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宿命
推荐阅读:风起龙城、弃宇宙、夜的命名术、剑来、渡劫之王、第九特区、天下第九、三寸人间、大符篆师、飞剑问道
一秒记住【59小说网 www.59to.co】,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我做了一桌子的菜,坐在空荡荡的客厅里等他。客厅里的吊钟在滴答滴答地走动,孤寂和焦灼却虫子一样啃噬着我的心。他忘了今天是9月18?他忘了我和他是1985年9月18结的婚?我想到这里,就有点沮丧和焦躁不安,心里莫名其妙的烦躁,我甚至想跳起来要把一桌子东西扫到地上。
女人快到四十了,就容易悲观激动!少女时天真的以为,到了这个年龄读叶芝,读荆棘鸟滴血歌唱般对爱情忠贞的叶芝,读他“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的痛苦的皱纹”能真切体会出那份徘徊悠长柔情似水,怎么现在我却为此哭了?他真的还爱我吗,他不在意我的痛苦的皱纹?
身上这套触感柔软、剪裁合体的黑色丝绒睡衣,是我特意穿出来给他看的,他前些日子还夸我娇小玲珑,曲线分明。女人是离不开镜子的,就像女人离不开男人。到了镜子前,女人才能找到自己的灵魂。虽然这几天,心灰意懒,躺在床上动都不想动弹,但今天晚上,我还是在镜子前花了好长一段时间。因为,我相信他今天一定会回来的。朋友送我的价值两百美元的“爱可欣”保健品,还搁在梳妆台上,朋友问我效果怎么样,我实在不好回答她,因为我都还没有用。那款混合有风信子和鸢尾草味道的chance,是他从外地带回来的,拿起来放在手里,却对着镜子里的人发呆。他说这种香水富有感性与热情的气息,并且强调这是chanel史上第一款圆形瓶子的香水。他什么时候开始研究起香水来了?
镜子里的我并没有老啊,皮肤依旧白皙而有光泽,头发也是乌黑油亮的,只是我的眼睛,我那被他称作是泸沽湖般清澈神秘的眼睛,里面布满疲惫与哀怨的阴霾。嘴唇也因为上火,起了皱纹了。女儿每个星期回来一次,正在她房间玩电脑,prince的purplerain(紫雨)那熟悉的吉他声如流水般涌进来。这首外国经典老歌,也是他介绍给我听的,而现在我和他的爱情结晶,都已经二十出头了。他告诉我prince是位摇滚乐十项全能乐手,是综合了各种门类音乐的宗匠级人物,他多年前陪我一起看了阿拉丁,一起听这首充满爱情幻想的歌。而我的女儿现在听首歌时,她已经二十多岁了,这意味着我和他的爱情,已经中断了多少年?在我和他结婚的日子,他却在陪另一个女人!爱情真是宿命的东西,像蝴蝶一样,只有一段时间的绚烂美丽。到了你的美丽终结,完成了上帝交给你的任务后,就只有消亡,要不又得从毛毛虫开始。我的女儿,这纯情善良的姑娘,她又在受哪个男人的蛊惑,千方百计要把她往花园里引。是这花本身吗,这主宰女人命运的爱情?。
在我16岁顶母亲的班进厂时,他被下放到了边远的农村。他爸和我爸是战壕里结交的生死朋友,他们早早就给我们订下婚姻。而我的第一次爱情,并非与他开始。在那个时候,正是朦胧诗开始流行的时代,北岛、芒克、江河、杨炼、多多、顾城、舒婷,在知识青年眼里好比现在的歌星一样,私下里我们都以会背诵他们的诗歌为荣。至今仍然记得顾城的一代人,那“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她寻找光明。”就这么两句诗,从顾城嘴里吐出来的时候,我为之颤抖,他会背顾城所有的诗,他说他独爱顾城,因为他和顾城有同样的名字。我当时也有一个文学梦,喜欢在纸上写写划划,描绘我的理想与爱情。城不仅会背诗,也能写诗,他写的诗歌,非常优美,朗朗上口,就像他的笑脸,总是爽爽朗朗的样子。我们同在工会,当时女工中暗恋他的人很多,但他总是一幅清高孤傲的表情。
