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一章明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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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阳村,村如其名,位于槐山之南,是槐山方圆六七里内最大的一个村落,村民足足一千人。
槐山的地质,十分适合槐树生长,却不适合种植粟米,故而,槐阳村的天地几乎都在村南的一片阔野之上。
这一片阔野,方圆足有两里半,每一亩地产米不算多,每一户人家细心耕种,秋收之后交了田租、贡粮,却也基本够一年之用,因此,每一年秋收之日,槐阳村的百姓在天地耕作之时都十分的兴奋。
在这一片田地东北角,有片靠村很近,呈三角形的粟米地,大概有半亩,归村西田顺家耕种。
田顺取名田顺,有期盼风调雨顺之意,还有一生顺利之意。
可是,田顺的遭遇却堪称坎坷,不到十岁便成了孤儿,刚刚成年,却又在上山采药之时被毒虫咬了一下,成了瘸子,年近三十好不容易娶了个媳妇,结果夫妻两人好不容易在田顺四十岁时怀上一个孩子,却偏偏又是个女孩。
虽然田顺的遭遇十分坎坷,老天却总算待他不薄,他的妻子田方氏十分娴熟,夫妻两人也十分恩爱。
这一天,田顺与田方氏正在收割田里的粮米,一个满是污垢的青年出现在了他们的田地边,愣愣的看着他们。
这青年,正是完全陷入心劫的常山。
当日常山刚陷入心劫之时,他无意识中甩掉了影儿。没几日,不等影儿找到他,他便完全陷入到了心劫之中,一路往西北走。他不需要吃喝,也不需要休息,穿山越岭,偶尔过镇穿城,走走停停二十余年,他竟然来到了当年到过的木林王朝边缘。
这二十余年,他也走过不少城镇,他因为一副痴呆模样总是受人欺辱,结果,他在心劫之中越陷越深,也从未驻足观察过什么。
他会在田顺一家人前停下,却是被田顺夫妻之间在劳作间露出的相濡以沫的表情给吸引住了。
田顺与田方氏上下将常山打量了一番,对视了一眼,田方氏抬步走到了地边。
常山的目光顺着田方氏的步伐,在地边的一张凳子上看到了一个木藤编制的木篮,在木篮中看到了一个沉睡的婴孩。
见到那婴孩的一瞬间,常山眼中现出了一丝清明之色,很快,他眼中的清明之色便又被浓郁的化不开的迷茫给遮掩住了。
田方氏从木篮边的布包之中取了一个野菜米饼,又拿起地上的水壶和破瓷碗倒了大半碗水,拿着野菜米饼与水走到了常山跟前。
“小兄弟,吃吧!”
在这二十余年间,在常山穿过城镇的时候,也不是没人给过常山吃食,只是,他没接过一次。
今天,他意识稍微清醒了一点点,下意识的伸手接过了野菜米饼与水碗。
常山接过了野菜米饼与水碗,却只是低头看了一眼,便又一脸迷茫的看着田方氏。
“吃吧!”
田方氏又道了一句,等了一会,见到常山开始喝水,她这才返回到天地中。
常山喝干了碗中的水,却没有去动野菜米饼,注意力重新转到田顺夫妻身上,愣愣的看着他们。
过了一会,一声婴儿啼哭声响起,将田中耕作的两人与常山的目光全都吸引了过去。
田方氏快步跑到了田边,将嗷嗷大哭的婴孩抱起,拿起一根木管,喂起了婴孩;田顺一瘸一拐的也跑到田边之后,将紧张的目光投放到了婴孩身上,见影儿停止了哭泣,他脸上的紧张之色褪去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心满意足。
常山愣愣的盯着这一家人,直到田顺与田方氏又将目光转到了他的身上,他将头低下,往手上的野草米饼看了一眼,抬起了手,将野菜米饼送向了田顺夫妻。
“她还没牙,可没法吃菜饼子,你吃罢!”
