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发售前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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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玛吉又有新东西出来了,听说是一台微型计算机。¥♀八¥♀八¥♀读¥♀书,.2≠3.o◆这个消息像风一样吹遍了整个香港的电子工业界。
产业大分工的情况下,企业之间几乎是没有秘密可言,那个企业要做什么,做到那种程度了,只要有心都能打听到,除非企业能把生产上的每一个环节都做到密不透风,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对于这种情况李怡炫也难得去管,因为他知道在产业大分工模式下,无论是你是处于产业链的上游还是下游,工厂与工厂之间的关系早已从原来的上下级关系,变成了平等合作的关系。
a工厂不光为b工厂做配套,做代工,同时也在为c、d、e、f工厂做代工。在大家都是平等情况下,你没法像对待自己的下属那样去要求对方什么,德玛吉毕竟不是像ibm、三星、现代、索尼那样的垄断托拉斯企业,况且李怡炫也不打算把德玛吉做这样的企业,因为这样的企业平时的维护营运成本实在是太高了。
现代企业的管理模式都是做产业链,技术实力雄厚的企业向其他企业进行有限的技术输出的方式,从而形成自己的产业联盟,自己只要抓住了最关键的几个节点,就不用担心自己的核心技术泄露,与托拉斯模式相比,这种方法要省事省力许多。
这种产业链模式又叫康采恩模式,企业与企业之间是一种相互合作而又平等的利益共同体。这种模式诞生于19世纪末期,在20世纪初期才在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形成。它的产生和发展,控制着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银行资本与工业资本融合为金融资本的重要特点,因此这种模式又被称作国/家/资/本/主/义。
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特别是二战结束以后,人们逐渐发觉这种国/家/资/本/主/义/发展模式下,所付出的代价任然是高得离谱,而且它并不能解决人类在社会生产中所面临的所有问题,反而这种模式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又阻碍了人类科技文明的进步,康采恩规模越大,科技的进步就越小,甚至还会出现科技倒退的情况。
康采恩模式最大的弊端就是会产生阶级固化,让人们特别是生活在底层人们失去了上升的通道,他们努力奋斗了一辈子,结果到头来却发现,自己还是一无所有,没有房子、没有车子,交不起孩子的学费、付不起医疗费,甚至死了以后连一块墓地都买不起。
在这样的国家经济模式下,生活在底层的人们对未来会产生绝望,于是就有各种闹,像60年代以法国为首的欧洲资本主义国家发生的大规模的红色主义运动和美国六七十年代发生的反战运动,都是对康采恩模式也就是国家资本主义不满的一种表达。
也就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下,有人提出了一种新经济模式,那就是美国历史上有名的《拜杜法案》,它的出现改变了美国的经济模式,更是改变了全世界。
在《拜杜法案》制定之前,由政府资助的科研项目产生的专利权,一直由政府拥有,或者这个国家百分之八十的专利都掌握在少数几个大财团的手里。
美国参议院拜杜向美国国会提出,一个国家的科技进步,不能仅靠少数几个垄断财阀,而应该要让广大的民众参与进去,去推动科技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特别是那些高校。
于是就诞生了著名的《拜杜法案》。那《拜杜法案》的核心是什么?就是美国政府每年会资助美国的高校进行科研研究,凡是美国政府资助的科研研究,它所出来的科研成果可以卖给企业,但是它被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当我卖给你的时候,这个科技成果的发明权,任然在大学和教授手上,企业可以拿去用。
用的时候,当这项技术变成了一产品,在市场上进行销售的时候,销售额中的一部分利润再交给大学。
这就改变了什么呢?彻底的改变了专利的利益分配属性,假设说a君发明了一个专利,在《拜杜法案》出来之前,b要拿出很大一笔钱出来,才能够把这个专利买走。
