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意想不到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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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动静他已经上到三楼离我所在的五楼没几步路了,来不及了,我把卡在黑色大锁缝隙间的小刀抽出来。再不躲就来不及了,得迎面撞上。现在只能先离开再说。明天再找机会试一次。
没想到就在我用尽全力把刀子抽出来的一瞬间,“啪”大锁断成了两半,摔在地上。我一把捡起落在地上摔成两半的锁,快速拉开通往顶层的门,当我合上顶层的大门时,“蹭蹭”的皮鞋声音终于到了五楼。这声音到了五楼以后停顿一下后便响起拿钥匙开门的动静。
好险,我在心里说。
我返身上了通往顶楼的楼梯,梯子很短,没走两步,我的头顶便刮过一阵寒风。我终于在11号楼的天台上露了头。
我绕过顶层的水箱,跨过顶层各式各样的管子,来到了顶楼的边缘。往下俯视,正对面就是林建明住的402室。现在对面的楼已经有很多人家亮起了灯。
我缩着脖子,吹着冬日早晨的冷风,才想起来出来的时候太激动,匆匆忙忙的忘记带帽子和围巾了。
在天台上等了一个多小时,冻得我想从上面跳下去的心都有,林建明终于磨磨蹭蹭的出了14号楼。
我看着他往出小区的方向去了,并没有没急着下楼跟上他,而是在天台上看他走哪条路,我看到他出门往左拐了,这才下楼。
离开顶层的时候,我也没忘记给通往天台的门换上自己带的新的挂锁,如果天台的门突然没有了锁,过不了几天人们就会发现,到时候再换把锁我又要重新撬锁。不如换上我带的挂锁,既能掩人耳目又能够让我出入方便。
我下了楼匆匆跟上林建明,其实我估计到他会去哪里,无非就是上班去。我有他上班地点的地址,知道他会赶早班地铁。
这样跟踪了他好几天以后,基本摸清了他的生活规律,早晨六点左右起床,洗漱完以后还要在厨房里忙碌一会估计是自己带饭,所以准备当天的午饭。八点准时出门,九点十分左右到公司上班,他上班的地点是一座非常华丽的大楼,每一个楼层都被租给了不同的公司办公,楼里挤满了外表光鲜亮丽的上班族。
林建明下午六点半下班,晚上七点半以后到家。看起来和普通人无异。谁知道他背地里会是这么一个阴险的小人。
我觉得我就是再侦查一个星期也不会有结果,除了冻成狗以外不会有多大的收获。现在唯一能让我动手的时间就是在早上八点以后到晚上七点这段时间。
二十天的期限很快就会到了。我一定要抓紧时间了。
可我怎么进门呢。门上的锁不比那些外面的挂锁好撬开,一般人家的内锁是很难弄开的,没一点开锁的本领是很难弄开的。我又不会开锁。就算林建明他是一个人住的,可我要砸锁破门还是会惊动左右邻居。
我又惴惴不安的跟踪了林建明几天,没什么突破,直到一个星期六的晚上大概七点多的时候。
我跟踪他穿过一片低矮并且老旧的建筑。我混在拥挤的人潮中,一如往常在跟踪林建明。此刻他一个劲的低着头往前走,步履匆匆像是准备去见什么人。
我随着他穿过商业街、穿过汽车站,居然来到一家五星级酒店的门口。从很远就可以看见这座摩天大楼,大厦的顶部的霓虹灯写着“富豪酒店”几个辉煌的大字。
我在门口徘徊了。抬头看到这家巍峨的五星级饭店,我犹豫着要不要进去,这里的门禁应该挺严的。我迟疑着,这时从里面走出一个打着领结穿着制服的服务生,他问我:“小姐你好,需要帮助吗?”
