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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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色小狗引着离歌在古旧的石板小路上行走,a市是海岛城市,这里的房屋建筑,也颇具海岛风格。

    弯腰低头避过一串贝壳做的风铃,离歌跟着小白狗,进了一家人家的后院。

    木栅栏才刚打开,离歌什么都没看清楚,忽地眼前一阵疾风,一只肥硕的橘猫,亮着爪子扑到了她面前。

    离歌一惊,忙在橘猫的爪子伤到自己的脸之前,伸手抓住它:“你这猫怎么回事?”

    橘猫被她一手抓住肚腩,脸上凶神恶煞的神色瞬时软了很多,它“喵”地一声哭了:“喵没看好主人家的孩子!孩子被坏蛋偷走了!”

    这猫也见过罪犯?

    离歌放下它:“偷孩子的罪犯去哪里了?”

    橘猫跳上墙头,气愤地拿爪子一指:“往这里走了,他们好多人,喵的打不过!”

    离歌凑过去一看,果然见院子外的石板路边,有几个粗壮的男人,顶着罪犯的黑字,抱着一个孩子,快步向着前面走去。

    “放心!我马上把孩子追回来!”离歌两手放在围墙的砖块上,两腿用力一缩,便轻轻松松翻过围墙,站在了外头的石板小路上。

    她朝前头愉快向前走着的几个罪犯喝了一声:“前面的!站住!”

    不过她也没指望拐卖孩子的罪犯会因此停下脚步,于是加快步伐跑上前去。

    那几个罪犯是往一辆停在路边的黑车走去的,要是他们上了车,她追起来可就麻烦多了。

    几个罪犯听到她的喝声后,往后一看,虽然脸上没有做出什么慌张的神色,脚下步伐,却快了许多。

    他们就快走上黑车了!

    离歌估算了一下距离,发现自己虽然跑得快,但这时候,离他们居然还有五六米的距离。

    再不阻止他们,孩子很可能会被带上车,卖到哪个偏僻角落,再也找不回来!

    离歌看了一眼身边小巷的墙体,深深吸了一口气后,身子稍稍倾斜,踩上了墙体。

    借着墙体,她往前一跃,在罪犯打开车门即将上车之时,长腿准确地踩中了走在最后面的一个罪犯的背部。

    那罪犯背部突然吃痛,哀嚎了一声,倒在地上。

    其他罪犯还没反应过来出了什么事情,便已经全数被离歌撩倒在地上。

    霎时间,“哎哟”、“卧槽”的声音此起彼伏。

    离歌吹去自己拳头上的灰尘,潇洒站起身来,牛仔裤裹着的笔直修长的腿,立在几个罪犯中间。

    “把你们偷走的孩子交出来!”

    几个罪犯一脸懵,“你…你怎么知道?”

    离歌皱眉,看他们手上都是空空如也的,于是上前一步拉开黑色轿车的后座车门。

    后座座椅上,正睡着一个短发的圆脸小女孩。

    离歌抱起小女孩,有个罪犯爬起来想跑,她一脚踩住了他的小腿:“断腿或者跟我去警局自首,你选一个吧!”

    罪犯还没回答,便听清脆的“咔蹦”一声,离歌笑着:“抱歉,你回答得太慢了,现在你没有选择的机会了。”

    其他罪犯看那个断了小腿的罪犯痛得“嗷嗷”乱喊,霎时间也消了赶紧逃跑的念头,只把手乖乖放在脑袋上,任离歌踹着他们的背上车。

    末了,他们又无力地看着离歌,威胁着司机将车子往警署开去。

    a市警署,离歌早已轻车熟路。

    她催着几个罪犯上楼后,系统给出提示解救差点被拐卖的女孩儿,生存时间5天;成功抓捕罪犯,获得临时技能:没了孩子一把血泪

    没了孩子一把血泪:辛辛苦苦养大的孩子,一个不小心就被人贩子拐走了!天大地大,也不知道孩子去了哪里,没了孩子的父母,见到人贩子就想咬一口泄愤!此技能由本系统收集天下被拐儿童父母的血泪集成,此技能被使用后,被使用对象无论是何性别,都会瞬间假孕,肚子隆起,并对肚内并不存在的孩子感情日益加深。十月之后,技能消失,被使用对象会发现自己怀胎十月不仅什么都没得到,反而从身体到心灵,都遭受了一番严重的折磨。意志薄弱者,很可能因此丧命。此技能为临时技能,使用次数为一次,持续时间为十个月。

    “最近是怎么回事?老大卸职之后,什么阿猫阿狗都来了,连好久不见的人贩子都冒出来了!”

    负责这件案件的警察是李明,离歌向他交代完自己发现案情以及追捕罪犯的详细过程后,李明苦恼地挠了挠短发。

    贺厉诚卸职后,a市确实颇不太平,离歌问李明:“新上任的署长是谁?”

    李明看离歌,皱了皱眉:“最高警署还没有决定到底让谁来当新任的署长,上面的意思是,先把位子空着,如果老大的病情有所好转,就让他回来。”

    “可是,”李明叹气,“谁知道老大的病情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够好转啊。真担心他和老前辈一样,从此一蹶不振了。”

    老前辈,指的自然是贺秉。

    贺秉老前辈,大概是和贺厉诚一样,经历了因为不肯打hei拳而被挑断手脚筋之后,就开始了一蹶不振的生活。

    李明说:“老前辈从那以后,就总是喝酒,老大妈妈不堪其扰,因此离家出走了。老大从小跟着老前辈在贫民窟里长大,没有成为罪犯,反而成为优秀的警察,后又当上署长,简直是奇迹。”

    这确实是奇迹,离歌点点头,说出了李明想让她说出的那句话:“以防贺警官也像老前辈一样颓废下去,我去看看他吧。”

    李明高兴地连连点头:“那实在是太好了!走!我送你去!”

