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九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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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帝国用于屯田的人力,也许在50万以上,100万以下,但是严格来说,这种屯田所使用的人力以及相关的安排而言,秦帝国在屯田方面的投入,在大一统王朝当中只不过算是中规中矩。
……
中国自古就“以农立国”,西域的屯田始于西汉。汉元封年间(公元前110105年),汉武帝为更有效地打击匈奴,决定联络乌孙,“遣江都王建女细君为公主”,“以公主妻乌孙王,以分匈奴西方之援国,又北益广田至为塞”。
这个屯田的前提是为了解决公主及侍御数百人的粮食问题,随从兵士在肱露筑塞,屯田积谷,卫侍公主。也就成为西域首个屯田点。屯田为汉朝解决驻军及来往使者、商旅的粮食供应问题,同时也成为维护西域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但是从这个屯田的记载来看,有一点是被忽视的,那就是汉朝时期的西域都护府的屯田情况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情况。
据《汉书?陈汤传》载:“郅支数借兵击乌孙,深入至赤谷城,杀掠民人畜产……建绍三年……其三校从南道逾葱岭径大宛,其三校都护自将,发温宿国,从北道入赤谷,过乌孙,涉康居界,至阗池西。而康居副王抱阗将数千骑,寇赤谷城东,杀掠大昆弥千余人,驱畜产甚多。从后与汉军相及,颇寇盗后重。”
据《汉书?乌孙传》载:“破羌将军不出塞还。后乌就屠不尽归诸翮侯民众,汉遣长罗侯常惠将三校屯赤谷。”
破羌将军指辛武贤,乌孙内乱时期受汉朝派遣,领军屯驻敦煌准备平叛乌就屠叛乱,后因冯调解乌孙大小昆弥的王位之争,辛武贤将军班师回国,时在甘露元年。
以上的两段记载,都说明了西域都护府的官兵的粮秣来源,很大程度上依靠屯田。
据《汉书?辛庆忌传》:“辛庆忌字子真,少以父任为右校丞,随长罗侯常惠屯田乌孙赤谷城,与翮侯战,陷阵却敌。惠奏其功,拜为侍郎,迁校尉,将吏士屯焉耆国。还为谒者,尚未知名。元帝初,补金城长史,举茂材,迁郎中车骑将,朝廷多重之者。专为校尉,迁张掖太守,徙酒泉,所在著名。”
有一种观点认为,西汉神爵三年,汉朝在西域设立西域都护府以后,不仅保持或扩大了轮台、渠犁、交河、高昌、依循等地的屯田规模,还在北胥、焉耆、龟兹、姑墨等地新建了军屯或民屯多种形式的屯田基地。
宣帝末元帝初年间,乌孙大小昆弥内讧,时常发生草场和牧民流动纠纷,汉朝派遣右将军常惠率领三校尉数千名官兵在乌孙赤谷屯田,赤谷城是乌孙冬都,地在今吉尔吉斯坦国东伊塞克湖东南,与新疆乌什县北部临近的伊什提克,实际上常惠率三校尉汉军屯田在伊赛克湖西北的楚河流域上游一带。唐代称之为“碎叶”,即现在吉尔吉斯国托克马克。因当时那里还没有地名,《汉书.乌孙传》中笼统称为“屯田赤谷”。
乌孙国分裂为大小两昆弥后,汉朝曾派常惠将军率领三校尉到乌孙屯田,镇抚乌孙大昆弥,抵御康居国的侵袭。汉武帝时期设置的兵制,每校兵数,少则700人,多则1500人。统带一校的称为校尉。官级与现代团级相当。三校尉所领屯田卒大约二、三千人,后来陆续调走,移交乌孙国民屯。这个严重错误的决策实施年代,就在汉元帝即位初年。
关于汉朝撤走在乌孙的屯田部队的原因的两个猜测:
一是汉宣帝末年郅支单于吞并呼揭、坚昆、丁零三国,已经在坚昆建立王廷,呼韩邪单于则在雁门关外的内蒙古呼和浩特一带驻扎,汉朝为了加强对西域门户车师[今吐鲁番市]的保卫,将在乌孙的屯田部队撤离,布防在车师、焉耆一带。
