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地下黑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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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早上,有人敲开了他的房门。
敲门的是这间小旅店的主人,他的脸色看起来并不好看。
当然,对于一个欠费的店客,而且怎么看都没有多少还款能力的店客来说,旅店主人的心情很难好起来。
林越无奈,身为堂堂林家三少,他何曾为钱的事情发过愁?
但是他现在的身份是孤身潜逃的联邦通缉犯,身上揣着几万十几万的联邦币,显然是非常不合理的行为。
他身上一共只有五千多的联邦币,这就是他的启动资金。
结果刚在这里住了几天,就剩下了三千多。
“可以,再宽限几天吗?”他皱着眉头问道。
“不行!这样我会越赔越多。”面生横肉,有些黝黑肤色的胖店主很坚决的摇着头:“必须结清现在欠我的!如果实在没还款能力……”
他的目光,望向了他背后的夜翎刃,目光之中有着一丝狂热与贪婪。
以他的在无墟城生存多年的眼光来看,这柄武器绝对是价值不菲,光是上面那颗幽能宝石,就起码值个几十万。
而且从那武器偶尔透露出的一丝寒光来看,这柄武器的整体,恐怕也是价值不菲的昂贵金属。
有些事情,不需要直言,只需要一些眼神就可以了。
店主的眼神还没有看够,就发现有人挡住了他的视线,一只修长有力的手掌,死死的卡住他的脖子,单手将他硬生生双脚提离了地面。
“再看,我就挖了你的眼睛。”
经历过生死战场的林越,这一刻双眼没有丝毫怜悯,阴冷的双眼跟声音像极了受伤的野兽。
武器是武者的第二生命,任何想要谋夺别人武器的行为,都会被武者视作生死大敌。
店主脸色被憋得涨红,双腿在空中连连乱踢,脑袋更是点个不停。
很是不屑的将店主重重的丢在地上,看着他那咳嗽不断的样子,林越再次说道:“老子连联邦的警察跟军人都敢杀,别说你了。”
店主趴在地上,双手不停的揉搓着脖子,他也见过不少凶狠的亡命之徒。平日里,对那些亡命之徒也照样敢呼来喝去。
但是面对这个三十许的阴冷汉子的时候,他总是不由自主地感觉到颤栗,那双眼睛,冷漠而疯狂,他在这双眼睛的主人面前,就像是被毒蛇盯住的青蛙,随时可能有致命危险。
一种从内心深处涌出的陌生和畏惧缓缓浮现出来。站在眼前这个男人面前,他感觉自己甚至比蚂蚁还要弱小。一旦这个男人的手臂稍微用力一点挥动,不小心碰到自己,都有可能误杀自身。
这是一种无时无刻的危机感和战栗感,就算单单只是和这个男人面对面,就是一种随时可能致命的恐怖。
支吾了片刻,店主才沮丧地说了一句:“那也不能欠钱吧,无墟城有无墟城的规矩……”
林越皱着眉头,这的确是个问题。
在混乱的地方,也是有规矩存在的,除非实力强大到可以无视规矩,否则只能遵守规矩。
林越扫视了一下,这家店里的伙计们实力不强,多数都在流星级,他可以轻而易举的将这里所有人都斩尽杀绝,但是造成的影响是恶劣的,没人喜欢同不守规矩的人打交道。
这样,想混进某个组织打探威利斯的消息,可就困难了。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放之宇宙皆不破的定律。
他不耐烦的说道:“那怎么办?你也知道,老子一路逃亡,所有的钱差不多都用来逃命了,现在手头紧,拿不出钱来。”
“您是高手,可以去‘血腥都市’啊,那里捞钱可是非常的方便。”
店主连忙凑上前去,谄媚的笑道。
“血腥都市?哪里是什么地方?”
