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破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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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枷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一个真正的杀人不眨眼的凶犯盯上。
白孟山看着韦枷的眼神,就像看着一只待宰的羔羊。
如果有人想杀他白孟山,他一定会先于那个人,把他杀到挫骨扬灰。
韦枷转身看了一眼,看到的却是各怀心事的众人。
“我们这栋楼里,是不是还少了一个人?”
他发现人群里少了一个人,老楼里包括他在内,一共住着五户人。
现在在这里人,杜鹃和韦枷,白孟山三人,画家龙山程,和老好人孟高照。
算下来,少了一个酒气冲天的身影,韦枷对他的印象非常深刻。那个老头儿有古怪,他家里的条件看样子也不差钱,可是一身精悍的肌肉,不输于常干体力活的搬运工。
“你说的是那个老头?”
孟高照摸着下巴问道,他对楼里的韦枷和杜鹃在外的其他人,可以说非常熟悉,毕竟一共生活了近十年。
“你是说,那个凶手是他。”孟高照却笑了一下道:“不太可能。”
韦枷不服道:“为什么不可能?我们这些人,只有他没有出现,他就住在二楼,完全有足够的作案时间,而且他作案之后,可能回到自己的屋子里,这样就能成功瞒过我们所有人的眼睛。”
所谓的完全现场也有了解释,因为他就住在那间吊着“鬼影”空房不远处。杜鹃的叫声,把二楼的其他住户都引了下去。在其他人注意力都放在杜鹃身上时,那个老头有时间消除其他痕迹,并且把自己的房门锁上,装成无辜的不知情者,并且假称自己醉酒,不清楚外面的事。
韦枷到过那老头的家,在他家里看到最多的就是酒瓶子,所以这理由完全说得过去。
孟高照却缓缓摇头。
“仇天厚那个老头虽然爱喝酒,但是本性却不坏,不可能做这样的事。”
他接着给出了理由。
“有一年我们这里搞市政工程,从早上七点吵到晚上十一点,可是,不论如何,他都能随时随地睡着,每次见到他,身上的酒气都能淹死人。”
仇天厚这么多年酗酒不死于酒精中毒,他觉得是一个奇迹。他就没见过那头清醒的模样,试问这样一个每天都醉生梦死的人,会有力气和头脑做这样的事吗?
好在莫德里市自然灾害少发,换在地震带的城市,他觉得那老头的命悬得很,说不定某天地震他睡得死沉,然后被埋在碎石钢筋混凝土下面,活生生被压死。
这个想法十分有画面感,他想到那老头被压在水泥板下,睡着醒来之后嘟囔着找酒喝,结果发现自己困在一块板子下面,怎么动也无法动弹,然后屡次无果后又偏头睡了过去。
虽然孟高照给出的理由,可以令人信服,但韦枷还是怀疑仇天厚那老头有问题。
他提出去看看那老头的家里。
“知人知面不知心,孟大哥,你又不是他家亲戚?你怎么了解他这个人的真面目?”
韦枷说话有些针芒对麦芒的意思,他还是没有要消对孟高照的怀疑。
龙山程和白孟山都顿了一下,然后不着痕迹地点了点头。
他们几乎是这栋楼里隐藏最深的人,十年如一日地欺瞒了这里所有人的眼睛。
他们清楚知道信任是多么廉价的东西,老头做出吓唬他们的事,也不是不存在可能。
杜鹃堪堪站了起来,孟高照不善与人争辩,他看到其他人没有出来反对韦枷,就知道自己再多说也是无用。
所以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在凌晨两点,去到了仇天厚的门前。
敲门。
韦枷用力敲了几声,那声音在夜空中绝对足够震撼,一个耳朵半聋的人也不会没有感觉。
可偏偏就是这样的动静,门内的仇天厚竟然毫无所觉,枕着一个洋酒瓶子,在地上呼呼大睡。桌子上的塑料袋装着一些熟牛肉,红油赤酱还有点点青白相间的葱花,虽然已经不冒一丝热气,可卤牛肉这种东西,凉了反而更加好吃。这袋子里的卤牛肉叫人食指大动,可惜这等美味基本没有被动几口,看来仇天厚这老头光顾着喝酒,没有吃下多少下酒菜。
韦枷与旁边的几人对视一眼。
“看来这样还不能把他‘吵醒’,不如我们再弄点大的动静?”他冷笑着说道。
里面的仇天厚在他看来,有可能是在装睡。
你永远都无法叫醒一个在装睡的人,因为醒来与否完全在于他的个人意愿。
“把门拆下吧。”
龙山程建议道。
孟高照却劝道:“这样不好吧?万一不是他,往后见面多尴尬?”
