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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第277章 0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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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大家都明白了吧,如果正在和你拼命的敌人不断受到这种歌声的干扰,使他们无法集中精力和你作战,嘿嘿……”

    “可这不太符合骑士精神吧。/>

    “骑士精神?这个世界只认一种精神——永不放弃的拼搏精神;这个世界也只有一种可以遵守的法则——优胜劣汰,适者生存!”

    “说得好!”第二桌的军官发话了,“老子打了那么多年仗,那些遵守骑士法则的人没有一个能活着离开战场,反到是老子这帮没脸没皮的家伙活得好好的,哈哈——”

    “阿穆,游吟诗人对我们的作用真的那么大么?”大贡还是有些犹豫。

    “告诉我,如果两个水平相同的人交手,谁能赢?具体一些——你和你自己打架谁能赢?”

    “这——应该不分胜负吧……”

    “错!天下没有两片一模一样的树叶,即便是你自己的翻版,也不可能和你完全相同。更何况每个人都有自己精力充沛和精神不济的时候,如果精力充沛的你和精神不济的你打架谁能赢?结果显而易见。而游吟诗人就可以很好地调节你的精神周期,让你在战斗时精力充沛,战斗结束后又能快速从兴奋状态冷静下来!”

    “嗯,想不到游吟诗人居然还有这种作用……”老豆他们听得两眼放光。

    “好了,既然大家都没意见了,那么我想维维安小姐加入我们的队伍应该也没问题了吧。”

    “可是我只会唱那些没有什么效果的老歌,不会你那些东西啊……”

    “可以学嘛!谁都不是生下来就什么都会的。”

    “那——好吧,但愿我不会拖你们的后腿……”

    “不会的!来来来,大家举杯欢迎维维安小姐的加入!”

    “干杯!”

    ——夜晚,维维安的房间里——

    “阿穆,谢谢你。”

    “别这么说,是你的音乐天分吸引了我。”

    “天分再高,如果得不到别人的赏识也没用啊,”懒懒地从我怀里翻了一个身,“啊——头痛——你可真能喝!——以后——再也——不和你——拼——拼……”

    望着怀中沉沉睡下的维维安那张可爱的小脸,脑海中的思绪却已回到大学年代,新生欢迎会上与霞合唱《WINDFLOWERS》,苦苦暗恋她两年,却只被她当作不懂事的小弟第,终于,她要毕业了。临走前的那个晚上拉我出去喝酒,还没等我酒入愁肠她却已经拼命把她自己灌醉。扶着她走出酒吧,哭笑不得地看着她趴在路过的警车上大喊:“这的便宜,每公里才一块一,还怕咱看不清,居然写这么大!”

    也许是怕我俩路上出事,巡警答应开车把我们送回去,结果车刚开上翠华路她就受不了了,摇下车窗一通狂吐,一路不知醉翻多少爬行动物。五洲网吧那个喜欢晚上坐在门口乘凉的老板应该还记得那晚,一辆警车后面挂着一个脑袋对着马路哇哇喊话的情景。

    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从那以后,我的初恋也随风而逝……

    不堪回首,东风还又,野花盛开,暮春时候。

    “阿穆,可以再为我唱首歌么?”维维安又翻了一个身,紧紧依偎在我怀里。

    “好吧。”

    你来了离我不到一丈

    你的笑又温柔又凄凉

    这一次是谁让你受伤

    那一天雨下得好心慌

    憨憨的你睡得一脸安详

    顽皮中,神情依然倔强

    感觉你是我的婴儿一样

    那一夜我哭得不声不响

    保护你到大天亮

    感觉你是我的婴儿一样

    别怕大千世界纷纷攘攘

    在你需要的时候

    我会在你身旁

    ……(注③)

    歌声飘出窗外,飘荡在整个闪金镇的上空。

    那一夜,不知有多少人在梦中流下眼泪。

    “阿穆,你的几个小弟的家伙都不赖嘛,你现在用什么武器?”伊而陶尔人天生都是铸造的行家,吉利自然也不例外。

    “一把牙刷而已,没啥稀奇的。”从指环中拿出水晶流星递过去。

    所有的人都张大了嘴,而吉利的一双小眼睛瞬间变得有核桃般大。

    “你——用这个打仗?”

