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lwxs520.com第100章 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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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莉和林医生都去上班了,陈静一个人在家感觉有点无聊,逗了一会儿小贵宾犬后,就打开笔记本里的网页,浏览招聘信息。
上班的时候总想着放长假,一旦放长假了,又觉得还是上班好,可以劳逸结合,还可以体现人生的价值。
人类就是这么一种反复无常的生物。
网上的招聘信息五花八门,陈静心不在焉地一目十行,不断滑动鼠标翻页。以后作何打算?从商?从政?从文?选择繁多,反而有点茫然。
陈静的脑子开始高速运转,钟璇还没定下来是不是继续考老师,市里的学校竞争力大,几十个人争一个岗位,钟璇未必争得过,真想做老师,就要报乡镇那边的学校,那到时候自己是嫁鸡随鸡,还是分居两地?
陈静把笔记本放到茶几上,端起杯子喝了口水。想想跟着钟璇下乡也不错,乡下空气好,没有工业污染,到时候钟璇去学校教书育人,自己就在学校门口租个小铺子卖零食,正好里应外合。
想到这里陈静就忍不住乐了。
换了以前,陈静肯定不会萌生这样的念头,就算是再无聊的胡思乱想,也不会这么想。她从小就树立远大的目标,一心只想出人头地,衣锦还乡,而最直接的体现就是获得名利。
世人熙熙,皆为名来,世人攘攘,皆为利往。
权利财富双丰收才等同于成功人士。
这曾经是陈静人生最大的奋斗目标和理想。
至于爱情和幸福,不过是成功的附属品,当什么都有了,爱情和幸福还不手到擒来吗?
所以当陈静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居然还认真地思考了一下该在学校周围哪个地方开店才能得到更多学生关注时,还真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陈静一直觉得会花时间去想些不切实际的东西的女孩子,不是太闲就是太无聊,蹉跎时间,虚度人生。
陈静关闭了网页,叹了口气,自己什么时候变得又闲又无聊了。
重点是还不知悔改,觉得这样挺好挺开心。
陈静森森的觉得,恋爱中的女人真是无药可救了。
陈静放下杯子,重新拿起笔记本,笔记本的桌面很干净,只有“我的电脑”、“我的文档”和“回收站”这三个图标,壁纸用的是系统自带的图片。记得她刚和钟璇同居不久的时候,钟璇第一次看到这中规中矩的系统桌面就嫌太过单调,于是某次趁她夜里睡着时偷偷更改了她桌面的壁纸,第二天她拿着笔记本到会议室跟客户谈合同,一开机,就看到桌面铺开了一张特写的傻乐着的脸。
陈静还记得当时自己愣了一下,然后不动声色地边和客户谈笑边飞快地把桌面壁纸换了回来。下班回到家后陈静对钟璇采用了冷战策略,对她不瞅不睬,钟璇一整晚都耷拉着耳朵,垂头丧气,自动自觉蹲在角落面壁反省,活像一只被主人冷落的狗。
当时的陈静觉得钟璇太幼稚无聊,总会惹一些出人意料的祸,然后让她收拾烂摊子,从来惊大于喜。
在认识钟璇之前,陈静已经谈过了几场恋爱,她以为那就是恋爱,却原来一直没有尝到过恋爱的感觉。
现在回想起来,陈静倒觉得当时的钟璇非常可爱,又可爱又可怜,只可惜她没办法穿越回那个时候,摸摸她沮丧的脑袋。
你喜欢我的时候,我还没注意到你,你爱我的时候,我刚刚开始喜欢上你,当你情到深处情转薄,我才明了相思苦。
当初相处时觉得恼的烦的那些事,现在回味起来,都是甜的酸的,美好的。
幸运的是,她们的感情最后还是同步了,钟璇的失忆就像是停了脚步等她跟上,两人的感情不再一前一后,一早一迟。
最动人的爱情,也许就是不迟不早,时间刚刚好。
陈静揉了揉眼睛,合上笔记本,走到阳台给盆栽浇水。
从这里能够看到小区大门,但因为距离太远,只能看见不同衣服颜色的人进进出出。
陈静没来由地想起万莉今早说过的话,她一直认为艾斯克兔斯基是个阴郁又神经质的家伙,怎么想都不可能将他和阳光开朗的张骏联系起来。
那个人到底是粉丝,还是疯子?
