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黑水惊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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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之中,道路泥泞,行走起来十分艰难。
对此,北凉城的十万百姓并无怨言,扶老携幼努力前行,所有人都知道停下脚步可能就意味着失去性命。
十万人迁徙的动静太大,金军得知后不可能不追击,只求金军发现北凉城已人去城空的时间不要太快,不然对于十万北凉百姓而言注定是灭顶之灾。
不过所幸在北凉城一战里,汉军缴获了大量的金军战马,这些战马此时都成了驮马,减轻了北凉城百姓的负担,从而也有效加快的行军速度。
百姓口粮方面也不是问题,北凉城内粮草充足,又缴获了金军辎重,轩辕宸在放弃城池时,下令打开官仓把粮食全部分发给百姓,因此半个月之内不用担心百姓们无粮可食,而这也增添了北凉城百姓举家难逃的决心。
只是轩辕宸想救全城百姓的性命,有人却是心存侥幸,宁愿把命运交到金军手中。
大概四千故土难舍的百姓不愿离开北凉城。
这是多么淳朴,也是多么可悲。
金军在北凉城之战中损失如此惨重,必然会泄愤杀人,那四千百姓在做出留下的决定时,就注定了他们凄惨的结局。
轩辕宸对此只有一声叹息,该做的都做了,终究还是救不了所有的人。
还有半日时间就到黑水了,过了那条大河就进入到彭城地域,彭城也是轩辕宸和十万百姓南逃的最终目的地。
大汉西山道最大的三座城池分别是北凉,彭城,和天水,而北凉城被放弃后,彭城和天水就成了北凉百姓最值得依附的去处。
轩辕宸之所以选择了彭城而不是天水,是因为黑水这条大河,它可以作为天险阻挡金军的追击。
只是过了黑水,是否真的要在彭城停下脚步,轩辕宸在听到冷君傲的提醒后,心中却是有所动摇。
北凉城遭受金军攻击,彭城和天水都是一兵未发,不为所动,好似浑然未知一般,由此不得不让人怀疑他们的立场。
那么当十万北凉百姓来到彭城时,又会遭遇何种待遇呢?
轩辕宸不知,他这个曾经的傀儡王爷对于彭城丝毫没有任何的影响力。
可眼下,即使前途未卜,也不得不向彭城进发。
无奈的选择,只是唯一的选择。
雨变小了,风也缓了,前方突然传来一阵欢呼,隐约听到“黑水桥,黑水桥”的呼喊声,半日的时间飞逝而过,黑水就在眼前。
轩辕宸走出车厢,清新的空气朴面而来,带着一股嫩草发芽的新鲜气息,轩辕宸长长出了口气,只见百姓们都向前抢去,便也信步走去。
夕阳西下,大河如带。
雨后黄昏,草木凝露。轩辕宸走到岸边,落日的余晖正照在河上,河水粼粼生光,上面有如铺了层淡金。
整整一日的疾行,无论是十万百姓,还是汉军将士们,都已是疲惫万分,而十万多人不可能一下子全都通过黑水,轩辕宸思虑片刻下令道:“沿河岸寻找渡船,老弱妇孺先从浮桥过河,其余人原地休息。”
黑水上的浮桥只有三座,只有够五人并排而行的宽度,如果没有渡船的话,十万人想要通过至少需要三个时辰。
关键的三个时辰,也是致命的三个时辰。
轩辕宸从来不指望金军会放弃追击,滞留在黑水河岸一刻就多一刻的危险,一旦有金军出没,那就意味着恶战发生。
二千北凉残兵,外加从北山逃出的五百汉骑,这是轩辕宸手中仅有的兵力。
只要金军追击至此,这二千五百人将承担阻击金军的重任,至于结局如何,轩辕宸不愿去想,他只能去做,却没有裁定结果的权利。
有时候,有些事情,明知不可为也要去做,而作为军人,必需挡在百姓的前面,如果一定会战死,军人也要死在百姓之前。
这是责任,同样是种光荣!