    “是啊,怎么?”

    “咳咳,阿穆,听阿莱说你应该是精通元素魔法的自然系魔法师吧?作为一名魔法师,这个东西未免——大了一点。”老豆有些看不下去了。

    “我是魔法师不错,但我同样是一名战士和一名弓箭手啊,虽然还没有获得称号,但不等于我就不可以用战士武器吧,老豆你不也带着把长剑么?”

    “这个,嘿嘿,其实呢,我的父亲是一名大主教,而我的母亲是圣堂执事,所以……”

    “所以你们也不必对我大惊小怪,毕竟我的母亲还有外公都是魔法师、我的父亲是神箭手,而我的老师是一名人类骑士啊!”

    “可是你毕竟是精灵贵族,应该使用些气质高雅的武器嘛!”吉利用手中的小斧头敲了敲牙刷,发出啧啧的赞叹声,“乖乖,是用整块钻石做成的,一点雕刻的痕迹都没有,这怎么可能?”

    “有什么好奇怪的,只要拿来足够的木头一捏就成了。你要是喜欢我现在就可以为你做一把。”

    “你真的现在就能给我做一把?”吉利有些激动,“那你可不可以用这样的材料为我做把斧头?我现在的斧头太小太轻……”

    “没问题,不光是你,趁现在有空,我准备给大家每人都做把合手的武器。阿卓,你们仨去林子里多拾些枯木回来;吉利,你想要单手斧还是双手斧?斧面要多大?”

    吉利他们目瞪口呆地看着我先用阿卓拾回来的枯木做了一把单双手皆可使用的中号板斧,整个斧子好像一只海马(造型参考华夏OL中的鱼尾斧),由于将吉利原来的那把黄金小斧头也融入其中,因此整个斧子就好像一只金色的海马,吉利拿过斧子乐得合不上嘴。

    接下来我给阿莱做了一对护身短刀,刀身仿造的自然是电影《指环王》中的样式,酷酷的造型和阿莱到很配。

    “阿莱,你的弓顺手么?想不想来把劲大的?”我那把双飞燕还是不能完全承受我的拉力,上回对付哥布林时我就感到了这一点,要不是因为它是我造的第一把弓,而且很喜欢它的造型的话,恐怕我早就把他融掉重造了。

    “好啊,不过用纯钻石做的弓能用么?”

    “试试这个,”从指环中拿出双飞燕递过去,阿莱的双眼立刻放出热切的光芒,“试试合手不,不行的话我再改。”

    “好弓!”大贡在一旁看着阿莱缓缓把双飞燕拉满,不由出声赞叹到。

    “呼——真够劲儿!”阿莱收回弓弦,爱不释手地抚摸着弓身。

    “行啊,你小子手劲见长啊!”看到阿莱可以轻松地将双飞燕拉个全满,我心中也十分欣慰。

    “还不是你的功劳,天天陪着你坚持那么变态的训练,现在耶罗大叔他们个个力大如牛,甚至都敢和山丘巨人单挑了!”

    “那是他们靠自己的努力换来的,嘿嘿……对了,老豆,你的杖要不要换把结实的?”

    半小时后,老豆收起我为他打造的水晶长剑,开始往我给他做的水晶杖上安装魔晶石。

    一个半小时后,大贡、大米和小米分别得到一把我根据他们各自的特点打造的双手剑。

    最后给维维安做了一把水晶笛子,并教了她一套打穴笔法。

    “阿莱,你的天星心法最近是不是没有进展?你应该……”

    “原来如此,我说你的内力怎么那么强呢!”

    趁阿莱喜滋滋地透支自己的内力为维维安他们打通经络的当,我开始为自己制造合手的武器。既然连双飞燕这样的强弓都无法承受我的力量,那我只能做一把更加强大的弓——圣灵之弓了。

    先用钢锭做了两个一模一样的飞燕形状的弓身,再利用麒麟劲将他们成X形合二为一,弓弧继承了双飞燕的思路分内短外长的两层,只不过这回变成了双内弧和双外弧,承受拉力的性能也更加卓越;另外为了能够更好的承受我的拉力,我不得不用金刚石材料将弓身中间的握手处进行加固;最后,我找出两条最结实的狼筋,再融入少量韧性极强的狼皮和几小块坚硬的狼骨,做成两根弹性一极棒的优质弓弦。将两根弓弦的中部紧紧缠绕在一起,四个分叉则分别穿过圣灵弓的四个内弓弧,牢牢地固定在四个外侧长弓弧上。

