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6 我爱他,轰轰烈烈最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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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等下了飞机,我才算是暂时得了个解脱,没有赵笛老是在我耳边阴阳怪气的问话,这个世界总算是清静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之前在海城生活过三年的时间,以至于如今重新踏上这片土地的时候,我的心里油然而生一种莫名的亲切感,那种感觉,就像是一下子回到了家一样。
到海城后,接机的人首先安排我们一块去了员工宿舍安顿下来。那是一幢独立的小区楼,这次从北京跟来海城的员工不少,约莫有二十个人左右。这时候大家一块住在小区楼里,到底是同个公司的人,最起码,住在附近起码彼此有个照应,就算是在安全问题上也好了许多。
我原本以为海城的分公司还得筹划一段时间,但没想到,我刚刚在海城安顿下来,就有人领着我们到了一栋办公楼前,给我们安排办公场所。看来,是我之前在北京的消息太不灵通了,竟不知道赵笛什么时候合伙和许氏有了合作。
许氏这家公司,说到底它的主营项目,就是由厂商生产药物,然后由公司销出去,当然,厂商那边和公司一衣带水,有点自产自销的意味。至于销路,就要靠销售部的同事了。除却药房和医院之外,还开辟了微商和店铺各类渠道。虽然这些年刚刚兴起,但销售这类的利润却很高,要不然,最开始我也不会拼了命地想要在销售部出人头地。
只是现在,我从销售部换成了赵笛的秘书,虽说每个月的工资倒是稳定了,但这笔朝九晚五的钱,却并非是我想要的。妈妈被董事长留在北京,我想不通董事长的意图到底是什么,但无论如何,我想要脱离许氏,暂时是不可能的事情。看来,在短期内,我还是要跟着赵笛当他的秘书。
虽然我之前没有当秘书的经验,但这些事一回生两回熟,一开始可能会犯点错,上手其实挺快的。只是,当秘书却不是我所好,除了工资之外,还有一点,则是我经常会在赵笛的办公室里碰到潘可儿。
没错,就是潘可儿。
说起来,我跟潘可儿已经有八九年没见了,但或许是因为初中那会的印象太过深刻,以至于在重逢的那一刻,我就一下子认出了她。
潘可儿的模样似乎没怎么变,跟先前一样有点黑,虽然脸上擦了粉,但脖子那边还是露出了皮肤本来的颜色,打扮十年如一日是早先的公主风,不过是把小版的公主裙改成了成人版的而已。
赵笛明显不是只在这里办公,但对外公开的地方不知为何只有这里,害的我每天都要接待潘可儿,三次!
要说潘可儿真的对赵笛也算是痴情了,都这么长时间了,换做别人,或许早就去找别人了,偏偏她还巴着赵笛不放。想当初,赵笛还找人打过她,可潘可儿就是不死心,一门心思认准了赵笛。
最开始潘可儿碰到我的时候,吓了一大跳,好一会儿,才算是缓过神来,问我:“洛秋,你怎么会在这儿?”
“我怎么不能在这儿?”虽说是老同学,但话一开口,就听到了她那个居高临下看不起人的语气,原本就算是想跟她好好解释,在听到她这句话之后,也瞬时觉得没什么必要了。过了这么久,不单是她的穿衣风格没有改变,就连她的为人处世还是和之前一个样子。
“洛秋,赵笛在哪儿?我今天是来找他的。”说到这里的时候,她还特意补充了一句,“对于某些闲杂人等,我还真不想跟她浪费口舌,免得降低自己的品位。”
对此,我颇为无奈地说了一句;“是啊,我现在可不就在做着降低品位的事吗?”
潘可儿被我气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洛秋,你!”