轩辕宸的指令传出,一队汉军开始沿岸搜索渡船,没有轮到渡河的百姓们三五成群聚在一起,拿出包袱里的干粮,兑着凉水吃了起来。
也许是北凉城一战汉军取得大胜的缘故,百姓们并没有多少慌乱,人群里不时传出欢声笑语,前方过河的百姓也是井然有序。
一切看上去十分顺利,可轩辕宸的眼中并无半点轻松之色,突然他眼角一跳,只见有人从远处策马过来,下马后高声说道:“王爷,北面发现金军斥候!”
该来的还是来了,好似暴风雨前的宁静,只是让人产生懈怠的虚幻。
轩辕宸深吸一口气,过了半晌才缓缓道:“左校尉,派人再探,如果发现金军大股队伍,立刻回禀本王。”左校尉名叫左奎,是从北山突围而出的五百骑之一。
左奎是五百骑兵中本事仅次于冷君傲的人物,他若不是性格有些粗鲁,不善于人际沟通,仅凭军功早就可以升至折冲都尉,而非一个区区校尉。
除了左奎之外,冷君傲所率领的五百骑都是百战余生的精锐。
而在从八万金军之中突围而出后,这五百人虽然是逃亡之师,但每个人的心气都十分之高,可在遇到北凉城外三千卸甲而战的友军时,他们几乎瞬间收起了所有的傲气。
英雄惜英雄!
两支英雄的队伍不用任何交流也会变得亲近,经过一路上的相触,冷君傲的五百骑和二千北凉残军已然融为了一体,而轩辕宸和冷君傲也同时赢得了对方将士的赞美。
听到轩辕宸的命令,左奎毫不犹豫道:“属下明白,请王爷放心。”他说话嘹亮,眼中尽是尊崇之色。
军中以强者为尊,轩辕宸在战上的表现无疑赢得了足够多的尊重。
轩辕宸神色镇定,并没有因为金军斥候的出现而表现出半分慌乱,甚至都不把目光投向金军随时会出现的北方,而是朝南远望道:“左校尉,你可知彭城郡守是谁?”
左奎摸了摸光溜溜的脑门,他性子粗鄙,平日里只好酒肉,哪里会关心什么彭城郡守,支支吾吾半天也说不出话来。
这时,冷君傲的声音传了过来,还是一如既往的冷漠道:“彭城郡守叫做闻师道,听说是齐王的得意门生。”
轩辕宸双眉一扬,只是哦了声,他知到齐王是当今圣上一母同胞的弟弟,冷君傲提到齐王难道是有什么深意?
北凉城被围,闻师道见死不救,难道有齐王的授意?
轩辕宸目光凝起,幽幽道:“好一个齐王门生,不知我这北凉王在他那里能有几分面子。”话音未落,河岸旁有惊呼声响起。
岸边漂来一物,细看之下,竟然不是物体,而是一具尸体。
轩辕宸的目光停留在尸体上面,脸色微变,眼中闪烁出丝丝寒光。
尸体穿着盔甲,而且还是汉军的制式盔甲。
死者是谁,难道是彭城守军,彭城莫非发生了什么变故?
有两士兵冲到尸体旁边,其中一人探过头去,眼睛豁然睁大,惊声道:“是唐云!”
唐云二字一出,顿时在北凉军中引起了一阵骚动,只因他是当初从北凉城南离开,引诱阿琪格前去追击的汉军数百骑兵的统领。
他的尸体是从黑水上游冲过来的,而上游正是彭城方向。
念及这里,轩辕宸的目光有如针尖,声音嘶哑道:“本以为唐云他们死得其所,没想到……”他没有再说下去,可那冰寒至极的语气已说明了很多问题。
冷君傲的眼神依然冷漠,左奎有些茫然失措,而北凉城的汉军几乎个个义愤填膺。
就在这时,又是一阵惊呼响起,轩辕宸寻声望去,脸上已有几分惨然之色,他见到北方几乎在刹那间,就冲起了一股烽烟。
烽烟漫天,萧杀无情。
只过了片刻,一骑飞奔而来,大声叫道:“王爷,有金军杀来,至少千人!”