    长弓做好了,接下来再用木头为自己做把剑,吉利他们不是嫌我的大牙刷太过简单粗暴么,那我就做把“文雅高贵”的水晶西洋剑给他们看看。整个剑身模仿63式三棱军刺的样式,只不过将三个厚钝的边棱变成了锋利的辅刃。剑全长一米二,其中剑身长一米、刃厚和刃宽均为3.2厘米。

    大贡他们看到这把剑后全都倒抽一口冷气,吉利嘴里不停地用伊而陶尔语嘟哝着厉害、危险一类的字眼。最后当他们从大嘴巴阿杰那里听说我手里还有十几把备用的三棱水晶刺后,全都厚着脸皮从我那里领了一把,美其名曰防身用。一帮贪得无厌的家伙!

    装备OK了,接下来就该出去砍人啦!

    ########

    “打……啊……打劫!”没听说有人要拍《天下无贼》英文版啊?

    “打劫?凭什么?”

    “就凭……我……手里的家伙!”傻大个挥舞着手中胳膊粗的木棒,身后几个小贼也跟着叫嚣。

    “就凭那个?”哭笑不得地拿出大牙刷,“OK,咱哥们比划比划!”

    “妈呀!”几个小毛贼跑得比兔子还快。

    “就这么跑了?”看着我轻松收起牙刷,没架打的阿杰一脸遗憾,“好歹也该看看你那把牙刷是不是纸糊的啊——”

    “OK,现在轮到你来完成这个光荣艰巨的任务!”大米一旁揶揄到。

    “别!我可受不起——”

    “嘘——”阿卓又竖起了耳朵。

    “看来我们不该来。”望着现身四周的近两百号手持刀剑的鸣羊教匪徒,我不禁苦笑。

    “现在后悔不觉得太晚了么?”站在匪徒后面的几个魔法师发出得意的笑声。

    “留下右手可以么?”

    “不够!”站在匪徒最前面的一个壮汉怒吼一声。

    “不够?那你还打算留下什么?”

    “你的命!”壮汉挥起手中的大石锤朝我脑袋砸了下来。

    “嘭——”巨响过后,壮汉难以置信地看着手中失去了锤头的木把。

    “我本来想给你们留条生路,只要留下右手不再害人就行,想不到你们这帮没长眼的家伙连命都不要,那就成全你们,伙计们,开工!”挥起大牙刷砸扁那壮汉的脑袋,接着挥手发出几道风刃飞快划过那些正在吟唱的魔法师的脖子。在此期间阿莱手中的双飞燕已经发出九箭,其他人也都挥着兵器冲进鸣羊教匪徒当中。

    “我该做什么?”小脸煞白的维维安跑到我身边问到。

    “站在我和阿莱中间吹笛子,阿莱不是给你打通经脉了么,你就运用内力吹,对自己人吹激昂振奋的,对敌人怎么刺耳怎么吹!”

    “好的!”一代魔吟天女从此诞生。

    战场是成就明星的地方,它可以把卑微的农夫造就成万人敬仰的英雄,也可以让柔弱的歌女变成勇敢的游吟诗人。只要你想从战场上生存下来,就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摘自远东军事学院《战争论》序言

    “阿穆你快来看!”正在打扫战场的大贡忽然指着去路的一块大石头叫到。

    “小子,能看到这个留言证明你们已经收拾掉了那帮小毛贼。本来我们也要去矿洞对付那个叫金牙的哥布林,但因为一些别的事情不得不赶到哨兵岭去。你们多保重吧,有机会记得来哨兵岭找我——马克西姆斯。”

    “战争狂人马克西姆斯将军?”大贡显得很吃惊,“连他都出山了!”

    “时局越来越复杂了,”老豆摇了摇头,“连我这把老骨头都不得消停,更何况是那条打架不要命的疯狗!”

    “多事之秋!”

    ########

    “看前面——黑洞洞……”

    “莱哥,老大在准备什么厉害的魔法啊?”

