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 世间最美的重逢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天神诀、梦醒细无声、神级幸运星、惊悚乐园、娱乐圈最强霸主、农女贵娇、我的大侠系统、奸臣、【犬夜叉】白月光与朱砂痣
一秒记住【59小说网 www.59to.co】,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洛秀没有坚持多久,没一会儿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双手却还紧紧的抱着宋锦。
宋锦扭头看了他一眼,男人安静的睡容在昏黄的烛光下美好的像一幅画。
手指抚过他的眉目,触指温热,她忽然像触电般缩回了手。
宋锦手指点在他腰间穴道,那紧紧的扣着她腰际的手自动松软了下来,宋锦从他怀中起身,给他盖好被子,这才从床上下来。
这间厢房以前想必是女子的住所,临窗的位置放着一个梳妆桌,宋锦走过去坐下,菱花铜镜中倒映出一个绝美曼妙的身影。
曾经的鹅蛋脸瘦削的脱了形,黛眉如远山,一双眸子漆黑而空洞,泛着幽冷而诡异的色泽,唇色发青,一头长发也干枯再也没有以往乌黑的光泽。
即使如此,铜镜中的人依旧美的令人窒息。
她目光落在脖颈处,那里一块块紫黑色的斑点触目惊心,美玉无暇,但当美玉有了瑕疵,依旧拥有残缺美。
她手指抚过那些可怖的斑点,指间仿似还有着那人身上的体温,每当靠近他,她的身体便会以可怕的速度一步步走向腐烂,现在还能保持人形,过不了多久,就是一具行走的腐烂的尸体。
多么可怕……
宋锦也是爱美的,她无法想象自己变成那样恐怖丑陋的样子,洛秀他,现在不害怕,到了那个时候,他还会像现在这样吗?即使他不嫌弃,她却害怕被他看到如此丑陋的自己。
五指穿过发间,一缕缕发丝夹在她的指间,宋锦看着看着突然悲从中来,要不了多久,这头长发也会渐渐脱落,她几乎无法想象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
没有触觉,没有痛觉亦没有嗅觉,但不代表她不知道自己的身体已经开始散发味道了,刚才,洛秀究竟是如何抱着自己吻下去的?他就不觉得恶心吗?
她不知道为什么会重生在自己已经死了半年的尸体上,这种看着自己一步一步走向腐朽,内心强大如宋锦,也不仅感到一阵彻骨的心寒。
人无法脱离生老病死,也无法改变天地法则,她也不例外,除了眼睁睁看着自己走向毁灭,无能为力。
洛秀说的话,她相信,带她离开,她愿意。
她会开启另一个人生,虽然也会有艰辛磨难,可总比眼睁睁看着自己变成骷髅要好的多,更何况,有个愿意为她抛弃一切的男人,有孩子,有属于自己的家。
宋锦想着想着,嘴角忍不住勾起,眸光泛起温柔的涟漪。
“小锦……。”那人喃喃着说梦话,梦里叫的是她的名字。
她不会再以为那是和她同名的女人,他叫的,就是她。
宋锦起身走到床边,蹲下去握住他的手,男人忽然紧紧抓住,宋锦没有痛觉,她看着手背上又青紫一片,笑着反握住他的手。
男人紧皱的眉峰渐渐平缓开来。
“我开始期待着和你的未来了,我现在就在你身边,所以,不要再做噩梦了,我们以后,会幸福的,对吗?”
一室寂静,烛光终于燃烧到了尽头,卧室里渐渐转变为一片黑暗,窗外月光寂寂,透过木格纸窗投射而来一线浅淡的清辉,宋锦坐在地上,红色的长裙拖曳于地,在那清透的月光下,她伏在床边,抓着他的手,渐渐阖上目光。
洛秀醒来时下意识往旁边摸去,是空的,他的心霎时间凉了一半。
“小锦……?”
他掀开被子不顾身上的伤就要赤脚跳下床,而这时门“吱呀”一声从外边打开,宋锦端着一个托盘走了进来,上边放着一碗黑乎乎的药,旁边放着纱布剪刀和伤药。
宋锦一袭红裙,领子却立的很高,随着行走的脚步,裙裾飞扬,那翻飞的裙角犹如一朵盛放的牡丹花,美的如梦如幻。
她唇边绽开一抹甜甜的微笑:“你醒了。”遂即皱眉:“你现在不能乱动,给我乖乖躺好。”
洛秀看到宋锦,心底松了口气,乖乖的躺回床上,刚才动作太大,腰上又疼了,他忍不住呲牙咧嘴。
宋锦把托盘放在床头的矮凳上,走过去小心翼翼的扶起洛秀,在他的腰后垫了个软枕,让他半靠着。
“都这么大人了,也不知道照顾自己。”宋锦嗔怪道。
洛秀看着一副贤妻良母样的宋锦,笑的见牙不见眼。
宋锦端起药碗给他:“喝了。”
洛秀接过来,也不犹豫,一口闷。
宋锦指着他身上:“该换药了,伤在背上,你自己不行,你的小厮都跑哪儿去了,大早上的连个人影都不见,一点都不称职。”
洛秀笑道:“我给他指派任务了,估计正在忙,既然如此,那我就自己来吧。”
“伤在背上,你自己怎么来?”
洛秀皱着眉头:“没办法啊……谁让我是孤家寡人呢,连个换伤药的人都没有,哎,真是可怜哪。”
宋锦犹豫了半晌,“我给你换吧。”她是做了一番思想挣扎的,她是个土生土长的古人,思想封建,和男人有了肌肤接触,没什么意外的话,这个男人就是她的夫君了。
不过,现在暂时情况特殊,她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洛秀低垂的眸低划过一抹精光,面上却有些为难道:“那就麻烦你了。”
洛秀解下外衣,白色的亵衣已经被血染透,脱下亵衣,宋锦让他趴在床上,露出缠着纱布的后背,此刻,那些纱布上都是血,看着就觉触目惊心。
一层层解下纱布,整个背上都是大面积擦伤,虽然抹了药,可还没结痂的伤口留着黄水,青紫一片,看着就让人心惊胆颤,可知当时究竟有多疼。
想到当时他连丝毫犹豫也没有,就让自己的后背先着地,宋锦心底就说不出什么滋味,半天没有动静,洛秀扭过头来便看到宋锦望着他的背发呆,不由得笑道:“不疼。”
宋锦把伤药涂上,洛秀忍不住倒“嘶”了一口凉气,宋锦嗔道:“到底疼不疼?”
洛秀咬牙切齿,“不疼,一点都不疼。”手指却紧紧扣着身下的被褥。
宋锦动作忽然变得小心翼翼,“疼就不要忍着,我又不会笑话你。”
洛秀哼哼道:“我一个大男人,怎么可能在女人面前喊疼,太丢面子了。”
宋锦忽然在他的腰上狠狠拧了一下,洛秀喊道:“疼疼,轻点儿……。”
门外,琳琅听着里边传出的声音,有些羞窘,两人都到这一步了吗?
想到等在正堂的人,琳琅吸了口气,“主子,容二公子来了,要见主子您。”
宋锦动作顿了顿,淡淡道:“我知道了,马上就过去。”
涂完伤药,宋锦拿过干净的纱布,一圈一圈的给他缠上,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宋锦神情很认真,动作也很熟练,最后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
“好了,腰上的药等我回来再给你涂,还要配合专门的按摩手法,这样会好的快一点,你先休息会儿吧,等会儿我再过来。”
宋锦交代一番,正要起身离去,忽然被洛秀抓住了手腕,宋锦看了过来。
洛秀趴在床上,有些委屈的说道:“你要去见容岑吗?”
宋锦想可能是因为佑安郡主的事情,但现在不方便和洛秀说,便点了点头。
洛秀挣扎着要爬起来:“我跟你一起去,来了客人主人怎么能不现身,不礼貌不是?”