我们是在一次工会组织文艺节目的时候认识的,他的节目是朗诵诗歌,因为我能歌善舞,也有一个重头节目。他在排练时非常投入,把周围人根本视为无物。他一手举着他写的诗歌,一手大幅度地做着手势,一会儿慷慨激昂,一会儿柔情似海。我忽然觉得他有点憨憨的可爱
这种有点夸张的表情,让我不小心笑出声来。他听到笑声,顿了一下,回头也冲我一笑。那笑容很阳光,很帅气,让我的心不由打起鼓来。
想不到几天后他给我送来一叠情书,有好几千行。我当天晚上躲在房子里,看到大半夜。第二天红肿了眼去上班,看到他就躲躲闪闪的,怕他窥视到我的心灵。这个富有激情而又温柔浪漫的男孩,揪住了我少女的心。我开始和他偷偷摸摸交往起来。那个时代的爱情仍是含蓄的东方式的,很纯洁很自私。一句简单的情话,给我们的热量几天都取之不尽;一个会意的眼神,让我们感受到彼此的相通,是莫大的鼓舞和力量。
就在我和顾城谈论着爱情的伟大,憧憬着一份惊天动地的爱情时。他却从农村回城了,而且是托我爸的关系。心细的母亲逮住了我和城的交往,然后就和爸逼迫我们立刻结婚。他在我的心目中并不坏,能吹一口悠扬动听的口琴,个子很魁梧,而且说话很风趣,大大咧咧的,给人安全感。在父母给我们安排了婚期后,我焦急地约顾城公园里见面。他兴高采烈地来了,袖里藏本新的手抄本。他打算跟我畅谈诗歌,而我直接告诉他,我要结婚了。他的眼睛死死盯着我,他说无法挽回了吗?我咬着嘴唇点点头。“那我祝福你们!”城说了这句话,就站在那一言不发,把手中的手抄本,卷起来又打开,卷起来又打开。后来我们不声不响地分开了,我走出一段路后回头看,他却已经走了,手抄本躺在地上。
我们在父母营造的喜庆中结婚了。他找不到工作,整天呆在家里,做饭,洗衣服,把家修整得倒很温暖。每次下班回到家,他对我嘘寒问暖,给我按摩肩膀,在我耳边说肉麻而又动人的情话。我在外边受了气,回来找人倾诉,他就给我倒杯热茶,带着笑容,很认真的听,不时点头,不时哈哈笑几声。日子不冷不热地过。游薇出生后,家里的积蓄也用完了,我一个人的工资又不够开销,家里气氛开始紧张起来,过惯了好日子的我们,开始互相抱怨。他平时喜欢畅谈他的未来,喜欢大谈国际国内形势,我有天不顺心,就凶他:“你不是很会吹吗,怎么连个老婆孩子都养不活!”气得他翻白眼,恨不得过来掐死我。后来我才明白,男人最不能伤害的是自尊,明显知道他是吹牛,你也不能揭底,要鼓励他去实现他的梦想。但我明白得太晚了。在又一次大吵之后,他拧出个旅行包,说着他再也不回这个家里。他走到门外时,站住了。我料定他是做个样子的,就故意走过去把门“哐”的关上。等我气消了把门打开,他已经悄悄地走了。并且晚上,第二天,第三天,都没有回来,这时我才急了,到处找他,但就是都没有找到他的身影。
我在埋怨诅咒和自责中带着女儿艰难度日。想起他以前的好时,在每个寂寞的黄昏,我对家门前经过的脚步声,特别的敏感。但一次又一次地失望,外边的人看到我重复的期待的眼神,还以为我有毛病。在我要慢慢忘掉他的时候,他却回来了。那是快到年关的时候,外面下了很大的雪,我和女儿正坐在灯前吃饭。路边有脚步声,我突然有种预感,是他回来了。当他站在门口,举起手要叩门的时候,我把门打开了。
他胡子很长,头上顶了一层白色的雪,在门口吐着冷气。他像以前到外边闲耍回来一样,笑着说:“我回来了,老婆,给我做了什么好吃的!”我木头般站在门口,心里情绪翻滚。他自己将包放到了房里,自己盛了饭,还拧女儿的面皮说:“薇薇,越大越傻了,连爸爸也不会叫了!”我站在门口看他狼吞虎咽,他一边咀嚼着满嘴的食物,一边说:“外边真冷,一天没吃东西了,这菜真好吃,你也坐下来吃啊!”他满眼温情地回头看我,嘿嘿地傻笑。我忍不住扑到他的身上,呜呜地哭起来,泪水在脸上放纵的流淌。他反身起来把我抱在怀里,却冲女儿做鬼脸,说:“嘿嘿,莫哭,莫哭,叔叔给你带来了糖果果!”
