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二 头脑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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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渭是个不喜欢拐弯抹角的人,早年的经历使得徐渭尤为厌恶说话拐弯抹角玩弄神秘,生怕自己的秘密被他人所知的人,所以你想说什么,直接对他说就好,真诚是他所需要的,所渴望的美好品质,而恰好,此刻的郑光满足了徐渭。
郑光大抵也知道那句名语——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撬起地球,郑光表示,徐渭就是我所寻找到的第一个支点。
拥有大明无双嘴炮神技的徐渭是个怎样的人物,郑光再清楚不过了,嘉靖年间除了那些名将名臣奸臣奸雄之外,郑光也就最熟悉徐渭这个名字,这个名字代表的是才华横溢,是书画双绝,是文武全才,是谋略无双,徐渭以超乎寻常的坚韧度过了自己充满坎坷的一生,并且硬是让它熠熠生辉,这样的能力和心灵,真的是非常罕见。
郑光相信,徐渭又可以改变世界的能力,只要有人可以为他保驾护航,别让命运的坎坷把徐渭的才华打折。
唐顺之很快就离开了苏州,他们也有各自的事情要去做,唐顺之要启程北上去北京城了,他说锦衣卫希望他这样做,还说皇帝可能会接见他,不过这还不急,他去准备准备,等郑光去京城参加会试和殿试的时候,他一定会为郑光庆功;至于徐渭,跟着唐顺之一起离开的,然后很快就把自己的家伙什带来郑府,厚颜无耻的要了一间屋子,开始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他的理由很充分,他要和郑光这样的人才一起温习学问,增长知识,才能在会试发挥得更好,才能考上更高的名次,才能在之后和郑光一起相互帮助,相互扶持,至于郑光所提出的希望他和他一生相互扶持的要求,自然也要这样才能做到,否则一个当朝大员一个在野嘴炮,如何相互扶持?
不过私下里,徐渭还是吐露了自己的实际情况,考取举人之后,除了一如既往的温柔的妻子之外,所有人对自己的态度都变了,从之前的尖酸刻薄到现在的阿谀奉承,让他非常不愉快,尤其是老丈人和丈母娘,自己之前是入赘,现在他们很狗腿的要求为自己另起一座房子,并且把徐渭赘婿的身份一笔勾销,今后的孩子,跟着徐渭姓完全没问题。
以前是徐渭徐渭的喊着,现在张口闭口都是老爷,见着自己大气不敢喘,如此种种,都让徐渭无法在那个家里继续生活下去,于是借着温习学问备考会试的理由,和心爱的妻子暂时告别,搬家来了郑府,向郑光寻求人道的政治避难了。
“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天下熙熙,皆为利驱,你之前只是个无利可图的穷秀才,他们当然会尖酸刻薄,可现在你是个有利可图的举人,他们也当然会奉承你,基本上大部分人都是如此,不过,你不是有妻子吗?多和妻子待在一起,少去接触那些人,你就不会觉得那么难受了。”郑光笑眯眯的回应着徐渭的纠结。
徐渭端起一杯茶慢慢啜饮着,而后缓缓放下茶杯,舒了一口气道:“那里太污秽,太憋闷,除了与爱妻的屋子之外,每一处都能让我浑身不自在,如果继续待在那里,我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安心读书的,所以,平之,还是你这里好,安静,真的很安静,只要往这里一坐,心就安定下来了。
再者说,你们一个两个都在说我性格乖戾,暴躁易怒,不正是需要这样心平气和之地来改变我的性格吗?既如此,你这大地主就莫要拒绝我这小客户,尽一尽地主之谊,让我好生休息一番,等我改了这乖戾易怒的性子,你也舒服些不是吗?”
郑光摇摇头,没再说什么,只是把目光投向北方,嘴里念叨着:“快来了,我也没太多悠闲的时日了。”
徐渭何等精明,自然知道郑光说的是什么:“你是说,朝廷要派来接替苏松巡抚之人快来了?”