宋锦甩开他的手:“你现在不能乱动,否则腰伤会加重,听话,好好休息吧,容二公子我会好好招待的。”话落宋锦便甩袖离开了。
看着宋锦走远的背影,洛秀无比怨念,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受伤,让小锦一个人去见容岑,他是一万个不放心啊,容岑那个人对小锦心怀不轨,是个很强劲的情敌,不亲眼看着,他于心不安。
走在去正堂的路上,琳琅给宋锦披上黑色斗篷,全身上下遮掩的分毫不露,又把一个香包系在宋锦腰间,上边绣着鸳鸯戏水的图案,惟妙惟肖,极为逼真。
“这是琳琅昨晚连夜赶出来的,主子先用着,等有时间琳琅再做几个更精致的。”
宋锦摸了摸香包,一股淡淡的幽香浮鼻,将她身上那股尸臭味儿隐隐压了下去。
宋锦看了眼琳琅,微笑道:“谢谢。”
琳琅瞪了宋锦一眼:“还跟我见外了是吧,以前你身上穿的用的哪一件不是我做的,等会儿我去香料店转一圈,调配出一种香味,那味道会和你融为一体,到时候就是鼻子再尖的人也闻不出。”
琳琅不仅绣活出色,更是调香高手。
宋锦踏进正堂,容岑赶紧站了起来,朝宋锦拱了拱手:“宋夫人,叨扰了。”
宋锦摆了摆手:“容二公子不用如此见外,请坐吧。”
琳琅提着茶壶走进来,给两人添茶,宋锦淡淡道:“我也是借住别人家,条件简陋,茶水粗鄙,望公子不要嫌弃。”
容岑端起茶杯放在鼻端,轻轻嗅了一下,“壶起云烟虽易散,杯斟水气最难禁,正合我心。”
“从来德蕴乾坤意,自古深含磊落心,容二公子好胸襟,不愧为三元及第的状元郎。”
容岑看了她一眼,身披黑色斗篷,即使门外艳阳高照,她身上依旧有阳光也照不透的阴寒。
人人只知大夏第一美人空有一副皮囊,谢侯爷不宠爱她恰恰证明他不是色令智昏的人物,但是,只有他知道,她内秀乾坤,满腹才情,却内敛而低调,所以世人只知她貌美,不知她才情。
这首诗还有最后一句。
知已江湖不同路,清滋肺腑得君吟。
他们早已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而如今,更是生死相隔,能再看她一眼,能听她说话,他已此生无憾。
低低的叹息随风消散,再抬头他依旧是那个清润秀雅的容二公子,“宋夫人过谦了,在下愧不敢当。”
“不知宋夫人在这里住的是否还习惯?”
宋锦淡淡道:“我的要求本就不高,有一个落脚点就好,这里环境清幽,我很满意。”
“那就好,我听说洛公子受伤了,不知他现在如何了?我请了太医院的潘老太医前来,潘太医极善外伤,对洛公子的伤许会有好处,还有这些药草,希望洛公子能早日康复。”
桌子上堆着一些珍贵的药草,有人参有冬虫夏草,每一样都是十分滋补的草药。
“多谢容二公子,琳琅,带潘老太医去看看洛公子。”
“是。”琳琅应了一声,便领着早候在一旁的潘老太医往后院而去。
容岑看着宋锦,目光微微恍惚,那日他问她可否认识洛秀,她回答从不相识,而现在,她公然住进他家里,一言一行俨然女主人的风范,容岑不愿意多想,而如今,他不得不多想。
想到她和洛秀,心脏不可遏制的一痛,借以垂眸掩饰刚才那一瞬间的失态。
“容二公子昨日一早匆匆离去,不知令妹可否得救。”
这才是容岑今日前来的目的。
他摇摇头:“那下边是个巨大的地下密室,除了一些财宝外,什么都没有。”
宋锦皱了皱眉:“里边有两个密室,容二公子都检查过了吗?”
“在其中一个里边发现了妹妹的衣服碎片,但妹妹却不在里边,我想谢骓已经把妹妹转移走了。”想起小妹曾经在那样不见天日阴暗潮湿的密室中被关了几年,容岑就有种把谢骓活劈了的冲动,小妹在家都是被父母和兄长捧在掌心上疼爱的,多么骄矜的姑娘,也不知道被折磨成了什么样子。
宋锦没想到扑了个空,看来在她不知道的情况下谢骓已经秘密把佑安郡主转移走了,是了,这个佑安郡主比明乐郡主还要尊贵,不仅是振国公府的掌上明珠,更是未来太子妃,听说和太子殿下青梅竹马感情甚笃,这一下子就拿捏住了振国公府和太子殿下两方势力,谢骓难道还想釜底抽薪?
做他的春秋大梦。
“在京城有发现谢骓的踪迹吗?”
容岑摇摇头,“京幾营日夜巡逻,连青楼楚馆都不放过,却根本没有谢骓的一丁点行踪,在城门口也没有发现谢骓入城的痕迹,我怀疑,谢骓他声东击西,根本就没有潜入京城。”
宋锦眯了眯眼:“不,谢骓他一定就在京城,他这个人有野心又谨慎,从很多年前就开始布局,这次虽然挫败了他的阴谋,却并不会给谢骓造成什么实质性的损害,那批秘密部队只不过打了个先锋,既然到了这一地步,他手中又握有明乐郡主和佑安郡主这两张王牌,他一定会选择卷土重来,瑞王府和你们振国公府最近要注意,谢骓一定会和你们联系,不过,他也蹦跶不了多久了。”宋锦冷笑。
等郁公公把谢骓隐藏的人连根拔起,谢骓在京城那就是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多久。
宋锦在他身边游荡了那么久,对他的秘密了如指掌,但她不排除谢骓还有隐藏势力不被她知道的情况,不过把他的翅膀都剪除掉,他就是落毛的凤凰,连鸡都不如,只有任人宰割的份儿。
容岑不知她给了郁公公一份名单,因此说道:“你分析的有道理,我回去就安排一下,这次,绝不能再放跑谢骓。”他那样折辱他的妹妹,就是他们振国公府的死敌。
“如果有需要,就来找我,能帮的我一定帮。”
容岑笑了笑:“你已经帮了我很多了,不能再麻烦你。”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我们有共同的敌人,所以,我们就是朋友,朋友互相帮助不是应该的吗?”宋锦这番话说的很自然。
容岑愣了愣,眸低划过一抹苦涩,在她的心底,他永远只是朋友吧,他还贪心什么呢?以前连想都不敢想,而现在最起码她愿意把他当朋友,这样就很好了。
“是的,我们是朋友,以后我可以经常来坐坐吗?你放心,我不会打扰到你们的……。”他赶紧解释道。
宋锦笑道:“你这个大才子我可是求之不得呢,想当初你高中状元游街的那一日好不风光,我当时就在临街的楼上看着,当时你鲜衣怒马,好不得意,没想到也有和你成为朋友的一日呢,以前我连想都不敢想。”
容岑愣了愣,那时她还没有嫁给谢骓吧,所以,那时她就在楼上看着,看他头戴状元帽,身着大红状元服,披红挂彩,纵马当街,大夏最年轻俊美的状元郎风姿是何等夺目。
那一日的情景,他已经不太记得,当时喜悦是有的,可并没有那么深刻,他不喜欢招摇,所以看着当街那些姑娘妇人兴奋的议论声,那些倾慕眷恋的眼神,他心头划过浓浓的厌倦和疲惫。
那时他的眼前,浮现的是那个人清澈明亮的眼睛,他想,如果她看到了,会不会倾慕于这样的自己,说到底,那时他也只是个青春少年,心底对爱情依旧抱有最初的幻想,在他的心底,藏着一个人,虽然不知她身在何方,他却始终记挂着,相信缘分会有一日降临在他和她身上。
那一定是世间最美的相遇,不,是最美的重逢。
可惜,他和她之间横跨了那么多无奈和错过,早已物是人非,如果时光轮转,他一定会奋不顾身的走到她身边,管什么责任苍生,管什么天下大义,他只要她好好的。
走出大门的时候,太阳照在他身上,他却觉得冷,下楼梯的时候趔趄了一下,侍卫赶紧扶住他:“公子,您脸色怎么这么难看?”
容岑摆摆手:“无碍,我们进宫。”
马车缓缓驶离,藏在街角的惠娘看着那辆走远的华丽马车,眸子里划过一抹疑惑,那不是容二公子吗?对于这个大夏最年轻英俊的状元郎,惠娘自当年游街见过一面之后便念念不忘,但那样的人物岂是她能肖想的,也就花痴一下罢了,没想到这个容二公子竟然会出入新邻居家里,新邻居究竟是什么身份?