龙山程数出了有半厘米厚的大钞,然后在其他人面前扬了扬。
“这些钱应该能装上一扇更好的门,把门拆了,这钱我来赔,我给他装一扇高档货。”
事关他偷渡到枷南国的事,这点钱如果能查清楚事情的真相也值了。
韦枷对龙山程大为改观,他以前觉得这龙山程有些“娘”,给他的感觉不像个行事果断的男人。现在他对龙山程高看了几分,而他曾经起过的怀疑,也就不复存在。
有句话叫不打不相识,在韦楞的世界里,男人之间的恩怨情仇就是那么简单。
他韦枷现在欣赏龙山程,两人之间的仇怨自然就跟粉笔字一样,一笔勾销。
“那我动手了。”
韦枷往自己手上呵了口气,这是他的习惯性动作,并不会给他接下来的行为带来多大帮助。
他鼓足了一口气,肩膀绷得紧紧的,退后几步,然后向前快跑。门前聚着的人,自觉给他分开了一条道路,他借助速度与惯性,侧着身子撞到了门上。砰地一声,不知道的人会觉得,哪里的炸弹爆炸了,或者是重卡的轮胎炸了。
杜鹃情不自禁地捂住了自己的耳朵。
韦枷想得很美好,以他的估计,那堵门自己随意撞几下,就能撞开。
但是现在非常“骨感”,门上传来的反作用力,将他拋飞了出去,后背着地摔倒在了地上。
杜鹃过去把韦枷扶起来,用手拍去他身上的灰尘。
“没受伤吧?”
“没事,没事,小问题。”
他觉得自己丢了面子,在众人面前出了丑,尤其是叫自己的女人看了自己的笑话。
他站起身来,想要再试一次。
可是,白孟山却抬手阻止了他。
“小兄弟,我这位兄弟力气大,是工地干活的好把势,我看你也累了,要不到一旁休息一会。”
韦枷很想说自己不累,不用休息,可是白孟山的手虽然瘦得见骨,身形也像个初一的中学生。但是手上传来的力量,着实不容叫具忽视,他吃疼地收回自己的手。
只能讪笑着点头道:“说来我也有些累了,就麻烦这位朋友。”
他客气地让开了自己的位置,那洪义的身形看样子更加彪悍。他这身街头小混混打架的功夫,在如铁塔一般的洪义面前,肯定肯不到任何便宜。
那侏儒般的白孟山,一开始他没在心上,对他的阻拦也没多在意,但是,他清晰认识到,其实不仅是洪义,就连这个侏儒白孟山,他也不一定能打得过。
“阿义!”
