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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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牧的想法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凭借着重生的优势,尽快的赚到钱,然后为自己家和自己的村子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前世沈牧去了美国,虽然最后也算是小有所为,但是他并没有什么钱,就是科研的经费,都够他焦头烂额的了,这也是他的一个遗憾,一直都没有为自己的家乡,以及国家做出过什么有益的贡献。
还好现在重生了,他又有了回报家乡和国家的机会,这让他感到十分的激动,他的脑子里想的,就是怎么才能自己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沈牧,要不我们别坐车去西关了,反正也不远,还不如走着去呢,就当是逛街了。”刚出了学校,安继东拉了发呆的沈牧一下,提议道。
沈牧闻言一愣,就明白了安继东肯定是坐车的钱不够,他才想起来,自从自己讹了郭腾飞的钱,就没有再和安继东一起吃一份菜了,他肯定是花钱花的多了,连路费都想要省下来。
沈牧知道学校离西关汽车站,也就三四里地的样子,坐车的话两块钱叫个三轮就行,沈牧当然出得起钱,却要顾及一下安继东的感受,暗想就当是重温一下九十年代末期的老市区了,道:“那我们走吧,不过别逛街了,如果黒木的车走掉的话,我们就只能坐平城的车了,那样十几里路,回到家就黑了。”
安继东答应一声,其实如果是他一个人的话,他宁愿坐平城的车,这样省下的路费,还可以在平城上一个小时的网吧。
金杞市的西关算是全市交通的枢纽地段,汽车站就在这里,不过这边不算繁华地带,居民区都集中在东边的城关镇,像城隍庙和商贸城,都在这个小城市的东边,那里每天都人山人海的,而西关就越发的没有人气了。
沈牧和安继东走到一半的路程时,却出现了意外。这里是一个废弃的工地,他两个人本来要抄近道的,结果被五六个吊儿郎当的社会青年拦住了。
沈牧抬头仔细一看,其中一个白色纱布包住半边脸的少年,不就是和自己有冲突的孔健嘛。
这个时候,孔健也站了出来,满含仇恨的目光盯着沈牧,狠狠的说道:“沈牧,我跟了你们一路了知不知道,你把我害成这样,就算完了?”
上体育课的时候,孔健被沈牧绊倒之后,脸先着的地,还被他后面的同学,照着脸上踩了一脚,就差一点没给他毁容了,这一口恶气不出,他怎么可能不找沈牧的麻烦。
“哦?还以为你们是要打劫我们呢,还跟踪呢,厉害。”沈牧笑道。他记得前世的这个时期,西关这一片的治安非常不好,经常听说有学生被打劫,而且打劫他们的人,基本上都是同龄人。
孔健和他身后的几个社会青年,听了沈牧的话,都是脸色微微一白,不过随即一个留着黄头发,身材强壮像是领头人的青年站了出来,对着沈牧道:“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程龙,我听我兄弟说你阴了他,把他害成这样,现在都没脸见人了,你自己说该怎么办吧。”
这个黄头发青年很有一套,他是这群人的大哥,本来是不准备亲自出面的,谁知道沈牧上来就提打劫的问题,还一副意有所指的样子,他就不得不出来说话了,毕竟他们此刻的做法,和打劫也没有区别。
如果是陌生人也就算了,不管是打还是抢都没问题,但是沈牧既然认识孔健,打一顿可以,要是发展到明抢的地步,那就等着蹲号子吧,不过他们的目的,还是想要钱,不然凭什么替他们看不起的孔健出头啊,所以他们只是以孔健的伤,来讹诈沈牧,让他说该怎么办,给他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也是让沈牧以为不给钱,就会挨打。
但事实上主动给了钱,就不算是被抢劫了,那叫主动赔偿医药费,至于恐吓什么的,他们又没有动手,并不算威胁恐吓。
“成龙?”沈牧微微惊讶,疑惑道:“这不是国内影视巨星的名字吗?”
