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章 光明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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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百列购买了三种魔法材料,分别是可可草的根茎、德蒙歌尔虫的汗液以及希尔卡的诅咒(一种动植物混合体)。 前两种是比较常见的魔法材料,很容易买到,希尔卡的诅咒则是稀缺物种,饶是法马古斯贸易发达也寻了许久才找到卖家。交易过程很顺利,卖家是个会察言观色的老佣兵,尽管加百列刻意隐瞒自己的身份,但那一身纯净的魔法波动还是让卖家瞧出了端倪,没敢狮子大开口,甚至还主动降低了一些价格。
任务完成,他揣着魔法材料急匆匆的离开了。穿过宽阔的耶尔逊大街,右拐三百米进入一家小旅店,上二楼,来到最里间的房子里,轻轻敲门。
“进。”
异常沉闷且厚重的声音传来,比一般男人的嗓音都要粗重的多,带着浓烈的男性特征,却并不会让人感觉粗俗,语气平和且缓慢的犹如优美的重低音,更像是一种高尚的贵族艺术。
加百列低着头,保持着恭敬与虔诚,缓缓走了进去。
屋子里充斥着无穷无尽的光,在光芒照耀下,平凡无奇的小房间变得富丽堂皇,仿佛置身太阳神宫殿中。这些光时而喷涌,时而收缩,如潮涨潮落,伴随那人的呼吸有节奏的摆动。? ? 渐渐地,光明开始收敛,缓缓缩回那人的身躯之内。房间失去光彩照耀,又变得平平无奇。
加百列抬头,看到一抹伟岸的背影。
那个男人就是光明王,令人族膜拜,令异族颤栗的光明王。
他有着一头白色长发,并非老年人的苍白,而是圣光一样的洁白,干净、神圣、生机勃勃,如蓝天上漂浮的白云,如夜空上高悬的银月,华贵的品相连贵族见了都要由衷赞美。但他的穿着却很朴素,只有一件白色魔法长袍,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任何世界的贵族都骄奢无度,铺张浪费,这是必然现象——掌控那么多资源,不浪费莫非留着发霉?贫民也想铺张浪费,只是没那个资本罢了。但凡在魔法学院或魔法公会有一官半职之人,都极尽奢华,魔法长袍的质地十分考究,各种象征身份的饰品与徽章也一应俱全,就连魔杖都请矮人族最顶尖的工匠精心打磨,上面镶嵌各种奇珍异宝。这并非故作姿态,而是进入上流社会的敲门砖。
光明王却是个简单到极点的人,没有成群结队的侍从,没有数之不尽的财宝,没有富丽堂皇的居所,没有威风凛凛的坐骑。壹 看书 ?这次出行仅带了一个不入流的三级魔法师做随从。
大多人都爱炫耀,这是骨子里的天性,物种进化的必然选择,炫耀的潜台词是:我很强大,你最好不要来惹我。这对物种生存是有利的,能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不战而屈人之兵,将生存竞争的损失降到最低。
但换一个角度来看,炫耀代表着心虚。因为害怕别人来竞争,害怕别人来招惹,所以借助外物令自己显得很强大。
真正强大的人是不需炫耀的,因为他们无所畏惧。
比如说光明王。
他太强大,强大到不假外物。哪怕光着屁股,他也是蒙特奇最高贵的人。
所以他朴素无华。
加百列恭敬将三种魔法材料放在桌子上,身躯微弓,伫立不语。
圣光喷薄,将魔法材料尽数笼罩,它们很快就被同化,变为纯洁无暇的光,在空中组成一只巨大的眼眸。
这是光明神之眼,一种高等级的光明魔法,能够窥探方圆千里的一切气机,比精神力扫描的更加清晰透彻。
大部分魔法只需魔法元素就能施展,还有小部分需要魔法材料加以辅助,比如光明神之眼。
光明王闭上肉眼,用心去感受光明神之眼观测到的一切。
世界清晰的放大了千万倍,一粒微尘都有山岳般大小,就像看一场超高分辨率的高科技电影,且能跟随心念加速或放慢镜头。在光明神之眼的注视下,每一寸土地与每一个生灵都无所遁形,偌大的法马古斯再无秘密,就像一个被剥光的少女。
光明王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百年前,兽人族的大萨满信誓旦旦的说在曼陀罗盛开的季节,骑士星与蔷薇星平行转动之夜,诸神之章会在法马古斯重现世间。他用这条信息换了自己的命,也给兽人换来百年和平。光明王不怕他撒谎,无人敢亵渎光明,胆敢亵渎的人都已经死了。
算算时间,应该是今天。
为了保险起见,光明王提早就来到法马古斯,各种侦测手段用尽,毫无头绪。不要怀疑大陆至强者的勘测,细致到无以复加。他甚至知道这里有多少个处女,多少匹骡子,多少块瓦砾,可就是不知道诸神之章在哪。
他查遍了城内,又视察城外,依然没有头绪。
他不会放弃。
诸神之章很重要,这是毋庸置疑的。他的确很强大,在蒙特奇堪称无敌,但放眼浩浩荡荡的历史长河,他只是无数强者中的一员,并不特殊,也不闪耀,他经常会问自己,五万年之后,我还会不会被后人铭记?