当我给他倒来洗脚水,脱下他的鞋袜,拿着他的脚板要放到热水里时,他突然把我拦腰抱起来我寂寥的心得到了满足,而他早躺在床上,像个熟睡的孩子,嘴里含混不清地梦呓。灯光下,看到他坚毅的额角,已经爬上了皱纹,头发也老长了,里面有股浓浓的烟草味。显然,他在外边不是过得很好,一定受了不少的白眼,吃了不少的苦头,但是这个坚强的男人,这个有点自负的男人,什么也没有说。
接下来的日子,他每天逗女儿玩,趴在地上让女儿当马骑,把女儿扛在肩上去街上玩,碰到熟人就大声打招呼,别人开玩笑说你去外边发财了,他就微笑着点点头,搅动着舌头和别人侃外边的见闻,谈国家对东部沿海的政策,谈如何发展这个城市的经济,与半年前的他丝毫没有改变。他说话还是那么夸张,那么逗趣,街坊邻居闲着时,就凑到我们家里来,要么搓麻将,要么听他神侃。一向冷冷清清的家,注入了一股激情的血液,守了半年活寡的我,也受到了他的感染,和邻居们为某个话题高声大叫。我这时才真切的感受到,一个女人到底需要的是什么,也明白他在我心目中,在这个家庭里,位置多么不可或缺。
过完年,他又提出要去外面。我死活不同意,他提一次我就发一次脾气,甚至后来到了他一张口,我就问他是不是要出去,完了还斩钉截铁地说:没门!一个男人的心如果不在你身边时,你要用铁链子去锁住他,这是很愚蠢的做法,但是此时我就是这么做了,并且如历代暴君一样,用企图堵塞他的嘴的办法,掩耳盗铃般让自己相信:他已经心悦诚服。我把自己武装到了神经质,而他的反抗也愈来愈烈。他整天不高兴,话也少起来,我知道他心里不满,就拿话刺激他,问他是不是不爱我们了,是不是想着要和我离婚。他那天喝了点酒,情绪很坏,外边也是阴雨绵绵,家里气氛很紧张。他终于对我吼了:“我明天就走,谁也拦不住我,不是怨我养不活你们吗,我窝在家里,能干成个什么!”
当晚我们都在赌气,他一个人在客厅睡。第二天早晨我一醒来,就预感到什么,冲到客厅一看,他真的已经走了。桌子上留了个字条:“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是个男人,我必须有我的事业,我要挣大把的钱来养你们,而不是在家里吃软饭!”
他这一去就是十几年,也很少写信,就是来信,就是简单地问家里怎么样,问汇款单收到没有,接着就大段大段抱怨人心的险恶,命运的不公平。我是个女人,我的心灵多么需要别人抚慰,多么需要一个男人给我家的感觉,但是命运安排了我守活寡。我想给他写信告诉他,我并不需要他的钱,并不需要,我只需要他能回来。但他四处飘荡,过不久换一个地方,信的首头末尾,也从来没有留下地址。在家里,我也学会了喝酒,喝浓浓的荡着奶香、甘甜与苦涩的咖啡,企图把心里的苦闷与寂寞溶解。有时,我甚至希望家里来了强盗,把我劫了去。晚上躺在宽阔的床上,抚摸着自己年轻光洁的肌肤,回想起他那坚实的胸膛和有力的臂膀,我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有时看着窗外的月亮,流泪流到天明。化解生活中的困难,与上司下属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我都能做到游刃有余,但我无法处理好我的情感缺失带来的失落。
女儿读书时住宿在学校,放假才回来。别人都希望着早早下班,我却总希望时间过慢一点,好让我和同事能多呆一会,感受那一大群年轻人的欢声笑语,给我带来的激情与活力。家就像个牢笼,像个死寂的刑场,像个没有生命的旷野。培根说喜欢寂寞的人,要么是魔鬼,要么是野兽,我是个女人,我的每一个水嫩的细胞,都渴望男人的阳刚之气,把它们烘烤蒸发。
我开始注意起自己的仪表,去网上查最新的美容,化妆,保健的信息,买最时尚的衣服。我做这些,为了能让我的男人回来,不至于嫌弃我的苍老,也憧憬着能遭遇一段爱情。
家门前不远,这些年开了许多酒吧,舞厅。我有时也去喝一杯意大利“卡布其诺”随便找个衣着讲究的陌生人聊天,听角落里的流浪歌手闭着眼睛很陶醉地唱歌,碰到特殊的日子,有卖花的小女孩缠住,我也会慷慨地为自己,买几只玫瑰,买一扎康乃馨。我也喜欢描银色的淡蓝色的眼影,抹水晶般闪亮的瓷光唇釉,穿低胸的吊带装。日子疏疏懒懒地过着,有激情,但更多的是平淡。
女儿显然没有意识到今天是什么日子,她还在等着我去叫她吃饭。这姑娘比较懒,碰到陌生人就羞怯地不敢说话。最近她听一个网友说他喜欢瘦弱的身材,就异常勤快的锻炼起来,现在她又在跑步机上锻炼,大口大口娇声地喘气。我轻轻走过她房间,坐到沙发上等他。客厅里的吊钟在滴答滴答地走动,孤寂和焦灼却虫子一样啃噬着我的心。沙发很柔软,我瘦小的身子困在丝绒的包围中,只留下一双空洞的眼睛,望着那扇雕花的厚重的檀木门,期待能像以前一样传来叩门声。
他每次来得都是那么突然,每次的到来都会打乱我的生活。外边刮着风,气象台说沿海地区起了大台风,余威会波及我们这个城市。外边公园里的树,被刮得东倒西歪。黑色的树影,在窗前来回扭动。一道白色的闪电划过,给大地拍了一张人们恐惧着的相片。女儿也跑出来了,捂着耳朵偎依到我身旁。电灯突然熄灭了,漆黑的夜笼罩着我们。雷声炸开了,我的心猛地一颤。
他十几年后突然回来,是在前年,那天也是下着雨,他把车开到我们的房子下面了,在那里死命的按喇叭。我们那时刚搬了新家不久,开始还以为单位领导来了。我拉开窗帘往下看,他从他那蓝色宝马里探出头来,看到了我,大声喊:“快下来啊!老婆!给我撑个雨伞下来!”
