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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祝有情人终成眷属

作者:三百年陈尿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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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红色的液体在新娘的脸上肆意流淌,那新郎猛然想起之前有人喊着说‘看谁不爽就泼谁’的话,心里想着‘还真有这样不识好歹的人’,但面上表情却更加无奈了。

    但这无奈并未持续多久便转变了茫然,随即变成惊恐。

    只见那个被红酒泼的满头红色的女人脸上的皮肤像是见了光的白雪一样渐渐融化,蜡烛一样顺着颧骨和下颚点点滴落。

    而皮肤融化露出粉红色的筋肉肌腱,大大小小还未融化干净的皮肤毛发纠结成团变成一个个的塑料质感的泡泡,挂在面皮上。

    但这个时候,作为新娘的已经毁了容颜的女人仍不自知,她语气幽怨着,半似娇憨的说道:

    “美女都忍心泼,你真是个坏家伙。”

    白衣的‘牧师’温暖的笑了笑,他的气质始终阳光沉稳,贵族一般,所以便礼貌雍容的举着杯子对着新娘欠身致意了一下,将剩下的半杯红酒一饮而尽:

    “敬我们美丽的新娘。”

    说完,他将酒杯向后扔去,月白色的袍子也被随手扯下来,扔在空中展起来,如同一朵盛放的礼赞。

    “祝我们无论美丑,都不离不弃的新郎新娘们永远幸福……”

    再次福了福身子,男人背对着众人挥了挥手,潇洒的大步走开了。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

    ……

    柳青和邓佳佳的事情结束之后的一个月,天气由阴霾转向晴朗。一个人躺在树下小憩,过不了一会儿,便会有天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投下参差斑驳的光影。

    至于新郎新娘二人之后的故事如何,格里菲斯全然不知道了。他闲暇时候会侍弄一些花花草草,或者坐在青石凳上哀古叹今一番。

    偶尔的时候,也会受到因果弦线的感召做一些任务,有些简单,有些困难。而类似柳青这类棒打鸳鸯或者灭绝人性的也有一些,格里菲斯冷着脸做下去,多少找到了一些做反派boss的感觉。

    当然,做好事的时候也会有些,格里菲斯化身爱心天使,救死扶伤,普度众生云云,其实也就是一加强版的雷锋。

    反派也好,雷锋也罢,因果的执行者其实不需要太多感情,顺应因果,精确果断的斩下去,断掉那份执念,对于这一点,格里菲斯自认做的还不赖,所以他觉得自己威风无限。

    而对于大妖的那一间怪异小店,它其实和花爷的殿那歧伯相互连通,是一家店的两面,而在这阴森小店地下室,实在名副其实的陈列着许许多多或者恐怖或者怪异的‘战利品’——每次执行任务之后所支付的剩余价值。这些战利品的种类许许多多,其中一些是破碎的陶瓷,腐烂的手指,干枯的尸体,泡在玻璃罐子当中的眼球,也有一些是泥封的土罐或者奇怪的植物。

    这些东西被收拢在黑暗的地下室里,放在橱柜中一格一格的封存着陈列起来。实际上,重生之后,大妖做了多少任务就有多少个这样的格间,封存着多少个光怪陆离的小玩意儿——格里菲斯每次出任务都有随手捡拾‘纪念品’的习惯。

    格里菲斯偶尔也会来地下室打扫一番,他有一个专门的鸡毛掸子,通体纯黑,毛色柔软。大妖每次用它来做保洁的时候,总是心情愉快。

    ……

    ……

    即将成年的少年人是被好奇堆笺成抓狂的年龄,吉良自从注意到那个阴森寒冷的小店之后,虽然每每想来总是汗毛倒立,但却控制不住总是会情不自禁的想念。

    一个人的好奇堆积起来也是一种苦难,吉良自从对于殿那歧伯产生了浓郁的求知欲之后,一有空便要去那家小店观察一番。

    奈何殿那歧伯开业的时间并不固定,店主也不是一个喜欢开门做生意的人,所以吉良的好奇心注定不会有答案。

    这一份奇怪的执念撩拨着年轻的男孩,从春天走过夏天,转眼间来到了秋天。

    吉良的心就像是被猫爪挠过一样,内心畏惧着,好奇着,求知着混沌成一圈复杂难陈的情绪。

    这个理所当然是一种痛苦,吉良觉得这已经超越了他年龄所应承受之痛,所以便理直气壮的找了人来分担。

    吉良找来分担心中好奇和痛苦的人是大脑袋格里菲斯,从青羽那事情距离现在又过了快小一年的时间,所以,格里菲斯随着年轮的增长在身量上也长高了一些,大概有一米七二左右了。