白孟山叫道,洪义会意走到门前。
他喝了一声,手臂上的青筋就像一根根蠕动的蚯蚓,那拳头几乎要将自己的骨头捏碎。
韦枷看到洪义的拳头食指与中指与手掌连着的骨节,有两个厚厚突起的老茧。他有幸听一个老拳师讲过,现代武术多数是花拳绣腿,但几十年前的武术是真正的杀人术,那些能打的武师的拳头上,往往有着厚厚的拳茧。
大家普遍都知道,茧子其实就是人体的死皮,因为皮肤与粗砺的物体摩擦,久而久之死皮层在那个部分累积,就会形成一个个茧子。普通人的手指关节位置,不大可能出现茧子,因为他们与物体接触的位置,往往位于手掌内侧。地里干活的庄稼人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们的手心因为经常捉握农具,长时间、高强度地劳作,因此手掌会形成一个个厚厚的老茧。
洪义两个拳头上的突起,明显就是老拳师曾经跟韦枷说过的“拳茧”。这种人虽然不像武侠小说里那样飞檐走壁、无所不能,但是等闲四五个没有经过训练的人,绝对近不了他们的身。
如果手里有合适的武器,利用地形,一个人单挑十四五个人,并非做不到的事。
洪义吸气的动物,犹如陆地上奔跑最快的猎豹,韦枷似乎听到了鼓风机沉沉的吸气声。
洪义瞄着那堵木门,将积蓄已久的拳头挥了出去,那堵木门就跟豆腐做的一样,啪地一声就穿了一个大窟窿。
洪义收回拳头,满意地看了眼自己的成果,伸手进那个打出的窟窿,把反锁的门打开。
然后他站回了白孟山的身边,深藏功与名。他的眼神没有半点骄傲自满,这件事在他看来,只是普通的举手之劳。
龙山程警惕地看着洪义,白孟山则神秘莫测地笑了起来。
他已经展现出足够的“拳头”,那些人想要找他们麻烦,也得掂量一下自己的斤两。
韦枷心里直呼怪物,那堵门虽然用料有些偷功减料,但也不是轻易能破开的。他自己亲身经验过一回,知道那堵门有多坚固。
杜鹃跟见鬼一样,看着洪义,韦枷可以感受到她心中的不安。
其实他也有些畏惧,洪义的拳头如果落在人的身上,起码要断两三根肋骨。
想想他就觉得牙酸。
孟高照抿着嘴唇没有说话,他开始怀疑自己看人的眼光。
白孟山三人,在他之前看来,只是三个进城打工的普通农民。再在再看来,事实证明他再次看走了眼,凭洪义表现出来的武力,就知道这三人的身份,决不像是进城打工的普通农民工。
这么多年,他也没有见过三人回乡过年,只不过不同寻常的地方都在他的主观意识里,被长时间地忽略。
换位思考,如果有这样的武艺,去教人拳脚,开个武馆当教练,或者是去打拳赛,哪里不比去工地烈日下搬砖来得强?
他感到深深的疲惫,他等了又等,那些该来的报复,还是没有落到他身上。
他担心泉下的母亲,会受到那些人的欺负,这种日子一天不到来,他就一天感到不安。
他像个等待发落的囚徒,如神话中的触犯了死神的西西弗斯。他身上的悲剧色彩,要比那个每天推石头的主儿更重,因为他在经历一场看不到尽头的永恒审判。
韦枷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一个真正的杀人不眨眼的凶犯盯上。
白孟山看着韦枷的眼神,就像看着一只待宰的羔羊。
如果有人想杀他白孟山,他一定会先于那个人,把他杀到挫骨扬灰。
韦枷转身看了一眼,看到的却是各怀心事的众人。
“我们这栋楼里,是不是还少了一个人?”
他发现人群里少了一个人,老楼里包括他在内,一共住着五户人。
现在在这里人,杜鹃和韦枷,白孟山三人,画家龙山程,和老好人孟高照。
算下来,少了一个酒气冲天的身影,韦枷对他的印象非常深刻。那个老头儿有古怪,他家里的条件看样子也不差钱,可是一身精悍的肌肉,不输于常干体力活的搬运工。
“你说的是那个老头?”
孟高照摸着下巴问道,他对楼里的韦枷和杜鹃在外的其他人,可以说非常熟悉,毕竟一共生活了近十年。
“你是说,那个凶手是他。”孟高照却笑了一下道:“不太可能。”
韦枷不服道:“为什么不可能?我们这些人,只有他没有出现,他就住在二楼,完全有足够的作案时间,而且他作案之后,可能回到自己的屋子里,这样就能成功瞒过我们所有人的眼睛。”
所谓的完全现场也有了解释,因为他就住在那间吊着“鬼影”空房不远处。杜鹃的叫声,把二楼的其他住户都引了下去。在其他人注意力都放在杜鹃身上时,那个老头有时间消除其他痕迹,并且把自己的房门锁上,装成无辜的不知情者,并且假称自己醉酒,不清楚外面的事。
韦枷到过那老头的家,在他家里看到最多的就是酒瓶子,所以这理由完全说得过去。
孟高照却缓缓摇头。
“仇天厚那个老头虽然爱喝酒,但是本性却不坏,不可能做这样的事。”
他接着给出了理由。
“有一年我们这里搞市政工程,从早上七点吵到晚上十一点,可是,不论如何,他都能随时随地睡着,每次见到他,身上的酒气都能淹死人。”
仇天厚这么多年酗酒不死于酒精中毒,他觉得是一个奇迹。他就没见过那头清醒的模样,试问这样一个每天都醉生梦死的人,会有力气和头脑做这样的事吗?
