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话 心情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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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被小莫叫宋叔叔的男子,正是银翘之前说的那个邻家宋公子,同样也是春雨的好友兼前世的同乡彼得。 ≥ ≤
不过他如今叫宋晨,表字舒明,所以游历在外时,会响应这里的风俗,让别人称自己为宋舒明。
宋舒明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到春雨,他之前与春雨相认后,曾邀请春雨一起游历这大好河山,可惜被春雨拒绝了。他也是明白的,春雨现在追求的是一种俗世安稳的幸福生活,所以只能遗憾的孤身上路了。
后来有次回到京城,看他嫂子袭香娘随便回去拿些钱财时,特意去春雨家找她叙旧,顺便把好玩的好看的见闻说与她听,才知道她竟是离开京城了,也知什么原因去了哪里。
结果却是在这里遇见了她,当然高兴万分。银翘也没有想到竟是这样巧的,邻家的宋公子竟是与这春雨姑娘是故交,遂请了宋公子到她家用晚饭,宋舒明答应了。
吃饭期间宋舒明只是给春雨大致讲了一下,自己这一年多的游历,春雨听得津津有味。原来这个比特还真是厉害,不过一年多的时间,竟是把这运河上下的城市,游历了个遍儿。也亏得有个袭香娘帮忙挣钱,不然他哪里有这么自由啊。不过春雨知道彼得把酿酒的方法教给了袭香娘,又做了拿酒坊的背后老板,也是与她一样,属于坐等收钱的。
随后春雨与宋舒明约好,明日去他家里喝茶畅聊,然后再一起去湖上泛舟后,就各自回去歇息了。
第二日一早吃过饭,春雨就去隔壁敲开了门,却是没有带两个丫鬟,因为她与宋舒明聊的内容,是不可以让别人听到的。
两人在庭院中几棵樱花树下的石桌前坐下,宋舒明还泡了一壶香茗,端来了盘子点心吃食过来。
“你如今倒是把这里的雅致情调学了个十成了……”春雨笑着说道。
“哈哈,我是要入乡随俗的,况且这情调我还真是喜欢的不得了的。”宋舒明说着,给春雨倒了一杯茶,然后又问道:“亲爱的春雨,你怎么放下自己即将到来的婚礼,跑到这里来了?”
“……”春雨就知道他会问起,也不想瞒他,便一五一十的说与他听了。这里的人都不能理解她的想法,可是她很是庆幸,有个人能理解她。那就是彼得,他们来自同一个地方,虽然文化差异也是有些的,但基本上理论相似。
“其实这个地方全是如此,我们不能用我们那里的想法来诠释这里的风俗,亲爱的,是你想的太复杂了。或许那人是真的爱你的,即使他有了小妾和其他的孩子,不代表他就不爱你了。”宋舒明分析到。
“我知道的,这些我都明白,他或许也真的不是故意的。可是,我的心却是包容不了,人毕竟是自私的,而我又比别人更加自私一些,不想自己受到委屈和难受,所以只有像鸵鸟一样,选择回避了。”春雨叹口气说道。
“那你是准备独自养大孩子?这在我们那里是没有什么的,只是在这里,你能受了来自各方的异样眼光和八卦吗?”宋舒明又问。
“本来是这样想的,找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就说是死了夫君的寡妇,可是我割舍不下我的爹娘和亲人。”春雨说着,又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我还有个追求者,他对我很好也能看出来是真心的,而且还愿意接受我的宝宝。我虽然只是把他当做哥哥那样,但是最近想了好多,最终决定要是可以的话,我就和他成亲,组成一个正常的家庭,让孩子也能健康的成长。”
“恩……你这个追求者,真的不在乎你与别人的孩子?”宋舒明有些不可思议的说道:“这个时代还有这样的男子吗?”
