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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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爷。”从帐篷外进来的一个士兵,对朱璃说,“那匹马——”
“哪匹?”朱璃漠然地挑了挑眉,像是想起,说,“是说隶王妃骑的那匹马吗?”
“是。”
是流月。李敏绝对放任这事不管,那是她老公送她的马,她从床上下来后站在了地上。廖姑姑随即发出一声惊呼,因为她鞋子没穿直接站在了地上。好在帐篷内是铺设了厚实的羊毛地毯,十分暖和,一点都不凉脚。
李敏微锁眉尖,能感觉到这个男人准备这些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应该是准备良久了,在这里守株待兔多时。
“流月是不是不听话?”
听到她的声音,朱璃一眼扫过到她脸上那抹坚定,嘴角由是略似嘲讽地勾了勾:“护国公送你的马,原来叫做流月。”
“三爷,它是本妃的爱马,它倘若狂躁不过是担心本妃,只要本妃和它见面说话,它肯定能放心。”
“母马?”
“是。”
朱璃没有答应也没有说不答应,但确实是让了人出去外面。没过多久,一阵骚动出现在帐篷门口。原来要好几个人,用力拉着那马,甚至是前拉后推这样,才把母马拉到了帐篷处。
那马倒也机灵,像是通晓人性,只听帐篷内传出自己主子的声音,马上马头一扭,挣开了那拉住缰绳的人,直接把马头穿过了帐篷的帐幕,黑呼呼的马眼珠子,不会儿锁定了帐篷内自己的主子。
李敏朝自己的爱马走过去,一只手轻轻举起,贴在马的额头上,轻声说:“没事儿,什么事都没有,在这里,人家给你吃好吃的,你就吃好吃的,给你好睡的地方,你就好好睡。知道吗?这里的人,看在本妃的面子上,不大可能欺负你的。”
流月低下马头,前蹄轻轻扒着地上,像是听明白了她的话。
李敏接着让马夫把它带走。
等她回过头时,发现那个男人,一直把眼睛落在她没有穿袜子和鞋子的脚上。
在古代,脚是女子很宝贵的东西,一般好像阿拉伯女人必须蒙着面纱一样,是需要遮盖住,不能随意给陌生人看的。脱鞋走路,那是不合规矩的行为。李敏在现代没有这个规矩,一下子忘了,尽是无拘无束。如今面对对面那双眼睛,她也是从容大方,只对一边侍候的廖姑姑说:“本妃的鞋袜,给本妃拿来。”
气势是不言而喻的,睥睨众生的神气,让廖姑姑根本不敢抬头接触她眼睛。
廖姑姑这下连自己主子都没有问,弯腰在箱子里找袜子。
朱璃的眸子里闪过一抹惊异,看见她站在那,赤着脚,却好像与天地浑然一体,没有任何不协调的地方。她无论做什么事都好,都从来没有让人感觉不舒服或是不适宜的地方。哪怕她有些行为在这个社会里是有些古怪,有些前所未见。
唯一让他那次彻底心头不舒服的地方,她当众摔掉那只凌波烟云。其中另外一只,如今,是在他手里了。
那是太后之前在他南下之前给了他,没有说要他给谁,只说和以前一样,这镯子,让他送给他自己喜欢的。
宫里宝贝是很多,凌波烟云,也算是众多宝贝之中的一样稀奇宝贝,据闻,当年,皇后想为太子讨要都讨不到。万历爷和太后对待自己的众多子孙算是公平。太子样样都是优先,做父亲的做奶奶的,总得偶尔留一两样其它珍贵的宝贝给其他孩子,手心是肉,手背也是肉。
朱璃的眼睛,落到她右边的袖管,里面,藏着天下举世无双的国宝,帝王绿。
其实东西价值无论高低,更重要的是看谁送的。像是她之前明知道凌波烟云的珍贵,照样在他面前摔的粉身碎骨,而误以为是地摊货的帝王绿,她挂在手腕上毫无嫌弃之意。
冥冥之中,好像皆有命数。
令人心里很不舒服。
廖姑姑把找来的袜子帮着她穿上时,李敏发现,对面的男人站了起来。廖姑姑察觉到动静因此避让开空出了个位置。
李敏接上廖姑姑的活儿,弯腰低头,给自己的脚继续套上袜子。
那会儿,她神情自若,而她眼前的男子,在俯视她头顶会儿以后,突然伸出只手掐住了她下巴。
李敏一惊,回神的时候,却是没能躲过他的手。
男人的手孔武有力,习过武功更是迅捷有力,哪里是她能避得过的。
“三爷,想怎样?”她的眼珠,像两面明镜照着他的人影。
她绯红的嘴唇,似在他手指尖上,犹如一株盛开的带着荆棘的玫瑰,刺的他手痛手痒。
眼前男人如冰玉一样的眸子,忽然变的危险起来。李敏机灵的一闪,只觉那突然罩下来的浓烈气息,擦着她闪开的脸颊边上而过。
扑了个空,让男子的气息变的益发急促。帐篷内的温度骤然升高。廖姑姑早就在帐篷内不知踪影了。做奴才的,总是知道有几个时机,是绝对不能在主子这里留下必须避开的。
“你问我想怎样,你是问我想怎样吗,敏儿?”他犹如熔岩滚滚扑来的火热,一直熨烫在她耳朵上,嗓子里无疑像是压抑的一座大火山,表面覆盖那一层随时裂开的冰面。
“三爷,你可不要忘了,你我彼此的身份。”
她那冷冷清清的声音传过来,更犹如一场无情的暴雨,随时可以浇灭所有的雄山火焰。
“呵呵。”他喉咙里顿时发出两声寒笑,牙齿里每一刻的颤抖都犹如磨刀一样,最后那一声调子,更是冰冷无比,“你说的没错,以你我彼此的身份,你以为我能对你怎样呢?隶王妃——”
李敏身体一凛,这回,她根本没有办法闪,他原先掐在她下巴上那只冰凉的手,忽然间卡在了她脖子上。
他的手指,犹如铁爪,用力地掐着她细软的脖子。
李敏随之半身向后倒下,仰倒在铺着厚实毯子的床上。帐篷内升着暖和的盆火,身体下是暖和的毛毯,唯一他那只冰凉的手,却是直把她往地狱里拖去。
那一刻,气道被阻,她吸不到气,脸挣扎着红了一会儿,马上缺氧,视野变的模糊,所以看不清楚眼前这个掐着她脖子像是要她死的男人,是什么样的表情。
憎恶?痛恨?
