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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零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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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名,是一部以论述作战原则和作战方法为主旨的古代军事理论专著,在中国古代军事思想和军事学术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占有重要位置。在继承以为代表的古典兵学思想的基础上,结合历代战争实践经验所综述和总结的内容丰富的军事原则,它从客观实际出发,辩证地分析研究战争的思想方法;采用的以单音词设条立目的编纂体例,以古代兵法为立论依据、以古代战例为论证事例的论史结合、正反对比的著述方式,从现存古代兵书情况看是最早的,在我国军事学术发展史上起着发凡启例的重要作用。

    作品内容

    一、计战凡用兵之道,以计为首。未战之时,先料敌将之贤愚,敌之强弱,兵之众寡,地之险易,粮食局之虚实。计料已寒,然后出兵,无有不胜。法曰:料敌制胜,计险厄远近,上将之道也。

    二、谋战凡敌始有谋,我从而攻之,使彼计衰而屈服。法曰:上兵伐谋。

    三、间战凡欲征伐,先用间谍,觇敌之众寡、虚实、动静,然后兴师,则大功可立,战无不胜。法曰:无所不用间也。

    四、选战凡与敌战,须要选拣勇将、锐卒,使为先锋,一则壮其志,一则挫敌威。法曰:兵无选锋曰北。

    五、步战凡步兵与车骑战者,必依丘陵、险阴、林木而战则胜。若遇平易之道,须用拒马枪为方阵,步兵在内。马军、步兵中分为驻队、战队。驻队守阵,战队出战;战队守劝,驻队出战。敌攻我一面,则我两哨出兵,从旁以掩之;敌攻我两面,我分兵从后以捣之;敌攻我四面,我为圆阵,分兵四出以右击之。敌若败走,以骑兵追之,步兵随其后,乃必胜之方。法曰:步兵与车骑占著,必依丘陵、险阴,如无险阴,令我士卒为行马、疾藜。

    六、骑战凡骑兵与步兵战者,若遇山林、险阻、陂泽之地,疾行急去,是必败之地,勿得与战。欲战者,须得平易之地,进退无碍,战则必胜。法曰:易地则用骑。

    七、舟战凡与敌战于江湖之间,必有舟可楫,须居上风、上流。上风者,顺风,用火以焚之;上流者,随势,使战舰以冲之,则战无不胜。法曰:欲战者,无迎水流。

    八、车战凡与步、骑战于平原旷野,必须用偏箱、鹿角车为方阵,以战则胜。所谓一则治力,一则前拒,一则整束部伍也。法曰:广地则用军车。

    九、信战凡与敌战,士卒蹈万死一生之地,而无悔惧之心者,皆信令使然也。上好信以任诚,则下用情而无疑,故战无不胜。法曰:信则不欺。

    十、教战凡欲兴师,必先教战。三军之士,素习离合、聚散之法,备谙坐作、进退之令,使之遇敌,视旌麾以应变,听金鼓而进退。如此,则战无不胜。法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

    十一、众战凡战,若我众敌寡,不可战于险阻之间,须要平易宽广之地。闻鼓则进,闻金则止,无有不胜。法曰:用众进止。

    十二、寡战凡战,若以寡敌众,必以日暮,或伏于深草,或邀于隘路,战则必胜。法曰:用少者务隘。

    十三、爱战凡与敌战,士卒宁进死,而不肯退生者,皆将恩惠使然也。三军知在上之人爱我如子之至,则我之爱上也如父之极。故坠毁危亡之地,而无不愿死以报上之德。法曰:视民如爱子,故可与之俱死。

    十四、威战凡与敌战,士卒前进而不敢退后,是畏我而不畏敌也。若敢退而不敢进者,是畏敌而不畏我也。将使士卒赴汤蹈火而不违者,是威严使然也。法曰:威克厥,爱允济。

    十五、赏战凡高城深池,矢石繁下,士卒争先登;白刃始合,士卒争先赴者,必诱之以重赏,则敌无不克焉。法曰: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十六、罚战凡战,使士卒遇敌敢进而不敢退,退一寸者,必惩之以重刑,故可以取胜也。法曰:罚不迁列。

