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作者:紫狂和罗森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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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宗扬琢磨半天也没找到头绪,也许自己真不是当侦探的料吧。他与毛延寿聊了几句,然后出来找到冯源,“卢五哥呢?”

    “他们让郑宾带了话,说是去了乐津里。”冯源道:“好像是有什么生意上门。”

    程宗扬感叹道,洛都不愧是六朝大都,连杀手的生意都这么好。

    那宅子面朝坊内,前面没有院子,只有一个后院和西侧的内院。程宗扬来到后院,敖润已经停好车辆,正在栓马。那些临安来的禁军汉子忙了一整天,这会儿坐在树下,正抱着西瓜猛啃。敖润也不客气,栓好马过来捧起一只,一掌拍开,掰下一块,边吃边道:“还行!程头儿,你也来尝尝!”

    程宗扬接过一块,往树荫下一坐,“难得这时候还有西瓜。嗯,还挺甜。”

    一名禁军汉子道:“今年天旱,这瓜才甜。”

    又有人道:“听说汉国旱得厉害,街上卖的大饼都涨价了。”

    众人都知道这位家主没什么架子,说话时也没有什么避讳。程宗扬吃着瓜,与众人谈笑几句,忽然院内传来一声惨嚎。

    那声音凄厉之极,让人听了头皮都一阵发麻。敖润险些把瓜扔到地上,“咋回事了?老刘又杀猪了?”

    “没事,没事。”那些禁军汉子说道:“是哈爷,给衙内治伤呢。”

    程宗扬丢下瓜皮,走到内院,先敲了敲门,然后推门进去。

    只见高智商光着屁股趴在炕上,背上、脸上都是被人揍出来的瘀青,肩膀肿起拳头那么高。独眼的老兽人一脚踩在高智商背上,一手跟拧麻杆一样拧着他的手臂。高智商惨嚎声几乎把人的耳膜震破,“哈大叔,你就让我死了吧!我挨揍的时候都没这么痛……干爹!救命啊!——啊!”

    哈米蚩拧着他的手臂往里一推,肩关节“格”的一声恢复原状。接着青面兽拎着一张血淋淋的狗皮过来,一脸严肃地在高智商背上来回比划。

    高智商又惨叫起来,“我不要!我不要!”

    哈米蚩从旁边一只石鼎里挖出一勺还冒着烟的半凝固物质,往狗皮上一倒,用勺底抹匀,接着又挖了两勺,把狗皮抹得黑糊糊的,然后往高智商背上一盖。

    程宗扬差点儿没笑出声来,兽蛮人这狗皮膏药够份量,活活是一整张狗皮全贴在高智商背上。更缺德的是青面兽不知道从哪儿偷的狗,连狗尾都没去,一条狗尾巴活灵活现地翘在高智商屁股蛋上。

    热腾腾的狗皮往背上一贴,高智商的惨叫声立刻又高了八度,要不是被老兽人踩着,这会儿就该跳起来了。

    程宗扬笑道:“这小子嗓子不错啊。”

    高智商惨叫道:“师傅!救命啊……哈大叔要把我变成狗啊!”

    哈米蚩拿勺子往高智商头上一敲,高智商不敢再叫,撅着屁股像砧板上的鱼一样拼命挣扎。

    程宗扬道:“这小尾巴,啧啧,摇得真漂亮啊……”

    高智商道:“我不要尾巴!师傅,你帮我割了吧……”

    “贴膏药干嘛还留着这东西?”

    “粘得紧。”青面兽道:“没有尾巴揭不下来。”

    “哦……”程宗扬恍然大悟,“小子,还割不割了?”

    “不割了!不割了!哎哟,痛死我了……”

    哈米蚩张开大手,在高智商背上按着,把膏药压实贴紧,那力道像是要把狗皮种到他背上一样。

    高智商面容扭曲,痛得叫都叫不出来,忽然嘴一张,吐出一口黑血。

    “好了。”哈米蚩面无表情地停下手,从腰间的皮囊里取出一颗药丸,塞到高智商口中。

    程宗扬盯着那口黑血,“跟谁打架了?怎么被人下了毒手?”

    高智商费力地咽下药丸,恨恨道:“干他娘的!那帮游侠儿太粗鲁了!”