她没有给过他任何辩解的机会。
陈静猜不出对方有什么话想对她说,也许不是对她,而是对晨钟,只是,她现在已经不再是晨钟。
钟璇一早起来就觉得眼皮跳得厉害,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昨晚没睡好。
吃过早餐后,钟爸的棋友打电话来约他一起去爬山,钟妈久不运动,听到他们要去的那座山就是某个公园的小山丘,便兴致勃勃的要跟去。
钟璇忍不住问:“妈,你之前不是让我多留一阵子陪你吗?”
“是啊,反正你会留一阵子,今天就暂时不用你陪,你爸陪我也一样。”钟妈边说边往运动包里塞水和水果。
钟璇:“……”
钟爸说:“要不你也一起来?”
“都有谁去?”钟璇记得老爸棋友的儿子和媳妇在外地开工厂,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回来。
“我,你妈,陈伯伯和陈阿姨。”果不其然,没有年轻人。
“你们双双对对的,我去了就是个电灯泡,多没意思啊。”钟璇连忙推脱。一帮人里就她一个小辈,而且既没成家又没立业,无论从生活上工作上还是感情上来看,都有教育一番的必要。
她就不去领教了。
钟爸钟妈也没勉强她,把东西收拾好了就出门,临走前交待她自己做午饭,他们要到晚上才回来。
既然是自己一个人吃,就吃顿自己喜欢的。
钟璇看了看冰箱里的存货,然后决定到超市再选购一些。
出门的时候,她其实挺想给陈静挂个电话的,但想起这两天基本上按着一日三餐外加宵夜的高密度去电骚扰,还真有点担心陈静会烦。
不过,如果只聊一小会儿,应该……没有问题吧?
钟璇握着手机边走边犹豫不决,在快要走到街角转弯处时,突然脚步一错,敏捷地转过了身子。
“哎……警惕性还挺高的嘛。”已经快要走到她身边的人尴尬的抬着胳膊,看样子是想出其不意从后面拍她的肩膀。
“你谁啊?”钟璇上下打量着那人,神色有点冷漠。最近怎么老是有长直黑找上门来,难道是命犯桃花?
眼前这人有点眼熟,仿佛在哪里见过,但却一时间记不起来。
“不是吧,居然把人家忘记啦?我是梁凉啊!对了,我刚才都放轻脚步来走了,你怎么还会知道我在你后面?”梁凉百思不得其解,抿着嘴唇露出深思的表情。
“地上的影子。”钟璇听着着名字熟悉,又多看了她一眼,更加确定自己是认识这个人的,只是还是没能记起来梁凉是谁,谁是梁凉。
“地上的影子?哎呀,我真被!难怪会被你发现。”梁凉恍然大悟,握拳轻轻敲打了一下自己的脑袋:
钟璇往前走,梁凉也跟着往前走,就走在钟璇的旁边,露出亲热的笑脸。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回来多久了?你住这附近?”
钟璇挺相信自己的直觉,昨天看到林捷时,心里没来由便觉得心烦,但今天看到这姑娘,却没有丝毫反感。
“五一的时候回来的,你呢,也住这附近?”钟璇笑笑,顺着对方的话题说下去,想通过对话获取自己想要的讯息。
“我嫂子住这一区,对了,我哥上个月娶媳妇了,你呢,有男朋友没有?”梁凉用手肘撞了撞钟璇的胳膊。
钟璇没有直接回答,只是冲她露出一个谜之笑容。
原来自己不光认识她,还认识她哥。
梁凉看她不出声,笑着拍了拍她的肩膀道:“我懂,没男人就没男人呗,一个人更自由自在。”
钟璇:“……”
再走不远就是超市了,钟璇问:“我要进去那里买点东西,你是要去你大嫂那里吧?”