不管是从前还是现在,在口舌之争上,她终究是争不过我。
我伸手撇开她指向我这边的手,顺便拍了拍自己肩膀上根本就不存在的灰尘:“我过的还不错,承蒙关心。”
看着潘可儿那气急败坏的样子,我心满意足地回了办公桌,至于她想问我赵笛的事情,呵呵,无可奉告,别说就是我不知道他去哪儿了,就是我知道,也不会对潘可儿说。
“洛秋!!!”潘可儿在我身后忿忿地大叫着我的名字,奈何我压根就没打算理睬她,径自回了自己的办公桌上做事。
依照我平日里的经验,赵笛似乎一般只会在上午的时候来公司里绕一圈,还不是每天过来,但每次好巧不巧,正好避过了潘可儿的来访。
这里想来并不是他负责的主业,他虽然在分公司当家作主,却将事情全部分发给了下面的人去做,自己做着一个主导的位置。虽然赵笛对于一般人而言年纪尚浅,但说实话,从他做事的一些手法看来却格外老道,处理的有条不紊。公司里虽然他不常在此坐镇,可近期的发展却极为不错,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公司的业绩一定达到了一个不低的水平,不得不说,这和赵笛的主导方针以及在海城掌握的人脉网络关系不浅。
虽然我每天光打发潘可儿就能打发很多次,但她依旧每天乐此不疲地来这儿找赵笛,不知道是着魔了还是跟我杠上了,以至于我每天必不可少的事情就是跟她呛声,倒是练的我的嘴皮子越来越利索了。
虽然每次潘可儿都被我呛声呛的怒不可遏,可她偏偏收拾不了我。现在毕竟不是学生时代,若非有一方做事太过分,也不能直接就上去打人。我们在成长的同时,也学会了顾忌良多,学会了隐忍和克制。
但让我没想到的是,潘可儿的报复很快就来了。
那一次,我下班后回了公寓,正在家里煮面当晚饭的时候,就听到我的电话响了起来。
是个陌生号码。
但我却认得这个号码,是潘可儿的。她早前来找赵笛的时候,我的电脑里会收到她的登记资料。尽管我没有存,但我的记忆力一向不错,在看到来电显示的时候,脑海里已经自动冒出了“潘可儿”这个名字。
她怎么会打电话给我?
我一阵犹豫,但还是选择了接听。
等到电话接听后,我并没有听到潘可儿跟我说话的声音,而是断断续续地听到了一些声音。一开始还有些模糊,到后来倒是慢慢变得清晰了,是赵笛的声音。
这更像是一场聚会,在聚会中,潘可儿拨通了我的电话,给我听她和赵笛之间的约会过程。不过这倒不是他们两人的双人约会,似乎还有其他人。
我点了免提,将音量放到最大,到了后来,渐渐听出了始末。潘可儿似乎是到了赵笛家里一块吃晚饭,虽然席上潘可儿一直想要跟赵笛搭话,但赵笛却始终对她爱答不理,说的话也不多。
听到一半的时候,我就将电话挂断了,心想着潘可儿都到了这个年纪,没想到心理年龄还是这么幼稚。现在都是什么年代了,且不说我没有跟赵笛复合的心态,再而言之,难不成以为一通电话,我对赵笛的情绪就能改变什么吗?
不可能。
这是不可能的事。
我承认,我爱他,只是这辈子,我大概都不会再跟他在一起了。
我原本以为电话结束后,潘可儿幼稚的游戏就结束了,但让我没想到的是,她后来居然真的给我放了一个大招!
那是一张照片,一张……让我瞬时变了脸色的照片……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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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之前在海城生活过三年的时间,以至于如今重新踏上这片土地的时候,我的心里油然而生一种莫名的亲切感,那种感觉,就像是一下子回到了家一样。
到海城后,接机的人首先安排我们一块去了员工宿舍安顿下来。那是一幢独立的小区楼,这次从北京跟来海城的员工不少,约莫有二十个人左右。这时候大家一块住在小区楼里,到底是同个公司的人,最起码,住在附近起码彼此有个照应,就算是在安全问题上也好了许多。
我原本以为海城的分公司还得筹划一段时间,但没想到,我刚刚在海城安顿下来,就有人领着我们到了一栋办公楼前,给我们安排办公场所。看来,是我之前在北京的消息太不灵通了,竟不知道赵笛什么时候合伙和许氏有了合作。
许氏这家公司,说到底它的主营项目,就是由厂商生产药物,然后由公司销出去,当然,厂商那边和公司一衣带水,有点自产自销的意味。至于销路,就要靠销售部的同事了。除却药房和医院之外,还开辟了微商和店铺各类渠道。虽然这些年刚刚兴起,但销售这类的利润却很高,要不然,最开始我也不会拼了命地想要在销售部出人头地。
只是现在,我从销售部换成了赵笛的秘书,虽说每个月的工资倒是稳定了,但这笔朝九晚五的钱,却并非是我想要的。妈妈被董事长留在北京,我想不通董事长的意图到底是什么,但无论如何,我想要脱离许氏,暂时是不可能的事情。看来,在短期内,我还是要跟着赵笛当他的秘书。
虽然我之前没有当秘书的经验,但这些事一回生两回熟,一开始可能会犯点错,上手其实挺快的。只是,当秘书却不是我所好,除了工资之外,还有一点,则是我经常会在赵笛的办公室里碰到潘可儿。
没错,就是潘可儿。
说起来,我跟潘可儿已经有八九年没见了,但或许是因为初中那会的印象太过深刻,以至于在重逢的那一刻,我就一下子认出了她。
潘可儿的模样似乎没怎么变,跟先前一样有点黑,虽然脸上擦了粉,但脖子那边还是露出了皮肤本来的颜色,打扮十年如一日是早先的公主风,不过是把小版的公主裙改成了成人版的而已。
赵笛明显不是只在这里办公,但对外公开的地方不知为何只有这里,害的我每天都要接待潘可儿,三次!