我开始还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呆在那里看,他就急了,下了车把门“哐”的用力关上,淋着雨把手遮在头上跑过来。我急忙要下楼去迎他,刚开了门,他已经跑上二楼了。他穿了笔挺的西服,胡子也刮得光光的,只是眉宇间还是写满孩子气。他见到我,也很激动,把我抱在怀里,用下巴不住地摩擦我的额头,并给我一个深情的吻。他说:“嘿,这么多年了,你还没变多少啊,老婆!”接着他在我们的新房子里走来走去,这里看看,那里摸摸,不住地说不错不错。我问他还没吃饭吧。他突然转过头,并没有回答我的话,只是在口袋里掏出个锦锻包裹的盒子来,他拉过我的手,从盒子里取出一个纯金情侣钻戒,套到我左手细长的无名指上。他很动情地说:“老婆,跟你结婚这么久,都没有给你买个戒指,真的是委屈你了!”我整个人陶醉在莫名的幸福中,这个眼前有点陌生却分明熟悉的男人,让我激动得呜呜地哭起来。等他等了这么多年,多少个日日夜夜地思念,他怎么就那么狠心,这么多年都不回家,这么多年就断断续续招呼两句,告诫我是他的妻子,让我忘不了他,让我为他担心也刻骨铭心地恨他,现在他回来了,却就这么轻描淡写地叫着我老婆,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他到底尽了一个做老公的责任吗?他抱着我,让我在他怀里痛痛快快地哭,极其温柔的抚摩我的后背,鼻子伸到我的头发里吹气。
星期天女儿还是回来了,虽然她说她不愿意见父亲。
女儿进门时,他仍坐在沙发上,一边往烟缸里弹烟灰,一边摇晃着二郎腿,嘿嘿笑着说:“回来啦,过来爸看看长什么样!”女儿低着头往房子里走,把门也带上了。他看到了,却还是笑着说:“嘿,和你一个脾气啊!”女儿又出来了,因为她发现她的一本nba杂志不见了,出来问我们。他一边说着“是我,是我拿了”一边从屁股下面抽出那本杂志来。“薇薇,你也喜欢篮球啊,我当年可是灌篮高手,要是我坚持打,说不定现在也是一个艾弗森了!”女儿抢过杂志,狠很地瞪了他一眼,又扭着屁股走进房间去。人们说女儿是父亲的前世情人,他们之间有着不断的姻缘。没有几天,他们就在一起收看篮球赛,并且互相大声嬉笑吵闹起来。
我以为日子应该是苦尽甘来了,我们也是快四十的人了,人间什么酸甜苦辣没有尝过?谁又知道他这次回来,是引导我走另一个苦难的长征?!在我们关系已经很融洽,一个破碎的家仿佛从新复原的时候,他抛出另一颗重镑炸弹。
就在前几天,他说一个人出去兜兜风,到了晚上,他竟然带了个八九岁的女孩回来!那女孩一进门,我就心生剧痛,仿佛闻到了像我开炮的战火的硝烟味——她跟他很像。他把女孩子领到我面前,让她叫我阿姨。我仍心存一线侥幸的问他:“这是谁家的女孩?”他很痛快地说:“我和一个福建女人生的!”我多么希望他说慌,然后在他不能自圆其说的时候,给他一个耳光,但他是直接地告诉我——“我和一个福建女人生的!”原来他在信里跟我提起过的,不是开玩笑,这个喜欢开玩笑的人,偏偏这次不是开玩笑——“我和一个福建女人生的!”
我慌乱了,嘴里嗫嚅着说问:“那那你打算把我们怎么办!”
“不怎么办,就这么过,要么我和你离婚,要么就这么过!”
“就这么过!”我反复念叨着这句话,我终于愤怒了,冲上去给他补上了一个耳光。显然,他已经松懈了心理准备,被我一个耳光打得脸色大变。
“那你要我怎么办?我身无分文在外边闯,没知识没特长,被别人打昏了在街上,是她家里人救我回去,我要开办公司时,是他家里倾囊相助,我一时饮酒做了糊涂事,让她怀上了,你叫我怎么办”他扔下一大堆分贝很高的话,领着孩子摔门而去!