“我不去她那里,我只是说她住在这附近。”梁凉马上说。
“那你大清早来这里干嘛?”钟璇眯起双眼,心里忽然闪过一丝异样的感觉,只是那感觉来得太过突然,她还来不及捕捉便消失无踪了。
“不算早了吧,我也不是要来这里,就是经过。”梁凉推了她一把,“不是要进超市吗,磨蹭什么,走吧,我也正好想买瓶饮料。”
两人一起进了超市,钟璇目标明确,在货物架里转了一圈,没几分钟就把东西挑好了。梁凉拿了一瓶可乐,跟在钟璇身后到收银台结账。
钟璇掏钱的时候,梁凉突然“咦”了一声,钟璇转头看她,她忙指了指自己的鞋子:“刚才有只好大的小强从我鞋子上跑过,好恶心啊。”
钟璇勾起唇角笑了笑:“没想到吧?”
收银员将东西都放进袋子里装好,然后递给钟璇,钟璇接过后大步离开。
梁凉忙把零钱放到收银台上,拿起可乐追了出去。
“是没想到啊,那只小强有这么大。”梁凉用拇指和食指比出了一段距离。
钟璇突然抓住她的肩膀,另一只手揪住她的衣领将她用力地按到路边的一棵行道树上。
“你是想不到我有两个一模一样的钱包。”钟璇盯着她的双眼冷笑道,“说吧,你找我有什么事?想还我钱,还是想再偷一次?”
梁凉眨了眨眼,神情无辜又茫然:“什么意思?我完全不懂你在说什么。”
钟璇懒得和她打太极,开门见山地道:“昨天在车站偷我钱包的人是你。”
梁凉这回不装了,收起无辜又茫然的表情,噗地笑了起来:“哎呀,你是怎么发现的?”
钟璇松开她的衣领,轻轻拍打了一下那上面根本不存在的灰尘:“香水。”刚才在心底闪过的那丝异样就是香水的味道。那天在动车站她闻到过相同的香味,因为那香味有点像小时候用过的某个牌子的沐浴露,所以才会在再一次闻到时有所察觉。
梁凉愣了愣,旋即明白过来,不由瞪大了眼睛:“不会吧?这也能闻得出来?你是属狗的吧?”
“你管我属什么,反正就是逮到了你这个贼。”钟璇也不管来往行人对她们投来的奇怪目光,继续按着对方的肩膀道,“你到底是什么意思?为什么阻止我上动车?”
梁凉身上穿的那条裙子就价格不菲,而且小偷小贼绝对不可能有她那样的气质,钟璇没看过多少《福尔摩斯》,但也知道,将所有不可能的因素排除掉之后,剩下的再不可能,也是答案。
“你先松手,你弄疼我了。”梁凉嘟了嘟嘴,满脸不悦。
钟璇想了想,收回了自己的手。
“我是你的救命恩人,你居然这样对我。”梁凉低头整理了一下被钟璇弄皱了的衣料,“不过我大人有大量,不跟你计较。”
“到底是怎么回事?”钟璇追问。
梁凉看着她,过了很久,才叹了口气道:“钟老师,我是很想告诉你前因后果,但你失忆了,我不知道该从何说起。你是不是一直以为我们第一次见面就是在你跟我哥相亲的那次饭局上?”
钟璇震惊了:“我跟你哥相亲?怎么可能?!”
梁凉比她还震惊:“不会吧,你怎么好像一副什么都不记得的样子?感觉你又失忆了一次似的?”