惠娘一早就在门前溜达几回了,奈何大门紧闭,也不见有人出来,她都忍不住想去爬墙了。
这个时候关文领着几个丫鬟婆子回来了,惠娘赶紧藏在墙角,那领头的少年不是那个男人身边的小厮吗?他带的这些人看着像是从伢婆子手中买回来的奴隶,新邻居可真有钱,买了这么多丫鬟服侍。
眼珠子一转,她计上心来,扔下篮子就跑了过去,“这位小哥等等。”
关文扭头看来,见是昨晚搭讪的那个姑娘,皱了皱眉,脸上挂着笑容:“请问姑娘有什么事?”
惠娘瞅了那几个丫鬟婆子一眼,笑呵呵道:“小哥要买丫鬟吗?”
关文不动声色的笑道:“已经买够了,不需要。”
话落就要转身离开,惠娘见他离开一急就去拉他袖子:“小哥别走。”
关文已经有些不耐了,但依旧耐着性子笑道:“男女授受不亲,姑娘请自重。”
惠娘有些讪讪的收回手,“那什么,我手脚很麻利的,会做饭会家务还会算账管家,这些从伢婆子手里买回来的大部分都没规矩手脚也不干净,小哥用着怎么能放心?”意思就是自己什么都会,比这些人强多了,最重要的是信得过。
她这话可是把这几个丫鬟婆子得罪的死死的,纷纷目光不忿的瞪着她。
惠娘没注意到这些人的眼神,还想要自销,关文已经没耐心了,淡淡道:“进府都要签死契,生死都由主子,姑娘是白身,难道真的甘愿为奴为婢?”
还要签死契?惠娘脸色一下子就白了,这不是把命交到别人手上了吗?
关文哼了一声,转身离开,走在最后的几个丫鬟婆子扭头不屑的看了她一眼,跟着走了进去。
红色朱漆门“砰”的一声紧闭,门上的狮嘴铜环微微摇晃,阳光照射在上边,反射着刺眼的光芒。
惠娘“呸”了一声,“真当自己是高门大院了,姑奶奶还不稀罕呢。”
关文一共买了四个丫鬟四个婆子,俱是手脚伶俐,老实本分的,一个丫鬟并两个婆子安排在厨房,一个婆子管采买,一个则是掌勺的厨娘,丫鬟则负责打下手,厨娘曾经在某大酒楼内当过掌勺的,只是后来酒店经营不善,倒闭了,她手艺还不错。
宋锦院里一个使唤丫鬟,一个洒扫丫鬟,洛秀院里则是一个使唤嬷嬷,一个洒扫丫鬟,再一个嬷嬷管着前院的洒扫。
这个宅院算是暂时的有了秩序。
关文把八人叫到一处统一训话,这八个人到了新环境心里本来有些忐忑,但到了之后,却松了一口气,这里人口简单,环境清幽,给的工钱比别的大府里的都要多,听说只有两位主子,只要做好自己的本分,秉持着谨言慎行的原则,相信未来的日子会很轻松。
宋锦送走容岑后,还记挂着洛秀的伤,便快步走到西厢院,琳琅领着潘老太医走了出来,“这位公子曾被虎狼之药所伤,虽已复原,可到底伤了根本,不过他身边应该有医道高手,为他调理了身子,就按着这个方子下去,公子的身体应该没有什么大碍了,公子背上的伤只是一些皮肉伤,用了老夫的外伤药不日就会痊愈,但要切忌不能沾水,不能食辛辣刺激之物。”
宋锦想到洛秀之前说过他年少时曾被祖母喂过毒药,所以他的身体才会留下这样的病根。
潘太医捋了把胡旭,接着说道:“但是公子腰上的扭伤比较棘手,伤到了腰椎骨穴,腰椎骨穴有命门穴,命门归肾,火衰,乃为十二经之根,经老夫辨证,观舌象面色伤痛,公子应是素体阳虚,若不及早医治恐会阳衰,更严重甚至会终生不孕。”
宋锦愣了愣,没想到会这么严重,他救了自己,竟然会伤到了那里,更严重将会影响生育,那对一个男人来说将是多么大的打击。
琳琅也没想到只是一个简单的腰伤竟然会严重到这个地步,她马上反应过来,恭敬的问道:“那么太医大人可有良方?”
潘老太医道:“老夫对男科不甚精通,太医院的年老太医对这方面尤为精通,可以请他来为公子看诊,不过年老太医今年三月已从太医院卸职回了老家,不过太医院如今的院正张太医正是师从年老太医,青出于蓝胜于蓝,他虽为人比较傲气,但若有容二公子牵线,将他请来还是比较容易的。”
太医院院正张太医琳琅是听过他的大名的,恃才傲物,让他来为一个白身看病,他不把你撵出来就不错了,不过有容二公子牵线,应该会比较容易的吧。
洛秀耳力本就过人,门窗都开着,潘太医又没刻意压低声音,洛秀听了个一清二楚,不由得脸色变的异常难看。
一个男人竟然得了这种病,他简直要气炸了。
还要找容岑才能把医生请来?这让洛秀的面子往哪儿搁?容岑心底不定要怎么笑话他呢,更何况对方还是情敌。
这一刻,洛秀气的恨不得摔东西发泄。
宋锦走进来的时候,便看到洛秀锤着枕头,一脸气愤,不由得莞尔:“你怎么了?”
洛秀看到宋锦,脸色不由得又难看了几分,她一定都听到了吧。
洛秀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宋锦走过去,居高临下的看着他:“你是为了救我才受伤,我既然认定了你,那么不论你变成什么样,我都不会嫌弃。”
这话反过来了。
洛秀闷闷道:“那我还要谢谢你了。”
宋锦抿了抿唇:“不如我去找容二公子,以他的名义去请张太医,你这病不能拖。”
洛秀立刻道:“不用,你千万不能去找容岑,等我们回现代再说,那里医疗技术发达,这种病分分钟就能痊愈,何必要在这里浪费时间。”
“可是……。”
洛秀长臂一拉将她卷入怀中,“没有可是,还是,你怕我不能给你“性福”?最后两个字咬字特别重,一脸坏笑的睨着宋锦。
宋锦推了推他,皱眉:“你别这样。”
她从来没有和男子如此亲密的相处过,有些适应不了他的热情,她心里既觉得羞窘,又觉的甜蜜,这是以前从没有体验过的,既眷恋他的怀抱又害怕他的靠近。
当然她在青楼卧底时也不少接触男人,但那时她只是将那些人当成目标,在她眼中就是死人,怎么能和如今的情况相提并论。
洛秀觉得这个样子的宋锦特别纯情可爱,忍不住伸手捏了捏她的鼻子:“放心吧,我不会有事的,放宽心,嗯?”
宋锦在他怀中拱了拱身子:“你放开我吧,你不能受寒,否则伤情会加重。”
洛秀想起什么,眸子瞬间变得幽深,十分听话的乖乖松开了她,宋锦觉得有些奇怪,他这次怎么这么听话了,不由得扭头去看洛秀,正对上洛秀一双幽深的眸子。
“我以后不能随便抱你了。”
宋锦皱了皱眉,不知为何,心底略过一抹失望。
却听他幽幽道:“我身上体温高,你长时间和我呆在一起,身体会起反应,你看,你脖子里的尸斑又多了,每多一块,我的心就痛一分,以后我一定要克制,你也要提醒我。”
“哦。”宋锦垂落眸光。
洛秀点了点她的鼻头,笑道:“傻丫头,在想什么呢,是不是很舍不得啊,你放心,等我们回现代,我一定天天抱你,抱的你烦我,我也不撒手。”
宋锦抬眸很认真的看着他:“我们在那个时代真的有孩子吗?”
洛秀看着她的眼睛,他回答的也无比认真:“是的,你已经怀孕七个多月了,是一对双胞胎,不知道是两个男孩子还是两个女孩子呢,最好是一个男孩一个女孩,刚好凑个好字。”
“你不是说孩子有问题吗?”
