中草莓味的冰淇淋,斩钉截铁道:“当然不是?!”
“那是为什么?!”
“你先把手里的冰淇淋吃完我就告诉你!”
时音快速吃完,凌风道:“我喜欢你啊!你看你脸红了吧,脸红的时音真的非常的好看,特别的迷人,谁会让自己喜欢的人不存在了!所以时音你一定是存在的,时音你喜欢我吗,你要是喜欢我的话,不好意思的话就点点头,曾经有一个傻小子看了一本书,书中的主角叫做路明非,这个傻小子总觉得自己挺悲惨的,和这个主角挺像的,成天吊儿郎的样子,眼睛永远是睁不开的样子,现实中是一个木讷,寡言少语的家伙,网上却是生龙活虎,非常的健谈。可是有一天那个傻小子发现他根本就不是他,书中的主角喜欢一个比自己大一件性感又漂亮的学姐,可是学姐已经是别人的未婚妻了,他喜欢她,却又不敢表白,害怕成为挖墙脚的混蛋,后来又遇到一个非常可爱的小怪兽,小怪兽非常喜欢这个外表木讷寡言的家伙,可是这家伙到最后还是没有拯救小怪兽,他可以为了自己喜欢的学姐奉献出四分之一的性命,为什么就不能够为喜欢他的小怪兽……总之我现在明白我和他一点也不像,我喜欢柳絮,柳絮不喜欢我,他娘的,你不喜欢我,凭什么老子要对你好啊?神经病吗?你又不是我女朋友,假如他是路明非的话,可以为了一个喜欢自己人选出1/4的性命,但是绝对不可能为了喜欢别人却不喜欢自己的人老老实实的贡献出自己宝贵的性命,这买卖赔了,亏大发了!”
凌风继续刚想准备自说自话,结果时音冷不丁的吻了上来,凌风笑着说道:“时音你是存在的,我喜欢你,我可以为了献出我的1/4的生命,十年一百年也行,我喜欢的人一定要喜欢我。”
是吧,自打第一次见到他,她就喜欢上了他了,他绝对不是一个疯子。
……………
“放心吧,我老公一定答应你的事情一定会做到的!”时音娇羞道。
米特冷哼一声,他娘的,要是现在我换一身好看得体的衣衫,早就把你这个要脸蛋没脸蛋要屁股没屁股要胸没胸的家伙,甩得你望城莫及,哎,最讨厌秀恩爱的人呢………
米特耷拉着脑袋有气无力地走在类似时光隧道的东西,神色黯然,凌风打趣道:“亲爱的神明,我想问一个问题?!可以吗!”
米特发出蚊子般的声音,嘟囔道:“可以,但是你一定要给我买新衣服,我就回答你,否则就宰了你,是真的哦,神从来都是不会骗人的,不言出必行的人不是好人哦?!当然神明更是如此,凌风小同学,这一点,你比我还清楚吧?!你当初可是一个会扶着老爷爷老奶奶的红领巾啊?……”
“…………”凌风心中一阵莫名其妙地胆寒,然后咽了咽喉咙,点头道:“没问题,有钱一定可以买!我保证,我从来都是言出必行的好人,不过早就不是红领巾了,这世道当好人远不如当坏人更加的舒坦,好人难做啊!”
“别和我废话啰哩巴嗦的,快一点问,神的耐心也是有极限的!”
“喂喂,米特这样做就有点不太地道了,你是神啊,再不济也得以身作则啊,怪不得这边的社会风气那么的差,一定是因为你这个神明做得太不称职了,嗯,一定是这样的!”恍然大悟的凌风点了点头,深以为然的,俨然一副老学究的架势,这话说得不怎么的,但是这个气势动作一定学得有模有样,更何况凌风这个人内心是怎么样的,就是那种不怕事情闹大,唯恐天下不乱的那一类人,说的就是他凌风。
(未完待续。)
凌风一边走,一边耸了耸肩膀,无奈道:“我就是随口说一说而已,别太当着,再说你说的什么该死的因果律为什么对你有作用,为什么其他人的没有作用,你这个神明…………”顿了顿,继而大声的说道:“在我看来,是挺憋屈的,而且是最为憋屈的那一种?!”
瞬间黑化的米特旋即冷言冷语道:“臭小子,你是想死了吗?反正你又不是这个世界的,杀了你也不会受到因果律的制裁,,要是不答应的话?!现在就宰了你…………”
凌风咧嘴一笑道:“买,怎么不会?!要不我们两个人拉勾,你看行不行,前提是我的有钱,况且我现在身无分文,你这个高高在上的神明应该是知晓的!”