“咳,程咬金的程,好了,你别打岔,赶紧说怎么办吧。”黄头发青年有些不耐烦的道。
“什么怎么办?凉拌。”沈牧道,还顺便开了一个后世的小玩笑。
在场的其他几人,愣了好半天,才明白了沈牧话里的意思。安继东是担心沈牧激怒了对方,那打起来自己一边肯定吃亏,暗暗责怪自己不该为了省那点车钱,不然沈牧也不会被围了。
孔健自然希望沈牧和对方结仇,那自己的事情,就变成了龙哥的事情,这样一来,起码少花点出场费,没错,请程龙他们出手,孔健是花了钱的。
社会青年们当然大怒了,他们本来只是要捞笔外快,对沈牧并没有仇怨,谁知道沈牧脾气这么冲,他们还没怎么着呢,倒先把戏弄了。
程龙浓眉紧蹙,哼道:“好好跟你说话,你是不给我面子喽?”
沈牧当然不准备给他们留什么面子,这些不学无术的小混混,看了几部打打杀杀的港片,就以为自己也成古惑仔了,实际上就是打劫欺负一下穷学生,你让他们去抢劫成年人,哪怕是抢个娇柔的女人他们都不敢。
为什么?因为他们的观念里,抢成年人是犯法的,抢学生则不是。看看,幼稚可笑还很无知,沈牧也是从学生时代走过来的,他的观念里,学校里那些欺负同学的恶霸,就该全部开除,集合到一起劳改去。
“为什么要给你面子?有本事你打我啊,敢碰我一指头,明天就让我叔把你们全抓起来,第一个就抓孔健,然后是你程龙,程咬金的程,对吧?”沈牧爆发了,他一副完全不把这群人放在眼里的样子,嘴里还编出来一个能把他们都抓起来的叔。
其实沈牧的叔叔,都快六十岁的人了,充其量就是个村里的老支书,哪里有能力跑到市里面抓人啊。
程龙和孔健他们,则是被沈牧有恃无恐的样子,给吓了一跳。
沈牧竟然还有个在市里当官的叔叔?这个国家当官的,在老百姓的眼里,可是充满无限权威的,而可以一股脑把他们抓起来的,肯定是警察里面的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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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牧的想法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凭借着重生的优势,尽快的赚到钱,然后为自己家和自己的村子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前世沈牧去了美国,虽然最后也算是小有所为,但是他并没有什么钱,就是科研的经费,都够他焦头烂额的了,这也是他的一个遗憾,一直都没有为自己的家乡,以及国家做出过什么有益的贡献。
还好现在重生了,他又有了回报家乡和国家的机会,这让他感到十分的激动,他的脑子里想的,就是怎么才能自己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沈牧,要不我们别坐车去西关了,反正也不远,还不如走着去呢,就当是逛街了。”刚出了学校,安继东拉了发呆的沈牧一下,提议道。
沈牧闻言一愣,就明白了安继东肯定是坐车的钱不够,他才想起来,自从自己讹了郭腾飞的钱,就没有再和安继东一起吃一份菜了,他肯定是花钱花的多了,连路费都想要省下来。
沈牧知道学校离西关汽车站,也就三四里地的样子,坐车的话两块钱叫个三轮就行,沈牧当然出得起钱,却要顾及一下安继东的感受,暗想就当是重温一下九十年代末期的老市区了,道:“那我们走吧,不过别逛街了,如果黒木的车走掉的话,我们就只能坐平城的车了,那样十几里路,回到家就黑了。”
安继东答应一声,其实如果是他一个人的话,他宁愿坐平城的车,这样省下的路费,还可以在平城上一个小时的网吧。
金杞市的西关算是全市交通的枢纽地段,汽车站就在这里,不过这边不算繁华地带,居民区都集中在东边的城关镇,像城隍庙和商贸城,都在这个小城市的东边,那里每天都人山人海的,而西关就越发的没有人气了。
沈牧和安继东走到一半的路程时,却出现了意外。这里是一个废弃的工地,他两个人本来要抄近道的,结果被五六个吊儿郎当的社会青年拦住了。
沈牧抬头仔细一看,其中一个白色纱布包住半边脸的少年,不就是和自己有冲突的孔健嘛。
这个时候,孔健也站了出来,满含仇恨的目光盯着沈牧,狠狠的说道:“沈牧,我跟了你们一路了知不知道,你把我害成这样,就算完了?”