《拜杜法案》出来以后,a君研究出来的专利,b即便是个中小企业,但只要花上五十万美金或者是一百万美金就能买到a君的专利使用权。
21世纪的美国普遍的大学教授出卖专利,都是在五十万到一百万美金之间,中小企业花一个不太大的数字就能把这项专利买走,然后呢,中小企业买来之后,在这项技术上进行研究,把它变成商品,当产品卖出去获得利润以后,再把其中的2%到3%返还给大学机构或者是教授本人。(具体给谁看专利的所属权归谁)
《拜杜法案》造成的直接结果就是,很多的中小企业迅速的和广大的高校的这些研究人员和教授进行一次结盟,他们从此以后成为了美国技术创新的一个最核心的动力。
《拜杜法案》的出现,又那些垄断性寡头企业的头上,转移到了中小企业的手上。
这就造成一个从来没有的现象,一个企业有没有未来,不是看他的规模有多大,而是要看他手里掌握着多少的核心技术,只要你手里握着核心技术,哪怕这家企业小得不能再小,哪怕这家企业小到哪怕只有不到10名的员工,它依然能活得很滋润,像后世的高通、arm、英伟达就是这样的典型。
如果你没有掌握核心技术,哪怕这家企业的规模再大,也难逃败亡的命运,因此从那以后,传统的康采恩和托拉斯企业模式开始分崩瓦解,取而代之的是小而精的企业模式,也就是说企业不需要做得像恐龙那般大,哪怕我很小,但只要我够专、够精,我就是这个行业里的霸主。
专精某一项领域取代了原先企业什么行业都要参一脚的经营模式,而这正是李怡炫领导的德玛吉在香港正在做的。
在机器人电子工程师的协助下,德玛吉把pc电脑的部件进行了分化,把电脑分为cpu、主板、硬盘、键盘、机箱、风扇、电源、显卡、内存条等好几十项,然后再把那些配套供应商企业给召集到一起,按照他们各自的特长,把这些子项目外包给他们,并派出机器人工程师到他们工厂进行生产技术指导,好让电脑的各个部件能完全符合德玛吉的标准。
由于香港和台湾的技术实力有限,因此产品在外包给他们的同时,一些无关紧要的技术的输出就成了必然,西蒙尼对李怡炫的做法非常不解,为什么要把技术给他们,自己留着不是更好吗?
对于这种典型的托拉斯垄断想法,李怡炫也难得去解释,只是淡淡的说得:“你以后就会明白的。”
在机器人工程师的指导下,仅仅只用了半个月第一批一百台个人电脑就生产出来了,然后公司里的每一位文职人员都给配了一台,这时候电子表格的威力开始显现出来。
大家由于是第一次接触电脑这种新鲜事物,因此在使用过程中难免会发生错误,对这一切李怡炫都给予了极大的包容,不但不处罚他们,还鼓励他们积极试错,找出当中的漏洞,并承若找出一个漏洞有奖励。
这样不计成本的支持下,连续高强度的不停试验,还真发现了几处bug,经过软件工程师重新修改之后,就再也找不到任何问题了,毕竟在后世电子表格软件的技术已经是很成熟了,想要找出漏洞的确很难。
看着这套最终完成版的电子表格软件,李怡炫对西蒙尼说道:“与那些电脑制造商再接触一下吧,看他们愿不愿意生产,如果还是不愿意,我们就只好单干了。”
原先酷睿cpu出来之后,德玛吉的推销员就到处向美国的电脑生产商推销,但没有一家公司愿意采购它。
原本李怡炫是以为下面的人不努力,但后来发现事情根本就不是他想的那样,究其原因是那些电脑公司用惯了cisc处理器,而酷睿虽然可以兼容公司x86的双核芯处理器,但它终究是一款risc,面对一款全新的处理器,那些个人电脑商根本就无所适从。
他们不知道该如何围绕酷睿这款risc处理器来设计电脑,如果使用它,他们以前所积累的围绕在cisc处理器研发的电脑技术,将会全部被清零,必须得从头开始,这对他们来说会面临很大的技术风险。
就算他们不怕风险,但市场风险也是他们不得不考虑的一个现实问题,玩意市场不接受怎么办?这些个人电脑制造商还不是后来的电脑巨头,他们全都是本小利薄,经不起任何的风浪,如果把赌注全都压上去,一旦失败,所面临的就是破产倒闭的一条路,因此,就算德玛吉的推销人员是如何的口灿莲花,他们就是纹丝不动。
有鉴于此,李怡炫只好亲自解决个人电脑技术,然后再像历史上的高通公司一样,做一个技术方案服务商,让他们自己去生产,自己只卖芯片和收取一定比例的专利费就行了,这样的好处可以省去高昂的零售渠道建设成本,让那些终端商自己去建立销售终端,自己只管坐在家里收钱就行了。
这种模式实际上是最适合目前的德玛吉,为了建立自己的飞机销售和维修渠道,这两年下来李怡炫已经花费了太多的资金在里面,不想再为这个零售终端花费哪怕是一分钱。
而且就算你花费巨额资金建立了完善的零售终端也没什么用,最多也就是辉煌个一二十年的时间,随着互联网和电商的到来,谁tm还去逛实体店啊!建了也是浪费钱。
西蒙尼想了想说:“我没有反对意见,但有一点我要提醒一下boss,我们的电子表格软件会面临泄露的可能性。”
“你是说,他们看了以后还是不要,然后自己找人编写一套类似的电子表格软件?”