大颗的雨点砸在玻璃窗上,外边黑漆漆的。电灯熄了好一会后,又亮起来。我看到女儿一双黑夜般的眼睛,在窗外搜寻着什么。他在等父亲的车子那两道灯光?
我做了一桌子的菜,坐在空荡荡的客厅里等他。客厅里的吊钟在滴答滴答地走动,孤寂和焦灼却虫子一样啃噬着我的心。他忘了今天是9月18?他忘了我和他是1985年9月18结的婚?我想到这里,就有点沮丧和焦躁不安,心里莫名其妙的烦躁,我甚至想跳起来要把一桌子东西扫到地上。
女人快到四十了,就容易悲观激动!少女时天真的以为,到了这个年龄读叶芝,读荆棘鸟滴血歌唱般对爱情忠贞的叶芝,读他“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的痛苦的皱纹”能真切体会出那份徘徊悠长柔情似水,怎么现在我却为此哭了?他真的还爱我吗,他不在意我的痛苦的皱纹?
身上这套触感柔软、剪裁合体的黑色丝绒睡衣,是我特意穿出来给他看的,他前些日子还夸我娇小玲珑,曲线分明。女人是离不开镜子的,就像女人离不开男人。到了镜子前,女人才能找到自己的灵魂。虽然这几天,心灰意懒,躺在床上动都不想动弹,但今天晚上,我还是在镜子前花了好长一段时间。因为,我相信他今天一定会回来的。朋友送我的价值两百美元的“爱可欣”保健品,还搁在梳妆台上,朋友问我效果怎么样,我实在不好回答她,因为我都还没有用。那款混合有风信子和鸢尾草味道的chance,是他从外地带回来的,拿起来放在手里,却对着镜子里的人发呆。他说这种香水富有感性与热情的气息,并且强调这是chanel史上第一款圆形瓶子的香水。他什么时候开始研究起香水来了?
镜子里的我并没有老啊,皮肤依旧白皙而有光泽,头发也是乌黑油亮的,只是我的眼睛,我那被他称作是泸沽湖般清澈神秘的眼睛,里面布满疲惫与哀怨的阴霾。嘴唇也因为上火,起了皱纹了。女儿每个星期回来一次,正在她房间玩电脑,prince的purplerain(紫雨)那熟悉的吉他声如流水般涌进来。这首外国经典老歌,也是他介绍给我听的,而现在我和他的爱情结晶,都已经二十出头了。他告诉我prince是位摇滚乐十项全能乐手,是综合了各种门类音乐的宗匠级人物,他多年前陪我一起看了阿拉丁,一起听这首充满爱情幻想的歌。而我的女儿现在听首歌时,她已经二十多岁了,这意味着我和他的爱情,已经中断了多少年?在我和他结婚的日子,他却在陪另一个女人!爱情真是宿命的东西,像蝴蝶一样,只有一段时间的绚烂美丽。到了你的美丽终结,完成了上帝交给你的任务后,就只有消亡,要不又得从毛毛虫开始。我的女儿,这纯情善良的姑娘,她又在受哪个男人的蛊惑,千方百计要把她往花园里引。是这花本身吗,这主宰女人命运的爱情?。
在我16岁顶母亲的班进厂时,他被下放到了边远的农村。他爸和我爸是战壕里结交的生死朋友,他们早早就给我们订下婚姻。而我的第一次爱情,并非与他开始。在那个时候,正是朦胧诗开始流行的时代,北岛、芒克、江河、杨炼、多多、顾城、舒婷,在知识青年眼里好比现在的歌星一样,私下里我们都以会背诵他们的诗歌为荣。至今仍然记得顾城的一代人,那“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她寻找光明。”就这么两句诗,从顾城嘴里吐出来的时候,我为之颤抖,他会背顾城所有的诗,他说他独爱顾城,因为他和顾城有同样的名字。我当时也有一个文学梦,喜欢在纸上写写划划,描绘我的理想与爱情。城不仅会背诗,也能写诗,他写的诗歌,非常优美,朗朗上口,就像他的笑脸,总是爽爽朗朗的样子。我们同在工会,当时女工中暗恋他的人很多,但他总是一幅清高孤傲的表情。
