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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擦肩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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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没有那场病,我不会来这所三流大学;如果没有来这所大学,我不会遇上莫茉;如果没有遇上莫茉,我不会到现在都无法爱上谁;如果到现在都无法爱上谁,我是不是爱过莫茉

    刚进大学,班上2/3的女生讲,我有一双明亮而骄傲的眼睛。其实,我有一颗疲惫而虚荣的心。清贫又华丽的青春里,我只是轻轻一瞥,牵动了多少姹紫嫣红的温柔。是的,我有资本疲惫和虚荣,爱情嘛,不就是信手一拈,挥之即去的女朋友。

    没注意到莫茉,直到军训最后一天,教官叫她上去唱首歌。那样瘦小的莫茉低着头,涨红了脸,咬着嘴唇不说一句话。教官温和地说了句不为难你啦,仿佛怕吓着她。19岁的莫茉看上去至多十四五岁,有着精致而清秀的五官,是那种一看就想保护的小女生。而我,决不是第一个一眼就喜欢她的男生。

    坐第一排的莫茉专注听课的时候,坐最后一排的我常就盯着她的马尾辫出了神,所以,口语课的外教点名让我和她朗读对话的时候,全班哄堂大笑,只有那个迟钝的小女生惊恐的看着外教,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篮球赛的时候,漂亮的mm是男生的n倍,只有我老大不高兴地:“我的那个她没来,我打球每劲!”总故意错过与她讲话的机会,只因不自然就想起见她第一眼时的一点点心动,一点点震颤。期中考后举办了一场舞会,我大出风头,有二十几个女生邀我跳舞,奇怪的是莫茉坐在角落里,有男生邀请她,她都笑着拒绝。是因为我么?我很有风度地走过去,却不知讲什么,低着头的莫茉似乎很紧张:“对不起,我不会!”原来她并非什么都不知道,我一阵窃喜。“莫茉我可以教你的,”我很大声地说,本想去拉她的手,可她躲开了。

    我并不气馁,从那天以后,每晚都去阅览室,不是去看书,其实只是隔着一个位子看她。准时9点,我忍无可忍的那本书被放回书架的时候,莫茉的旁边总会碰巧多了一位神采奕奕的我。离女生宿舍楼二百米的距离在莫茉的脚下总是那么短那么优雅,而我和她仅0。3米的距离在总是温柔的月色下平常又从容。班上人都说,我们恋爱了,而莫茉,只是一副不承认也不反对的表情。我微笑着辩解,我只是把她当妹妹。我谈过六场恋爱,只是,这一次,真的不知道自己是否在恋爱,和那个弱不禁风的小女生莫茉。我甚至没有牵过她的手。而她,平静如水的澄澈里,我看不到热情和欢喜。

    我的耐心在莫茉的平静里一点一点地消磨,依然有女生邀请我宵夜,电影,而我,是虚荣的,而莫茉,也许真的不适合我。或许,这样的女孩真的迟钝,她的话题总是学习,诗词,忘了看看我眼睛里,款款的深情。女性朋友和女朋友我分的很清楚,女朋友嘛,牵牵手拥拥抱,生气的时候耍耍脾气,而这些,莫茉都没有。隔个三五天,我还是会去阅览室看看她,看小小的莫茉沉浸在书海的样子会让我感觉一种莫名的安静。莫茉,我一眼就想保护的小女生,也只能是妹妹一样的喜欢,而不是爱,我对自己也对别人这样说。