田顺笑着对常山道了一句,又往田方氏怀里的婴孩看了一眼,便又开始下地干活。
他腿瘸了,手上的动作却比寻常成年男子还要快一点,硬是在太阳西落气温转凉之时将所有的粟米都弄到了田边,堆成了垛。
这时,田方氏也恰好将婴孩哄的睡着。
田顺往常山看了一眼,低声与田方氏商量了一会,将还有两块米饼的布包送到常山手上,然后背着农具,与田方氏一起朝着家里走去。
常山拿着布包与那块他还没吃的野菜米饼,盯着田顺夫妻的背影,等到他们走到村中回头忘了一眼之时,他眼中一抹清明之色一闪即逝,抬步跟了过去。
田顺夫妻见状,对视了一眼,加快了前行的速度。
常山虽然意识不清醒,不过,跟上了两个凡人却是一点问题也没有。
田顺夫妻见常山跟着他们,便加快了前行的脚步,是不知道该怎么安置常山这个呆痴之人;可是,他们心性善良,常山追到了他们家里,他们倒也没有将常山赶走,他们考虑了一夜,最终决定暂时收留常山。
第二日,田顺夫妻下地做活之时,带上了常山。
田顺见常山虽然呆痴,却开起来有些力气,于是便指挥常山帮他们干农活。
常山意识不清晰,可是,他可以用出来的气力,却也足以撕虎拔牛,挑起一担粟米,依然走的健步如飞。
见常山这么体力这么好,做农活足以养活他自己,于是田顺便起了帮常山在槐阳村安置下来的心思。
秋去春来,转眼之间,常山在槐阳村呆了有半年之久。
通过这半年的相处,田顺夫妻对常山这个呆痴却十分听话的青年的感情,由刚开始的怜悯之情变成了亲情,也没理会村子里的一些闲言碎语,给常山取了个名字叫田大力,将他当作儿子来照顾。
田顺夫妻没有儿子,对常山这个痴傻的儿子却是十分疼爱,明知他体力十分的好,却也没有利用他多租太多的天地来改善自家的生活。
时光荏苒,转眼间又是十年的时间过去了。
十年,田顺夫妻的女儿田小花由一个婴孩长大成了一个活泼的小女孩。
过了十年,常山还是那般痴傻,不过,由于常山吃饭之时,总是将自己的那一份分给田小花一些,田小花与常山这盒痴傻的哥哥之间的感情却是十分的好。
然而,感情好归好,田小花小孩心性,一日,与村里其他小孩在一起玩的时候,大人间的一些说田顺养着常山是要等田小花长大将田小花嫁给常山这样的无聊闲话经由小孩之中说出来,她羞恼之下,与田顺夫妻吵了起来,又随手抓起一块石头打在了常山身上,她没伤到常山,见到田顺铁青着脸,自己却吓的跑进了槐山。
田顺气怒之下,自己不去追田小花,也不让田方氏与常山去追。
到了天黑,见田小花还没回来,田顺慌了身,找来一些与他关系不差的邻居点着火把一起进槐山寻找田小花。
常山此时全然忘了以前的事,当然也不知道利用自身的强大神通去找田小花,不过,他的速度快,眼力又极好,很快便在一颗树下站着一只青狼的大树上看到了田小花。
田小花白日生气,跑进了槐山,到了天黑一些的时候,她想回去,却又不敢抹黑在树林走,害怕之下,只觉得四周的树林中隐藏着许多的野狼山猪,一时恐惧之下便爬到树上,十分巧合的躲过了狼吻之劫。
常山出现在树下,田小花先是一阵兴奋,见到树下的青狼扑向了,她心里一惊,大叫道:“哥哥,快跑!”
她话音刚落,便见到青狼被常山一拳打的倒飞了出去。
只一拳,常山便打碎了青狼的喉管。
在青狼发出最后的惨叫声之时,田小花身子一颤,手没抓稳,从树上掉了下来。
常山身形一动,接住了田小花,然后傻傻一笑,往不远处的青狼看了一眼,想了想,走到青狼跟前,抓着它背上的毛将它提了起来。
他双臂抱着田小花,一只手上还抓着青狼,姿势看起来十分的别扭,可是,他的速度却丝毫不受影响,不一会,他便回到了正在往槐山更深处走的田顺等人身前。
田小花刚才被吓着了,一声没吭,现在一见到田顺,便大哭了起来。
在田顺安慰田小花的时候,那些跟田顺进山找田小花的那些村民将则都看着提着一只青狼的常山。
这十年,常山的样子没有丝毫变化,村中的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常山不是普通人,可是,常山总是一副痴痴傻傻的模样,村中却无一人怕他;现在见到常山还是一副痴痴傻傻的模样,可是,由于他手上正提着一只体形不小的青狼,村里那些人看向他的目光之中明显都带着一丝害怕。