洛秀叹了一声,重新把她圈在怀中,紧紧的抱着:“让我再抱这最后一次。”
宋锦很乖巧的缩在他怀中。
他在她耳边低声道:“我会让你和孩子平安的,相信我。”
“嗯。”宋锦闷闷的应道,又不自觉往他怀中缩了缩。
“我相信你。”
这最后一个拥抱有些漫长,两人谁都没再说话,沉浸在这个拥抱中,彼此心心相贴。
“好了。”宋锦从他怀中退出来,站在床边,给他盖好被子。
“好好休息,有时间我会再来看你。”
宋锦刚要转身离开,“等等。”
洛秀从枕头底下摸出一叠银票递给宋锦:“拿着花去。”那样子颇有种挥金如土的模样。
宋锦疑惑的接过来,一看全都是以千为计量的银票,其中还有两张一万的面额,加起来足足有三四万两的银票,宋锦赶紧递给他,摇头:“这些我可不能要。”
洛秀立刻拉下来脸:“你是我老婆,挣钱给你天经地义,你不花我就烧了啊……。”说着作势去抢。
宋锦赶紧缩回手:“你太败家了。”
洛秀挑了挑眉:“放心吧,你老公有钱着呢,这只是冰山一角,想买什么就去买,就算在古代定居下来,我也可以保你一辈子锦衣玉食,富贵荣华。”
宋锦撇了撇嘴,明显不相信:“我看见牛在天上飞。”
洛秀乐了,很少看到宋锦这么可爱的样子,真想上手揉揉,他忍住了,笑道:“这里不是我的主场,所以能给你的很有限,也只能在金银上给你保障,但回了现代,在那里你就是要天上的月亮,我也会造个宇宙飞船带你上天上遨游一圈。”
宋锦瞪圆了眼睛:“所以,你在那个时代很有钱有势喽?”
洛秀想了想:“应该算是吧,只要我想,在我们的国家,我还算是一手遮天的。”
“比皇帝还要厉害吗?”
洛秀笑道:“制度不一样,根本没有可比性,但权势在哪里都是通用的,这里的王孙贵族杀人如探囊取物,不受律法制裁,但在我们那里,虽然法律严明,但如果权势滔天,照样能横着走,不过你放心吧,你老公我虽然黑白通吃,但也是奉公执法的三好公民,是不做坏事的。”他笑的很“仁慈”一脸我是好人的样子,其实如果了解他的发家史,就明白这个在心爱的女人面前纯情乖巧的男人实则是个怎样狠戾毒辣的性子。
以前是为了复仇,才让自己拼命的强大起来,而现在,看着宋锦拿着他给的银票问着这些问题的时候,他心底忽然油然而生一股自豪感,他忽然想起很久以前和齐歌的对话,那时他对情爱一无所知,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只知霸道索取,被齐歌指着脖子一顿骂,齐歌骂他没担当没责任,根本不配和小锦在一起,当时他还很不服气,对齐歌的那套说辞嗤之以鼻。
然而经过这段时间的风风雨雨,他终于明白齐歌当初的意思,那时他还没有爱上宋锦,只是觉得这个女人怀了他的孩子,怎么能和别的男人在一起,道德洁癖作祟,他发誓一定要把她抢回来,所以一次次的伤害,也一次次把宋锦推的更远。
没责任没担当,只是因为他没有真正爱上一个人,没有尝过情爱相思的滋味,索性他明白的不算晚,历尽千辛万苦,最终,陪在小锦身边的,是他。
如果再遇齐歌,他会很自信的挺起胸膛,堂堂正正的告诉他:小锦是我的妻子,是我孩子的母亲,我会给她名分,给她一个家庭,更会爱她如命,我对她的爱,从来就不比你少。
宋锦有些苦恼的道:“我现在这个样子能买什么啊,漂亮衣服穿不了,金银首饰也是浪费,这些银票放在我手中也是浪费。”
她忽然想起什么,对洛秀道:“咱们回去的时候能带一些东西回去吗?”
洛秀点点头:“当然可以。”
宋锦拍手笑道:“太好了,我带一些儿童的玩具和衣服回去,这里的手工作品都很精致,孩子们一定会喜欢的,更何况这些东西非常有意义,是娘亲从古代带回来给他们的哦。”
洛秀看着宋锦笑的开心,心底涌起一阵名叫幸福的感觉,他笑道:“等我伤好了,我陪你一起逛街,知道吗?在我们那里,女人逛街,男人就是提东西的,再说你一个人出去我也不放心。”
宋锦想起自己这个样子就有些气馁:“好吧,等你伤好了我们一起上街,这些银票我就先保管着。”
“你好好休息吧,我先走了。”
走到门口,宋锦想起什么忽然扭头望来:“对了,你刚才说的老公和老婆是什么意思啊?是老公公和老婆婆的意思吗?”
洛秀哈哈大笑起来,古人就是这点最有意思,他不知道小锦刚穿越到古代的时候看着那“繁华复杂”的现代高楼大厦车水马龙以及各种高科技物件,内心究竟是什么感受。
“老公是夫君,老婆呢,是娘子……。”洛秀把娘子叫的格外意韵悠长,宋锦那惨白的过分的脸上竟然会出现一抹刻意的红晕,嗔怪的瞪了他一眼,那一眼的风情令洛秀沉迷。
“讨厌,谁说要嫁给你了。”话落便匆匆掩门而去。
洛秀看着宋锦那几乎是落荒而逃的背影,忍不住笑了,躺回床上,双手枕在脑后,眼睛盯着帐顶,小锦最后一句话倒是提醒他了,等回去他们就结婚。
婚礼已经筹备的差不多了,本来宋锦昏迷前他就想要求婚的,但出了这番变故,洛秀想把婚礼推翻重来。
现代婚礼的纯洁神圣不适合小锦,只有那象征着对婚姻热烈忠贞的大红颜色,才是最匹配小锦的。
想象她穿上凤冠霞帔,他骑着高头大马,他们高堂三拜,他们洞房花烛,他们合卺同心,才不负小锦,不悔他的情深。
宋锦把银票塞袖子里,刚出来就见院子里有个婆子和一个丫鬟,两人看到宋锦立刻恭敬的请安:“姑娘好,奴婢是新进府的金婆子。”
“奴婢是红娟。”
之前听关总管提起过,如果见到一个全身裹着黑斗篷的人,一定不要多话,叫姑娘就好,平时没事也别往跟前凑,听到的时候还觉得疑惑,等真的见到了才明白关总管那话是什么意思,这位姑娘太奇怪了,全身上下裹的纹丝不露,甚至连脸都看不清,感觉到对方的目光望了过来,两人头皮发麻,心底的恐惧油然而生,忽然觉得后背寒气四起。
这位姑娘可真可怕。
那姑娘没说话,看了她们一眼就走了,身边跟着一位长得非常秀丽的姑娘,那姑娘当闺秀都绰绰有余,竟然只是做了一个丫鬟,那黑斗篷姑娘究竟是什么身份?
等宋锦走远,红娟拍着胸口:“妈呀吓死人了,那姑娘也太诡异了,你有没有觉得,有点像鬼。”说着自己先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金婆婆拍了下她的脑袋,嗔道:“瞎说什么,那是主子,有咱评论的余地吗?好好当差就是,小心祸从口出。”
红娟吐了吐舌头,“我就是好奇嘛,不知道公子长什么样子,关总管不让咱踏进屋内一步,难道不需要人服侍吗?我总觉得这府里处处透着怪异。”
“你呀,就是好奇心重,有句古话叫好奇心害死猫,你老实一点,别像那些有的没的,那关总管可不是好糊弄的,到时候犯了错可别怪我没提醒你。”一开始看着挺老实的,没想到一进府就有些暴露了,性子略浮躁,要是在高门大院内,绝对活不了多久,早就沦为斗争的牺牲品了。
宋锦回到自己的院子里,有两个丫鬟立刻走过来跪下:“奴婢青釉,奴婢黄芩见过姑娘。”
宋锦愣了愣,转头看向琳琅,琳琅低声道:“这是洛公子买回来的丫鬟,她们两个一个是使唤丫头,一个是洒扫的,平时是不会进屋去的,主子不用担心。”
宋锦瞥了两人一眼,青釉和黄岑心头齐齐一寒,这个新主子也太吓人了,看着面前那几乎拖地的黑色裙角,交错着露出里边的一截红衣,不知为何,两人忽然觉得有些冷。
“交给你了,我先进屋。”话落绕过两人朝厢房内走去。
“你们两个起来吧,想必关总管已经给你们说过了,你们的活动范围仅限这座院子,屋内没有吩咐不能踏进去一步,否则……。”那眼神颇为寒厉,两人心头齐齐一惊。
“是,奴婢谨遵吩咐,不知姐姐该怎样称呼?”那叫青釉的开口问道。
“我叫琳琅,你们有事情可以找我,姑娘那里,谁都不准去打扰,被我逮到,仔细你们的皮。”琳琅以前在侯府那也是独当一面的,管教起下人来那也分毫不差。
“是,琳琅姐姐的话奴婢记下了。”
------题外话------
订阅扑成狗……是什么支撑我写下去,答:是梦想:>_<:
洛秀没有坚持多久,没一会儿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双手却还紧紧的抱着宋锦。
宋锦扭头看了他一眼,男人安静的睡容在昏黄的烛光下美好的像一幅画。
手指抚过他的眉目,触指温热,她忽然像触电般缩回了手。
宋锦手指点在他腰间穴道,那紧紧的扣着她腰际的手自动松软了下来,宋锦从他怀中起身,给他盖好被子,这才从床上下来。
这间厢房以前想必是女子的住所,临窗的位置放着一个梳妆桌,宋锦走过去坐下,菱花铜镜中倒映出一个绝美曼妙的身影。
曾经的鹅蛋脸瘦削的脱了形,黛眉如远山,一双眸子漆黑而空洞,泛着幽冷而诡异的色泽,唇色发青,一头长发也干枯再也没有以往乌黑的光泽。
即使如此,铜镜中的人依旧美的令人窒息。
她目光落在脖颈处,那里一块块紫黑色的斑点触目惊心,美玉无暇,但当美玉有了瑕疵,依旧拥有残缺美。
她手指抚过那些可怖的斑点,指间仿似还有着那人身上的体温,每当靠近他,她的身体便会以可怕的速度一步步走向腐烂,现在还能保持人形,过不了多久,就是一具行走的腐烂的尸体。
多么可怕……
宋锦也是爱美的,她无法想象自己变成那样恐怖丑陋的样子,洛秀他,现在不害怕,到了那个时候,他还会像现在这样吗?即使他不嫌弃,她却害怕被他看到如此丑陋的自己。
五指穿过发间,一缕缕发丝夹在她的指间,宋锦看着看着突然悲从中来,要不了多久,这头长发也会渐渐脱落,她几乎无法想象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
没有触觉,没有痛觉亦没有嗅觉,但不代表她不知道自己的身体已经开始散发味道了,刚才,洛秀究竟是如何抱着自己吻下去的?他就不觉得恶心吗?