“当然了,他是否真心我这一点还是可以看出来的,只是心里却是过意不去,穷这样是不是对他太不公平了。”春雨说。
“哈哈,亲爱的,其实爱情里没有公平不公平,只要他是真心爱你的,又知道你的过往愿意接受你与别人的孩子。都这么伟大了,你还有什么好顾虑的了,只要你敞开心扉接受他便好。”宋舒明说完却是又一笑,看了一下春雨说:“其实本来我听完你的话,正准备说如果可以,我很愿意帮你这个忙,愿意做你的名义夫君和你宝宝的孩子。反正我也准备当你孩子的干爹的,谁知道你竟是有了人选了,哎,好遗憾啊。”
“……”春雨闻言莞尔一笑:“你放心,无论如何,你这个干爹是跑不掉的,我还想让宝宝多一个人疼呢。”
“ok,你就这么说定了……”宋舒明笑着说道。
两人喝完茶,聊完天儿之后,春雨觉得自己一直心里有些的小小纠结,豁然开朗了不少,至少觉得那些问题原来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啊。
于是春雨便叫上了自己的两个小丫鬟,还带着小莫,和宋舒明一起去游湖去了。
湖上的风景也是极美的,此时樱花开始落花纷纷了,一片片的粉色花瓣随风飘落在湖面,又被船桨划出波浪带着飘向远处,在湖面上形成了一幅幅粉色的图画。
直到他们游湖到了那寒山寺附近,见到了那日抬着抬子的脚夫,才知道他们口中的恩公书生,竟然是宋舒明。春雨这才心想,难怪觉得这么聪明了,原来是他借了后世的明啊,不然这抬子还不知什么时候能出现呢。
“没想到你竟是还这么善良啊?”春雨笑着说道。
“亲……”宋舒明习惯性的想说亲爱的春雨,却是看到了两个小丫鬟,为了不至于让她们觉得惊世骇俗的,只好改口说道:“春雨,你竟是不知道我一直都是秉性纯良吗?”
“……以前不知道,现在知道了。”春雨被他的自恋逗得一笑,然后说道:“不愧是读书人,成语用的不错。”
宋舒明知道她的意思,他虽然是混血儿,但是对于他母亲家乡,中国的语言文化也不是太了解的。直到后来到了这里,继承了一些原来的宋舒明的记忆,才了解了不少。而且还很是惊奇的现,这里的文化底蕴实在是太伟大了。要是搁在以前,他说什么也是学不会的,好在有个秀才的记忆,也算是能在人才济济的时代混下去了。(未完待续。)
那个被小莫叫宋叔叔的男子,正是银翘之前说的那个邻家宋公子,同样也是春雨的好友兼前世的同乡彼得。 ≥ ≤
不过他如今叫宋晨,表字舒明,所以游历在外时,会响应这里的风俗,让别人称自己为宋舒明。
宋舒明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到春雨,他之前与春雨相认后,曾邀请春雨一起游历这大好河山,可惜被春雨拒绝了。他也是明白的,春雨现在追求的是一种俗世安稳的幸福生活,所以只能遗憾的孤身上路了。
后来有次回到京城,看他嫂子袭香娘随便回去拿些钱财时,特意去春雨家找她叙旧,顺便把好玩的好看的见闻说与她听,才知道她竟是离开京城了,也知什么原因去了哪里。
结果却是在这里遇见了她,当然高兴万分。银翘也没有想到竟是这样巧的,邻家的宋公子竟是与这春雨姑娘是故交,遂请了宋公子到她家用晚饭,宋舒明答应了。
吃饭期间宋舒明只是给春雨大致讲了一下,自己这一年多的游历,春雨听得津津有味。原来这个比特还真是厉害,不过一年多的时间,竟是把这运河上下的城市,游历了个遍儿。也亏得有个袭香娘帮忙挣钱,不然他哪里有这么自由啊。不过春雨知道彼得把酿酒的方法教给了袭香娘,又做了拿酒坊的背后老板,也是与她一样,属于坐等收钱的。
随后春雨与宋舒明约好,明日去他家里喝茶畅聊,然后再一起去湖上泛舟后,就各自回去歇息了。
第二日一早吃过饭,春雨就去隔壁敲开了门,却是没有带两个丫鬟,因为她与宋舒明聊的内容,是不可以让别人听到的。
两人在庭院中几棵樱花树下的石桌前坐下,宋舒明还泡了一壶香茗,端来了盘子点心吃食过来。
“你如今倒是把这里的雅致情调学了个十成了……”春雨笑着说道。
“哈哈,我是要入乡随俗的,况且这情调我还真是喜欢的不得了的。”宋舒明说着,给春雨倒了一杯茶,然后又问道:“亲爱的春雨,你怎么放下自己即将到来的婚礼,跑到这里来了?”