上体育课的时候,孔健被沈牧绊倒之后,脸先着的地,还被他后面的同学,照着脸上踩了一脚,就差一点没给他毁容了,这一口恶气不出,他怎么可能不找沈牧的麻烦。
“哦?还以为你们是要打劫我们呢,还跟踪呢,厉害。”沈牧笑道。他记得前世的这个时期,西关这一片的治安非常不好,经常听说有学生被打劫,而且打劫他们的人,基本上都是同龄人。
孔健和他身后的几个社会青年,听了沈牧的话,都是脸色微微一白,不过随即一个留着黄头发,身材强壮像是领头人的青年站了出来,对着沈牧道:“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程龙,我听我兄弟说你阴了他,把他害成这样,现在都没脸见人了,你自己说该怎么办吧。”
这个黄头发青年很有一套,他是这群人的大哥,本来是不准备亲自出面的,谁知道沈牧上来就提打劫的问题,还一副意有所指的样子,他就不得不出来说话了,毕竟他们此刻的做法,和打劫也没有区别。
如果是陌生人也就算了,不管是打还是抢都没问题,但是沈牧既然认识孔健,打一顿可以,要是发展到明抢的地步,那就等着蹲号子吧,不过他们的目的,还是想要钱,不然凭什么替他们看不起的孔健出头啊,所以他们只是以孔健的伤,来讹诈沈牧,让他说该怎么办,给他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也是让沈牧以为不给钱,就会挨打。
但事实上主动给了钱,就不算是被抢劫了,那叫主动赔偿医药费,至于恐吓什么的,他们又没有动手,并不算威胁恐吓。
“成龙?”沈牧微微惊讶,疑惑道:“这不是国内影视巨星的名字吗?”
“咳,程咬金的程,好了,你别打岔,赶紧说怎么办吧。”黄头发青年有些不耐烦的道。
“什么怎么办?凉拌。”沈牧道,还顺便开了一个后世的小玩笑。
在场的其他几人,愣了好半天,才明白了沈牧话里的意思。安继东是担心沈牧激怒了对方,那打起来自己一边肯定吃亏,暗暗责怪自己不该为了省那点车钱,不然沈牧也不会被围了。
孔健自然希望沈牧和对方结仇,那自己的事情,就变成了龙哥的事情,这样一来,起码少花点出场费,没错,请程龙他们出手,孔健是花了钱的。
社会青年们当然大怒了,他们本来只是要捞笔外快,对沈牧并没有仇怨,谁知道沈牧脾气这么冲,他们还没怎么着呢,倒先把戏弄了。
程龙浓眉紧蹙,哼道:“好好跟你说话,你是不给我面子喽?”
沈牧当然不准备给他们留什么面子,这些不学无术的小混混,看了几部打打杀杀的港片,就以为自己也成古惑仔了,实际上就是打劫欺负一下穷学生,你让他们去抢劫成年人,哪怕是抢个娇柔的女人他们都不敢。
为什么?因为他们的观念里,抢成年人是犯法的,抢学生则不是。看看,幼稚可笑还很无知,沈牧也是从学生时代走过来的,他的观念里,学校里那些欺负同学的恶霸,就该全部开除,集合到一起劳改去。
“为什么要给你面子?有本事你打我啊,敢碰我一指头,明天就让我叔把你们全抓起来,第一个就抓孔健,然后是你程龙,程咬金的程,对吧?”沈牧爆发了,他一副完全不把这群人放在眼里的样子,嘴里还编出来一个能把他们都抓起来的叔。
其实沈牧的叔叔,都快六十岁的人了,充其量就是个村里的老支书,哪里有能力跑到市里面抓人啊。
程龙和孔健他们,则是被沈牧有恃无恐的样子,给吓了一跳。
沈牧竟然还有个在市里当官的叔叔?这个国家当官的,在老百姓的眼里,可是充满无限权威的,而可以一股脑把他们抓起来的,肯定是警察里面的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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