“哦。没什么。”我尴尬的冲他笑笑,穿过了马路跑回了饭店的对面。
我跑到气宇轩昂的饭店的对面。在它傲岸的俯视下,这片街区的一排排的店面都变得很渺小。
饭店的对面有两家酒吧,一靠近酒吧门口我就对里面喧闹的声音很反感。但我不得不走到酒吧门口,因为这里正对着饭店的大门,可以将里面往来进出的人看的清清楚楚。
我不安的往身后的酒吧看了一眼,酒吧的规模远远超过了它的门面,激烈的舞曲隔着老远都听得清楚。喧哗的人声连同光怪陆离的气息,站在酒吧门口就能扑面感受到。
我不用进酒吧。酒吧门口有一长溜的遮阳棚,棚子下面有不少桌椅。我坐在酒吧的外面等着林建明出来就行。
一阵寒风吹来我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背后却是酒吧的热火朝天。
一等就是三个多小时。在寒风中蹲点对现在的我来说已经********,只是酒吧进进出出的男男女女的瞪视让我很不喜欢。奇怪的目光比起此刻我的手脚冰凉更加让我不舒服。
我用上高中时买的米黄色大围巾抱住自己的半个头,或许这样就没有从酒吧出来的男女的好奇的目光的打探。
三三两两进进出出的人,男的多过女的,为数不多的女人们都穿着清一色的短裙,价格不菲的各色靴子,不论胖瘦都露出一截小腿在这天寒地冻里。
我低头看看自己很旧的牛仔裤和有点肮脏的帆布鞋,自己穿得衣服破破烂烂的,别人瞪着我只怕是少不了的,我明白了原因。不过我还是坦然地站在门口。
大概到了十一点多,进出酒吧的人群开始减少,酒吧门口终于寂寥下来,有人将酒吧的大门关上,只留下一扇小门,估计是里面午夜活动要开场了。
我站在暗处冻了四个多小时,渐渐有点不耐烦,跺着已经冻疼的脚在门口来来回回的走,一边呵气一边搓手。街上人声已经寂寥。在这样寒冷的冬夜,我是继续等还是不等?我内心挣扎了一下。
就在这时候,林建明出来了!而且不光是他一个人出来,他还搂着一个女的出来的。
他们出来以后,没有注意到站在黑暗的马路对面的我,而是在灯光璀璨的大饭店门口扬手打车。
在那个女的低头进车的一瞬间,出租车的里的光线和饭店的光亮恰好照亮了她的脸和全身。
怎么会是她?我大吃一惊。
她没戴帽子,穿着一件半长的羽绒服,羽绒服下面是套裙,腿上就穿了一条黑丝,看上去就像夜总会的小姐,脚下还套着一双高跟皮鞋。鞋跟尖的能戳死人。
她还是像当初照片上那么美丽,隔着一条街我都能看见她的烈焰红唇。我曾经以为那张婚纱照上她这么漂亮是ps上去的,但是见了真人发现,还是有不用ps就能漂亮的美女。她低头进车的瞬间我看见她的脸真美,皮肤就像白里透红的玻璃纸。
我刚想拿手机拍下来,但是他们已经双双钻进出租车里绝尘而去。我怎么也没想到居然会是她啊。
她居然和林建明在一起,还在饭店开房,四个小时才出来。虽然我只是见过她的照片和匆忙跑下楼的惊鸿一瞥,不过漂亮的女人总是很难让人忘记,就算对同为女性的我来说也是一样。
听动静他已经上到三楼离我所在的五楼没几步路了,来不及了,我把卡在黑色大锁缝隙间的小刀抽出来。再不躲就来不及了,得迎面撞上。现在只能先离开再说。明天再找机会试一次。
没想到就在我用尽全力把刀子抽出来的一瞬间,“啪”大锁断成了两半,摔在地上。我一把捡起落在地上摔成两半的锁,快速拉开通往顶层的门,当我合上顶层的大门时,“蹭蹭”的皮鞋声音终于到了五楼。这声音到了五楼以后停顿一下后便响起拿钥匙开门的动静。
好险,我在心里说。
我返身上了通往顶楼的楼梯,梯子很短,没走两步,我的头顶便刮过一阵寒风。我终于在11号楼的天台上露了头。
我绕过顶层的水箱,跨过顶层各式各样的管子,来到了顶楼的边缘。往下俯视,正对面就是林建明住的402室。现在对面的楼已经有很多人家亮起了灯。
我缩着脖子,吹着冬日早晨的冷风,才想起来出来的时候太激动,匆匆忙忙的忘记带帽子和围巾了。
在天台上等了一个多小时,冻得我想从上面跳下去的心都有,林建明终于磨磨蹭蹭的出了14号楼。
我看着他往出小区的方向去了,并没有没急着下楼跟上他,而是在天台上看他走哪条路,我看到他出门往左拐了,这才下楼。
离开顶层的时候,我也没忘记给通往天台的门换上自己带的新的挂锁,如果天台的门突然没有了锁,过不了几天人们就会发现,到时候再换把锁我又要重新撬锁。不如换上我带的挂锁,既能掩人耳目又能够让我出入方便。
我下了楼匆匆跟上林建明,其实我估计到他会去哪里,无非就是上班去。我有他上班地点的地址,知道他会赶早班地铁。
这样跟踪了他好几天以后,基本摸清了他的生活规律,早晨六点左右起床,洗漱完以后还要在厨房里忙碌一会估计是自己带饭,所以准备当天的午饭。八点准时出门,九点十分左右到公司上班,他上班的地点是一座非常华丽的大楼,每一个楼层都被租给了不同的公司办公,楼里挤满了外表光鲜亮丽的上班族。
林建明下午六点半下班,晚上七点半以后到家。看起来和普通人无异。谁知道他背地里会是这么一个阴险的小人。
我觉得我就是再侦查一个星期也不会有结果,除了冻成狗以外不会有多大的收获。现在唯一能让我动手的时间就是在早上八点以后到晚上七点这段时间。
二十天的期限很快就会到了。我一定要抓紧时间了。
可我怎么进门呢。门上的锁不比那些外面的挂锁好撬开,一般人家的内锁是很难弄开的,没一点开锁的本领是很难弄开的。我又不会开锁。就算林建明他是一个人住的,可我要砸锁破门还是会惊动左右邻居。
我又惴惴不安的跟踪了林建明几天,没什么突破,直到一个星期六的晚上大概七点多的时候。
我跟踪他穿过一片低矮并且老旧的建筑。我混在拥挤的人潮中,一如往常在跟踪林建明。此刻他一个劲的低着头往前走,步履匆匆像是准备去见什么人。
我随着他穿过商业街、穿过汽车站,居然来到一家五星级酒店的门口。从很远就可以看见这座摩天大楼,大厦的顶部的霓虹灯写着“富豪酒店”几个辉煌的大字。
我在门口徘徊了。抬头看到这家巍峨的五星级饭店,我犹豫着要不要进去,这里的门禁应该挺严的。我迟疑着,这时从里面走出一个打着领结穿着制服的服务生,他问我:“小姐你好,需要帮助吗?”
