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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2章 别怕,我会罩着你的!

作者:风中的阳光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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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7月19号,农历的六月初五。

    东南边陲的天气就像往常那样,潮湿、闷热,趴在树荫里的狗儿,把舌头伸出老长,哈达哈达的不停喘着粗气,就算有陌生人从眼前经过,都懒得搭理。

    下午时,天色阴沉了下来,刮起了西北风。

    风不大,却总算带来了一丝凉爽,狗儿站起身伸了个长长的懒腰,随即夹着尾巴向家里走去。

    六月的北风当日的雨,这是民间关于天气的一则谚语,意思是说六月里起了北风后,今天就会有降雨,风越大,雨越大。

    果然,当街边的路灯慢慢亮起时,随着一道闪电划破乌云,豆大的雨点就这么突兀的砸落了下来。

    大雨,在岭南的六月从来都不缺,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也早就适应了这种天气,路边的行人马上就撑开了雨伞,骑车的人也穿上了雨衣,五颜六色的雨衣和雨伞,在街灯下的雨雾里,就像一朵朵盛开着的鲜花。

    一般来说,植被越是茂盛,溪流越是繁多的地方,降水量就会越大。

    岭南最南边那个叫争差的地方,就是这样的地貌,纵横连贯的溪流,在内地少见的大暴雨中,水势迅速上涨,很快就漫过了旁边的灌木丛,仿佛要淹没整个世界那样,来势汹涌。

    争差西北五公里处,就是外界通向争差的公路尽头。

    公路来到这儿后,就再也无法前行,复杂的地形,和无处不在的深洞,都成了制约修路的要命缺陷。

    公路尽头的东侧,有几栋高脚楼,以前曾经有人在这儿居住过,不过后拉随着内地经济的快速发展,这儿的居民也都逐渐搬迁到了县城内,这些高脚楼就空了出来,被进山采药、打猎的人当做了暂时歇脚的地方。

    兔子。

    提到这俩字,人们就会想到那种一对长耳朵,短尾巴跑的飞快的小动物,其实这却是个人名。

    兔子是少数民族人,原名叫什么,没有人知道,甚至连他本人都已经忘记了。

    人们称呼他兔子,是因为他俩耳朵额外长,而且最主要的是,他是个裂唇。

    兔子不都是三瓣嘴的么?

    兔子今年三十三岁了,还没有找到另外一只兔子,所以只能是个光棍。

    兔子是靠采药、打猎为生的,每个月都会钻进边境的大山中,过两天再出来时,猎枪上就会多了一串野兔之类的野物,背篓里装满了草药,拿去县城上卖掉后,就够他大半月的花费了。

    光棍从来都是一群‘一个人吃饱,全家人都不饿’的群体,生活轻松,处世潇洒,就是晚上睡觉时,没有一具暖烘烘的身子供他搂抱,也没人喊他爸,这可能算是不多的遗憾了。

    当暴雨天漏了般的往下洒雨时,兔子好像一只兔子那样,背着背篓扛着几只野物,连蹿带跳的跑向了那几栋高脚楼,边跑边骂这老天爷,就不能等他回到县城后再下雨吗?

    看这雨势,估计前半夜是不会停下了,他只能在高脚楼内暂住一晚上了。

    做为土生土长的边境人,兔子当然明白在这种环境下,是绝不能赶路的,因为谁也无法保证,会不会有股子山洪忽然冲向公路,把路上的一切东西都卷走,卷到那不知道通往何处的无底洞里。

    想到无法在晚上十点之前赶回县城,参与大黄牙开的赌局,兔子真的很郁闷,在经过一棵芭蕉时,没好气的抬脚踢了过去。

    老天爷可以给兔子作证,他无故要把这棵芭蕉踢倒,就是为了释放他无法回县城参加赌局的愤慨,真没有别的意思,真没有!

    兔子狠狠踢向芭蕉的那一脚,就在刚要碰到芭蕉时,那棵芭蕉忽然活了——并长出了一只人的手,一把就攥住了他脚腕,猛地向上提起。

    然后,兔子就以一个非常潇洒的姿势,脚不沾地的狠狠摔在了地上。

    幸好他背上有背篓,没有让后脑砸在地上,可率先落地的屁股,却几乎摔成了两瓣。

    哎哟!

    兔子很想看出这俩字,来释放他身体的疼痛。

    只是这俩字还在嗓子眼里打转,又有一只手猛地捂住了他的嘴巴。

    兔子这才惊恐的发现,那棵芭蕉根本不是芭蕉,而是一个人,一个头上、身上都绑着芭蕉叶的人。

    或者说,是一个树精。

    这么大的暴雨,还在外面装芭蕉的东东,真有可能是树精的。

    山里人不信鬼,只信树精,兽精什么的。

    这是什么……兔子脑海中翻腾起这个念头时,就觉得耳边传来轰的一声雷鸣,眼前攸地发黑,整个人都陷入了黑暗。

    暴雨还在下,砸在树叶上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闪电不时的划过漆黑的夜空,伴随着雷鸣把整个世界在刹那间照亮,随即就是更黑的黑暗。