与其他人不同,田顺将常山当作自己的儿子,他心里虽然有些震惊,却没有多想什么。他安慰了田小花一会,对着这些进山帮他寻找田小花的村民笑道:“回去了,咱们几家把这畜生的肉给分了,就当是田顺的谢礼。”
众村民客套了几句,便开始谈论怎么狼肉该怎么吃。
经历过了这样的一件事,田小花对常山多了一分敬重和一点点害怕,倒也不十分在乎那些无聊闲话了。
田顺夫妻是真的将常山当作他们的儿子,他们又岂会生出将田小花嫁给常山这等有违伦常的念头。
又过了五年,到田小花十五岁的时候,田顺夫妻便招了同村一个名为田牛群少年为上门女婿。
槐阳村,村如其名,位于槐山之南,是槐山方圆六七里内最大的一个村落,村民足足一千人。
槐山的地质,十分适合槐树生长,却不适合种植粟米,故而,槐阳村的天地几乎都在村南的一片阔野之上。
这一片阔野,方圆足有两里半,每一亩地产米不算多,每一户人家细心耕种,秋收之后交了田租、贡粮,却也基本够一年之用,因此,每一年秋收之日,槐阳村的百姓在天地耕作之时都十分的兴奋。
在这一片田地东北角,有片靠村很近,呈三角形的粟米地,大概有半亩,归村西田顺家耕种。
田顺取名田顺,有期盼风调雨顺之意,还有一生顺利之意。
可是,田顺的遭遇却堪称坎坷,不到十岁便成了孤儿,刚刚成年,却又在上山采药之时被毒虫咬了一下,成了瘸子,年近三十好不容易娶了个媳妇,结果夫妻两人好不容易在田顺四十岁时怀上一个孩子,却偏偏又是个女孩。
虽然田顺的遭遇十分坎坷,老天却总算待他不薄,他的妻子田方氏十分娴熟,夫妻两人也十分恩爱。
这一天,田顺与田方氏正在收割田里的粮米,一个满是污垢的青年出现在了他们的田地边,愣愣的看着他们。
这青年,正是完全陷入心劫的常山。
当日常山刚陷入心劫之时,他无意识中甩掉了影儿。没几日,不等影儿找到他,他便完全陷入到了心劫之中,一路往西北走。他不需要吃喝,也不需要休息,穿山越岭,偶尔过镇穿城,走走停停二十余年,他竟然来到了当年到过的木林王朝边缘。
这二十余年,他也走过不少城镇,他因为一副痴呆模样总是受人欺辱,结果,他在心劫之中越陷越深,也从未驻足观察过什么。
他会在田顺一家人前停下,却是被田顺夫妻之间在劳作间露出的相濡以沫的表情给吸引住了。
田顺与田方氏上下将常山打量了一番,对视了一眼,田方氏抬步走到了地边。
常山的目光顺着田方氏的步伐,在地边的一张凳子上看到了一个木藤编制的木篮,在木篮中看到了一个沉睡的婴孩。
见到那婴孩的一瞬间,常山眼中现出了一丝清明之色,很快,他眼中的清明之色便又被浓郁的化不开的迷茫给遮掩住了。
田方氏从木篮边的布包之中取了一个野菜米饼,又拿起地上的水壶和破瓷碗倒了大半碗水,拿着野菜米饼与水走到了常山跟前。
“小兄弟,吃吧!”
在这二十余年间,在常山穿过城镇的时候,也不是没人给过常山吃食,只是,他没接过一次。
今天,他意识稍微清醒了一点点,下意识的伸手接过了野菜米饼与水碗。
常山接过了野菜米饼与水碗,却只是低头看了一眼,便又一脸迷茫的看着田方氏。
“吃吧!”
田方氏又道了一句,等了一会,见到常山开始喝水,她这才返回到天地中。
常山喝干了碗中的水,却没有去动野菜米饼,注意力重新转到田顺夫妻身上,愣愣的看着他们。
过了一会,一声婴儿啼哭声响起,将田中耕作的两人与常山的目光全都吸引了过去。
田方氏快步跑到了田边,将嗷嗷大哭的婴孩抱起,拿起一根木管,喂起了婴孩;田顺一瘸一拐的也跑到田边之后,将紧张的目光投放到了婴孩身上,见影儿停止了哭泣,他脸上的紧张之色褪去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心满意足。
常山愣愣的盯着这一家人,直到田顺与田方氏又将目光转到了他的身上,他将头低下,往手上的野草米饼看了一眼,抬起了手,将野菜米饼送向了田顺夫妻。
“她还没牙,可没法吃菜饼子,你吃罢!”