二是汉廷内部对西域战略地位认识发生分歧,自汉武帝以来,汉朝与匈奴多次争夺西域的问题上汉廷内部始终存在分歧,汉宣帝时期汉朝与匈奴争夺车师的问题上也多次产生力争西域还是放弃西域的激烈争论。汉朝不少儒家大臣主张放弃西域,认为汉朝得到西域没有什么好处,反而带来无穷尽的麻烦。只要和匈奴搞好关系,汉朝太平无事就够了。
郅支单于西迁康居后连年出兵袭击乌孙,肆意掠夺,在汉廷儒臣眼里根本算不得什么损失,就是把西域全丢了也觉得理所应当,他们会说西域本来就是匈奴的地盘。放弃西域如同物归原主,还能彰显汉朝的仁义美德呢。
这种观点的前提是,西域都护府在当地的一些西域国家的驻军可以说是不在少数。而假如以一户养一兵的情况而言,西域地区的屯田人数甚至是在五万户上下。
而按照相应的记载而言,这个推测不无道理:
按汉制,西域都护任期一般为三年。据史籍记载,自汉宣帝任命郑吉起,到王莽新朝约七十余年间,西域都护皆选勇敢有谋略者,共有十八人担任此职。
郑吉在西域都护府建立初期,为了对西域进行有效的管理,调解西域诸国之间的关系,做了大量的工作,神爵二年被封为安远侯,十年后病卒。他在西域二十余年,以屯田渠犁、击破车师、迎降日逐王,出任西域都护而功绩卓著,永载史册。如《汉书》所论:“汉之号令班西域矣,始自张骞而成于郑吉。”
随着统一西域事业的完成,西域都护府的建立,公元前48年又设立戊己校尉,主管屯田事宜,使西域屯田获得了更大的发展。郑吉任西域都护期间,正是西域屯田规模达到空前时期。轮台屯田区最盛时,屯田士卒达到三千人。
按桑弘羊的建议,“置校尉三人分护”。按当时每兵垦田二十亩计算,屯垦面积达六万亩,轮台成为汉朝在西域的著名粮仓之一。由于大力发展屯垦事业,既减轻了西汉政府和当地人民的负担,又解决了军队的后勤供应,增强了西域的防守能力。
屯田是西汉政府为了统一和巩固西域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前期屯田主要是为来往西域的内地汉使提供粮秣,后来大规模的屯田,为统一与安定西域提供了可靠的物资保证。
……
而在汉末三国时期,屯田制度可以说已经成为发展实力的一个体现:
是岁(建安元年),用枣祗、韩浩等议,始兴屯田。《三国志》
公曰:“夫定国之术,在于强兵足食,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代之良式也。”是岁,乃募民屯田许下,得谷百万斛。于是州郡例置田官。《魏书》
而在当时,比如说曹操起初招募人民屯田时,人民一怕得不到实惠,二怕军事编制的束缚,因此多有逃亡之举。于是曹操采纳了袁涣的建议,即变强迫为自由应募,新政策受到了百姓的欢迎,屯田得以顺利进行。
后世史家把曹魏屯田分为军屯和民屯,二者都是战争时期的产物,为供应军粮而兴办,必要时参加民屯的劳力同样需执戈对敌。不同之处在于,屯田民主要从事农垦生产,而军士以攻防为主。从时间来看,民屯始于建安元年,军屯始于建安之末,所以本文主要介绍的是民屯。
曹操时代,屯田事物主要由各郡国典农官主持。大的郡国设典农中郎将,小郡设典农校尉。典农官独立于郡县之外,是专为供应军粮而设的机构,雍正年间的军机处与之颇为相似。若遇有重要事项,如屯田地点的选择及处理农民逃亡等,则由屯田官直接向操请示办理。此外,曹操领导下的司空和丞相府也对屯田官起领导作用。
曹魏统治者向屯田民征收租税的办法,是枣祗倡导的“分田之术”,即官府提供土地,收获的谷物按比例分成。用官牛者,官六私四;不用官牛者,官私对分。这样的剥削办法达到了积粮供军的效果,百姓虽然吃亏,但能有一个安定的生产环境,他们已经跟满足了。
后世认为曹操时期的屯田制度使有限的生产资源得到了高效率的分配使用。
