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0.第470章 佟芯
推荐阅读: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最强战神、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好想住你隔壁、特种奶爸俏老婆、妖夏
一秒记住【59小说网 www.59to.co】,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陆遥风哪里知道就这么一瞬间的功夫,他已经过了自己岳父大人这一关,终于从心底里得到了他的认可。
他此时在书房里,密闭的书房,非常隔音,他站在窗前,冯毅站在他的身后,低着头,两腿都在打颤。
他想到之前按照陆遥风的指示,去找朝陆寒筱射出子弹的那个人。他们在当局的帮助下,搜索了整整一片街区,才找到死在了一栋居民楼楼顶的杀手,一颗子弹正中那人的心脏,是那种压缩子弹,被射击进人体之后,受压力就会爆炸。
但这颗子弹并没有爆炸,他这样的人,对武器格外熟悉,是一颗狙击子弹,有射击过的痕迹,明明应该是这杀手用来击毙陆寒筱的那颗子弹,最后却在自己体内。
冯毅想到那种可能,一股恐惧没由来地传遍全身。
这也是他在独自面对陆遥风时,陆遥风不说话,他就两腿打颤的原因。
陆遥风比他想象中的更为可怕。
“子弹呢?”陆遥风转过身来,他朝冯毅伸出手,冯毅整个人就一抖,果然,那子弹是陆遥风拦截的,也是他把它打入那人的体内要了那人的命,只是,他的当家是如何做到的?
冯毅不敢问,他深吸一口气,强自镇定地把子弹拿出来,递给陆遥风。
子弹已经被擦拭得格外干净了,除了被射击时留下的磨痕,再也找不到别的痕迹。陆遥风白皙的手指捏着子弹,迎着光看了一眼,他手一翻,子弹就没有了,他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下来,抬手指自己面前的沙发,“坐吧!”
冯毅哪里敢坐?又不敢不坐,他坐了半个屁股在上面,小心翼翼地等待着陆遥风的问话。
“查出来了?”陆遥风问他。
“是!”冯毅赶紧又站了起来,“这人叫凯文,是美籍,西点军校毕业,在杀手榜上排名第七,一个月前拿到定金之后就到了国内。”
“一个月前?”陆遥风眉头一皱,“你们没有发现?”
陆遥风冷笑一声,冯毅的脸就越发苍白一些,额头上的汗珠滚滚而下,他明白陆遥风的意思,越是成绩好的杀手,行事越是稳重,出手越是谨慎。他一个月前就来国内,并不是他找不到路,也不是他不知道寒筱的所在饿,而是,他在暗中观察寒筱,寻找下手的机会。
“是,是,是……”冯毅结结巴巴,他闭了闭眼,那人一个月前就来了,如今才动手,只有一个解释,之前小姐在京城,一直都住在什刹海别墅,基本上没有出门。什刹海别墅里布置了阵法,等闲人靠近都不能,那人根本没有机会。
小姐来江市,是信阳陈家的人邀请过来的。
想到这里,冯毅猛地抬头,陆遥风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明白了?”
冯毅点点头,陆遥风就冷笑一声,转过身,“去查信阳陈家与佟家之间的联系,还有,既然查出来了,佟家是谁在买凶?”
冯毅战战兢兢,他心神还算坚定,咽了口口水道,“是佟家佟芯!”
“这个杀手多少钱?”陆遥风并不奇怪,只是,他想知道,背后能够拎出多大一串来。
“一千万美金!”冯毅道。
“呵呵!”陆遥风笑起来,“一千万美金就想买我女人的性命?”他转过身来,斜睨冯毅的眼神格外可怕,“佟芯在佟家能够调用一千万美金的资源?”
“应,应该……不能吧?”冯毅顿时觉得,自己怕是离死不远了。
他有些站不稳,他觉得就是他妈当初给他生出三个脑子来,都不够陆遥风半个脑子死的。他已经做好了陆遥风把他踹到什刹海里的准备,谁知道陆遥风只吩咐了几句,就让他下去了,“查一下京城佟家那边的动静,另外,把这个人的详细资料都给我!”