我们是在一次工会组织文艺节目的时候认识的,他的节目是朗诵诗歌,因为我能歌善舞,也有一个重头节目。他在排练时非常投入,把周围人根本视为无物。他一手举着他写的诗歌,一手大幅度地做着手势,一会儿慷慨激昂,一会儿柔情似海。我忽然觉得他有点憨憨的可爱
这种有点夸张的表情,让我不小心笑出声来。他听到笑声,顿了一下,回头也冲我一笑。那笑容很阳光,很帅气,让我的心不由打起鼓来。
想不到几天后他给我送来一叠情书,有好几千行。我当天晚上躲在房子里,看到大半夜。第二天红肿了眼去上班,看到他就躲躲闪闪的,怕他窥视到我的心灵。这个富有激情而又温柔浪漫的男孩,揪住了我少女的心。我开始和他偷偷摸摸交往起来。那个时代的爱情仍是含蓄的东方式的,很纯洁很自私。一句简单的情话,给我们的热量几天都取之不尽;一个会意的眼神,让我们感受到彼此的相通,是莫大的鼓舞和力量。
就在我和顾城谈论着爱情的伟大,憧憬着一份惊天动地的爱情时。他却从农村回城了,而且是托我爸的关系。心细的母亲逮住了我和城的交往,然后就和爸逼迫我们立刻结婚。他在我的心目中并不坏,能吹一口悠扬动听的口琴,个子很魁梧,而且说话很风趣,大大咧咧的,给人安全感。在父母给我们安排了婚期后,我焦急地约顾城公园里见面。他兴高采烈地来了,袖里藏本新的手抄本。他打算跟我畅谈诗歌,而我直接告诉他,我要结婚了。他的眼睛死死盯着我,他说无法挽回了吗?我咬着嘴唇点点头。“那我祝福你们!”城说了这句话,就站在那一言不发,把手中的手抄本,卷起来又打开,卷起来又打开。后来我们不声不响地分开了,我走出一段路后回头看,他却已经走了,手抄本躺在地上。
我们在父母营造的喜庆中结婚了。他找不到工作,整天呆在家里,做饭,洗衣服,把家修整得倒很温暖。每次下班回到家,他对我嘘寒问暖,给我按摩肩膀,在我耳边说肉麻而又动人的情话。我在外边受了气,回来找人倾诉,他就给我倒杯热茶,带着笑容,很认真的听,不时点头,不时哈哈笑几声。日子不冷不热地过。游薇出生后,家里的积蓄也用完了,我一个人的工资又不够开销,家里气氛开始紧张起来,过惯了好日子的我们,开始互相抱怨。他平时喜欢畅谈他的未来,喜欢大谈国际国内形势,我有天不顺心,就凶他:“你不是很会吹吗,怎么连个老婆孩子都养不活!”气得他翻白眼,恨不得过来掐死我。后来我才明白,男人最不能伤害的是自尊,明显知道他是吹牛,你也不能揭底,要鼓励他去实现他的梦想。但我明白得太晚了。在又一次大吵之后,他拧出个旅行包,说着他再也不回这个家里。他走到门外时,站住了。我料定他是做个样子的,就故意走过去把门“哐”的关上。等我气消了把门打开,他已经悄悄地走了。并且晚上,第二天,第三天,都没有回来,这时我才急了,到处找他,但就是都没有找到他的身影。
我在埋怨诅咒和自责中带着女儿艰难度日。想起他以前的好时,在每个寂寞的黄昏,我对家门前经过的脚步声,特别的敏感。但一次又一次地失望,外边的人看到我重复的期待的眼神,还以为我有毛病。在我要慢慢忘掉他的时候,他却回来了。那是快到年关的时候,外面下了很大的雪,我和女儿正坐在灯前吃饭。路边有脚步声,我突然有种预感,是他回来了。当他站在门口,举起手要叩门的时候,我把门打开了。
他胡子很长,头上顶了一层白色的雪,在门口吐着冷气。他像以前到外边闲耍回来一样,笑着说:“我回来了,老婆,给我做了什么好吃的!”我木头般站在门口,心里情绪翻滚。他自己将包放到了房里,自己盛了饭,还拧女儿的面皮说:“薇薇,越大越傻了,连爸爸也不会叫了!”我站在门口看他狼吞虎咽,他一边咀嚼着满嘴的食物,一边说:“外边真冷,一天没吃东西了,这菜真好吃,你也坐下来吃啊!”他满眼温情地回头看我,嘿嘿地傻笑。我忍不住扑到他的身上,呜呜地哭起来,泪水在脸上放纵的流淌。他反身起来把我抱在怀里,却冲女儿做鬼脸,说:“嘿嘿,莫哭,莫哭,叔叔给你带来了糖果果!”