虽然从资料里,林越早就知道这个“血腥都市”是什么,但是一个初入荒野的“菜鸟”,他恰到好处的表现出了自己的疑惑。
演戏嘛,一定要演全套。
……
血腥都市,无墟城几大地下黑帮之一骷髅社的地盘,表面上是一间酒吧,但是在地下,却是集赌场,风月场,地下拳坛于一体的销金窟。
这里,一切都是正规化,系统化的。
只是,这里的正规,对于联邦的法律来说是违禁的。
血腥都市的位置,距离店主的旅店位置并不算远,大约只有半小时的路程,这也是林越选择这里作为住处的原因,就是为了最方便的能够进入到这个环境里。一辆破旧的面包车,经过了一家酒吧的门口,一个满脸横肉的微胖男人从车上下来,点头哈腰的向后下来的一名黑衣男人说着什么,随后那名黑衣人迟疑了一下,飞快的从门口走了过去。
从门口昏暗的红色灯光可以依稀的分辨这个人的面目,黑色的长发批散在肩头,黄色的皮肤,挺直的鼻梁,坚毅的嘴唇,然后就是一双透露出冷冷光芒的眼睛。
因为任务缘故,林越早在进入无墟城之前,就对面部进行了伪装,他现在这个样子,俨然就是一名三十多岁的流浪武士,哪怕是相熟悉的人看到他,也不会把面前这个人和那个风度翩翩,却又带着一些痞气的林家三少联系在一起。
大概一米八五的身材有点单薄,紧紧的裹在了一件黑色的皮大衣内,衣领竖起,让人无法确切的认出他来。
上了楼梯之后,越往上走,那种快速重低颤音就越明显,震的人五脏六腑都伴随着节奏猛烈翻滚。林越很不喜欢这种地方,他虽然喜欢看热闹,但是真的很反感这种能遮蔽五官六识的烟花场所,而人一反感,也就越容易暴躁。
倒是店老板,他似乎是个久经沙场的老手,根本不需要人带领,轻车熟路的就走到了人头攒动的大舞池。
一进到这个黑漆漆的地方,林越立刻感觉自己的耳朵都要聋了,而且这里的空气中混杂着一种异常古怪的味道,烟味、酒味、男人女人身上的荷尔蒙味,还有毒品等等的味道混杂在一起,给人一种光怪陆离的错觉。
但是哪怕是隔着厚厚的房屋墙壁,对于他这种武感超绝的人来说,也还是很容易感觉到大楼内传来的血腥杀气。
“这里就是‘血腥都市’?”
林越冷着脸,目光扫视四周。
“是的大人。”
那名店主点头哈腰的说道。
“带我去吧。”
林越实在不喜欢这里的空气。
“大人,跟我来。”
店主明显不是第一次来到这里了,他带着林越左拐右拐,很快就来到了地下的一间屋子,这屋子是一个大厅,很大,陈设比较华丽,门口摆着一张桌子,拦住了入口,一个梳着寸头,手臂上纹着一条毒蛇的年轻男人正坐在桌前。
“朗克大人,我带来一个朋友,要报名参加地下拳赛。”
地下拳赛,有实力和自信的人可以报名参赛,每一场比赛的胜者,能得到丰厚的奖金,失败者也可以得到微薄的酬劳。但这种格斗相当凶险,生死不论,死亡事件几乎每天都会发生。
胖胖的店主迈着轻快的步伐走来到前台处,双臂趴在前台的桌子上对这个男人说道。
“啊……巴图,是你这混蛋。”
年轻人不耐烦的抬头看了一眼林越,便再也没有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他的身上,低头打开保险箱寻找着号码牌。
对于这种年纪轻轻,以为自己有两把刷子就敢来血腥疯狂的人,她已经见过太多太多了。
如果除了打斗,没有什么其他的特长,那么在无墟城里生存,就只有进入血腥疯狂这一类的地方,以求赚取金钱时,被各地大佬手下的军探看重,进而一步登天过上更好的日子。
“这里有什么规矩么?”
