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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穿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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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这是哪

    崇祯五年的西北大地上,因为小冰河期的原因,农历jiu月的天气已经非常寒冷。??

    在一处无名的小山

    岗上,站着一个衣裳褴褛的人影正呆的仰望天空,这个人影身材很消瘦,脸上还带着稚气的绒毛,大概也就十五六岁的样子,可他的双眼里却带着与他年龄不相符合的成熟。他的名字叫做刘云书,来自伟大的种花国。刘云书是个孤儿,名字是自己起的,因为变态兼老光棍的孤儿院院长经常给他们讲聊斋,意图教育他们不要好色,好色是会见鬼的,可是很显然刘云书注意的是别的地方。里面的男猪脚,一个个都跟开了挂似的,女鬼女妖女神经都了疯的倒贴,而且还都是美女,这是为什么,那个时候他总结了几点,1有文化,都是读书人。2名字听起来很有书卷气,很文雅,一听就让人感觉很舒服。3生活上很穷很苦逼,4人品上,很傻很单纯,5强的和女人睡觉的业务能力,不然怎么见一个爱一个,而且还让所有女人都爱的死去活来。正是因为这几点所以才有那么多各界美女踏破门槛包养他们,有鉴于那时候的刘云书还小,除了第3点和第4点已经达到,第2点可以达到以外,其他的只有等长大后再说。可是长达以后,他才现他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有没有文化不重要,名字有没有书卷气也不重要,重要的是长得又文化,看起来有书卷气就可以了,可是他很巧妙的避开了这一点,个子有点矮,相貌很奇特,按神棍们的话说,那叫天赋异相,按广东话讲就是,豪犀雷,按照国语讲,就是长得丑。所以在这个事事都看脸的时代,那是不会有哪个女人眼瞎会看上他的。从小的被人包养的梦就这么无情的破碎了,不过,没条件被人包养,但可以去包养别人,于是他就毅然决然的加入了包养网吧老板的大军中,包养了网吧老板,一个爱斤斤计较的猥琐死胖子,成为了一名光荣的网吧钻石级vip.

    几天前的情人节,二十多了还没有女朋友的单身狗刘云书正在网吧和一帮光棍男打游戏,杀的正happy的时候,突然眼前一花,就来到了这里。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华夏青年,**丝的n次方。对于穿越神马的,早就已经免疫了,只是对于这么仓促的穿越有点接受不了,地方烂也就罢了,不事先给点征兆也无所谓,可是你就不能再晚几分钟吗,这么猴急干甚,老子砍了十好几天的大怪,眼看就要成功了,尼玛来这一下,直接就前功尽弃了,我兢兢业业大半个月,忙的是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你说我容易吗我。

    站在山坡上的人影,手上拿着一根用木头做成的长枪,正上蹿下跳的指天大骂。

    骂完了,刘云书心里舒服多了,可一想到现在的处境又犯起愁来。这几天,他已经将脑中继承这个少年的记忆从头到尾梳理了一遍,终于搞清楚了自己到了哪里。

    现在是明朝的崇祯五年九月,上天保佑,根据前世看过的一部热播港剧――《帝女花》,他终于想清楚了这是个什么年代,崇祯又是何人,如果那部电视剧不是完全的瞎编的话,那么明朝将会被一个叫李自成的人干掉,而后李自成接下来又会被清朝所取代。唉,早知道要穿越到明朝,就不看那么多的清朝电视剧了,搞得现在对清朝的皇帝啊格格阿哥是一门清,对明朝的人一个也不认得。想想就来气,你个贼老天,这么个朝代跟替的战争年代,你把我穿越到这里干嘛,我一不会打仗,二不会安民的,也就上学时读过一本《三国演义》,半个土木系的大学生。难道还想我靠这玩意解民于倒悬,把如狼似虎的清军打败,这不是做梦吗,像我这种一无是处的人,怎么的也应该穿越到盛世时代,某个王公贵族家中做个蛀虫最合适不过,可你偏偏把我扔到这么个破地方,我跟你有什么仇什么怨,你要这样整我。想到此处,