西蒙尼点了点。
李怡炫眉头皱了起来,西蒙尼说的这种情况不是没有可能,历史上这样的案例就不乏少数,最典型的就属高通和联发科。
当初高通在世纪各地到处推销cdma方案时,联发科就谎称对cdma感兴趣,说要做一名移动终端制造商,其实他们盯上的是高通的cpu,然后以做样品的名义,从高通公司搞来了几块cpu,就日夜不停的进行破解研究。
当联发科彻底搞明白的时候,就耍了个小花招,打了个专利的擦边球,因为高通的cpu并不是他们完全自己开发的,其实高通也是从arm公司买来cpu基础专利,并再次基础上开发出来的。
于是一场偷鸡计划开始了,联发科也从arm公司买来了arm处理器的基础专利,然后又从德州仪器公司买来基带芯片的基础专利,接着借鉴高通cpu的模式,并把两者给融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全新的处理器。
联发科很鸡贼,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联发科知道自己与高通相比,在技术上肯定是比不过高通的,于是他就不往cdma上发展,直往gsm上发展,然后向大陆的企业销售,并未他们提供技术解决方案。
中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山寨就此诞生了。
当高通公司忙着在欧美地区跑马圈地的时候,熟不知联发科也忙着在中国市场跑马圈地。
2003年,当全国人民忙着对付**时,就在与香港一河之隔的深/圳市,大街上所有的电子商铺柜台里,都摆满了由当地小作坊生产,没有取得电信牌照的“非法”,这些”非法“从cpu到基板,所有的技术都是联发科提供的。
当后来高通反应过来时,中国又制定了自己的3g移动通讯标准td-,联发科又顺时推出符合中国标准的,这个时候,面对已经彻底做大的联发科,高通已是毫无办法了。
打官司吧,宝岛和中国大陆政府肯定不会向着高通,因为当初中国向这些国际通讯巨头索要技术的时候,他们都没有给,联发科的出现正好打断了他们对中国市场的垄断,给国产赢来了发展机会,保护还来不及呢,怎么可能真的按照国际专利法处罚联发科呢?
这就是联发科鸡贼的地方,他比htc聪明,从一开始联发科的高层就有很清晰的认识,自己的市场是在大陆而不是在欧美,而htc就错过了在大陆发展的最佳时机,去开拓什么欧美市场,结果遭到以苹果、摩托罗拉、因特尔、amd为首的美国几大巨头的联合绞杀,所用的手段就是所谓的专利侵权。
乔布斯甚至还在媒体上叫嚣,要侵吞htc。
德玛吉又有新东西出来了,听说是一台微型计算机。¥♀八¥♀八¥♀读¥♀书,.2≠3.o◆这个消息像风一样吹遍了整个香港的电子工业界。
产业大分工的情况下,企业之间几乎是没有秘密可言,那个企业要做什么,做到那种程度了,只要有心都能打听到,除非企业能把生产上的每一个环节都做到密不透风,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对于这种情况李怡炫也难得去管,因为他知道在产业大分工模式下,无论是你是处于产业链的上游还是下游,工厂与工厂之间的关系早已从原来的上下级关系,变成了平等合作的关系。
a工厂不光为b工厂做配套,做代工,同时也在为c、d、e、f工厂做代工。在大家都是平等情况下,你没法像对待自己的下属那样去要求对方什么,德玛吉毕竟不是像ibm、三星、现代、索尼那样的垄断托拉斯企业,况且李怡炫也不打算把德玛吉做这样的企业,因为这样的企业平时的维护营运成本实在是太高了。
现代企业的管理模式都是做产业链,技术实力雄厚的企业向其他企业进行有限的技术输出的方式,从而形成自己的产业联盟,自己只要抓住了最关键的几个节点,就不用担心自己的核心技术泄露,与托拉斯模式相比,这种方法要省事省力许多。
这种产业链模式又叫康采恩模式,企业与企业之间是一种相互合作而又平等的利益共同体。这种模式诞生于19世纪末期,在20世纪初期才在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形成。它的产生和发展,控制着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银行资本与工业资本融合为金融资本的重要特点,因此这种模式又被称作国/家/资/本/主/义。