她不知道为什么会重生在自己已经死了半年的尸体上,这种看着自己一步一步走向腐朽,内心强大如宋锦,也不仅感到一阵彻骨的心寒。
人无法脱离生老病死,也无法改变天地法则,她也不例外,除了眼睁睁看着自己走向毁灭,无能为力。
洛秀说的话,她相信,带她离开,她愿意。
她会开启另一个人生,虽然也会有艰辛磨难,可总比眼睁睁看着自己变成骷髅要好的多,更何况,有个愿意为她抛弃一切的男人,有孩子,有属于自己的家。
宋锦想着想着,嘴角忍不住勾起,眸光泛起温柔的涟漪。
“小锦……。”那人喃喃着说梦话,梦里叫的是她的名字。
她不会再以为那是和她同名的女人,他叫的,就是她。
宋锦起身走到床边,蹲下去握住他的手,男人忽然紧紧抓住,宋锦没有痛觉,她看着手背上又青紫一片,笑着反握住他的手。
男人紧皱的眉峰渐渐平缓开来。
“我开始期待着和你的未来了,我现在就在你身边,所以,不要再做噩梦了,我们以后,会幸福的,对吗?”
一室寂静,烛光终于燃烧到了尽头,卧室里渐渐转变为一片黑暗,窗外月光寂寂,透过木格纸窗投射而来一线浅淡的清辉,宋锦坐在地上,红色的长裙拖曳于地,在那清透的月光下,她伏在床边,抓着他的手,渐渐阖上目光。
洛秀醒来时下意识往旁边摸去,是空的,他的心霎时间凉了一半。
“小锦……?”
他掀开被子不顾身上的伤就要赤脚跳下床,而这时门“吱呀”一声从外边打开,宋锦端着一个托盘走了进来,上边放着一碗黑乎乎的药,旁边放着纱布剪刀和伤药。
宋锦一袭红裙,领子却立的很高,随着行走的脚步,裙裾飞扬,那翻飞的裙角犹如一朵盛放的牡丹花,美的如梦如幻。
她唇边绽开一抹甜甜的微笑:“你醒了。”遂即皱眉:“你现在不能乱动,给我乖乖躺好。”
洛秀看到宋锦,心底松了口气,乖乖的躺回床上,刚才动作太大,腰上又疼了,他忍不住呲牙咧嘴。
宋锦把托盘放在床头的矮凳上,走过去小心翼翼的扶起洛秀,在他的腰后垫了个软枕,让他半靠着。
“都这么大人了,也不知道照顾自己。”宋锦嗔怪道。
洛秀看着一副贤妻良母样的宋锦,笑的见牙不见眼。
宋锦端起药碗给他:“喝了。”
洛秀接过来,也不犹豫,一口闷。
宋锦指着他身上:“该换药了,伤在背上,你自己不行,你的小厮都跑哪儿去了,大早上的连个人影都不见,一点都不称职。”
洛秀笑道:“我给他指派任务了,估计正在忙,既然如此,那我就自己来吧。”
“伤在背上,你自己怎么来?”
洛秀皱着眉头:“没办法啊……谁让我是孤家寡人呢,连个换伤药的人都没有,哎,真是可怜哪。”
宋锦犹豫了半晌,“我给你换吧。”她是做了一番思想挣扎的,她是个土生土长的古人,思想封建,和男人有了肌肤接触,没什么意外的话,这个男人就是她的夫君了。
不过,现在暂时情况特殊,她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洛秀低垂的眸低划过一抹精光,面上却有些为难道:“那就麻烦你了。”
洛秀解下外衣,白色的亵衣已经被血染透,脱下亵衣,宋锦让他趴在床上,露出缠着纱布的后背,此刻,那些纱布上都是血,看着就觉触目惊心。
一层层解下纱布,整个背上都是大面积擦伤,虽然抹了药,可还没结痂的伤口留着黄水,青紫一片,看着就让人心惊胆颤,可知当时究竟有多疼。
想到当时他连丝毫犹豫也没有,就让自己的后背先着地,宋锦心底就说不出什么滋味,半天没有动静,洛秀扭过头来便看到宋锦望着他的背发呆,不由得笑道:“不疼。”
宋锦把伤药涂上,洛秀忍不住倒“嘶”了一口凉气,宋锦嗔道:“到底疼不疼?”
洛秀咬牙切齿,“不疼,一点都不疼。”手指却紧紧扣着身下的被褥。
宋锦动作忽然变得小心翼翼,“疼就不要忍着,我又不会笑话你。”
洛秀哼哼道:“我一个大男人,怎么可能在女人面前喊疼,太丢面子了。”
宋锦忽然在他的腰上狠狠拧了一下,洛秀喊道:“疼疼,轻点儿……。”
门外,琳琅听着里边传出的声音,有些羞窘,两人都到这一步了吗?
想到等在正堂的人,琳琅吸了口气,“主子,容二公子来了,要见主子您。”
宋锦动作顿了顿,淡淡道:“我知道了,马上就过去。”
涂完伤药,宋锦拿过干净的纱布,一圈一圈的给他缠上,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宋锦神情很认真,动作也很熟练,最后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
“好了,腰上的药等我回来再给你涂,还要配合专门的按摩手法,这样会好的快一点,你先休息会儿吧,等会儿我再过来。”
宋锦交代一番,正要起身离去,忽然被洛秀抓住了手腕,宋锦看了过来。
洛秀趴在床上,有些委屈的说道:“你要去见容岑吗?”
宋锦想可能是因为佑安郡主的事情,但现在不方便和洛秀说,便点了点头。
洛秀挣扎着要爬起来:“我跟你一起去,来了客人主人怎么能不现身,不礼貌不是?”