因为她,选择在他离开京师以后不久,马上对着他的母亲静妃下手了。静妃被打入冷宫,可算是下半辈子全完了。或许,他这个母亲做人做事,有他这个儿子偶尔也看不过眼的地方,但是,诚然那是他生母,他在宫里唯一庇护到他长大的人,可以说是他唯一的至亲。
什么兄弟,父亲,通通都是像随时破灭的一个泡沫,伴随对皇位的厮杀,他不知道,谁可以信任,谁是他真的亲人。只有静妃不一样。静妃是打从心底里爱他这个儿子的,虽然这其中也有静妃自己的打算,自己的利益驱使。可不管怎样,他和静妃是如假包换的亲母子。
最可怕的是,她揭露的真相,告诉他,他的眼睛和静妃一样,总有一天会瞎。
“隶王妃,人家都说你是神仙,料事如神,救人无数,谁都治不好的病,到了你这里,变成了你发挥神通显奇迹的手段。你敢说你不是用这种伎俩去操纵他人的人生?你是这个世上最狡猾的女子,本王见过最阴险最狡诈的。”
气急败坏的病人,得知自己的病大夫束手无策之后,把所有怒火反而都发泄到了大夫身上。这种事,可以说是做大夫的都司空见惯的事儿了。
“三爷,三爷如此气急败坏,本妃想说,哪怕皇上,都恐怕没有三爷这个雄心大志,以为天下什么事都是掌控在自己手中的。人无完人,本妃都从不敢自诩自己什么事都能做,像齐常在,本妃救不了。大夫不是神,三爷,更不是神。三爷如果只想怨天怨地怨他人,不如想想怎么活着更好。”
李敏费力地从被对方掐紧的口齿间挤出每个字,而每当她多挤出一个字来,无疑,卡在她脖子上的手会放开一点的样子。他在等着她说话。或许她说的话,不像神仙,可以保证治好他的眼睛,但无疑还是给他带来一线希望的苗头。
只听她把这段话说完以后,他猛然更加用力掐她的脖子。
“救不了本王,想把本王和本王的母妃置于万劫不复的地狱里,你这个狡猾阴险的女子,不要以为本王不知道你的真面目!什么神仙,你根本不是神仙!”
那刻,谁都会以为,她必然是要死在他手里了。
可是,没有。在她昏过去的刹那,他忽然那只手放开了她的脖子。
马维始终守在主子帐篷的门口,帮主子亲自把门,里面发生的动静他不是不知道,不像其他人,或许看到之前朱璃掐李敏脖子的场面会胡思乱想,他却是知道,于公于私,朱璃肯定是不会杀李敏的。
当然,知道这一切不可能发生的,还有被掐脖子的李敏本人。
那是,万历爷如果真叫了朱璃在这里守株待兔,肯定下过死命令,要抓她这个活口回京师。她如今的身份是大名鼎鼎的护国公夫人,抓回京师,才有利于制约护国公。何况,她肚子里有护国公的孩子。朱隶肯定不会放任他们母子不管。
朱璃哪怕没有皇帝的命令,只要出于私心,都不会杀她,留着她是活口,才有利用的地方,把她掐死隶,除了发泄一丝的私愤,毫无用处。
三爷并不是十爷那种蠢蛋,怎么可能为了自己情绪,做出一些不符合大局的事情。
当脖子上那只铁钳松开的刹那,李敏平静地吸了口气。一切如她所想,抓她的人,绝对不会想着让她死而已,只会想着怎么利用她来抓她老公。让她没有想到的是,松开她脖子的冰凉的手指,忽然间抚摸过她的嘴唇。
她这次一闪,对方落下的温热却是再也没有犹豫,狠狠地咬在了她耳骨上。
一瞬间,铁齿一样的咬痕让她骨头都疼了起来。她皱眉,狠狠地瞪回眼前的男人。
“疼吗?”他在她头顶上笑着,冰玉的眸面裂开冰痕,绽放出绚烂的眸光。君子如玉的男子,三大明珠中的翡翠之王,笑起来,是冰上的舞者,美的好像挂着冰面具的雕塑,怎么看,都不像是真人。
微眯成一条冰缝的玉眸,惬意地观赏她脸上那丝恼怒,像是很高兴她被他之前那场戏给愚弄了,他冰凉的手指依然点在她愤怒嫣红的嘴唇上:“如此聪明的你,敏儿,怎么可能真的以为,本王对你做的一切恨之入骨?”
皇宫里的每个人,哪怕是懦弱的十爷,都是这样的人。他们的心里面,早可能没有了骨肉亲情,只剩下的是,为了权势的厮杀。不厮杀不行,不厮杀,可是要死的连尸骨都不能留存的。
这是命,生在帝王之家的每个人的命。
“你对本王母妃做出来的事,是让人觉得可恨。可说到底,那不过是你聪明的另一种表现。本王,喜欢聪明的女子。只可惜,之前,没有能看清你的真面目,阴差阳错,让护国公捷足先登。所以,本王说你是世上最狡诈的女子并没有说错你。”
李敏冷哼一声:“这样说来,本妃还得感激三爷的恭维了。”
“你倘若真对本王心存感激,那也是你应该的。要不是本王找到你,你此刻,是葬身雪原里了。别以为,你那些人能找到你——”
李敏眯了眯眼睛,耳听他这番意味深长的话,像是揭开了什么一样。
“不要以为,只有护国公来过北燕。”朱璃扫过她脸上那丝质疑的表情,冷漠地淡然一笑,随手,解开自己身上系着的狐裘,展开之后,披在了她身上。看她要抗拒,说:“你最好披着它。你身上的裘衣,早就被风刮没了。不为你自己着想,总得为你自己孩子想吧。”
“难得三爷对一个怀孕的女子怀有怜悯之心。”李敏坐起来的时候,趁他不备,突然一巴掌刮在他脸上。
啪!
好响的一声。
让站在帐篷门口本是宁心静气的马维,都没有办法控制住自己了,掀开帐幕,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幕目瞪口呆,张口刚要喝出一声。
“退下!”那张被突然印上手指印的玉颜,纹丝不动,冰冷的声调叱着。
马维震惊地看着敢扫他主子脸的女子,被迫主子的命令,无奈退下去时,还是忍不住吐了一声:“二姑娘实在不该!倘若不是三爷接到暴风雪来袭的消息,义无反顾冲进去风雪里把二姑娘找回来,二姑娘的命能活到这一刻吗?”
李敏对于他说出来的这些话,只是冷冷地听着。
不管人家三爷是不是冒着危险进风雪眼里救她,反正,一点没有错的是,如今,她可是变成了阶下囚。
眼角扫过她那脸,都可以知道她什么想法,朱璃挥了挥手。
马维闭上嘴,但是,去拿了条毛巾包了冰块,给主子冰一下被打的脸。
她这巴掌是够狠的,知道他脸皮厚,干脆用爪子抓,好像猫一样,硬在他光滑美丽的玉颜上抓出了几条猫痕。
李敏对此,可绝对没有后悔,只恨没有再抓几下,让他永久破颜。生平最痛恨这种轻易轻薄女子的男子。还说是君子如玉,简直就是个登徒子!与色鬼没有任何两样!
在马维找那伤药膏,打算给主子脸上几条猫痕抹一下时,朱璃道:“算了。”
不就几条清浅的伤痕,没有几日能好,只是,这几天,他怕是见不得人了。否则,逢人被人问起,他真不知道如何解释。
轻薄护国公府的王妃?