答案是否定的。
有资格万古流芳的都是绝世强者,比如亡灵君主绯因。
蒙特奇漫长的历史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黑暗纪元、术法纪元、魔法纪元。黑暗纪元最为强大,术法纪元次之,魔法纪元因年月尚短稍显弱小,却很有潜力,还有许多提升空间,比如在禁咒之上完全可以钻研出更高等的魔咒,只是需要花费无穷的时间。
在黑暗纪元,蒙特奇被堕落天使与恶魔统治,那是强大到连至尊龙族都要低头的物种,但绯因凭一己之力将两大种族驱逐,其中艰难可想而知。若让光明王穿越到那段黑暗岁月,他的敌人将不再是黄金比蒙、神圣巨龙和精灵王,而是六翼大天使和星辰守望者。
那是不属于光明的年代。
幸运的是,绯因的传奇可以复制,只需得到诸神之章,他便会成为另一个永垂不朽的传奇。
光明神之眼仍旧在照射,扫描方圆千里内的一切蛛丝马迹。
他忽然感受到一股熟悉的气息。
那是神的气息。
光明王猛然睁开双眼,朝城外疾驰而去。
加百列购买了三种魔法材料,分别是可可草的根茎、德蒙歌尔虫的汗液以及希尔卡的诅咒(一种动植物混合体)。 前两种是比较常见的魔法材料,很容易买到,希尔卡的诅咒则是稀缺物种,饶是法马古斯贸易发达也寻了许久才找到卖家。交易过程很顺利,卖家是个会察言观色的老佣兵,尽管加百列刻意隐瞒自己的身份,但那一身纯净的魔法波动还是让卖家瞧出了端倪,没敢狮子大开口,甚至还主动降低了一些价格。
任务完成,他揣着魔法材料急匆匆的离开了。穿过宽阔的耶尔逊大街,右拐三百米进入一家小旅店,上二楼,来到最里间的房子里,轻轻敲门。
“进。”
异常沉闷且厚重的声音传来,比一般男人的嗓音都要粗重的多,带着浓烈的男性特征,却并不会让人感觉粗俗,语气平和且缓慢的犹如优美的重低音,更像是一种高尚的贵族艺术。
加百列低着头,保持着恭敬与虔诚,缓缓走了进去。
屋子里充斥着无穷无尽的光,在光芒照耀下,平凡无奇的小房间变得富丽堂皇,仿佛置身太阳神宫殿中。这些光时而喷涌,时而收缩,如潮涨潮落,伴随那人的呼吸有节奏的摆动。? ? 渐渐地,光明开始收敛,缓缓缩回那人的身躯之内。房间失去光彩照耀,又变得平平无奇。
加百列抬头,看到一抹伟岸的背影。
那个男人就是光明王,令人族膜拜,令异族颤栗的光明王。
他有着一头白色长发,并非老年人的苍白,而是圣光一样的洁白,干净、神圣、生机勃勃,如蓝天上漂浮的白云,如夜空上高悬的银月,华贵的品相连贵族见了都要由衷赞美。但他的穿着却很朴素,只有一件白色魔法长袍,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任何世界的贵族都骄奢无度,铺张浪费,这是必然现象——掌控那么多资源,不浪费莫非留着发霉?贫民也想铺张浪费,只是没那个资本罢了。但凡在魔法学院或魔法公会有一官半职之人,都极尽奢华,魔法长袍的质地十分考究,各种象征身份的饰品与徽章也一应俱全,就连魔杖都请矮人族最顶尖的工匠精心打磨,上面镶嵌各种奇珍异宝。这并非故作姿态,而是进入上流社会的敲门砖。
光明王却是个简单到极点的人,没有成群结队的侍从,没有数之不尽的财宝,没有富丽堂皇的居所,没有威风凛凛的坐骑。壹 看书 ?这次出行仅带了一个不入流的三级魔法师做随从。
