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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3.赶走雪

作者:全金属弹壳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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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时鸥愕然:“辛巴?是,狮子王叫辛巴,可问题是,这是一只猞猁啊。”

    “狮子是猫科动物,猞猁是猫科动物,它们有一样的祖先,是远亲的关系,我们要给小猞猁一点志向,所以用辛巴这样的名字来鼓励它,不是很好吗?”

    薇妮越说越高兴,自己把自己先说服了。

    秦时鸥竟然无言以对,但他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小猞猁不知道自己有名字了,只是两人对着它指指画画,它也知道跟自己有关,便喝光温牛奶,跑过来抱着薇妮的手卖萌,毛茸茸的滚来滚去。

    薇妮宠溺的用手指点了点它的额头,道:“好了,亲爱的,从今以后你就是辛巴了,你是北美猞猁王,对吗?”

    小猞猁知道个蛋蛋,它就知道抱着薇妮手臂打滚。

    秦时鸥觉得以后不能让薇妮起名了,太没有挑战性,全是这个王那个王,他想找白狼王小洛波,结果这混蛋不知道跑哪里去了,暂时找不到。

    辛巴身上挺脏的,整天上蹿下跳爬树钻草窝,毛发上全是泥沙雪草,这也是秦时鸥第一眼没认出它身份的原因之一。

    薇妮放了温水给它洗澡,虎子和豹子跑进来,躲在门口露着小脑袋看小猞猁。

    秦时鸥回头问道:“小萝卜头呢?在哪里?”

    虎子和豹子对视一眼,低下头一路小跑下了楼。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猫科动物不喜欢洗澡,猞猁也是这样,看着潾潾热水。辛巴大王顿时慌张起来,踹着小腿就想跑。

    薇妮对付小家伙们已经有经验了,眼疾手快抓住脖子,直接给塞了进去。

    小猞猁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跟下了油锅一样,竟然满脸的慌乱。

    秦时鸥怕它伤到薇妮,给它输入了一些海神能量。这样可以安抚它的情绪。

    果然,接受了海神能量之后。辛巴大王安稳一些,估计也感觉热水暖暖和和挺舒服的,眯着眼睛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开始享受热水泡澡。