马维可绝对不承认这点,因为,这个女人,本就是他们三爷的女人,还不是由于狡猾的护国公趁乱从中下手。
他们家主子,如果真有意思从护国公手里把女人抢回来,也是应该的。想必,皇帝也很愿意,乐于看到这一幕。
否则,万历爷怎么哪个儿子都不用,非派了他这个原配的老三,安置在了这个最重要的位置上,等着她自投罗网。
李敏回想着公孙良生给她的那张地图,想着皇帝究竟是让他在哪里守株待兔。
过了狼山,离黑风谷以及东胡人的地盘都近了,朝廷并没有在那边设置重镇,因为那里的情况太过复杂,本居住在那里的居民,更是早就搬迁出了那块三不管地带。朝廷没有理由在那里设置重兵。
除非,朝廷在那个地方,本身设有观察哨的军队,不过是处于隐身的地带。这个可能性最大。三爷如果因为这个缘故,在这里出其不意出现,反而不是稀奇了,而是理所当然。因为,这个地方,或许,没有比皇上在这里安置的兵,更熟悉了,熟悉这里的地形和气候。
李敏快速地想着。她脸上闪现过的神情,使得对面坐着的朱璃勾了勾眉角。
眼看,她是快要猜出一切了。
毕竟,这里还算是大明王朝的地盘。朝廷虽然说因为这里没有居民居住,不会怎么管,但是,为了观察敌方的动静,肯定是要在这里安设人盯着前线。所以,在这里隐身久驻的侦察兵,是比大山这样的老江湖,更了解这片雪原的气候。
当他们接到消息说李敏一行人是进了狼山以后,早就算计到了,李敏一行人,只能走穿越雪原这条路。把人手扎守在这附近,在这里守株待兔,变成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接下来,只要遵照皇帝的命令,把人犯押回京师,完成万历爷交代给他的任务。
皇帝也算是煞费心机了,派他先南下,等他南下不到百里,又连发一道圣旨,让随他南下办事的钦差交给他。
等他把皇帝真正意图的圣旨打开之后,才知道,万历爷早就把宝押在了他这个儿子身上。那个时候,其实,护国公还没有开始逃。万历爷却已经派他到西线去守株待兔了,料定了护国公的人,最终会逃到西边去。
姜是老的辣,恐怕,朱隶想和万历爷斗,缺的还是那点历练。万历爷,可是大明王朝有名的一代文武双全的帝王,现年快六十岁了,少有皇帝做到万历爷这样的政绩和成就。
朱璃虽然和众兄弟一样,对皇帝一些所作所为颇有微词,心里面,却不得不钦佩万历爷非凡的睿智,全局在握。
起身,他对奉命进来的廖姑姑说:“好好侍候二姑娘,倘若二姑娘及二姑娘肚子里的孩子有一点差池,本王一个都饶不过。”
“是,三爷。”廖姑姑弯着腰,只等主子出了帐篷,再招进来两个手脚伶俐的丫鬟,帮李敏重新梳妆打理。
李敏比较想知道自己现在身处哪里,还在那片大草原里面吗?恐怕不是。那会是在哪里?为什么住的是帐篷?
没有了地图,没有一个人和她解释,她唯一能做的,只能是寻找线索。还有,其他人呢?是不是都平安?为什么只有流月跟着她来,她真的是一点都不记得了。
“姑娘继续躺下休息会儿吧。”廖姑姑说。
李敏才知道,外面现在是天黑,没有天亮,还没有到第二天早上。估算马奔跑的速度,可能这地方,真的没有超出大草原,只是在草原边缘。这样的话,在这里搭帐篷,变成是很正常的事。
只是大草原那样大,遭到风雪袭击损失惨重的她的那支队伍,能很快重振出发吗?恐怕很难,很难马上找到她的踪迹。如果明日这里马上启程的话,接下来,她的人想救她,更难了。
她得自己逃?可怎么逃?她一个人,四周全都是敌人的人。
为了不打草惊蛇,李敏躺下来,一边在心里盘算,一边养精蓄锐闭目养神。
廖姑姑见她好像睡着,让人看着她,退出去到了隔壁回复主子。
朱璃是在隔壁的军事帐篷里,关注桌上摆着的沙盘。
沙盘周边,站着的,还有这里长年驻守的一支部队的军官,以及一个意想不到的人物,燕门关的守将郭子达。
前几日,在马家父子在雪山里惨死以后,郭子达并没有随其他部队挺进狼山冒险。事实上证实他的战略是正确的,对于狼山并不熟悉的部队,屡遭狼群的毒手,而且,前面人失败的场景,给后面的人造成了心理上非同小可的压力。所以,那些部队,逃的逃,跑的跑,反正没有一个不是失败而归的。
与其跟着那些人混都不知道能不能分到一勺的利益,郭子达肯定是更情愿另找途径发大财。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如果他押定了李敏他们肯定能逃出狼山,无疑,在狼山前面的某条去路上进行拦截,避开狼山这个危险,是上上之策。
可是,狼山再往前是什么情景,有什么,他一概不知,如果这时候能遇上什么熟人的话,那是最好不过了。在乌头镇,让自己的谋士四处去打听到时候,郭子达打听到了,据说之前几日,有支从外地来的队伍,绕过狼山,前往黑风谷的倾向。原先以为难道是护国公前出发逃亡的部队,后来再仔细打听,才听说到是三爷的。
朱璃虽说管理的是全国的刑部,与部队关系不大。管理兵部的是八爷。可是,郭子达对素有八面玲珑人缘极好的八爷,是从不感冒。这与郭子达个人的性情有关。郭子达出身屠夫,为人爽快,最讨厌八爷那种含糊的模糊不清的言行举止。
郭子达说起来,既然是负责京师附近重要的守关,与顺天府一样,早在各个皇子争夺皇位各立门派中寻找自己的定位,押的是名正言顺的太子东宫。
三爷众所周知是东宫的人,郭子达曾经让人送厚礼进京师给太子时,特别再送了一份给三爷府。有意巴结三爷的心态可想而知。这是因为朱璃据说也是个直来直往的人,郭子达,自认,巴结臭味相投的三爷,远比巴结太子容易多。
这样一来,两人私底下,还真是谋过面的。
听说这个三爷,原来之前奉了皇帝的差使早在这边布局了。郭子达喊着天助我也,带着部队,直奔三爷怀里来了。
朱璃加上郭子达带来的人,更是如虎添翼,可以说基本上毫无畏惧。
可是,在当地负责盯着黑风谷的军官,却不这么认为,其实,早在两天之前,他已经是建议朱璃最好先撤退了。因为黑风谷的人听说出谷下山了。
“许多商队除了在燕门关被卡,貌似在其它地方因为隶王妃和护国公府的事,同样遭遇到不同程度的拦截。致使,本来在这个时候,会通过黑风谷的商队数目大大减少。”
根据这位军官的说法,与黑风谷勾结进行走私的商队,可能远超过朱璃他们的想象。实际上,这些商队和黑风谷可以说是唇齿相依的关系。商队不能经过黑风谷,黑风谷没有了收入,这个冬天要断粮。
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黑风谷的兄弟们一个个能安全过冬,谷主下令,让谷中兄弟下山寻找粮食和猎物,是必要的生存手段。而这种事情,对于黑风谷已经是司空见惯的。
“这十年来的情况好些,主要是因为朝廷对走私这边的商队睁只眼闭只眼,让黑风谷不致于需要到出谷下山抢劫的事儿发生。再有周边百姓逐一迁出了这个危险地带。”
朱璃知道,这都是自己父皇万历爷与朝廷文武百官商议之后做出的决定。一方面,可以减少无辜的伤亡,另一方面,皇帝是有意壮大黑风谷,让其成为挡住东胡人西扩以及护国公南下的一道防线。
黑风谷的人,是不是皇帝改变策略背后的目的,这个不清楚。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群亡命之徒,只记得吃喝享乐。没有东西,肯定要下山去抢。四周没有百姓了,只能瞄准更远的地方下手。
现在,他们这支队伍,可能是在离黑风谷下山来的人最近的一个地方了。
刘校尉建议朱璃尽早带队离开,正是这个原因。据说这次黑风谷被派下山出谷的人,是黑风谷里的二当家,叫做龙胜天。
天下,敢和皇家争龙做姓的人,恐怕也只有这个土匪窝里的土匪了。自称姓龙的黑风谷的当家们,对于皇帝是鄙夷不放在眼里,因为,都传说万历爷的祖先貌似和他们一样是土匪起家。
朱璃听着这些的时候,眼里嘴里全都是冰冷的寒笑:“区区一个匪徒,也敢和大明的列祖列宗自称兄弟,此等狂妄,是自取毁灭的前兆。”
郭子达虽然是在北燕吃过败仗,不过败给的是东胡人,论起其他,像土匪之类,一样早就没有看在眼里,气势汹汹地说:“三爷,待末将率兵押后,倘若与那帮人遭遇上,末将杀个回马枪,将他们全歼了,砍了他们的脑袋,顺便提回京师里去,给皇上看看。”
刘校尉听着郭子达说的如此轻而易举,只能心里苦笑。对于黑风谷的人,外面的人,只把其当成一群嗜血好战的土匪,其实是不对的。他,算是在这里盯了黑风谷有好几年的人,知道这群匪,不仅仅只会烧杀抢夺而已。
朱璃虽然一样有不把匪放在眼里的傲气,可也不敢掉以轻心,对另外两个人说:“既然现在逃犯在我等手里了,赶紧送回京师复命要紧。明早队伍准时拔出,不准耽搁。”
“是!”另两人正答应时,帐篷外面,像是传来了什么动静。
只见军营里面的马匹,首先因为听见了声音而惊动不安,有些甚至扭起了马脖子,非要挣开那缰绳故自逃命去。
伴随马匹牲畜的不安,军营里的士兵,同样脸上逐渐露出了惊慌之色。听那四面八方围过来的狼嗥,一声高过一声,彼此起伏,声势浩大,像是把这里给全面包围了。
“狼,是狼山上的那群狼!”
