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方七日梦完结+番外_分卷阅读_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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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会解决一件警方都解决不了的案件。他要证明,他打歪的那一枪并不是他的能力出了问题!
人一旦有了目标,生活无论多困苦都会生出些活力来。于浩怀忙于搜集线索,他每天清晨起床,直到深夜回家,他走遍这个城市大大小小的角落,向案件相关人员打听线索,又被无数次赶出去。没了警证,想要探出口风就难得多了。
如此半个月下来,于浩怀正个人瘦了一大圈。他开始气馁,觉得连上天都抛弃了他,让他跌进泥里,还爬不起来。
而就在他最灰心丧气的节骨眼上,“魔方杀手”这个案子就像天降神兵,出现在他面前。
无论是新闻还是报纸,都在报道这个行踪诡异、热衷于虐杀流浪汉的神秘杀手。而更让这个案子具有争议的是,凶手每次杀完人后,都会用血液在一旁留下一个类似魔方的记号,就好像在对警方挑衅。而警方直到现在都没有抓住“魔方杀手”,他还逍遥法外继续行凶,让整个滨海市凑陷入惶恐。
于浩怀决定赶在警方之前,抓住这个嚣张的“魔方杀手”。
他搜集了所有新闻上有关连环杀人的报道,并把相关信息都剪下来贴在墙上,就连吃饭时都对着线索墙,边吃边推理。
经过了为期两天的头脑风暴,他总结出“魔方杀手”大致的作案规律。他的目标十分明确,只杀无业游民,他的作案工具可能是一把钝器,他惯于杀死受害者后,再用钝器击打其面部,直到面目全非。
“魔方杀手”的作案时间不定,比如头两具尸体被发现的时候,尸检出的结果是两具尸体的死亡时差不超5小时,证明是在同一天被害。而第三具尸体的发现时间则隔了三天。
于浩怀有事没事会逛逛各大论坛、贴吧集思广益。很多人都提出“魔方杀手”的作案对象不同寻常,一般来说,连环杀人是杀人犯对自己心理的一种复刻,存在成瘾性。而成瘾的成因也分很多种,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因为**倒错障碍,这也就是为什么世上很多连环杀人案的受害者都是女性。
“魔方杀手”究竟是出于什么心理,才会专挑流浪汉这种边缘人士下手呢?杀死一个社会价值偏低的流浪汉能给他带来什么心理满足?
另一方面,“魔方杀手”的作案手法也过于粗暴,如果只是渴望刺激,又或是想要向警方示威的话,完全可以用更加骇人精巧的手段,留下尸体才对。
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会犯下这一连串不规律作案?
滨海警方在当地法制频道采访中给出了一点方向,结合伤口的切入方向以及创痕来看,可以推断出凶手的身高偏高,是个右利手,他身强力壮,下手果决。心理学家推测,此人在生活中很可能富有男性魅力,社会关系健全,有稳定的工作与收入。
而大量连环作案证明其可能患有精神分裂,热衷于破坏面部则指向了**过强,是**的代偿。至于那些形似魔方的印记则不难理解,很多连环杀人狂都喜欢用某种标志铭刻自己的身份。
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他享受着自己的双面人生,也许在家人朋友眼中,他是个随和善良的人,但他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个身份。
根据警方提供的犯罪侧写,警方呼吁市民积极提供线索,同时也承诺会尽快逮捕凶手,还滨海老百姓一个安宁。
关掉电视机。于浩怀却觉得专家说的就是一堆狗屁。他从来都不信犯罪侧写,认为这就是一门伪科学。没有足够的信息量,单纯依靠假设去倒退起因,又怎么能得到正确的结论?