    十七、主战凡战,若彼为客、我为主,不可轻战。为吾兵安,士卒顾家,当集人聚谷,保城备险,绝其粮道。彼挑战不得,转输不至,候其困敝击之,必胜。法曰:自战其地为散地。

    十八、客战凡战,若彼为主、我为客,唯务深入。深入,则为主者不能胜也。谓客在重地,主在散地故耳。法曰:深入则专。

    十九、强战凡与敌战,若我众强,可伪示怯弱以诱之,敌必轻来与我战,吾以锐卒击之,其军必败。法曰:能而示之不能。

    二十、弱战凡战,若敌众我寡,敌强我弱,须多设旌旗,倍增火灶,示强于敌,使彼莫能测我众寡、强弱之势,则敌必不轻与我战,我可速去,则全军远害。法曰:强弱,形也。

    二十一、骄战凡敌人强盛,未能必取,须当卑词厚礼,以骄其志,候其有衅隙可乘,一举可破。法曰:卑而骄之。

    二十二、交战凡与敌战,傍与邻国,当卑词厚赂结之,以为己援。若我攻敌人之前,彼犄其后,则敌人必败。法曰:衢地则合交。

    二十三、形战凡与敌战,若彼众多,则设虎虚形以分其势,彼不敢不分兵以备我。敌势既分,其兵必寡;我专为一,其卒自众。以众击寡,无有不胜。法曰:形人而我无形。

    二十四、势战凡战,所谓势者,乘势也。因敌有破灭之势,则我从而迫之,其军必溃。法曰:因势破之。

    二十五、昼战凡与敌昼战,须多设旌旗以为疑兵,使敌莫能测其众寡,则胜。法曰:昼战多旌旗。

    二十六、夜战凡与敌夜战,须多用火鼓,所以变乱敌之耳目,使其不知所以备我之计,则胜。法曰:夜战多火鼓。

    二十七、备战凡出师征讨,行则备其邀截,止则备其掩袭,营则防其偷盗,风则恐其火攻。若此设备,有胜而无败。法曰:有备不败。

    二十八、粮战凡与敌垒相对持,两兵胜负未决,有粮则胜。若我之粮道,必须严加守护,恐为敌人所抄。若敌人饷道,中分兵以绝之。敌既无粮,其兵必走,击之则胜。法曰:军无粮食则亡。

    二十九、导战凡与敌战,山川之夷险,道路之迂直,必用乡人引而导之,乃知其利,而战则胜。法曰:不用乡导者,不能得地利。

    三十、知战凡兴兵伐敌,所战之地,必预知之;师至之日,能使敌人如期而来,与战则胜。知战地,知战日,则所备者专,所守者固。法曰:知战之地,知战之日,则可千里而会战。

    三十一、斥战凡行兵之法,斥堠为先。平易用骑,险阻用步。每五人为甲,人持一白旗,远则军前后左右,接续候望。若见贼兵,以次递转,告白主将,令众预为之备。法曰:以虞待不虞者胜。

    三十二、泽战凡出军行师,或遇沮泽、圮毁之地,宜倍道兼行速过,不可稽留也。若不得已,与不能出其地,道远日暮,宿师于其中,必就地形之环龟,都中高四下为圆营,四面受敌。一则防水潦之厄,一则备四围之寇。法曰:历沛圮,坚环龟。

    三十三、争战凡与敌战,若有形势便利之处,宜争先据之,以战则胜。若敌人先至,我不可攻,候基有变则击之,乃利。法曰:争地勿攻。

    三十四、地战凡与敌战,三军必要得其地利,则可以寡敌众,以弱胜强所谓知敌之可击,知吾卒之可以击,而不知地利,胜之半也。此言既知彼知己,但不得地利之助,则亦不全胜。法曰:天时不如地利。