    当然。它的双爪一直牢牢抱着薇妮的手腕,生怕滑入水里。

    薇妮让秦时鸥给它打了沐浴乳,这是专门给小家伙们用的,含有驱虫、蓬松毛的功能,但没有香味,因为小家伙们嗅觉灵敏,沐浴乳若是味道太刺激,会伤害到它们。

    猞猁是一种代谢比较慢的野兽,它们应该胖乎乎的才对。可辛巴大王有点瘦弱,跟当初的小萝卜头一样,毛发沾水后。就变成了一个大萝卜。

    薇妮帮它洗了两遍澡,用毛巾擦干后再用电吹风吹开毛,这样小猞猁才好看一些。

    猞猁是很漂亮的猫科动物,圆润的脸蛋很有喜感,身上毛发发达,耳尖有黑色的耸立簇毛。腹毛很长,背部毛发很厚。摸起来手感很好,这也可以帮助它们御寒。

    辛巴大王还是幼儿,毛发没有发育完整,所以它才会喜欢钻人的怀抱,因为它御寒能力不够强,总是感觉冷。

    和大多数猞猁一样,辛巴大王的脊背颜色较深,呈红棕色,腹部上的毛呈淡淡的黄白色,眼周毛色发白,两颊具有几列明显的棕黑色纵纹,看上去很有点傲娇范儿。

    最可爱的是它的爪子,好像大脚怪,小猞猁拥有一对和它身体不成正比的大爪子,上面包被着长而密的毛茸茸的绒毛,好像穿着雪靴一样。

    这是猞猁千百年来进化的结果,它们经常要在厚厚的雪地里捕食,只有爪子足够大提供的压力面积足够大,身体才不会陷入积雪中。

    有了小猞猁,别墅的氛围变得朝气很多。

    和刚刚来到别墅的小萝卜头不一样,辛巴大王不怕生,是个自来熟的小东西。

    薇妮抱它去了客厅,它跳下来后甩甩身上的毛,就东跑跑西窜窜。

    雪莉对它招手,它就跑过去亲昵的用脑袋蹭了蹭雪莉的小手,鲍威尔给它一片肉干,它张开嘴就吞了下去,然后瞪着大眼睛求继续喂。

    它也不怕虎子和豹子,拉拉汪跑进来后,它热情的迎上去,拉拉汪不屑和它这样的小东西玩耍,辛巴大王不在乎,死皮赖脸跟在后面,跟小尾巴一样滚来滚去。

    不过,它就是害怕小布什。

    小布什拍打翅膀飞进来,正在和虎子抢球玩的辛巴大王打了个哆嗦,连滚带爬冲向薇妮,然后抓着裤腿飞快窜到了怀里。

    秦时鸥觉得以后小猞猁会成为渔场一霸,这家伙厚脸皮,又能跑又能跳还能爬树爬墙,调皮捣蛋起来,谁能对付的了它?

    到了傍晚的时候,天气又变差了,很快北风呼啸着,浓重的阴云从四面八方汇聚起来,眼看还要下雪。

    秦时鸥喝着肉汤,无奈的说道:“天呐,这可是十一月份呀,要不要下雪这么多?”

    伊沃森倒是很开心,看着外面他飘起的雪花,他举起自己大缸子,里面是撒了香菜的肉骨头汤,泡着刚刚烙好的大饼,满足的说道:“肉汤泡饼,冬天吃真好!”

    秦时鸥翻了个白眼,道:“是的,亲爱的,很好吃,可是下雪太多,就是灾害了。”

    伊沃森大口大口的咀嚼着泡饼,含糊的问道:“你不喜欢吗?”

    秦时鸥点头道:“当然,谁会喜欢雪灾呢?”

    说完这话他没在意,将自己浓稠的肉汤喝完便去上网了,后面听到院子里有响声,就拉开窗帘往外看了看,看到大雪飘扬中,伊沃森正挥舞着一根木棍在吼叫。

    秦时鸥吓了一跳,赶紧跑出去问道:“怎么了,伊沃森?”

    伊沃森回头露出个憨厚的笑脸,大声道:“秦不喜欢雪,伊沃森将它们赶跑!”

    说完,他又对着天空开始挥舞木棍,喊道:“别下来了,都走吧!走吧!不要到渔场来!你们去多伦多!”

    秦时鸥有些想笑,但更多的是感动,他走上去拉住伊沃森,伸手抓着他的后脑勺让他弯腰,两人的额头抵在一起,说道:“伙计,它们已经害怕了,它们会走的,给它们点时间,走,我们回家好吗?”

    “我让它们快点走。”伊沃森说道。

    秦时鸥道:“不不,没关系的,慢点也没关系的,咱们回家,薇妮给你泡好了奶茶,你喜欢奶茶吗?很棒的奶茶。”

    “加糖吗?”

    “两块。”

    “噢噢,那太棒了,回去吧。”

    秦时鸥笑笑,拉着伊沃森往屋子里走,然后突然发现,远处好像有个白色影子在晃动。

    ****呃呃,弹壳也不知道得罪了哪位,竟然特意投了本书四张0星级的评价票,一千个人嘴里有一千个烧烤味道,渔场不可能让每一位朋友都满意,但是如果不喜欢,离开不是挺好的?不至于还要投0星评价票吧?什么仇什么怨?当然,不是不让大家投,这个是读者的自由和权力,只是弹壳觉得挺没必要的吧?弹壳应该还算低调,大家得饶人处就饶一下吧,感谢一直支持蛋壳的兄弟姐妹,谢谢你们的不离不弃,谢谢你们的鼎力支持!(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