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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搭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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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见它当时顺着我在树枝上、草地上等等所摆放的布料所吸引,它灵敏的鼻子不断的嗅着那些气味。而跟在它身后的那两名士兵则是跟在它身后,不断的发着牢骚。

    他们牢骚的内容无疑就是在赞扬我多么多么的会诱导他们的狼犬,嫌弃着他们的狼犬工作效率有多么多么低。

    我内心可没有一点欣喜若狂的感觉,我一点都不觉得,这点有什么值得骄傲的。

    当时,狼犬做的一个举动让我背后直冒冷汗。

    因为我所摆放的那些布料全是围着一个圈来的,狼犬嗅觉的灵敏度远远超乎我的想象,在闻遍了所有的点之后,它一直盯着我所爬上的这根树根来来回回绕上好几圈。

    它那根尾巴不断在摆动,似乎向那两名士兵暗示着:好像有希望!我好像找到人了!

    真的,它停留在我所爬上的树根下好久,当时我都以为会困在这里,如果士兵引以为重或者是疑心重一点的话,我很有可能就会被发现。

    如果被发现,我或许会爬下树跟他们肉搏,可胜率不会太高。等他们制服我之后,他们会联系当地最近的警局,把我送进去。最后我的结局无异于会落入监狱,等待我的是比当时还要远的罪行。

    我不敢去看狼犬当时有什么反应,只能是背靠着树根,默默数着祈祷着他们不会发现我。

    所以,当时我只能听到这两名士兵的对话。

    “哎呀,小a!你到底有没有找到那个人啊?你已经在这里停留好长时间了,你没有记错吧?!”

    “汪!”狼犬吠一声。

    “还是别找了,我相信那个人早就跑了!”

    “何以见得?”士兵问。

    “你没注意四周的环境吗?那个人很明显会应付狼犬,他知道只要我们跟着狼犬,那么就能摆脱我们,所以他才会在四周摆设这种环境,你不知道吗?宁愿在这里和小a逗留,我还是建议去前方查看。没准我们还能发现他逃跑的踪迹呢!”

    或许两名士兵的对话,再加上狼犬的表现,让他们以为我当时已经跑远了。于是,这两名士兵意见达成一致,向前继续前进。

    “走了小a,别停留在这里了,你没看到这里只是个幌子吗?走吧!向前走!要向前看!没准那人早外头呢!”

    “嗯…”狼犬发出鼻音,声音满是对这里的不舍。

    “走了!走了!别停留在这里了!快点!”

    士兵拖着狼犬的狗绳,狼犬很不情愿的就离开了我的身边。站在树枝上的我眼见着他们距离我有一段时间后,我这才蹑手蹑脚的从树下爬下来。

    有惊无险。我甚至忘记了,当时我爬树的时候,身上留下的气味了。

    可我也没别的办法,我不可能把身上的气味给去掉,再加上狼犬是经人训练过的,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摆脱的。

    好在我之前设了几个幌子,这样才能让那两名士兵选择不相信狼犬。

    爬下树之后,我开始朝着那两名士兵的反方向跑。边跑边回头,确定他们没有跟上来,并距离有一段距离之后,我这时才放下心,在路边小憩。

    其实不是小憩,只是简单的坐在草地上休息而已。当时那种情况,我只顾着逃跑,根本没有什么心情睡觉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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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我的难题又来了。

    就算我摆脱了那两名士兵和狼犬,这高速公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我该何去何从?

    其实我可以顺着那些车辆行驶的方向跑去,可谁知距离下一个城市到底有多远?

    我四处寻找着周围的制高点,站在制高点上,这样我可以看到附近最近的城市,然后可以在那里定局都说不定。

    可四周除了高速公路就是那些车子疾驰而过的声音。我试着站在高速公路边上,举起右手并竖起拇指。

    我这种举动简直是多此一举。

    我相信不少人已经是看到了我站在路边孤零零一人,也看到了我想搭便车的手势,可就是没人停下来载我一程。

    我想,或许是我光着上半身的缘故吧。

    那些司机看见我心里肯定在想:哇塞,这是谁家的疯子出来招摇拐骗啊?光着上半身站在公路上想搭老子的车?你不丢人我还嫌丢人呢!

    或者是:这一看就是在路边想抢劫的那种人,前阵子电视上不是报道了吗?说路边的那些人想搭便车,等到你开门的时候边上就会涌上来好多人,能留给你条内裤就算是不错的了!(然后该司机对着车里的其他人说)记住了啊,以后千万别相信这种人!如果你一个不留神,吃亏的就是你!

    尝试了几次之后,我发现真的没有人载我一程,于是我决定,跟着车流走。

    我知道,这即便意味着我要徒步走上好几公路,甚至几十公里,或者是更远。

    相比那两名随时掉头回来寻找我的士兵风险而言,那根本不算什么。

    起初,我走着走着觉得非常无聊,一辆辆车子从我身边疾驰而过。我没有放弃要从他们身上搭便车的信念。

    看到一道光亮从身后照着,先是把我整个人的身影拉得老长后,我扳正身子,对着他竖起大拇指。

    我不知道那些司机是不是不知道这种手势是什么意思,他们肯定在以为,肯定在以为我这个大拇指是表示对他们车技的肯定之类的。

    再后来,我不知过了多久,我感觉我的双脚起泡了。

    当时我穿着是皮鞋,柔软度不如其他鞋子,起泡是正常的。

    最后,我选择了脱掉皮鞋,拿在手上,继续往前步行。

    对于那些开车从我身上疾驰而过的车辆,我渐渐的对他们失去了信心。因为每当我对着他们竖起大拇指时,他们把我当作透明人或瘟疫,接近我时没有减速反而加速,想尽管远离我这个瘟疫。

    我对此失去信心的唯一解释是:我要把竖起拇指的这个时间用来赶路,这样更现实一些。这样我就不必把时间浪费在那些司机身上了。

    可有时候,意外总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