    程宗扬半晌才听明白,这事本来不过是个屁大点儿的事。高智商与冯子都分手,转头遇到义纵和舞都几个死里逃生的朋友,大喜之下,一起前往酒肆,结果遇到一群游侠儿。义纵与洛都的游侠少年多有相识,于是四海之内皆朋友,大家凑到一起畅饮。

    这本来是好事,可偏偏遇到了汉国的游侠少年。高智商酒量并不算差,但刚和冯子都喝过一场,有些不胜酒力,谁知对面一个少年不依不饶,甚至扯着高智商的耳朵强行灌酒。高智商衙内出身,在酒席上从来都是被捧的,何曾受过这种气?一时酒意上涌,捅了那个少年一刀。洛都的游侠儿见那少年血溅当场,顿时都红了眼,上来跟他拼命,要不是刘诏跟着,只怕性命难保。

    “你捅的是谁?”

    “那小子是谁我不知道。”高智商道:“不过听说那小子的妈,有个弟弟叫郭解。”

    程宗扬顿时黑了脸,“我干!郭解的外甥!”

    高智商梗着脖子道:“敢灌我酒?反了他了!”

    程宗扬沉着脸道:“老兽,再弄点狗皮贴他脸上。顺便把他嘴给贴住!”

    青面兽咧开大嘴,“诺。”

    程宗扬盯着高智商,脑中紧张地转着念头。自己本来打算对那位名垂青史的郭大侠敬而远之,免得惹祸上身,谁知道自己这徒弟竟然把人家的外甥给捅了。

    敖润伸头进来,“程头儿,该吃晚饭了。”

    程宗扬打定主意,开口道:“不急。你去准备点礼物,丰厚一些,明天给郭大侠的外甥赔礼道歉。”

    “行。”

    敖润刚答应,程宗扬又道:“不。先打听一下,那小子伤得重不重。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别等明天了,你一会儿就去。”

    敖润道:“我这就去!”

    “先吃饭。”

    “回来再吃。”敖润风风火火地出门。

    高智商意识到情形比他想像得更严重,小声道:“师傅,我是不是……”

    “你什么都别想。老老实实给我养伤。”程宗扬道:“放心,天塌不下来。大不了让蒋安世他们想办法,把你和刘诏先送回临安。”

    高智商不敢多说,“是。”

    程宗扬虽然说得爽利,心里也在打鼓,那小子要是受点伤也就罢了,万一有个三长两短,麻烦就大了。敖润刚出去打听消息,现在心急也没用。他把这件事放到一边,扭头道:“哈爷,借一步说话?”

    两人来到内院,程宗扬道:“哈爷,你见多识广,不知道狐族你熟不熟?”

    哈米蚩抱着木杖,独目微微闪了闪,“狐女?”

    程宗扬讶道:“你怎么知道?没错,是个女人,在五原城有不少生意。”

    “狐族十有九雌,雄者绝少……”

    哈米蚩告诉他,狐族极少聚居,往往混迹在人群中。即使有聚居的村落,也与普通人类无异。狐族与人类的体形十分相似,唯一的区别在于狐尾,但成年的狐族都有隐藏狐尾的能力,在外观上与人类无法区分。

    哈米蚩特别告诫道:如果狐女在某人面前现出尾巴,如果不是她完全信任这个人类,那就是要杀死他。因为狐女绝不会放过知道她们秘密的人。作为一个以勇武和粗鲁著称的兽蛮人,哈米蚩显然对妖娆纤细的狐族女子没什么好感,声称她们是一个只在乎生存,不在乎尊严的种族,面对强大的对手,她们从来不以成为奴婢为耻,但同样也不会有什么忠诚。

    程宗扬道:“她们有没有什么弱点?”

    “狐族最是贪生怕死,多疑狡诈。”哈米蚩显然对狐族没什么好感,不屑地说道:“狐族的成年男子,饮酒尚不及吾族小童。”

    喝酒不行也算弱点?当然,在兽蛮人眼里这不仅仅是弱点,简直是可耻的罪行,足以令整个种族都为之蒙羞。

    程宗扬摸着下巴,陷入沉思。他在甬道反复试过多次,那颗琥珀一靠近出口的地方就迅速发热,稍远就失去感应。这种异常反应,使程宗扬当时就在怀疑琥珀突然发热别有缘故。因此他不惜去而复返,终于在密室中确定,琥珀所感应到的并非是苏妲己,而是那位妖媚入骨的襄城君。

    苏妲己曾经显露出九条狐尾,狐族的身份已经昭然若揭。琥珀对于襄城君同样生出感应,除非她同样出自狐族,身上有着狐族的血统。差别只在于琥珀对襄城君的感应并不明显,超过二十步就失去效果。

    襄邑侯的妻子竟然是一个狐族女子,不知吕冀知道真相之后会有何感受。程宗扬并没有打算说出这个秘密。襄城君的真实身份,也许是对吕氏最为致命的一击。更重要的是自己没有任何证据——单凭一颗琥珀可说服不了任何人。

    不过程宗扬并不担心,自己有的是机会寻找证据。他不相信经过今日一番云雨,襄城君会忍住不再来找自己,只要她敢来,迟早能揪出她的狐狸尾巴。

    程宗扬把襄城君的事放到一边,问道:“那小子的伤没事吧?”