    可能由于工作劳累又或者是青春期的男孩子比较容易摄取体内脂肪,格里菲斯经过这大半年的成长,身量上虽然长高了几公分,体重上却没有变化多少。这种事情反映在外在形体上便是大脑袋格里菲斯变瘦了——虽然他的大脑袋还是没有变化多少。

    变瘦之后格里菲斯的外形轮廓总算好看了一些,至少不会像当初时候阳光下背影都臃肿变形成一坨米其林的样子了。

    俗话说一白遮三丑,实际上,人瘦起来,也可以让人惊艳的。

    格里菲斯变瘦之后让人惊艳倒是不会,但外貌上的确骺实俊俏了一些。大脑袋原本的外貌其实并不算太差,属于那种很傻,很肉感,脸蛋红扑扑的跟在姐姐阿姨屁股后面卖萌的类型。

    如今的大脑袋,在身材瘦下来,轮廓硬朗之后,那份天真的傻劲理所当然便荡然无存了,取而代之的便有了一份淡淡的儒俏气质。

    当然了,这丝丝缕缕的变化是在这将近一年的时间里点点滴滴的累积成的,时常陪伴在他身边的吉良和吉庆或许因为司空见惯从而视而不见,但格里菲斯这种气质上的转变,实实在在是已经在进行了的。

    这样的事情,在大妖漫长的生命中,实在算不得大事情。在他生命的不同形态,有外貌极丑的时候,也有不错的时候,甚至于大部分的时间,大妖都是以一种非人的形态存在着,所以对于这样的表象,看的也是极淡的。

    吉良的痛苦还在继续,即使他将痛苦分担给了大脑袋也是没有减少多少的。

    事实上,大脑袋的表现,常常也会让吉良纠结。比如说,两人全副武装藏身在蒿草里,信誓旦旦要抓住殿那歧伯店主的痛脚。

    这包含了信念的枯燥等待可能一等便是几个小时,十分枯燥难熬。尤其是夏秋季节,蚊蝇猖獗,躲在草堆里偷窥简直就是喂蚊子的行为。

    每当这个时候,性子跳脱的吉良便会耐不住寂寞,生不如死,偏偏还不甘心放弃,只好扭来扭去跟个蛇精病似的。

    而大脑袋就安静多了,他一贯不怎么聪明,没事的时候蹲在墙角一过就是一上午,十分没有存在感。躲草堆偷窥什么的,根本不是个事儿。

    实际上,每当这个时候,便是大脑袋的放空时间。只见他往草丛间一坐,两眼便开始渐渐散神,瞳孔也涣散了,跟个小木头墩子的,与吉良形成鲜明对比。

    反正是发呆,在哪儿发呆不是发呆啊。

    随时随地发呆,它其实是一种天赋,大概是那种智商不足80之人的专属技能。往常吉良在家的时候,没事就嘲讽格里菲斯是一个‘瞌睡虫’、‘呆面瓜’,如今也有些羡慕人家的那份‘定力’了。

    这个其实并不是吉良最羡慕大脑袋的地方,格里菲斯还有一种谜一样的技能——他不怕被蚊子咬,或者说,蚊子干脆不咬他。

    发现这一现象其实是吉良偶然间的观察所得。

    当时正值盛夏,骄阳似火,草茎低垂,连知了也不怎么叫唤了,似乎风沙中都带着火星子。

    吉良和格里菲斯穿着小背心,头上顶着土黄色的小草帽,蹲在树后面偷窥那个终年不开门营业的小店。那烈日下,低矮的殿那歧伯投下阴影,看起来竟有一丝冰冷森寒。

    这季节正是苍蝇蚊子之类的小东西活跃的季节,那些乱七八糟的虫子在林间飞阿飞的,趁着吉良不留神,落他身上咬一口就跑,弄的吉良苦不堪言,身上到处都被咬的坑坑洼洼。

    因为这个缘故,吉良每次回家之后,都要往身上摸一些爽肤水,风油精之类的东西,才会稍微止痒。

    有几次特别严重,夜不能寐痒到死去活来,就想着找点心理慰藉。心理慰藉是什么啊,当然是在自己痛苦的时候,看到别人比自己更痛苦。

    吉良就想着,格里菲斯一整天同自己呆在一起,没道理自己被蚊子咬成狗了,肥头大耳的格里菲斯会安然无恙。

    抱着这样恶劣的心态,吉良恶行恶像的就把大脑袋的房门踹开了。结果当然是令吉良失望的,当他发现大脑袋毫无异样的太字型躺在床上呼呼大睡的时候,整个人都感觉不好了。

    吉良三步并作两步冲过去,把格里菲斯身上的衣服一撸,竟发现白花花的一片,一个被蚊蝇叮咬的痕迹都没有。见到这种情况,吉良的脸都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