    离歌皱眉:“你不是正在工作时间吗?而且…我知道贺警官在哪里。”

    李明打开抽屉拿自己的车钥匙:“老大现在在家,你知道他家在哪里吗?”

    离歌摇头,李明拉着她往电梯走:“为了让老大重新振作,刀山火海我都愿意上,别说旷工这种小事了!”

    贺厉诚买的小公寓,就在离警署不远的地方,三十分钟车程即到。

    离歌被李明送至贺厉诚家门口,她一敲门,便见里头开门出来的贺厉诚,白衬衫黑裤子,好端端地站着,一点喝了酒的迹象都没有。

    他脸上的伤,也已经好得没有什么痕迹了。

    这时候的他,看起来完全意气风发,精神正常,一点颓丧的样子都没有。

    贺厉诚疑惑道:“你怎么会来这里?”

    我以为你卸职以后意难平,喝酒喝得不省人事,死在家里都没人知道所以赶紧来救人啊!

    离歌腹诽了一番,回答:“是李警官让我来的,他担心你卸职之后,会一蹶不振,喝酒喝到颓废不起,所以让我来看看你。”

    贺厉诚的嘴角抽搐了一下:“整个警署的人都知道,我从来滴酒不碰。”

    离歌:???!!!

    怎么感觉,她好像被李明摆了一道?!

    “既然你没事。”离歌向后退了一步,“那我就回去了。”

    “等一下。”贺厉诚往前迈了一步,伸手抓住她的胳膊,力度并不大,却让离歌觉得,她怎样都挣脱不了。

    “我在做晚饭,留下来一起吃。”

    离歌摇头:“不用,学校食堂……”

    “我做了红烧猪蹄,老母鸡在炖,还买了大闸蟹。”

    离歌:“学校食堂的菜太难吃了,我还是在你这儿吃晚饭吧!”

    贺厉诚放开她的胳膊,稍稍一笑,弯腰从身边鞋柜里找到一双干净的男式棉拖鞋:“没有女式的,将就穿。”

    离歌接过棉拖鞋,低头看,才发现他赤着脚。

    他脚上皮肤的颜色比身体其他部分稍浅一些,脚趾修长,筋骨突出,脚面上,是纠结成蜘蛛网状的伤疤。

    发现离歌在看自己的脚,贺厉诚往后缩了缩:“以前在和平部队的时候,让□□伤的。”

    他让她进屋,轻手关上门:“随便找个位子坐,等三十分钟。”

    转身去了厨房。

    贺厉诚给她的黑色棉拖,比她的脚尺码大了三四号不止,离歌拖拉着棉鞋,走进客厅,见客厅里干净得简直不像男人独居的屋子。

    白色的餐桌整整齐齐地摆放在客厅最中央,两张椅子塞在餐桌底下,干净得一丝灰尘也无。

    客厅里头没有沙发,能坐的就只有结构简单的木椅子,离歌在椅子上坐下,屁股立即一片冰凉。

    她偏头,见身侧的落地窗,也被擦得干干净净,透过窗户,能看见底下市中心的车水马龙。

    贺厉诚的公寓风格,和他这个人是一样的,都是干净直白、条理清晰,往坏了的说,甚至有些古板严肃。

    离歌看了好一会儿,发现这儿,一点儿能代表温柔元素的摆设,哪怕一幅内容是田园山水的挂画,都没有。

    除了配套买来的餐桌,其他家具,都是单数的,这屋子,恐怕从来没有女人入住过。

    她又坐了一会儿,厨房门开了,贺厉诚从水汽中走出来,手上端了一大盘红润油光的红烧猪蹄。

    离歌看他小心将红烧猪蹄摆在餐桌最中央,一点汤汁都没让洒出来。

    即使做这样的小事,他也贯彻着严谨二字吗?

    离歌看着他,满脑子疑惑,上周末她看到的那个鼻青脸肿的贺厉诚,和现在这个白衬衫黑裤子,即使进了厨房,身上也一点油污都没有的贺厉诚,真的是同一个人吗?

    又过了十几分钟,放在砂锅里汤汁黄澄澄的老母鸡,和蒸得热气腾腾的大闸蟹,也都摆上桌来了。

    贺厉诚递给她筷子和碟子:“抱歉,家里只有一只盛饭用的碗,只能让你用这个。”

    这屋子,果然是向来只有他一个人住吧?!

    离歌问他:“你一个人吃,怎么还煮这么多东西?”

    “被阿明骗了。”贺厉诚拉开椅子坐了下来,“他说想吃我煮的东西,让我煮了,等他下班来拿。”

    结果——其实是想让她和他一起吃晚饭。

    李明这算盘打得响亮啊!

    离歌夹了一个猪蹄到自己盘子里,怀疑即使自己今天没有主动去警署,李明也会找个理由,送她来这里的。

    她张嘴咬了一口猪蹄,猪蹄煮的很久了,酥得入口即化。

    贺厉诚的口味和她一样,猪蹄煮得咸甜合适。

    ——看在贺厉诚厨艺特别好的份上,只能勉强原谅李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