钟璇:“……”
作者有话要说: 接下来,会慢慢说清楚钟璇第一次失忆的情况。
万莉和林医生都去上班了,陈静一个人在家感觉有点无聊,逗了一会儿小贵宾犬后,就打开笔记本里的网页,浏览招聘信息。
上班的时候总想着放长假,一旦放长假了,又觉得还是上班好,可以劳逸结合,还可以体现人生的价值。
人类就是这么一种反复无常的生物。
网上的招聘信息五花八门,陈静心不在焉地一目十行,不断滑动鼠标翻页。以后作何打算?从商?从政?从文?选择繁多,反而有点茫然。
陈静的脑子开始高速运转,钟璇还没定下来是不是继续考老师,市里的学校竞争力大,几十个人争一个岗位,钟璇未必争得过,真想做老师,就要报乡镇那边的学校,那到时候自己是嫁鸡随鸡,还是分居两地?
陈静把笔记本放到茶几上,端起杯子喝了口水。想想跟着钟璇下乡也不错,乡下空气好,没有工业污染,到时候钟璇去学校教书育人,自己就在学校门口租个小铺子卖零食,正好里应外合。
想到这里陈静就忍不住乐了。
换了以前,陈静肯定不会萌生这样的念头,就算是再无聊的胡思乱想,也不会这么想。她从小就树立远大的目标,一心只想出人头地,衣锦还乡,而最直接的体现就是获得名利。
世人熙熙,皆为名来,世人攘攘,皆为利往。
权利财富双丰收才等同于成功人士。
这曾经是陈静人生最大的奋斗目标和理想。
至于爱情和幸福,不过是成功的附属品,当什么都有了,爱情和幸福还不手到擒来吗?
所以当陈静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居然还认真地思考了一下该在学校周围哪个地方开店才能得到更多学生关注时,还真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陈静一直觉得会花时间去想些不切实际的东西的女孩子,不是太闲就是太无聊,蹉跎时间,虚度人生。
陈静关闭了网页,叹了口气,自己什么时候变得又闲又无聊了。
重点是还不知悔改,觉得这样挺好挺开心。
陈静森森的觉得,恋爱中的女人真是无药可救了。
陈静放下杯子,重新拿起笔记本,笔记本的桌面很干净,只有“我的电脑”、“我的文档”和“回收站”这三个图标,壁纸用的是系统自带的图片。记得她刚和钟璇同居不久的时候,钟璇第一次看到这中规中矩的系统桌面就嫌太过单调,于是某次趁她夜里睡着时偷偷更改了她桌面的壁纸,第二天她拿着笔记本到会议室跟客户谈合同,一开机,就看到桌面铺开了一张特写的傻乐着的脸。
陈静还记得当时自己愣了一下,然后不动声色地边和客户谈笑边飞快地把桌面壁纸换了回来。下班回到家后陈静对钟璇采用了冷战策略,对她不瞅不睬,钟璇一整晚都耷拉着耳朵,垂头丧气,自动自觉蹲在角落面壁反省,活像一只被主人冷落的狗。
当时的陈静觉得钟璇太幼稚无聊,总会惹一些出人意料的祸,然后让她收拾烂摊子,从来惊大于喜。
在认识钟璇之前,陈静已经谈过了几场恋爱,她以为那就是恋爱,却原来一直没有尝到过恋爱的感觉。
现在回想起来,陈静倒觉得当时的钟璇非常可爱,又可爱又可怜,只可惜她没办法穿越回那个时候,摸摸她沮丧的脑袋。
你喜欢我的时候,我还没注意到你,你爱我的时候,我刚刚开始喜欢上你,当你情到深处情转薄,我才明了相思苦。
当初相处时觉得恼的烦的那些事,现在回味起来,都是甜的酸的,美好的。
幸运的是,她们的感情最后还是同步了,钟璇的失忆就像是停了脚步等她跟上,两人的感情不再一前一后,一早一迟。
最动人的爱情,也许就是不迟不早,时间刚刚好。
陈静揉了揉眼睛,合上笔记本,走到阳台给盆栽浇水。
从这里能够看到小区大门,但因为距离太远,只能看见不同衣服颜色的人进进出出。
陈静没来由地想起万莉今早说过的话,她一直认为艾斯克兔斯基是个阴郁又神经质的家伙,怎么想都不可能将他和阳光开朗的张骏联系起来。
那个人到底是粉丝,还是疯子?