骑马之人是万小刀,他话才刚毕,就从马上滚倒在地,后肩插着一根羽箭,鲜红的血液像梅花般从他伤口处绽放开来。
有士卒上前扶起万小刀,小心翼翼的替他拔出了羽箭,可还来不及松一口气,眼中就露出惊骇之色,紧盯着手中的羽箭道:“是鬼牙追风箭!”
众人闻言,脸色均变,一颗心怦怦跳个不停,就要跳出胸口一样。
鬼牙追风箭,箭头用黑铁制成,尖锐无比,箭身取材于草原稀有的铁花木,轻盈而坚韧,箭尾更是用上了珍禽海东青的羽毛,这样一支箭矢的造价高昂,也是一种犀利至极的杀人利器。
而在草原上,只有一支军队有资格使用这种箭矢。
那就是大金国主博尔觉罗麾下三狼军之首,天狼军!
巴图带去北凉城的五千金军精锐是三狼军之一的野狼军,另外还有地狼军,以及战力最强的天狼军。
大金二十万雄兵,只有一千天狼军!
天狼军人数虽少,却是博尔觉罗手中最可怕的力量,不到必要时刻绝不会轻动,没想到竟然会出现在这里,大概也只有天狼军才能用最短的时间追击到此。
万小刀拼死报讯,他为十万军民争取了一丝光阴,但这丝光阴实在过于短暂。
轩辕宸本想列阵迎敌,可很快发现,他根本没有时间整军列阵,一丝地颤就从脚底传来,随即变成地颤山摇。
黑尘漫天狂舞,已如卷风倏至,呼啸而来。
一千天狼军,转眼即到!
万小刀艰难的直起身子,嘶声道:“王爷,快过河。”
轩辕宸不为所动,依然站在了原地,只做了一件事。
他面对着飞驰而来的天狼军,单手猛地一扬,绚丽的一道银光中,战刀已被拔出!
雨天之中,道路泥泞,行走起来十分艰难。
对此,北凉城的十万百姓并无怨言,扶老携幼努力前行,所有人都知道停下脚步可能就意味着失去性命。
十万人迁徙的动静太大,金军得知后不可能不追击,只求金军发现北凉城已人去城空的时间不要太快,不然对于十万北凉百姓而言注定是灭顶之灾。
不过所幸在北凉城一战里,汉军缴获了大量的金军战马,这些战马此时都成了驮马,减轻了北凉城百姓的负担,从而也有效加快的行军速度。
百姓口粮方面也不是问题,北凉城内粮草充足,又缴获了金军辎重,轩辕宸在放弃城池时,下令打开官仓把粮食全部分发给百姓,因此半个月之内不用担心百姓们无粮可食,而这也增添了北凉城百姓举家难逃的决心。
只是轩辕宸想救全城百姓的性命,有人却是心存侥幸,宁愿把命运交到金军手中。
大概四千故土难舍的百姓不愿离开北凉城。
这是多么淳朴,也是多么可悲。
金军在北凉城之战中损失如此惨重,必然会泄愤杀人,那四千百姓在做出留下的决定时,就注定了他们凄惨的结局。
轩辕宸对此只有一声叹息,该做的都做了,终究还是救不了所有的人。
还有半日时间就到黑水了,过了那条大河就进入到彭城地域,彭城也是轩辕宸和十万百姓南逃的最终目的地。
大汉西山道最大的三座城池分别是北凉,彭城,和天水,而北凉城被放弃后,彭城和天水就成了北凉百姓最值得依附的去处。
轩辕宸之所以选择了彭城而不是天水,是因为黑水这条大河,它可以作为天险阻挡金军的追击。
只是过了黑水,是否真的要在彭城停下脚步,轩辕宸在听到冷君傲的提醒后,心中却是有所动摇。
北凉城遭受金军攻击,彭城和天水都是一兵未发,不为所动,好似浑然未知一般,由此不得不让人怀疑他们的立场。
那么当十万北凉百姓来到彭城时,又会遭遇何种待遇呢?
