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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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氏庄园里有一处十分别致的景观,七宝玲珑塔,庄园里的人叫它“镇妖塔”,实际上镇的也就向慎一个妖,是唐慕华修筑来专门关押向慎的。
由于向慎曾经是妖王,即便被抽去妖骨,仍旧拥有不死不灭之肉身,就光这一点就足够让唐慕华忌惮,他是上千年的妖,尚且还没做过妖王呢。
说实在的,唐慕华对向慎算是十二分的“用心”了,明明知道留了向慎在身边是养虎为患。但为了能让自己心安理得的留下向慎,竟然斥巨资打造了迄今为止,堪称最为精致正统的七宝玲珑塔,活生生的!
俗话说,为你修建一座牢笼,只为将你永生圈&禁&在侧!
好恶俗的霸道总裁语录,好狗血的桥段!
但放在一个男人和一个男人身上,且还是言情文,就只能说,不然呢,让男主死么?不然呢,男主怎么遇见女主?
现在唐慕华站在这座他亲自监工修筑的七宝玲珑塔前,内心百感交集。这座塔镇压如今没有妖骨的向慎,绰绰有余,向慎只要进入塔中,会变得比普通人还弱,他就算派一个稍微懂点打斗术的普通人去收拾向慎,向慎也毫无还手之力,只能任人宰割。
十年的时间,向慎在这座塔里所受过的酷刑,数不胜数,但始终唐慕华是没有动让他灰飞烟灭的念头的,总觉得让以前的妖王如今对自己俯首称臣,仿佛他也就做过了妖王!
建国后动物不能成精,加之经过几千上万年,人妖魔仙之间,从未停止过争斗,几次大清盘大浩劫后,妖所剩无几。
如今妖界式微,他根本无心当什么妖王,他有了更远大的目标,征服人类,建立自己庞大的商业帝国,以妖统人。更何况就算他当了妖王,手下就那么闲散的几个小兵,如何能与当年向慎为王的时候相提并论。对比起来简直就是一场笑话。
因此他的妖法越加的强大,却是曲高和寡,却也并没有多少跟随者的时候,他其实是孤寂的。他需要从被他打败的前妖王身上找到无边的成就感。
向慎为王的时候,他还是个不足五百年的小妖,那都是几千年前的事儿了,他的记忆已经非常模糊。
但群妖朝拜的浩大场面,却一直深深的刻在他的脑海里面,他那时候甚至想也不敢想,那个高高在上的妖王有一天会被他打败,有一天会城府在他的脚下,被他打的求饶,打的奄奄一息。
这就是他不惜养虎为患也要留向慎在身边的原因,就像鸦&片,吸过一次,是会上瘾的,戒不掉。
他不希望在塔里看见正在受刑的向慎,他希望向慎现在在自己的房间,已经上完了药,已经休息。
可他知道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以唐慕华平时对向慎的态度,以向慎的谨慎,一定会回来受罚。
他进入镇妖塔中,以如今他的修为,小小七宝玲珑塔已经奈何不了他,就像走进普通的屋子。
唐慕华从未踏足过镇妖塔,从来都是被打的奄奄一息的向慎到唐慕华面前跪在他脚边请求原谅,而唐慕华居高临下的看着噤若寒蝉的前妖王。
他来到塔底的地下室,照明用的并不是电灯,整个塔子都不通电,一路下来均是火把照亮,莫名多了几分阴郁起来。
这塔底哪里是塔底,简直就是人间地狱,酷&刑展览室,各种各样,一应俱全。
向慎被吊在刑架上,露着上&身的精壮的武士挥舞着铁鞭,打在向慎身上的声音如同裂帛,沉闷而深远。
他一直不是很明白为什么行刑的壮士都要脱上衣,难道是为了展示肌肉满满的身材么?现在亲眼看着向慎挨打,他终于有点明白了,这些壮士小麦色的肌肉上泛着油光,准确的说是汗光,打人是个体力活,脱了上衣,容易施展开来,流汗了也不会打湿衣服。
他缓缓的抬步往向慎面前走,无声无息的,向慎当然有所察觉,可只怕是疼的快昏过去了,连一句话只怕也说不出来的。而打人的壮士不过是人不是妖是察觉不到他的到来的。
向慎身材匀称肌肉恰当,是现代社会大部分人所喜爱的身材,如今肉稍微少点的地方,特别是肩胛骨已经被打的露出森森白骨,而背上亦是沟壑纵横。
这样严重的伤势,如果是正常人,而不是妖,早就昏死过去了,而他知道向慎很清醒,作为妖,他每一分每一秒都十分清醒的承受着每一寸皮肉的剧痛。
向慎不会死,就算被砍一条胳膊半边脑袋下来,还是会自己再长出一模一样的,唯一杀死向慎的方法是用锁魂镇取出他的灵魂,将其灵魂毁灭,那么就算这具身体活了下来,那也再也不是向慎了。
可对于唐慕华而言,如果向慎不再具有妖王的灵魂,他折磨向慎还有意义吗?