    “无妨。三日即可痊愈。”

    程宗扬松了口气,“那就好。这小子太不让人省心了。”

    哈米蚩忽然道:“若是放手,此子废矣。”

    程宗扬一怔,“什么?”

    “此子骨骼已然长实,此时若不打熬筋骨,最多数月便荒废了。”

    程宗扬道:“哈爷,我不是不想让他打熬筋骨,只不过必须要让他赶紧胖起来。原因我不能说。但我这么做,肯定是为那小子好。”

    哈米蚩不再言语。

    程宗扬也觉得有点可惜。但相对于高智商瘦下来可能暴露的秘密,他宁愿让那小子胖成个圆球。学武不成也就算了,即使是个废物高俅也养得起。如果自己的猜想成真,天知道会在宋国引起什么样的波澜。

    这一夜程宗扬哪里都没去,一直留在宅中等待消息。敖润直到半夜才回来,接着就敲门打窗地把程宗扬叫起来。

    “那小子死了。”敖润开口就撂出来一个坏消息,“那一刀捅伤了内脏,一个时辰前刚咽的气。家里面正在办后事呢。”

    程宗扬面沉如水,“郭解呢?”

    “郭大侠奉命迁徙,如今在路上。”敖润道:“不过那小子的妈——也就是郭大侠的亲姐,已经去找郭大侠了。还让人……”

    “还让人做什么?”

    “她让人把她儿子的尸体放在路边,不许收殓入棺,说是让人都看看名震天下的郭大侠,亲外甥是怎么被人杀死的。”

    程宗扬沉着脸,半晌才吐出一个字:“干!”

    自己在汉国这些日子,已经见识过那位汉国最负盛名的郭大侠有着怎样的威望。他甚至都不用亲自动手,只要说一句:“我的外甥被某人杀了。”就有无数游侠少年争相替他卖命,不惜生死,不计回报,甚至不需要让郭解知道。

    汉国豪侠快意恩仇,血亲被杀,这事绝对小不了。程宗扬知道凭自己的力量肯定摆不平此事,连夜找来卢景和斯明信,商量对策。对方与义纵相识,要找到高智商绝非难事,高智商与自己的关系,在舞都也不是秘密。从某种角度上说,如果郭解决意复仇,甚至比惹上吕家还危险。

    卢景听说高智商一刀捅死了郭解的亲外甥,也禁不住咧嘴。

    程宗扬道:“如果能赔礼道歉,花钱解决此事,多少钱都可以商量。我就怕他们咬死要偿命——那混帐小子你们也知道,偿命是不可能的。他要有个好歹,就他干爹护犊子的那劲头,闹到六朝大战都有可能。”

    “这小子还真能惹事……”卢景也觉得头痛,就因为灌酒这点破事,居然动了刀,还把人给捅死了。

    “如果剧孟出面,还有几分指望。可那孙子当了缩头乌龟,死活不露面。”卢景翻着白眼,半晌才道:“老四,你看呢?”

    斯明信沉默移时,然后道:“我去。”话音刚落,他身影便消失了。

    程宗扬一脸困惑,“四哥要去哪儿?”

    “去找郭解。”卢景道:“放心吧。四哥既然肯去,这事就有指望。”

    程宗扬连他十分之一的信心都没有。就四哥那副阴森冰冷的模样,明显不是搞交际的料,他去当说客,怎么可能说动郭大侠?

    不过这会儿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只要不用那小兔崽子偿命,别的什么都好说。就是赔个几千万钱也没什么,大不了找高俅去报销。瞧瞧他养的好儿子。话说回来,要不是自己这个师傅,小兔崽子再横也只有挨打的份,哪里就能把人捅死呢?

    卢景倒了碗酒,饮了一口,然后递过来。程宗扬喝了一口,甩了甩头,不再去想这件事会造成的后果。

    “五哥,听说你们今天接了桩生意?”

    卢景露出一丝古怪的笑意,“问得好。这生意跟你有关。”

    “跟我有关?”

    “猜猜我们接的什么生意?”

    “杀人?”

    “不是。”

    “找人?”