大多人都爱炫耀,这是骨子里的天性,物种进化的必然选择,炫耀的潜台词是:我很强大,你最好不要来惹我。这对物种生存是有利的,能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不战而屈人之兵,将生存竞争的损失降到最低。
但换一个角度来看,炫耀代表着心虚。因为害怕别人来竞争,害怕别人来招惹,所以借助外物令自己显得很强大。
真正强大的人是不需炫耀的,因为他们无所畏惧。
比如说光明王。
他太强大,强大到不假外物。哪怕光着屁股,他也是蒙特奇最高贵的人。
所以他朴素无华。
加百列恭敬将三种魔法材料放在桌子上,身躯微弓,伫立不语。
圣光喷薄,将魔法材料尽数笼罩,它们很快就被同化,变为纯洁无暇的光,在空中组成一只巨大的眼眸。
这是光明神之眼,一种高等级的光明魔法,能够窥探方圆千里的一切气机,比精神力扫描的更加清晰透彻。
大部分魔法只需魔法元素就能施展,还有小部分需要魔法材料加以辅助,比如光明神之眼。
光明王闭上肉眼,用心去感受光明神之眼观测到的一切。
世界清晰的放大了千万倍,一粒微尘都有山岳般大小,就像看一场超高分辨率的高科技电影,且能跟随心念加速或放慢镜头。在光明神之眼的注视下,每一寸土地与每一个生灵都无所遁形,偌大的法马古斯再无秘密,就像一个被剥光的少女。
光明王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百年前,兽人族的大萨满信誓旦旦的说在曼陀罗盛开的季节,骑士星与蔷薇星平行转动之夜,诸神之章会在法马古斯重现世间。他用这条信息换了自己的命,也给兽人换来百年和平。光明王不怕他撒谎,无人敢亵渎光明,胆敢亵渎的人都已经死了。
算算时间,应该是今天。
为了保险起见,光明王提早就来到法马古斯,各种侦测手段用尽,毫无头绪。不要怀疑大陆至强者的勘测,细致到无以复加。他甚至知道这里有多少个处女,多少匹骡子,多少块瓦砾,可就是不知道诸神之章在哪。
他查遍了城内,又视察城外,依然没有头绪。
他不会放弃。
诸神之章很重要,这是毋庸置疑的。他的确很强大,在蒙特奇堪称无敌,但放眼浩浩荡荡的历史长河,他只是无数强者中的一员,并不特殊,也不闪耀,他经常会问自己,五万年之后,我还会不会被后人铭记?
答案是否定的。
有资格万古流芳的都是绝世强者,比如亡灵君主绯因。
蒙特奇漫长的历史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黑暗纪元、术法纪元、魔法纪元。黑暗纪元最为强大,术法纪元次之,魔法纪元因年月尚短稍显弱小,却很有潜力,还有许多提升空间,比如在禁咒之上完全可以钻研出更高等的魔咒,只是需要花费无穷的时间。
在黑暗纪元,蒙特奇被堕落天使与恶魔统治,那是强大到连至尊龙族都要低头的物种,但绯因凭一己之力将两大种族驱逐,其中艰难可想而知。若让光明王穿越到那段黑暗岁月,他的敌人将不再是黄金比蒙、神圣巨龙和精灵王,而是六翼大天使和星辰守望者。
那是不属于光明的年代。
幸运的是,绯因的传奇可以复制,只需得到诸神之章,他便会成为另一个永垂不朽的传奇。
光明神之眼仍旧在照射,扫描方圆千里内的一切蛛丝马迹。
他忽然感受到一股熟悉的气息。
那是神的气息。
光明王猛然睁开双眼,朝城外疾驰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