    三十五、山战凡与敌战,或居山林,或在平陆,须居高阜,恃于形势,顺于击刺,便于奔冲,以战则胜。法曰:山上之战,不仰其高。

    三十六、谷战凡行军越过山险而阵,必依附山谷,一则利水草,一则附险固,以战则胜。法曰:绝山依谷。

    三十七、攻战凡战,所谓攻者,知彼者也。知彼有可破之理,则出兵以攻之,无有不胜。法曰;可胜者,攻也。

    三十八、守战凡战,所谓守者,知己者也。知己有未可胜之理,则我且固守,待敌有可胜之理,则出兵以攻之,无有不胜。法曰:知不可胜,则守。

    三十九、先战凡与敌战,若敌人初来,阵势未定,行阵未整,先以兵急击之,则胜。法曰:先人有夺人之心。

    四十、后战凡战,若敌人行阵整而且锐,未可与战,宜坚壁待之,候其阵久气衰,起而击之,无有不胜。法曰;后于人以待其衰。

    四十一、奇战凡战,所谓奇者,攻其无备,出其不意也。交战之际,惊前掩后,冲东击西,使敌莫知所备。如此,则胜。法曰:敌虚,则我必为奇。

    四十二、正战凡与敌战,若道路不能通,粮饷不能进,推计不能诱,利害不能惑,须用正兵。正兵者,拣士卒,利器械,明赏罚,信号令,且战且前,则胜矣。法曰:非正兵,安能致远。

    四十三、虚战凡与敌战,若我势虚,当伪示以实形,使敌莫能测其虚实所在,必不敢轻与我战,则我可以全师保军。法曰:敌不敢与我战者,乖其所之也。

    四十四、实战凡与敌战,若敌人势实,我当严兵以备之,则敌人必不轻动。法曰:实而备之。

    四十五、轻战凡与敌战,必须料敌详审而后出兵。若不计而进,不谋而战,则必为敌人所败矣。法曰;勇者必轻合,轻合而不知利。

    四十六、重战凡与敌战,须备持重,见利则动,不见利则止,慎不可轻举也。若此,则必不陷于死地。法曰:不动如山。

    四十七、利战凡与敌战,其将愚而不知变,可诱之以利。彼贪利而不知害,可设伏兵以击之,其军必败。法曰:利而诱之。

    四十八、害战凡与敌各守疆界,若敌人寇抄我境,以扰边民,可于害处设伏兵,或筑障塞以邀之,敌必不敢轻来。法曰:能使敌人不得至者,害之也。

    四十九、安战凡敌人远来气锐,利于速战;我深沟高垒,安守勿应,以待其敝。若彼以事挠我求战,亦不可动。法曰:安则静。

    五十、危战凡与敌战,若陷在危亡之地,当激励将士决死而战,不可怀生,则胜。法曰:兵士甚陷,则不惧。

    五十一、死战凡敌人强盛,吾士卒疑惑,未肯用命,须置之死地,告令三军,亦不获已。杀牛燔车,以享战士,烧弃粮食,填夷井灶,焚舟破釜,绝去其生虑,则必胜。法曰:必死则生。