    一阵冷风吹来,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拢了拢身上的破衣烂衫,嘴上碎骂一声,抱着身子缩在一起。他身上的衣服花花绿绿,破破烂烂,外面是一些破布条之,里面是一件薄薄的内裳,在里面则塞着一些干草,真是屋漏偏逢连阴雨,寒风刚去,肚子就叽里咕噜叫了起来,看着如今的凄惨样,他突然之间觉得曾经的生活是多么幸福,虽然没有女朋友,虽然饭菜里面农药标,肉里面全是激素,水里面全是化学添加剂,肯德基是霉变质的,奶粉也是有毒的,孩子是老王的,房子车子都将会变成丈母娘的,但至少能吃饱穿暖,哪像现在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想到这里,刘云书突然似有所悟,知道贼老天为什么要把他扔到明末这个战乱之地来了,谁让自己不知足,整天只会怨天尤人,唉。

    就在这时一个朝天鼻的青年走了过来,他身上穿着一件灰布棉袄,棉袄虽然破旧,但很厚实,青年的脸上虽然也有些菜色,但却并不浓,精神头也要比一般人足,他站在山坡上大喊一声,道:“刘二狗,过来。”

    正想得如神的刘云书听到喊叫,脸色一僵,但很快就强制堆起笑脸,屁颠屁颠的跑了过去。

    “王爷,今儿个怎么起来的这么早,不多睡一会,我不累,还可以替您多站一会。”刘云书陪着笑说道。农民军中有规定,站岗放哨必须是正兵,但规定就是龟腚,都是用来踢得,几乎所有人都会找人顶缸,上头不会管,也管不来,而刘云书就是被对方拉来顶岗的,所以才有此一说。

    眼前的这朝天鼻的青年叫做王贵,明明是个剥皮无赖,还特喜欢强行让别人叫他为王爷,不过大家暗地里都喜欢叫他王八蛋,这个人侍强凌弱,经常欺负他们这些弱小的饥民,稍有不随心,便是非打即骂,还常常****哪些无依无靠的饥民女子,如若不从就会生生打死,记得,刘云书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就碰过一次,看不过去,就出面制止,结果可想而知,直接就被王贵揍个半死,在床上躺了好几天没,要不是有人出面说情,估计刚穿越就被活活打死了。这也不能怪刘云书太菜,要是前世的身体对付像王贵这种无赖,打对方五个都不成问题,但这个少年的身体实在太弱,又长期吃不饱,哪里会是吃饱穿暖的王贵这种泼皮的对手,那一刻,刘云书心理是非常想念前世那个敦实的自己,虽然长得丑了点,但却很有威慑力,现在这幅身子虽然长得帅气清秀,可以相信放在前世,长大了肯定是幅勾引妹子的好皮囊,可在这明末乱世,不知道能不能安然活下来。

    被打的半死的刘云书,在床上躺了好几天,总算是死乞白赖的活了下来,可自此之后,他就成了王贵的专属用人。农民军领只有要打仗的时候,才会让饥民吃饱,好有力气去做炮灰或者做殿后的工作,平时只有一些清汤野水来吊着大家的性命,能不能活下来,就看天意了,所以一般是不用他们干活的。但很多农民军士兵大多都是些兵痞无赖,让他们干活想都不要想,于是军中就经常出现士兵开小差,让饥民顶岗的事,但大多数士兵让饥民做事时,或多或少都会给饥民一块或者半块麸饼充饥,毕竟没力气怎么可能干活。但这****的王贵不仅不给,还会抢他们的东西,稍微慢点,还会招来一阵拳打脚踢。刘云书的那个饥民区刚好归王贵管辖,里面都是些老弱妇孺,别说干活了,连站都站不稳,能有口气已经是上天保佑了,不过王贵可不管你老不老弱不弱,不干活照扁不误,最后刘云书实在看不下去了,不过她没冲动,他知道冲动就是找死,但又不能干看着,只好承包了所有的活。但那些活他是干不完的,要不有人帮一下,他估计早挂了。

    刘云书深知在这个人命如草芥的乱世,在自己不具备任何力量的情况下,要知进退,趋利避害,用官话讲那叫大丈夫叫能屈能伸,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但刘云书从不觉得自己是神马大丈夫,君子,他一直以小人为偶像,打闷棍为座右铭,做君子多累,还是做小人好,所以他用他们老家的话鼓励自己,孙子额,老子先装几天孙子,不对,是做几天孙子,等偷个机会一闷棍抡死你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