“别打了”唐慕华站在向慎的身后,壮士举起的鞭子戛然停在半空之中,紧张的整个人都在发抖,唐董,唐董,亲自来了镇妖塔!
“唐董!”四位行刑的壮士迅速站成一排齐刷刷的向他九十度鞠躬,他点了点头说“都下去罢”
等四人以整齐的步伐走的没影之后,他才慢慢靠近向慎。
不得不说向慎作为管家非常的称职,将唐氏庄园上上下下的人顺的很是服帖,就比如刚才那四个打人的,如此卑微的角色,在他面前也尚且还能进退得宜,从不冒冒失失。
“向慎,我不是让你回去休息么,你就这么喜欢自虐?”他抬起向慎不断向下滴着血珠子的下巴,这血是从嘴里流出来的,太疼,咬破了嘴唇么?
向慎挨打是从来不喊叫的,这么疼,都不叫出来,得需要多大的毅力,难怪嘴都咬烂了。
“向慎惹了先生生气,自来领罚,不敢侥幸”
他将向慎从刑架上放下来一把打横了抱在怀里,向慎大概是过于的吃惊,脚还做着要下地的姿势却已经被抱了起来,根本没来得及感应。
“唐董,向慎可以自己走回去”如此重的伤势,向慎原本就微弱的法力又都被镇妖塔锁住,根本连稍微挣扎一下的力气都没有,反倒像是撒娇。
“你都这样了,还走什么走!”唐慕华语气严厉,眼神却是温和的,霸道总裁的即视感迎面扑来!
出了镇妖塔,他知道以向慎的性子一定会强行自己下来走路的,他用定力封住了向慎的法力,一路抱到了他的床上放着。
他给向慎施了定身法,亲自为向慎清理伤口,疗伤,直到伤口不再淌血,以看得见的速度长着新肉,愈合着伤口。
为向慎疗伤,于他的法力倒是并无丝毫损失,但这是一件体力活,特别是清楚伤口,简直让他这样一个没有一点儿耐心的大老爷们抓狂,累人的很。
等把向慎料理完毕,他也累的就想倒床睡觉了,但看着满床的血迹,还是把向慎抱在一边的长沙发上,而他换了新的被褥被套,将染血的全部扔到了外间,等明天佣人前来收拾。
重新铺了床,并没有给向慎穿衣服,果着恢复得快些。
果&体的向慎就趴在他的旁边,而他看着如此美好的人&体酣然进入了梦乡。
他的定身术只定了八个小时,八个小时已经足够向慎恢复得七七八八。唐慕华是一个爱睡懒觉的霸道总裁,因此第二天早上十点醒的时候,旁边的向慎已经不在了。
向慎跟了他十年,对他的生活习性实在是太过于了解,不等他拉床头的拉绳,已经站在了门口,对他鞠躬“先生,您起了,热水已准备妥当,今早喝皇室锡兰红茶还是大吉岭红茶?”