陆遥风要的是佟家在欧美那边当家的资料,他并不知道为何佟家的人要对陆寒筱动手,但世上的所有纷争无外乎两样:名与利。
冯毅出去时,冯浩带了个人过来,陆遥风看到来人,身上的气势已经收了回去,他朝那人笑着招了招手,他自己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开始沏茶。
来的人正是费加罗西餐厅的老板,陆寒筱在费加罗门口看到过的那个年轻人,名叫王凯。他看上去年轻,其实也有快三十岁了,他穿着一身白色的T恤,从T恤的袖口上隐约可以看到他胳膊上的纹身。
他也不客气,朝出门的冯毅看了一眼,就进来,在陆遥风的面前坐下来,端起陆遥风给他沏的茶,抿了一口,“什么时候,给个人我用一下!”
“什么时候欠你的了?”陆遥风笑着道,“貌似你到现在还欠我一个人情吧!”
陆遥风边说,看他的面色,王凯垂下眼皮子,陆遥风也看不出他眼中的神色,只看到他面上的表情一派平静,“你真的不后悔?”他说着笑了一下,“都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莫非你喜欢的是男人?”
王凯被他逗得笑起来了,他哈哈大笑,看着陆遥风的眼眯着,“几年不见,没想到你性子还变了这么多,你那时候可是少年老成,当时红梅还说你,不像是十四岁,是二十四岁。”
说到这里,陆遥风也不是外人,他们虽然道不同,但陆遥风当年对他有救命之恩,他从当初的组织里出来,被带头大哥领着人杀,是陆遥风把他带出来,后来又与那边的人交涉,他才能活一条命出来。
那时候的陆遥风,只有十四岁。
任红梅是夏宣童的秘书,也是他家乡隔壁家的小女孩,从小跟在他身后喊“王凯哥哥”,他们读完高中出来打工,任红梅跟着他,被街头小混混欺负,他护着任红梅,被人狠狠打了一顿,一时想不开,就加入了那组织。
那带头大哥要他把任红梅送给他做情妇,王凯怎么可能愿意?他待任红梅是小妹妹一般,他就带着任红梅回来,被带头大哥拦截,遇到了陆遥风。
“要是换了以前,我肯定是会娶她的。但现在,在社会上混了这么多年……”他的脑海中出现那个女孩子的脸,他就摇了摇头,“我不想害她。”
他这么一说,陆遥风就明白了,就不再继续这个话题,只说,“她在京城还不错,既然是这样,你就不用担心了。”
陆遥风哪里知道就这么一瞬间的功夫,他已经过了自己岳父大人这一关,终于从心底里得到了他的认可。
他此时在书房里,密闭的书房,非常隔音,他站在窗前,冯毅站在他的身后,低着头,两腿都在打颤。
他想到之前按照陆遥风的指示,去找朝陆寒筱射出子弹的那个人。他们在当局的帮助下,搜索了整整一片街区,才找到死在了一栋居民楼楼顶的杀手,一颗子弹正中那人的心脏,是那种压缩子弹,被射击进人体之后,受压力就会爆炸。
但这颗子弹并没有爆炸,他这样的人,对武器格外熟悉,是一颗狙击子弹,有射击过的痕迹,明明应该是这杀手用来击毙陆寒筱的那颗子弹,最后却在自己体内。
冯毅想到那种可能,一股恐惧没由来地传遍全身。
这也是他在独自面对陆遥风时,陆遥风不说话,他就两腿打颤的原因。
陆遥风比他想象中的更为可怕。
“子弹呢?”陆遥风转过身来,他朝冯毅伸出手,冯毅整个人就一抖,果然,那子弹是陆遥风拦截的,也是他把它打入那人的体内要了那人的命,只是,他的当家是如何做到的?
冯毅不敢问,他深吸一口气,强自镇定地把子弹拿出来,递给陆遥风。
子弹已经被擦拭得格外干净了,除了被射击时留下的磨痕,再也找不到别的痕迹。陆遥风白皙的手指捏着子弹,迎着光看了一眼,他手一翻,子弹就没有了,他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下来,抬手指自己面前的沙发,“坐吧!”
冯毅哪里敢坐?又不敢不坐,他坐了半个屁股在上面,小心翼翼地等待着陆遥风的问话。
“查出来了?”陆遥风问他。
“是!”冯毅赶紧又站了起来,“这人叫凯文,是美籍,西点军校毕业,在杀手榜上排名第七,一个月前拿到定金之后就到了国内。”
“一个月前?”陆遥风眉头一皱,“你们没有发现?”