    五十二、生战凡与敌战,若地利已得,士卒已阵,法令已行,奇兵已设,要当割弃性命而战,则胜。若为将临阵畏怯,欲要生,反为所杀。法曰:幸生则死。

    五十三、饥战凡兴兵征讨,深入敌地,刍粮乏阙,必须分兵抄掠,据其仓廪,夺其蓄积,以继军饷,则胜。法曰:因粮于敌,故军食可足也。

    五十四、饱战凡敌人远来,粮食不继,敌饥我饱,可坚壁不战,持久以敝之,绝其粮道。彼退走,密遣奇兵,邀其归路,纵兵追击,破之必矣。法曰:以饱待饥。

    五十五、劳战凡与敌战,若便利之地,敌先结阵而据之,我后去趋战,则我劳而为敌所胜。法曰:后处战地而趋战者劳。

    五十六、佚战凡与敌战,不可恃已胜而放佚,当益加严厉以待敌,佚而犹劳。法曰:有备无患。

    五十七、胜战凡与敌战,若我胜彼负,不可骄惰,当日夜严备以待之。敌人虽来,有备无害。法曰:既胜若否。

    五十八、败战凡与敌战,若彼胜我负,未可畏怯,须思害中之利,当整励器械,激扬士卒,候彼懈怠而击之,则胜。法曰:因害而患可解也。

    五十九、进战凡与敌战,若审知敌人有可胜之理,则宜速进兵以捣之,无有不胜。法曰:见可则进。

    六十、退战凡与敌战,若敌众我寡,地形不利,力不可争,当急退以避之,可以全军。法曰:知难而退。

    六十一、挑战凡与敌战,营垒相远,势力相均,可轻骑挑攻之,伏兵以待之,其军可破。若敌用此谋,我不可以全气击之。法曰:远而挑战,欲人之进也。

    六十二、致战凡致敌来战,则彼势常虚;不能赴战,则我势常实。多方以致敌之来,我据便地而待之,无有不胜。法曰:致人而不致于人。

    六十三、远战凡与敌阻水相拒,我欲远渡,可多设舟楫,示之若近济,则敌必并众应之,我出其空虚以济。如无舟楫,可用竹木、蒲苇、罂缶、瓮囊、枪杆之属,缀为排筏,皆可济渡。法曰:远而示之近。

    六十四、近战凡与敌夹水为阵,我欲攻近,反示以远,须多设疑兵,上下远渡,敌必分兵来应,我可以潜师近袭之,其军可破。法曰:近而示远。

    六十五、水战凡与敌战,或岸边为阵,或水上泊舟,皆谓之水战。若近水为阵者,须去水稍远,一则诱敌使渡,一则示敌无疑。我欲必战,勿近水迎敌,恐其不得渡。我欲不战,则拒水阻之,使敌不得济。若敌率兵渡水来战,可于水边伺其半济而击之,则利。法曰:涉水半渡可击。

    六十六、火战凡战,若敌人居近草莽,营舍茅竹,积刍聚粮,天时燥旱,因风纵火以焚之,选精兵以击之,其军可破。法曰:行火必有因。

    六十七、缓战凡攻城之法,最为下策,不得已而为之。所谓三月修器械,三月成距堙者,六月也。谓戒为己者,忿躁不待攻具而令士卒蚁附,恐伤人之多故也。若彼城高池深,多人而少粮,外无救援,可羁縻取之,则利。法曰:其徐如林。

    六十八、速战凡攻城围邑,若敌粮多人少,外有救援,可以速攻,则胜。法曰:兵贵神速。

    六十九、整战凡与敌战,若敌人行阵整齐,士卒安静,未可轻战,伺其变动

    七十、乱战凡与敌战,若敌人行阵不整,士卒喧哗,宜急出兵以击之,则利。法曰:乱而取之。

    七十一、分战凡与敌战,若我众敌寡,当择平易宽广之地以胜之。若五倍于敌,则三术为正,二术为奇;三伞于敌,二术为正,一术为奇。所谓一以当其前,一以攻其后。法曰:分不分为縻军。

    七十二、合战凡兵散则势弱,聚则势强,兵家之常情也。若我兵分屯数处,敌若以众攻我,当合军以击之。法曰:聚不聚这孤旅。

    七十三、怒战凡与敌战,须激励士卒,使忿怒而后出战。法曰:杀敌者,怒也。

    七十四、气战夫将之所以战者,兵也;兵之所以战者,气也;气之所以盛者,鼓也。能作士卒之气,则不可太频,太频则气易衰;不可太远,太远则力易竭。须度敌人之至六七十步之内,及可以鼓,令士卒进战。彼衰我盛,败之必矣。法曰:气实则斗,气夺则走。

    七十五、逐战凡追奔逐北,须审真伪。若旗齐鼓应,号令如一,纷纷纭纭,虽退走,非败也,必有奇也,须当虑之。若旗参差而不齐,鼓大小而不应,号令喧嚣而不一,此真败却也,可以力逐。法曰:凡从勿怠,敌人或止于路,则虑之。

    七十六、归战凡与敌相攻,若敌无故退归,必须审察,果力疲粮竭,可选轻锐蹑之。若是归师,则不可遏也。法曰:归师勿遏。

    七十七、不战凡战,若敌众我寡,敌强我弱,兵势不利,彼或远来,粮饷不绝,皆不可与战,宜坚壁持久以敝之,则敌可破。法曰:不战在我。

    七十八、必战凡兴师深入敌境,若彼坚壁不与我战,欲老我师,当攻其君主,捣其巢穴,截其归路,断其粮草,彼必不得已而须战,我以锐卒击之,可败。法曰:我欲战,敌虽深沟高垒,不得不与我战者,攻其所必救也。

