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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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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王家马场,少年本想找到这具身体原主人的父亲,以王家少爷的身份还他一个自由身,然后给他一笔钱,让他找个合适的地方去养老,谁知……

    马场主管战战栗栗地反问道:“三少爷,你确定你问得是凌大牛吗?”

    “当然,怎么,这里没这么个人吗?”

    “以前是有,不过少爷,你可能不知道,他在三天前因为过失养死了一匹马,已经被老爷给处死了。”

    “什么?!”少年心头巨震,他的灵魂中还融入了原来少年的残魂,自然在听到这个消息后,不可能没有丝毫反应。

    “怎么了,三少爷?”马场主管看到少年脸色突然变得煞白后,慌忙问道。

    “没事,没事。”少年摇摇头,没再说什么,接着他便转身离开了马场。

    “王家,在我再次回来的时候,就是你灭族之日!”少年心中起誓道。以牙还牙,这就是他处事的风格,既然你王家敢将原本的凌云父子残忍地杀害掉,那就休怪我无情,灭你全族!

    不过将一个家族灭门,这对于一个还没正式踏入修炼领域的少年来说,无疑是天方夜谭。即便他有着强大的魔魂,逆天的精神力,但若没有一个足够健壮的身体做支撑的话,他依旧无法实现自己的诺言。

    所以,凌云决定,接下来一段时间,他首要任务是迈入后天境,成为一名真正的武修。

    ……

    几日后,距富康城数十里地之外的一片森林里,一个少年赤着上身站在一条瀑布的下方,湍急的水流从天而降,冲击着他那看起来是如此纤弱的身体。

    少年全身赤红,在冰凉的水流冲击下,竟然还有蒸汽从他体表冒出。

    “三粒淬体丹的药效果然够猛!”少年咬着牙喃喃道。

    这三粒淬体丹是他离开王家时,顺手牵来的。在一个小型修炼世家,淬体丹虽算不上多么珍贵,但也只有家族中的少爷们才有权食用。像原来的凌云,作为马夫的儿子,他平时是连见一眼的资格都没有。

    淬体时,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内服淬体丹来帮助自己淬体的,因为这样更容易成功。但淬体丹却不是可以大量服用的东西,因为服用这东西可是要忍受断骨裂筋般痛疼的,没有几个少年能忍受住这般痛苦。

    每年淬体过程中,总会有一大部分少年因忍受不了那种痛苦而昏厥过去。一粒淬体丹尚且如此,那三粒呢?除了此时站在瀑布底下的这位少年,这世上恐怕没有别人敢去做这种尝试了。他之所以选择这么做,也实属无奈。

    若是他只有七岁,那一次服用一粒淬体丹,效果就算不是最佳,也差不了多少。因为其内所含药物的剂量,是炼药师们根据数万年来的经验做得最优配置,它适合大部分人。但凌云现如今已经十岁了,他早已错过了那个最佳淬体阶段,他的身体强壮程度也早已不是七岁时所能比,所以现在只让他服用一粒淬体丹的话,那药物的剂量明显不够。

    一粒不够的话,其实两粒的话倒是正好。不过他不管哪个前世,都是一代枭雄,他的野心可不允许自己只堪堪做到跟别人一样,他不但要追上别人,还要做到超越。就算现在服用两粒淬体丹的话,也很难在追上别人,因为他不但错过了最佳淬体年龄,而且更重要的是他还浪费了三年的时间。

    若是别人遇到这种情况,或许就认命了。但是现在的凌云何许人也?他又岂会认命!三粒淬体丹会给他现在的身体带来很大的负担,甚至还有严重的损伤,但危险跟机遇往往是相伴的,而凌云正瞅准了这其中的机遇:“我一定要抓住这次机会,更大程度挖掘出自己的潜力。”

    单单内服,这还不够,古人常言“内服外用”,两者相结合,其效果往往更加,高速的水流也是淬体一个不错的选择,这也是少年为什么会选择在瀑布之下服用淬体丹的原因。

    内有熊熊烈火燃烧,外有飞湍激流冲刷。此时的少年,可谓是身处冰火两重天,稍有点意外,不但会前功尽弃,恐怕他这身体也会就此废掉,日后再无修炼的可能。

    “这种痛又算什么!十万年来,每日每夜,每时每刻的雷劈火烧,我尚且不惧!”半个小时过去了,因为他这具身体已经错过了最佳淬体年龄,所以即便有着内服外用双重催动,他现在依旧没有淬体成功,他还得继续忍耐下去。

    被封印的十万年中,蚩尤要承受的可不单单是是寂寞,他的不灭魔躯可是有着三大阵法的封印。轩辕的九鼎降魔阵,炎帝的太阳真火阵,玄女的紫霄神雷阵,三大阵每一个都是能镇压真正神仙的阵法。

    九鼎,取天穹九大极品灵脉(仅次于那五大龙脉)所炼,合在一起,便象征着整个天穹大陆,就算是传说中的神仙也不能将其举起;太阳真火,创世以来,天地间十大真火之一,顷刻间便能焚烧一切想要接近它的人或物,其核心本源之处,就算是蚩尤的不灭魔躯也无法接近;而紫霄神雷,也有着不下太阳真火的威名,关于它能灭仙灭神的传说数不胜数,另外,它还是天道执行天罚的不二选择。

    ……

    光阴如箭,一眨眼便是六年。

    这六年,富康城一带倒是没什么的大事发生。若非要矮子里面选高个,那六年前王家的命案倒可以算一件,几位少爷突然暴毙,但却查不出是因为什么原因。王家当年花了大价钱请来仙师也没查出个所以然来,后来,此事就不了了之了。

    外界虽无什么变化,但是一直埋头在森林里苦修的少年,其变化不可谓不大。

    六年来,不分昼夜的苦修,饿了摘野果为食,渴了饮泉水解渴,每日只休息短短的几个时辰,当年的门外汉如今也已经算得上一名武学大宗师了。脱凡期的高手,在世俗界,可以说是绝顶高手,只要没有先天高手出现,他们在哪都可以横着走。

    除了修为,这六年少年的外貌变化也很大,当年清瘦如柴的少年现在已经变成壮硕的小伙子了。小麦色的皮肤,凹凸有致的肌肉,还有一张宛如刀削出来的英俊脸庞,任谁也不会想到他就是当年那个任人欺负的痴傻少年。

    “是时候回去找王家做个了结了。”少年眼中闪过一道冷光。

    不过怎么进城,直接杀进城里吗?

    想到这,凌云摇了摇头,自己现在虽然也算是绝顶高手,但大过于招摇,难免会惹下不必要的麻烦。世俗界强于自己的先天境绝世高手虽然很少,但也不是没有,有的时候,行事还是要低调点,自己这条命还要留着找轩辕报仇呢!

    那直接走进去怎么样?少年低头看了眼自己这身行头,又摇了摇头,心道:“穿着这身兽皮入城,恐怕连城门都进不了。”

    “不如,路上打劫个人吧……”

    打劫?堂堂的魔帝,竟然“堕落”到这个地步,凌云苦笑两声,现在的自己确实也别无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