宋锦甩开他的手:“你现在不能乱动,否则腰伤会加重,听话,好好休息吧,容二公子我会好好招待的。”话落宋锦便甩袖离开了。
看着宋锦走远的背影,洛秀无比怨念,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受伤,让小锦一个人去见容岑,他是一万个不放心啊,容岑那个人对小锦心怀不轨,是个很强劲的情敌,不亲眼看着,他于心不安。
走在去正堂的路上,琳琅给宋锦披上黑色斗篷,全身上下遮掩的分毫不露,又把一个香包系在宋锦腰间,上边绣着鸳鸯戏水的图案,惟妙惟肖,极为逼真。
“这是琳琅昨晚连夜赶出来的,主子先用着,等有时间琳琅再做几个更精致的。”
宋锦摸了摸香包,一股淡淡的幽香浮鼻,将她身上那股尸臭味儿隐隐压了下去。
宋锦看了眼琳琅,微笑道:“谢谢。”
琳琅瞪了宋锦一眼:“还跟我见外了是吧,以前你身上穿的用的哪一件不是我做的,等会儿我去香料店转一圈,调配出一种香味,那味道会和你融为一体,到时候就是鼻子再尖的人也闻不出。”
琳琅不仅绣活出色,更是调香高手。
宋锦踏进正堂,容岑赶紧站了起来,朝宋锦拱了拱手:“宋夫人,叨扰了。”
宋锦摆了摆手:“容二公子不用如此见外,请坐吧。”
琳琅提着茶壶走进来,给两人添茶,宋锦淡淡道:“我也是借住别人家,条件简陋,茶水粗鄙,望公子不要嫌弃。”
容岑端起茶杯放在鼻端,轻轻嗅了一下,“壶起云烟虽易散,杯斟水气最难禁,正合我心。”
“从来德蕴乾坤意,自古深含磊落心,容二公子好胸襟,不愧为三元及第的状元郎。”
容岑看了她一眼,身披黑色斗篷,即使门外艳阳高照,她身上依旧有阳光也照不透的阴寒。
人人只知大夏第一美人空有一副皮囊,谢侯爷不宠爱她恰恰证明他不是色令智昏的人物,但是,只有他知道,她内秀乾坤,满腹才情,却内敛而低调,所以世人只知她貌美,不知她才情。
这首诗还有最后一句。
知已江湖不同路,清滋肺腑得君吟。
他们早已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而如今,更是生死相隔,能再看她一眼,能听她说话,他已此生无憾。
低低的叹息随风消散,再抬头他依旧是那个清润秀雅的容二公子,“宋夫人过谦了,在下愧不敢当。”
“不知宋夫人在这里住的是否还习惯?”
宋锦淡淡道:“我的要求本就不高,有一个落脚点就好,这里环境清幽,我很满意。”
“那就好,我听说洛公子受伤了,不知他现在如何了?我请了太医院的潘老太医前来,潘太医极善外伤,对洛公子的伤许会有好处,还有这些药草,希望洛公子能早日康复。”
桌子上堆着一些珍贵的药草,有人参有冬虫夏草,每一样都是十分滋补的草药。
“多谢容二公子,琳琅,带潘老太医去看看洛公子。”
“是。”琳琅应了一声,便领着早候在一旁的潘老太医往后院而去。
容岑看着宋锦,目光微微恍惚,那日他问她可否认识洛秀,她回答从不相识,而现在,她公然住进他家里,一言一行俨然女主人的风范,容岑不愿意多想,而如今,他不得不多想。
想到她和洛秀,心脏不可遏制的一痛,借以垂眸掩饰刚才那一瞬间的失态。
“容二公子昨日一早匆匆离去,不知令妹可否得救。”
这才是容岑今日前来的目的。
他摇摇头:“那下边是个巨大的地下密室,除了一些财宝外,什么都没有。”
宋锦皱了皱眉:“里边有两个密室,容二公子都检查过了吗?”
“在其中一个里边发现了妹妹的衣服碎片,但妹妹却不在里边,我想谢骓已经把妹妹转移走了。”想起小妹曾经在那样不见天日阴暗潮湿的密室中被关了几年,容岑就有种把谢骓活劈了的冲动,小妹在家都是被父母和兄长捧在掌心上疼爱的,多么骄矜的姑娘,也不知道被折磨成了什么样子。
宋锦没想到扑了个空,看来在她不知道的情况下谢骓已经秘密把佑安郡主转移走了,是了,这个佑安郡主比明乐郡主还要尊贵,不仅是振国公府的掌上明珠,更是未来太子妃,听说和太子殿下青梅竹马感情甚笃,这一下子就拿捏住了振国公府和太子殿下两方势力,谢骓难道还想釜底抽薪?
做他的春秋大梦。
“在京城有发现谢骓的踪迹吗?”
容岑摇摇头,“京幾营日夜巡逻,连青楼楚馆都不放过,却根本没有谢骓的一丁点行踪,在城门口也没有发现谢骓入城的痕迹,我怀疑,谢骓他声东击西,根本就没有潜入京城。”
宋锦眯了眯眼:“不,谢骓他一定就在京城,他这个人有野心又谨慎,从很多年前就开始布局,这次虽然挫败了他的阴谋,却并不会给谢骓造成什么实质性的损害,那批秘密部队只不过打了个先锋,既然到了这一地步,他手中又握有明乐郡主和佑安郡主这两张王牌,他一定会选择卷土重来,瑞王府和你们振国公府最近要注意,谢骓一定会和你们联系,不过,他也蹦跶不了多久了。”宋锦冷笑。
等郁公公把谢骓隐藏的人连根拔起,谢骓在京城那就是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多久。
宋锦在他身边游荡了那么久,对他的秘密了如指掌,但她不排除谢骓还有隐藏势力不被她知道的情况,不过把他的翅膀都剪除掉,他就是落毛的凤凰,连鸡都不如,只有任人宰割的份儿。
容岑不知她给了郁公公一份名单,因此说道:“你分析的有道理,我回去就安排一下,这次,绝不能再放跑谢骓。”他那样折辱他的妹妹,就是他们振国公府的死敌。
“如果有需要,就来找我,能帮的我一定帮。”
容岑笑了笑:“你已经帮了我很多了,不能再麻烦你。”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我们有共同的敌人,所以,我们就是朋友,朋友互相帮助不是应该的吗?”宋锦这番话说的很自然。
容岑愣了愣,眸低划过一抹苦涩,在她的心底,他永远只是朋友吧,他还贪心什么呢?以前连想都不敢想,而现在最起码她愿意把他当朋友,这样就很好了。
“是的,我们是朋友,以后我可以经常来坐坐吗?你放心,我不会打扰到你们的……。”他赶紧解释道。
宋锦笑道:“你这个大才子我可是求之不得呢,想当初你高中状元游街的那一日好不风光,我当时就在临街的楼上看着,当时你鲜衣怒马,好不得意,没想到也有和你成为朋友的一日呢,以前我连想都不敢想。”
容岑愣了愣,那时她还没有嫁给谢骓吧,所以,那时她就在楼上看着,看他头戴状元帽,身着大红状元服,披红挂彩,纵马当街,大夏最年轻俊美的状元郎风姿是何等夺目。
那一日的情景,他已经不太记得,当时喜悦是有的,可并没有那么深刻,他不喜欢招摇,所以看着当街那些姑娘妇人兴奋的议论声,那些倾慕眷恋的眼神,他心头划过浓浓的厌倦和疲惫。
那时他的眼前,浮现的是那个人清澈明亮的眼睛,他想,如果她看到了,会不会倾慕于这样的自己,说到底,那时他也只是个青春少年,心底对爱情依旧抱有最初的幻想,在他的心底,藏着一个人,虽然不知她身在何方,他却始终记挂着,相信缘分会有一日降临在他和她身上。
那一定是世间最美的相遇,不,是最美的重逢。
可惜,他和她之间横跨了那么多无奈和错过,早已物是人非,如果时光轮转,他一定会奋不顾身的走到她身边,管什么责任苍生,管什么天下大义,他只要她好好的。
走出大门的时候,太阳照在他身上,他却觉得冷,下楼梯的时候趔趄了一下,侍卫赶紧扶住他:“公子,您脸色怎么这么难看?”
容岑摆摆手:“无碍,我们进宫。”
马车缓缓驶离,藏在街角的惠娘看着那辆走远的华丽马车,眸子里划过一抹疑惑,那不是容二公子吗?对于这个大夏最年轻英俊的状元郎,惠娘自当年游街见过一面之后便念念不忘,但那样的人物岂是她能肖想的,也就花痴一下罢了,没想到这个容二公子竟然会出入新邻居家里,新邻居究竟是什么身份?
惠娘一早就在门前溜达几回了,奈何大门紧闭,也不见有人出来,她都忍不住想去爬墙了。
这个时候关文领着几个丫鬟婆子回来了,惠娘赶紧藏在墙角,那领头的少年不是那个男人身边的小厮吗?他带的这些人看着像是从伢婆子手中买回来的奴隶,新邻居可真有钱,买了这么多丫鬟服侍。
眼珠子一转,她计上心来,扔下篮子就跑了过去,“这位小哥等等。”
关文扭头看来,见是昨晚搭讪的那个姑娘,皱了皱眉,脸上挂着笑容:“请问姑娘有什么事?”