汉魏之际,广大人民饥寒交迫,所谓“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就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
一方面大量流民食不果腹,一方面大片荒地无人开垦,而屯田制则可以把这些劳动力安置在国有土地上从事生产,从而充分利用了既定的生产资源。再者,建安屯田解决了军粮供应问题。军阀混战,归根到底打的是粮草。曹操军团积极地在交通便利的地区实行屯田制度,不但粮草供应有了保障,而且大大减轻了农民运粮的沉重劳役负担。
建安时期之后,民屯多有演变,到了曹魏末年,这项制度对统治者来说已经无利可图,于是司马炎于魏咸熙元年宣布:“罢屯田官,以均政役,诸典农皆为太守,都尉皆为令长”,实际上就是下令废止屯田制。,并非曹操首创。但曹魏屯田的规模和作用之大却是空前绝后的。
而曹魏屯田原来并无所谓民屯与军屯之别,后世史家为了叙述和研究的方便,始加以区分。实则,二者很难截然辨别,因二者有同有异,同处在于均为供应军粮而兴办,且均采取军事编制,有战争时参加民屯的劳力亦需执干戈以对敌;异处在于军士以战守攻取为主,屯田民则主要从事农垦生产,二者在编制与待遇上亦有区别。论创办先后,民屯在先,兹先谈民屯。
据《后汉书?百官志》注引《魏志》曰:
曹公置典农中郎将,秩二千石;典农都尉,秩六百石或四百石;典农校尉,秩比二千石。所主如中郎,部分别而少为校尉丞。
典农系统与一般郡县行政系统有不同的组织与编制。典农中郎将和典农校尉相当于郡国守相级地方官。大的郡国设典农中郎将,小郡设典农校尉。典农都尉也叫“屯田都尉”或。‘绥集都尉”。顾名思义,绥集都尉设置在边疆多事之地。
如《三国志?仓慈传》言:“建安中,太祖开募屯田于淮南,以慈为绥集都尉”。因淮南界吴,故置绥集都尉,亦寓有安抚屯田农民之意。典农都尉和绥集都尉相当于县令长。为了适应战争的需要和加强对屯田民的管制,屯田官带有军衔。典农都尉下面的生产单位是屯,屯置司马一人,主管屯内生产事务。
《晋书?食货志》载晋武帝咸宁元年(275年)诏令说:出战入耕,虽自古之常,然事力未息,未尝不以战士为念也。今以邺奚官奴婢著新城,代田兵种稻。奴婢各五十人为一屯,屯置司马,使皆如屯田法。
以上引文说明:
(1)新城屯田原由“出战入耕”的战士担任种稻,自邺奚官奴婢来后,即改为民屯,所以按屯田法处理。
(2)当时魏有二个新城,一为合肥新城,一为在今河南伊川县西南的新城。后者接近洛阳,当即武帝诏书中所说的新城。晋统治者把奴婢安置在这里,免除其奴婢身分,使之积极从事生产。
(3)管理民屯的基层生产单位是屯,屯的长吏是司马,屯司马也叫“农司马”或“典农司马”。
(4)“奴婢各五十人为一屯”句,一般均解释为一屯奴婢人数为五十人,我以为应当是有男奴女婢各五十人。因屯民通常均以家为单位,故以奴婢各五十人配成五十对为一屯,这样,从一屯的总人数看,尚少于带有家属的屯田民。若男奴、女婢各五十人自行屯田,则不能繁殖后代,且易招致逃亡事件。故不论从文意与人事关系看,均应释为奴婢各五十人,配成五十对,进行屯垦。以上诏今虽系入晋以后所颁布,但所言屯田法,当系曹魏旧制。
由于古代史家对类似屯田这样的经济制度重视不够,所以有关屯田史料极少。
唯从《三国志?邓艾传》中尚可窥知一些民屯官吏的名称。邓艾原籍义阳郡棘阳县(在今河南南阳市与新野县之间),少丧父。曹操破荆州,被徙往汝南郡,为典农部民,养犊,年十一,又随母至颖川郡,后在典农都尉属下作学士,以口吃,不得作于佐(主要属吏),为稻田守丛草吏。但,口吃的缺陷,毕竟掩盖不了邓艾的杰出才干。