陆遥风冷笑一声,冯毅的脸就越发苍白一些,额头上的汗珠滚滚而下,他明白陆遥风的意思,越是成绩好的杀手,行事越是稳重,出手越是谨慎。他一个月前就来国内,并不是他找不到路,也不是他不知道寒筱的所在饿,而是,他在暗中观察寒筱,寻找下手的机会。
“是,是,是……”冯毅结结巴巴,他闭了闭眼,那人一个月前就来了,如今才动手,只有一个解释,之前小姐在京城,一直都住在什刹海别墅,基本上没有出门。什刹海别墅里布置了阵法,等闲人靠近都不能,那人根本没有机会。
小姐来江市,是信阳陈家的人邀请过来的。
想到这里,冯毅猛地抬头,陆遥风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明白了?”
冯毅点点头,陆遥风就冷笑一声,转过身,“去查信阳陈家与佟家之间的联系,还有,既然查出来了,佟家是谁在买凶?”
冯毅战战兢兢,他心神还算坚定,咽了口口水道,“是佟家佟芯!”
“这个杀手多少钱?”陆遥风并不奇怪,只是,他想知道,背后能够拎出多大一串来。
“一千万美金!”冯毅道。
“呵呵!”陆遥风笑起来,“一千万美金就想买我女人的性命?”他转过身来,斜睨冯毅的眼神格外可怕,“佟芯在佟家能够调用一千万美金的资源?”
“应,应该……不能吧?”冯毅顿时觉得,自己怕是离死不远了。
他有些站不稳,他觉得就是他妈当初给他生出三个脑子来,都不够陆遥风半个脑子死的。他已经做好了陆遥风把他踹到什刹海里的准备,谁知道陆遥风只吩咐了几句,就让他下去了,“查一下京城佟家那边的动静,另外,把这个人的详细资料都给我!”
陆遥风要的是佟家在欧美那边当家的资料,他并不知道为何佟家的人要对陆寒筱动手,但世上的所有纷争无外乎两样:名与利。
冯毅出去时,冯浩带了个人过来,陆遥风看到来人,身上的气势已经收了回去,他朝那人笑着招了招手,他自己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开始沏茶。
来的人正是费加罗西餐厅的老板,陆寒筱在费加罗门口看到过的那个年轻人,名叫王凯。他看上去年轻,其实也有快三十岁了,他穿着一身白色的T恤,从T恤的袖口上隐约可以看到他胳膊上的纹身。
他也不客气,朝出门的冯毅看了一眼,就进来,在陆遥风的面前坐下来,端起陆遥风给他沏的茶,抿了一口,“什么时候,给个人我用一下!”
“什么时候欠你的了?”陆遥风笑着道,“貌似你到现在还欠我一个人情吧!”
陆遥风边说,看他的面色,王凯垂下眼皮子,陆遥风也看不出他眼中的神色,只看到他面上的表情一派平静,“你真的不后悔?”他说着笑了一下,“都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莫非你喜欢的是男人?”
王凯被他逗得笑起来了,他哈哈大笑,看着陆遥风的眼眯着,“几年不见,没想到你性子还变了这么多,你那时候可是少年老成,当时红梅还说你,不像是十四岁,是二十四岁。”
说到这里,陆遥风也不是外人,他们虽然道不同,但陆遥风当年对他有救命之恩,他从当初的组织里出来,被带头大哥领着人杀,是陆遥风把他带出来,后来又与那边的人交涉,他才能活一条命出来。
那时候的陆遥风,只有十四岁。
任红梅是夏宣童的秘书,也是他家乡隔壁家的小女孩,从小跟在他身后喊“王凯哥哥”,他们读完高中出来打工,任红梅跟着他,被街头小混混欺负,他护着任红梅,被人狠狠打了一顿,一时想不开,就加入了那组织。
那带头大哥要他把任红梅送给他做情妇,王凯怎么可能愿意?他待任红梅是小妹妹一般,他就带着任红梅回来,被带头大哥拦截,遇到了陆遥风。
“要是换了以前,我肯定是会娶她的。但现在,在社会上混了这么多年……”他的脑海中出现那个女孩子的脸,他就摇了摇头,“我不想害她。”
他这么一说,陆遥风就明白了,就不再继续这个话题,只说,“她在京城还不错,既然是这样,你就不用担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