    “魔法?”阿莱一脸莫名其妙。

    “老大不是在用精灵语吟唱魔法么?”

    “那个——根本不是精灵语……”

    “也不是神族语言……”

    “更不可能是伊而陶尔语!”

    “那到底是什么?”

    “……”

    “你们几个看我干什么?还不快跟我进去砍人?”

    ########

    “你们这群该死的人类!几十年了,你们杀我的族人还没杀够么?”金牙顾不得抹去嘴角流下的鲜血,破口大骂到。

    “说够了么?”

    “没有……”只来得及吐出两个字就又被我一脚踢得倒飞出去。

    “靠,谁有功夫听你叽叽歪歪!就好像只苍蝇——对不起——是一群苍蝇在别人耳边乱嗡嗡,烦死了!”

    “我——不——服——啊!”金牙扭曲的脸上满是不甘的神情。

    “服不服由不得你!这根本就是一个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世界。这世上任何一个种族只要不能很好的适应这个时代的要求,那么等待他们的最终命运只能是被这个时代抛弃,无论他们是落后于这个时代还是超越了这个时代!更何况,你们那所谓的科技发展在这个魔法大行其道的世界根本就走错了方向!”挥剑割下金牙的头颅,顺手拔下它那两颗纯金大门牙,“靠,不是说哥布林矿产资源不足么?居然还能用纯金做牙,你丫绝对是哥布林的败类!”

    “想什么呢?”收拾完战场的阿莱走到愣神的大贡身旁。

    “记得在历史文献中记载,原来的哥布林与人类是和平相处的,可后来他们受到魔王的诱惑,开始疯狂制造各种可怕的机器到处屠杀人类。”大贡长吐了一口气,“这才有了人类联合精灵与矮人大军围剿哥布林的历史。”

    “不止哥布林,在精灵王国,原先与我们相安无事的地精也受到魔王的诱惑开始攻击我们,好在他们怕光,而且他们的科技也没有哥布林那么变态……”阿莱坐到大贡身边。

    “这世界到底怎么了?为什么大家不能够好好的呆在一起,非要拼个你死我活的?为什么?”

    “兔子为什么要吃草?草又没惹兔子!狼为什么要吃兔子?兔子也没去招惹狼!它们为什么不可以和平相处?”我一屁股坐到他们中间,“生存,它们只是为了生存啊!而我们这些自诩比他们拥有更高智慧的生物,我们除了生存,还要满足无尽的**!”

    “**?该死的!”

    “有**不一定是坏事,关键是我们如何对待我们的**。闭上眼睛,感受我们身边燃烧的火元素、流动的水元素、飘渺的风元素、凝重的土元素、圣洁的光元素以及神秘的黑暗元素……冥想你自己内心**的火焰如何燃点你的信德。爱,会另你变成一个不同的人!你必须活过他、走过他……但内心的火焰如被邪念燃烧,你就成魔了。”黎明也许算不上什么哲学家,但他的这段台词对我的影响很大,如今我却用这段台词在另一个世界影响了另一群不太懂事的少年。

    处理尸体的最好方法是什么?你也许会想到深埋或者沉江,也许会想到那些盘旋在战场上空的秃鹫。其实,最理想的方法是把尸体拿去喂猪。如果是家猪的话,你得先把猪饿上几天。当然,如果能找到成群的野猪或者魔猪就更好了,它们看到碎尸块就像看到极品牛排。

    你得把尸体的毛发剃光,牙齿拔掉,免得猪吃了不消化。至于骨头,猪的肠胃消化它们就像我们的肠胃对待吃进肚子里的黄油一般。一次搞定一具重达两百磅的人类尸体至少需要十六头猪,它们只需要八分钟便可以把尸体清理干净。也就是说一头猪每分钟可以消化两磅生肉,这也就是为什么人们会说猪很贪婪(asgreedyasapig)的原因。

    我不知道榔头托普在《Snatch》中的这段台词是否属实,我到是听过一则猪吃人的新闻:老汉去猪圈喂猪,却被臭气熏晕,结果成了自己喂养的肥猪的饲料。等儿女赶到的时候,老汉只剩下了半截尸体。总而言之,魔猪是一种贪婪而危险的动物,我们今天的任务就是去附近的农庄收拾它们。

    ——农场——

    “要帮忙吗?”