当我给他倒来洗脚水,脱下他的鞋袜,拿着他的脚板要放到热水里时,他突然把我拦腰抱起来我寂寥的心得到了满足,而他早躺在床上,像个熟睡的孩子,嘴里含混不清地梦呓。灯光下,看到他坚毅的额角,已经爬上了皱纹,头发也老长了,里面有股浓浓的烟草味。显然,他在外边不是过得很好,一定受了不少的白眼,吃了不少的苦头,但是这个坚强的男人,这个有点自负的男人,什么也没有说。
接下来的日子,他每天逗女儿玩,趴在地上让女儿当马骑,把女儿扛在肩上去街上玩,碰到熟人就大声打招呼,别人开玩笑说你去外边发财了,他就微笑着点点头,搅动着舌头和别人侃外边的见闻,谈国家对东部沿海的政策,谈如何发展这个城市的经济,与半年前的他丝毫没有改变。他说话还是那么夸张,那么逗趣,街坊邻居闲着时,就凑到我们家里来,要么搓麻将,要么听他神侃。一向冷冷清清的家,注入了一股激情的血液,守了半年活寡的我,也受到了他的感染,和邻居们为某个话题高声大叫。我这时才真切的感受到,一个女人到底需要的是什么,也明白他在我心目中,在这个家庭里,位置多么不可或缺。
过完年,他又提出要去外面。我死活不同意,他提一次我就发一次脾气,甚至后来到了他一张口,我就问他是不是要出去,完了还斩钉截铁地说:没门!一个男人的心如果不在你身边时,你要用铁链子去锁住他,这是很愚蠢的做法,但是此时我就是这么做了,并且如历代暴君一样,用企图堵塞他的嘴的办法,掩耳盗铃般让自己相信:他已经心悦诚服。我把自己武装到了神经质,而他的反抗也愈来愈烈。他整天不高兴,话也少起来,我知道他心里不满,就拿话刺激他,问他是不是不爱我们了,是不是想着要和我离婚。他那天喝了点酒,情绪很坏,外边也是阴雨绵绵,家里气氛很紧张。他终于对我吼了:“我明天就走,谁也拦不住我,不是怨我养不活你们吗,我窝在家里,能干成个什么!”
当晚我们都在赌气,他一个人在客厅睡。第二天早晨我一醒来,就预感到什么,冲到客厅一看,他真的已经走了。桌子上留了个字条:“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是个男人,我必须有我的事业,我要挣大把的钱来养你们,而不是在家里吃软饭!”
他这一去就是十几年,也很少写信,就是来信,就是简单地问家里怎么样,问汇款单收到没有,接着就大段大段抱怨人心的险恶,命运的不公平。我是个女人,我的心灵多么需要别人抚慰,多么需要一个男人给我家的感觉,但是命运安排了我守活寡。我想给他写信告诉他,我并不需要他的钱,并不需要,我只需要他能回来。但他四处飘荡,过不久换一个地方,信的首头末尾,也从来没有留下地址。在家里,我也学会了喝酒,喝浓浓的荡着奶香、甘甜与苦涩的咖啡,企图把心里的苦闷与寂寞溶解。有时,我甚至希望家里来了强盗,把我劫了去。晚上躺在宽阔的床上,抚摸着自己年轻光洁的肌肤,回想起他那坚实的胸膛和有力的臂膀,我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有时看着窗外的月亮,流泪流到天明。化解生活中的困难,与上司下属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我都能做到游刃有余,但我无法处理好我的情感缺失带来的失落。
女儿读书时住宿在学校,放假才回来。别人都希望着早早下班,我却总希望时间过慢一点,好让我和同事能多呆一会,感受那一大群年轻人的欢声笑语,给我带来的激情与活力。家就像个牢笼,像个死寂的刑场,像个没有生命的旷野。培根说喜欢寂寞的人,要么是魔鬼,要么是野兽,我是个女人,我的每一个水嫩的细胞,都渴望男人的阳刚之气,把它们烘烤蒸发。
我开始注意起自己的仪表,去网上查最新的美容,化妆,保健的信息,买最时尚的衣服。我做这些,为了能让我的男人回来,不至于嫌弃我的苍老,也憧憬着能遭遇一段爱情。
家门前不远,这些年开了许多酒吧,舞厅。我有时也去喝一杯意大利“卡布其诺”随便找个衣着讲究的陌生人聊天,听角落里的流浪歌手闭着眼睛很陶醉地唱歌,碰到特殊的日子,有卖花的小女孩缠住,我也会慷慨地为自己,买几只玫瑰,买一扎康乃馨。我也喜欢描银色的淡蓝色的眼影,抹水晶般闪亮的瓷光唇釉,穿低胸的吊带装。日子疏疏懒懒地过着,有激情,但更多的是平淡。
女儿显然没有意识到今天是什么日子,她还在等着我去叫她吃饭。这姑娘比较懒,碰到陌生人就羞怯地不敢说话。最近她听一个网友说他喜欢瘦弱的身材,就异常勤快的锻炼起来,现在她又在跑步机上锻炼,大口大口娇声地喘气。我轻轻走过她房间,坐到沙发上等他。客厅里的吊钟在滴答滴答地走动,孤寂和焦灼却虫子一样啃噬着我的心。沙发很柔软,我瘦小的身子困在丝绒的包围中,只留下一双空洞的眼睛,望着那扇雕花的厚重的檀木门,期待能像以前一样传来叩门声。
他每次来得都是那么突然,每次的到来都会打乱我的生活。外边刮着风,气象台说沿海地区起了大台风,余威会波及我们这个城市。外边公园里的树,被刮得东倒西歪。黑色的树影,在窗前来回扭动。一道白色的闪电划过,给大地拍了一张人们恐惧着的相片。女儿也跑出来了,捂着耳朵偎依到我身旁。电灯突然熄灭了,漆黑的夜笼罩着我们。雷声炸开了,我的心猛地一颤。
他十几年后突然回来,是在前年,那天也是下着雨,他把车开到我们的房子下面了,在那里死命的按喇叭。我们那时刚搬了新家不久,开始还以为单位领导来了。我拉开窗帘往下看,他从他那蓝色宝马里探出头来,看到了我,大声喊:“快下来啊!老婆!给我撑个雨伞下来!”