后来他还是作了典农功曹,功曹是襄城典农中郎将属下主要官吏,典掌用人和刑赏,因之也被称为典农纲纪。邓艾还作过上计吏,上计吏每年年终代表典农中郎将去中央报告政绩,因此,邓艾有机会见到太尉司马懿。司马懿对他很赏识,辟之为椽。不久又升尚书郎。那时朝廷欲广田畜谷,故使邓艾“行陈、项以东至寿春”。艾遂倡议在淮南大规模进行屯田。
秦帝国用于屯田的人力,也许在50万以上,100万以下,但是严格来说,这种屯田所使用的人力以及相关的安排而言,秦帝国在屯田方面的投入,在大一统王朝当中只不过算是中规中矩。
……
中国自古就“以农立国”,西域的屯田始于西汉。汉元封年间(公元前110105年),汉武帝为更有效地打击匈奴,决定联络乌孙,“遣江都王建女细君为公主”,“以公主妻乌孙王,以分匈奴西方之援国,又北益广田至为塞”。
这个屯田的前提是为了解决公主及侍御数百人的粮食问题,随从兵士在肱露筑塞,屯田积谷,卫侍公主。也就成为西域首个屯田点。屯田为汉朝解决驻军及来往使者、商旅的粮食供应问题,同时也成为维护西域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但是从这个屯田的记载来看,有一点是被忽视的,那就是汉朝时期的西域都护府的屯田情况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情况。
据《汉书?陈汤传》载:“郅支数借兵击乌孙,深入至赤谷城,杀掠民人畜产……建绍三年……其三校从南道逾葱岭径大宛,其三校都护自将,发温宿国,从北道入赤谷,过乌孙,涉康居界,至阗池西。而康居副王抱阗将数千骑,寇赤谷城东,杀掠大昆弥千余人,驱畜产甚多。从后与汉军相及,颇寇盗后重。”
据《汉书?乌孙传》载:“破羌将军不出塞还。后乌就屠不尽归诸翮侯民众,汉遣长罗侯常惠将三校屯赤谷。”
破羌将军指辛武贤,乌孙内乱时期受汉朝派遣,领军屯驻敦煌准备平叛乌就屠叛乱,后因冯调解乌孙大小昆弥的王位之争,辛武贤将军班师回国,时在甘露元年。
以上的两段记载,都说明了西域都护府的官兵的粮秣来源,很大程度上依靠屯田。
据《汉书?辛庆忌传》:“辛庆忌字子真,少以父任为右校丞,随长罗侯常惠屯田乌孙赤谷城,与翮侯战,陷阵却敌。惠奏其功,拜为侍郎,迁校尉,将吏士屯焉耆国。还为谒者,尚未知名。元帝初,补金城长史,举茂材,迁郎中车骑将,朝廷多重之者。专为校尉,迁张掖太守,徙酒泉,所在著名。”
有一种观点认为,西汉神爵三年,汉朝在西域设立西域都护府以后,不仅保持或扩大了轮台、渠犁、交河、高昌、依循等地的屯田规模,还在北胥、焉耆、龟兹、姑墨等地新建了军屯或民屯多种形式的屯田基地。
宣帝末元帝初年间,乌孙大小昆弥内讧,时常发生草场和牧民流动纠纷,汉朝派遣右将军常惠率领三校尉数千名官兵在乌孙赤谷屯田,赤谷城是乌孙冬都,地在今吉尔吉斯坦国东伊塞克湖东南,与新疆乌什县北部临近的伊什提克,实际上常惠率三校尉汉军屯田在伊赛克湖西北的楚河流域上游一带。唐代称之为“碎叶”,即现在吉尔吉斯国托克马克。因当时那里还没有地名,《汉书.乌孙传》中笼统称为“屯田赤谷”。
乌孙国分裂为大小两昆弥后,汉朝曾派常惠将军率领三校尉到乌孙屯田,镇抚乌孙大昆弥,抵御康居国的侵袭。汉武帝时期设置的兵制,每校兵数,少则700人,多则1500人。统带一校的称为校尉。官级与现代团级相当。三校尉所领屯田卒大约二、三千人,后来陆续调走,移交乌孙国民屯。这个严重错误的决策实施年代,就在汉元帝即位初年。
关于汉朝撤走在乌孙的屯田部队的原因的两个猜测:
一是汉宣帝末年郅支单于吞并呼揭、坚昆、丁零三国,已经在坚昆建立王廷,呼韩邪单于则在雁门关外的内蒙古呼和浩特一带驻扎,汉朝为了加强对西域门户车师[今吐鲁番市]的保卫,将在乌孙的屯田部队撤离,布防在车师、焉耆一带。
二是汉廷内部对西域战略地位认识发生分歧,自汉武帝以来,汉朝与匈奴多次争夺西域的问题上汉廷内部始终存在分歧,汉宣帝时期汉朝与匈奴争夺车师的问题上也多次产生力争西域还是放弃西域的激烈争论。汉朝不少儒家大臣主张放弃西域,认为汉朝得到西域没有什么好处,反而带来无穷尽的麻烦。只要和匈奴搞好关系,汉朝太平无事就够了。