郑光点点头,说道:“我那一份奏折直达天听,也不知陛下是否在意,是否满意,但是无论如何,这一仗的功绩是实实在在的,新来的苏松巡抚无论如何也会接见我,向我询问平定倭寇的策略,届时,无论出于何种想法,我都义不容辞。”
徐渭坐直身子,开口说道:“不说别的,这一仗我是佩服你的,要换作我,指挥这样一群士兵,我是没办法的,你居然还能绝处求生,拿自己和范知府的性命做赌注,赢了这一战,光是这份胆气,我徐文长就佩服你,还有,你似乎特别熟悉火器,也特别愿意使用火器作战,但是,依我看来,火器固然威力巨大,却还没有到可以左右战场的地步,若要真正战胜倭寇,非精锐强军正面击败倭寇不可。”
郑光笑了笑,端起茶杯说道:“你所说的我也明白,可是真的到了那种时候,你不用火器,就没有别的办法了,更何况,火器真的是一种奇妙无比的武器,你如何能想到当初方家道士炼丹药炼出来的火药有朝一日能成为杀人利器?”郑光顿了顿,喝了一口茶,接着说道:“火药能成为火铳,成为火炮,成为神火箭,在某种程度上主宰战场,那么未尝不会在未来彻底取代刀枪剑戟,成为战场的主要兵器。”
徐渭对此不置可否,耸耸肩,说道:“别的不说,如今大明水师是拿火炮作为主要武器了,没有火炮,水师可难以对敌,听说大海上那些倭寇海盗和佛朗机海盗的火炮火力凶猛,射程数百步,几炮下去就能将一艘巨舰击沉,成百上千人命丧大海,就可知道,这火炮之威力何其凶猛也。
但是若在陆战战场上,火炮还是有诸多限制的,海上船只左右前后移动不易,较为迟缓,且大海之上没有退路,一旦纠缠除了死战就是死战,而陆上则不然,火炮射程不及床弩,火枪射程不及弓弩,且无论是射速还是操作简易方面,否是弓弩占优,而火器落入下乘,或许当真有你所说的火器取代刀枪剑戟成为主要兵器之日,但是,绝对不是今日,也不是明日,至少,咱们平定倭寇,不能只靠火器。”
郑光点了点头,接着面露一丝期待之色道:“你可知道当初太祖北伐和成祖北伐的故事?”
徐渭点点头,问道:“当然知道,怎么了?”
郑光说道:“太祖北伐,首创以密集火器射击正面阻止蒙古骑兵突进之战例,魏国公徐达以大量火器在草原上成功阻止蒙古铁骑突进,从而为大明铁骑反击创下有利条件,西平侯沐英在云南以火器三段射击之法,以密集不间断火力打击成功击败象群,虽然彼时火器较现在大为不如,威慑意义大于杀伤力,但是时至今日,已有可以射击数百步之火器,大量杀伤敌军之炮弹,火器之发展,大有可图。
我打算从现在开始就自行研究火器,并且寻找能人异士与我一同协力,把研究方向固定于炸弹、单兵火铳与火炮之上,全力研究此三类火器,致力于加强火器威力、射速、射程、杀伤力与操作简易度,若是能研究出一些什么东西,一定可以大大的改变大明军队的颓势。
而且,文长,你可知道,自古以来,若要对付骑兵,就非要训练更强的骑兵不可,但是草原牧人自由生长于马背之上,弓马娴熟,天生的骑兵,而我漢家子孙则生于农田之上,耕作是一把好手,可成为骑兵还需要经过严格刻苦的训练,否则以大汉数十万近百万匹战马的资本,如何只能得十万铁骑?
虽然此时有了马鞍可帮助骑兵控制战马,但是若要将一个农人训练为合格骑兵,还是千难万难,加上兵备废弛,武将不振,大明虽有骑兵,却徒有其表,不复太祖成祖时之强悍,以我所粗略计算,若有合适火器,装备训练一名火枪兵所需费用,远不及训练一名骑兵所需费用。
再者,我总有一种预感,自古以来,我们没有合适的方法以步制骑,就是没有合适的步兵武器,如果步兵有合适的武器装备,则对抗骑兵或许不用如此艰难,今时今日之火器虽然还不够强大,但是如果数量足够,以三段四段甚至五段射击之法,或许可可以阻止骑兵也说不定。”
徐渭在脑海中设想了一下万兵其发火器的场面,也觉得颇具吸引力,但是最后还是摇头道:“今时今日之火铳不仅射程短,射速慢,威力也不够,其使用铅弹,若距离稍远,则无法击穿骑兵盔甲和步兵盔甲,就算击穿了,也不能立刻取人性命,还不如弓弩,一旦射中人体,则至少可限制其行动。
而且我所得知的火枪最远的射程也不过三百步,这三百步的距离太短,骑兵几乎转瞬即到,直接撞上来,只要骑兵数量稍多,就算是五段射击,还没来得及来上一轮,火枪兵阵就被撞破了,之后骑兵大杀特杀,火枪兵则毫无还手之力,还不如手持长枪长矛长刀之兵,你以为呢?”
郑光思考了再三,突然想起了一个事情,于是便询问起了见多识广的徐渭:“我等往往将骑兵和战马算作成一体,在一起考虑,但是,若是将骑兵和战马分开,单独设想,战马到底还是马,马是牲畜,自然就有其无法抑制之天性,也有其无法抑制之害怕之物,如果我等专门从战马害怕的东西上入手,是否可以越过骑兵,直接对付战马,从而打消骑兵的威胁呢?”