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特别是二战结束以后,人们逐渐发觉这种国/家/资/本/主/义/发展模式下,所付出的代价任然是高得离谱,而且它并不能解决人类在社会生产中所面临的所有问题,反而这种模式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又阻碍了人类科技文明的进步,康采恩规模越大,科技的进步就越小,甚至还会出现科技倒退的情况。
康采恩模式最大的弊端就是会产生阶级固化,让人们特别是生活在底层人们失去了上升的通道,他们努力奋斗了一辈子,结果到头来却发现,自己还是一无所有,没有房子、没有车子,交不起孩子的学费、付不起医疗费,甚至死了以后连一块墓地都买不起。
在这样的国家经济模式下,生活在底层的人们对未来会产生绝望,于是就有各种闹,像60年代以法国为首的欧洲资本主义国家发生的大规模的红色主义运动和美国六七十年代发生的反战运动,都是对康采恩模式也就是国家资本主义不满的一种表达。
也就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下,有人提出了一种新经济模式,那就是美国历史上有名的《拜杜法案》,它的出现改变了美国的经济模式,更是改变了全世界。
在《拜杜法案》制定之前,由政府资助的科研项目产生的专利权,一直由政府拥有,或者这个国家百分之八十的专利都掌握在少数几个大财团的手里。
美国参议院拜杜向美国国会提出,一个国家的科技进步,不能仅靠少数几个垄断财阀,而应该要让广大的民众参与进去,去推动科技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特别是那些高校。
于是就诞生了著名的《拜杜法案》。那《拜杜法案》的核心是什么?就是美国政府每年会资助美国的高校进行科研研究,凡是美国政府资助的科研研究,它所出来的科研成果可以卖给企业,但是它被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当我卖给你的时候,这个科技成果的发明权,任然在大学和教授手上,企业可以拿去用。
用的时候,当这项技术变成了一产品,在市场上进行销售的时候,销售额中的一部分利润再交给大学。
这就改变了什么呢?彻底的改变了专利的利益分配属性,假设说a君发明了一个专利,在《拜杜法案》出来之前,b要拿出很大一笔钱出来,才能够把这个专利买走。
《拜杜法案》出来以后,a君研究出来的专利,b即便是个中小企业,但只要花上五十万美金或者是一百万美金就能买到a君的专利使用权。
21世纪的美国普遍的大学教授出卖专利,都是在五十万到一百万美金之间,中小企业花一个不太大的数字就能把这项专利买走,然后呢,中小企业买来之后,在这项技术上进行研究,把它变成商品,当产品卖出去获得利润以后,再把其中的2%到3%返还给大学机构或者是教授本人。(具体给谁看专利的所属权归谁)
《拜杜法案》造成的直接结果就是,很多的中小企业迅速的和广大的高校的这些研究人员和教授进行一次结盟,他们从此以后成为了美国技术创新的一个最核心的动力。
《拜杜法案》的出现,又那些垄断性寡头企业的头上,转移到了中小企业的手上。
这就造成一个从来没有的现象,一个企业有没有未来,不是看他的规模有多大,而是要看他手里掌握着多少的核心技术,只要你手里握着核心技术,哪怕这家企业小得不能再小,哪怕这家企业小到哪怕只有不到10名的员工,它依然能活得很滋润,像后世的高通、arm、英伟达就是这样的典型。
如果你没有掌握核心技术,哪怕这家企业的规模再大,也难逃败亡的命运,因此从那以后,传统的康采恩和托拉斯企业模式开始分崩瓦解,取而代之的是小而精的企业模式,也就是说企业不需要做得像恐龙那般大,哪怕我很小,但只要我够专、够精,我就是这个行业里的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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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机器人电子工程师的协助下,德玛吉把pc电脑的部件进行了分化,把电脑分为cpu、主板、硬盘、键盘、机箱、风扇、电源、显卡、内存条等好几十项,然后再把那些配套供应商企业给召集到一起,按照他们各自的特长,把这些子项目外包给他们,并派出机器人工程师到他们工厂进行生产技术指导,好让电脑的各个部件能完全符合德玛吉的标准。
由于香港和台湾的技术实力有限,因此产品在外包给他们的同时,一些无关紧要的技术的输出就成了必然,西蒙尼对李怡炫的做法非常不解,为什么要把技术给他们,自己留着不是更好吗?