唐慕华早上洗漱过后就餐之前喜欢喝一杯红茶,通常都是这两种,向慎当然是两种都会准备妥当。
“喝卡布奇诺”
“是,先生”向慎愣了一下,唐慕华早上起来从不喝咖啡的,咖啡要现磨,他已经来不及准备,但他还必须伺候唐慕华洗漱,没有时间煮咖啡。
这时候就不得不佩服向慎将管家这份职业做到了一定的境界,唐慕华家里的佣人被他调&教的已经会看密码了!
他只用内部传呼机发了一串“211223”的数字过去,那边已经开始在为唐慕华煮咖啡了。
牙膏已经事先挤好,热水不烫不凉,刮胡刀和洁面皂放在一边,向慎的手上拿着雪白崭新冒着热气的毛巾。
唐慕华刷完牙刚将牙刷从嘴里拿出来,向慎已经用手里的毛巾为他擦了嘴上的白色泡沫,接过他手上的牙刷在另一边冲了水,洗了杯子,重新放回原位。
向慎是如何准确的知道唐慕华这次把牙刷拿出来就是刷完了而不是换一个方向再耍,这时间把握的会不会太准?
唐慕华喜欢用只有少许淡淡青草味的洁面皂,洗脸的毛巾早就在盆里浸泡好了,他抓起白色的肥皂抹在毛巾上,向慎接过滑溜溜的肥皂重新放回盒子里,顺带冲了一下肥皂盒。
在梳洗的过程中,他一直观察着自己的脸,唐慕华,这个人渣,长了一副如此好看的皮囊,实在是不科学啊!
其实这也不能说是唐慕华长的好看,妖,本就不是人,像唐慕华这样级别的妖物,早可以任意选择皮囊生活,这副皮囊是唐慕华用的最久的,自然是好看的紧。
而对比一旁的向慎,向慎早已成为妖王,这副皮囊反倒是固定的,不能更换,想骗人也只能用障眼法,但向慎这副皮,无论从哪一个方面来说都丝毫不输唐慕华。
如果不看为人,但看外貌,唐慕华一举一动均让人流连忘返,而向慎,一举一动,仿佛可以让时间定格。
虽然这样的形容有些狗血,可确实这种切实的感受。
唐慕华每天都刮胡子,总是保持着面部的光滑如新,放下刮胡刀,其实就刮了一些头都没来得及冒出来的胡子茬儿。
最后洗了一把脸,向慎递上一块干毛巾,他擦干了脸和手,走出了浴室。
外间早已经给他推来了向慎今早起来为他准备的衣服,挂在架子上,是由d&g设计总监定制的一件深蓝色极简风西装。
他不太喜欢凡事都让人伺候,自己拿了起来穿,向慎也并未诚惶诚恐的要帮他,而是站在一边看着,帮他理一理衣领和边角而已。
向慎今早和往常一样,好像昨夜他做的那些事情,以往的唐慕华从不会做的事情,都是他自己的幻想!
衣服尚且还有一丝余温,是刚熨烫不久的。
唐慕华崇尚极简舒适略带成熟的穿衣风格,大概再也没有人像向慎一样选衣服如此得唐慕华的心意。
当浓郁的卡布奇诺充斥了整个房间,他只拿过来浅嘬了一口,作为霸道总裁的一天,就这样千篇一律的开始了。
唐氏庄园里有一处十分别致的景观,七宝玲珑塔,庄园里的人叫它“镇妖塔”,实际上镇的也就向慎一个妖,是唐慕华修筑来专门关押向慎的。
由于向慎曾经是妖王,即便被抽去妖骨,仍旧拥有不死不灭之肉身,就光这一点就足够让唐慕华忌惮,他是上千年的妖,尚且还没做过妖王呢。
说实在的,唐慕华对向慎算是十二分的“用心”了,明明知道留了向慎在身边是养虎为患。但为了能让自己心安理得的留下向慎,竟然斥巨资打造了迄今为止,堪称最为精致正统的七宝玲珑塔,活生生的!
俗话说,为你修建一座牢笼,只为将你永生圈&禁&在侧!
好恶俗的霸道总裁语录,好狗血的桥段!