田顺笑着对常山道了一句,又往田方氏怀里的婴孩看了一眼,便又开始下地干活。
他腿瘸了,手上的动作却比寻常成年男子还要快一点,硬是在太阳西落气温转凉之时将所有的粟米都弄到了田边,堆成了垛。
这时,田方氏也恰好将婴孩哄的睡着。
田顺往常山看了一眼,低声与田方氏商量了一会,将还有两块米饼的布包送到常山手上,然后背着农具,与田方氏一起朝着家里走去。
常山拿着布包与那块他还没吃的野菜米饼,盯着田顺夫妻的背影,等到他们走到村中回头忘了一眼之时,他眼中一抹清明之色一闪即逝,抬步跟了过去。
田顺夫妻见状,对视了一眼,加快了前行的速度。
常山虽然意识不清醒,不过,跟上了两个凡人却是一点问题也没有。
田顺夫妻见常山跟着他们,便加快了前行的脚步,是不知道该怎么安置常山这个呆痴之人;可是,他们心性善良,常山追到了他们家里,他们倒也没有将常山赶走,他们考虑了一夜,最终决定暂时收留常山。
第二日,田顺夫妻下地做活之时,带上了常山。
田顺见常山虽然呆痴,却开起来有些力气,于是便指挥常山帮他们干农活。
常山意识不清晰,可是,他可以用出来的气力,却也足以撕虎拔牛,挑起一担粟米,依然走的健步如飞。
见常山这么体力这么好,做农活足以养活他自己,于是田顺便起了帮常山在槐阳村安置下来的心思。
秋去春来,转眼之间,常山在槐阳村呆了有半年之久。
通过这半年的相处,田顺夫妻对常山这个呆痴却十分听话的青年的感情,由刚开始的怜悯之情变成了亲情,也没理会村子里的一些闲言碎语,给常山取了个名字叫田大力,将他当作儿子来照顾。
田顺夫妻没有儿子,对常山这个痴傻的儿子却是十分疼爱,明知他体力十分的好,却也没有利用他多租太多的天地来改善自家的生活。
时光荏苒,转眼间又是十年的时间过去了。
十年,田顺夫妻的女儿田小花由一个婴孩长大成了一个活泼的小女孩。
过了十年,常山还是那般痴傻,不过,由于常山吃饭之时,总是将自己的那一份分给田小花一些,田小花与常山这盒痴傻的哥哥之间的感情却是十分的好。
然而,感情好归好,田小花小孩心性,一日,与村里其他小孩在一起玩的时候,大人间的一些说田顺养着常山是要等田小花长大将田小花嫁给常山这样的无聊闲话经由小孩之中说出来,她羞恼之下,与田顺夫妻吵了起来,又随手抓起一块石头打在了常山身上,她没伤到常山,见到田顺铁青着脸,自己却吓的跑进了槐山。
田顺气怒之下,自己不去追田小花,也不让田方氏与常山去追。
到了天黑,见田小花还没回来,田顺慌了身,找来一些与他关系不差的邻居点着火把一起进槐山寻找田小花。
常山此时全然忘了以前的事,当然也不知道利用自身的强大神通去找田小花,不过,他的速度快,眼力又极好,很快便在一颗树下站着一只青狼的大树上看到了田小花。
田小花白日生气,跑进了槐山,到了天黑一些的时候,她想回去,却又不敢抹黑在树林走,害怕之下,只觉得四周的树林中隐藏着许多的野狼山猪,一时恐惧之下便爬到树上,十分巧合的躲过了狼吻之劫。
常山出现在树下,田小花先是一阵兴奋,见到树下的青狼扑向了,她心里一惊,大叫道:“哥哥,快跑!”
她话音刚落,便见到青狼被常山一拳打的倒飞了出去。
只一拳,常山便打碎了青狼的喉管。
在青狼发出最后的惨叫声之时,田小花身子一颤,手没抓稳,从树上掉了下来。
常山身形一动,接住了田小花,然后傻傻一笑,往不远处的青狼看了一眼,想了想,走到青狼跟前,抓着它背上的毛将它提了起来。
他双臂抱着田小花,一只手上还抓着青狼,姿势看起来十分的别扭,可是,他的速度却丝毫不受影响,不一会,他便回到了正在往槐山更深处走的田顺等人身前。
田小花刚才被吓着了,一声没吭,现在一见到田顺,便大哭了起来。
在田顺安慰田小花的时候,那些跟田顺进山找田小花的那些村民将则都看着提着一只青狼的常山。
这十年,常山的样子没有丝毫变化,村中的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常山不是普通人,可是,常山总是一副痴痴傻傻的模样,村中却无一人怕他;现在见到常山还是一副痴痴傻傻的模样,可是,由于他手上正提着一只体形不小的青狼,村里那些人看向他的目光之中明显都带着一丝害怕。
与其他人不同,田顺将常山当作自己的儿子,他心里虽然有些震惊,却没有多想什么。他安慰了田小花一会,对着这些进山帮他寻找田小花的村民笑道:“回去了,咱们几家把这畜生的肉给分了,就当是田顺的谢礼。”
众村民客套了几句,便开始谈论怎么狼肉该怎么吃。
经历过了这样的一件事,田小花对常山多了一分敬重和一点点害怕,倒也不十分在乎那些无聊闲话了。
田顺夫妻是真的将常山当作他们的儿子,他们又岂会生出将田小花嫁给常山这等有违伦常的念头。
又过了五年,到田小花十五岁的时候,田顺夫妻便招了同村一个名为田牛群少年为上门女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