“哦。没什么。”我尴尬的冲他笑笑,穿过了马路跑回了饭店的对面。
我跑到气宇轩昂的饭店的对面。在它傲岸的俯视下,这片街区的一排排的店面都变得很渺小。
饭店的对面有两家酒吧,一靠近酒吧门口我就对里面喧闹的声音很反感。但我不得不走到酒吧门口,因为这里正对着饭店的大门,可以将里面往来进出的人看的清清楚楚。
我不安的往身后的酒吧看了一眼,酒吧的规模远远超过了它的门面,激烈的舞曲隔着老远都听得清楚。喧哗的人声连同光怪陆离的气息,站在酒吧门口就能扑面感受到。
我不用进酒吧。酒吧门口有一长溜的遮阳棚,棚子下面有不少桌椅。我坐在酒吧的外面等着林建明出来就行。
一阵寒风吹来我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背后却是酒吧的热火朝天。
一等就是三个多小时。在寒风中蹲点对现在的我来说已经********,只是酒吧进进出出的男男女女的瞪视让我很不喜欢。奇怪的目光比起此刻我的手脚冰凉更加让我不舒服。
我用上高中时买的米黄色大围巾抱住自己的半个头,或许这样就没有从酒吧出来的男女的好奇的目光的打探。
三三两两进进出出的人,男的多过女的,为数不多的女人们都穿着清一色的短裙,价格不菲的各色靴子,不论胖瘦都露出一截小腿在这天寒地冻里。
我低头看看自己很旧的牛仔裤和有点肮脏的帆布鞋,自己穿得衣服破破烂烂的,别人瞪着我只怕是少不了的,我明白了原因。不过我还是坦然地站在门口。
大概到了十一点多,进出酒吧的人群开始减少,酒吧门口终于寂寥下来,有人将酒吧的大门关上,只留下一扇小门,估计是里面午夜活动要开场了。
我站在暗处冻了四个多小时,渐渐有点不耐烦,跺着已经冻疼的脚在门口来来回回的走,一边呵气一边搓手。街上人声已经寂寥。在这样寒冷的冬夜,我是继续等还是不等?我内心挣扎了一下。
就在这时候,林建明出来了!而且不光是他一个人出来,他还搂着一个女的出来的。
他们出来以后,没有注意到站在黑暗的马路对面的我,而是在灯光璀璨的大饭店门口扬手打车。
在那个女的低头进车的一瞬间,出租车的里的光线和饭店的光亮恰好照亮了她的脸和全身。
怎么会是她?我大吃一惊。
她没戴帽子,穿着一件半长的羽绒服,羽绒服下面是套裙,腿上就穿了一条黑丝,看上去就像夜总会的小姐,脚下还套着一双高跟皮鞋。鞋跟尖的能戳死人。
她还是像当初照片上那么美丽,隔着一条街我都能看见她的烈焰红唇。我曾经以为那张婚纱照上她这么漂亮是ps上去的,但是见了真人发现,还是有不用ps就能漂亮的美女。她低头进车的瞬间我看见她的脸真美,皮肤就像白里透红的玻璃纸。
我刚想拿手机拍下来,但是他们已经双双钻进出租车里绝尘而去。我怎么也没想到居然会是她啊。
她居然和林建明在一起,还在饭店开房,四个小时才出来。虽然我只是见过她的照片和匆忙跑下楼的惊鸿一瞥,不过漂亮的女人总是很难让人忘记,就算对同为女性的我来说也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