好在莫德里市自然灾害少发,换在地震带的城市,他觉得那老头的命悬得很,说不定某天地震他睡得死沉,然后被埋在碎石钢筋混凝土下面,活生生被压死。
这个想法十分有画面感,他想到那老头被压在水泥板下,睡着醒来之后嘟囔着找酒喝,结果发现自己困在一块板子下面,怎么动也无法动弹,然后屡次无果后又偏头睡了过去。
虽然孟高照给出的理由,可以令人信服,但韦枷还是怀疑仇天厚那老头有问题。
他提出去看看那老头的家里。
“知人知面不知心,孟大哥,你又不是他家亲戚?你怎么了解他这个人的真面目?”
韦枷说话有些针芒对麦芒的意思,他还是没有要消对孟高照的怀疑。
龙山程和白孟山都顿了一下,然后不着痕迹地点了点头。
他们几乎是这栋楼里隐藏最深的人,十年如一日地欺瞒了这里所有人的眼睛。
他们清楚知道信任是多么廉价的东西,老头做出吓唬他们的事,也不是不存在可能。
杜鹃堪堪站了起来,孟高照不善与人争辩,他看到其他人没有出来反对韦枷,就知道自己再多说也是无用。
所以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在凌晨两点,去到了仇天厚的门前。
敲门。
韦枷用力敲了几声,那声音在夜空中绝对足够震撼,一个耳朵半聋的人也不会没有感觉。
可偏偏就是这样的动静,门内的仇天厚竟然毫无所觉,枕着一个洋酒瓶子,在地上呼呼大睡。桌子上的塑料袋装着一些熟牛肉,红油赤酱还有点点青白相间的葱花,虽然已经不冒一丝热气,可卤牛肉这种东西,凉了反而更加好吃。这袋子里的卤牛肉叫人食指大动,可惜这等美味基本没有被动几口,看来仇天厚这老头光顾着喝酒,没有吃下多少下酒菜。
韦枷与旁边的几人对视一眼。
“看来这样还不能把他‘吵醒’,不如我们再弄点大的动静?”他冷笑着说道。
里面的仇天厚在他看来,有可能是在装睡。
你永远都无法叫醒一个在装睡的人,因为醒来与否完全在于他的个人意愿。
“把门拆下吧。”
龙山程建议道。
孟高照却劝道:“这样不好吧?万一不是他,往后见面多尴尬?”
龙山程数出了有半厘米厚的大钞,然后在其他人面前扬了扬。
“这些钱应该能装上一扇更好的门,把门拆了,这钱我来赔,我给他装一扇高档货。”
事关他偷渡到枷南国的事,这点钱如果能查清楚事情的真相也值了。
韦枷对龙山程大为改观,他以前觉得这龙山程有些“娘”,给他的感觉不像个行事果断的男人。现在他对龙山程高看了几分,而他曾经起过的怀疑,也就不复存在。
有句话叫不打不相识,在韦楞的世界里,男人之间的恩怨情仇就是那么简单。
他韦枷现在欣赏龙山程,两人之间的仇怨自然就跟粉笔字一样,一笔勾销。
“那我动手了。”
韦枷往自己手上呵了口气,这是他的习惯性动作,并不会给他接下来的行为带来多大帮助。
他鼓足了一口气,肩膀绷得紧紧的,退后几步,然后向前快跑。门前聚着的人,自觉给他分开了一条道路,他借助速度与惯性,侧着身子撞到了门上。砰地一声,不知道的人会觉得,哪里的炸弹爆炸了,或者是重卡的轮胎炸了。
杜鹃情不自禁地捂住了自己的耳朵。
韦枷想得很美好,以他的估计,那堵门自己随意撞几下,就能撞开。
但是现在非常“骨感”,门上传来的反作用力,将他拋飞了出去,后背着地摔倒在了地上。
杜鹃过去把韦枷扶起来,用手拍去他身上的灰尘。
“没受伤吧?”