    “No,thanks!”即使是被二十几头魔猪包围,黑衣骑士依然保持着高雅的风度,“西边的那个农场已经被我们清理完了,如果你们精力过剩的话可以和这家农场的主人聊聊关于清理东边那个荒废了的农场的事情。”

    “事情是这样的,”看到来了这么多帮手,农场主显得十分热情,“东边的那家农场主卡尔当年养了一头名叫公主的巨型母猪。公主曾多次为老卡尔赢得养猪比赛的冠军,因此老卡尔一直没舍得杀它。后来公主被魔化成了魔兽,把可怜的老卡尔一家都给吃了!唉,那个忘恩负义的畜生如今把那片肥沃的土地糟蹋得不成样子!我就是想请你们帮我杀掉公主,并把它的头带回来,天知道那个畜生什么时候会跑到我的农场来捣乱啊!”

    “如何?”转头望向黑衣骑士。

    “光靠我们五个人有些费劲,毕竟那家农场曾经是这里最大的一家农场,其驯养的家猪数量比这两家农场养的加起来还多!再加上那头公主,因此你们要是想参加的话我没意见。”黑衣骑士耸耸肩,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OK,老规矩。”

    “成交!”黑衣骑士爽快地伸出手,“凯文·理查德森(KevinScottRichardson),人类血裔骑士,你可以叫我凯文。”[注①]

    “哈维·迪(HowardDwaineDorough),人类光明剑士。”

    “亚历山大·麦克莱恩(AlexanderJamesMcLean),人类风系法师,你可以叫我AJ。”

    “布莱恩(BrianThomasLittrell),人类猎手。”

    “尼克(NickolasGeneCarter),精灵弓箭手。”

    BSB!?地球上不知道他们的人还真不太多,唯一的问题是:他们哥儿几个怎么也跑这里玩命来了?不过这帮家伙的古装形象也都挺酷的嘛!

    路上尼克对维维安的加入产生了兴趣,不停地问我游吟诗人是否真的适合战斗之类的问题,我知道这小子有一副好嗓子——其实他们哥儿几个都是音乐天才,不让他们唱歌实在可惜了。等着吧,你们哥五个在这个世界里终将红透半边天的。

    卡尔农场果然很大,里面横七竖八地躺着N头魔猪。农场的中央,一头体形比普通魔猪要大上五号的母魔猪正带着两头体型壮硕的魔猪首领四处巡视——看来公主的精神头还挺足嘛。

    “维维安奏催眠曲!其他人等魔猪都睡着了再摸上去用钢刺对准眉心捅,手脚都麻利点,可别耽误了大家的买卖!”一边分配任务,一边拿出五把三棱水晶刺递给凯文他们。

    布莱恩接过水晶刺后不由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乖乖,这宝贝儿简直就是杀人利器啊!哥们,你可真是个天才!”

    “嘘——小点声!”

    ########

    “呼--累死了!”尼克一屁股坐到地上,来回摇动自己发酸的手腕,“莱哥,你体力可真好,杀了那么多魔猪居然还跟没事人似的。”

    “呵呵,全是阿穆蹂躏的结果。”这算不算恩将仇报啊?

    “既然你那么有体力,那杀死公主的任务就交给你了!”杀了那么多魔猪,大贡他们也累得不行。

    “不成,你们没看见阿福看公主的眼神……”

    “****吧!”也不知怎么,这次阿福一直没有出手,原以为他是怕惊醒魔猪耽误我们生意,现在才发现他居然正看着公主流口水!

    “阿福,饿了就上,不用给我们面子,只要把猪头留下就行。”阿城居然对狼猪大战感兴趣,汗一个先。

    毕竟是五阶的魔猪王,公主在感觉到周围的威胁后迅速驱除了维维安的催眠影响,并叫醒了身旁的两头魔猪首领。阿卓与阿杰抄起家伙分别对上两个魔猪首领,而口水流了一地的阿福则拦下准备拼命的公主。

    即便是与同级别的魔狼王打架,公主也没有信心应付得了那凶猛的攻势,更何况站在眼前的是比自己高一级的银月狼王,尤其是对方脸上那色咪咪的表情分明是把自己当成开胃点心了,公主开始慢慢后退。