惠娘瞅了那几个丫鬟婆子一眼,笑呵呵道:“小哥要买丫鬟吗?”
关文不动声色的笑道:“已经买够了,不需要。”
话落就要转身离开,惠娘见他离开一急就去拉他袖子:“小哥别走。”
关文已经有些不耐了,但依旧耐着性子笑道:“男女授受不亲,姑娘请自重。”
惠娘有些讪讪的收回手,“那什么,我手脚很麻利的,会做饭会家务还会算账管家,这些从伢婆子手里买回来的大部分都没规矩手脚也不干净,小哥用着怎么能放心?”意思就是自己什么都会,比这些人强多了,最重要的是信得过。
她这话可是把这几个丫鬟婆子得罪的死死的,纷纷目光不忿的瞪着她。
惠娘没注意到这些人的眼神,还想要自销,关文已经没耐心了,淡淡道:“进府都要签死契,生死都由主子,姑娘是白身,难道真的甘愿为奴为婢?”
还要签死契?惠娘脸色一下子就白了,这不是把命交到别人手上了吗?
关文哼了一声,转身离开,走在最后的几个丫鬟婆子扭头不屑的看了她一眼,跟着走了进去。
红色朱漆门“砰”的一声紧闭,门上的狮嘴铜环微微摇晃,阳光照射在上边,反射着刺眼的光芒。
惠娘“呸”了一声,“真当自己是高门大院了,姑奶奶还不稀罕呢。”
关文一共买了四个丫鬟四个婆子,俱是手脚伶俐,老实本分的,一个丫鬟并两个婆子安排在厨房,一个婆子管采买,一个则是掌勺的厨娘,丫鬟则负责打下手,厨娘曾经在某大酒楼内当过掌勺的,只是后来酒店经营不善,倒闭了,她手艺还不错。
宋锦院里一个使唤丫鬟,一个洒扫丫鬟,洛秀院里则是一个使唤嬷嬷,一个洒扫丫鬟,再一个嬷嬷管着前院的洒扫。
这个宅院算是暂时的有了秩序。
关文把八人叫到一处统一训话,这八个人到了新环境心里本来有些忐忑,但到了之后,却松了一口气,这里人口简单,环境清幽,给的工钱比别的大府里的都要多,听说只有两位主子,只要做好自己的本分,秉持着谨言慎行的原则,相信未来的日子会很轻松。
宋锦送走容岑后,还记挂着洛秀的伤,便快步走到西厢院,琳琅领着潘老太医走了出来,“这位公子曾被虎狼之药所伤,虽已复原,可到底伤了根本,不过他身边应该有医道高手,为他调理了身子,就按着这个方子下去,公子的身体应该没有什么大碍了,公子背上的伤只是一些皮肉伤,用了老夫的外伤药不日就会痊愈,但要切忌不能沾水,不能食辛辣刺激之物。”
宋锦想到洛秀之前说过他年少时曾被祖母喂过毒药,所以他的身体才会留下这样的病根。
潘太医捋了把胡旭,接着说道:“但是公子腰上的扭伤比较棘手,伤到了腰椎骨穴,腰椎骨穴有命门穴,命门归肾,火衰,乃为十二经之根,经老夫辨证,观舌象面色伤痛,公子应是素体阳虚,若不及早医治恐会阳衰,更严重甚至会终生不孕。”
宋锦愣了愣,没想到会这么严重,他救了自己,竟然会伤到了那里,更严重将会影响生育,那对一个男人来说将是多么大的打击。
琳琅也没想到只是一个简单的腰伤竟然会严重到这个地步,她马上反应过来,恭敬的问道:“那么太医大人可有良方?”
潘老太医道:“老夫对男科不甚精通,太医院的年老太医对这方面尤为精通,可以请他来为公子看诊,不过年老太医今年三月已从太医院卸职回了老家,不过太医院如今的院正张太医正是师从年老太医,青出于蓝胜于蓝,他虽为人比较傲气,但若有容二公子牵线,将他请来还是比较容易的。”
太医院院正张太医琳琅是听过他的大名的,恃才傲物,让他来为一个白身看病,他不把你撵出来就不错了,不过有容二公子牵线,应该会比较容易的吧。
洛秀耳力本就过人,门窗都开着,潘太医又没刻意压低声音,洛秀听了个一清二楚,不由得脸色变的异常难看。
一个男人竟然得了这种病,他简直要气炸了。
还要找容岑才能把医生请来?这让洛秀的面子往哪儿搁?容岑心底不定要怎么笑话他呢,更何况对方还是情敌。
这一刻,洛秀气的恨不得摔东西发泄。
宋锦走进来的时候,便看到洛秀锤着枕头,一脸气愤,不由得莞尔:“你怎么了?”
洛秀看到宋锦,脸色不由得又难看了几分,她一定都听到了吧。
洛秀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宋锦走过去,居高临下的看着他:“你是为了救我才受伤,我既然认定了你,那么不论你变成什么样,我都不会嫌弃。”
这话反过来了。
洛秀闷闷道:“那我还要谢谢你了。”
宋锦抿了抿唇:“不如我去找容二公子,以他的名义去请张太医,你这病不能拖。”
洛秀立刻道:“不用,你千万不能去找容岑,等我们回现代再说,那里医疗技术发达,这种病分分钟就能痊愈,何必要在这里浪费时间。”
“可是……。”
洛秀长臂一拉将她卷入怀中,“没有可是,还是,你怕我不能给你“性福”?最后两个字咬字特别重,一脸坏笑的睨着宋锦。
宋锦推了推他,皱眉:“你别这样。”
她从来没有和男子如此亲密的相处过,有些适应不了他的热情,她心里既觉得羞窘,又觉的甜蜜,这是以前从没有体验过的,既眷恋他的怀抱又害怕他的靠近。
当然她在青楼卧底时也不少接触男人,但那时她只是将那些人当成目标,在她眼中就是死人,怎么能和如今的情况相提并论。
洛秀觉得这个样子的宋锦特别纯情可爱,忍不住伸手捏了捏她的鼻子:“放心吧,我不会有事的,放宽心,嗯?”
宋锦在他怀中拱了拱身子:“你放开我吧,你不能受寒,否则伤情会加重。”
洛秀想起什么,眸子瞬间变得幽深,十分听话的乖乖松开了她,宋锦觉得有些奇怪,他这次怎么这么听话了,不由得扭头去看洛秀,正对上洛秀一双幽深的眸子。
“我以后不能随便抱你了。”
宋锦皱了皱眉,不知为何,心底略过一抹失望。
却听他幽幽道:“我身上体温高,你长时间和我呆在一起,身体会起反应,你看,你脖子里的尸斑又多了,每多一块,我的心就痛一分,以后我一定要克制,你也要提醒我。”
“哦。”宋锦垂落眸光。
洛秀点了点她的鼻头,笑道:“傻丫头,在想什么呢,是不是很舍不得啊,你放心,等我们回现代,我一定天天抱你,抱的你烦我,我也不撒手。”
宋锦抬眸很认真的看着他:“我们在那个时代真的有孩子吗?”
洛秀看着她的眼睛,他回答的也无比认真:“是的,你已经怀孕七个多月了,是一对双胞胎,不知道是两个男孩子还是两个女孩子呢,最好是一个男孩一个女孩,刚好凑个好字。”
“你不是说孩子有问题吗?”