郅支单于西迁康居后连年出兵袭击乌孙,肆意掠夺,在汉廷儒臣眼里根本算不得什么损失,就是把西域全丢了也觉得理所应当,他们会说西域本来就是匈奴的地盘。放弃西域如同物归原主,还能彰显汉朝的仁义美德呢。
这种观点的前提是,西域都护府在当地的一些西域国家的驻军可以说是不在少数。而假如以一户养一兵的情况而言,西域地区的屯田人数甚至是在五万户上下。
而按照相应的记载而言,这个推测不无道理:
按汉制,西域都护任期一般为三年。据史籍记载,自汉宣帝任命郑吉起,到王莽新朝约七十余年间,西域都护皆选勇敢有谋略者,共有十八人担任此职。
郑吉在西域都护府建立初期,为了对西域进行有效的管理,调解西域诸国之间的关系,做了大量的工作,神爵二年被封为安远侯,十年后病卒。他在西域二十余年,以屯田渠犁、击破车师、迎降日逐王,出任西域都护而功绩卓著,永载史册。如《汉书》所论:“汉之号令班西域矣,始自张骞而成于郑吉。”
随着统一西域事业的完成,西域都护府的建立,公元前48年又设立戊己校尉,主管屯田事宜,使西域屯田获得了更大的发展。郑吉任西域都护期间,正是西域屯田规模达到空前时期。轮台屯田区最盛时,屯田士卒达到三千人。
按桑弘羊的建议,“置校尉三人分护”。按当时每兵垦田二十亩计算,屯垦面积达六万亩,轮台成为汉朝在西域的著名粮仓之一。由于大力发展屯垦事业,既减轻了西汉政府和当地人民的负担,又解决了军队的后勤供应,增强了西域的防守能力。
屯田是西汉政府为了统一和巩固西域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前期屯田主要是为来往西域的内地汉使提供粮秣,后来大规模的屯田,为统一与安定西域提供了可靠的物资保证。
……
而在汉末三国时期,屯田制度可以说已经成为发展实力的一个体现:
是岁(建安元年),用枣祗、韩浩等议,始兴屯田。《三国志》
公曰:“夫定国之术,在于强兵足食,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代之良式也。”是岁,乃募民屯田许下,得谷百万斛。于是州郡例置田官。《魏书》
而在当时,比如说曹操起初招募人民屯田时,人民一怕得不到实惠,二怕军事编制的束缚,因此多有逃亡之举。于是曹操采纳了袁涣的建议,即变强迫为自由应募,新政策受到了百姓的欢迎,屯田得以顺利进行。
后世史家把曹魏屯田分为军屯和民屯,二者都是战争时期的产物,为供应军粮而兴办,必要时参加民屯的劳力同样需执戈对敌。不同之处在于,屯田民主要从事农垦生产,而军士以攻防为主。从时间来看,民屯始于建安元年,军屯始于建安之末,所以本文主要介绍的是民屯。
曹操时代,屯田事物主要由各郡国典农官主持。大的郡国设典农中郎将,小郡设典农校尉。典农官独立于郡县之外,是专为供应军粮而设的机构,雍正年间的军机处与之颇为相似。若遇有重要事项,如屯田地点的选择及处理农民逃亡等,则由屯田官直接向操请示办理。此外,曹操领导下的司空和丞相府也对屯田官起领导作用。
曹魏统治者向屯田民征收租税的办法,是枣祗倡导的“分田之术”,即官府提供土地,收获的谷物按比例分成。用官牛者,官六私四;不用官牛者,官私对分。这样的剥削办法达到了积粮供军的效果,百姓虽然吃亏,但能有一个安定的生产环境,他们已经跟满足了。
后世认为曹操时期的屯田制度使有限的生产资源得到了高效率的分配使用。
汉魏之际,广大人民饥寒交迫,所谓“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就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