    真的喜欢她啊,不然看到她那天趴在桌上哭心就不会疼。轻轻拍拍她的肩膀,把她叫去操场,莫茉没有拒绝。她带泪的脸在清冷的月色下忧伤而无助,我一字一句地说:“莫茉,你是我第一眼就想保护的女孩子,我不希望你不开心。”莫茉沉默了好一会,仰起头看着我:“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他说这或许是他写的最后一封信,他等了那么多年,只是想等我一句喜欢,现在他累了。”曾听莫茉讲过他,在另一个城市上学,小学初中的同班,高中就不在一个城市,但一直写信给莫茉。又是沉默,莫茉低下了头,轻轻地慢慢地:“你对我是什么样的感觉?”恍然间,我似乎明白了莫茉的矛盾和忧伤,望着这个弱不禁风的小女生,我温柔地说:“喜欢有好多种,像他对你的那种,深一点就叫做爱,我也喜欢你,是对妹妹的那种,不是爱,重要的是分清是那种喜欢。”“那,你对哪个女孩,是那种爱的喜欢?”她忽然问“如果是那种喜欢,自己怎么分清楚?”我想了一会儿,说:“我喜欢高中的一个女生,所以把她的照片放在皮夹里。”我取出我的皮夹,莫茉看了好一会儿,说:“她很漂亮。”“哪啊,”我很诚实地笑了“单眼皮,嘴唇偏厚,没你漂亮。”莫茉矜持而羞涩的笑了,在这个有些凉意的初冬的晚上,忽然有一种想拥抱她的冲动,而我,只是把自己黑色的外套披在了她的肩上。

    大二开学的第一个礼拜五晚上,班级组织去溜冰。莫茉却穿着草绿色长裙,在去的路上一直忙着短信。我挽着班花乔的手溜了三四圈,忽然觉得没劲。莫茉一直坐在休息的凳子上,专心致志地叠纸鹤,粉红的,白的,天蓝的。溜冰场的喧闹在莫茉的眼睛里安静的只剩纸鹤。我坐到她旁边的位子上,有种莫名的酸楚:“这些纸鹤是折给他的吧!”莫茉的手抖了一下,似乎吓 了一跳,顿了一会,她轻轻地恩了声。“我可以请你溜冰吗?小妹妹,”我爽朗地笑了。“我真的不会,而且我穿的是裙子,本来就不怎么想来的。”她说。“没关系,我可以教你的,”我很认真的。她眨眨眼睛,可爱的笑了,我的手里突然多了几个纸鹤。她也很认真地:“我交了学费哦!”这是我第一次牵莫茉的手,很小很细很凉的一双手。莫茉真的不会溜,我很费力才能保持她的平衡,又怕弄痛她。好不容易到了溜冰场另一头,燕不知从哪冒出来,很大声地:“你干脆抱着她好了!”受了惊吓的莫茉身体不自然地抖了,我们重心不稳,一下摔倒在地。班上好些同学围上来,莫茉涨红了脸,我看到她脸上的两行清泪,我知道,那不仅是因为摔痛而流的。

    摔的应该不重,回去的时候看到莫茉走的很稳,我也就安心地和乔有说有笑。为了省时间,我们决定走小路,过一个弄堂就到学校了。只是天黑路又不好,班长说要男生带着点女生。我转过身想找莫茉的时候,看到后面围了十来个人。走过去,我看到我想保护的小女生坐在地上,握着手机,双臂挡着膝盖。有人在问:“痛不痛啊!”莫茉直摇头。我霸道地拉起她的手,天虽黑,我看到她的裙子上沾着的,分明是血。瞥见莫茉脚旁的罪魁祸首——一块尖头的石头,我恶狠狠抱起就摔出去老远。我说要背莫茉回学校,可她固执地摇头,最后,我和另一个男生扶着她回了学校。

    莫茉第二天就去了医院,她的舍友讲,除了石头划破的地方,莫茉腿上还有好几处乌紫,可能是溜冰时跌伤的。那个柔弱的小女生莫茉,有着我所不了解的固执、坚强。莫茉在医院住了两个礼拜,我没有去看她,已经有十几个女生神秘兮兮跑来告诉我,莫茉男朋友特意从另一个城市赶来了,挺帅的,看到莫茉的第一眼就哭了。莫茉坐在病床上还在叠纸鹤,他天天陪着她看着她,晚上护士催他走,他就不肯,趴在床旁的凳子上歇一会儿。他还买了还多零食给莫茉舍友,说他离的远,拜托她们好好照顾莫茉,莫茉是那么小那么弱。那些女生讲的眉飞色舞、幸灾乐祸,我正牵着燕的手准备去吃饭,于是淡淡地说:“哦,挺好的嘛!”