轩辕宸不知,他这个曾经的傀儡王爷对于彭城丝毫没有任何的影响力。
可眼下,即使前途未卜,也不得不向彭城进发。
无奈的选择,只是唯一的选择。
雨变小了,风也缓了,前方突然传来一阵欢呼,隐约听到“黑水桥,黑水桥”的呼喊声,半日的时间飞逝而过,黑水就在眼前。
轩辕宸走出车厢,清新的空气朴面而来,带着一股嫩草发芽的新鲜气息,轩辕宸长长出了口气,只见百姓们都向前抢去,便也信步走去。
夕阳西下,大河如带。
雨后黄昏,草木凝露。轩辕宸走到岸边,落日的余晖正照在河上,河水粼粼生光,上面有如铺了层淡金。
整整一日的疾行,无论是十万百姓,还是汉军将士们,都已是疲惫万分,而十万多人不可能一下子全都通过黑水,轩辕宸思虑片刻下令道:“沿河岸寻找渡船,老弱妇孺先从浮桥过河,其余人原地休息。”
黑水上的浮桥只有三座,只有够五人并排而行的宽度,如果没有渡船的话,十万人想要通过至少需要三个时辰。
关键的三个时辰,也是致命的三个时辰。
轩辕宸从来不指望金军会放弃追击,滞留在黑水河岸一刻就多一刻的危险,一旦有金军出没,那就意味着恶战发生。
二千北凉残兵,外加从北山逃出的五百汉骑,这是轩辕宸手中仅有的兵力。
只要金军追击至此,这二千五百人将承担阻击金军的重任,至于结局如何,轩辕宸不愿去想,他只能去做,却没有裁定结果的权利。
有时候,有些事情,明知不可为也要去做,而作为军人,必需挡在百姓的前面,如果一定会战死,军人也要死在百姓之前。
这是责任,同样是种光荣!
轩辕宸的指令传出,一队汉军开始沿岸搜索渡船,没有轮到渡河的百姓们三五成群聚在一起,拿出包袱里的干粮,兑着凉水吃了起来。
也许是北凉城一战汉军取得大胜的缘故,百姓们并没有多少慌乱,人群里不时传出欢声笑语,前方过河的百姓也是井然有序。
一切看上去十分顺利,可轩辕宸的眼中并无半点轻松之色,突然他眼角一跳,只见有人从远处策马过来,下马后高声说道:“王爷,北面发现金军斥候!”
该来的还是来了,好似暴风雨前的宁静,只是让人产生懈怠的虚幻。
轩辕宸深吸一口气,过了半晌才缓缓道:“左校尉,派人再探,如果发现金军大股队伍,立刻回禀本王。”左校尉名叫左奎,是从北山突围而出的五百骑之一。
左奎是五百骑兵中本事仅次于冷君傲的人物,他若不是性格有些粗鲁,不善于人际沟通,仅凭军功早就可以升至折冲都尉,而非一个区区校尉。
除了左奎之外,冷君傲所率领的五百骑都是百战余生的精锐。
而在从八万金军之中突围而出后,这五百人虽然是逃亡之师,但每个人的心气都十分之高,可在遇到北凉城外三千卸甲而战的友军时,他们几乎瞬间收起了所有的傲气。
英雄惜英雄!
两支英雄的队伍不用任何交流也会变得亲近,经过一路上的相触,冷君傲的五百骑和二千北凉残军已然融为了一体,而轩辕宸和冷君傲也同时赢得了对方将士的赞美。
听到轩辕宸的命令,左奎毫不犹豫道:“属下明白,请王爷放心。”他说话嘹亮,眼中尽是尊崇之色。
军中以强者为尊,轩辕宸在战上的表现无疑赢得了足够多的尊重。
轩辕宸神色镇定,并没有因为金军斥候的出现而表现出半分慌乱,甚至都不把目光投向金军随时会出现的北方,而是朝南远望道:“左校尉,你可知彭城郡守是谁?”