    芭蕉打昏兔子后,就回到了原来的地方,再次随风飘摆,任由雨水可劲的砸打,仿佛刚才根本没有移动一点那样。

    两条黑影好像豹子般的从高脚楼下阴影中窜出,来到兔子面前,一人抓起他一只脚,飞快撤回了更加的黑暗中。

    十几分钟后,一个人顺着竹竿灵巧的翻上了高脚楼,在门口轻轻敲了几下,在灯光一闪的瞬间,飞快的闪身进了屋子里。

    屋子里,灯火通明,不过所有可以从外面看到内里的地方,都用黑布蒙了起来,所以从外面根本看不到屋子里,竟然会有这么多人。

    足有三十多个人,都穿着迷彩服,盘膝坐在毯子上,瞪大眼睛看着站在前面的一个男人。

    这个男人四十多岁,方脸,黑皮肤,牙齿倒是很白。

    他姓董,叫董志勇,是岭南缉毒司的司长,这次争差抓捕行动的总指挥。

    除了这屋子里的三十多号人外,其他几座高脚楼内,还有上百个缉毒警——这些缉毒警,是岭南缉毒行业中的绝对精英,从各缉毒所内抽调的。

    本次齐聚这儿,就是为了明天的行动。

    明天,7月20号,金三角几个大毒枭,有可能会在前方五公里处的争差,进行本年度的‘交货大会’。

    金三角的大毒枭,那可是些敢和政府对抗的猛人,有自己的武装力量。

    有人说,富可敌国的大毒枭,为手下购买的装备,比美国特种陆战队的还要先进,一套单兵作战的行头,就价值十数万美元。

    某个人说的这番话,也许有些太虚了,不过这也证明了大毒枭掌控的力量,绝对是不容小视的。

    为了本次抓捕行动,董志勇不但抽调了全省最精锐的缉毒警,还请示上级后调来了一支为数过百的特种小支队,协同本次作战行动。

    特种小支队,明天凌晨就会抵达作战现场。

    除此之外,董志勇还有更大的砝码:全华夏最为精锐的九龙王中,已经有三人秘密来到了这儿,就混在这批缉毒警中。

    有这三个人的加入,董志勇更有了完成任务的底气。

    当下,他真在给第一小组的队员们开会,讲述明天行动中必须注意的事项。

    一百多个缉毒警总共分为四个小组,每个小组三十多号人。

    董志勇没有为这些来自全省各地的缉毒精英相互介绍,只要求他们必须得精诚团结在一起,彻底信任战友。

    从几天前,一百多缉毒精英秘密分别来到这儿后,他们的所有通讯器材都被上缴,所有人都不得单独外出,每天白天会撤进深山老林中,只有晚上才能来到高脚楼。

    看到外面进来人后,董志勇暂时停止了讲话,听那个人低声汇报完后,才皱眉问道:“确定那个人只是个采药的?”

    手下点头:“完全确定,那个人的身份信息能在网上查到,而且手上也没有太多握枪的痕迹,只是有杆猎枪。”

    “嗯。”

    董志勇点了点头:“先委屈一下那个老乡吧,等明天过后再放了他。”

    “是。”

    那个手下低声答应了声,接着迅速退了出去。

    行动前夕,忽然出现一个采药人,这只是一个小插曲,没有谁在意,大家只是再次看向了董志勇,听他继续说话。

    供港缉毒所这次有两个人‘入选’了本次任务,罗城就在其中。

    当大家再次凝神倾听董志勇的讲话时,罗城用眼角余光看向了左边的梁娇娇。

    穿了一身迷彩服的梁娇娇,看起来比平常更加的酷,就像一把没有剑鞘的宝剑,浑身散发着一股子犀利的气势,只是迷彩服稍微大了一点,显得她身材越发的单薄。

    供港缉毒所,做为本次任务的‘发现者’,梁娇娇无疑是备受董志勇重视的,在此之前,就曾经几次向大家阐述她所得到的情报。

    再加上供港是岭南最边陲的一个缉毒所,而梁娇娇上任后的成绩又那样不俗,所以她说出来的话,都很被大家所认可。

    看着微微用力抿着嘴角的梁娇娇,罗城心底深处,莫名腾起了一股怜惜,有种宁可命不要了也要保护她安全的冲动。

    “我这是怎么了,难道对灭绝师太有好感了?真可笑。”

    罗城下意识,苦笑着摇了摇头时,梁娇娇藏在背后的右手,轻轻捅了他腰眼一下,蚊子般的说道:“搞什么呢,专心听讲!”

    大家都是盘膝坐在毯子上,到背着双手的,所以她这个动作没人发现。

    罗城黑脸一红,张了张嘴正要说什么时,却听梁娇娇又说:“别怕,等战斗开始后,你就跟在我身边,我会罩着你的。”

    “啥?我怕?你会罩着我?靠,有没有搞错,我一个大男人家的,会让你罩着?”

    罗城黑脸更红,下意识的要反驳时,竹门却再次被敲响。

    正在讲话的董志勇皱了下眉头,一个手下飞快的过去,把门拉开了一道缝隙。

    一只拿着手机的手,从门缝中伸了进来,外面的人低声道:“省领导的急电!”

    听说是省领导的急电,董志勇接过电话,开门快步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