她没有给过他任何辩解的机会。
陈静猜不出对方有什么话想对她说,也许不是对她,而是对晨钟,只是,她现在已经不再是晨钟。
钟璇一早起来就觉得眼皮跳得厉害,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昨晚没睡好。
吃过早餐后,钟爸的棋友打电话来约他一起去爬山,钟妈久不运动,听到他们要去的那座山就是某个公园的小山丘,便兴致勃勃的要跟去。
钟璇忍不住问:“妈,你之前不是让我多留一阵子陪你吗?”
“是啊,反正你会留一阵子,今天就暂时不用你陪,你爸陪我也一样。”钟妈边说边往运动包里塞水和水果。
钟璇:“……”
钟爸说:“要不你也一起来?”
“都有谁去?”钟璇记得老爸棋友的儿子和媳妇在外地开工厂,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回来。
“我,你妈,陈伯伯和陈阿姨。”果不其然,没有年轻人。
“你们双双对对的,我去了就是个电灯泡,多没意思啊。”钟璇连忙推脱。一帮人里就她一个小辈,而且既没成家又没立业,无论从生活上工作上还是感情上来看,都有教育一番的必要。
她就不去领教了。
钟爸钟妈也没勉强她,把东西收拾好了就出门,临走前交待她自己做午饭,他们要到晚上才回来。
既然是自己一个人吃,就吃顿自己喜欢的。
钟璇看了看冰箱里的存货,然后决定到超市再选购一些。
出门的时候,她其实挺想给陈静挂个电话的,但想起这两天基本上按着一日三餐外加宵夜的高密度去电骚扰,还真有点担心陈静会烦。
不过,如果只聊一小会儿,应该……没有问题吧?
钟璇握着手机边走边犹豫不决,在快要走到街角转弯处时,突然脚步一错,敏捷地转过了身子。
“哎……警惕性还挺高的嘛。”已经快要走到她身边的人尴尬的抬着胳膊,看样子是想出其不意从后面拍她的肩膀。
“你谁啊?”钟璇上下打量着那人,神色有点冷漠。最近怎么老是有长直黑找上门来,难道是命犯桃花?
眼前这人有点眼熟,仿佛在哪里见过,但却一时间记不起来。
“不是吧,居然把人家忘记啦?我是梁凉啊!对了,我刚才都放轻脚步来走了,你怎么还会知道我在你后面?”梁凉百思不得其解,抿着嘴唇露出深思的表情。
“地上的影子。”钟璇听着着名字熟悉,又多看了她一眼,更加确定自己是认识这个人的,只是还是没能记起来梁凉是谁,谁是梁凉。
“地上的影子?哎呀,我真被!难怪会被你发现。”梁凉恍然大悟,握拳轻轻敲打了一下自己的脑袋:
钟璇往前走,梁凉也跟着往前走,就走在钟璇的旁边,露出亲热的笑脸。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回来多久了?你住这附近?”
钟璇挺相信自己的直觉,昨天看到林捷时,心里没来由便觉得心烦,但今天看到这姑娘,却没有丝毫反感。
“五一的时候回来的,你呢,也住这附近?”钟璇笑笑,顺着对方的话题说下去,想通过对话获取自己想要的讯息。
“我嫂子住这一区,对了,我哥上个月娶媳妇了,你呢,有男朋友没有?”梁凉用手肘撞了撞钟璇的胳膊。
钟璇没有直接回答,只是冲她露出一个谜之笑容。
原来自己不光认识她,还认识她哥。
梁凉看她不出声,笑着拍了拍她的肩膀道:“我懂,没男人就没男人呗,一个人更自由自在。”
钟璇:“……”
再走不远就是超市了,钟璇问:“我要进去那里买点东西,你是要去你大嫂那里吧?”