对于这种典型的托拉斯垄断想法,李怡炫也难得去解释,只是淡淡的说得:“你以后就会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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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李怡炫是以为下面的人不努力,但后来发现事情根本就不是他想的那样,究其原因是那些电脑公司用惯了cisc处理器,而酷睿虽然可以兼容公司x86的双核芯处理器,但它终究是一款risc,面对一款全新的处理器,那些个人电脑商根本就无所适从。
他们不知道该如何围绕酷睿这款risc处理器来设计电脑,如果使用它,他们以前所积累的围绕在cisc处理器研发的电脑技术,将会全部被清零,必须得从头开始,这对他们来说会面临很大的技术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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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模式实际上是最适合目前的德玛吉,为了建立自己的飞机销售和维修渠道,这两年下来李怡炫已经花费了太多的资金在里面,不想再为这个零售终端花费哪怕是一分钱。
而且就算你花费巨额资金建立了完善的零售终端也没什么用,最多也就是辉煌个一二十年的时间,随着互联网和电商的到来,谁tm还去逛实体店啊!建了也是浪费钱。
西蒙尼想了想说:“我没有反对意见,但有一点我要提醒一下boss,我们的电子表格软件会面临泄露的可能性。”
“你是说,他们看了以后还是不要,然后自己找人编写一套类似的电子表格软件?”
西蒙尼点了点。
李怡炫眉头皱了起来,西蒙尼说的这种情况不是没有可能,历史上这样的案例就不乏少数,最典型的就属高通和联发科。
当初高通在世纪各地到处推销cdma方案时,联发科就谎称对cdma感兴趣,说要做一名移动终端制造商,其实他们盯上的是高通的cpu,然后以做样品的名义,从高通公司搞来了几块cpu,就日夜不停的进行破解研究。
当联发科彻底搞明白的时候,就耍了个小花招,打了个专利的擦边球,因为高通的cpu并不是他们完全自己开发的,其实高通也是从arm公司买来cpu基础专利,并再次基础上开发出来的。
于是一场偷鸡计划开始了,联发科也从arm公司买来了arm处理器的基础专利,然后又从德州仪器公司买来基带芯片的基础专利,接着借鉴高通cpu的模式,并把两者给融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全新的处理器。
联发科很鸡贼,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联发科知道自己与高通相比,在技术上肯定是比不过高通的,于是他就不往cdma上发展,直往gsm上发展,然后向大陆的企业销售,并未他们提供技术解决方案。
中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山寨就此诞生了。
当高通公司忙着在欧美地区跑马圈地的时候,熟不知联发科也忙着在中国市场跑马圈地。
2003年,当全国人民忙着对付**时,就在与香港一河之隔的深/圳市,大街上所有的电子商铺柜台里,都摆满了由当地小作坊生产,没有取得电信牌照的“非法”,这些”非法“从cpu到基板,所有的技术都是联发科提供的。
当后来高通反应过来时,中国又制定了自己的3g移动通讯标准td-,联发科又顺时推出符合中国标准的,这个时候,面对已经彻底做大的联发科,高通已是毫无办法了。
打官司吧,宝岛和中国大陆政府肯定不会向着高通,因为当初中国向这些国际通讯巨头索要技术的时候,他们都没有给,联发科的出现正好打断了他们对中国市场的垄断,给国产赢来了发展机会,保护还来不及呢,怎么可能真的按照国际专利法处罚联发科呢?
这就是联发科鸡贼的地方,他比htc聪明,从一开始联发科的高层就有很清晰的认识,自己的市场是在大陆而不是在欧美,而htc就错过了在大陆发展的最佳时机,去开拓什么欧美市场,结果遭到以苹果、摩托罗拉、因特尔、amd为首的美国几大巨头的联合绞杀,所用的手段就是所谓的专利侵权。
乔布斯甚至还在媒体上叫嚣,要侵吞h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