徐渭是个不喜欢拐弯抹角的人,早年的经历使得徐渭尤为厌恶说话拐弯抹角玩弄神秘,生怕自己的秘密被他人所知的人,所以你想说什么,直接对他说就好,真诚是他所需要的,所渴望的美好品质,而恰好,此刻的郑光满足了徐渭。
郑光大抵也知道那句名语——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撬起地球,郑光表示,徐渭就是我所寻找到的第一个支点。
拥有大明无双嘴炮神技的徐渭是个怎样的人物,郑光再清楚不过了,嘉靖年间除了那些名将名臣奸臣奸雄之外,郑光也就最熟悉徐渭这个名字,这个名字代表的是才华横溢,是书画双绝,是文武全才,是谋略无双,徐渭以超乎寻常的坚韧度过了自己充满坎坷的一生,并且硬是让它熠熠生辉,这样的能力和心灵,真的是非常罕见。
郑光相信,徐渭又可以改变世界的能力,只要有人可以为他保驾护航,别让命运的坎坷把徐渭的才华打折。
唐顺之很快就离开了苏州,他们也有各自的事情要去做,唐顺之要启程北上去北京城了,他说锦衣卫希望他这样做,还说皇帝可能会接见他,不过这还不急,他去准备准备,等郑光去京城参加会试和殿试的时候,他一定会为郑光庆功;至于徐渭,跟着唐顺之一起离开的,然后很快就把自己的家伙什带来郑府,厚颜无耻的要了一间屋子,开始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他的理由很充分,他要和郑光这样的人才一起温习学问,增长知识,才能在会试发挥得更好,才能考上更高的名次,才能在之后和郑光一起相互帮助,相互扶持,至于郑光所提出的希望他和他一生相互扶持的要求,自然也要这样才能做到,否则一个当朝大员一个在野嘴炮,如何相互扶持?
不过私下里,徐渭还是吐露了自己的实际情况,考取举人之后,除了一如既往的温柔的妻子之外,所有人对自己的态度都变了,从之前的尖酸刻薄到现在的阿谀奉承,让他非常不愉快,尤其是老丈人和丈母娘,自己之前是入赘,现在他们很狗腿的要求为自己另起一座房子,并且把徐渭赘婿的身份一笔勾销,今后的孩子,跟着徐渭姓完全没问题。
以前是徐渭徐渭的喊着,现在张口闭口都是老爷,见着自己大气不敢喘,如此种种,都让徐渭无法在那个家里继续生活下去,于是借着温习学问备考会试的理由,和心爱的妻子暂时告别,搬家来了郑府,向郑光寻求人道的政治避难了。
“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天下熙熙,皆为利驱,你之前只是个无利可图的穷秀才,他们当然会尖酸刻薄,可现在你是个有利可图的举人,他们也当然会奉承你,基本上大部分人都是如此,不过,你不是有妻子吗?多和妻子待在一起,少去接触那些人,你就不会觉得那么难受了。”郑光笑眯眯的回应着徐渭的纠结。
徐渭端起一杯茶慢慢啜饮着,而后缓缓放下茶杯,舒了一口气道:“那里太污秽,太憋闷,除了与爱妻的屋子之外,每一处都能让我浑身不自在,如果继续待在那里,我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安心读书的,所以,平之,还是你这里好,安静,真的很安静,只要往这里一坐,心就安定下来了。
再者说,你们一个两个都在说我性格乖戾,暴躁易怒,不正是需要这样心平气和之地来改变我的性格吗?既如此,你这大地主就莫要拒绝我这小客户,尽一尽地主之谊,让我好生休息一番,等我改了这乖戾易怒的性子,你也舒服些不是吗?”
郑光摇摇头,没再说什么,只是把目光投向北方,嘴里念叨着:“快来了,我也没太多悠闲的时日了。”
徐渭何等精明,自然知道郑光说的是什么:“你是说,朝廷要派来接替苏松巡抚之人快来了?”