    我再也没有去过阅览室,因为已经有另一个人可以保护那个小女生了。有点伤心,也有点欣慰,看不到她的时候有时会想她,有时又不想。好几次远远的不经意的看着莫茉,她明显比以前开朗了。莫茉的他一定很爱她,隔着城市,几乎每个礼拜都过来看她。学校真的很小,常常就碰见他们,不能不承认,那个腼腆的他和莫茉很般配,不能不承认,我的心有些酸。我明亮而骄傲的眼睛朝着他们微笑,莫茉却温柔地侧过身看着他,一脸的依恋和羞涩。这个我第一眼就想保护的迟钝的小女生,真的开始长大了,因为爱情。

    大三快结束的时候,燕提出分手。她流着眼泪说,阿利你太骄傲了,骄傲到不敢向你真正爱的女孩表白。你怕什么呢?怕伤害我还是伤你一根手指头。他可以每个礼拜过来看她,一心一意对她,有事没事的打电话、写信、发短信,天热了买来风扇,天冷了,专门回家拿了毛毯送过来。而你呢?你牵着另一个女孩的手心里想着她。阿利我看不起你!我异常冷静地看着燕:“对我而言,莫茉是介于女性朋友和女朋友之间的一个朋友,比任何人都重要。我可以没有女性朋友,女朋友,但不允许任何人伤害莫茉。我是第一眼就喜欢她的,是哥哥的那种喜欢,不是你说的骄傲。还有,如果你不是莫茉最要好的朋友,你以为我会和你在一起?”

    毕业后,没有再见莫茉,毕业后,我也没有再交女朋友。身边的女同事或淡妆浓抹,或清雅妩媚,只是,我总是很不自然就想起墨茉,那个柔弱的第一眼就想保护的女生。床头放着莫茉在阅览室常看的一本书,成长是一种美丽的疼痛,喜欢又何尝不是一种美丽的疼痛?燕说的对,莫茉是我真正爱的女孩。对她的喜欢太深了就成了爱,只是骄傲的心一直都不肯承认不敢面对。

    三年后的同学聚会,我想我是最激动,最失望的一个,因为莫茉没来。乔给了我一封信,是莫茉以前让燕给我的,燕故意让它迟到了四年。

    打开信,是莫茉娟秀的笔迹:“阿利,还记得我问你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吗?因为那时,我分不清喜欢的是他,还是你?他说他等我,等我叠满九百九十九只纸鹤,最后送给的那个男孩就是我喜欢的,他会尊重我的选择。在我叠了三百多只的时候,就那天,在溜冰场,看到你和乔溜冰的样子我心很痛。我才明白自己喜欢的是谁。所以,我把手中刚叠好的纸鹤给了你。知道为什么我会被尖头的石头划伤吗?因为看到你把我的纸鹤又送给乔的时候,我就看不到自己的脚下。也罢,腿伤了,心伤却被他治好了。阿利,我真的很感激你,我没有告诉他我的腿伤了,而除了我,在这个学校里你是唯一知道他手机号码的人。我不想否认,你是我最初喜欢的一个男生,而他,是第二个,也是我愿意把喜欢变成爱的那一个。你说过,我是你第一眼就想保护的女生,你不希望我伤心,这话我一辈子都会记得,我也想告诉你,我会把你当成我——永远的哥哥。”

    我曾有过千万种选择,选择的却多是过错,当只有一种选择时,我选择了错过。

    下辈子,再碰到我第一眼就想保护一生的女孩子,我想我还是会选择,擦肩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