我开始还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呆在那里看,他就急了,下了车把门“哐”的用力关上,淋着雨把手遮在头上跑过来。我急忙要下楼去迎他,刚开了门,他已经跑上二楼了。他穿了笔挺的西服,胡子也刮得光光的,只是眉宇间还是写满孩子气。他见到我,也很激动,把我抱在怀里,用下巴不住地摩擦我的额头,并给我一个深情的吻。他说:“嘿,这么多年了,你还没变多少啊,老婆!”接着他在我们的新房子里走来走去,这里看看,那里摸摸,不住地说不错不错。我问他还没吃饭吧。他突然转过头,并没有回答我的话,只是在口袋里掏出个锦锻包裹的盒子来,他拉过我的手,从盒子里取出一个纯金情侣钻戒,套到我左手细长的无名指上。他很动情地说:“老婆,跟你结婚这么久,都没有给你买个戒指,真的是委屈你了!”我整个人陶醉在莫名的幸福中,这个眼前有点陌生却分明熟悉的男人,让我激动得呜呜地哭起来。等他等了这么多年,多少个日日夜夜地思念,他怎么就那么狠心,这么多年都不回家,这么多年就断断续续招呼两句,告诫我是他的妻子,让我忘不了他,让我为他担心也刻骨铭心地恨他,现在他回来了,却就这么轻描淡写地叫着我老婆,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他到底尽了一个做老公的责任吗?他抱着我,让我在他怀里痛痛快快地哭,极其温柔的抚摩我的后背,鼻子伸到我的头发里吹气。
星期天女儿还是回来了,虽然她说她不愿意见父亲。
女儿进门时,他仍坐在沙发上,一边往烟缸里弹烟灰,一边摇晃着二郎腿,嘿嘿笑着说:“回来啦,过来爸看看长什么样!”女儿低着头往房子里走,把门也带上了。他看到了,却还是笑着说:“嘿,和你一个脾气啊!”女儿又出来了,因为她发现她的一本nba杂志不见了,出来问我们。他一边说着“是我,是我拿了”一边从屁股下面抽出那本杂志来。“薇薇,你也喜欢篮球啊,我当年可是灌篮高手,要是我坚持打,说不定现在也是一个艾弗森了!”女儿抢过杂志,狠很地瞪了他一眼,又扭着屁股走进房间去。人们说女儿是父亲的前世情人,他们之间有着不断的姻缘。没有几天,他们就在一起收看篮球赛,并且互相大声嬉笑吵闹起来。
我以为日子应该是苦尽甘来了,我们也是快四十的人了,人间什么酸甜苦辣没有尝过?谁又知道他这次回来,是引导我走另一个苦难的长征?!在我们关系已经很融洽,一个破碎的家仿佛从新复原的时候,他抛出另一颗重镑炸弹。
就在前几天,他说一个人出去兜兜风,到了晚上,他竟然带了个八九岁的女孩回来!那女孩一进门,我就心生剧痛,仿佛闻到了像我开炮的战火的硝烟味——她跟他很像。他把女孩子领到我面前,让她叫我阿姨。我仍心存一线侥幸的问他:“这是谁家的女孩?”他很痛快地说:“我和一个福建女人生的!”我多么希望他说慌,然后在他不能自圆其说的时候,给他一个耳光,但他是直接地告诉我——“我和一个福建女人生的!”原来他在信里跟我提起过的,不是开玩笑,这个喜欢开玩笑的人,偏偏这次不是开玩笑——“我和一个福建女人生的!”
我慌乱了,嘴里嗫嚅着说问:“那那你打算把我们怎么办!”
“不怎么办,就这么过,要么我和你离婚,要么就这么过!”
“就这么过!”我反复念叨着这句话,我终于愤怒了,冲上去给他补上了一个耳光。显然,他已经松懈了心理准备,被我一个耳光打得脸色大变。
“那你要我怎么办?我身无分文在外边闯,没知识没特长,被别人打昏了在街上,是她家里人救我回去,我要开办公司时,是他家里倾囊相助,我一时饮酒做了糊涂事,让她怀上了,你叫我怎么办”他扔下一大堆分贝很高的话,领着孩子摔门而去!
大颗的雨点砸在玻璃窗上,外边黑漆漆的。电灯熄了好一会后,又亮起来。我看到女儿一双黑夜般的眼睛,在窗外搜寻着什么。他在等父亲的车子那两道灯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