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念书信传情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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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起笔,将收集的宝贝信笺整齐地铺开,郑重而随意地写着:亲爱的,近来好吗?上个星期写的信收到了吗?如果不出意外,三、四天的时间,我写给你亲自签收的信件应该会送到你的手上
在通讯事业日益进步的今天,我仍然时时浮现出十多年前手写书信的情景,那种温馨是任何事情都代替不了的。
我生于80年代,青春期处于90年代,在那个时候,手机还未普及的时候,我们那些刚毕业的小伙子、大姑娘你,在毕业的时候不忘了留下通讯地址,而现如今,都被一串串数字代替:手机号码、qq号码、邮箱、msn、icq、uc等一系列字母与数字的组合。但竟然都不知道挚友具体的家庭住址。
那个时候,写信很频繁,因而爱上了集邮,喜欢上了收集各式各样的漂亮的信笺,淡淡的图片,淡淡的话语,说着永恒的友情。因为经常写信,笔迹变得秀气灵动起来;文思也十分地活跃;每天都有很多的感悟;生活中的不痛不痒也会成为信里面细细诉说的内容:哪个同事恋爱了,谁和谁吵架了,谁谁租了一本好看的书,谁又在织着一个毛衣的新花样,谁又挨领导批评了等等,那时候友情变得比酒还醇。同学之间互道着相隔甚远的两个城市的各样生活。
读书的时候有个男生非常爱邮票,大家都叫他“票虫”毕业后各奔东西,他去了西安古城读书。那时候常常与他对换邮票,以写信的方式夹带邮票。我那时空落个“才女”称号,除了语文和英语稍逊一点之外,其它学科偏科极为严重;而票虫品学兼优,(他文科自叹不如:臭美一下下^_^)他理科更是了不得,所以,他上了西安的理工大学。票虫上高中时就被一女生逛追,一直到大学后,他们仍然坚持着马拉松式的恋爱,这个过程中时有分分合合,吵吵闹闹;比如什么时候因为他晚自习晚了,忘打电话了,或是忘了对方生日;总之很小的事情,我们都可以谈半天,以至于当他收到我的信后,女友早已转怒为喜都好多天了!我们的书信之中便又多了讨论与诉说的内容,那几年的日子里,书信成了我与同学们唯一的联系。终于,在我们一次又一次的祝福与鼓励声中,同学的爱情持续了七年。现在回想起来,我似乎不敢想象,在那长达五、六页的信纸里面,都不知道说的是些什么。
收信的感觉是快乐的,凡是写过信的人都会有同感的。一封一封收到他们的信件,我们都在信中成熟,我们互相传递着自己对未来的理解:对社会的理解、对稚嫩感情的感悟、对将来人生的打算。慢慢地,我也恋爱了,恋爱从书信开始。原来不止是友情在书信里才表现得那么美好的,爱情更加是!
在那年的初冬里,第一次收到他--这个现在已是我爱人的信。他说他第一次给人写信,而且是一个女孩,一个自己深爱的女孩,平生第一次!他试着向我倾诉着一个大男孩对爱情的羞涩,羞涩,并不是只是女孩子的专利!他时常说文如其人,见到我的文字,总是非常舒畅。在分隔两地的情况下恋爱,确实是一种考验。忍受着相思之苦的同时,又享受着那份相思,因为距离,让彼此变得那么珍惜对方,那么温情默默。他的同事从他收信的频率中猜出他恋爱了,他竟然为此骄傲了好多天!他说他喜欢这种方式,喜欢写信,喜欢读信,一个人睡觉的时候总是将信读几遍,几乎每封信他都能背下来。不久之后,他忍受不了相思之苦,为我配了一部西门子情侣手机,他说写信太慢了,我们开始用短信聊天吧,随时随地都可以说:我想你了!睡前也可以说:吻你!他说,写信太折磨人了,我们将那些信都收藏起来,珍藏起来吧!从此我不再写信了,改发短信了。只可惜手机的设置限制,每条短信最多只能发几十个字,没有了自己写信时的阔气,不再随心随意,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了。发短信时总是为了将意思表达清楚而精减再精减,不再将思念奢侈地写在短信上。从那个时候,慢慢地也开始电话情思,一打总是几个小时,打得电话发热为至。
终于因为联系方式的不断升级,他对我说:亲爱的,嫁给我吧!我们共同结束了两地相思。从书信传情变成短信传情,联系升级,感情升级,合二为一。现如今,我们奋斗到了一起工作,天天在一起,生活依旧,感情依旧。