冲进指挥官帐篷里的士兵,面露惊惶,手舞足蹈。
朱璃等人,同时一惊,仔细听,是那狼没错。
早听说,那狼山上的狼,可不是只有几百头,是有庞大规模的几万头。
他们现在这支队伍,至多只有一千人左右,怎么和几万头的狼对打。
“它们不是在狼山吗?怎么下山了?”刘校尉惊讶地喊着。
狼也算是贪得无厌的一种动物了,比如那狼山,从起初的一个山头,到后来狼头目率领着底下的狼逐渐把狼群的根据地扩展。
不过,在朱璃看来,这群狼追到这里,肯定不是因为想扩展根据地,或者是瞄准他们下手。因为,他们在这里扎营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郭子达眨了下眼,可能此刻亲眼所见,才能证实自己所听的传言全是真的,当真实脱离了传说发生在他眼前时,他怎能不震惊:“这些狼,是追随她来的。”
“谁?”
“还能有谁?隶王妃!”郭子达面红目赤大声地吼着。
此等壮观的万狼寻一人的场景,岂止令人惊讶,是令所有人只能称其为奇迹。
刘校尉惊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这,这,这,怎么可能?那狼山上的白毫,据说是史上最目中无人的狼王,别说降服,能不被它咬死——”
可她这人,就是有这样的本事。从一开始进入他的眼睛,全身发着让人没有办法移开眼睛的魅力。只是狼王屈服于她,有什么奇怪的?想那被称之为夜叉的护国公,不也对她犹如掌心宝贝上那样护着捧着。据说护国公底下的人,对她都也是忠心耿耿,钦佩至极。包括那个被叫做天下第一鬼才的公孙良生。
朱璃猛的一掌拍在桌上。
刘校尉和郭子达被他一吓,在他旁边站成了木头。
朱璃曼声道:“白毫如果知道她在我们手里,更不会轻举妄动的。毕竟,它也不想伤害到她。”
刘校尉心里猛地打了个寒战:有这个可能吗?一群狼,为了一个人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郭子达冷静了下来,和朱璃一样露出寒色:“三爷说得对,只要隶王妃在我们手里,狼就对我们毫无办法。这也是它们只能在四周嚎叫,却不敢轻易进攻军营的原因。传三爷的指示下去,加强巡逻,到隔日,我们启程之后,那些狼想追就追,它们总不能追着我们到人多的地方去。”
接到命令的士兵即转身出了帐篷。
军营里,灯火彻明,是亮了一晚上。
李敏躺在羊毛毯子里,在听到外面突然响起狼嗥的时候,身体一个机灵。真没有想到,此刻狼的真情比人情更为贵重。
白毫闻到她出事,带着同伴一路寻找过来了。
可是,白毫知道她在这些人手里,是没有办法轻举妄动的。她也不能坐视不管,等那些人拿她或许来攻击白毫。
思虑的时候,只听一个声音,走近到她帐篷的门口,对负责守卫她的马维说:“如果,有谁想把她抢走,你知道该怎么做的。”
“知道,三爷。”
李敏悄悄握紧了拳头。
或许,她该利用另一个人了。
有人说,马家父子死了以后,奸细被除,奸细留下来的线索也就完全没用了。那时候,李敏带着孟浩明剥下来的树皮记号时,谁也想不明白是为什么。
李敏其实想的很简单,那个给马家父子进献良策的人,怎么可能会等着马家父子把功劳全占了。那个人,必定在后面等着,观察着,观察自己什么时候出手最好。
还有那个懦弱的其实毫无本事的十爷,既然都察觉到那人对马家父子提供了消息,肯定更是粘着那个人不放。只能说这两个人是绝配,一个自己一个兵都没有,一个是总想着怎么借着他人出人头地,谁让他自己没有本事。
刚才,廖姑姑给她换衣物时,她仔细问过了,廖姑姑说她那时候被朱璃救起来的时候,身上是很多物品确实可能遗落在雪原里了。其中,包括她身上携带的那几块树皮。
她自己那些人,遭到暴风雪的正面袭击,损失惨重,恐怕一时自救都难。可能先找到她遗落物品的人,是在后面试图继续寻找她踪迹的人。毕竟,大家都知道她走狼山了,总会有些人,和朱璃一样,想着抢在她前面拦截她去路。
要不是这场暴风雪的劫难,朱璃还不一定能在这场广阔的大草原上真正抓到她踪影。可偏偏是那场暴风雪,那场飓风,把他们的踪迹暴露了。
只能说,她和这个男人之间存在一种厄运的牵连。而与她,与这个男人之间,都有一种牵连的,则是那个女子,她的三妹妹李莹。
天未亮的时候,狼嗥声突然停止了。很多人以为,这是狼群突然知难而退了,知道这样做毫无用处。
朱璃在帐篷内一夜无眠,听到狼嚎声突然停止的时候,他手里把玩的凌波烟云,忽然间,差点是从他手里摔落到了地上。
“三爷,三爷。”
帐篷外两声比较急促的声音,让朱璃眯起了眼睛,接着,迅速把凌波烟云放回自己身上。
突然而至的不速之客,把睡的迷迷糊糊的郭子达,都给惊出了一身不可思议的汗。
坐着马车前来的一男一女,锦衣华服,雍容华贵,施施然在军营里下了马车。
郭子达先出来帐篷迎接,当看清楚那一男一女的面孔时,真是差点儿咬断了自己的舌头。
“郭将军,几日未见,未想郭将军原来是赶着来和我三哥会面。郭将军怎么不先知会本王一声?本王与尚书府三小姐,一个是三爷的兄弟,一个是三爷未来的妻子王妃,于私都是熟人,于公,本王与三小姐为朝廷特使和钦差,更何需避嫌?”十爷对郭子达说着这话,言辞之中流露出一些不太高兴的神色。
郭子达听到他这些话,更是差点气崩了牙。这两个人,与马家父子结伙,私自偷偷抓逃犯,自己瓜分功劳,孤立他郭子达不说。现在,反过来说他郭子达不是。
“三爷。”从帐篷外进来的一个士兵,对朱璃说,“那匹马——”
“哪匹?”朱璃漠然地挑了挑眉,像是想起,说,“是说隶王妃骑的那匹马吗?”
