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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天狼佣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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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丘城的建制还是比较大的,是北方的第二大城,相当于南方的一个中等城市大小。

    说起这比丘城的名字还是有些来历的。

    相传几千年前,这里还只是一个很小的村庄,村中也就只有三四十户人家而已,地处如此北部根本就不会有人愿意到这种寒冷的地方来的。这个村庄是这里的原住民,条件虽然恶劣了些,但也存在了几百年了,几百年时间这里的人口也就增加了那么几户而已。可是有一天这里却是来了一个自称比丘的光头人,比丘自称自己从遥远的东方而来,手中总是拿着一串珠子,口中喃喃的念叨道着什么。背上还背着一个大箱子,里面装的全是一些看不懂的书。

    比丘在这里就这么住了下来,然后每天都向村民们讲述一些什么得救的话,宣讲什么佛祖释迦摩尼的故事。渐渐地村民们也相信了他的话,一个个都变成了虔诚的信徒。比丘在这里住了整整二十年,二十年间不间断的传述佛法,然后死去。人们按照他的遗嘱将他火化了,可是火化之后人们惊奇的发现骨灰之中竟然有一块晶莹剔透的舍利。村民们听了这么多年的佛法,对佛教之事早已知晓,更是虔诚的信徒,所以将这块舍利连同比丘的骨灰一起合葬在了村中的中央,希望他能保护村子,带来幸运。

    说也奇怪,这舍利埋下去之后这个小村子竟然就开始发展了,而且是发展迅速。第二年就由于帝国管理领土的需要到这里进行了开发,然后强制性的移民了一大批人过来,小村子在一年之间就迅速的发展成了一个中等规模的镇子,要知道以前几百年的时间也不过就是发展了几户人家。而后每一年都会有不多不少的人搬到这里来定居。

    更为奇特的是这里的气候竟然也改善了许多,以前每年的冬天几乎都有一场特大暴风雪,可是从这以后这种特大暴风雪就少掉了,每十年才会发生一次。原本北方大平原上经常会有野兽来村中肆虐,甚至还有魔兽出没,可这以后魔兽基本没了踪影,野兽进村也变的少之又少。这里的人民为了纪念这位伟大的比丘就在他埋骨之地上建造了一座高塔,高塔年年都会有人维修,保存至今。

    要问这比丘城最具标志性的建筑是什么?毫无疑问就是城正中央的比丘塔了。

    比丘塔同时也是城中最高的建筑,秦荒在街道上几乎无时无刻都能看到它。

    而佣兵公会就位于比丘塔的东北方向大概一百米的地方,从位置上来看也算是一个宝地了。

    当秦荒亲自来到佣兵公会的时候眼中还是充满了惊奇的,这座佣兵公会的规模甚是浩大,保守估计也有上千平方米了,最为奇特的是佣兵公会的大门竟然是一个树洞,没错,就是树洞。一棵参天古木估计直径达到了十米,而大树的根部就被硬生生的开了一个高三米,宽六米的大门。不过这一个大洞似乎对古树并没有产生影响,古树的生命力依然很是旺盛。门上则是一块木板,上书:树屋佣兵公会。大门中进进出出的人很多,大部分都是佣兵,只有少部分是商人或是其他的什么人。

    跟随着菲尔斯进了树屋佣兵公会,公会中第一层竟然并不是佣兵们接任务的地方,而是酒吧——树屋酒吧。里面的声音嘈杂不堪,全都是佣兵,在一起大声的喝着酒聊着天,也有一些在争吵着什么。酒吧中的灯光还是比较黑暗的,而且是酒气滔天,一般人进来绝对是呆不了这么长时间的,可是秦荒对于这里的气氛却很是享受,尤其是空气中那浓浓的麦子酒香味。小败在秦荒的肩头鼻子使劲的嗅了嗅,似乎也是颇为享受的样子。

    佣兵们眼看着一个魔法师装束的人走了进来,声音明显小了下去。在他们的地盘魔法师都还有这种优待,可想而知魔法师地位的尊贵了。秦荒跟随着菲尔斯上了二楼,二楼才是真正的佣兵公会。这里的情况明显比酒吧中要好得多了,秦荒大致瞥了一眼,左边有几处窗口是接任务的地方,右边的则是完成任务后进行登记的地方。

    菲尔斯没有理那些人,只是恭敬的引着秦荒走向了一处包厢,这里的包厢可不是人人都能进的,只有排名在前十的佣兵团才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包厢。菲尔斯领着秦荒来到四号包厢门口,门上挂着一块牌子:天狼佣兵团。菲尔斯并没有敲门,直接推门进去了,然后做出一个请的手势,恭敬的站在一边。

    秦荒也不客气,淡然一笑,直接进入了这个包厢。

    包厢中有四个人,其中两个是中年人,另外两个则是年老的,头发胡子白的一塌糊涂,好似下过霜一般。

    秦荒看到这两人就开始怀疑了,这样的一只脚都快踏入鬼门关的人竟然也当佣兵,估计连山路都走不去了吧。不过,这两个老头不行,那两个中年人中有一个秦荒这猛地一看却也觉得可以的,其中一人满脸的络腮胡子,长得也是高大威猛,五官棱角分明,看起来就是个狠角色。另外一人脸上倒是干干净净,而且模样长得是出奇的俊!如果让南方任何一座大城市中那些贵妇人看见,估计会不惜花大价钱将这人包养在外面,为其疯狂了!身材纤细,并不是长的很魁梧,而且脸上还有一抹苍白,病态的苍白,刚好符合那些贵族的审美标准。假如给他换上一件贵族服,然后学一些贵族的言论和举止那就是一个标准的“贵族”了。不过,在我们秦荒的眼中这便是一个标准的小白脸了,看到这样的几人,秦荒心中是直犯嘀咕,这样的四人最多也就那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壮汉有些门道了。