要说潘可儿真的对赵笛也算是痴情了,都这么长时间了,换做别人,或许早就去找别人了,偏偏她还巴着赵笛不放。想当初,赵笛还找人打过她,可潘可儿就是不死心,一门心思认准了赵笛。
最开始潘可儿碰到我的时候,吓了一大跳,好一会儿,才算是缓过神来,问我:“洛秋,你怎么会在这儿?”
“我怎么不能在这儿?”虽说是老同学,但话一开口,就听到了她那个居高临下看不起人的语气,原本就算是想跟她好好解释,在听到她这句话之后,也瞬时觉得没什么必要了。过了这么久,不单是她的穿衣风格没有改变,就连她的为人处世还是和之前一个样子。
“洛秋,赵笛在哪儿?我今天是来找他的。”说到这里的时候,她还特意补充了一句,“对于某些闲杂人等,我还真不想跟她浪费口舌,免得降低自己的品位。”
对此,我颇为无奈地说了一句;“是啊,我现在可不就在做着降低品位的事吗?”
潘可儿被我气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洛秋,你!”
不管是从前还是现在,在口舌之争上,她终究是争不过我。
我伸手撇开她指向我这边的手,顺便拍了拍自己肩膀上根本就不存在的灰尘:“我过的还不错,承蒙关心。”
看着潘可儿那气急败坏的样子,我心满意足地回了办公桌,至于她想问我赵笛的事情,呵呵,无可奉告,别说就是我不知道他去哪儿了,就是我知道,也不会对潘可儿说。
“洛秋!!!”潘可儿在我身后忿忿地大叫着我的名字,奈何我压根就没打算理睬她,径自回了自己的办公桌上做事。
依照我平日里的经验,赵笛似乎一般只会在上午的时候来公司里绕一圈,还不是每天过来,但每次好巧不巧,正好避过了潘可儿的来访。
这里想来并不是他负责的主业,他虽然在分公司当家作主,却将事情全部分发给了下面的人去做,自己做着一个主导的位置。虽然赵笛对于一般人而言年纪尚浅,但说实话,从他做事的一些手法看来却格外老道,处理的有条不紊。公司里虽然他不常在此坐镇,可近期的发展却极为不错,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公司的业绩一定达到了一个不低的水平,不得不说,这和赵笛的主导方针以及在海城掌握的人脉网络关系不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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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每次潘可儿都被我呛声呛的怒不可遏,可她偏偏收拾不了我。现在毕竟不是学生时代,若非有一方做事太过分,也不能直接就上去打人。我们在成长的同时,也学会了顾忌良多,学会了隐忍和克制。
但让我没想到的是,潘可儿的报复很快就来了。
那一次,我下班后回了公寓,正在家里煮面当晚饭的时候,就听到我的电话响了起来。
是个陌生号码。
但我却认得这个号码,是潘可儿的。她早前来找赵笛的时候,我的电脑里会收到她的登记资料。尽管我没有存,但我的记忆力一向不错,在看到来电显示的时候,脑海里已经自动冒出了“潘可儿”这个名字。
她怎么会打电话给我?
我一阵犹豫,但还是选择了接听。
等到电话接听后,我并没有听到潘可儿跟我说话的声音,而是断断续续地听到了一些声音。一开始还有些模糊,到后来倒是慢慢变得清晰了,是赵笛的声音。
这更像是一场聚会,在聚会中,潘可儿拨通了我的电话,给我听她和赵笛之间的约会过程。不过这倒不是他们两人的双人约会,似乎还有其他人。
我点了免提,将音量放到最大,到了后来,渐渐听出了始末。潘可儿似乎是到了赵笛家里一块吃晚饭,虽然席上潘可儿一直想要跟赵笛搭话,但赵笛却始终对她爱答不理,说的话也不多。
听到一半的时候,我就将电话挂断了,心想着潘可儿都到了这个年纪,没想到心理年龄还是这么幼稚。现在都是什么年代了,且不说我没有跟赵笛复合的心态,再而言之,难不成以为一通电话,我对赵笛的情绪就能改变什么吗?
不可能。
这是不可能的事。
我承认,我爱他,只是这辈子,我大概都不会再跟他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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