    七十九、避战凡战,若敌强我弱,敌初来气锐,且当避之,伺其疲敝而击之,则胜。法曰:避其锐气,击其惰归。

    八十、围战凡围战之道,围其四面,须开一角,以示生路,使敌战不坚,则城可拔,军可破。法曰:围师必缺。

    八十一、声战凡战,所谓声者,张虚声也。声东而击西,声彼而击此,使敌人不知其所备,则我所攻者,及敌人所不守也。法曰:善攻者,敌不知其所守。

    八十二、和战凡与敌战,必先遣使约和。敌虽许诺,言语不一。因其懈怠,选锐卒击之,其军可败。法曰:无约而请和者,谋也。

    八十三、受战凡战,若敌众我寡,暴来围我,须相察众寡虚实之形,不可轻易遁去,恐为尾击。当圆阵外向,受敌之围,虽有缺处,我自塞之,以坚士卒心,四面奋击,必获其利。法曰

    八十三、受战凡战,若敌众我寡,暴来围我,须相察众寡虚实之形,不可轻易遁去,恐为尾击。当圆阵外向,受敌之围,虽有缺处,我自塞之,以坚士卒心,四面奋击,必获其利。法曰:敌若众,则相众而受敌。

    八十四、降战凡战,若敌人来降,必要察其真伪。远明斥堠,日夜设备,不可怠忽。严令偏裨,整兵以待之,则胜,不然则败。法曰:受降如受敌。

    八十五、天战凡欲兴师动众,伐罪吊民,必在天时,非孤虚向背也。及君暗政乱,兵骄民困,放逐贤人,诛杀无辜,旱蝗冰雹,敌国有此,举兵攻之,无有不胜。法曰:顺天时而制征讨。

    八十六、人战凡战,所谓人者,推人士而破妖祥也。行军之际,或枭集牙旗,或杯酒变血,或麾竿毁折,惟主将决之。若以顺讨逆,以直伐曲,以贤击愚,皆无疑也。法曰:禁邪去疑,至死无所之。

    八十七、难战凡为将之道,要在甘苦共众,如遇危险之地,不可舍众而自全,不可临难而苟免,护卫周旋,同其生死如此,则三军之士岂忘已哉?法曰:见危难,毋忘其众。

    八十八、易战凡攻战之法,从易者始。敌若屯备数处,必有强弱众寡。我可远其强而攻其弱,避其众而击其寡,则无不胜。法曰:善战者,胜于易胜者也。

    八十九、离战凡与敌战,可密候邻国君臣交接有隙,乃遣谍者以伺之。彼若猜贰,我以精兵乘之,必得所欲。法曰:亲而离之。

    九十、饵战凡战,所谓饵者,非谓兵者置毒于饮食,但以利诱之,皆为饵兵也。如交锋之际,或乘牛马,或委财物,或舍辎重,切不可取之,取之必败。法曰:饵兵勿食。

    九十一、疑战凡与敌对垒,我欲袭敌,须丛聚草木,多张旗帜,以为人屯,使敌备东,而我击其西,则必胜。或我欲退,伪为虚阵,设留而退,敌必不敢追我。法曰:众草多障者,疑也。

    九十二、穷战凡战,如我众敌寡,彼必畏我军势,不战而遁,切勿追之,盖物极则反也。宜整兵缓追,则胜。法曰:穷寇勿追。

    九十三、风战凡与敌战,若遇风顺,致势而击之;或遇风逆,出不意而捣之,则无有不胜。法曰:风顺致势而从之,风逆坚阵以待之。

    九十四、雪战凡与敌人相攻,若雨雪不止,觇敌无备,可潜兵击之,其势可破。法曰:攻其所不戒。

    九十五、养战凡与敌战,若我军曾经挫衄,须审察士卒之气,气盛则激励再战;气衰则且养锐,待其可用而使之。法曰:谨养勿劳,并气积力。

    九十六、畏战凡与敌战,军中有畏怯者,鼓之不进,未闻金先退,须择而杀之,以戒其众。若三军之士,人人皆惧,则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