如今,我们都有了qq,因为工作与家庭的原因,曾经书信联系的同学们也一样都出现在彼此的qq好友列表里,偶尔节日期间也问候一下对方最近可好,发一个表情或是已被相互发送多次的一段祝福,大家都各自忙着自己的事,往日青春时期那些浓烈而纯真的情感都淡然了。
不论未来发展成什么样,我一样怀念从前那书信传情的日子。
拾起笔,将收集的宝贝信笺整齐地铺开,郑重而随意地写着:亲爱的,近来好吗?上个星期写的信收到了吗?如果不出意外,三、四天的时间,我写给你亲自签收的信件应该会送到你的手上
在通讯事业日益进步的今天,我仍然时时浮现出十多年前手写书信的情景,那种温馨是任何事情都代替不了的。
我生于80年代,青春期处于90年代,在那个时候,手机还未普及的时候,我们那些刚毕业的小伙子、大姑娘你,在毕业的时候不忘了留下通讯地址,而现如今,都被一串串数字代替:手机号码、qq号码、邮箱、msn、icq、uc等一系列字母与数字的组合。但竟然都不知道挚友具体的家庭住址。
那个时候,写信很频繁,因而爱上了集邮,喜欢上了收集各式各样的漂亮的信笺,淡淡的图片,淡淡的话语,说着永恒的友情。因为经常写信,笔迹变得秀气灵动起来;文思也十分地活跃;每天都有很多的感悟;生活中的不痛不痒也会成为信里面细细诉说的内容:哪个同事恋爱了,谁和谁吵架了,谁谁租了一本好看的书,谁又在织着一个毛衣的新花样,谁又挨领导批评了等等,那时候友情变得比酒还醇。同学之间互道着相隔甚远的两个城市的各样生活。
读书的时候有个男生非常爱邮票,大家都叫他“票虫”毕业后各奔东西,他去了西安古城读书。那时候常常与他对换邮票,以写信的方式夹带邮票。我那时空落个“才女”称号,除了语文和英语稍逊一点之外,其它学科偏科极为严重;而票虫品学兼优,(他文科自叹不如:臭美一下下^_^)他理科更是了不得,所以,他上了西安的理工大学。票虫上高中时就被一女生逛追,一直到大学后,他们仍然坚持着马拉松式的恋爱,这个过程中时有分分合合,吵吵闹闹;比如什么时候因为他晚自习晚了,忘打电话了,或是忘了对方生日;总之很小的事情,我们都可以谈半天,以至于当他收到我的信后,女友早已转怒为喜都好多天了!我们的书信之中便又多了讨论与诉说的内容,那几年的日子里,书信成了我与同学们唯一的联系。终于,在我们一次又一次的祝福与鼓励声中,同学的爱情持续了七年。现在回想起来,我似乎不敢想象,在那长达五、六页的信纸里面,都不知道说的是些什么。
收信的感觉是快乐的,凡是写过信的人都会有同感的。一封一封收到他们的信件,我们都在信中成熟,我们互相传递着自己对未来的理解:对社会的理解、对稚嫩感情的感悟、对将来人生的打算。慢慢地,我也恋爱了,恋爱从书信开始。原来不止是友情在书信里才表现得那么美好的,爱情更加是!
在那年的初冬里,第一次收到他--这个现在已是我爱人的信。他说他第一次给人写信,而且是一个女孩,一个自己深爱的女孩,平生第一次!他试着向我倾诉着一个大男孩对爱情的羞涩,羞涩,并不是只是女孩子的专利!他时常说文如其人,见到我的文字,总是非常舒畅。在分隔两地的情况下恋爱,确实是一种考验。忍受着相思之苦的同时,又享受着那份相思,因为距离,让彼此变得那么珍惜对方,那么温情默默。他的同事从他收信的频率中猜出他恋爱了,他竟然为此骄傲了好多天!他说他喜欢这种方式,喜欢写信,喜欢读信,一个人睡觉的时候总是将信读几遍,几乎每封信他都能背下来。不久之后,他忍受不了相思之苦,为我配了一部西门子情侣手机,他说写信太慢了,我们开始用短信聊天吧,随时随地都可以说:我想你了!睡前也可以说:吻你!他说,写信太折磨人了,我们将那些信都收藏起来,珍藏起来吧!从此我不再写信了,改发短信了。只可惜手机的设置限制,每条短信最多只能发几十个字,没有了自己写信时的阔气,不再随心随意,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了。发短信时总是为了将意思表达清楚而精减再精减,不再将思念奢侈地写在短信上。从那个时候,慢慢地也开始电话情思,一打总是几个小时,打得电话发热为至。
终于因为联系方式的不断升级,他对我说:亲爱的,嫁给我吧!我们共同结束了两地相思。从书信传情变成短信传情,联系升级,感情升级,合二为一。现如今,我们奋斗到了一起工作,天天在一起,生活依旧,感情依旧。
如今,我们都有了qq,因为工作与家庭的原因,曾经书信联系的同学们也一样都出现在彼此的qq好友列表里,偶尔节日期间也问候一下对方最近可好,发一个表情或是已被相互发送多次的一段祝福,大家都各自忙着自己的事,往日青春时期那些浓烈而纯真的情感都淡然了。
不论未来发展成什么样,我一样怀念从前那书信传情的日子。