    失去了公主的威胁,阿卓与阿杰轻松了许多。阿卓依靠灵巧的身法把魔猪首领折腾得团团转,待其精疲力竭后挥刀轻松砍下硕大的猪头;阿杰则抡起铁棍一顿猛打,打得另一头魔猪首领骨断筋折,趴在地上不住地哀嚎。

    此刻的公主仿佛一个被扒光了的小姑娘蜷缩在十几个小流氓中间一边颤抖一边听他们讨论如何将自己先奸后杀、再奸再杀、反复奸杀的问题。特别是当她看到阿福一口吞下阿卓与阿杰从魔猪首领体内挖出的魔核后脸上那副意犹未尽的表情之后,她便彻底绝望了。

    临死前的反扑是动物的本能,可惜养尊处优惯了的公主已经失去了起码的判断能力,她居然扑向我,而不是站在我身旁最纤弱的维维安。结果显而易见,大牙刷从天而降重重地砸在公主脑门上。收起牙刷换成刺剑,顺着公主脑门的伤口插进去,轻松解除了她的痛苦。

    阿城走过来切下公主的头颅,然后挖出她那拳头大的魔核丢给正在发春的阿福。不理会阿福那****的吃相,专心处理起公主的尸体来。其他人也都开始打扫战场,留下维维安一个人坐在大石头上吹奏安魂曲以驱散那些不甘的亡魂。

    褪毛、扒皮、抽筋、去骨……这一趟大家收获颇丰。尽管利用空间魔法为大家做了空间极大的储物指环,他们还是很不负责任地把这些原料交给我处理,理由很简单,我做的装备好、我做的饭香。我特!

    为了更好地储存物品,我不得不在外公给我的储物指环上另外开辟了十几个足球场大小的空间。才将各种原料收好,吉利已经开始吵吵饿了。

    支起篝火,架好大铁锅,待锅里的清水烧开后依次放入排骨和青菜(每经过一个农庄我都会用储物指环里的鲜肉和当地农夫交换一些粮食和蔬菜)最后加入调料,一锅鲜美的排骨汤OK了。

    为了给凯文他们露两手,我又炖了几个后肘子、炒了一锅红烧肉,接着用肥肉耗油做了一锅油炸里脊。就在四溢的肉香勾引得我的肠胃开始提意见时,维维安天籁般的声音响起:“米饭做好啦!”

    将洗干净的猪大肠切成小段吊在篝火上面交给阿福慢慢烤,兄弟们围坐到一起开吃。

    凯文他们第一次品尝我的手艺,一边拼命抢肉一边不住地赞叹我的厨艺高明。切,中国的饮食文化又哪是可以简单地用“高明”来形容的!

    酒足饭饱之后,一帮馋虫开始躺在地上一边摸着撑着了的肚子一边回味刚吃过的美味。凯文开始羡慕大贡能够遇上这么好的兄弟,尼克跟阿莱跑到一边交流弓箭手的战斗心得,布莱恩则对阿卓与阿城的护身匕首来了兴趣,“瞧瞧这造型!这钢口!唉,要是我们哥们也能有这么好的武器多好……”

    “武器再好也只是身外之物,生带不来、死带不走,假若你对手中的兵器形成依赖,一旦某天失去了它,你的战斗力就会大幅度削弱。一名优秀的战士应该学会利用周围任何东西做武器辅助自己战斗,而不是单纯地依赖那些威力强大却数量稀少的武器。”

    “利用任何东西做武器?开玩笑吧!”哈维显然受传统西方骑士思想毒害颇深。

    “阿城,随便找根树枝;哈维,用你的铁剑陪我这位兄弟切磋一下。”该是让你小子开窍的时候了。

    “可我不想占他的便宜……”看着阿城将手中的树枝在自己的长剑上挥舞了几下,原本枝杈茂密的树枝就变成了一根光秃秃的拇指粗细的直棒,哈维有些于心不忍。

    “来吧,你那两下还伤不到我。”阿城活动了几下,缓缓摆出太极剑的起手式。

    自尊心受到严重打击的哈维挂不住了,怒吼一声挥着长剑扑向阿城。武当山上张无忌木剑斗倚天的精彩镜头真实再现在我面前。

    一个挥舞着铁剑大开大合,拼命想削断对方手中的树枝;另一个控制手中的树枝粘着对手的铁剑不停地画圈,左圈右圈,一个圆圈跟着一个圆圈,大圈、小圈、平圈、立圈、正圈、斜圈,一个个太极圆圈套得哈维跌跌撞撞,犹如醉汉一般。