    “也不是。”

    “得,我不猜了。你们那业务我不熟。”

    “有人委托我们摸你的底。”

    “谁?”

    “程郑。”

    程宗扬想起那个在游冶台见过的商人,“他是什么意思?”

    “他想跟你做生意,又不知道你能不能靠得住,出重金来摸你的底细。”

    “哈哈,还有这种事?这钱简直是白捡啊。五哥,你不会一时手软,没有狠狠宰他一刀吧?”

    卢景伸出一只手,“五百金铢。”

    “够阔啊,打听个消息就出五百金铢?这钱得分我一半!”

    “好说。”卢景递来一捆木简,“你自己把你的底细写清楚吧,免得我再麻烦。”

    程宗扬笑道:“你这可够省事的。五哥,程郑是什么底细,想跟我做什么生意?”

    卢景道:“打探消息五百金铢起价。凭咱们的交情,给你打个五折。”

    “得,我那一半还没摸着呢,就全落你手里了。”

    两人玩笑几句,程宗扬道:“先推他几日,摸清他的底细再说。”

    卢景点了点头,程郑主动找人打听,肯定有事相求,倒也不用着急。

    “胡琴老人找到了吗?”

    “还没有。”程宗扬叹道:“跟五哥一比,我才知道那些奴婢有多废物。”

    卢景翻了个白眼,“拿我跟你的奴婢比吗?”

    “我错了。”程宗扬道:“我的奴婢比五哥你可俏多了。”

    “找打不是?”

    “说正事,说正事。”程宗扬道:“我今天问姓毛的画师,他说那对主仆是乘车来的,问题是他们中午就到了上汤,却没有直接赶往洛都,我觉得这里面很有些蹊跷啊。”

    卢景道:“他们乘的马车是什么样子的?”

    程宗扬一拍脑袋,自己真不是干侦探的料,竟然忽略了这么要紧的线索。他不顾这会儿已经过了三更,立刻叫来毛延寿,询问车辆的细节。

    毛延寿睡眼惺忪,但家主有命,也不敢怠慢,打起精神摊开画纸,当场泼墨挥豪,画出马车的形制。

    毛延寿不愧是丹青名手,有过目不忘之能,不多时一辆马车便出现在纸上。

    卢景一边看他作画,一边不住询问马车的细节。程宗扬眉头越皱越紧,不等毛延寿画完,便道:“不用画了。”

    他打开摄像机,放出一幅画面,“是不是和这辆马车一样?”

    毛延寿望着屋中突然出现的画面,吃惊得连嘴巴都合不拢,半晌才道:“正是……这……这……”

    光球中,一辆马车侧翻在芦苇荡内。一名少女横尸车内,鲜血染红了衣襟。

    没想到上汤这件扑朔迷离的秘事,居然与伊阙那桩无头无尾的血案相关。上汤的事发生在八月初九,伊阙血案是在八月十一。那辆马车用了两天时间,从上汤驶到伊阙,踏上一条不归路,这其中到底藏着什么样的秘密?

    “这件事交给我来查清楚。”卢景说道。

    程宗扬呼了口气,“那就拜托了。”论到抽丝剥茧,明察秋毫的能力,一百个自己加起来也比不上卢五哥。程宗扬突然有种感觉,有了这辆马车的线索,也许谜底就在眼前。

    斯明信前去弥补高智商捅出的漏子,上汤的迷案全部交给卢景,程宗扬则安心应付自己手头的一堆事。他草草入睡,第二天一早,先赶赴西邸取了自己的履历、户籍。

    徐璜果然没有吹牛,只用了一天工夫,全套户籍便都妥当地办了下来。冯源买的宅子正好派上用场,住址、身份、家世一应俱全,单从户籍上看,自己如今已经是有家有业,如假包换的洛都人氏了。

    徐璜这么卖力,程宗扬少不了再表示一下心意,接着赶往尚书台,拜见主管官员任职的常侍曹尚书。那位尚书接到这封没有大司马大将军签署,没有丞相付名,仅仅只有天子印玺的诏书,本来皱着眉头,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但看到诏书最后面常侍郎的加官,神态顿时一变,态度亲切了许多——常侍郎职衔虽然不高,却是内朝官,保不定哪天来给他传诏的,就是这位新任的中常侍了。即使诏书上只有天子的印玺,与律令不合,可天子亲政,霍大司马告病,他可不愿为一个区区六百石的官职学强项令,去顶撞天子。