“是。”
是流月。李敏绝对放任这事不管,那是她老公送她的马,她从床上下来后站在了地上。廖姑姑随即发出一声惊呼,因为她鞋子没穿直接站在了地上。好在帐篷内是铺设了厚实的羊毛地毯,十分暖和,一点都不凉脚。
李敏微锁眉尖,能感觉到这个男人准备这些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应该是准备良久了,在这里守株待兔多时。
“流月是不是不听话?”
听到她的声音,朱璃一眼扫过到她脸上那抹坚定,嘴角由是略似嘲讽地勾了勾:“护国公送你的马,原来叫做流月。”
“三爷,它是本妃的爱马,它倘若狂躁不过是担心本妃,只要本妃和它见面说话,它肯定能放心。”
“母马?”
“是。”
朱璃没有答应也没有说不答应,但确实是让了人出去外面。没过多久,一阵骚动出现在帐篷门口。原来要好几个人,用力拉着那马,甚至是前拉后推这样,才把母马拉到了帐篷处。
那马倒也机灵,像是通晓人性,只听帐篷内传出自己主子的声音,马上马头一扭,挣开了那拉住缰绳的人,直接把马头穿过了帐篷的帐幕,黑呼呼的马眼珠子,不会儿锁定了帐篷内自己的主子。
李敏朝自己的爱马走过去,一只手轻轻举起,贴在马的额头上,轻声说:“没事儿,什么事都没有,在这里,人家给你吃好吃的,你就吃好吃的,给你好睡的地方,你就好好睡。知道吗?这里的人,看在本妃的面子上,不大可能欺负你的。”
流月低下马头,前蹄轻轻扒着地上,像是听明白了她的话。
李敏接着让马夫把它带走。
等她回过头时,发现那个男人,一直把眼睛落在她没有穿袜子和鞋子的脚上。
在古代,脚是女子很宝贵的东西,一般好像阿拉伯女人必须蒙着面纱一样,是需要遮盖住,不能随意给陌生人看的。脱鞋走路,那是不合规矩的行为。李敏在现代没有这个规矩,一下子忘了,尽是无拘无束。如今面对对面那双眼睛,她也是从容大方,只对一边侍候的廖姑姑说:“本妃的鞋袜,给本妃拿来。”
气势是不言而喻的,睥睨众生的神气,让廖姑姑根本不敢抬头接触她眼睛。
廖姑姑这下连自己主子都没有问,弯腰在箱子里找袜子。
朱璃的眸子里闪过一抹惊异,看见她站在那,赤着脚,却好像与天地浑然一体,没有任何不协调的地方。她无论做什么事都好,都从来没有让人感觉不舒服或是不适宜的地方。哪怕她有些行为在这个社会里是有些古怪,有些前所未见。
唯一让他那次彻底心头不舒服的地方,她当众摔掉那只凌波烟云。其中另外一只,如今,是在他手里了。
那是太后之前在他南下之前给了他,没有说要他给谁,只说和以前一样,这镯子,让他送给他自己喜欢的。
宫里宝贝是很多,凌波烟云,也算是众多宝贝之中的一样稀奇宝贝,据闻,当年,皇后想为太子讨要都讨不到。万历爷和太后对待自己的众多子孙算是公平。太子样样都是优先,做父亲的做奶奶的,总得偶尔留一两样其它珍贵的宝贝给其他孩子,手心是肉,手背也是肉。
朱璃的眼睛,落到她右边的袖管,里面,藏着天下举世无双的国宝,帝王绿。
其实东西价值无论高低,更重要的是看谁送的。像是她之前明知道凌波烟云的珍贵,照样在他面前摔的粉身碎骨,而误以为是地摊货的帝王绿,她挂在手腕上毫无嫌弃之意。
冥冥之中,好像皆有命数。
令人心里很不舒服。
廖姑姑把找来的袜子帮着她穿上时,李敏发现,对面的男人站了起来。廖姑姑察觉到动静因此避让开空出了个位置。
李敏接上廖姑姑的活儿,弯腰低头,给自己的脚继续套上袜子。
那会儿,她神情自若,而她眼前的男子,在俯视她头顶会儿以后,突然伸出只手掐住了她下巴。
李敏一惊,回神的时候,却是没能躲过他的手。
男人的手孔武有力,习过武功更是迅捷有力,哪里是她能避得过的。
“三爷,想怎样?”她的眼珠,像两面明镜照着他的人影。
她绯红的嘴唇,似在他手指尖上,犹如一株盛开的带着荆棘的玫瑰,刺的他手痛手痒。
眼前男人如冰玉一样的眸子,忽然变的危险起来。李敏机灵的一闪,只觉那突然罩下来的浓烈气息,擦着她闪开的脸颊边上而过。
扑了个空,让男子的气息变的益发急促。帐篷内的温度骤然升高。廖姑姑早就在帐篷内不知踪影了。做奴才的,总是知道有几个时机,是绝对不能在主子这里留下必须避开的。
“你问我想怎样,你是问我想怎样吗,敏儿?”他犹如熔岩滚滚扑来的火热,一直熨烫在她耳朵上,嗓子里无疑像是压抑的一座大火山,表面覆盖那一层随时裂开的冰面。
“三爷,你可不要忘了,你我彼此的身份。”
她那冷冷清清的声音传过来,更犹如一场无情的暴雨,随时可以浇灭所有的雄山火焰。
“呵呵。”他喉咙里顿时发出两声寒笑,牙齿里每一刻的颤抖都犹如磨刀一样,最后那一声调子,更是冰冷无比,“你说的没错,以你我彼此的身份,你以为我能对你怎样呢?隶王妃——”
李敏身体一凛,这回,她根本没有办法闪,他原先掐在她下巴上那只冰凉的手,忽然间卡在了她脖子上。
他的手指,犹如铁爪,用力地掐着她细软的脖子。
李敏随之半身向后倒下,仰倒在铺着厚实毯子的床上。帐篷内升着暖和的盆火,身体下是暖和的毛毯,唯一他那只冰凉的手,却是直把她往地狱里拖去。
那一刻,气道被阻,她吸不到气,脸挣扎着红了一会儿,马上缺氧,视野变的模糊,所以看不清楚眼前这个掐着她脖子像是要她死的男人,是什么样的表情。
憎恶?痛恨?