林越沙哑着声音问道,声音就像金属摩擦,充满铿锵之音。
年轻人懒洋洋地指了指门口的木牌,林越一看,牌子上面写得很清楚。竞技场格斗赛按等级分三档,低阶赛场、中阶赛场、高阶赛场,越高级奖金越高。连胜或者挑战连胜的奖金也会增加,按规则分还有空手和武器的区别,最下方特别注明:生死自负。
年轻人朗克见他看完了规则,说道:“如果确定要参加,现在把姓名、实力层次报给我,一般三天之内会安排你比赛,可以到竞技场外的公告栏看自己的参赛场次。如果敢谎报实力或者是胆怯逃跑,将会受到阿克劳斯大人的严惩。”
阿克劳斯,血腥都市的负责人,骷髅社三位头领之一。
“我确定要报名,名字……就叫‘冥’好了。”林越点了点头
“叫什么都无所谓,除非你能活着参加三场以上的竞技,否则名字对你没有任何意义,也不会有人记住一具尸体叫什么,以后你就是六十四号。记得注意看竞技场外的公告栏,比赛一般前两天发出通知,都是晚上开始,不要错过了时间。”
林越不可察觉的皱眉,“三天……”
就在这时,一个侍应生慌慌张张地跑来说道:“不好了,朗克大人,下一场和‘疯子’沙克对战的五十二号不见了。”
“什么!”朗克吃了一惊:“这家伙难道是畏惧疯子沙克的凶名,逃跑了?阿克劳斯大人知道了吗?”
侍应生着急地答道:“阿克劳斯大人已经派人去追杀五十二号了,只是马上就要最后一场了,该怎么办?”
最后一场一般都是重头戏,下注也最多,如果比赛取消,竞技场的损失会很大,声望也会下降。
“阿克劳斯大人手下是不会留活口的,”朗克露出苦恼之色,眼珠一转,落在了刚报名的林越身上,说道:“六十四号,你的机会来了,现在有一场比赛正好少个人,如果你获胜,可以得到双倍的奖金!”
从五十二号逃走和战胜对手能得双倍奖金的情况来看,这个疯子沙克的实力肯定相当强悍,
胖胖的店主顿时脸缩成了一团,面露苦色。
疯子沙克可是凶名昭著,万一这个人被打死了,他岂不是连本都收不回来?
还有那把战刀……也不知道被他藏到什么地方去了。
“怎么样,作出决定没有?”
林越眯起了眼睛,嘴角勾勒出一抹冷酷的弧度。
“我同意。”
一股冰冷而又凶戾的气息豁然爆发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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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早上,有人敲开了他的房门。
敲门的是这间小旅店的主人,他的脸色看起来并不好看。
当然,对于一个欠费的店客,而且怎么看都没有多少还款能力的店客来说,旅店主人的心情很难好起来。
林越无奈,身为堂堂林家三少,他何曾为钱的事情发过愁?
但是他现在的身份是孤身潜逃的联邦通缉犯,身上揣着几万十几万的联邦币,显然是非常不合理的行为。
他身上一共只有五千多的联邦币,这就是他的启动资金。
结果刚在这里住了几天,就剩下了三千多。
“可以,再宽限几天吗?”他皱着眉头问道。
“不行!这样我会越赔越多。”面生横肉,有些黝黑肤色的胖店主很坚决的摇着头:“必须结清现在欠我的!如果实在没还款能力……”
他的目光,望向了他背后的夜翎刃,目光之中有着一丝狂热与贪婪。
以他的在无墟城生存多年的眼光来看,这柄武器绝对是价值不菲,光是上面那颗幽能宝石,就起码值个几十万。
而且从那武器偶尔透露出的一丝寒光来看,这柄武器的整体,恐怕也是价值不菲的昂贵金属。
有些事情,不需要直言,只需要一些眼神就可以了。
店主的眼神还没有看够,就发现有人挡住了他的视线,一只修长有力的手掌,死死的卡住他的脖子,单手将他硬生生双脚提离了地面。
“再看,我就挖了你的眼睛。”
经历过生死战场的林越,这一刻双眼没有丝毫怜悯,阴冷的双眼跟声音像极了受伤的野兽。