一方面大量流民食不果腹,一方面大片荒地无人开垦,而屯田制则可以把这些劳动力安置在国有土地上从事生产,从而充分利用了既定的生产资源。再者,建安屯田解决了军粮供应问题。军阀混战,归根到底打的是粮草。曹操军团积极地在交通便利的地区实行屯田制度,不但粮草供应有了保障,而且大大减轻了农民运粮的沉重劳役负担。
建安时期之后,民屯多有演变,到了曹魏末年,这项制度对统治者来说已经无利可图,于是司马炎于魏咸熙元年宣布:“罢屯田官,以均政役,诸典农皆为太守,都尉皆为令长”,实际上就是下令废止屯田制。,并非曹操首创。但曹魏屯田的规模和作用之大却是空前绝后的。
而曹魏屯田原来并无所谓民屯与军屯之别,后世史家为了叙述和研究的方便,始加以区分。实则,二者很难截然辨别,因二者有同有异,同处在于均为供应军粮而兴办,且均采取军事编制,有战争时参加民屯的劳力亦需执干戈以对敌;异处在于军士以战守攻取为主,屯田民则主要从事农垦生产,二者在编制与待遇上亦有区别。论创办先后,民屯在先,兹先谈民屯。
据《后汉书?百官志》注引《魏志》曰:
曹公置典农中郎将,秩二千石;典农都尉,秩六百石或四百石;典农校尉,秩比二千石。所主如中郎,部分别而少为校尉丞。
典农系统与一般郡县行政系统有不同的组织与编制。典农中郎将和典农校尉相当于郡国守相级地方官。大的郡国设典农中郎将,小郡设典农校尉。典农都尉也叫“屯田都尉”或。‘绥集都尉”。顾名思义,绥集都尉设置在边疆多事之地。
如《三国志?仓慈传》言:“建安中,太祖开募屯田于淮南,以慈为绥集都尉”。因淮南界吴,故置绥集都尉,亦寓有安抚屯田农民之意。典农都尉和绥集都尉相当于县令长。为了适应战争的需要和加强对屯田民的管制,屯田官带有军衔。典农都尉下面的生产单位是屯,屯置司马一人,主管屯内生产事务。
《晋书?食货志》载晋武帝咸宁元年(275年)诏令说:出战入耕,虽自古之常,然事力未息,未尝不以战士为念也。今以邺奚官奴婢著新城,代田兵种稻。奴婢各五十人为一屯,屯置司马,使皆如屯田法。
以上引文说明:
(1)新城屯田原由“出战入耕”的战士担任种稻,自邺奚官奴婢来后,即改为民屯,所以按屯田法处理。
(2)当时魏有二个新城,一为合肥新城,一为在今河南伊川县西南的新城。后者接近洛阳,当即武帝诏书中所说的新城。晋统治者把奴婢安置在这里,免除其奴婢身分,使之积极从事生产。
(3)管理民屯的基层生产单位是屯,屯的长吏是司马,屯司马也叫“农司马”或“典农司马”。
(4)“奴婢各五十人为一屯”句,一般均解释为一屯奴婢人数为五十人,我以为应当是有男奴女婢各五十人。因屯民通常均以家为单位,故以奴婢各五十人配成五十对为一屯,这样,从一屯的总人数看,尚少于带有家属的屯田民。若男奴、女婢各五十人自行屯田,则不能繁殖后代,且易招致逃亡事件。故不论从文意与人事关系看,均应释为奴婢各五十人,配成五十对,进行屯垦。以上诏今虽系入晋以后所颁布,但所言屯田法,当系曹魏旧制。
由于古代史家对类似屯田这样的经济制度重视不够,所以有关屯田史料极少。
唯从《三国志?邓艾传》中尚可窥知一些民屯官吏的名称。邓艾原籍义阳郡棘阳县(在今河南南阳市与新野县之间),少丧父。曹操破荆州,被徙往汝南郡,为典农部民,养犊,年十一,又随母至颖川郡,后在典农都尉属下作学士,以口吃,不得作于佐(主要属吏),为稻田守丛草吏。但,口吃的缺陷,毕竟掩盖不了邓艾的杰出才干。
后来他还是作了典农功曹,功曹是襄城典农中郎将属下主要官吏,典掌用人和刑赏,因之也被称为典农纲纪。邓艾还作过上计吏,上计吏每年年终代表典农中郎将去中央报告政绩,因此,邓艾有机会见到太尉司马懿。司马懿对他很赏识,辟之为椽。不久又升尚书郎。那时朝廷欲广田畜谷,故使邓艾“行陈、项以东至寿春”。艾遂倡议在淮南大规模进行屯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