“没事,没事,小问题。”
他觉得自己丢了面子,在众人面前出了丑,尤其是叫自己的女人看了自己的笑话。
他站起身来,想要再试一次。
可是,白孟山却抬手阻止了他。
“小兄弟,我这位兄弟力气大,是工地干活的好把势,我看你也累了,要不到一旁休息一会。”
韦枷很想说自己不累,不用休息,可是白孟山的手虽然瘦得见骨,身形也像个初一的中学生。但是手上传来的力量,着实不容叫具忽视,他吃疼地收回自己的手。
只能讪笑着点头道:“说来我也有些累了,就麻烦这位朋友。”
他客气地让开了自己的位置,那洪义的身形看样子更加彪悍。他这身街头小混混打架的功夫,在如铁塔一般的洪义面前,肯定肯不到任何便宜。
那侏儒般的白孟山,一开始他没在心上,对他的阻拦也没多在意,但是,他清晰认识到,其实不仅是洪义,就连这个侏儒白孟山,他也不一定能打得过。
“阿义!”
白孟山叫道,洪义会意走到门前。
他喝了一声,手臂上的青筋就像一根根蠕动的蚯蚓,那拳头几乎要将自己的骨头捏碎。
韦枷看到洪义的拳头食指与中指与手掌连着的骨节,有两个厚厚突起的老茧。他有幸听一个老拳师讲过,现代武术多数是花拳绣腿,但几十年前的武术是真正的杀人术,那些能打的武师的拳头上,往往有着厚厚的拳茧。
大家普遍都知道,茧子其实就是人体的死皮,因为皮肤与粗砺的物体摩擦,久而久之死皮层在那个部分累积,就会形成一个个茧子。普通人的手指关节位置,不大可能出现茧子,因为他们与物体接触的位置,往往位于手掌内侧。地里干活的庄稼人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们的手心因为经常捉握农具,长时间、高强度地劳作,因此手掌会形成一个个厚厚的老茧。
洪义两个拳头上的突起,明显就是老拳师曾经跟韦枷说过的“拳茧”。这种人虽然不像武侠小说里那样飞檐走壁、无所不能,但是等闲四五个没有经过训练的人,绝对近不了他们的身。
如果手里有合适的武器,利用地形,一个人单挑十四五个人,并非做不到的事。
洪义吸气的动物,犹如陆地上奔跑最快的猎豹,韦枷似乎听到了鼓风机沉沉的吸气声。
洪义瞄着那堵木门,将积蓄已久的拳头挥了出去,那堵木门就跟豆腐做的一样,啪地一声就穿了一个大窟窿。
洪义收回拳头,满意地看了眼自己的成果,伸手进那个打出的窟窿,把反锁的门打开。
然后他站回了白孟山的身边,深藏功与名。他的眼神没有半点骄傲自满,这件事在他看来,只是普通的举手之劳。
龙山程警惕地看着洪义,白孟山则神秘莫测地笑了起来。
他已经展现出足够的“拳头”,那些人想要找他们麻烦,也得掂量一下自己的斤两。
韦枷心里直呼怪物,那堵门虽然用料有些偷功减料,但也不是轻易能破开的。他自己亲身经验过一回,知道那堵门有多坚固。
杜鹃跟见鬼一样,看着洪义,韦枷可以感受到她心中的不安。
其实他也有些畏惧,洪义的拳头如果落在人的身上,起码要断两三根肋骨。
想想他就觉得牙酸。
孟高照抿着嘴唇没有说话,他开始怀疑自己看人的眼光。
白孟山三人,在他之前看来,只是三个进城打工的普通农民。再在再看来,事实证明他再次看走了眼,凭洪义表现出来的武力,就知道这三人的身份,决不像是进城打工的普通农民工。
这么多年,他也没有见过三人回乡过年,只不过不同寻常的地方都在他的主观意识里,被长时间地忽略。
换位思考,如果有这样的武艺,去教人拳脚,开个武馆当教练,或者是去打拳赛,哪里不比去工地烈日下搬砖来得强?
他感到深深的疲惫,他等了又等,那些该来的报复,还是没有落到他身上。
他担心泉下的母亲,会受到那些人的欺负,这种日子一天不到来,他就一天感到不安。
他像个等待发落的囚徒,如神话中的触犯了死神的西西弗斯。他身上的悲剧色彩,要比那个每天推石头的主儿更重,因为他在经历一场看不到尽头的永恒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