但放在一个男人和一个男人身上,且还是言情文,就只能说,不然呢,让男主死么?不然呢,男主怎么遇见女主?
现在唐慕华站在这座他亲自监工修筑的七宝玲珑塔前,内心百感交集。这座塔镇压如今没有妖骨的向慎,绰绰有余,向慎只要进入塔中,会变得比普通人还弱,他就算派一个稍微懂点打斗术的普通人去收拾向慎,向慎也毫无还手之力,只能任人宰割。
十年的时间,向慎在这座塔里所受过的酷刑,数不胜数,但始终唐慕华是没有动让他灰飞烟灭的念头的,总觉得让以前的妖王如今对自己俯首称臣,仿佛他也就做过了妖王!
建国后动物不能成精,加之经过几千上万年,人妖魔仙之间,从未停止过争斗,几次大清盘大浩劫后,妖所剩无几。
如今妖界式微,他根本无心当什么妖王,他有了更远大的目标,征服人类,建立自己庞大的商业帝国,以妖统人。更何况就算他当了妖王,手下就那么闲散的几个小兵,如何能与当年向慎为王的时候相提并论。对比起来简直就是一场笑话。
因此他的妖法越加的强大,却是曲高和寡,却也并没有多少跟随者的时候,他其实是孤寂的。他需要从被他打败的前妖王身上找到无边的成就感。
向慎为王的时候,他还是个不足五百年的小妖,那都是几千年前的事儿了,他的记忆已经非常模糊。
但群妖朝拜的浩大场面,却一直深深的刻在他的脑海里面,他那时候甚至想也不敢想,那个高高在上的妖王有一天会被他打败,有一天会城府在他的脚下,被他打的求饶,打的奄奄一息。
这就是他不惜养虎为患也要留向慎在身边的原因,就像鸦&片,吸过一次,是会上瘾的,戒不掉。
他不希望在塔里看见正在受刑的向慎,他希望向慎现在在自己的房间,已经上完了药,已经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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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进入镇妖塔中,以如今他的修为,小小七宝玲珑塔已经奈何不了他,就像走进普通的屋子。
唐慕华从未踏足过镇妖塔,从来都是被打的奄奄一息的向慎到唐慕华面前跪在他脚边请求原谅,而唐慕华居高临下的看着噤若寒蝉的前妖王。
他来到塔底的地下室,照明用的并不是电灯,整个塔子都不通电,一路下来均是火把照亮,莫名多了几分阴郁起来。
这塔底哪里是塔底,简直就是人间地狱,酷&刑展览室,各种各样,一应俱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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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直不是很明白为什么行刑的壮士都要脱上衣,难道是为了展示肌肉满满的身材么?现在亲眼看着向慎挨打,他终于有点明白了,这些壮士小麦色的肌肉上泛着油光,准确的说是汗光,打人是个体力活,脱了上衣,容易施展开来,流汗了也不会打湿衣服。
他缓缓的抬步往向慎面前走,无声无息的,向慎当然有所察觉,可只怕是疼的快昏过去了,连一句话只怕也说不出来的。而打人的壮士不过是人不是妖是察觉不到他的到来的。
向慎身材匀称肌肉恰当,是现代社会大部分人所喜爱的身材,如今肉稍微少点的地方,特别是肩胛骨已经被打的露出森森白骨,而背上亦是沟壑纵横。
这样严重的伤势,如果是正常人,而不是妖,早就昏死过去了,而他知道向慎很清醒,作为妖,他每一分每一秒都十分清醒的承受着每一寸皮肉的剧痛。
向慎不会死,就算被砍一条胳膊半边脑袋下来,还是会自己再长出一模一样的,唯一杀死向慎的方法是用锁魂镇取出他的灵魂,将其灵魂毁灭,那么就算这具身体活了下来,那也再也不是向慎了。
可对于唐慕华而言,如果向慎不再具有妖王的灵魂,他折磨向慎还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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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董!”四位行刑的壮士迅速站成一排齐刷刷的向他九十度鞠躬,他点了点头说“都下去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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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慎挨打是从来不喊叫的,这么疼,都不叫出来,得需要多大的毅力,难怪嘴都咬烂了。
“向慎惹了先生生气,自来领罚,不敢侥幸”
他将向慎从刑架上放下来一把打横了抱在怀里,向慎大概是过于的吃惊,脚还做着要下地的姿势却已经被抱了起来,根本没来得及感应。
“唐董,向慎可以自己走回去”如此重的伤势,向慎原本就微弱的法力又都被镇妖塔锁住,根本连稍微挣扎一下的力气都没有,反倒像是撒娇。
“你都这样了,还走什么走!”唐慕华语气严厉,眼神却是温和的,霸道总裁的即视感迎面扑来!