尤其是在“魔方杀手”破坏尸体面部的这一点上,于浩怀和警方专家的意见完全相左。
如果“魔方杀手”真的患有性倒错,那他干嘛要杀死脏兮兮又毫无性魅力可言的流浪汉?于浩怀认为,凶手毁坏尸体面部的原因和前几年杀人挖眼的案件如出一辙。
后者是因为迷信思想,坚信人被杀后眼睛会残留凶手的图像,为了不被抓捕,他只好挖出受害者的双眼。
于浩怀有种直觉,“魔方杀手”下手如此果决狠厉,恨不得将流浪汉的脸捣碎成泥......这很像一种恨意,或者惧意。
很快地,于浩怀已经用光了所有披露出的线索。他像个安乐椅侦探,整天坐在沙发上幻想一切。他意识到再这样下去,他很可能永远抓不到凶手。
于是他决定走出去,到各个案发地点转悠转悠,总好过做一个沙发土豆。
也正是那天,他遇上了魔方杀手。
准确来说,那时他还不确定那个行踪诡异的大个子就是凶手,于是给对方起了个外号:兜帽男。
他第一次遇到兜帽男时,他正穿过人潮拥挤的步行街,手里拿着一只手抓饼,准备往东郊方向的案发地赶去。逆流的人群里迎头走来一个海拔超群的大个子,当时他并没放在心上,只注意到对方穿着深灰色的卫衣外套,整张脸笼罩在兜帽下,只露出一个高挺的鼻尖。
两人在人潮的裹挟下擦身而过,于浩怀手里的手抓饼被碰掉了。捡起来再一回头,对方已经大步流星的往前走了,连一句抱歉都没有。
说来也奇怪,原先在局里待的时候,上头的老警察曾经说过,办案有时候靠的是直觉,于浩怀全当笑话听。可当时他看着那道背影,再咂摸一下对方不合群的打扮与气质,总觉得哪里不对,还没等大脑做出判断,他就已经跟了上去。
于浩怀一路尾随兜帽男走出快有三条街,其间对方没有在任何地方逗留,也没买任何东西,却偶尔会停下来,偏过头看看,又或是突然放慢脚步。
一开始于浩怀以为自己暴露了,于是躲在树后假装系鞋带,再一抬头发现兜帽男竟横穿马路,向对面跑去。
于浩怀没来得及跟上去,而是躲在报刊亭后面张望,他看到兜帽男停在沙县小吃前,还以为他要买饭,隔了一会儿,一个身穿黑皮夹克的棕发青年起身结账,兜帽男原地站了一会儿,竟跟在了后面。
原来兜帽男和自己一样,都在跟踪别人。
只是令他猜不透的是,自己跟踪人是为了揪出魔方杀手,而兜帽男跟踪人又是为了什么呢?
为了找出这个答案,他一路跟着周雪荣到了城郊的一处出租楼,看到对方走了进去。
确认了兜帽男的住址,他才安心的回家。
翌日,他天刚亮就守在兜帽男住所附近的小巷里,他揣着自己那台十年前买的卡片机,以及一份楼下买的肉夹馍,本想等上一晌午才能见到兜帽男的准备。可谁知,他肉夹馍刚吃完,就见有人下楼,他看了一眼表,才七点一刻多。
他会解决一件警方都解决不了的案件。他要证明,他打歪的那一枪并不是他的能力出了问题!
人一旦有了目标,生活无论多困苦都会生出些活力来。于浩怀忙于搜集线索,他每天清晨起床,直到深夜回家,他走遍这个城市大大小小的角落,向案件相关人员打听线索,又被无数次赶出去。没了警证,想要探出口风就难得多了。
如此半个月下来,于浩怀正个人瘦了一大圈。他开始气馁,觉得连上天都抛弃了他,让他跌进泥里,还爬不起来。
而就在他最灰心丧气的节骨眼上,“魔方杀手”这个案子就像天降神兵,出现在他面前。
无论是新闻还是报纸,都在报道这个行踪诡异、热衷于虐杀流浪汉的神秘杀手。而更让这个案子具有争议的是,凶手每次杀完人后,都会用血液在一旁留下一个类似魔方的记号,就好像在对警方挑衅。而警方直到现在都没有抓住“魔方杀手”,他还逍遥法外继续行凶,让整个滨海市凑陷入惶恐。
于浩怀决定赶在警方之前,抓住这个嚣张的“魔方杀手”。
他搜集了所有新闻上有关连环杀人的报道,并把相关信息都剪下来贴在墙上,就连吃饭时都对着线索墙,边吃边推理。
经过了为期两天的头脑风暴,他总结出“魔方杀手”大致的作案规律。他的目标十分明确,只杀无业游民,他的作案工具可能是一把钝器,他惯于杀死受害者后,再用钝器击打其面部,直到面目全非。
“魔方杀手”的作案时间不定,比如头两具尸体被发现的时候,尸检出的结果是两具尸体的死亡时差不超5小时,证明是在同一天被害。而第三具尸体的发现时间则隔了三天。
于浩怀有事没事会逛逛各大论坛、贴吧集思广益。很多人都提出“魔方杀手”的作案对象不同寻常,一般来说,连环杀人是杀人犯对自己心理的一种复刻,存在成瘾性。而成瘾的成因也分很多种,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因为**倒错障碍,这也就是为什么世上很多连环杀人案的受害者都是女性。
“魔方杀手”究竟是出于什么心理,才会专挑流浪汉这种边缘人士下手呢?杀死一个社会价值偏低的流浪汉能给他带来什么心理满足?