左奎摸了摸光溜溜的脑门,他性子粗鄙,平日里只好酒肉,哪里会关心什么彭城郡守,支支吾吾半天也说不出话来。
这时,冷君傲的声音传了过来,还是一如既往的冷漠道:“彭城郡守叫做闻师道,听说是齐王的得意门生。”
轩辕宸双眉一扬,只是哦了声,他知到齐王是当今圣上一母同胞的弟弟,冷君傲提到齐王难道是有什么深意?
北凉城被围,闻师道见死不救,难道有齐王的授意?
轩辕宸目光凝起,幽幽道:“好一个齐王门生,不知我这北凉王在他那里能有几分面子。”话音未落,河岸旁有惊呼声响起。
岸边漂来一物,细看之下,竟然不是物体,而是一具尸体。
轩辕宸的目光停留在尸体上面,脸色微变,眼中闪烁出丝丝寒光。
尸体穿着盔甲,而且还是汉军的制式盔甲。
死者是谁,难道是彭城守军,彭城莫非发生了什么变故?
有两士兵冲到尸体旁边,其中一人探过头去,眼睛豁然睁大,惊声道:“是唐云!”
唐云二字一出,顿时在北凉军中引起了一阵骚动,只因他是当初从北凉城南离开,引诱阿琪格前去追击的汉军数百骑兵的统领。
他的尸体是从黑水上游冲过来的,而上游正是彭城方向。
念及这里,轩辕宸的目光有如针尖,声音嘶哑道:“本以为唐云他们死得其所,没想到……”他没有再说下去,可那冰寒至极的语气已说明了很多问题。
冷君傲的眼神依然冷漠,左奎有些茫然失措,而北凉城的汉军几乎个个义愤填膺。
就在这时,又是一阵惊呼响起,轩辕宸寻声望去,脸上已有几分惨然之色,他见到北方几乎在刹那间,就冲起了一股烽烟。
烽烟漫天,萧杀无情。
只过了片刻,一骑飞奔而来,大声叫道:“王爷,有金军杀来,至少千人!”
骑马之人是万小刀,他话才刚毕,就从马上滚倒在地,后肩插着一根羽箭,鲜红的血液像梅花般从他伤口处绽放开来。
有士卒上前扶起万小刀,小心翼翼的替他拔出了羽箭,可还来不及松一口气,眼中就露出惊骇之色,紧盯着手中的羽箭道:“是鬼牙追风箭!”
众人闻言,脸色均变,一颗心怦怦跳个不停,就要跳出胸口一样。
鬼牙追风箭,箭头用黑铁制成,尖锐无比,箭身取材于草原稀有的铁花木,轻盈而坚韧,箭尾更是用上了珍禽海东青的羽毛,这样一支箭矢的造价高昂,也是一种犀利至极的杀人利器。
而在草原上,只有一支军队有资格使用这种箭矢。
那就是大金国主博尔觉罗麾下三狼军之首,天狼军!
巴图带去北凉城的五千金军精锐是三狼军之一的野狼军,另外还有地狼军,以及战力最强的天狼军。
大金二十万雄兵,只有一千天狼军!
天狼军人数虽少,却是博尔觉罗手中最可怕的力量,不到必要时刻绝不会轻动,没想到竟然会出现在这里,大概也只有天狼军才能用最短的时间追击到此。
万小刀拼死报讯,他为十万军民争取了一丝光阴,但这丝光阴实在过于短暂。
轩辕宸本想列阵迎敌,可很快发现,他根本没有时间整军列阵,一丝地颤就从脚底传来,随即变成地颤山摇。
黑尘漫天狂舞,已如卷风倏至,呼啸而来。
一千天狼军,转眼即到!
万小刀艰难的直起身子,嘶声道:“王爷,快过河。”
轩辕宸不为所动,依然站在了原地,只做了一件事。
他面对着飞驰而来的天狼军,单手猛地一扬,绚丽的一道银光中,战刀已被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