出了镇妖塔,他知道以向慎的性子一定会强行自己下来走路的,他用定力封住了向慎的法力,一路抱到了他的床上放着。
他给向慎施了定身法,亲自为向慎清理伤口,疗伤,直到伤口不再淌血,以看得见的速度长着新肉,愈合着伤口。
为向慎疗伤,于他的法力倒是并无丝毫损失,但这是一件体力活,特别是清楚伤口,简直让他这样一个没有一点儿耐心的大老爷们抓狂,累人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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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慎跟了他十年,对他的生活习性实在是太过于了解,不等他拉床头的拉绳,已经站在了门口,对他鞠躬“先生,您起了,热水已准备妥当,今早喝皇室锡兰红茶还是大吉岭红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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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就不得不佩服向慎将管家这份职业做到了一定的境界,唐慕华家里的佣人被他调&教的已经会看密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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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慕华刷完牙刚将牙刷从嘴里拿出来,向慎已经用手里的毛巾为他擦了嘴上的白色泡沫,接过他手上的牙刷在另一边冲了水,洗了杯子,重新放回原位。
向慎是如何准确的知道唐慕华这次把牙刷拿出来就是刷完了而不是换一个方向再耍,这时间把握的会不会太准?
唐慕华喜欢用只有少许淡淡青草味的洁面皂,洗脸的毛巾早就在盆里浸泡好了,他抓起白色的肥皂抹在毛巾上,向慎接过滑溜溜的肥皂重新放回盒子里,顺带冲了一下肥皂盒。
在梳洗的过程中,他一直观察着自己的脸,唐慕华,这个人渣,长了一副如此好看的皮囊,实在是不科学啊!
其实这也不能说是唐慕华长的好看,妖,本就不是人,像唐慕华这样级别的妖物,早可以任意选择皮囊生活,这副皮囊是唐慕华用的最久的,自然是好看的紧。
而对比一旁的向慎,向慎早已成为妖王,这副皮囊反倒是固定的,不能更换,想骗人也只能用障眼法,但向慎这副皮,无论从哪一个方面来说都丝毫不输唐慕华。
如果不看为人,但看外貌,唐慕华一举一动均让人流连忘返,而向慎,一举一动,仿佛可以让时间定格。
虽然这样的形容有些狗血,可确实这种切实的感受。
唐慕华每天都刮胡子,总是保持着面部的光滑如新,放下刮胡刀,其实就刮了一些头都没来得及冒出来的胡子茬儿。
最后洗了一把脸,向慎递上一块干毛巾,他擦干了脸和手,走出了浴室。
外间早已经给他推来了向慎今早起来为他准备的衣服,挂在架子上,是由d&g设计总监定制的一件深蓝色极简风西装。
他不太喜欢凡事都让人伺候,自己拿了起来穿,向慎也并未诚惶诚恐的要帮他,而是站在一边看着,帮他理一理衣领和边角而已。
向慎今早和往常一样,好像昨夜他做的那些事情,以往的唐慕华从不会做的事情,都是他自己的幻想!
衣服尚且还有一丝余温,是刚熨烫不久的。
唐慕华崇尚极简舒适略带成熟的穿衣风格,大概再也没有人像向慎一样选衣服如此得唐慕华的心意。
当浓郁的卡布奇诺充斥了整个房间,他只拿过来浅嘬了一口,作为霸道总裁的一天,就这样千篇一律的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