因为她,选择在他离开京师以后不久,马上对着他的母亲静妃下手了。静妃被打入冷宫,可算是下半辈子全完了。或许,他这个母亲做人做事,有他这个儿子偶尔也看不过眼的地方,但是,诚然那是他生母,他在宫里唯一庇护到他长大的人,可以说是他唯一的至亲。
什么兄弟,父亲,通通都是像随时破灭的一个泡沫,伴随对皇位的厮杀,他不知道,谁可以信任,谁是他真的亲人。只有静妃不一样。静妃是打从心底里爱他这个儿子的,虽然这其中也有静妃自己的打算,自己的利益驱使。可不管怎样,他和静妃是如假包换的亲母子。
最可怕的是,她揭露的真相,告诉他,他的眼睛和静妃一样,总有一天会瞎。
“隶王妃,人家都说你是神仙,料事如神,救人无数,谁都治不好的病,到了你这里,变成了你发挥神通显奇迹的手段。你敢说你不是用这种伎俩去操纵他人的人生?你是这个世上最狡猾的女子,本王见过最阴险最狡诈的。”
气急败坏的病人,得知自己的病大夫束手无策之后,把所有怒火反而都发泄到了大夫身上。这种事,可以说是做大夫的都司空见惯的事儿了。
“三爷,三爷如此气急败坏,本妃想说,哪怕皇上,都恐怕没有三爷这个雄心大志,以为天下什么事都是掌控在自己手中的。人无完人,本妃都从不敢自诩自己什么事都能做,像齐常在,本妃救不了。大夫不是神,三爷,更不是神。三爷如果只想怨天怨地怨他人,不如想想怎么活着更好。”
李敏费力地从被对方掐紧的口齿间挤出每个字,而每当她多挤出一个字来,无疑,卡在她脖子上的手会放开一点的样子。他在等着她说话。或许她说的话,不像神仙,可以保证治好他的眼睛,但无疑还是给他带来一线希望的苗头。
只听她把这段话说完以后,他猛然更加用力掐她的脖子。
“救不了本王,想把本王和本王的母妃置于万劫不复的地狱里,你这个狡猾阴险的女子,不要以为本王不知道你的真面目!什么神仙,你根本不是神仙!”
那刻,谁都会以为,她必然是要死在他手里了。
可是,没有。在她昏过去的刹那,他忽然那只手放开了她的脖子。
马维始终守在主子帐篷的门口,帮主子亲自把门,里面发生的动静他不是不知道,不像其他人,或许看到之前朱璃掐李敏脖子的场面会胡思乱想,他却是知道,于公于私,朱璃肯定是不会杀李敏的。
当然,知道这一切不可能发生的,还有被掐脖子的李敏本人。
那是,万历爷如果真叫了朱璃在这里守株待兔,肯定下过死命令,要抓她这个活口回京师。她如今的身份是大名鼎鼎的护国公夫人,抓回京师,才有利于制约护国公。何况,她肚子里有护国公的孩子。朱隶肯定不会放任他们母子不管。
朱璃哪怕没有皇帝的命令,只要出于私心,都不会杀她,留着她是活口,才有利用的地方,把她掐死隶,除了发泄一丝的私愤,毫无用处。
三爷并不是十爷那种蠢蛋,怎么可能为了自己情绪,做出一些不符合大局的事情。
当脖子上那只铁钳松开的刹那,李敏平静地吸了口气。一切如她所想,抓她的人,绝对不会想着让她死而已,只会想着怎么利用她来抓她老公。让她没有想到的是,松开她脖子的冰凉的手指,忽然间抚摸过她的嘴唇。
她这次一闪,对方落下的温热却是再也没有犹豫,狠狠地咬在了她耳骨上。
一瞬间,铁齿一样的咬痕让她骨头都疼了起来。她皱眉,狠狠地瞪回眼前的男人。
“疼吗?”他在她头顶上笑着,冰玉的眸面裂开冰痕,绽放出绚烂的眸光。君子如玉的男子,三大明珠中的翡翠之王,笑起来,是冰上的舞者,美的好像挂着冰面具的雕塑,怎么看,都不像是真人。
微眯成一条冰缝的玉眸,惬意地观赏她脸上那丝恼怒,像是很高兴她被他之前那场戏给愚弄了,他冰凉的手指依然点在她愤怒嫣红的嘴唇上:“如此聪明的你,敏儿,怎么可能真的以为,本王对你做的一切恨之入骨?”
皇宫里的每个人,哪怕是懦弱的十爷,都是这样的人。他们的心里面,早可能没有了骨肉亲情,只剩下的是,为了权势的厮杀。不厮杀不行,不厮杀,可是要死的连尸骨都不能留存的。
这是命,生在帝王之家的每个人的命。
“你对本王母妃做出来的事,是让人觉得可恨。可说到底,那不过是你聪明的另一种表现。本王,喜欢聪明的女子。只可惜,之前,没有能看清你的真面目,阴差阳错,让护国公捷足先登。所以,本王说你是世上最狡诈的女子并没有说错你。”
李敏冷哼一声:“这样说来,本妃还得感激三爷的恭维了。”
“你倘若真对本王心存感激,那也是你应该的。要不是本王找到你,你此刻,是葬身雪原里了。别以为,你那些人能找到你——”
李敏眯了眯眼睛,耳听他这番意味深长的话,像是揭开了什么一样。
“不要以为,只有护国公来过北燕。”朱璃扫过她脸上那丝质疑的表情,冷漠地淡然一笑,随手,解开自己身上系着的狐裘,展开之后,披在了她身上。看她要抗拒,说:“你最好披着它。你身上的裘衣,早就被风刮没了。不为你自己着想,总得为你自己孩子想吧。”
“难得三爷对一个怀孕的女子怀有怜悯之心。”李敏坐起来的时候,趁他不备,突然一巴掌刮在他脸上。
啪!
好响的一声。
让站在帐篷门口本是宁心静气的马维,都没有办法控制住自己了,掀开帐幕,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幕目瞪口呆,张口刚要喝出一声。
“退下!”那张被突然印上手指印的玉颜,纹丝不动,冰冷的声调叱着。
马维震惊地看着敢扫他主子脸的女子,被迫主子的命令,无奈退下去时,还是忍不住吐了一声:“二姑娘实在不该!倘若不是三爷接到暴风雪来袭的消息,义无反顾冲进去风雪里把二姑娘找回来,二姑娘的命能活到这一刻吗?”
李敏对于他说出来的这些话,只是冷冷地听着。
不管人家三爷是不是冒着危险进风雪眼里救她,反正,一点没有错的是,如今,她可是变成了阶下囚。
眼角扫过她那脸,都可以知道她什么想法,朱璃挥了挥手。
马维闭上嘴,但是,去拿了条毛巾包了冰块,给主子冰一下被打的脸。
她这巴掌是够狠的,知道他脸皮厚,干脆用爪子抓,好像猫一样,硬在他光滑美丽的玉颜上抓出了几条猫痕。
李敏对此,可绝对没有后悔,只恨没有再抓几下,让他永久破颜。生平最痛恨这种轻易轻薄女子的男子。还说是君子如玉,简直就是个登徒子!与色鬼没有任何两样!
在马维找那伤药膏,打算给主子脸上几条猫痕抹一下时,朱璃道:“算了。”
不就几条清浅的伤痕,没有几日能好,只是,这几天,他怕是见不得人了。否则,逢人被人问起,他真不知道如何解释。
轻薄护国公府的王妃?