武器是武者的第二生命,任何想要谋夺别人武器的行为,都会被武者视作生死大敌。
店主脸色被憋得涨红,双腿在空中连连乱踢,脑袋更是点个不停。
很是不屑的将店主重重的丢在地上,看着他那咳嗽不断的样子,林越再次说道:“老子连联邦的警察跟军人都敢杀,别说你了。”
店主趴在地上,双手不停的揉搓着脖子,他也见过不少凶狠的亡命之徒。平日里,对那些亡命之徒也照样敢呼来喝去。
但是面对这个三十许的阴冷汉子的时候,他总是不由自主地感觉到颤栗,那双眼睛,冷漠而疯狂,他在这双眼睛的主人面前,就像是被毒蛇盯住的青蛙,随时可能有致命危险。
一种从内心深处涌出的陌生和畏惧缓缓浮现出来。站在眼前这个男人面前,他感觉自己甚至比蚂蚁还要弱小。一旦这个男人的手臂稍微用力一点挥动,不小心碰到自己,都有可能误杀自身。
这是一种无时无刻的危机感和战栗感,就算单单只是和这个男人面对面,就是一种随时可能致命的恐怖。
支吾了片刻,店主才沮丧地说了一句:“那也不能欠钱吧,无墟城有无墟城的规矩……”
林越皱着眉头,这的确是个问题。
在混乱的地方,也是有规矩存在的,除非实力强大到可以无视规矩,否则只能遵守规矩。
林越扫视了一下,这家店里的伙计们实力不强,多数都在流星级,他可以轻而易举的将这里所有人都斩尽杀绝,但是造成的影响是恶劣的,没人喜欢同不守规矩的人打交道。
这样,想混进某个组织打探威利斯的消息,可就困难了。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放之宇宙皆不破的定律。
他不耐烦的说道:“那怎么办?你也知道,老子一路逃亡,所有的钱差不多都用来逃命了,现在手头紧,拿不出钱来。”
“您是高手,可以去‘血腥都市’啊,那里捞钱可是非常的方便。”
店主连忙凑上前去,谄媚的笑道。
“血腥都市?哪里是什么地方?”
虽然从资料里,林越早就知道这个“血腥都市”是什么,但是一个初入荒野的“菜鸟”,他恰到好处的表现出了自己的疑惑。
演戏嘛,一定要演全套。
……
血腥都市,无墟城几大地下黑帮之一骷髅社的地盘,表面上是一间酒吧,但是在地下,却是集赌场,风月场,地下拳坛于一体的销金窟。
这里,一切都是正规化,系统化的。
只是,这里的正规,对于联邦的法律来说是违禁的。
血腥都市的位置,距离店主的旅店位置并不算远,大约只有半小时的路程,这也是林越选择这里作为住处的原因,就是为了最方便的能够进入到这个环境里。一辆破旧的面包车,经过了一家酒吧的门口,一个满脸横肉的微胖男人从车上下来,点头哈腰的向后下来的一名黑衣男人说着什么,随后那名黑衣人迟疑了一下,飞快的从门口走了过去。
从门口昏暗的红色灯光可以依稀的分辨这个人的面目,黑色的长发批散在肩头,黄色的皮肤,挺直的鼻梁,坚毅的嘴唇,然后就是一双透露出冷冷光芒的眼睛。
因为任务缘故,林越早在进入无墟城之前,就对面部进行了伪装,他现在这个样子,俨然就是一名三十多岁的流浪武士,哪怕是相熟悉的人看到他,也不会把面前这个人和那个风度翩翩,却又带着一些痞气的林家三少联系在一起。
大概一米八五的身材有点单薄,紧紧的裹在了一件黑色的皮大衣内,衣领竖起,让人无法确切的认出他来。
上了楼梯之后,越往上走,那种快速重低颤音就越明显,震的人五脏六腑都伴随着节奏猛烈翻滚。林越很不喜欢这种地方,他虽然喜欢看热闹,但是真的很反感这种能遮蔽五官六识的烟花场所,而人一反感,也就越容易暴躁。
倒是店老板,他似乎是个久经沙场的老手,根本不需要人带领,轻车熟路的就走到了人头攒动的大舞池。
一进到这个黑漆漆的地方,林越立刻感觉自己的耳朵都要聋了,而且这里的空气中混杂着一种异常古怪的味道,烟味、酒味、男人女人身上的荷尔蒙味,还有毒品等等的味道混杂在一起,给人一种光怪陆离的错觉。
但是哪怕是隔着厚厚的房屋墙壁,对于他这种武感超绝的人来说,也还是很容易感觉到大楼内传来的血腥杀气。
“这里就是‘血腥都市’?”