时音笑了笑,这个孤独的神明到底活了多久,她也不知道,但是从米特的身上衣着打扮,明显给一种与时代脱轨的感觉,衣服的确也破旧不堪,上一次遇到这家伙还是三年前后,到现在为止,衣服还是一如既往的老旧,唯一的差别就是口袋上的那个破洞越来越大,米特的样貌也是一个没人胚子,可是俗话说得好,人靠衣服,马靠鞍,就算是那些神佛也是需要一些金装来点缀一下自己,当然,这些不着边际但是却有非常有道理的话,时音是万万说不出的,还是在前面那个闲庭信步的家伙说的,而且时音这边有神倒是不假,佛那可是肯定没有的,时音相信的只有手中的刀,还有前面那个随时都想独自承担一切的人?天晓得这个看起来老实巴交的家伙会不会撇下自己,人不可貌相,这个道理时音比谁都懂,要不然自己嗯父亲也不会被自己最相信嗯老管家给害死,蒂娜更不会为了自己惨遭兽人的屠戮。
原本和睦无比的家庭就是因为那个老实巴交的老家伙弄得下场家破人亡,可是最后老家伙的下场也是惨不忍睹,四肢全部被自己砍瓜切菜一样,切的体无完肤,背叛父亲的人就该是如此,那个管家最后就这样被自己砍的体无完肤,血枯而亡,之后的自己便过着惨淡无比的生活,能够相信的只有手中的鬼彻,猎杀兽人也是自己活着的唯一目标,可是这个世界上的兽人太多了,多得如同蝼蚁一般,人类也是如此,杀不光,多如牛毛………
别人的灵器都是由器主命名的,但是时音的灵器有些特殊,鬼彻的名字不是由时音决定,而是他自己说自己就是鬼彻,时音也是大吃一惊,管他叫做什么,只要是能够杀人的刀就行了,够锋利,够快,可是这把刀不光是一把刀,之所以称之为妖刀,定然与其他的灵器有所不同,在与波尔的一战当中,时音将自己的灵器进阶成为神器的状态,结果却是一发不可收拾,波尔是被自己的妖刀打得落荒而逃,可是那一段的时光里,自己就是一具行尸走肉,无论是兽人,还是人类,一律捅死,直到遇到希尔顿为止,直到遇到这个长相俊秀的家伙,自己的脸上才会时常显露出笑容来,这家伙总是会讲一些一点也不好笑的笑话,时音根本就听不懂,因为凌风讲的笑话全部都是讲了一些听不懂的冷笑话,比如说,锄禾一个睡了几个人,时音听得是云里雾里,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再后来凌风详细的解释一番,时音这才恍然大悟,醍醐灌顶。脸颊绯红地笑了笑,那段与他偶遇的时光在自己看来,是最开心不过的。原来这个看起来木讷寡言的家伙讲起话,也是丝毫也不逊色咧,隔三差五的就跑到凌风的世界,凌风也总是毫不吝啬地带着自己去吃那边世界才有的独特美食,好像是有一个叫做冰淇淋,特别的好吃,还有什么叫冰棒的东西,然后拉着自己的手去跑到一个叫做空调的下面乘凉,凉风习习的
感觉,时音到现在为止,都是记忆犹新,起初时音还是一脸戒备的样子,发现这个世界的人都是和自己有着相同发色的人类,满大街的都是,自己顿时欣喜如狂,原本认为凌风是若有所图的时音旋即放松了警惕,可是每当与凌风说话的时候,周围人木有异样的眼光看待他,对,没错,就是他,而不是他们,因为他们的眼中压根不存在这黑发小子身边有一个好看无比的女孩子,那种感觉就像是在看待傻子一样,时音感觉到,听得到也看得到。
记得有一次炎炎夏日的时候,两个人坐在树荫底下有说有笑的,时音突然神色肃然的询问道。
“喂,我是不是不存在的?!”时音吃了一口他买给自己的冰淇淋,再不吃的话,这个冰淇淋马上就要被太阳给晒没了,这是他告诉自己的,她可记得一清二楚,他说得话,总是有道理的,虽然这个家伙会偷偷摸摸的再一个叫做电脑的东西看一些奇怪的东西,一旦看见她,立即神色慌张的拔掉电源,甚怕她看见了什么不该看的东西,可是她看见了,一个没有穿衣服的女人,可是与她比起来,模样根本就是一个天一个地,用他的措辞来说,简直差了十万八千里,完全没法比,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
“啊!”正在津津有味吃冰淇淋的凌风突然抬起头,疑惑道,时音又说了一遍。
“你应该………不,的确是存在的?!”