洛秀叹了一声,重新把她圈在怀中,紧紧的抱着:“让我再抱这最后一次。”
宋锦很乖巧的缩在他怀中。
他在她耳边低声道:“我会让你和孩子平安的,相信我。”
“嗯。”宋锦闷闷的应道,又不自觉往他怀中缩了缩。
“我相信你。”
这最后一个拥抱有些漫长,两人谁都没再说话,沉浸在这个拥抱中,彼此心心相贴。
“好了。”宋锦从他怀中退出来,站在床边,给他盖好被子。
“好好休息,有时间我会再来看你。”
宋锦刚要转身离开,“等等。”
洛秀从枕头底下摸出一叠银票递给宋锦:“拿着花去。”那样子颇有种挥金如土的模样。
宋锦疑惑的接过来,一看全都是以千为计量的银票,其中还有两张一万的面额,加起来足足有三四万两的银票,宋锦赶紧递给他,摇头:“这些我可不能要。”
洛秀立刻拉下来脸:“你是我老婆,挣钱给你天经地义,你不花我就烧了啊……。”说着作势去抢。
宋锦赶紧缩回手:“你太败家了。”
洛秀挑了挑眉:“放心吧,你老公有钱着呢,这只是冰山一角,想买什么就去买,就算在古代定居下来,我也可以保你一辈子锦衣玉食,富贵荣华。”
宋锦撇了撇嘴,明显不相信:“我看见牛在天上飞。”
洛秀乐了,很少看到宋锦这么可爱的样子,真想上手揉揉,他忍住了,笑道:“这里不是我的主场,所以能给你的很有限,也只能在金银上给你保障,但回了现代,在那里你就是要天上的月亮,我也会造个宇宙飞船带你上天上遨游一圈。”
宋锦瞪圆了眼睛:“所以,你在那个时代很有钱有势喽?”
洛秀想了想:“应该算是吧,只要我想,在我们的国家,我还算是一手遮天的。”
“比皇帝还要厉害吗?”
洛秀笑道:“制度不一样,根本没有可比性,但权势在哪里都是通用的,这里的王孙贵族杀人如探囊取物,不受律法制裁,但在我们那里,虽然法律严明,但如果权势滔天,照样能横着走,不过你放心吧,你老公我虽然黑白通吃,但也是奉公执法的三好公民,是不做坏事的。”他笑的很“仁慈”一脸我是好人的样子,其实如果了解他的发家史,就明白这个在心爱的女人面前纯情乖巧的男人实则是个怎样狠戾毒辣的性子。
以前是为了复仇,才让自己拼命的强大起来,而现在,看着宋锦拿着他给的银票问着这些问题的时候,他心底忽然油然而生一股自豪感,他忽然想起很久以前和齐歌的对话,那时他对情爱一无所知,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只知霸道索取,被齐歌指着脖子一顿骂,齐歌骂他没担当没责任,根本不配和小锦在一起,当时他还很不服气,对齐歌的那套说辞嗤之以鼻。
然而经过这段时间的风风雨雨,他终于明白齐歌当初的意思,那时他还没有爱上宋锦,只是觉得这个女人怀了他的孩子,怎么能和别的男人在一起,道德洁癖作祟,他发誓一定要把她抢回来,所以一次次的伤害,也一次次把宋锦推的更远。
没责任没担当,只是因为他没有真正爱上一个人,没有尝过情爱相思的滋味,索性他明白的不算晚,历尽千辛万苦,最终,陪在小锦身边的,是他。
如果再遇齐歌,他会很自信的挺起胸膛,堂堂正正的告诉他:小锦是我的妻子,是我孩子的母亲,我会给她名分,给她一个家庭,更会爱她如命,我对她的爱,从来就不比你少。
宋锦有些苦恼的道:“我现在这个样子能买什么啊,漂亮衣服穿不了,金银首饰也是浪费,这些银票放在我手中也是浪费。”
她忽然想起什么,对洛秀道:“咱们回去的时候能带一些东西回去吗?”
洛秀点点头:“当然可以。”
宋锦拍手笑道:“太好了,我带一些儿童的玩具和衣服回去,这里的手工作品都很精致,孩子们一定会喜欢的,更何况这些东西非常有意义,是娘亲从古代带回来给他们的哦。”
洛秀看着宋锦笑的开心,心底涌起一阵名叫幸福的感觉,他笑道:“等我伤好了,我陪你一起逛街,知道吗?在我们那里,女人逛街,男人就是提东西的,再说你一个人出去我也不放心。”
宋锦想起自己这个样子就有些气馁:“好吧,等你伤好了我们一起上街,这些银票我就先保管着。”
“你好好休息吧,我先走了。”
走到门口,宋锦想起什么忽然扭头望来:“对了,你刚才说的老公和老婆是什么意思啊?是老公公和老婆婆的意思吗?”
洛秀哈哈大笑起来,古人就是这点最有意思,他不知道小锦刚穿越到古代的时候看着那“繁华复杂”的现代高楼大厦车水马龙以及各种高科技物件,内心究竟是什么感受。
“老公是夫君,老婆呢,是娘子……。”洛秀把娘子叫的格外意韵悠长,宋锦那惨白的过分的脸上竟然会出现一抹刻意的红晕,嗔怪的瞪了他一眼,那一眼的风情令洛秀沉迷。
“讨厌,谁说要嫁给你了。”话落便匆匆掩门而去。
洛秀看着宋锦那几乎是落荒而逃的背影,忍不住笑了,躺回床上,双手枕在脑后,眼睛盯着帐顶,小锦最后一句话倒是提醒他了,等回去他们就结婚。
婚礼已经筹备的差不多了,本来宋锦昏迷前他就想要求婚的,但出了这番变故,洛秀想把婚礼推翻重来。
现代婚礼的纯洁神圣不适合小锦,只有那象征着对婚姻热烈忠贞的大红颜色,才是最匹配小锦的。
想象她穿上凤冠霞帔,他骑着高头大马,他们高堂三拜,他们洞房花烛,他们合卺同心,才不负小锦,不悔他的情深。
宋锦把银票塞袖子里,刚出来就见院子里有个婆子和一个丫鬟,两人看到宋锦立刻恭敬的请安:“姑娘好,奴婢是新进府的金婆子。”
“奴婢是红娟。”
之前听关总管提起过,如果见到一个全身裹着黑斗篷的人,一定不要多话,叫姑娘就好,平时没事也别往跟前凑,听到的时候还觉得疑惑,等真的见到了才明白关总管那话是什么意思,这位姑娘太奇怪了,全身上下裹的纹丝不露,甚至连脸都看不清,感觉到对方的目光望了过来,两人头皮发麻,心底的恐惧油然而生,忽然觉得后背寒气四起。
这位姑娘可真可怕。
那姑娘没说话,看了她们一眼就走了,身边跟着一位长得非常秀丽的姑娘,那姑娘当闺秀都绰绰有余,竟然只是做了一个丫鬟,那黑斗篷姑娘究竟是什么身份?
等宋锦走远,红娟拍着胸口:“妈呀吓死人了,那姑娘也太诡异了,你有没有觉得,有点像鬼。”说着自己先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金婆婆拍了下她的脑袋,嗔道:“瞎说什么,那是主子,有咱评论的余地吗?好好当差就是,小心祸从口出。”
红娟吐了吐舌头,“我就是好奇嘛,不知道公子长什么样子,关总管不让咱踏进屋内一步,难道不需要人服侍吗?我总觉得这府里处处透着怪异。”
“你呀,就是好奇心重,有句古话叫好奇心害死猫,你老实一点,别像那些有的没的,那关总管可不是好糊弄的,到时候犯了错可别怪我没提醒你。”一开始看着挺老实的,没想到一进府就有些暴露了,性子略浮躁,要是在高门大院内,绝对活不了多久,早就沦为斗争的牺牲品了。
宋锦回到自己的院子里,有两个丫鬟立刻走过来跪下:“奴婢青釉,奴婢黄芩见过姑娘。”
宋锦愣了愣,转头看向琳琅,琳琅低声道:“这是洛公子买回来的丫鬟,她们两个一个是使唤丫头,一个是洒扫的,平时是不会进屋去的,主子不用担心。”
宋锦瞥了两人一眼,青釉和黄岑心头齐齐一寒,这个新主子也太吓人了,看着面前那几乎拖地的黑色裙角,交错着露出里边的一截红衣,不知为何,两人忽然觉得有些冷。
“交给你了,我先进屋。”话落绕过两人朝厢房内走去。
“你们两个起来吧,想必关总管已经给你们说过了,你们的活动范围仅限这座院子,屋内没有吩咐不能踏进去一步,否则……。”那眼神颇为寒厉,两人心头齐齐一惊。
“是,奴婢谨遵吩咐,不知姐姐该怎样称呼?”那叫青釉的开口问道。
“我叫琳琅,你们有事情可以找我,姑娘那里,谁都不准去打扰,被我逮到,仔细你们的皮。”琳琅以前在侯府那也是独当一面的,管教起下人来那也分毫不差。
“是,琳琅姐姐的话奴婢记下了。”
------题外话------
订阅扑成狗……是什么支撑我写下去,答:是梦想:>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