马维可绝对不承认这点,因为,这个女人,本就是他们三爷的女人,还不是由于狡猾的护国公趁乱从中下手。
他们家主子,如果真有意思从护国公手里把女人抢回来,也是应该的。想必,皇帝也很愿意,乐于看到这一幕。
否则,万历爷怎么哪个儿子都不用,非派了他这个原配的老三,安置在了这个最重要的位置上,等着她自投罗网。
李敏回想着公孙良生给她的那张地图,想着皇帝究竟是让他在哪里守株待兔。
过了狼山,离黑风谷以及东胡人的地盘都近了,朝廷并没有在那边设置重镇,因为那里的情况太过复杂,本居住在那里的居民,更是早就搬迁出了那块三不管地带。朝廷没有理由在那里设置重兵。
除非,朝廷在那个地方,本身设有观察哨的军队,不过是处于隐身的地带。这个可能性最大。三爷如果因为这个缘故,在这里出其不意出现,反而不是稀奇了,而是理所当然。因为,这个地方,或许,没有比皇上在这里安置的兵,更熟悉了,熟悉这里的地形和气候。
李敏快速地想着。她脸上闪现过的神情,使得对面坐着的朱璃勾了勾眉角。
眼看,她是快要猜出一切了。
毕竟,这里还算是大明王朝的地盘。朝廷虽然说因为这里没有居民居住,不会怎么管,但是,为了观察敌方的动静,肯定是要在这里安设人盯着前线。所以,在这里隐身久驻的侦察兵,是比大山这样的老江湖,更了解这片雪原的气候。
当他们接到消息说李敏一行人是进了狼山以后,早就算计到了,李敏一行人,只能走穿越雪原这条路。把人手扎守在这附近,在这里守株待兔,变成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接下来,只要遵照皇帝的命令,把人犯押回京师,完成万历爷交代给他的任务。
皇帝也算是煞费心机了,派他先南下,等他南下不到百里,又连发一道圣旨,让随他南下办事的钦差交给他。
等他把皇帝真正意图的圣旨打开之后,才知道,万历爷早就把宝押在了他这个儿子身上。那个时候,其实,护国公还没有开始逃。万历爷却已经派他到西线去守株待兔了,料定了护国公的人,最终会逃到西边去。
姜是老的辣,恐怕,朱隶想和万历爷斗,缺的还是那点历练。万历爷,可是大明王朝有名的一代文武双全的帝王,现年快六十岁了,少有皇帝做到万历爷这样的政绩和成就。
朱璃虽然和众兄弟一样,对皇帝一些所作所为颇有微词,心里面,却不得不钦佩万历爷非凡的睿智,全局在握。
起身,他对奉命进来的廖姑姑说:“好好侍候二姑娘,倘若二姑娘及二姑娘肚子里的孩子有一点差池,本王一个都饶不过。”
“是,三爷。”廖姑姑弯着腰,只等主子出了帐篷,再招进来两个手脚伶俐的丫鬟,帮李敏重新梳妆打理。
李敏比较想知道自己现在身处哪里,还在那片大草原里面吗?恐怕不是。那会是在哪里?为什么住的是帐篷?
没有了地图,没有一个人和她解释,她唯一能做的,只能是寻找线索。还有,其他人呢?是不是都平安?为什么只有流月跟着她来,她真的是一点都不记得了。
“姑娘继续躺下休息会儿吧。”廖姑姑说。
李敏才知道,外面现在是天黑,没有天亮,还没有到第二天早上。估算马奔跑的速度,可能这地方,真的没有超出大草原,只是在草原边缘。这样的话,在这里搭帐篷,变成是很正常的事。
只是大草原那样大,遭到风雪袭击损失惨重的她的那支队伍,能很快重振出发吗?恐怕很难,很难马上找到她的踪迹。如果明日这里马上启程的话,接下来,她的人想救她,更难了。
她得自己逃?可怎么逃?她一个人,四周全都是敌人的人。
为了不打草惊蛇,李敏躺下来,一边在心里盘算,一边养精蓄锐闭目养神。
廖姑姑见她好像睡着,让人看着她,退出去到了隔壁回复主子。
朱璃是在隔壁的军事帐篷里,关注桌上摆着的沙盘。
沙盘周边,站着的,还有这里长年驻守的一支部队的军官,以及一个意想不到的人物,燕门关的守将郭子达。
前几日,在马家父子在雪山里惨死以后,郭子达并没有随其他部队挺进狼山冒险。事实上证实他的战略是正确的,对于狼山并不熟悉的部队,屡遭狼群的毒手,而且,前面人失败的场景,给后面的人造成了心理上非同小可的压力。所以,那些部队,逃的逃,跑的跑,反正没有一个不是失败而归的。
与其跟着那些人混都不知道能不能分到一勺的利益,郭子达肯定是更情愿另找途径发大财。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如果他押定了李敏他们肯定能逃出狼山,无疑,在狼山前面的某条去路上进行拦截,避开狼山这个危险,是上上之策。
可是,狼山再往前是什么情景,有什么,他一概不知,如果这时候能遇上什么熟人的话,那是最好不过了。在乌头镇,让自己的谋士四处去打听到时候,郭子达打听到了,据说之前几日,有支从外地来的队伍,绕过狼山,前往黑风谷的倾向。原先以为难道是护国公前出发逃亡的部队,后来再仔细打听,才听说到是三爷的。
朱璃虽说管理的是全国的刑部,与部队关系不大。管理兵部的是八爷。可是,郭子达对素有八面玲珑人缘极好的八爷,是从不感冒。这与郭子达个人的性情有关。郭子达出身屠夫,为人爽快,最讨厌八爷那种含糊的模糊不清的言行举止。
郭子达说起来,既然是负责京师附近重要的守关,与顺天府一样,早在各个皇子争夺皇位各立门派中寻找自己的定位,押的是名正言顺的太子东宫。
三爷众所周知是东宫的人,郭子达曾经让人送厚礼进京师给太子时,特别再送了一份给三爷府。有意巴结三爷的心态可想而知。这是因为朱璃据说也是个直来直往的人,郭子达,自认,巴结臭味相投的三爷,远比巴结太子容易多。
这样一来,两人私底下,还真是谋过面的。
听说这个三爷,原来之前奉了皇帝的差使早在这边布局了。郭子达喊着天助我也,带着部队,直奔三爷怀里来了。
朱璃加上郭子达带来的人,更是如虎添翼,可以说基本上毫无畏惧。
可是,在当地负责盯着黑风谷的军官,却不这么认为,其实,早在两天之前,他已经是建议朱璃最好先撤退了。因为黑风谷的人听说出谷下山了。
“许多商队除了在燕门关被卡,貌似在其它地方因为隶王妃和护国公府的事,同样遭遇到不同程度的拦截。致使,本来在这个时候,会通过黑风谷的商队数目大大减少。”
根据这位军官的说法,与黑风谷勾结进行走私的商队,可能远超过朱璃他们的想象。实际上,这些商队和黑风谷可以说是唇齿相依的关系。商队不能经过黑风谷,黑风谷没有了收入,这个冬天要断粮。
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黑风谷的兄弟们一个个能安全过冬,谷主下令,让谷中兄弟下山寻找粮食和猎物,是必要的生存手段。而这种事情,对于黑风谷已经是司空见惯的。
“这十年来的情况好些,主要是因为朝廷对走私这边的商队睁只眼闭只眼,让黑风谷不致于需要到出谷下山抢劫的事儿发生。再有周边百姓逐一迁出了这个危险地带。”
朱璃知道,这都是自己父皇万历爷与朝廷文武百官商议之后做出的决定。一方面,可以减少无辜的伤亡,另一方面,皇帝是有意壮大黑风谷,让其成为挡住东胡人西扩以及护国公南下的一道防线。
黑风谷的人,是不是皇帝改变策略背后的目的,这个不清楚。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群亡命之徒,只记得吃喝享乐。没有东西,肯定要下山去抢。四周没有百姓了,只能瞄准更远的地方下手。
现在,他们这支队伍,可能是在离黑风谷下山来的人最近的一个地方了。
刘校尉建议朱璃尽早带队离开,正是这个原因。据说这次黑风谷被派下山出谷的人,是黑风谷里的二当家,叫做龙胜天。
天下,敢和皇家争龙做姓的人,恐怕也只有这个土匪窝里的土匪了。自称姓龙的黑风谷的当家们,对于皇帝是鄙夷不放在眼里,因为,都传说万历爷的祖先貌似和他们一样是土匪起家。
朱璃听着这些的时候,眼里嘴里全都是冰冷的寒笑:“区区一个匪徒,也敢和大明的列祖列宗自称兄弟,此等狂妄,是自取毁灭的前兆。”
郭子达虽然是在北燕吃过败仗,不过败给的是东胡人,论起其他,像土匪之类,一样早就没有看在眼里,气势汹汹地说:“三爷,待末将率兵押后,倘若与那帮人遭遇上,末将杀个回马枪,将他们全歼了,砍了他们的脑袋,顺便提回京师里去,给皇上看看。”
刘校尉听着郭子达说的如此轻而易举,只能心里苦笑。对于黑风谷的人,外面的人,只把其当成一群嗜血好战的土匪,其实是不对的。他,算是在这里盯了黑风谷有好几年的人,知道这群匪,不仅仅只会烧杀抢夺而已。
朱璃虽然一样有不把匪放在眼里的傲气,可也不敢掉以轻心,对另外两个人说:“既然现在逃犯在我等手里了,赶紧送回京师复命要紧。明早队伍准时拔出,不准耽搁。”
“是!”另两人正答应时,帐篷外面,像是传来了什么动静。
只见军营里面的马匹,首先因为听见了声音而惊动不安,有些甚至扭起了马脖子,非要挣开那缰绳故自逃命去。
伴随马匹牲畜的不安,军营里的士兵,同样脸上逐渐露出了惊慌之色。听那四面八方围过来的狼嗥,一声高过一声,彼此起伏,声势浩大,像是把这里给全面包围了。
“狼,是狼山上的那群狼!”