“为什么那么肯定!”
“哈哈,当然希望的确是存在的,时音你那么好看,谁想,谁又舍得离开你,你要是我幻想出来的,这些天我买了两分的冰淇淋难道都是被我一个人吃掉了吗!”
“万一是的!他们都叫你疯子?…”
“疯子就疯子呗,说得他们这些人的脑袋就非常聪明一样,看待别人的眼神总是盛气凌人,高人一等,哈哈,没办法了,他们说我是疯子,我就是疯子,就算是把一个小疯子说成一个学历很高的专家也不是不可能的,毕竟嘴巴长在别人嘴上,总不能气势汹汹的用针把嘴巴给缝起来吧!那样的话可就是会犯法的,对吧,时音,再说当时你不是捅我一刀了吗,那些准备好好揍我一顿的家伙见我倒在血泊之中,立刻落荒而逃。你我初遇的这件事总不是假的吧,再说那些家伙自打上一次事件过后见了我见了就像见了鬼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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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为什么?!”
“你先把手里的冰淇淋吃完我就告诉你!”
时音快速吃完,凌风道:“我喜欢你啊!你看你脸红了吧,脸红的时音真的非常的好看,特别的迷人,谁会让自己喜欢的人不存在了!所以时音你一定是存在的,时音你喜欢我吗,你要是喜欢我的话,不好意思的话就点点头,曾经有一个傻小子看了一本书,书中的主角叫做路明非,这个傻小子总觉得自己挺悲惨的,和这个主角挺像的,成天吊儿郎的样子,眼睛永远是睁不开的样子,现实中是一个木讷,寡言少语的家伙,网上却是生龙活虎,非常的健谈。可是有一天那个傻小子发现他根本就不是他,书中的主角喜欢一个比自己大一件性感又漂亮的学姐,可是学姐已经是别人的未婚妻了,他喜欢她,却又不敢表白,害怕成为挖墙脚的混蛋,后来又遇到一个非常可爱的小怪兽,小怪兽非常喜欢这个外表木讷寡言的家伙,可是这家伙到最后还是没有拯救小怪兽,他可以为了自己喜欢的学姐奉献出四分之一的性命,为什么就不能够为喜欢他的小怪兽……总之我现在明白我和他一点也不像,我喜欢柳絮,柳絮不喜欢我,他娘的,你不喜欢我,凭什么老子要对你好啊?神经病吗?你又不是我女朋友,假如他是路明非的话,可以为了一个喜欢自己人选出1/4的性命,但是绝对不可能为了喜欢别人却不喜欢自己的人老老实实的贡献出自己宝贵的性命,这买卖赔了,亏大发了!”
凌风继续刚想准备自说自话,结果时音冷不丁的吻了上来,凌风笑着说道:“时音你是存在的,我喜欢你,我可以为了献出我的1/4的生命,十年一百年也行,我喜欢的人一定要喜欢我。”
是吧,自打第一次见到他,她就喜欢上了他了,他绝对不是一个疯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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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特冷哼一声,他娘的,要是现在我换一身好看得体的衣衫,早就把你这个要脸蛋没脸蛋要屁股没屁股要胸没胸的家伙,甩得你望城莫及,哎,最讨厌秀恩爱的人呢………
米特耷拉着脑袋有气无力地走在类似时光隧道的东西,神色黯然,凌风打趣道:“亲爱的神明,我想问一个问题?!可以吗!”
米特发出蚊子般的声音,嘟囔道:“可以,但是你一定要给我买新衣服,我就回答你,否则就宰了你,是真的哦,神从来都是不会骗人的,不言出必行的人不是好人哦?!当然神明更是如此,凌风小同学,这一点,你比我还清楚吧?!你当初可是一个会扶着老爷爷老奶奶的红领巾啊?……”
“…………”凌风心中一阵莫名其妙地胆寒,然后咽了咽喉咙,点头道:“没问题,有钱一定可以买!我保证,我从来都是言出必行的好人,不过早就不是红领巾了,这世道当好人远不如当坏人更加的舒坦,好人难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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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喂,米特这样做就有点不太地道了,你是神啊,再不济也得以身作则啊,怪不得这边的社会风气那么的差,一定是因为你这个神明做得太不称职了,嗯,一定是这样的!”恍然大悟的凌风点了点头,深以为然的,俨然一副老学究的架势,这话说得不怎么的,但是这个气势动作一定学得有模有样,更何况凌风这个人内心是怎么样的,就是那种不怕事情闹大,唯恐天下不乱的那一类人,说的就是他凌风。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