    看到他们这种阵容,秦荒心中是疑惑不已,不过既然菲尔斯敢那么说那这几个人肯定还是有些斤两的,不管了,先看看再说,如果他们实力不行那么老子就双脚抹油溜之大吉。

    菲尔斯走到那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壮汉身边,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然后就见那壮汉猛然站了起来,双眼冒着闪亮的光芒直直的盯着秦荒,好似秦荒的脸上长了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而他的脸上也是极兴奋的神色。

    看到这种眼神,秦荒心中直犯嘀咕,难道他把自己当成宝藏了不成。

    那壮汉心中确实兴奋极了,当了五年第四这次终于有机会冲进佣兵前三了,这种大好机会他怎能不兴奋,怎能不抓住?

    菲尔斯刚想向秦荒介绍包厢中的众人,哪想这壮汉实在是太兴奋了,心中害怕自己怠慢了这位尊敬的魔法师大人,而让到手的鸭子又飞走了,竟然向他一摆手,然后亲自走到秦荒面前态度极度恭敬的抱拳弯腰:“尊敬的魔法师先生,鄙人天狼,是天狼佣兵团的团长,听菲尔斯说您有意成为我们天狼佣兵团的贵宾。您请那边坐,我们商量一下吧,您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出来。”

    秦荒心中甚是高兴,这魔法师的幌子就是好啊!

    秦荒点了点头,也不客气直接坐到了椅子上,“我也不多废话,你们只要答应我两个要求就行了。第一,我是完全自由之身,不受你们团中规矩的束缚,没有我的允许不准随便打扰我。第二,每个月我会从你们这个月的报酬中提取百分之十,作为我研究魔法的费用。就这两个,答应了我就是天狼佣兵团的贵宾。”

    天狼心中虽然对那百分之十有些不舍,但是转念一想自己团中有了魔法师以后接的任务肯定报酬更高,而且有些任务是一定要有魔法师才能接的,这样的任务报酬都是很高的。而且只要有了魔法师自己团的实力就提升了一大节了,排名也会更好。

    心中这么略微一盘算,自己还是赚了,于是便很开心的答应下来了,“尊敬的魔法师先生,您提的条件我全部都答应了。这件包厢就是我们天狼佣兵团的专属包厢,以后您就可以随意进出了。另外这是我们天狼佣兵团的团徽。”说着递给了秦荒一个徽章。

    秦荒只是扫了一眼,那是一枚铜质徽章,正面是天狼两个字,反面则是一个狼头,就随手收入了胸前。

    眼看着秦荒接下了这枚徽章,天狼顿时大喜,转身对站在旁边的菲尔斯道:“菲尔斯,你很不错,这次我会记你一大功,以后你就跟在魔法师先生的身边当他的武士随从吧。你先去柜台处将这件事情登记一下。”

    菲尔斯大喜过望,看来自己这次果然是赌对了,虽然是魔法武士随从,但是也比自己当一个最低等的佣兵强多了,以后跟了这位魔法师大人还怕自己的前途吗?还需要担心自己被别人欺负吗?哈哈,老子发了!

    菲尔斯赶忙答应一声欢天喜地的出去办事了。不过,要是让他知道了秦荒是个冒牌货的话不知道会不会如此高兴了,估计是哭都来不及吧。

    对于多了菲尔斯这个武士随从秦荒也不拒绝,反正自己现在的身份就是魔法师,魔法师有个武士随从是很正常的事。再说,秦荒也何尝不知道这里面的另外一层意思呢?自己虽然已经是天狼佣兵团的贵宾了,但是团中的纪律可是约束不了自己的,这样再加上自己也是刚来的身份,这天狼又怎会如此轻信自己呢?自己的身份可是魔法师啊,要是自己捅一个什么天大的篓子,别人虽然不敢找自己报复,但是你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我不敢报复你,可这天狼佣兵团可就没好日子过了。

    所以,也就是说这菲尔斯同时也是对自己的一种监视!

    这种事情大家心知肚明,也就不必说出口闹的双方不喜了,所以秦荒也就答应了下来了。其实以秦荒现在胸前的魔法徽章就算他拒绝也是不要紧的,但是一来秦荒知道自己是个标准的冒牌货,别说是一级魔法了,自己对于魔法师什么都不知道呢,而现在有这么好的条件,他心中有些愧疚所以答应了;二来嘛,这给自己送一个打杂的来,以后自己就不用背包袱了,还有人服侍,这样的美事自己又怎会拒绝呢?况且自己看那个菲尔斯也挺合胃口的,这样的人可是一个人才啊,老子以后可是要干大事业的,何不趁这机会先将菲尔斯给套住呢?秦荒心中倒是想得远,现在就开始为自己以后的路子打地基了。

    待天狼将房间中的人都一一介绍后,秦荒就呆不住了,站起了身,“团长,我还有事先去办好了再来找你。”天狼也不敢阻拦,只是站起来道:“好的,尊敬的秦荒魔法师先生,如果要我们团中的兄弟帮忙,你就说一声我给你安排。现在你也是有权调动我们团中的力量的,等你熟悉我们团中人员后就可以了。”

    秦荒摇了摇头,“不用,我只是出去转转,叫菲尔斯来就行了。”

    本来秦荒是不想带任何人去的,只想自己单独一人前去,但转念一想,还是带上一个好。这并不是怕自己遇到危险,自己跟外面的人根本就不可能结仇嘛,带个人也只是让这位团长大人放心罢了,所以他就带上了菲尔斯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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