    “厉害!”别说凯文他们,就连大贡哥几个也看得目瞪口呆。

    “服了么?”运转树枝带着哈维原地自转七八圈后,阿城收手闪到一边。

    “头晕……”哈维已经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

    “我们再来讨论武器磨损的问题,布莱恩你是猎人,你告诉我屠夫手中的一把普通杀牛刀大概可以用多长时间?”

    “不好说,一般要看屠夫每天杀多少头牛,再者就要看屠夫的技巧了。”

    “技巧么?我小时候曾经遇上一位屠夫宰牛,他的杀牛技巧极其熟练自如。他和我说他做事比较喜欢探究事物的规律,因为这比一般的技术技巧要更高一筹。他在刚开始学宰牛时,因为不了解牛的身体构造,眼前所见无非就是一头头庞大的牛。等到我有了三年的宰牛经历以后,他对牛的构造就完全了解了。再看牛时,出现在眼前的就不再是一头整牛,而是许多可以拆卸下来的零部件!

    宰杀的牛多了以后,就只需用心灵去感触牛,而不必用眼睛去看它。通过心灵的感触,他知道牛的什么地方可以下刀,什么地方不能。他可以娴熟自如地按照牛的天然构造,将刀直接刺入其筋骨相连的空隙之处,利用这些空隙便不会使屠刀受到丝毫损伤。既然连骨肉相连的部件都不会去硬碰,更何况大的盘结骨呢?

    一个技术高明的厨师因为是用刀割肉,一般需要一年换一把刀;而更多的厨工则是用刀去砍骨头,所以他们一个月就要换一把刀。而他的那把刀已经用了19年,宰杀过的牛不下千头,可是刀口还像刚在磨刀石上磨过一样的锋利……”兄弟们全都听入了神。

    “一件武器无论有多锋利多坚固,如果你不懂得如何使用,只会加快加深其磨损的程度。相反的,一旦你掌握了这个规律,你就再也无须担心手中的武器是否会遭到损坏了。到那时,即便你手中拿的是一根脆弱的树枝,也同样能够做到‘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境界。”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阿杰的眼睛开始放光,其他人则陷入沉思中。

    阿福的声音不合时宜地打断了众人的思路,原来是烤猪肠的香味引来了生活在周围的大批魔狼与魔熊,只不过由于有阿福这个银月狼王(咦,这家伙身上怎么开始冒淡淡的金光了?又要进化?好事嘛!)守着,魔兽们一时到也不敢过来。

    然而诱惑是巨大的,终于一头饥饿的年轻魔熊首领忍不住冲了过来,这才引出阿福愤怒的喉声。

    “我来!”吉利虽不是伊而陶尔德鲁依,却继承了矮人一族对大狗熊的那份独特情感。

    遗憾的是这头饿昏了的魔熊首领对面前跳着古怪的矮人舞蹈的吉利并不感兴趣,任凭吉利在他面前有唱有跳地折腾,他却只将注意力集中在阿福以及挂在篝火上方的烤肠上。

    抄起一节喷香的烤肠走到魔熊首领面前,一把推开恼羞成怒的吉利:“想吃么?只要你肯做这个矬子的小弟,以后想吃多少我管够。”

    “不许叫我矬子!”

    “你闭嘴!”

    “嗷——”阿福也不干了,一把将手中的肥肠掖进他嘴里,你丫的这会儿少跟我捣乱!

    魔熊首领冷冷横了我一眼,又看了看嘴里塞着肥肠不住地发出呜呜声的阿福,扭头就往回走。

    不吃嗟来之食?我喜欢!再次拦住他的去路,并丢给他一节肥肠,告诉他只要能打败吉利这里的肥肠随便他吃,如果他输了就得做吉利的小弟。结果魔熊首领扔掉肥肠,返身扑向吉利。

    “我靠,你耍赖!”吉利的吼声响彻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