    尚书台痛快地加印存档,程宗扬顺顺利利办完手续,取了官员的印绶,从身份上已经是汉国数得着的中高级官员了。六百石的大行令官职虽然不高,加上常侍郎就是天子的近臣,外面一大堆的二千石,大部分还没有内朝官的身份。

    程宗扬带着印绶前往鸿胪寺,拜见了主官大鸿胪车千秋。车千秋勉励几句,便让人送他去大行令的官署。

    程宗扬到了地方才知道,鸿胪寺的大行令、大行丞早已出缺,连跑腿的治礼郎也只剩了一半,加起来还不到二十人,可见这个衙门油水确实不大。

    下属的官吏虽然不知道程宗扬的来历,但一看常侍郎的加官就知道这位爷来头不小,而且他的大行令只是兼职,显然经常要在宫中随侍,一个月也未必能来衙门一趟。只要担负的差事能交待过去,倒不会有什么冲突,因此都十分客气。

    程宗扬在宋国主管的宝钞局,其实就是他自己的程氏商会,工部的员外郎也没有什么实际差事,连同僚都见得不多,这还是头一次有这么多正而八经当官的手下,因此十分豪爽地包下一处酒肆,把属下全请了去,连与他平级的译官令也请来。双方一方说:“下官愚昧无知,请主官多加关照。”另一方说:“本官初来乍到,诸事还要多多倚仗各位。”在席间大家都清楚了彼此的底线,把冲突的可能性降到最低,于是宾主尽欢而散。

    从酒肆出来,程宗扬把一份文书连同一只革囊扔给敖润,喷着酒气道:“不要拉倒。”

    “啥玩意儿?”敖润说着打开革囊,看到里面的印绶顿时一愣。

    “给你弄了个治礼郎。二十万钱,从你薪水里扣。”

    治礼郎是大行令属下的官吏,年俸不过百石,鸿胪寺的主官大鸿胪就有权力授职。按照默认的规则,大行令可以安排几个亲信作为下属,程宗扬拿出二十万钱,在席间就把事情给办了下来。

    “程头儿,这……这……”

    “少废话。明天给我上任去。”

    那印章只有半寸大小,可敖润攥在手里,却似乎重逾千斤。他憋了半天,脸都快憋紫了,才吭哧道:“程头儿,我啥都不会啊。”

    “不会就学。”

    “程头儿,我都不识字……”

    “文盲也不耽误干活啊。不行找冯大法帮你去。”

    “程头儿,我……”

    “哎哟老敖,你怎么跟个娘儿们似的?”

    敖润心一横,“程头儿,你就瞧我的吧!”

    敖润驭车而行,程宗扬忽然看到路边一个身影,他犹豫了一下,本来想绕过去,随即又改了主意,说道:“到前面停一下。”

    马车驶过巷口,停在路旁。程宗扬对敖润说道:“你先回去,不用等我。”

    敖润一听就慌了,“程头儿,我还想跟你学学咋当官呢。”

    “回去再说。要不你就去问刘诏。”

    程宗扬把外衣一脱,在车内换上奴仆的青衣,然后跳下马车,在旁边的店肆转了一圈,等马车驶远,才摇摇晃晃过去。

    红玉在巷口伸着颈子张望,见到程宗扬走过来,合掌叫了一声,“天爷!”赶紧扯住他的衣袖,“快走!”

    红玉早就等得急了,匆忙拉着他从后门进了襄城君府,小心避开人多眼杂的主路,从小路穿过暗道,进入那处隐秘的池苑,然后才数落道:“刚拿了钱就跑去吃酒!一整天都不见影子!程厚道,你是不是想死?”

    程宗扬打了个酒嗝,伸手在她屁股上扭了一把。

    红玉一下子瞪大眼睛,连忙掩住俏臀,扭头道:“你!”

    程宗扬只是逗逗她,见她气恼的模样,面带憨厚地一笑,“有虫子。”说着摊开手,果然有一只小虫。

    红玉哭笑不得,正要转身,忽然一条青虫不知从哪儿钻出来,“啪”的掉在她胸口。

    红玉尖叫一声,坐倒在地。程宗扬毫不客气地扑过去,叫道:“我帮你逮虫子!”一边说,一边在她身上大肆摸弄。

    红玉惊叫连连,那条虫子有没有逮到不知道,反正自己从双乳到腿间,都被他摸了个遍。甚至这会儿他一手还伸在自己裙子里面,揉弄自己下身那处柔嫩的肉缝。

    一股异样的感觉从身下升起,红玉粉脸不由涨得通红。“不要……”红玉挣扎着推开他,匆忙拉平衣衫,逃也似地在前面领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