“我不去她那里,我只是说她住在这附近。”梁凉马上说。
“那你大清早来这里干嘛?”钟璇眯起双眼,心里忽然闪过一丝异样的感觉,只是那感觉来得太过突然,她还来不及捕捉便消失无踪了。
“不算早了吧,我也不是要来这里,就是经过。”梁凉推了她一把,“不是要进超市吗,磨蹭什么,走吧,我也正好想买瓶饮料。”
两人一起进了超市,钟璇目标明确,在货物架里转了一圈,没几分钟就把东西挑好了。梁凉拿了一瓶可乐,跟在钟璇身后到收银台结账。
钟璇掏钱的时候,梁凉突然“咦”了一声,钟璇转头看她,她忙指了指自己的鞋子:“刚才有只好大的小强从我鞋子上跑过,好恶心啊。”
钟璇勾起唇角笑了笑:“没想到吧?”
收银员将东西都放进袋子里装好,然后递给钟璇,钟璇接过后大步离开。
梁凉忙把零钱放到收银台上,拿起可乐追了出去。
“是没想到啊,那只小强有这么大。”梁凉用拇指和食指比出了一段距离。
钟璇突然抓住她的肩膀,另一只手揪住她的衣领将她用力地按到路边的一棵行道树上。
“你是想不到我有两个一模一样的钱包。”钟璇盯着她的双眼冷笑道,“说吧,你找我有什么事?想还我钱,还是想再偷一次?”
梁凉眨了眨眼,神情无辜又茫然:“什么意思?我完全不懂你在说什么。”
钟璇懒得和她打太极,开门见山地道:“昨天在车站偷我钱包的人是你。”
梁凉这回不装了,收起无辜又茫然的表情,噗地笑了起来:“哎呀,你是怎么发现的?”
钟璇松开她的衣领,轻轻拍打了一下那上面根本不存在的灰尘:“香水。”刚才在心底闪过的那丝异样就是香水的味道。那天在动车站她闻到过相同的香味,因为那香味有点像小时候用过的某个牌子的沐浴露,所以才会在再一次闻到时有所察觉。
梁凉愣了愣,旋即明白过来,不由瞪大了眼睛:“不会吧?这也能闻得出来?你是属狗的吧?”
“你管我属什么,反正就是逮到了你这个贼。”钟璇也不管来往行人对她们投来的奇怪目光,继续按着对方的肩膀道,“你到底是什么意思?为什么阻止我上动车?”
梁凉身上穿的那条裙子就价格不菲,而且小偷小贼绝对不可能有她那样的气质,钟璇没看过多少《福尔摩斯》,但也知道,将所有不可能的因素排除掉之后,剩下的再不可能,也是答案。
“你先松手,你弄疼我了。”梁凉嘟了嘟嘴,满脸不悦。
钟璇想了想,收回了自己的手。
“我是你的救命恩人,你居然这样对我。”梁凉低头整理了一下被钟璇弄皱了的衣料,“不过我大人有大量,不跟你计较。”
“到底是怎么回事?”钟璇追问。
梁凉看着她,过了很久,才叹了口气道:“钟老师,我是很想告诉你前因后果,但你失忆了,我不知道该从何说起。你是不是一直以为我们第一次见面就是在你跟我哥相亲的那次饭局上?”
钟璇震惊了:“我跟你哥相亲?怎么可能?!”
梁凉比她还震惊:“不会吧,你怎么好像一副什么都不记得的样子?感觉你又失忆了一次似的?”
钟璇:“……”
作者有话要说: 接下来,会慢慢说清楚钟璇第一次失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