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你的名字

作者:暴走喵星人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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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他可能属于便衣或特工一类的人……

    殷黎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拍了拍自己的背包,由衷地说道:“这个,谢谢你!”

    “不用客气。你们要去孟斐斯军区吗?”

    “是的……”

    “你是军医?”狮面男仍然有些不确定。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一说起这个,殷黎就没来由的心虚。

    狮面男静了一瞬,眼中浮现浅浅的笑意。接着,他麻利地摘下手腕上的迷你水钟,递到殷黎眼前,一本正经地说道:“这个水钟,喜欢的话就拿去吧,对医生来说,这是必不可少的工具呢。”

    殷黎感到有些意外,这么贵重的东西实在不好意思接受,迟迟没有伸手。

    “拿去吧!”狮面男大大咧咧地抓起殷黎的左手,试图将那个精巧的小物件系在她纤细的手腕上。

    他的手略显粗糙,长期使用武器磨出来的薄茧,像一只只小甲虫在皮肤上爬行,有些痒;他的手指修长而灵活,三股细绳在他手中无比顺滑服帖。专注的神情,使那刀刻般的五官变得柔和起来,原本有些严肃的脸,也因此多了一分孩子气。

    意识到自己盯着人家看了好久,殷黎微赧。

    再一看,手腕上的细绳居然被他编成了两缕麻花辫,还系成了一个蝴蝶结。

    看到这个令人少女心爆棚的蝴蝶结,殷黎心中的惊讶丝毫不亚于第一次看到他的脸。

    真是人不可貌相!

    “这样既好看又结实,不容易散掉。”男人似乎对自己的杰作很满意,假装没看到殷黎红扑扑的脸。

    “……对了,还你这个……”

    殷黎从脖子上取下金蝇勋章,小心地放在手心递了出去。

    这一磅精金打造而成的勋章,是他经历了怎样的生死劫难才获得的荣誉呢?

    男人的眸光变得更加幽沉,慢慢从殷黎手中拿起那枚勋章,放回了腰间的布袋,认真地说:“也许有一天,你也会获得自己的金蝇勋章。”

    眼前的女孩,绝对配得上这枚勋章。

    自从在玫瑰大厅遇见她,这个女孩就在不断挑战着自己。战场厮杀这么多年,什么样的场面没见过?一名优秀的战士也未必能做到如此临危不惧,勇敢沉着。

    男人以职业军人的眼光评判着眼前的女孩,却不得不承认她打动他的,绝不仅仅是这一点。

    微风扬起女孩的头发,拂过她酡红的脸颊,全身笼罩在落日余晖的薄纱中,正如她给人的感觉,有一些神秘,有一些忧郁,又是那样充满生机和无限可能。

    拉神向这片土地倾尽了爱的余晖,此时的太阳已漂浮在海面上。原本灰蒙蒙的海水粼光闪闪,与炽焰一般的晚霞交相辉映。

    茫茫人海,此地一别,也许今生都不会再见……头一次希望,伟大的拉神乘着太阳船继续远航,永远不要进入冥界,永远不要落下。

    ……

    过了今晚,卡尼将带着大家继续北上前往孟斐斯。而眼前的男人,将留在在这里善后,等待接管阿卜拉城的人到来。

    看着深紫色的天空,殷黎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几天来,没有一刻不想逃离这炼狱般的城市,可为什么现在却迈不开步子……

    有些人,即使忘记了他的声音,忘记了他的笑容,忘记了他的脸,但是每当想起他,那种感受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吧。

    一时间,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好像无言地抗拒着即将到来的告别。

    ……

    “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能告诉我吗?”男人终于打破沉默,温柔而谨慎地问道。

    殷黎刚准备回答“奈菲尔”,就想到了之前伊芙琳所说的“名字对埃及人的重要性”,于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想把这个原本不属于她的名字告诉他。

    “我叫殷黎。”

    “一粒?”男人跟着重复了一遍。

    可能这个名字在埃及很少见吧,殷黎微笑着摇摇头,又重复了一遍。

    男人略表歉意地笑了笑,表示记住了。

    “你呢,你的名字是什么?”

    很简单的一个问题,殷黎却紧张地心砰砰直跳。

    之前也问过一些关于他的事,他礼貌而简要的回答让人感到了一种刻意保持的距离。如果他真是执行秘密任务的特工,想必名字也不能轻易透露出去吧。

    谁知男人毫不避讳,直率地说道:“就叫我普拉美斯吧。”

    普拉美斯?

    这个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

    殷黎默念着,迅速在脑海里搜寻这个名字,却毫无所获。

    记忆的原野上,唯独荒芜了某一片林地,自己明明曾在里面足停留,看过青草发芽,听过蚊虫鸣叫,现在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它的样子。

    看着殷黎若有所思的样子,普拉美斯微微有些晃神,约莫是这个女孩太娇美,而神色又太淡然。或许,她很快就会忘了自己的名字吧。

    殷黎——只要记住你的名字,不管你在世界的哪个地方,我一定会,再去见你。

    ~~~~~~~~~~~~~~~~~~~~

    阿卜拉城矮矮的城墙和高高的神庙,终于渐渐隐没在夜色中。

    月光笼罩下的银色城市,再也不会出现骨肉分离的痛苦,也不会再有歌舞升平的奢靡。恐怖的阴云消散了,华灯初上,莹莹点点让人倍感温馨。

    普拉美斯和殷黎沿着河岸慢慢走着,尼罗河凉爽的微风带走了连日的紧张和疲惫,这份惬意和放松的心情,使得最初的矜持和陌生感也渐渐消失了。

    两人不知不觉放慢了脚步,畅快地聊起了军旅生活和德尔麦迪那村的历险。

    “你12岁就从军?扛得起那么沉的武器吗?”这不是闪闪红星里的潘冬子嘛?

    “岂止是扛武器,还要抗干粮、水袋、盾牌……”

    “不打仗的时候你最喜欢干什么?”

    “用飞镖打蚊子。”

    “……”

    普拉美斯摊了摊手,无奈地说道:“军人的生活其实很枯燥,所有时间都用来训练、打仗、休整。你要有心理准备。”

    “没有任何消遣吗?”

    没有网络、电影、美食的日子已经够惨的了,难道从此以后的生活就是三点一线?现代社会,连寺庙里的和尚都有手机电脑以供消遣啊!

    “有啊!可以摔摔跤,溜溜马,或者在固定的假期去孟斐斯市区逛逛。”

    “喔,这还差不多。”一听到可以逛街,殷黎顿时觉得生活还是很有盼头的。

    “你呢,你喜欢做什么?”

    殷黎一时无法回答,她喜欢的事情很多,可说出来的话,恐怕大部分这位都听不懂吧,于是挑了几个最普通的:“看书,画画,吃东西,击剑。”

    唔,诊治病人、缝纫、做面包、酿酒……一样也没有。

    常年呆在军队,对女孩子的了解简直太少了,原来很多事情都不是自己想当然的那样,普拉美斯默默地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