郑光点点头,说道:“我那一份奏折直达天听,也不知陛下是否在意,是否满意,但是无论如何,这一仗的功绩是实实在在的,新来的苏松巡抚无论如何也会接见我,向我询问平定倭寇的策略,届时,无论出于何种想法,我都义不容辞。”
徐渭坐直身子,开口说道:“不说别的,这一仗我是佩服你的,要换作我,指挥这样一群士兵,我是没办法的,你居然还能绝处求生,拿自己和范知府的性命做赌注,赢了这一战,光是这份胆气,我徐文长就佩服你,还有,你似乎特别熟悉火器,也特别愿意使用火器作战,但是,依我看来,火器固然威力巨大,却还没有到可以左右战场的地步,若要真正战胜倭寇,非精锐强军正面击败倭寇不可。”
郑光笑了笑,端起茶杯说道:“你所说的我也明白,可是真的到了那种时候,你不用火器,就没有别的办法了,更何况,火器真的是一种奇妙无比的武器,你如何能想到当初方家道士炼丹药炼出来的火药有朝一日能成为杀人利器?”郑光顿了顿,喝了一口茶,接着说道:“火药能成为火铳,成为火炮,成为神火箭,在某种程度上主宰战场,那么未尝不会在未来彻底取代刀枪剑戟,成为战场的主要兵器。”
徐渭对此不置可否,耸耸肩,说道:“别的不说,如今大明水师是拿火炮作为主要武器了,没有火炮,水师可难以对敌,听说大海上那些倭寇海盗和佛朗机海盗的火炮火力凶猛,射程数百步,几炮下去就能将一艘巨舰击沉,成百上千人命丧大海,就可知道,这火炮之威力何其凶猛也。
但是若在陆战战场上,火炮还是有诸多限制的,海上船只左右前后移动不易,较为迟缓,且大海之上没有退路,一旦纠缠除了死战就是死战,而陆上则不然,火炮射程不及床弩,火枪射程不及弓弩,且无论是射速还是操作简易方面,否是弓弩占优,而火器落入下乘,或许当真有你所说的火器取代刀枪剑戟成为主要兵器之日,但是,绝对不是今日,也不是明日,至少,咱们平定倭寇,不能只靠火器。”
郑光点了点头,接着面露一丝期待之色道:“你可知道当初太祖北伐和成祖北伐的故事?”
徐渭点点头,问道:“当然知道,怎么了?”
郑光说道:“太祖北伐,首创以密集火器射击正面阻止蒙古骑兵突进之战例,魏国公徐达以大量火器在草原上成功阻止蒙古铁骑突进,从而为大明铁骑反击创下有利条件,西平侯沐英在云南以火器三段射击之法,以密集不间断火力打击成功击败象群,虽然彼时火器较现在大为不如,威慑意义大于杀伤力,但是时至今日,已有可以射击数百步之火器,大量杀伤敌军之炮弹,火器之发展,大有可图。
我打算从现在开始就自行研究火器,并且寻找能人异士与我一同协力,把研究方向固定于炸弹、单兵火铳与火炮之上,全力研究此三类火器,致力于加强火器威力、射速、射程、杀伤力与操作简易度,若是能研究出一些什么东西,一定可以大大的改变大明军队的颓势。
而且,文长,你可知道,自古以来,若要对付骑兵,就非要训练更强的骑兵不可,但是草原牧人自由生长于马背之上,弓马娴熟,天生的骑兵,而我漢家子孙则生于农田之上,耕作是一把好手,可成为骑兵还需要经过严格刻苦的训练,否则以大汉数十万近百万匹战马的资本,如何只能得十万铁骑?
虽然此时有了马鞍可帮助骑兵控制战马,但是若要将一个农人训练为合格骑兵,还是千难万难,加上兵备废弛,武将不振,大明虽有骑兵,却徒有其表,不复太祖成祖时之强悍,以我所粗略计算,若有合适火器,装备训练一名火枪兵所需费用,远不及训练一名骑兵所需费用。
再者,我总有一种预感,自古以来,我们没有合适的方法以步制骑,就是没有合适的步兵武器,如果步兵有合适的武器装备,则对抗骑兵或许不用如此艰难,今时今日之火器虽然还不够强大,但是如果数量足够,以三段四段甚至五段射击之法,或许可可以阻止骑兵也说不定。”
徐渭在脑海中设想了一下万兵其发火器的场面,也觉得颇具吸引力,但是最后还是摇头道:“今时今日之火铳不仅射程短,射速慢,威力也不够,其使用铅弹,若距离稍远,则无法击穿骑兵盔甲和步兵盔甲,就算击穿了,也不能立刻取人性命,还不如弓弩,一旦射中人体,则至少可限制其行动。
而且我所得知的火枪最远的射程也不过三百步,这三百步的距离太短,骑兵几乎转瞬即到,直接撞上来,只要骑兵数量稍多,就算是五段射击,还没来得及来上一轮,火枪兵阵就被撞破了,之后骑兵大杀特杀,火枪兵则毫无还手之力,还不如手持长枪长矛长刀之兵,你以为呢?”
郑光思考了再三,突然想起了一个事情,于是便询问起了见多识广的徐渭:“我等往往将骑兵和战马算作成一体,在一起考虑,但是,若是将骑兵和战马分开,单独设想,战马到底还是马,马是牲畜,自然就有其无法抑制之天性,也有其无法抑制之害怕之物,如果我等专门从战马害怕的东西上入手,是否可以越过骑兵,直接对付战马,从而打消骑兵的威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