林越冷着脸,目光扫视四周。
“是的大人。”
那名店主点头哈腰的说道。
“带我去吧。”
林越实在不喜欢这里的空气。
“大人,跟我来。”
店主明显不是第一次来到这里了,他带着林越左拐右拐,很快就来到了地下的一间屋子,这屋子是一个大厅,很大,陈设比较华丽,门口摆着一张桌子,拦住了入口,一个梳着寸头,手臂上纹着一条毒蛇的年轻男人正坐在桌前。
“朗克大人,我带来一个朋友,要报名参加地下拳赛。”
地下拳赛,有实力和自信的人可以报名参赛,每一场比赛的胜者,能得到丰厚的奖金,失败者也可以得到微薄的酬劳。但这种格斗相当凶险,生死不论,死亡事件几乎每天都会发生。
胖胖的店主迈着轻快的步伐走来到前台处,双臂趴在前台的桌子上对这个男人说道。
“啊……巴图,是你这混蛋。”
年轻人不耐烦的抬头看了一眼林越,便再也没有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他的身上,低头打开保险箱寻找着号码牌。
对于这种年纪轻轻,以为自己有两把刷子就敢来血腥疯狂的人,她已经见过太多太多了。
如果除了打斗,没有什么其他的特长,那么在无墟城里生存,就只有进入血腥疯狂这一类的地方,以求赚取金钱时,被各地大佬手下的军探看重,进而一步登天过上更好的日子。
“这里有什么规矩么?”
林越沙哑着声音问道,声音就像金属摩擦,充满铿锵之音。
年轻人懒洋洋地指了指门口的木牌,林越一看,牌子上面写得很清楚。竞技场格斗赛按等级分三档,低阶赛场、中阶赛场、高阶赛场,越高级奖金越高。连胜或者挑战连胜的奖金也会增加,按规则分还有空手和武器的区别,最下方特别注明:生死自负。
年轻人朗克见他看完了规则,说道:“如果确定要参加,现在把姓名、实力层次报给我,一般三天之内会安排你比赛,可以到竞技场外的公告栏看自己的参赛场次。如果敢谎报实力或者是胆怯逃跑,将会受到阿克劳斯大人的严惩。”
阿克劳斯,血腥都市的负责人,骷髅社三位头领之一。
“我确定要报名,名字……就叫‘冥’好了。”林越点了点头
“叫什么都无所谓,除非你能活着参加三场以上的竞技,否则名字对你没有任何意义,也不会有人记住一具尸体叫什么,以后你就是六十四号。记得注意看竞技场外的公告栏,比赛一般前两天发出通知,都是晚上开始,不要错过了时间。”
林越不可察觉的皱眉,“三天……”
就在这时,一个侍应生慌慌张张地跑来说道:“不好了,朗克大人,下一场和‘疯子’沙克对战的五十二号不见了。”
“什么!”朗克吃了一惊:“这家伙难道是畏惧疯子沙克的凶名,逃跑了?阿克劳斯大人知道了吗?”
侍应生着急地答道:“阿克劳斯大人已经派人去追杀五十二号了,只是马上就要最后一场了,该怎么办?”
最后一场一般都是重头戏,下注也最多,如果比赛取消,竞技场的损失会很大,声望也会下降。
“阿克劳斯大人手下是不会留活口的,”朗克露出苦恼之色,眼珠一转,落在了刚报名的林越身上,说道:“六十四号,你的机会来了,现在有一场比赛正好少个人,如果你获胜,可以得到双倍的奖金!”
从五十二号逃走和战胜对手能得双倍奖金的情况来看,这个疯子沙克的实力肯定相当强悍,
胖胖的店主顿时脸缩成了一团,面露苦色。
疯子沙克可是凶名昭著,万一这个人被打死了,他岂不是连本都收不回来?
还有那把战刀……也不知道被他藏到什么地方去了。
“怎么样,作出决定没有?”
林越眯起了眼睛,嘴角勾勒出一抹冷酷的弧度。
“我同意。”
一股冰冷而又凶戾的气息豁然爆发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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