另一方面,“魔方杀手”的作案手法也过于粗暴,如果只是渴望刺激,又或是想要向警方示威的话,完全可以用更加骇人精巧的手段,留下尸体才对。
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会犯下这一连串不规律作案?
滨海警方在当地法制频道采访中给出了一点方向,结合伤口的切入方向以及创痕来看,可以推断出凶手的身高偏高,是个右利手,他身强力壮,下手果决。心理学家推测,此人在生活中很可能富有男性魅力,社会关系健全,有稳定的工作与收入。
而大量连环作案证明其可能患有精神分裂,热衷于破坏面部则指向了**过强,是**的代偿。至于那些形似魔方的印记则不难理解,很多连环杀人狂都喜欢用某种标志铭刻自己的身份。
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他享受着自己的双面人生,也许在家人朋友眼中,他是个随和善良的人,但他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个身份。
根据警方提供的犯罪侧写,警方呼吁市民积极提供线索,同时也承诺会尽快逮捕凶手,还滨海老百姓一个安宁。
关掉电视机。于浩怀却觉得专家说的就是一堆狗屁。他从来都不信犯罪侧写,认为这就是一门伪科学。没有足够的信息量,单纯依靠假设去倒退起因,又怎么能得到正确的结论?
尤其是在“魔方杀手”破坏尸体面部的这一点上,于浩怀和警方专家的意见完全相左。
如果“魔方杀手”真的患有性倒错,那他干嘛要杀死脏兮兮又毫无性魅力可言的流浪汉?于浩怀认为,凶手毁坏尸体面部的原因和前几年杀人挖眼的案件如出一辙。
后者是因为迷信思想,坚信人被杀后眼睛会残留凶手的图像,为了不被抓捕,他只好挖出受害者的双眼。
于浩怀有种直觉,“魔方杀手”下手如此果决狠厉,恨不得将流浪汉的脸捣碎成泥......这很像一种恨意,或者惧意。
很快地,于浩怀已经用光了所有披露出的线索。他像个安乐椅侦探,整天坐在沙发上幻想一切。他意识到再这样下去,他很可能永远抓不到凶手。
于是他决定走出去,到各个案发地点转悠转悠,总好过做一个沙发土豆。
也正是那天,他遇上了魔方杀手。
准确来说,那时他还不确定那个行踪诡异的大个子就是凶手,于是给对方起了个外号:兜帽男。
他第一次遇到兜帽男时,他正穿过人潮拥挤的步行街,手里拿着一只手抓饼,准备往东郊方向的案发地赶去。逆流的人群里迎头走来一个海拔超群的大个子,当时他并没放在心上,只注意到对方穿着深灰色的卫衣外套,整张脸笼罩在兜帽下,只露出一个高挺的鼻尖。
两人在人潮的裹挟下擦身而过,于浩怀手里的手抓饼被碰掉了。捡起来再一回头,对方已经大步流星的往前走了,连一句抱歉都没有。
说来也奇怪,原先在局里待的时候,上头的老警察曾经说过,办案有时候靠的是直觉,于浩怀全当笑话听。可当时他看着那道背影,再咂摸一下对方不合群的打扮与气质,总觉得哪里不对,还没等大脑做出判断,他就已经跟了上去。
于浩怀一路尾随兜帽男走出快有三条街,其间对方没有在任何地方逗留,也没买任何东西,却偶尔会停下来,偏过头看看,又或是突然放慢脚步。
一开始于浩怀以为自己暴露了,于是躲在树后假装系鞋带,再一抬头发现兜帽男竟横穿马路,向对面跑去。
于浩怀没来得及跟上去,而是躲在报刊亭后面张望,他看到兜帽男停在沙县小吃前,还以为他要买饭,隔了一会儿,一个身穿黑皮夹克的棕发青年起身结账,兜帽男原地站了一会儿,竟跟在了后面。
原来兜帽男和自己一样,都在跟踪别人。
只是令他猜不透的是,自己跟踪人是为了揪出魔方杀手,而兜帽男跟踪人又是为了什么呢?
为了找出这个答案,他一路跟着周雪荣到了城郊的一处出租楼,看到对方走了进去。
确认了兜帽男的住址,他才安心的回家。
翌日,他天刚亮就守在兜帽男住所附近的小巷里,他揣着自己那台十年前买的卡片机,以及一份楼下买的肉夹馍,本想等上一晌午才能见到兜帽男的准备。可谁知,他肉夹馍刚吃完,就见有人下楼,他看了一眼表,才七点一刻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