“……”春雨就知道他会问起,也不想瞒他,便一五一十的说与他听了。这里的人都不能理解她的想法,可是她很是庆幸,有个人能理解她。那就是彼得,他们来自同一个地方,虽然文化差异也是有些的,但基本上理论相似。
“其实这个地方全是如此,我们不能用我们那里的想法来诠释这里的风俗,亲爱的,是你想的太复杂了。或许那人是真的爱你的,即使他有了小妾和其他的孩子,不代表他就不爱你了。”宋舒明分析到。
“我知道的,这些我都明白,他或许也真的不是故意的。可是,我的心却是包容不了,人毕竟是自私的,而我又比别人更加自私一些,不想自己受到委屈和难受,所以只有像鸵鸟一样,选择回避了。”春雨叹口气说道。
“那你是准备独自养大孩子?这在我们那里是没有什么的,只是在这里,你能受了来自各方的异样眼光和八卦吗?”宋舒明又问。
“本来是这样想的,找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就说是死了夫君的寡妇,可是我割舍不下我的爹娘和亲人。”春雨说着,又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我还有个追求者,他对我很好也能看出来是真心的,而且还愿意接受我的宝宝。我虽然只是把他当做哥哥那样,但是最近想了好多,最终决定要是可以的话,我就和他成亲,组成一个正常的家庭,让孩子也能健康的成长。”
“恩……你这个追求者,真的不在乎你与别人的孩子?”宋舒明有些不可思议的说道:“这个时代还有这样的男子吗?”
“当然了,他是否真心我这一点还是可以看出来的,只是心里却是过意不去,穷这样是不是对他太不公平了。”春雨说。
“哈哈,亲爱的,其实爱情里没有公平不公平,只要他是真心爱你的,又知道你的过往愿意接受你与别人的孩子。都这么伟大了,你还有什么好顾虑的了,只要你敞开心扉接受他便好。”宋舒明说完却是又一笑,看了一下春雨说:“其实本来我听完你的话,正准备说如果可以,我很愿意帮你这个忙,愿意做你的名义夫君和你宝宝的孩子。反正我也准备当你孩子的干爹的,谁知道你竟是有了人选了,哎,好遗憾啊。”
“……”春雨闻言莞尔一笑:“你放心,无论如何,你这个干爹是跑不掉的,我还想让宝宝多一个人疼呢。”
“ok,你就这么说定了……”宋舒明笑着说道。
两人喝完茶,聊完天儿之后,春雨觉得自己一直心里有些的小小纠结,豁然开朗了不少,至少觉得那些问题原来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啊。
于是春雨便叫上了自己的两个小丫鬟,还带着小莫,和宋舒明一起去游湖去了。
湖上的风景也是极美的,此时樱花开始落花纷纷了,一片片的粉色花瓣随风飘落在湖面,又被船桨划出波浪带着飘向远处,在湖面上形成了一幅幅粉色的图画。
直到他们游湖到了那寒山寺附近,见到了那日抬着抬子的脚夫,才知道他们口中的恩公书生,竟然是宋舒明。春雨这才心想,难怪觉得这么聪明了,原来是他借了后世的明啊,不然这抬子还不知什么时候能出现呢。
“没想到你竟是还这么善良啊?”春雨笑着说道。
“亲……”宋舒明习惯性的想说亲爱的春雨,却是看到了两个小丫鬟,为了不至于让她们觉得惊世骇俗的,只好改口说道:“春雨,你竟是不知道我一直都是秉性纯良吗?”
“……以前不知道,现在知道了。”春雨被他的自恋逗得一笑,然后说道:“不愧是读书人,成语用的不错。”
宋舒明知道她的意思,他虽然是混血儿,但是对于他母亲家乡,中国的语言文化也不是太了解的。直到后来到了这里,继承了一些原来的宋舒明的记忆,才了解了不少。而且还很是惊奇的现,这里的文化底蕴实在是太伟大了。要是搁在以前,他说什么也是学不会的,好在有个秀才的记忆,也算是能在人才济济的时代混下去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