冲进指挥官帐篷里的士兵,面露惊惶,手舞足蹈。
朱璃等人,同时一惊,仔细听,是那狼没错。
早听说,那狼山上的狼,可不是只有几百头,是有庞大规模的几万头。
他们现在这支队伍,至多只有一千人左右,怎么和几万头的狼对打。
“它们不是在狼山吗?怎么下山了?”刘校尉惊讶地喊着。
狼也算是贪得无厌的一种动物了,比如那狼山,从起初的一个山头,到后来狼头目率领着底下的狼逐渐把狼群的根据地扩展。
不过,在朱璃看来,这群狼追到这里,肯定不是因为想扩展根据地,或者是瞄准他们下手。因为,他们在这里扎营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郭子达眨了下眼,可能此刻亲眼所见,才能证实自己所听的传言全是真的,当真实脱离了传说发生在他眼前时,他怎能不震惊:“这些狼,是追随她来的。”
“谁?”
“还能有谁?隶王妃!”郭子达面红目赤大声地吼着。
此等壮观的万狼寻一人的场景,岂止令人惊讶,是令所有人只能称其为奇迹。
刘校尉惊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这,这,这,怎么可能?那狼山上的白毫,据说是史上最目中无人的狼王,别说降服,能不被它咬死——”
可她这人,就是有这样的本事。从一开始进入他的眼睛,全身发着让人没有办法移开眼睛的魅力。只是狼王屈服于她,有什么奇怪的?想那被称之为夜叉的护国公,不也对她犹如掌心宝贝上那样护着捧着。据说护国公底下的人,对她都也是忠心耿耿,钦佩至极。包括那个被叫做天下第一鬼才的公孙良生。
朱璃猛的一掌拍在桌上。
刘校尉和郭子达被他一吓,在他旁边站成了木头。
朱璃曼声道:“白毫如果知道她在我们手里,更不会轻举妄动的。毕竟,它也不想伤害到她。”
刘校尉心里猛地打了个寒战:有这个可能吗?一群狼,为了一个人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郭子达冷静了下来,和朱璃一样露出寒色:“三爷说得对,只要隶王妃在我们手里,狼就对我们毫无办法。这也是它们只能在四周嚎叫,却不敢轻易进攻军营的原因。传三爷的指示下去,加强巡逻,到隔日,我们启程之后,那些狼想追就追,它们总不能追着我们到人多的地方去。”
接到命令的士兵即转身出了帐篷。
军营里,灯火彻明,是亮了一晚上。
李敏躺在羊毛毯子里,在听到外面突然响起狼嗥的时候,身体一个机灵。真没有想到,此刻狼的真情比人情更为贵重。
白毫闻到她出事,带着同伴一路寻找过来了。
可是,白毫知道她在这些人手里,是没有办法轻举妄动的。她也不能坐视不管,等那些人拿她或许来攻击白毫。
思虑的时候,只听一个声音,走近到她帐篷的门口,对负责守卫她的马维说:“如果,有谁想把她抢走,你知道该怎么做的。”
“知道,三爷。”
李敏悄悄握紧了拳头。
或许,她该利用另一个人了。
有人说,马家父子死了以后,奸细被除,奸细留下来的线索也就完全没用了。那时候,李敏带着孟浩明剥下来的树皮记号时,谁也想不明白是为什么。
李敏其实想的很简单,那个给马家父子进献良策的人,怎么可能会等着马家父子把功劳全占了。那个人,必定在后面等着,观察着,观察自己什么时候出手最好。
还有那个懦弱的其实毫无本事的十爷,既然都察觉到那人对马家父子提供了消息,肯定更是粘着那个人不放。只能说这两个人是绝配,一个自己一个兵都没有,一个是总想着怎么借着他人出人头地,谁让他自己没有本事。
刚才,廖姑姑给她换衣物时,她仔细问过了,廖姑姑说她那时候被朱璃救起来的时候,身上是很多物品确实可能遗落在雪原里了。其中,包括她身上携带的那几块树皮。
她自己那些人,遭到暴风雪的正面袭击,损失惨重,恐怕一时自救都难。可能先找到她遗落物品的人,是在后面试图继续寻找她踪迹的人。毕竟,大家都知道她走狼山了,总会有些人,和朱璃一样,想着抢在她前面拦截她去路。
要不是这场暴风雪的劫难,朱璃还不一定能在这场广阔的大草原上真正抓到她踪影。可偏偏是那场暴风雪,那场飓风,把他们的踪迹暴露了。
只能说,她和这个男人之间存在一种厄运的牵连。而与她,与这个男人之间,都有一种牵连的,则是那个女子,她的三妹妹李莹。
天未亮的时候,狼嗥声突然停止了。很多人以为,这是狼群突然知难而退了,知道这样做毫无用处。
朱璃在帐篷内一夜无眠,听到狼嚎声突然停止的时候,他手里把玩的凌波烟云,忽然间,差点是从他手里摔落到了地上。
“三爷,三爷。”
帐篷外两声比较急促的声音,让朱璃眯起了眼睛,接着,迅速把凌波烟云放回自己身上。
突然而至的不速之客,把睡的迷迷糊糊的郭子达,都给惊出了一身不可思议的汗。
坐着马车前来的一男一女,锦衣华服,雍容华贵,施施然在军营里下了马车。
郭子达先出来帐篷迎接,当看清楚那一男一女的面孔时,真是差点儿咬断了自己的舌头。
“郭将军,几日未见,未想郭将军原来是赶着来和我三哥会面。郭将军怎么不先知会本王一声?本王与尚书府三小姐,一个是三爷的兄弟,一个是三爷未来的妻子王妃,于私都是熟人,于公,本王与三小姐为朝廷特使和钦差,更何需避嫌?”十爷对郭子达说着这话,言辞之中流露出一些不太高兴的神色。
郭子达听到他这些话,更是差点气崩了牙。这两个人,与马家父子结伙,私自偷偷抓逃犯,自己瓜分功劳,孤立他郭子达不说。现在,反过来说他郭子达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